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动员会上的讲话
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委托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委托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的通知【标 签】代收工会经费【颁布单位】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文 号】豫工文﹝2007﹞48号【发文日期】2007-06-28【实施时间】2007-07-0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其他税费各省辖市总工会、各管理经费的省产业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税务分局、省小浪底直属税务分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地方税务局: 为了推动我省工会事业的发展,按照省政府要求,现决定由全省地税部门统一代收工会经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河南省工会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收费项目管理的通知》和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收范围 除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集中划拨的机关事业单位外,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未建立工会组织单位缴纳的筹备金)全部由地税部门统一代收。
二、代收比例 对纳入代收范围的单位,原则上按其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的工会经费(筹备金)全额代收。
省总直属基层工会及按系统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上缴省总部分经费暂由工会自收,上缴属地总工会部分经费由地税部门按属地分成比例代收。
三、帐户管理 各地设立工会经费代收专用帐号,由工会独立管理,专项用于收缴和分解地税部门代收的经费。
该帐户按照经费分成比例每月分成一次,余额清零。
对银行帐号独立、财务管理规范的基层工会,地方总工会在扣除代收手续费后按50%的比例拨付基层工会分成经费。
未独立开设银行帐户的,其经费由地方总工会代为管理。
为加强对县(市)代收经费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各省辖市总工会要对县(市)工会经费代收专用帐号进行监督,逐步实现全省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管理的网络化和信息化。
四、代收费用 各地可按代收经费的一定比例提取代收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地税部门工会经费代收工作。
五、工作协调 工会、地税部门双方要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代收工会经费工作的指导。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的通知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的通知长地税发[2005]82号2006-09-19来源:【字体:大中小】|【打印】|【纠错】|【关闭】市内各分局、各县(市)地税局、涉外分局、市局稽查局、机关各处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湖南省实施〈工会法〉办法》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9号)的有关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总工会市地税局〈关于企事业单位应上缴的工会经费委托市地税局代收的意见〉的通知》(长政办发〔2005〕22号)文件精神,确保依法收好工会经费,现就代收工会经费工作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代收工会经费的范围自2005年1月1日起,我市辖区内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企业(包括中央、省驻长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和事业单位(由财政代扣工会经费的单位除外),应上缴市总工会和各县(市)、区工会的工会经费以及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四条和全国总工会总工办发〔2004〕29号文件,尚未建立工会但在开业投产或者成立满一年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由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全额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均由主管地税部门代收。
二、代收工会经费的方法和步骤缴费单位的分类缴费单位划分为已成立工会的单位、未成立工会的单位。
1、已成立工会的单位包括市属单位、县(区)属单位。
⑴市属单位包括市属直属单位、市属产业类单位、市属系统类单位。
①市属直属单位即由长沙市总工会批准成立工会组织并下发工会组建批文的企、事业单位。
②市属产业类单位即由省产业工会批准成立工会组织并下发工会组建批文的企、事业单位。
包括市属A类产业单位(国防军工、邮电通信)、市属B类产业单位(金融保险、电力、地质)。
确保地税机关代征全省工会经费全面开展
严格 执 行 名
,
弯路
局 计
,
。
名 州 市局 尊 注 意 配 合 省
、
费单 位
,
让 缴
费单 位 和
依 法履 行 代 收职 能
,
不
做 好 征 管户 的 前期 调 查 上报工 作
,
统
学 习 掌握 有 美 政 策 精 种
同时
,
断 规 范代 收 管理
服 务
。
扎 实优 化 代 收
关 代 收 。遮 充 分 佛 现 了省 政 府 对 系 ,尽 尽 力 、尽 职 尽 责 她 做 好
地 税 干部 队伍 的高度信任 和 充分 全 省 工 硷 经 费 代 收 工 作 ,傲 到 不
膏 定 ≯我 省 烛 税 机 关 承 担 全 省 X 负 重托 、不 辱使 市 。 -
碴经 收_作,不仅是坚决贯 费代 7 2
也 是 对 她 税 干 部 队伍 综 舍 素 质 的 真做 好代 收工 硷经 费的名 项准备
J
撞驻 。省政府决定 由她税机关代
收全省 工 会经 费,名级地 税部 门
工作 。
名级 她税机 关 主孚领 导爵 高
责 任重 j ,任 务光 荣 。全省刍 级 度 重 视 代 收 工 缺 经 费 工 作 ,全 面 皂 、
蛙 。 。 。
她税事业 的现实需导 。切实做好 代 收工硷 经 费工作 的顺 利启 动 ,
全 省 .会 经 费 代 收 工 作 , 既 是 对 名 级 她 税 机 关 导 与 工 硷 组 织 密 切 Y - 我省 她税 机 美执政 能力 的考验 ,
配 合 ,精 心 姐 织 ,统 筹 兼 顾 ,
以及 习
,
山东省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代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工会经费(建会筹建金)由地税部门统一代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2]17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代收范围第二条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在地税部门进行纳税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缴费单位)自2013年1月1日起实现的应拨款的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由地税部门代收。
第三条省总工会直属产业、大企业工会和实行财政统一划拨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收缴渠道不变,若自愿实行税务代收,可与地方工会协商纳入代收范围。
第三章计提标准及缴费比例第四条计提标准:缴费单位按上月份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
全部职工:在各单位中工作并由支付工资或其他形式的报酬的全部人员(含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和临时性、季节性用工、劳动派遣工以及离开本单位但保留劳动关系并领取生活费的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等。
