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业用甜炼乳卫生标准[GB13102-91]
进口乳品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进口乳品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一、进口乳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相关要求通用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 1343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产品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GB1930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1964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GB251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GB193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炼乳》GB131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GB19644-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GB1167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GB19646-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干酪》GB542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再制干酪》GB2519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10 《牛初乳粉》RHB 602-2005二、涉及进口乳品检验检疫规定的国家质检总局令和公告《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2013年第152号)《质检总局关于实施〈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第53号公告)《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44号)《关于规范进口乳制品卫生证书管理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第125号)《关于允许从口蹄疫国家进口相关产品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农业部联合公告2010年第99号)《关于公布<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第62号)《关于发布〈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及〈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55号公告)《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27号公告)《关于加强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第133号公告)《关于公布首批进口乳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名单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14年第51号公告)《质检总局关于调整〈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实施要求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3号)三、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特殊要求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其报检日期到保质期截止日不足3个月的,不予报检进口;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已灌装在向消费者出售的最小零售包装中,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不予报检进口。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浓缩乳制品2020-标准全文及编制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3102—XXXX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浓缩乳制品(征求意见稿)前言本标准代替GB 131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炼乳》。
本标准与GB 13102-201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修改了范围;——修改了术语和定义;——修改了感官要求;——修改了理化指标;——修改了微生物限量;——致病菌限量直接引用GB 29921的规定;——增加了食品工业用浓缩乳相应指标和要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浓缩乳制品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全脂、部分脱脂和脱脂的淡炼乳、加糖炼乳、调制炼乳和食品工业用浓缩乳。
2 术语和定义2.1淡炼乳以生牛(羊)乳和(或)乳制品为原料,脱脂或不脱脂,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经加工制成的液体产品。
2.2 加糖炼乳(甜炼乳)以生牛(羊)乳和(或)乳制品为原料,脱脂或不脱脂,添加食糖,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经加工制成的粘稠状产品。
2.3 调制炼乳以生牛(羊)乳和(或)乳制品为主要原料,脱脂或不脱脂,添加或不添加食糖、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添加其它原料,经加工制成的液体或粘稠状产品。
包括调制淡炼乳和调制加糖炼乳(调制甜炼乳)。
2.4 食品工业用浓缩乳仅以生牛(羊)乳为原料,脱脂或不脱脂,经浓缩等工序仅去除部分水分制成,仅用于食品工业的产品。
3 技术要求3.1 原料要求3.1.1 生乳应符合GB 19301的要求。
3.1.2 其它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3.3 理化指标3.3.1 淡炼乳、加糖炼乳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淡炼乳、加糖炼乳理化指标3.3.2 调制炼乳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调制炼乳理化指标3.3.3 食品工业用浓缩乳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食品工业用浓缩乳理化指标3.4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3.4.1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3.4.2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生乳》(GB-)等项食品安全国标
