外贸公司在进出口代理中绝对要注意的常见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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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公司在进出口代理中绝对要注意的常见法律问题

外贸公司在进出口代理中绝对要注意的常见法律问题

外贸公司在进出口代理中绝对要注意的常见法律问题第一篇:外贸公司在进出口代理中绝对要注意的常见法律问题外贸公司在进出口代理中绝对要注意的常见法律问题在专业分工越来越细的今天,代理业务已成为某些外贸公司的主业。

不少外贸公司业务人员认为,代理业务相对外贸公司自营出口业务而言,责任轻、风险小,因此在办理代理业务过程中,对有关合同的签订、往来函件的保存等问题往往重视不够,造成有关代理业务纠纷时有出现。

名为购销实为代理案例1:A厂与外商就产品和价格达成一致意见后,委托B外贸公司出口。

因外商已向B公司开出信用证,B公司认为收汇没有问题。

为便于操作,B公司与A厂签订了《购销合同》,而非代理协议。

产品出口后因质量问题,B公司退回外商部分货款,同时相应扣减应付A厂货款。

事隔半年之后,A厂突然起诉要求B公司按合同金额付款,其理由是产品经B公司验收合格后出口,B公司不能再以产品质量问题扣减货款。

B公司则认为,本单业务是代理出口,有关质量风险应由A公司承担,其扣减货款的做法无可厚非。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合同约定,A、B公司为购销关系而不是代理关系,B公司已收取A公司货物并将其转卖出口,故不能以货物质量问题要求A公司承担责任。

从上述案件可见,合同是决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关键,对于外贸公司来说,签订购销合同还是代理合同,其带来的后果是完全不同的,不可掉以轻心。

在外商先开信用证或先付款的情况下,外贸公司通常对与工厂签订购销合同还是代理合同的区别重视不够,认为货款已收到或预期能收到,不再有风险。

但实际上,外商虽已支付货款或开出信用证,仍有可能因质量问题、货期问题等提出索赔、退货。

如外贸公司与工厂签订的是代理合同,则这些风险都由工厂承担;如签订的是购销合同,则在货物已出口的情况下,要向工厂索赔会有相当的困难。

因此,对代理性质的业务,外贸公司应与工厂签订代理协议,以免不必要地加重自己的责任。

弄假成真,代人受过案例2:A公司与B公司签订《代理协议》,约定由B公司代理A 公司出口产品。

贸易行业的进出口合规要求

贸易行业的进出口合规要求

贸易行业的进出口合规要求在全球经济日益紧密联系的今天,贸易行业的进出口活动成为各国之间重要的经济往来方式。

然而,由于涉及到国家间的法律法规、贸易政策以及商品质量标准等众多因素,进出口合规要求成为贸易行业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本文将介绍贸易行业的进出口合规要求,并提供相关建议。

一、法律法规合规贸易行业的进出口活动必须遵守各国各地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规涉及税收政策、关税壁垒、进出口手续和许可证要求等。

为了确保合规性,企业应密切关注各国的相关法规变化,并建立健全的法律合规制度,确保在进出口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

二、贸易政策合规各国的贸易政策会影响进出口活动。

例如,一些国家可能设置了限制进口的商品目录,或者对某些国家的进口使用了贸易限制措施等。

因此,企业在进行进出口活动时,需要了解和遵守各国的贸易政策,以确保合规性并规避潜在的风险。

三、商品质量合规在贸易活动中,商品质量合规是非常重要的。

各国可能针对不同商品设置了特定的质量标准,例如电子产品的电压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等。

为了确保商品质量合规,企业需要对其产品进行检测和认证,以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并确保其产品在进出口过程中不会受到质量问题的干扰。

四、知识产权合规知识产权合规是贸易行业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进出口活动中,企业必须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避免侵犯他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为了确保知识产权合规,企业应进行相关的调查和评估,确保其产品和技术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五、贸易合规管理建议为了满足贸易行业的进出口合规要求,企业可以采取以下管理建议:1. 建立合规团队:企业可以设立专门的合规团队负责监测和应对国际贸易法律法规的变化,并制定相应的合规措施和流程。

2. 加强培训:培训员工对贸易合规要求的了解,帮助他们更好地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降低合规风险。

3. 密切监测政策变化:时刻关注各国的贸易政策变化,及时调整企业的进出口策略以保持合规性。

4. 与专业机构合作:与专业的法律和合规咨询机构合作,获取专业的法律法规解读和咨询服务,确保企业的合规性。

外贸企业通关常见问题解析

外贸企业通关常见问题解析

外贸企业通关常见问题解析一、进出口通关概述进出口通关是指海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定,对进出口货物和相关业务事项进行监管、查验和审批的过程。

进出口通关业务是外贸企业必须要面对的一个关卡,也是影响企业经营效率及成本的重要因素。

二、出口通关常见问题解析1. 原产地证书问题原产地证书是出口国家证明货物原产地的凭证,在出口货物时必须提供。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对原产地证书的要求是有所区分的,企业应根据国家要求进行办理,并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 合同货物描述不符问题出口合同是外贸企业与海外客户之间的约定,其中对货物的描述是关键内容。

如果合同中货物描述不确切或与实际货物不符,将会导致海关查验时的问题,甚至可能被拒签。

3. 货物包装不严密问题出口货物要进行长途海运,必须保证包装的严密性,避免海运途中货物损坏或丢失。

因此,出口货物的包装一定要符合国家、地区的相关标准。

4. 报关单填写错误问题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监管和申报,需要企业提供准确的报关单信息。