工资总额: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含住房补贴、通讯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和单位发放的职工生活费等,对无法确定工资收入的。
,以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缴纳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
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按《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会经费计提工作的通知》(总工办字[2009]37号)以及有关劳动统计新增指标解释等规定执行。
第五条缴费比例: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40%缴纳工会经费。
关于地税代收工会经费
关于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或筹备金)问题解答为依法及时足额收缴工会经费,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确保工会组织依法履行各项社会职能。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由地方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的复函》(新政办函[2008]114号)的精神,在克拉玛依试点的基础上,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或筹备金)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发[2009]232号)的文件,从2009年10月起,在我区全面开展由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试点工作。
现就有关问题做一个解答:※为什么要委托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或筹备金)?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者。
工会经费(或筹备金)(以下简称工会经费)由地税机关代收,一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强化全社会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意识,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维权工作;二是有利于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的规范运作,提高工会经费征缴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方便各缴费单位在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税款时一并缴纳工会经费,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四是有利于各级工会组织活动开展,从而较好地发挥工会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工会经费(或筹备金)缴纳的法律依据及相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七条规定:凡在自治区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当依法组建工会。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开业或设立的六个月内依法组建工会;逾期未组建的,自第七个月起,每月向上一级工会组织缴纳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的工会筹备金,待该单位工会组建后,由收缴筹备金的上级工会组织按规定予以回拨。
地税代收工会经费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桂工发〔2005〕66号━━━━━━━━━★━━━━━━━━━关于由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进一步加强我区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总工会,区各产业(系统)工会,区总各直管基层工会,各级地方税务局、区直属征收分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加强工会组织建设,规范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确保工会经费依法及时足额收缴,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建立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负责代收工会经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会经费的代收范围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企业(含中央直属、自治区级企业、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驻桂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以及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缴费单位)按规定计提的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代收。
行政机关、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柳州铁路局不纳入地方税务机关代收范围。
二、工会经费计提依据(一)缴费单位应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拨缴工会经费。
(二)全部职工是指在缴费单位中工作,并由其支付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企业的合同制工人和管理人员、事业单位的合同制职工和聘任干部、单位因各种原因聘用的临时工、季节工、服务员、营销员等人员,同时还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
(三)工资总额的组成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号令)和国家统计局有关劳动统计新增指标的解释等规定来执行。
工资总额是指企业或单位在一个会计期间支付给全部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和其他特殊兑现方式支付的工资等均计算在内。
(四)工资总额难以确定的单位,按照统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收缴基数。
市总工会主席在全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小结表彰会上的讲话
市总工会主席在全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总结表彰会上的讲话市总工会主席在全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总结表彰会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我们继20**年4月全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总结表彰之后,又在这里召开全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刚才对代收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市地税局直属分局、临颍县总工会做了很好的经验发言,市地税局卢局长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会经费代收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近几年的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实践中,全市广大地税干部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工会经费收缴和工运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充分体现了你们对广大职工的深切关心,对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全市的工会组织、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对此深有感触,铭记在心。