《生乳》(GB19301-2010)等66项食品安全国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告卫通〔2010〕7号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现发布《生乳》(GB19301-2010)等6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其编号和名称如下:GB19301-2010 生乳GB19645-2010 巴氏杀菌乳GB25190-2010 灭菌乳GB25191-2010 调制乳GB19302-2010 发酵乳GB13102-2010 炼乳GB19644-2010 乳粉GB11674-2010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GB19646-2010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GB5420-2010 干酪GB25192-2010 再制干酪GB10765-2010 婴儿配方食品GB10767-2010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10769-2010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70-2010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12693-2010 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23790-2010 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5413.33-2010 生乳相对密度的测定GB5413.30-2010 乳和乳制品杂质度的测定GB5413.34-2010 乳和乳制品酸度的测定GB5413.3-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脂肪的测定GB5413.29-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溶解性的测定GB5413.27-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脂肪酸的测定GB5413.5-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乳糖、蔗糖的测定GB5413.6-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不溶性膳食纤维的测定GB5413.9-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A、D、E的测定GB5413.10-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K1的测定GB5413.11-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1的测定GB5413.12-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2的测定GB5413.13-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6的测定GB5413.14-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12的测定GB5413.15-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烟酸和烟酰胺的测定GB5413.16-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叶酸(叶酸盐活性)的测定GB5413.17-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泛酸的测定GB5413.18-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C的测定GB5413.19-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游离生物素的测定GB5413.21-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钙、铁、锌、钠、钾、镁、铜和锰的测定GB5413.22-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磷的测定GB5413.23-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碘的测定GB5413.24-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氯的测定GB5413.25-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肌醇的测定GB5413.26-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牛磺酸的测定GB5413.35-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β-胡萝卜素的测定GB5413.36-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反式脂肪酸的测定GB5413.37-2010 乳和乳制品中黄曲霉毒素M1的测定GB5009.5-2010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5009.3-2010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4-2010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5009.12-2010 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33-2010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5009.24-2010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1和B1的测定GB5009.93-2010 食品中硒的测定GB21703-2010 乳和乳制品中苯甲酸和山梨酸的测定GB22031-2010 干酪及加工干酪制品中添加的柠檬酸盐的测定GB5413.38-2010 生乳冰点的测定GB5413.39-2010 乳和乳制品中非脂乳固体的测定GB4789.1-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789.15-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4789.18-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乳与乳制品检验GB4789.30-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GB4789.35-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乳酸菌检验GB4789.40-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阪崎肠杆菌检验特此通告。