如果报关单信息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申报失败,甚至被处罚。

因此,企业应当在填写报关单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

三、进口通关常见问题解析1. 进口商品名称不准确问题进口商品名称要与海关监管的HS编码相符合,如果企业填写的商品名称不准确,将会影响海关查验,甚至导致被拒签。

因此,在进口商品时,必须准确填报商品名称。

2. 进口货物报关信息不全问题涉及到进口货物的申报,必须提供相关证件和信息。

如果企业未提供完整的申报信息,将会影响海关审批内容,导致通关难度加大。

因此,在进口货物时必须确保提供的申报信息完整。

3. 进口货物未办理检验检疫手续问题涉及到进口货物,必须确保符合检验检疫要求,在进口前进行必要的检验检疫手续,否则将会影响通关。

因此,在进口货物时必须确保已经办理好相关的检验检疫手续。

四、总结进出口通关是外贸企业面对的一个重要环节,通关相关问题涉及到众多方面。

企业必须坚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操作,严格执行企业安排,确保通关顺利进行。

国际贸易合作协议的法律问题及应对策略

国际贸易合作协议的法律问题及应对策略

国际贸易合作协议的法律问题及应对策略国际贸易是每个国家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贸易合作协议则是国际贸易的法律基础。

然而,在实际应用中,国际贸易合作协议常常面临着一些法律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影响到合作协议的执行和效力。

本文将探讨国际贸易合作协议中的法律问题以及应对策略。

一、国际贸易合作协议中的法律问题1. 法律适用问题在国际贸易合作协议中,法律适用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因为相关法规和规定在每个国家都不尽相同,不同的法律制度和文化背景会对合作协议的执行产生不同的影响。

同时,国际贸易合作协议往往涉及到跨境贸易、货物运输等多个方面,因此需要适用多个国家的法律规定。

2. 合同效力问题国际贸易合作协议中的合同效力问题指的是合同中的条款是否合法、有效。

合同条款中常常包括价格、付款方式、货物质量、运输方式等内容,这些内容对双方的权益都具有重要影响。

如果合同条款存在问题,将会影响到货物运输、付款等环节的正常进行。

3. 违约责任问题合作协议中的违约责任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

如果一方无法按照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将会导致对方遭受财产损失。

因此,在合作协议的签订中,需要对违约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并确定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但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双方对于违约责任的要求存在歧义的情况。

二、应对策略1. 完善法律框架在国际贸易中,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规定。

因此,在签订合作协议之前,需要对相关法律框架做出充分了解。

这包括了解双方各自的法律规定,了解国际贸易相关的国际法规定等。

只有了解透彻,才能让合作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 明确合同条款在签订合作协议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做出明确的规定。

这包括价格、交付时间、货物质量、运输方式等内容。

双方需要共同商定并签署协议,合同条款的规定需要明确,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3. 明确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合作协议中的重要问题。

在签订合作协议之前,需要对违约责任做出明确规定。

明确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这样可以避免双方在执行过程中产生歧义。

货代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货代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货代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货代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一、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法律地位至少分为以下三种类型:1、纯粹的代理人身份2、兼有代理人和经营人的双重身份3、无船承运人或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身份二、法律风险1、身份定位不清导致责任不清目前许多货代企业混淆托运人、代理人、独立经营人的概念,如在代理过程中不是向货主收取代理佣金而是收取运费;以自己名义与堆场、报关行、其他运输公司签订有关委托协议;这极易被法院认定为具有当事人身份而承担较大的法律责任。

2、滥用代理地位和权限或未尽代理职责如甩柜或更改装运日期、没有取得全套正本提单或仅取得提单的传真件等等,或选择承运人不当。

这很容易导致被货主索赔。

3、随意出具保函或草率签订相关协议货代企业经常为货主出具盖货代企业公章的保函或在货主出具的保函上加盖货代企业公章,导致货代企业承担担保责任。

在与堆场、报关行或运输公司签订的协议关于责任划分的约定不清,导致货代企业在向货主承担了相应责任后,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向过错方追偿。

4、频繁长期垫付运费货代企业经常垫付运费。

数额通常不大,但有少部分货主逾期拖欠。

许多货代企业面对这种情况由于考虑到诉讼成本、维系客户问题而放弃权益。

5、员工频繁跳槽,客户流失很多货代企业员工辞职后到其他货代企业工作或另起炉灶,造成客户流失。

由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辞职基本不向企业支付违约金,这种情况有加剧的'趋势。

三、防范措施1、严格界定代理身份,防止越俎代庖在所有的代理协议和委托协议中明确界定自己的身份和法律地位,缩小责任范围。

2、恪尽代理职责严格按照货主的指示进行操作并遵守海上货物运输的惯例,尤其要注意:选择有无船承运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合法资质的实际承运人并一定要保证取得全套正本提单。

3、审慎出具保函,完善合同条款,转移风险对必须出具保函的情形,应事先取得货主承担责任的书面承诺,以备追偿。

在委托第三方协议中明确约定由于场装公司、报关报检行以及运输公司等的责任导致货主经济损失,货代企业均有权要求责任方予以赔偿。

国际贸易:进出口业务常见问题解答_概述说明

国际贸易:进出口业务常见问题解答_概述说明

国际贸易:进出口业务常见问题解答概述说明1. 引言1.1 概述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国际贸易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进出口业务作为国际贸易的核心环节,涉及到许多复杂而繁琐的流程和要求。

本文旨在梳理和解答国际贸易中常见的进出口业务问题,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些问题。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进行介绍和解答进出口业务常见问题。

首先,我们将阐述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包括进出口业务的定义、国际贸易的重要性以及影响国际贸易的因素。

接着,我们将在第三部分回答与进口业务相关的常见问题,包括进口流程及文件要求、进口关税和税费相关问题以及进口货物验收和仓储管理问题。

在第四部分,我们将解答与出口业务有关的常见问题,包括出口报关和报检要求、货物装运方式及运输保险以及出口退税政策和程序。

最后,在结论部分,我们将总结已经解决的问题,并就进出口业务发展提供建议,并探讨研究的局限性和未来的研究方向。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而系统的了解进出口业务常见问题以及解答,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国际贸易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挑战。