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总工会向这次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各级税务干部和工会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精诚合作,扎实推进,全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成效明显自20**年1月以来,我市全面推行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委托地税代收工作,实现了工会经费收缴体制的重大转变。
全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代收工会经费有较大幅度增长,20**年比20**年增长67.58%,全市平均收缴率达到49.3%,比20**年提高16个百分点;20**年第一季度同比增长14%。
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广大地税干部和工会干部解放思想,大胆探索,通力合作密不可分。
一是建立了工会经费收缴的长效机制。
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地税局代为收缴工会经费的通知》漯政文(20**)43号,明确要求由地税局按月代为收缴本辖区内企业、非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工会经费。
20**年1月,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在6个县和市直全面推开,初步建立起适应我市经济发展要求的依法收缴、刚性收缴的工会经费长效机制,在努力破解工会经费“收缴难”问题上迈出了改革步伐,形成了新的工会经费收缴格局。
2024年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动员会上的讲话模板(三篇)
2024年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动员会上的讲话模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首先,我要向各位同事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感谢大家对工会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也感谢大家对地税机关的付出和贡献。
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向大家介绍我们工会经费的代收工作,并就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目标进行探讨。
过去一年里,我们工会经费代收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通过各种渠道的宣传和推广,我们的代收率大幅提高,为工会经费的筹集和使用提供了坚实保障。
同时,我们也不断完善代收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工会经费的使用合规合法。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大家的关心和支持,是大家辛勤努力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工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然而,虽然我们取得的成绩令人鼓舞,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可以挖掘。
首先,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工会经费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目前,对工会经费的认识和理解程度还不够深入,甚至还存在一些误解和质疑。
我们需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明确向大家介绍工会经费的来源、用途和管理制度,宣传工会经费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增强大家对工会经费的认同感和支持度。
只有广大干部职工对工会经费有了正确的认识和理解,才能更好地支持和参与工会经费的代收工作。
其次,我们要进一步优化工会经费的使用方式和渠道,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利用和最大化效益。
当前,工会经费的使用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使用范围不明确、资金流转不畅等。
我们要进一步明确工会经费的使用规则,加强对工会经费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会经费真正用于服务广大干部职工的实际需求上。
同时,还要创新工会经费的使用方式和渠道,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在提供各类服务和活动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最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管理队伍的建设和人才培养。
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的管理队伍。
夯实基础,开拓创新——云南省召开全省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工作表彰电视电话会议
主席卢 正国在会上作 工作总结 ,他 指 工 会 已联 合 发 文 《 于足 额 拨 付 党政 制 ,五 是 要 创 新 工 作 服 务 机 制 ,六和建会 筹 机 关事业单位 工会经 费有关 问题 的通 要 出台联合考核机制 。
备 金 ,是规 范工会经 费收缴体制 的一 知 》 ( 云财预 [ 0 0 3 号 ),就足 2 1 ]2 2 实行地税代收 工会经 费和建会筹备金 作 出 了明 确 规 定 ,对 贯 彻 执 行 力 度 提 工作 以来 ,在全 省各级地税机 关的 高 卢正 国还就进 一步加 大力度 ,全
项 重 大 变革 。 自去 年 1 1 月 日全 省 统 一 额核 拔党政机 关、事业单位 工会经 费 面 征 收 工 作提 出 了 明确 要 求 。 省 总 工会 纪栓 组 长 、经 审会 主 任
出了严格 要求 ,这 一举措对优 化代收 陈欣 生在会 上 宣读 了 《 关于表彰 奖励
费和建会 筹备金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
个人 的决定》,昆明市总工会等14 0 家
单 位 和 2 2 个人 获 得 先 进 荣 誉 , 总 1个 省
工会 经费收缴体制 改革任务 ,取得 了 突出成绩。工会 经费收入 大幅增长 ,
工 作 再 上 新 台 阶 奠 定 了 坚 实的 基 础 。
促 进 了工 会各 项 工 作 的全 面 发展 。
会 、农 行 已建 立起 领 导 小组 会议 制 先锋 号的决 定》 ,云 南省地 方税务局 度 ,定期情 况通报 制度 .信 息交换制 规 费管理 处等3 家单位获得省 工人 先 9
回顾地税代 收一年来 的工作 ,主要有 度 ,调账、对账 等制度 ,从登 记、 申 锋号 的荣誉称号 。玉溪市地方税务局
6月1日起邯郸市工会经费由地税机关代征
6月1日起邯郸市工会经费由地税机关代征近日,邯郸市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转发了市总工会、市地税局《关于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征工会经费的实施办法》。
该《办法》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规定,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征工会经费的范围是:1、除市总工会对口的部分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所属基层单位以外的各级各类企业。
由市总工会对口的自收工会经费的企业包括:峰峰集团有限公司、邯郸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太行华信建材有限公司、邯郸供电公司、国电邯郸热电厂、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马头发电厂。
同时,按系统管理经费的邮政、网通、电信、移动、电力、地质、金融、保险、民航等产业工会的经费上缴部分也仍由工会自收,不纳入代征范围。