全脂加糖炼乳(甜炼乳)
全脂加糖炼乳(甜炼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全脂加糖炼乳(甜炼乳)GB5417-85代替GBn37-77Sweetenedcondensedwholemilk本标准适用于以牛乳为原料,经杀菌,添加砂糖、浓缩制成的产品。1技术要求 用于制造全脂加糖炼乳的原料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原料乳的要求应符合GB5408-85《消毒牛乳》附录A(补充件)中特级品规定。 砂糖主要指标必须符合GB317-84《白砂糖》优级品的规定。其酸度要求同GB5412-85《全脂加糖乳粉》条。 制造全脂加糖炼乳要符合《乳与乳制品卫生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全脂加糖炼乳的品质按感官、理化和微生物指标进行评定,而它的等级则按感官、细菌总数和乳糖结晶大小分为特级品、一级品和二级品。 全脂加糖炼乳的感官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全脂加糖炼乳感官指标,按百分制评定,其中各项分数如表1所示。表1项目分数 滋味和气味60组织状态35色泽5各级产品应得感官评分如表2。表2等级总评分滋味和气味最低得分 特级≥9056一级≥8018二级≥7545全脂加糖炼乳的感官评分见表3。表3项目特征扣分得分 滋味与气味(60)分甜味纯正,具明显消毒牛乳的滋味和气味,无任何杂味者060滋味稍差,但无杂味者1~459~56滋味平淡,无乳味者5~755~53有不纯的滋味和气味者8~1552~45有较重的杂味者13~2547~35组织状态(35)分组织细腻,质地均匀,粘度正常*,无脂肪上浮035无乳糖沉淀,但冲调后允许有微量钙盐沉淀者 粘性较重,冲调有少量钙盐沉淀者1~234~33脂肪轻度上浮,粘盖轻(厚度小于或等于1mm)者2~333~32舌尖微感粉状者3~532~30舌感砂状,脂肪上浮较明显,粘盖较重(厚度小于或等于),冲调后钙盐沉淀多者6~1029~25粘度变化大,有变厚或呈软膏状,冲调后脂肪游离较明显者10~2525~10色泽(5)分呈乳白(黄)色,颜色均匀,有光泽者05色泽有轻度变化者1~24~3色泽有明显变化(肉桂色或淡褐色)者3~52~0*系指产品在24℃往外倾倒时,能在先前倾出之炼乳表面起堆,但所起之堆能较快消失。 全脂加糖炼乳的理化指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不分级指标见表4。表4项目指标 水分,%≤脂肪,%≥蔗糖,%≤酸度,°T≤全乳固体,%≥铅(以Pb计),ppm≤铜(以Cu计),ppm≤锡(以Sn计),ppm≤10汞(以Hg计),ppm按鲜乳折算≤杂质度*,ppm≤8*全脂加糖炼乳的杂质度系指每公斤产品中杂质的毫克数。 分级指标见表5。表5项目指标 特级一级二级 乳糖结晶颗粒,μm≤152025全脂加糖炼乳的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6要求。表6项目指标 特级一级二级 细菌总数,个/g≤150003000050000大肠菌群(近似数),个/100g≤409090致病菌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 全脂加糖炼乳允许加入的稳定剂应按GB2760-81《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选用。 对严重变厚、钮扣、霉斑、蔗糖结晶、假胖听和瘪听的产品,作为等外品处理。在无严重异味的情况下可作食品加工用。 凡产品具有苦味、腐败味、霉味、化学药品和石油产品等气味或真胖听者作为废品处理。2取样和检验 取样 产品应以浓缩锅或结晶罐分批,连续化生产不能分别锅(或罐)次者,可以按成品混合罐分批。 按批编号取样。取样数量按锅分批者,397g罐装(包括500g和354g瓶装),每锅取样3罐;198g罐装(包括250g瓶装),每锅取样<4罐。成批产品不能分别锅次者,按千分之一采样作检验用。但不得少于3罐,尾数超过500罐者须增取一罐。所取样品应贴上标签,标明下列各项:a.产品名称;b.工厂名称及生产日期;c.采样日期;d.产品数量及批号。 采样时应检查外包装箱、金属罐的标签等是否清洁完整,有无锈斑、水渍等情况。 检验程序 所取的样品,均应进行净重鉴定,其重量与标签上所标明的重量差,应不超过±1%,其测定方法同GB5413-85《乳粉检验方法》条。 每批样品,一件做细菌检验,一件做感官检验,另一件做理化检验。 全脂加糖炼乳的水分、脂肪、全乳固体、酸度、杂质度、乳糖结晶、蔗糖、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和感官鉴定为每批必检项目。重金属、致病菌和汞定期抽检。 成品出厂时,须有工厂化验室或检验科的质量合格证明,证明上应标明品名、数量、生产日期,化验结果及质量等级等。 复验检验结果不符合技术规定时,可取样复验,复验一次为限。复验时可单独检验不符合标准的项目。复验取样数目为1/500或为原取样数的一倍,但产品卫生指标不得复验。复验符合技术要求时,作合格论。3包装和标志 铁罐装:大罐每箱装48罐,每罐净重397g。玻璃瓶装:大瓶每箱24瓶,每瓶净重500g;小瓶每箱48瓶,每瓶净重250g。 罐外标签必须清洁整齐,标签或罐盖上应标明下列项目:品名、商标、生产厂名、生产日期、批号、净重、保证期、等级及简单产品说明,包括主要营养成分、使用方法和贮藏条件。罐盖上必须打印厂代号和批号。 装罐的纸箱宜干燥、清洁,上下垫放黄板纸,纸箱用铁皮、胶纸带或塑料带两条捆牢。其包装必须完整。 箱外必须标明品名、数量、外容积大小、毛重、净重、制造厂名及制造年、月、日。 大容器罐装或其他形式包装按合同规定办理。4保管要求 全脂加糖炼乳应贮藏在凉爽、干燥、温度不超过20℃的地方。 在20℃以下的贮藏条件下,罐装全脂加糖炼乳的保证期限,自生产之日算起九个月;瓶装全脂加糖炼乳的保证期为三个月,大包装全脂加糖炼乳的保证期按合同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和卫生部提出,由黑龙江省乳品工业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乳品工业研究所,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保锋、李玉贤、郁蕴华、刘宏道。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轻工业部部标准QB34-60《甜炼乳》作废。 国家标准局1985-09-28发布1986-08-01实施
食品中矿物质元素的测定
第十三章食品中矿物质元素的测定【教学目标】:1.掌握原子化、原子吸收光谱、原子发射光谱等的概念及相关理论,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的基本原理,分子吸收光谱、分光光度法的基本原理;2.掌握各种矿物质元素测定的基本原理和方法;3.掌握各种金属离子的标准溶液、标准使用液的配制和使用方法,掌握对不同的待测样品的不同处理方法,掌握样品消化3的方法和才作技能。
4.掌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火焰光度计、分光光度计的使用方法及操作技能、掌握标准曲线的绘制和测定结果的计算方法及技能。
第一节食品中钙含量的测定钙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为了增加食品营养价值,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
我国制定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将柠檬酸钙、葡萄糖酸钙、碳酸钙、乳酸钙、磷酸钙为钙元素强化源,并规定符合卫生标准的牦牛等骨粉、蛋壳钙源和活性离子钙也允许使用。