通过阐述国际贸易基本概念,我们能够建立起对进出口业务的基本认知,并深入探讨具体问题和解决方案。

同时,文章还力求提供一些对于进出口业务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建议,并指明当前研究所存在的限制和未来可探索的方向。

通过本文,读者将能够加强对国际贸易及相关业务流程的理解,并在实践中更加顺利地进行进出口业务活动。

2. 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2.1 进出口业务的定义国际贸易是指各国之间利用货物和服务进行交换的商业活动。

进出口业务是国际贸易中涉及的核心环节,包括商品从一国运往另一国的出口业务和商品从其他国家运入本国的进口业务。

进出口业务涉及到多个环节,如订单处理、支付结算、海关申报、运输物流等。

2.2 国际贸易的重要性国际贸易对各国经济发展和全球经济增长具有重要影响。

通过国际贸易,各国可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促进经济繁荣和就业增长。

签订外贸合同应注意的10个法律问题

签订外贸合同应注意的10个法律问题

遇到国际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签订外贸合同应注意的10个法律问题自2001年正式加入WTO以来,我国的进出口总额迅速增长,2002年我国进出口总值仅仅为6208亿美元,2004年首次突破1万亿达到11545亿美元,2007年则突破2万亿达到21766亿美元,2011年更是进一步突破3万亿美元达到36416亿美元,而根据海关总署最新公布的数据,2016年1-6月份我国进出口总值达到17126.7亿美元。

从数据上可以看出,2002年到2016间我国进出口总额增长了5倍以上,然而伴随着对对外贸易的扩大,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遭遇的贸易摩擦和纠纷也出现了成倍的增长,而我国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进行国际贸易时明显处于竞争弱势地位,因此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在贸易中应当熟悉并合理运用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降低贸易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文作者将针对国际贸易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风险提示,供从事国际贸易的相关人士参考。

一、在合同文本涉及外文的情况下应当注意的问题英语为目前世界通用的语言,因此多数情况下,外商倾向于签订英文(或其他外文)合同,或者中英文版本的合同,这就要求我国的进出口企业在签订或者审查合同时应当同时审查中文版本与英文(或其他外文)合同版本,并注意中英文翻译是否完全一致且不会发生歧义。

另外,稳妥起见,建议外贸企业在签订贸易合同时明确合同条款以中文版本为准,外文版本仅供参考。

如果外商坚持以外文版本为主,则我国企业必须对认真核对外文版本,并且适时与外方进行沟通,以落实相关条款的确切内涵,以免因对合同文本理解不同而产生争议。

二、对方公司为离岸公司应当注意的问题在相当多的国际贸易合同中,对方均为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百慕大等地的离岸公司。

离岸公司具有成立快速、注册方便以及管理简便灵活等优点。

因此,国外甚至相当多的国内企业均成立离岸公司,通过离岸公司与国内企业签订进出口合同,以减少付汇等方面的成本。

进口与出口贸易的会计处理规避风险

进口与出口贸易的会计处理规避风险

进口与出口贸易的会计处理规避风险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进口与出口贸易在国际经济交往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国际贸易涉及不同国家之间的复杂流程和规定,企业在开展进口与出口贸易时面临着一系列的会计处理问题和风险。

本文将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探讨进口与出口贸易中的风险,并提出一些规避风险的方法和建议。

一、汇率风险进口与出口贸易中最常见的风险之一就是汇率风险。

由于货币兑换率的波动,进口商和出口商可能面临着收入和成本的不确定性。

为了规避汇率风险,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使用远期外汇合约:企业可以与银行签订远期外汇合约,锁定未来一段时间内的货币兑换率,从而避免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

2. 多元化市场:企业可以将重点市场进行多元化分散。

这样,即使某个国家的货币汇率波动较大,也能通过其他市场的收入来平衡。

二、信用风险在进口与出口贸易中,信用风险是一项重要的考虑因素。

企业可能面临客户无法支付货款或延迟支付的风险,这可能对企业的现金流和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以下是几种规避信用风险的方法:1. 资信调查:在与新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之前,企业应该进行详细的资信调查,包括对客户的信誉、财务状况和历史支付记录进行评估。

2. 信用保险:企业可以购买信用保险来规避客户无法支付货款或延迟支付的风险。

信用保险公司将承担一部分或全部的损失,从而保护企业的利益。

三、关税和税务风险进口和出口商品往往需要缴纳关税和其他税费。

税务问题可能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利润率产生重大影响。

以下是一些规避关税和税务风险的方法:1. 税务规划:企业应该根据各国的法规和政策,进行合理的税务规划。

这包括选择适当的关税减免政策和合法的避税策略。

2. 与专业人士合作:企业可以与税务专家和律师合作,以确保企业在关税和税务方面合规,并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负担。

四、报关和合规风险在进出口贸易过程中,正确的报关和合规要求是非常重要的。

不合规的行为可能导致被罚款、货物扣押或其他法律后果。

外贸从业者要掌握的国际贸易法律法规

外贸从业者要掌握的国际贸易法律法规

外贸从业者要掌握的国际贸易法律法规对于从事外贸行业的从业者而言,他们不仅需要掌握国际贸易市场的动态,还需要了解和熟悉各种国际贸易法律法规,以确保公司正当合法地运营。

本文将重点讨论外贸从业者需要掌握的国际贸易法律法规。

一、海关法规海关法规是外贸从业者必须熟知的国际贸易法律法规之一。

海关法规是用于规范进出口货物的交流和运输过程中,海关部门执行的各项管理规范。

海关部门主要负责审核和管理货物的进出口手续,海关法规既包括海关法律,也包括海关的条例、规章和实施细则等。

外贸从业者需要时刻了解各个国家的海关法规变化,以保证公司的出口产品合法正常出口。

二、国际贸易合同法规国际贸易合同法规主要包括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简称《维也纳公约》)、国际商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规则(简称INCOTERMS)、国际商会国际通用条件条款(简称ICC)和商品的国际标准代码等。