2、各县(市、区)所属各类企业。
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承包企业、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其他经营实体。
3、全市所有实行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财政差额拨款单位。
4、全市开业满一年仍未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
《办法》规定,工会经费的代征比例及手续费比例是:市直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会自收单位除外),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由税务部门全额代征工会经费,代征手续费为代征额的4.5%;各县(市、区)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由税务部门全额代征,代征手续费比例统一为代征额的4.5%;开业满一年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由税务部门全额代征工会筹备金,筹备金代征手续费为代征额的3%;代征的工会经费和筹备金,要缴存同级总工会经费征集专户,在扣除代征手续费后,由上一级工会按规定比例返还给基层工会。
《办法》还对工会经费标准及工资总额的确定做了如下规定:1、全部职工是在指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收入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企业的合同制工人和管理人员、事业单位的合同制职工和聘任干部、临时工、季节工、服务员、营销员等人员,同时还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和建会筹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的通知【标 签】代收工会经费【颁布单位】云南省地方税务局【文 号】云地税发﹝2008﹞292号【发文日期】2008-11-27【实施时间】2009-01-0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其他税费各州、市、县、区地方税务局、总工会,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省级各产业、厅(局)、公司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各金融、铁路、东航系统工会: 为确保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依法及时足额收缴,进一步支持各级工会履行各项社会职能,充分发挥工会在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收费项目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60号),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从2009年1月1日起由地税机关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全额代收全省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收范围 云南省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缴费单位)应缴纳的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由地税机关代收。
已成立工会的缴费单位缴纳工会经费;未成立工会的缴费单位缴纳建会筹备金。
二、缴费基数和比例 缴费单位按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或建会筹备金。
全部职工是指在缴费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含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包括合同制工人和管理人员、临时工、季节工等人员,以及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
工资总额是指缴费单位在一个会计期间(一个月为单位)全部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均计算在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由地税部门统一代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2]172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由地税部门统一代收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由地税部门统一代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2]172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收缴工作,经省政府同意,自2013年1月1日起,我省行政区域内在地税部门进行纳税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缴费单位)应拨缴的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统一由地税部门代收;省总工会直属产业工会、大企业工会和实行财政统一划拨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收缴渠道不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缴费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规定,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其中40%部分向地税部门缴纳;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并全额向地税部门缴纳。
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要做好代收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收入、支出预算科目的设置,省地税局要做好代收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收入预算科目的设置,并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代收,其预算级次为市级。
三、代收工作经费由市级工会按照实际缴入人民银行国库部门的工会经费总额的3-5%提取,支付地税部门,主要用于代收工作所需软件开发、设备购置、系统维护、收缴管理、宣传培训支出。
四、核算工作费由市级工会按照实际缴入人民银行国库部门的工会经费总额的2‰提取,支付人民银行,主要用于代收工作所需软件开发、设备购置、系统维护、核算管理支出。
关于对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情况说明-江门市江海区总工会
关于对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情况说明一、地税代收工会经费,不是区总工会出台的规定,而是省总工会的决定。
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做好广东省工会组织基础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粤工总财[2013]4号)文明确:“经省领导同意,从2013年7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行工会经费由地方税务机关代收”;2013年3月1日,广东省直机关发电《关于地一步加强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工办明电〔2013〕7号文明确:“今年7月1日起,全省将全面开展委托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
二、收缴工会经费有法律依据,委托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也有政策法规依据。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第四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四十四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第四十六条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二是《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四条具备设立工会组织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开业或者设立之日起六个月内应当建立工会组织。