一、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一)我国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本标准适用于由牡蛎壳经高温煅烧、水解提纯而得制品,在食品工业中可作强化剂。
规定钙(Ca)含量大于或等于50.0%。
二、标准方法(一)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12398-90)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6490/2-1983《动物饲料---钙含量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食物中钙的测定。
1.原理样品经湿消化后,导入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中,经火焰原子化后,吸收422.7nm的共振线,其口吸收量与含量成正比,与标准系列比较定量。
2.试剂要求使用去离子水,优级纯试剂。
(1)盐酸(GB622)(2)硝酸(GB626)(3)高氯酸(GB623)(4)混合酸消化液:硝酸:高氯酸(4:1)。
(5)0.5moL/L硝酸溶液:量取45mL硝酸,加去离子水并稀释至1000mL。
(6)2%氧化镧溶液:称取25g氧化镧(纯度大于99.99%),加75mL盐酸于1000mL容量瓶中,加去离子水稀释至刻度。
(7)钙标准溶液:精确称取1.2486g碳酸钙(纯度大于99.99%),加50mL去离子水,加盐酸溶解,移入1000mL容量瓶中,加2%氧化镧稀释至刻度,贮存于聚乙烯瓶内,4℃保存。
强制性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目录
人造奶油卫生标准
GB15196-1996
2003-9-24
2004-5-1
33
GB15203-2003
淀粉糖卫生标准
GB15203-1994
2003-9-24
2004-5-1
34
GB16321-2003
乳酸菌饮料卫生标准
GB16321-1996
2003-9-24
2004-5-1
GBn47-1977
1982-6-1
13
GB2758-2005
发酵酒卫生标准
GB2758-1981
2005-1-25
2005-10-1
14
-2003
冷冻饮品卫生标准
-1996
2003-9-24
2004-5-1
15
-2003
碳酸饮料卫生标准
-1996
2003-9-24
2004-5-1
16
GB7096-2003
35
GB16322-2003
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
GB16322-1996
2003-9-24
2004-5-1
36
GB16325-2005
干果食品卫生标准
GB16325-1996
2005-1-25
2005-10-1
37
GB16326-2005
坚果食品卫生标准
GB16326-1996
2005-1-25
2005-10-1
GB7100-1986
2003-9-24
2004-5-1
20
GB7101-2003
固体饮料卫生标准
GB7101-1994
2003-9-24
《生乳》GB193012010等66项食品安全国标
《生乳》(GB19301-2010)等66项食品安全国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告卫通〔2010〕7号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现发布《生乳》(GB19301-2010)等6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其编号和名称如下:GB19301-2010 生乳GB19645-2010 巴氏杀菌乳GB25190-2010 灭菌乳GB25191-2010 调制乳GB19302-2010 发酵乳GB13102-2010 炼乳GB19644-2010 乳粉GB11674-2010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GB19646-2010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GB5420-2010 干酪GB25192-2010 再制干酪GB10765-2010 婴儿配方食品GB10767-2010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10769-2010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70-2010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12693-2010 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23790-2010 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5413.33-2010 生乳相对密度的测定GB5413.30-2010 乳和乳制品杂质度的测定GB5413.34-2010 乳和乳制品酸度的测定GB5413.3-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脂肪的测定GB5413.29-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溶解性的测定GB5413.27-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脂肪酸的测定GB5413.5-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乳糖、蔗糖的测定GB5413.6-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不溶性膳食纤维的测定GB5413.9-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A、D、E的测定GB5413.10-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K1的测定GB5413.11-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1的测定GB5413.12-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2的测定GB5413.13-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6的测定GB5413.14-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B12的测定GB5413.15-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烟酸和烟酰胺的测定GB5413.16-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叶酸(叶酸盐活性)的测定GB5413.17-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泛酸的测定GB5413.18-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C的测定GB5413.19-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游离生物素的测定GB5413.21-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钙、铁、锌、钠、钾、镁、铜和锰的测定GB5413.22-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磷的测定GB5413.23-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碘的测定GB5413.24-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氯的测定GB5413.25-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肌醇的测定GB5413.26-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牛磺酸的测定GB5413.35-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β-胡萝卜素的测定GB5413.36-2010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反式脂肪酸的测定GB5413.37-2010 