这些法规是国际贸易常用的法律标准,规范了国际贸易中的合同签订、交货、质量、付款、违约和争议解决等一系列方面。

外贸从业者需熟练掌握这些法规,在制定合同过程中,了解有效的条款规则,以避免出现可能的争议。

三、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相关法律法规WTO是对全球贸易进行管理的组织,它制定了一系列的国际贸易法律法规。

其中包括了最惠国待遇、非关税贸易壁垒的方法和程序、贸易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

外贸从业者需要对WTO的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参与到全球贸易中来。

四、商品出口许可证出口商品可能需要获得出口许可证,这需要符合国际贸易法规。

这些法规涉及到不同国家的商业管制等。

外贸从业者需要对不同的国家出口商品需要了解,多了解当地商业法规,以确保出口商品的合法性。

同时,也需注意各种证书和文件是否齐全,如出口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等。

五、运输和缺陷保险法规在进行外贸交易中,货物在运输期间容易出现各种问题,如丢失、损坏等等,所以运输和缺陷保险法规也非常重要。

外贸从业者需要对不同国家海上运输法律法规、空运和陆路运输法律法规以及货物运输保险范围、保费等都有很深入的了解,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

进出口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

进出口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

进出口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一、《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报关对象:第八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

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必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并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报关企业及报关员:第十一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

报关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

未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和未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报关业务。

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不得非法代理他人报关,或者超出其业务范围进行报关活动。

报关时机:第二十四条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

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没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不予放行,具体处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保税货物:第三十二条经营保税货物的储存、加工、装配、展示、运输、寄售业务和经营免税商店,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经海关批准,并办理注册手续。

保税货物的转让、转移以及进出保税场所,应当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接受海关监管和查验。

加工贸易:第三十三条企业从事加工贸易,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加工贸易合同向海关备案,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由海关按照有关规定核定。

加工贸易制成品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复出口。

其中使用的进口料件,属于国家规定准予保税的,应当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属于先征收税款的,依法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制成品因故转为内销的,海关凭准予内销的批准文件,对保税的进口料件依法征税;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业务:第三十八条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业务的企业,应当经海关注册,并按照海关规定,办理收存、交付手续。

关于外贸代理制若干问题的探讨

关于外贸代理制若干问题的探讨
业务的一种法律制度 。
外 贸代理制 的产生是 以我 国外 贸经 营权 的备案审批制为
基础的。依照我 国现行的有关法律 、 法规的规定 , 任何公司 、 企
④外 贸代 理中, 外商与生产企业谈 妥了合同条件 , 由外贸 公 司与外商签订进 出口合同。中方有违约时 , 外商既 向外贸企
业索赔 , 又向生产企业索赔。
代理 费却要承担 l %的责任。 0 O
③外贸公司作为代理人未尽职责 , 时向国内生产企业 未及 通报交易情况。有 时生产企业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 , 要求外贸 公司向外商索赔 , 贸公 司未及时办理 , 外 因而损害 了生产企业
的利 益 。
权 的公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企事业单位及个 人( 被代理人 ) 的委托 , 进出 口 办理
【 中图分类号】
F1 7
【 文献标识码】

【 文章编号】 1 7 - 9 3 2 0 ) 1 o 9 — 2 4 4 9 (0 8 1 一 o 4 0 6
Ont e a e c f h O eg r d h g n y O e f r in ta e t
口 L Y n rn S a x l e t n I u i s o ain l ¨g ,ay a 3 0 1 i ) l a —0 g( h n in mai a B sn sV c t a Coe e T i n0 O 3 , n t 0 e o u Ch a
frinme c a1;ri ain; ws i 0eg rh I abt t l ut t r o a
1 9 年 8月 2 91 9日由对 外经济贸易部发 布并 开始 实施 的 《 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 关 ,是 中国外 贸代理制 的现

进出口涉税66个风险点

进出口涉税66个风险点

进出口税收总计66个风险点梳理进出口企业出口退税、增值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附加税涉及税收风险点及处理方法:出口不能退税的22个风险点:1.出口企业在退税的审核中连续多次没有增值税发票信息2.出口企业在退税审核中没有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3.出口企业不能在次年4月15日之前收回出口货物报关单4.出口企业不能在次年4月15日之前收回上年度货款5.出口企业收汇出现境外“第三方付款行为”6.出口企业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日期早于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出口日期7.出口企业供货商是贸易公司8.出口企业的提单的发货人不是出口方9.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提单的内容不一致10.出口企业存在异地报关11.出口货物报关单中“境内的货源地”填写不规范12.出口企业将货物销售给海关特殊监管,但货物最终流向国内企业,没有出口。