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上级工会可以督促并派员帮助、指导建立工会筹建组织,发展会员,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工会组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或阻挠;第二十三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组织应当于每月十五日前,按照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本单位工会拨缴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代收交流发言稿
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够在这里代表我单位,就工会经费代收工作与大家进行交流发言。
首先,我想对近年来工会经费代收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由衷的祝贺。
在各级工会组织和税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工会经费代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工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回顾工会经费代收工作近年来,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会和税务部门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积极开展以下工作: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工会经费代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 完善制度机制。
制定工会经费代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代收范围、流程、责任等,确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 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工会经费代收政策,提高企业和职工对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4. 加强沟通协调。
与税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5. 严格监督检查。
对工会经费代收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经费收缴及时、足额。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在工会经费代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1. 部分企业和职工对工会经费代收工作认识不足,存在抵触情绪。
2. 工会经费代收工作宣传力度不够,部分企业和职工对政策了解不全面。
3. 工会经费代收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提高工作效率。
4. 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不足,存在一定程度的违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做好工会经费代收工作:1. 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工会经费代收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职工的认识和支持。
2. 优化工作流程。
简化代收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和职工提供便捷服务。
3. 强化监督检查。
加强对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4. 深化部门协作。
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工会经费代收工作。
5. 创新工作方法。
积极探索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工会经费管理交流发言材料
工会经费管理交流发言材料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我今天要与大家探讨的议题是工会经费管理。
作为一个工会成员,每个人都会对工会经费管理感到关注和关心。
因此,我想通过今天的发言,与大家分享我的观点和建议。
首先,我认为工会经费管理对于工会的正常运作是非常重要的。
工会经费是工会成员每年缴纳的会费累积而成的,它是工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因此,我们必须要高度关注和正确管理工会经费。
其次,为了保证工会经费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我认为我们应该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其中,包括建立严格的经费使用审批制度,确保每一笔经费都经过合理审批和公开透明,避免经费的乱花和滥用。
同时,也要加强对负责财务管理的工会干部的培训和监督,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
第三,工会经费的使用应该与工会会员的利益密切相关。
我们要充分听取工会会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期望,确保工会经费的使用能够真正惠及工会会员。
比如,可以开展各种活动和福利项目,给予会员经济上的援助和帮助。
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增强工会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提高工会的影响力和声誉。
另外,我认为工会经费的使用应该具有可持续性。
我们不仅要关注当下的使用,更要着眼于长远的规划。
因此,我们应该建立起一个合理的经费储备和投资管理机制,确保工会经费的增值和保值。
同时,我们还可以探索其他的资金来源,如赞助、捐赠等,扩大工会经费的规模和来源,提高工会的发展空间和潜力。
最后,我想说的是,工会经费管理不仅是工会干部的责任,也是每个工会会员的共同责任。
我们要自觉遵守工会经费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同时,也要积极参与工会的各项活动和事务,增加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和社会影响力。
以上就是我个人对工会经费管理的一些观点和建议,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帮助。
最后,我衷心期待大家对我的发言进行批评和指导,共同为工会经费的管理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谢谢大家!。
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经验资料
个人精心收集整理.word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经验资料
工会经费收缴作业经验资料近年来,咱们在县财务、地税部分的配合和底层工会的支持下共同努力,工会经费收缴依然坚持了好的气势,取得了较好成果,接连六年完成了上级下达工会经费上解使命,接连四年工会经费收入坚持了XX 以上的增幅。
咱们的首要做法是: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部分协作为了实在抓好工会经费收缴作业,县总工会在每年年头就召开了由地税机关科室、分局领导和县总科室负责人参与的全县工会经费收缴作业发动会议。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就工会经费代收作业作重要讲话,县地税局局长安排学习县总与县地税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工会经费托付地税代征有关问题的告诉》,《工会经费计提的法律依据》、《员工工资总额组成部分》等文件,并清晰了详细作业使命,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谢应清总结上一年工会经费收缴作业,一起清晰新一年收缴使命。