乳和乳制品中黄曲霉毒素M1的测定GB5009.5-2010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5009.3-2010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4-2010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5009.12-2010 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33-2010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5009.24-2010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1和B1的测定GB5009.93-2010 食品中硒的测定GB21703-2010 乳和乳制品中苯甲酸和山梨酸的测定GB22031-2010 干酪及加工干酪制品中添加的柠檬酸盐的测定GB5413.38-2010 生乳冰点的测定GB5413.39-2010 乳和乳制品中非脂乳固体的测定GB4789.1-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789.15-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4789.18-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乳与乳制品检验GB4789.30-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GB4789.35-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乳酸菌检验GB4789.40-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阪崎肠杆菌检验特此通告。
(整理)乳品检测项目
乳制品和婴幼儿食品一、乳与乳制品(一)乳制品1、炼乳①淡炼乳、加糖炼乳和调制炼乳序号检验项目1 脂肪 GB131022 蛋白质 GB131023 水分a GB131024 蔗糖b GB131025 酸度 GB131026 黄曲霉毒素 M1 GB27617 铅 GB27628 商业无菌c GB131029 菌落总数d GB1310210 大肠菌群e GB1310211 金黄色葡萄球菌f GB1310212 沙门氏菌g GB1310213 三聚氰胺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 年 10 号a、b 不适用于淡炼乳和调制淡炼乳。
c 仅适用于淡炼乳和调制淡炼乳。
d、e、f、g 仅适用于加糖炼乳和调制加糖炼乳。
2、奶油①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强制性/推荐性强制性强制性强制性强制性强制性强制性强制性强制性强制性强制性强制性强制性强制性检测方法GB5413.3GB5009.5GB13102GB5009.3GB5413.5GB5413.34GB 5413.37GB5009.12GB/T4789.26GB4789.2GB4789.3GB4789.10GB4789.4GB/T22388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强制性/推荐性检测方法1水分a GB19646强制性GB5009.3b 2 脂肪GB19646 强制性GB5413.3cGB196463 酸度GB19646 强制性GB5413.344 非脂乳固体d GB19646 强制性GB5413.39GB196465 黄曲霉毒素 M1GB2761 强制性GB 5413.37 6铅GB2762强制性GB5009.12 7商业无菌d GB13102强制性GB/T4789.268 菌落总数e GB19646 强制性GB4789.29 大肠菌群GB19646 强制性GB4789.3 10金黄色葡萄球菌GB19646强制性GB4789.10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强 制 性 / 推 荐 性/卫生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 2011 年 10 号GB 2762 GB 2762 /总汞 氯霉素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GB19644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 强制性黄曲霉毒素 M 1 亚硝酸盐 菌落总数 d 大肠菌群 沙门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蛋白质 脂肪 a复原乳酸度 b 杂质度 c 水分农业部公告第 235 号GB 2761 GB 2762 GB 19644 GB 19644 GB 19644 GB 19644 GB19644 GB 5413.37 GB 5009.33 GB 4789.2 GB 4789.3 GB 4789.4 GB 4789.10 GB5009.5 检测方法《乳制品中硫 氰酸根的检测》GB5413.3 GB5413.34 GB5413.30 GB5009.3GB19644 GB19644 GB19644 GB19644GB 5009.12 GB/T 5009.123 GB/T 5009.17 GB/T 223387 8 9 10 11 12 13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强制性 强制性14 15 16 17铅铬 三聚氰胺GB/T 22388强制性 5 6 4 233、乳粉①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 序 检验项目 号1 硫氰酸钠(以硫氰酸根计)卫生部、工业和信息 化部、农业部、工商 总局、质检总局公告 2011 年 10 号a 不适用于稀奶油。
乳制品审核细则
1.范围1.1总则本指导书通过典型审核活动的概述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活动的策划与实施提供了指南,其适用程度取决于特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范围和复杂程度,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结论的预期用途。
本指导书是根据《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HACCP-EC-01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结合该行业的特点,在专业方面提供审核指南,作为专业技术支持,这些意见不是认证准则的补充和取代,审核时,应以认证准则为依据。