13.出口企业在货物的采购中没有获得增值税发票14.出口企业的供货商是关注企业15.出口企业本身是关注企业16.出口企业出口的商品是关注商品17.出口企业采购价格和销售价格明显偏高18.出口企在制定报价的时候出现高买低卖19.出口不能按照国税的规定进行出口单证备案20.出口退运后复出口操作错误21.出口企业修改报关单后纸质关单与电子口岸信息不匹配22.出口企业法人不知道自己是法人增值税11个风险点:1.开来的发票收款单位与销售单位不一致时,增值税进项税额能抵扣吗?2.测算增值税的税负是否达标3.进口的货物的增值税抵扣方法及能否退税4.供货方被国税认定存在接受虚开发票行为,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方抵扣及退税最新解释5.出口企业对于货代公司开具海运费形成增值税最新处理方法6.增值税报表中时间过长的留抵税的处理方法7.视同内销后,出口企业如何准确计提增值税及填表方法8.外贸企业用于退税的增值税发票的处理方法9.是所有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吗?10.出口企业了解非正常户的界定及供货商是否存在2年注销税务登记行为11.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稽核的流程企业所得税28个风险点1.出口企业不要出现漏记和跨年确认收入2.出口企业获得补贴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3.税总明确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口径4.对于高新技术认定需谨慎,避免假高新5.预提费用税前扣除要谨慎6.营业外支出列子的合理性7.年末对于预收账款的处理方法8.固定资产最新的折旧办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9.费用列支中对于没有合理票据的处理方面10.佣金最为费用列支的合理性11.国际海运费是否能在所得税作为费用列支12.境外缴纳所得税在境内抵免方法13.差旅费列支不要和业务招待费发生混淆14.企业在列支费用时,应特别关注“私车公用”的问题;15.出口企业产生坏账的处理方法16.企业得到的增值税返还款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17.企业被税务局稽查后,查国外补的以前年度税款可否税前列支;18.企业在预缴中如果有少缴税的行为属于偷税行为吗;19.企业如果涉及转口贸易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0.企业的得到普通发票如果未开付款方能否在税前列支;21.企业在工作中取得国外票据能否在税前扣除;22.企业如果在实际工作中发生的业务无法取得发票如何在税前扣除;23.企业在实际工作中涉及关联交易如何处理24.企业所得税季度实现的利润能否弥补以前年度未弥补的亏损?弥补的年限?25.预提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区别26.非居民企业和居民企业区别27.那些业务涉及预提所得税28.企业必须自查是否存在没有进行过代扣代缴的税收业务个人所得税4个风险点1.企业发给员工的福利费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关于股东的借款年末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3.利润分配后股东为自然人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劳务费如何扣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增值税、营业税的同时未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外贸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与合同管理

外贸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与合同管理

外贸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与合同管理随着国际贸易的日益发展,外贸经营也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

在外贸经营过程中,法律风险和合同管理是重中之重,企业需要强化法律意识,熟悉国际贸易法规和合同规则,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一、法律风险与应对措施1.合规经营在外贸经营中,企业需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当地的法律法规,合规经营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基础。

同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对企业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提高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在经营活动中,企业需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政策法规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措施。

2.合法合规合同在签订外贸合同时,企业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合同的具体内容细节,应当清晰明确,避免产生歧义,以免出现法律纠纷。

(2)合同的条款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合法合规合同是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3)企业应当注意识别和避免不合法或不合规的交易,避免因合作伙伴的不合法行为而导致的自身风险。

(4)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对所有签订的合同进行管理和归档,避免因合同管理不善而导致的法律风险。

二、合同管理在外贸经营中,合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下面列出几点合同管理的建议:1.选用合适的合同模板合同模板的选用应当符合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合同模板的细节内容需要紧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以确保合同的适用性和可执行性。

2.签订合同前调查评估合作伙伴签订合同前,企业应当对合作伙伴进行调查评估,了解其信誉度、经营状况和法律记录等情况,以评估其可靠性和风险程度,充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3.合同执行监督和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合同执行、监督和管理制度,对已签订合同进行及时跟踪和督促执行,保障合同的履行效果和合法性。

4.涉外纠纷应对措施在涉外商贸纠纷处理中,企业应当密切配合处理程序,积极维护自身权益,依法行使自身权利并承担自身义务。

处理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好公司内部信息的安全性,严密保密,避免泄露。

企业在涉外业务中需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企业在涉外业务中需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企业在涉外业务中需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在全球化的经济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企业投身于涉外业务。

然而,涉外业务在带来广阔市场和丰厚利润的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

如果企业在开展涉外业务时对这些法律问题缺乏足够的认识和应对策略,可能会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甚至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

以下是企业在涉外业务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几个法律问题。

一、合同法律问题合同是涉外业务中最常见也是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

在签订涉外合同前,企业需要仔细研究合同适用的法律。

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存在差异,对于合同的解释、效力、违约责任等规定可能各不相同。

因此,明确合同适用的法律对于解决潜在的争议至关重要。

同时,合同的条款必须清晰、准确、完整。

对于合同的标的、价格、交货方式、付款条件、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归属、争议解决方式等关键内容,应当进行详细且明确的约定。

避免使用模糊、歧义的语言,以免在日后的执行过程中产生争议。

此外,还需要注意合同的形式和签署方式。

有些国家对于特定类型的合同可能要求采用特定的形式,如书面形式、公证形式等。

对于电子合同的效力,不同国家也可能有不同的规定。

二、知识产权法律问题在涉外业务中,知识产权的保护至关重要。

企业应当了解目标国家对于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确保自身的知识产权得到充分的保护。

在将产品或服务推向国际市场之前,要提前进行专利和商标的注册。

否则,可能会面临知识产权被侵权或者自身被指控侵权的风险。

同时,在与合作伙伴进行技术合作、贴牌生产等业务时,要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使用权限,避免产生纠纷。

另外,还需要关注目标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和保护水平。

有些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相对完善,而有些国家可能存在执法不严、侵权行为猖獗的情况。

企业需要根据目标国家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策略。

三、贸易法律问题国际贸易中存在着各种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如关税、配额、反倾销、反补贴等。

企业在开展涉外贸易业务时,需要了解目标国家的贸易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身的产品或服务符合进口国的要求。

常见进出口业务违规行为法律责任解析

常见进出口业务违规行为法律责任解析

常见进出口业务违规行为法律责任解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下称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但不构成走私行为的,是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1、违反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管理规定,进出口货物、物品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三条、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进出口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的,责令退运,处100万元以下罚款;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时不能提交许可证件的,进出口货物不予放行,处货物价值30%以下罚款;进出口属于自动进出口许可管理的货物,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时不能提交自动许可证明的,进出口货物不予放行。

2、进出口货物未申报或申报不实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1)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2)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3)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4)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5)影响国家外汇、出口退税管理的,处申报价格10%以上50%以下罚款。

3、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进出口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的,没收侵权货物,并处货物价值30%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向海关申报知识产权状况,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未按照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知识产权状况,或者未提交合法使用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检验检疫监管规定的行为违反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法律责任是指违反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商品、动植物和卫生检疫检疫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进出口贸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进出口贸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进出口贸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在实践中,我国的一些企业在合同磋商阶段非常重视合同的标的物、支付、运输等内容,当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进出口合同时也往往忽视一些本应注意的事项。