经过会议,提高了与会人员对经费收缴作业的知道,一致了思维,清晰了作业使命,为全面完成工会经费收缴使命打下了坚实的根底。
二、活跃和谐代收部分,把握代收作业的主动权咱们县总工会没有把工会经费“一托了之”,或是“坐收渔利”,而是愈加活跃主动地与地税部分加强沟通联阅览完好文章将扣除您 1 点积分,确定要阅读吗?。
【领导讲话】在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会议上的讲话
在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刚才,财政局高科长为我们就工会账户的开设和管理作了详细说明,胡主席解读了总工会和财政局的联合发文《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事业管理的通知》,请大家按照要求,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这项工作再强调四点意见:一是要重视到位。
十八大之后,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的出台,形成了“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钱”的常态形势。
中华全国总工会、XX省总工会就工会经费使用管理都专门下发了文件,要求坚持7项原则8个严禁。
市纪检巡察组在各单位巡察时也发现了不少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的地方,去年出具《关于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并实施常态化监督检查的建议》要求市总整改,所以规范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是大势所需。
希望今天会后,参会的主席们能及时将文件及会议精神传达给各单位分管工会的领导和主要领导,要形成主要领导支持、分管领导牵头、工会主席落实的工作格局,着手没有开设工会独立账户的立即开设账户,已开设账户的要逐步规范到位。
二是要依法规范。
去年10月,我们聘请4名特约审计员,邀请XX市总经审办对独立建账的17家局、系统工会的经费收支使用情况进行了集中审计,发现有支出审批权限不符的、未计提会员会费的、超范围列支工会经费的(离退休人员慰问金在工会经费中列支)等等,规范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刻不容缓。
各单位要严格工会账户管理,不属于工会组织的经费和资金一律不得纳入工会经费账户管理和核算,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要依法获得工会经费收入,按规定计提工会经费和行政给予工会补助。
未实行税务代征的还应及时、足额上缴应分成经费,不得截留、挪用。
工会经费支出要规范,工会经费只能用于为职工服务和活动的开展,不能将工会经费管理使用趋于福利化。
三是要加强沟通。
理念一变天地宽。
各单位工会在规范工会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过程中,要常态化与市总保持上下联动,以取得指导与支持,要借鉴学习已取得实效的兄弟单位经验。
市工会经费代征工作会议讲话稿
市工会经费代征工作会议讲话稿尊敬的彭常委、各位领导、同志们: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之际,今天,市总工会与市地税局在这里隆重召开XX年度全市地税代征工会经费工作会,这既是一次总结表彰会,又是一次工作部署会,更是一次加油鼓劲会。
刚才,李总宣读了表彰决定,先进单位代表、先进个人代表都先后发了言,交流了经验,市总工会谢小忠副主席也做了很好的讲话,等一下彭常委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抓好落实。
借此机会,我就全市地税工会经费代征工作讲三点意见:一、共识共为,XX年全市工会经费代征工作成效显著XX年,全市各级地税部门秉承“依法代征、优化服务”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服务发展大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工会组织的积极配合下,认真落实代征工会经费的政策规定,从注重宣传入手,强化费源监控,加强工作协调,健全考核机制,全面推进“税费一体化”运行管理机制,有力促进了工会经费收入的大幅增长。
XX年,全市工会经费征收突破XX万元大关,组织入库工会经费2235万元,同比增收1135万元,增长%,完成基本任务的%,完成奋斗目标的%,征收总量和收入增幅均创历史新高。
XX年工会经费代征工作抓住“三个要点”,加强“三个注重”,落实“四关联动”,实行“三个强化”,确保了代征任务的全面落实。
(一)强化工作落实,促进代征收入再创新高从XX年工会经费代征工作来看,主要是抓住了“三个要点”:一是管住基础费源点。
我局根据区域内工会经费的征收实际,建立了市、县两级重点费源管理制度,对达到市县重点费源标准的缴费人建立了档案,并实施了动态监控管理。
通过定期分析比对工会经费代征情况,及时掌握收入增减变化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日常管理与监控,及时做好政策的宣传辅导和催报催缴工作,确保了工会经费及时足额入库。
XX年,市、县两级33户重点费源户共实现工会经费收入523万元,占全年总工会经费收入的%,为总体收入的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南宁市总工会、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由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的通告-
南宁市总工会、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由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的通告
正文:
---------------------------------------------------------------------------------------------------------------------------------------------------- 南宁市总工会、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由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的通告
根据《工会法》、《民法通则》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将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06年1月起,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负责代收工会经费。
自治区总工会和自治区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由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进一步加强我区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桂工发[2005]6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南宁市地方税务局管辖的各县(区),各直属企、事业单位按规定计提的工会经费,应在每月15日前到本单位所属县(区)地方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二、凡没有按照规定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的企、事业单位,自通告之日起,必须立即到所属地方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逾期未申报缴纳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告。
南宁市总工会
南宁市地方税务局
2006年6月12日
——结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动员会上的讲话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动员会。
会议的主要目的和议程,就是要广泛动员全县地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投入代收工会经费这项工作。
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是经过省市政府同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县总工会与县地税局双方协定,规范工会经费收缴体制的一项重要工作。