国家对鲜奶的制造、酸奶的制造、奶粉的制造已经实施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必须取得QS后方可生产销售。
对奶酪及其他奶制品实施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进度情况应予以关注。
如果属于保健食品则需要通过GMP认证。
1.2 适用范围本指导书适用于液体乳及乳制品的制造行业包括出口产品,对应于的专业代码为C1440。
分为四个小类专业,其中鲜奶制造专业代码为C1441,酸奶制造专业代码为C1441,奶粉制造专业代码为C1441,其它奶酪。
其它奶制品制造专业代码为C1441。
由于液体奶及奶制品的加工工艺基本类似,因此将四个小类专业编制为一个作业指导书。
乳制品(dairy product):以牛乳、羊乳等为主要原料加工制成的各种制品,包括乳粉、消毒乳、灭菌乳、发酵乳、炼乳、干酪、再制乳、奶油、花色乳等乳制品。
本专业不包括含乳饮料和乳酸菌饮料,而属于C1534专业。
鲜奶制造专业包括巴氏灭菌奶、UHT灭菌奶等.杀菌乳:以生鲜牛(羊)乳为原料,经脱脂或部分脱脂或不脱脂后再巴氏杀菌制成的液体产品。
酸奶制造专业包括搅拌型酸奶和凝固型酸奶等。
酸奶是指以牛乳或复原乳为主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使用含有保加利亚乳杆菌、嗜热链球菌的菌种发酵制成的产品。
奶粉制造专业包括婴儿奶粉、全脂奶粉、脱脂奶粉、营养型奶粉等其他奶制品专业包括炼乳、干酪、奶油等2.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下列标准和规范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文件中引用而构成本文件的条文。
20040114_gbt13210-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糖水桔子罐头GB/T 13210-91Canned mandarin oranges in syrup━━━━━━━━━━━━━━━━━━━━━━━━━━━━━━━━━━━━━━━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糖水桔子罐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或冷藏的桔子为原料,经加工成全去或半去囊衣的桔瓣,装罐、加糖水、密封、杀菌制成的糖水桔子罐头。
2 引用标准GB 371.1白砂糖GB 1904 食品添加剂羧甲基纤维素钠(CMC)GB 1987 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 4789.26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GB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GB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 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GB 5009.16 食品中锡的测定方法GB 10788 罐头食品中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测定折光计法GB 11671 果蔬类罐头食品卫生标准ZBX 70004 罐头食品的感官检验ZBX 70005 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QB 1006 罐头食品检验规则QB 1007 罐头食品净重和固形物含量的测定3 术语3.1 囊衣桔瓣汁囊外面包着的薄膜。
3.2 全去囊衣桔片将囊衣全部除去的整瓣桔片。
3.3 半去囊衣桔片将囊衣的厚度除去约1/2的整瓣桔片。
3.4 白点桔瓣背部由汁囊柄部产生的以橙皮苷为主的白点。
3.5 白色混浊糖水桔子罐头糖液中因橙皮苷等白色物质的析出所引起的混浊或沉淀现象。
3.6 破碎片破碎部分超过桔片侧面积1/3的桔片。
3.7 均匀度同一罐中最大最厚的三片桔片的重量之和与最小最薄的三片桔片重量之和的比率。
均匀:比率不超过1.4倍;较均匀:不超过1.7倍;尚均匀:不超过2倍。
4 产品分类、代号糖水桔子罐头按桔片的形状分为全去囊衣(整片)、半去囊衣(整片)、碎片(全去囊衣或半去囊衣)三类。
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产品等乳制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
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产品等乳制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1适用范围适用于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产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产品范围包括淡炼乳、加糖炼乳和调制炼乳;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干酪(奶酪)、再制干酪;奶片、奶条等。
本细则内容包括适用范围、产品种类、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复检。
2产品种类其他乳制品包括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产品。
2.1炼乳炼乳包括淡炼乳、加糖炼乳、调制炼乳等。
淡炼乳指以生乳和(或)乳制品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经加工制成的粘稠状产品;加糖炼乳指以生乳和(或)乳制品、食糖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经加工制成的粘稠状产品;调制炼乳指以生乳和(或)乳制品,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经加工制成的粘稠状产品。
2.2奶油奶油包括稀奶油、奶油(黄油)、无水奶油(无水黄油)。
稀奶油指以乳为原料,分离出的脂肪的部分,添加或不添加其它原料、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经加工制成的脂肪含量10.0%-80.0%的产品。
奶油(黄油)指以乳和(或)稀奶油(经发酵或不发酵)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它原料、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经加工制成的脂肪含量不小于80.0%的产品。
无水奶油(无水黄油)指以乳和(或)奶油或稀奶油(经发酵或不发酵)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经加工制成的脂肪含量不小于99.8%的产品。
2.3干酪、再制干酪干酪指成熟或未成熟的软质、半硬质、硬质或特硬质、可有涂层的乳制品,其中乳清蛋白/酪蛋白的比例不超过牛奶中的相应比例。
包括成熟干酪、霉菌成熟干酪、未成熟干酪。
成熟干酪指生产后不能马上使(食)用,应在一定温度下储存一定时间,以通过生化和物理变化产生该类干酪特性的干酪。
霉菌成熟干酪指主要通过干酪内部和(或)表面的特征霉菌生长而促进其成熟的干酪。