小编把整理好的进出口贸易合同注意事项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进出口贸易的基本步骤和注意事项1.客户询盘:一般在客户下purchase Order之前,都会有相关的Order Inquiry给业务部,做一些细节上的了解。

2.报价:业务部及时回复客人查询,确定货物品名,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交货期,付款方式,包装规格及柜型等,Performa Invoice给客户做正式报价。

3.得到订单:经过洽谈,收到客户正式的订单purchase Order。

4.下生产订单:得到客人的订单确认后,给工厂下订单,安排生产计划。

5.业务审批:业务部收到订单后,首先做出业务审核表。

按“出口合同审核表”的项目如实填写,尽可能将各种预计费用都列明。

合同审批需附上客人订单传真件,与工厂的收购合同。

审核表要由业务员签名,部门经理审批,再交管理部人员审核后才能执行。

如金额较大的,或有预付款和佣金等条款的,要经公司总经理审批才行。

合同审批之后,制成销售订单,交给部门进程员跟进。

6.下达生产通知:业务部在确定交货期后,满足下列情况可下达生产通知,通知工厂按时生产:6.1:如果是L/C付款的客户,通常是在交货期前1个月确认L/C 已经收到,收到L/C后应业务员和单证员分别审查信用证,检查是否存在错误,交货期能否保障,及其他可能的问题,如有问题应立即请客人改证。

6.2:如果是T/T付款的客户,要确认定金已经到账。

6.3:如果是放帐客户,或通过银行D/A等方式收汇等,需经理确认。

7. 验货:7.1:在交货期前一周,要通知公司验货员验货。

7.2:如果客人要自己或指定验货人员来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一周前,约客户查货并将查货日期告知计划部。

7.3:如果客人指定由第三方验货公司或公正行等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两周前与验货公司联系,预约验货时间,确保在交货期前安排好时间。

外贸代理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外贸代理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外贸代理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随着我国对外交往的扩⼤,签订外贸代理合同的时候会经常遇到,那么外贸代理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关于外贸代理合同双⽅当事⼈的签约资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为店铺⼩编整理了关于外贸代理合同双⽅当事⼈的签约资格的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考。

外贸代理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合同⽂本的起草当谈判双⽅就交易的主要条款达成⼀致意见后,就进⼊合同签约阶段,⾃然,就提出了由谁起草合同⽂本的问题,⼀般来讲,⽂本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

因为⼝头上商议的东西要形成⽂字,还有⼀个过程,有时,仅仅是⼀字之差,意思则有很⼤区别。

起节⼀⽅的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合同中的每⼀条款。

⽽对⽅则毫⽆思想准备,有些时候,即使认真审议了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但由于⽂化上的差异,对词意的理解也会不同,难以发现于⼰不利之处。

所以,我⽅在谈判中,应重视合同⽂本的起草,尽量争取起草合同⽂本,如果做不到这⼀点,也要与对⽅共同起草合同⽂本。

但现在我们的⼀些涉外谈判,往往是由外商⼀开始就提出⼀份完整的合同⽂本,迫使我⽅按照合同⽂本的内容讨论每项条款。

这种作法会使我⽅在谈判中处于极端被动的地位,⼀⽅⾯由于思想准备不⾜,容易让对⽅塞进⼀些对我不利的条款或遗漏⼀些对⽅必须承担义务的条款;另⼀⽅⾯,按⼀⽅事先拟好的合同⽂本进⾏谈判,极⼤地限制了我⽅谈判策略和技巧的发挥,并且很难对合同进⾏⽐较⼤的修改或补充,甚⾄有的只是在对⽅的合同上签字。

另外,如果⽤外⽂⽂本作基础,对我⽅也有诸多不利,不仅要在翻译内容上反复推敲,弄清外⽂的基本含义,还要考虑法律上的意义,⼀些约定俗成的⽤法,包括外⽂的⼀词多义,弄不好就会造成⿇烦,出现意想不到的问题。

因此,在谈判中,我⽅应该争取拟就合同谈判的草稿。

在此基础上进⾏谈判,形势就会有利于我⽅。

要起草合同的⽂本,需要做许多⼯作,这可以同谈判的准备⼯作结合起来阐述。

例如,在拟定谈判计划时,所确定的谈判要点,实际上就是合同的主要条款。

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的若干规定

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的若干规定

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的若干规定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的若干规定(1998年10月6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1998)外经贸政发第725号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打击和防范各种走私违规、骗汇、逃套汇和骗税行为,防止出卖或变相出卖进出口经营权和许可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外贸企业(指各类经批准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以下均同)以自己名义从事的进出口代理业务。

第三条从事进出口代理业务的外贸企业,必须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具有进出口代理经营范围。

对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和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无该项商品进口或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代理业务。

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允许从事进出口代理业务的投资性公司和合资外贸公司除外)等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进出口代理业务。

第四条代理人要加强对代理合同、进出口合同和各种单证的审核、管理,建立健全合同、单证的登记、备案、保存制度和代理进口购汇、付汇内部审批制度,并对所办单证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从事进出口代理业务,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签订书面代理合同,并由代理人根据代理合同与外商签订进出口合同。

代理合同和进出口合同的条款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第六条代理人要加强对外商资信情况(如注册情况、经营能力、信誉等)进行调查。

对由委托人联系的外商,资信调查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代理人可以预收。

对经调查资信不良的外商,代理人有权停止代理业务。

第七条代理人必须按照本规定认真履行其职责。

进出口代理业务的合同、有关单证的以下项目(栏目),均必须为代理人:(一)进出口合同:对外签约人;(二)进出口许可证:进口商或出口商;(三)进口证明或登记表:对外签订合同单位;(四)海关报关单:经营单位;(五)结汇、购付汇及核销单证:进口单位或出口单位。