这项工作自XX年下半年就开始酝酿,去年11月上旬,代县长李逸章主持召开了工会联席会议,研究同意了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关注和县总工会的密切配合下,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现在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
今天的动员会上,刚才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付浩同志代表县委县政府对代收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借此机会,我代表地税局就如何做好代收工作表个态:
一、切实提高认识,强化工作责任,正确对待代收工作
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履行职能,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维护职工权益的物质保障,是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重要条件,也是实施扶贫济困,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重要资金来源。
委托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是县委、县政府和县总工会对地税部门的充分信任。
因此,全县地税系统各征收单位一定要不负众望、不负重托,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努力做好工会经费代收工作。
代收工会经费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责任非常重大。
广大地税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到代收工会经费的积极意义,增强做好代收工作的责任感,坚定做好代收工作的信心。
一是要大大提高思想认识。
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既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需要,也是强化工会经费收缴手段,规范收缴机制,减少工会经费流失,保障工会利益的有益探索。
代收工会费是县委、县政府交给地税部门的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
全县地税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发展的角度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配合工会部门,支持这项工作的开展。
二是要不断强化工作责任。
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有一定的优势。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代收工作,发扬优势,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网络资源,借鉴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经验,组织专班,指定专人,明确职责,严格要求,强化措施,认真组织好工会经费的收缴。
三是要正确认真对待代收工作。
要从思想上消除顾虑,纠正代收工会经费是地税部门份外工作的抵触情绪,纠正代收工会经费是增加地税部门工作负担的畏难情绪,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把握好工作尺度,正确处理好收税和收费的关系,处理好地税部门与工会组织、缴费单位的关系,增强做好代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切实把代收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认真执行政策,全面规范管理,优化代收服务工作
工会经费收缴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
因此,我们要像对待税收征管一样,落实税费同征同管的要求,严格执行各项政策,依法履行代收职能,不断规范代收管理,扎实优化代收服务工作。
一是要严格执行政策。
要做好工会经费的代收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管理的各项政策。
县局将尽快组织各单位代收人员进行一次系统的学习培训,以适用岗位要求。
代收人员要加强对工会经费收缴以及工会经费税收会计处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增强政策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征收,不断提高执行水平。
二是要明确征收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及有关规定,县政府、县总工会与县局对代收范围进行了明确,对全县企事业单位,统一由地税部门实行代收工会经费。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代收范围和县代收单位的总额,按照1.2%的征收率代收工会经费。
三是要规范征收管理。
要做好代收工作,必须规范管理。
要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与代收工作相适应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代收范围、工作环节、划拨上缴、专用收据的管理使用、违约责任做出具体规定,确保工会经费及时足额收缴上解。
地税机关和代收人员不得擅自决定缴费单位不缴或少缴应缴经费。
要把代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进行考核,与代收人员的评先评优相结合,确保代收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要搞好优质服务。
地税机关要充分发挥办税服务的窗口作用,在办税服务厅设立专门的“工会经费征收窗口”,实行“一窗式”、“一站式”、“承诺式”、“微笑式”服务,充分利用好现有的办税手段,开展文明优质规范服务,为缴费单位提供“绿色缴费通道”,营造出良好的工会经费征收环境和秩序。
三、主动搞好协作,加强部门配合,增进各界对代收工作的理解
工会经费收缴面广,涉及部门多,必须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
县局将加强与总工会的联系和配合,遇事要多与县总工会沟通与协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而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要定期与县总工会召开工会经费收缴情况分析会,对代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
定期向县总工会报送代收经费报表,及时上解代收经费款项。
将建立政策信息交换制度,相互通报政策变化调整情况。
要利用地税部门自身联系面广的优势,协助工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将让缴费人充分认识和了解代收工作,确保代收工作落到实处。
各基层单位也要将县局代收工作的具体要求落到实处。
代收工会经费是县委、县政府交给我们地税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及时足额计拨工会经费更是每个企事业单位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因此,各单位要积极主动争取各企事业单位的支持与配合,让各企事业单位能够正确认识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这个新生事物,积极配合地税机关和县总工会的工作,主动到办税服务缴纳工会经费。
只有争取到了缴费单位的大力支持、全力配合、相互理解,我们才能形成工
作合力,代收工作才能顺利开展。
我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总工会和地税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各缴费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代征工会经费工作一定能取得圆满成功。
我也坚信,通过扎实有效的代收工作,地税部门也能与各单位之间进一步建立友谊,增进感情,形成团结、协作、和谐的工作氛围,共同促进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我县小康社会建设做出应有的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