未成熟干酪(包括新鲜干酪)是指生产后不久即可使(食)用的干酪。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浓缩乳制品2020-标准全文及编制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3102—XXXX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浓缩乳制品(征求意见稿)前言本标准代替GB 131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炼乳》。
本标准与GB 13102-201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修改了范围;——修改了术语和定义;——修改了感官要求;——修改了理化指标;——修改了微生物限量;——致病菌限量直接引用GB 29921的规定;——增加了食品工业用浓缩乳相应指标和要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浓缩乳制品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全脂、部分脱脂和脱脂的淡炼乳、加糖炼乳、调制炼乳和食品工业用浓缩乳。
2 术语和定义2.1淡炼乳以生牛(羊)乳和(或)乳制品为原料,脱脂或不脱脂,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经加工制成的液体产品。
2.2 加糖炼乳(甜炼乳)以生牛(羊)乳和(或)乳制品为原料,脱脂或不脱脂,添加食糖,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经加工制成的粘稠状产品。
2.3 调制炼乳以生牛(羊)乳和(或)乳制品为主要原料,脱脂或不脱脂,添加或不添加食糖、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添加其它原料,经加工制成的液体或粘稠状产品。
包括调制淡炼乳和调制加糖炼乳(调制甜炼乳)。
2.4 食品工业用浓缩乳仅以生牛(羊)乳为原料,脱脂或不脱脂,经浓缩等工序仅去除部分水分制成,仅用于食品工业的产品。
3 技术要求3.1 原料要求3.1.1 生乳应符合GB 19301的要求。
3.1.2 其它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3.3 理化指标3.3.1 淡炼乳、加糖炼乳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淡炼乳、加糖炼乳理化指标3.3.2 调制炼乳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调制炼乳理化指标3.3.3 食品工业用浓缩乳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食品工业用浓缩乳理化指标3.4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3.4.1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3.4.2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调味甜奶素(沙拉酱)产品技术标准要求2023年
调味甜奶素 (沙拉酱)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调味甜奶素 (沙拉酱) (又名炼奶酱) 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白砂糖、植物油和乳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添加其他原料,经杀菌、乳化、浓缩、调配等工艺制成调味甜奶素 (沙拉酱) (又名炼奶酱)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 白砂糖GB 1886.1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卡拉胶GB 1886.23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羧甲基纤维素钠GB 1886.2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海藻酸钠(又名褐藻酸钠)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48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黄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锡的测定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T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 5009.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酸度的测定GB 541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_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乳糖、蔗糖的测定GB/T 5418 全脂加糖炼乳检验方法GB 5461 食用盐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678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明胶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269 柠檬酸GB 1167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GB 126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 14881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5612 食品添加剂蒸馏单硬脂酸甘油酯GB 15680 棕榈油GB 193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GB 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GB/T 20882.6 淀粉糖质量要求第 6 部分:麦芽糊精GB/T 22388 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GB 255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GB 1886.3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二氧化钛GB 255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糖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4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瓜尔胶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 (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02 号 (2007)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 (2009) 《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3 要求3.1 原辅料要求3.1.1 白砂糖:应符合 GB 317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