进出口及注意事项

进出口及注意事项

进出口及注意事项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贸易的蓬勃发展,进出口业务成为了许多企业的重要业务之一。

然而,由于各国政策、法规和贸易环境的差异,进出口业务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注意事项。

本文将针对进出口业务的一些关键问题和注意事项进行探讨和分析。

第一部分:进口业务一、进口许可证在进行进口业务之前,首先需要获得进口许可证。

进口许可证是由国家相关机构颁发的,用于管理特定商品的进口。

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经营范围和进口商品的特性,申请相应的进口许可证。

在申请进口许可证时,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和文件,并遵守国家相关的进口政策和法规。

二、关税和税收在进行进口业务时,企业需要了解目标国家的关税和税收政策。

不同国家对不同商品的关税税率有所不同,进口企业需要合理规划进口成本,并确保符合目标国家的税收规定。

此外,还需要了解目标国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等其他税收政策,以便合理安排资金和成本。

三、质量检验进口商品的质量安全是进口业务的重要环节之一。

企业需要确保进口商品符合目标国家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并遵守目标国家的质量检验和验收程序。

在进行质检时,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质检证明和文件,并确保进口商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四、进口合同与支付在进行进口业务之前,企业需要与供应商签订进口合同。

进口合同应明确商品的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条件、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和条件。

合同签订后,企业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进口商品的货款。

在支付过程中,要遵循合同的约定和相关的贸易支付规定,确保支付安全和合规。

第二部分:出口业务一、出口许可证在进行出口业务之前,首先需要获得出口许可证。

出口许可证是由国家相关机构颁发的,用于管理特定商品的出口。

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经营范围和出口商品的特性,申请相应的出口许可证。

在申请出口许可证时,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和文件,并遵守国家相关的出口政策和法规。

二、报关和货物运输在进行出口业务时,需要进行报关手续和货物运输安排。

企业需要提交相关的报关单据和文件,并确保报关程序符合目标国家的要求。

进出口业务中常见的风险

进出口业务中常见的风险

进出口业务中常见的风险进出口业务中常见的风险近年来,进出口业务中的风险帐甚至坏帐不断增加,不仅造成利息损失,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风险系数随之增大,这给外贸企业的持续发展带来严重影响,下而就来了解一下进出口业务中常见的风险问题。

出口收汇风险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况:一、出货规格、日期与合同规定不符造成收汇风险。

出口方未按合同或信用证规定交货,一是生产厂误工,造成晚交货;用类似规格的产品代替合同规定的产品;三是成交价格低,以次充好。

二、单证质量差造成收汇风险。

虽然规定了以信用证方式结汇,并且按时保质出货,但出货之后, 交议付行的单据没有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使信用证推动了应有的保护作用。

这时即便买方同意付款,却白口支付了昂贵的国际通讯费用和不符点扣款,且收汇时间大大推迟,尤其对数额较小的合同,七扣八折下来会出现亏损。

三、信用证规定的陷井条款所造成的风险。

某些信用证规定,客检合格证是议付的主要单据之一。

买方会抓住卖方急于出货的心理,故意挑剔,但同时提出种种付款的可能,诱使企业出货。

一旦放货给了买方,买方极可能故意验货不符,拖延付款,甚至钱、货两空。

信用证规定运输单据出具后7个工作日内在国外到期等等。

这类条款议付行及受益人都无法保证做到,必须认真审证。

一旦出现陷井条款,应及时通知修改,千万勿贪一时省事,给日后埋下风险隐患。

四、没有一套完整的业务管理制度。

出口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且两头在外,易出现问题。

如果企业没有完整的业务管理办法,一旦出现官司,会造成有理打不贏的局而, 尤其对那些只注重电话联系的企业。

其次,由于每年企业的客源在扩大,为了企业在贸易中有的放矢,必然要对每一个客户建立业务档案,包括资信度、贸易量等等,逐年进行筛选,降低业务风险。

五、与代理制相悖操作造成的风险。

对出口业务来讲,代理制的真正做法是代理方不向委托方垫付资金,盈亏由委托方承担,代理方仅收取一定的代理费用。

而现在实际业务操作中,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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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公司在进出口代理中绝对要注意的常见法律问题在专业分工越来越细的今天,代理业务已成为某些外贸公司的主业。

不少外贸公司业务人员认为,代理业务相对外贸公司自营出口业务而言,责任轻、风险小,因此在办理代理业务过程中,对有关合同的签订、往来函件的保存等问题往往重视不够,造成有关代理业务纠纷时有出现。

名为购销实为代理
案例1:A厂与外商就产品和价格达成一致意见后,委托B外贸公司出口。

因外商已向B
公司开出信用证,B公司认为收汇没有问题。

为便于操作,B公司与A厂签订了《购销合同》,而非代理协议。

产品出口后因质量问题,B公司退回外商部分货款,同时相应扣减应付A厂货款。

事隔半年之后,A厂突然起诉要求B公司按合同金额付款,其理由是产品经B公司验收合格后出口,B公司不能再以产品质量问题扣减货款。

B公司则认为,本单业务是代理出口,有关质量风险应由A公司承担,其扣减货款的做法无可厚非。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合同约定,A、B公司为购销关系而不是代理关系,B公司已收取A公司货物并将其转卖出口,故不能以货物质量问题要求A公司承担责任。

从上述案件可见,合同是决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关键,对于外贸公司来说,签订购销合同还是代理合同,其带来的后果是完全不同的,不可掉以轻心。

在外商先开信用证或先付款的情况下,外贸公司通常对与工厂签订购销合同还是代理合同的区别重视不够,认为货款已收到或预期能收到,不再有风险。

但实际上,外商虽已支付货款或开出信用证,仍有可能因质量问题、货期问题等提出索赔、退货。

如外贸公司与工厂签订的是代理合同,则这些风险都由工
厂承担;如签订的是购销合同,则在货物已出口的情况下,要向工厂索赔会有相当的困难。

因此,对代理性质的业务,外贸公司应与工厂签订代理协议,以免不必要地加重自己的责任。

弄假成真,代人受过
案例2:A公司与B公司签订《代理协议》,约定由B公司代理A公司出口产品。

但A公司本身并非生产商,实际供货方是A公司指定的C工厂。

A公司向B公司提供了C工厂的增值税发票,并要求B公司将货款直接付给C工厂。

为应付税务部门的检查,B公司还与C工厂签订了虚假的《购销合同》。

货物出口后,外商不支付货款,B公司因此也没有付款给C工厂。

C
工厂于是起诉B公司,要求B公司按《购销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B公司抗辩自己系A公司的代理商,与C工厂不存在真实的购销关系。

但B公司的抗辩缺乏充分证据,A公司也不肯出庭作证,因此法院判令B公司应按购销合同支付货款。

虽然外贸公司后来根据代理协议起诉A公司并获得胜诉,但A公司是皮包公司,胜诉的判决根本无法得到执行,B公司为此付出沉重代价。

上述案件并非个别的例子。

目前不少委托代理出口合同中都存在三角关系,即除了委托人、代理人,还有具体供货的工厂。

委托人通常都是贸易公司,本身并不生产可供出口的产品,但其掌握一定的客源和货源渠道,通常称其为中间商。

因为出口退税等方面原因,中间商只提供产品,增值税发票则由工厂直接向外贸公司开具,为与增值税发票吻合,外贸公司通常还需要与工厂签订购销合同。

这样当某一环节出现问题时,便出现如何界定外贸公司与工厂之间关系的问题。

从表面证据上看,外贸公司与工厂之间的购销关系成立,不管收到外汇否,外贸公司都必须向工厂支付货款。

上述案例就是深刻教训。

因此,在存在三角甚至多角关系的情况下,外贸公司一定要对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有清醒的认识,不可随便按委托人的要求签署合同或其他文件。

在这种情况下,最好在与中间商签订的《代理协议》中,明确外贸公司与其指定工厂签订的《购销合同》是代理协议的附件,其合同的权利义务由中间商承受。

同时在与工厂签订《购销合同》中也作同样的约定,明确其系《代理协议》的附件,从而使外贸公司无须直接对工厂承担责任。

“代而不理”
案例3:A工厂委托B公司代理出口一批货物,B公司与A工厂签订了《委托代理出口协议》,并按A工厂的指令与外商签订了《成交确认书》。

代理协议中约定所有与交货有关的责任都由A工厂自行负责,B公司仅需提供办理出口所须单证、收取外汇货款并按结汇比例向A工厂支付人民币。

该单业务属于典型的“结汇”业务。

在A工厂生产货物过程中,由于外商不断变更要求并对质量多番挑剔,致使货物没能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出运,而外商也以此为理由取消了合同。

鉴于委托事项已无法履行,B公司要求A工厂退回B公司预付的资金,但A公司却指责B 公司没有履行代理职责,令其遭受损失,比如信用证中的软条款(信用证规定须提交外商签发的验货合格证作为议付的单据)令其货物出运受外商的牵制,没有告知和提醒A工厂信用证规定的出运时间,致使A工厂同意外商变更货品规格等要求而延误了出运时间等等。

为此,出现了B 公司起诉A工厂返还预付款,而A工厂则反诉B公司没有履行代理职责应赔偿其损失的局面。

上述案件最终以B公司的胜诉而告终,法院经过审理,认为B公司没有违反代理协议约定的行为。

目前不少代理业务属“结汇”性质,外贸公司基本上是“代而不理”,其任务仅是提供单证、收汇结汇,所收取的费用较微薄。

严格地讲,这不是一种代理而是出借经营资格。

这种做
法原外经贸部曾严令制止,但由于存在市场需求,这种做法在外贸行业依然普遍存在。

但既然是代理,就存在代理的职责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代理人因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代理人赔偿。

因此,外贸公司有可能会因其“代而不理”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在结汇业务中,外贸公司应尽可能帮助委托人顺利地履行合同。

如付款条件为信用证,应谨慎审查信用证,如发现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不合理,应要求外商修改,如外商不肯修改,应将风险向委托人说明,由委托人决定是否接受。

虽然这样做增加了外贸公司工作量,但提高了履约可行性,反过来也保障了外贸公司的利益,同时也可使委托人认识到外贸公司的作用决不仅仅是结汇的工具,有助于外贸公司拓展真正的代理业务。

到手的货款变成“不当得利”
案例4:在某代理业务中,外贸公司按委托人的指令收取外汇,但没有与外商签订合同。

结果一年后,外商突然以外贸公司收取的款项属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退款。

外贸公司为此不得不聘请律师应诉,收集一切能够证明外贸公司与该外商存在事实买卖关系的证据。

外贸公司虽最终获得了胜诉,但毕竟也为此付出了代价,包括律师费、调查费等等。

案例5:A外贸公司受委托向B外商出口货物,但收取的是C外商的外汇。

一年多以后,C 外商以与A公司没有买卖关系,A公司收取其汇款属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

因A公司无法证明C外商的汇款系受B外商委托,故法院判C外商胜诉。

而当A公司回过头来向B外商追讨货款时,B外商已不知所踪。

在代理业务特别是所谓的“结汇”业务中,外贸公司通常与外商没有直接接触,也不关心外商究竟是何方神圣,只要有外汇进入自己帐户,就认为交易成功,万事大吉。

这种麻痹大意的思想是要不得的。

上述案例给我们的教训是:收取汇款应有合法的依据。

收取货款,付款人与收款人应有买卖关系,而买卖关系的最好证明就是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

因此当付款人与合同当事人不一致时,应该要求付款人声明其所付款项的性质和事由,避免日后纠纷的发生。

综上所述,代理业务虽比自营业务的风险小一点,但也不能掉以轻心。

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每个环节都应认真对待、谨慎从事,这样才能有效地控制风险,使代理业务真正成为外贸公司的利润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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