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非经营性上网服务场所落实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22•【字号】黄政办发[2011]28号•【施行日期】2011.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11〕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黄冈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黄冈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保护知识产权,促进软件产业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市级政府机关、各县(市、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分别于2011年8月、9月底前完成。
列入专项检查和整改的政府机关主要包括: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
检查和整改的重点是办公软件(在用的主要是微软office,金山wps等)和杀毒软件。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将完成情况及时报送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汇总后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二、组织保障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保证本单位软件使用正版化。
调整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市政府副市长梅香雪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方光明和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肖红娟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的职责是: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软件产品质量管理,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
财政部门负责正版软件的资金保障,加强对软件资产管理的指导。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06]137号【发布部门】黄冈市政府【发布日期】2006.12.21【实施日期】2006.12.2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部分政府规范性文件(第一批)清理结果的决定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06]1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黄冈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黄冈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6]102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打击传销工作,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一)重点打击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
(二)严厉查处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从事传销的行为,以及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人员住宿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等行为。
(三)重点惩处传销组织在传销活动中集资诈骗、限制人身自由、暴力抗法等骨干分子。
(四)加强对黄州、武穴、黄梅、团风4县(市、区)传销活动多发和复发地区的整治力度。
(五)通过本次专项行动,使我市境内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重点地区传销反复、多发势头基本得到遏制;其他地区的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基本杜绝;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建成,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被骗往外地参与传销和外地被骗到我市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明显减少。
二、工作措施。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4.03•【字号】黄政办发〔2015〕16号•【施行日期】2015.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黄政办发〔2015〕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黄冈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5年4月3日黄冈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冈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发〔2014〕66号),设立黄冈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黄冈市版权局牌子。
一、职能转变(一)取消的职责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二)承接的职责1.承担省下放的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职责。
2.承担省下放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许可(勘察设计丙级、暂定级,施工三级、暂定级,监理丙级、暂定级)职责。
3.承担省下放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许可职责。
4.承担省下放的设立演出经纪机构许可职责。
5.承担省下放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许可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1.加强贯彻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执法的职责。
2.加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建设和文物保护管理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职责。
3.加强对新媒体、新业态的研究、开发、利用和发展研究以及对网络出版(手机网络及信息)、网络著作权的管理职责。
4.加强对数字出版以及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服务、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影视节目的规划指导和业务监督管理职责。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和调整部分非常设机构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和调整部分非常设机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12•【字号】黄政办发[2007]17号•【施行日期】2007.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和调整部分非常设机构的通知(黄政办发[2007]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这些年来,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先后成立了一批非常设机构,这些机构在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出现了非常设机构过多过滥的问题。
根据市政府领导意见,决定对市政府领导担任职务的非常设机构进行清理。
清理的原则:对确需保留的非常设机构,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变化作相应调整;对工作任务已经完成及经过明确分工就可以做好工作的非常设机构予以撤销,有关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根据上述原则,市政府办公室对2001年以来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成立的非常设机构进行了认真清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保留164个、撤销38 个。
今后,原则上不再成立新的由市政府领导担任职务的非常设机构,政府事务中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协调;确需成立的,需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由领导小组行文,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
现将保留的非常设机构市政府领导任职情况和撤销的非常设机构名单通知如下:一、保留的非常设机构市领导任职情况1、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刘雪荣副主任委员:杨智2、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刘雪荣副主任:卢焱群、龙福清3、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刘雪荣常务副主任:卢焱群4、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任委员:刘雪荣常务副主任委员:梅香雪5、市绿化委员会主任:刘雪荣副主任:杨智、蔡德坤6、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主任:刘雪荣副主任:梅香雪7、市扶持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主任:刘雪荣副主任:蔡德坤8、市区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主任:刘雪荣副主任:卢焱群、杨智9、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卢焱群10、市长江堤防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蔡德坤11、市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刘大洪12、市以工代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卢焱群13、2239工程黄冈市协调服务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杨智14、市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长江干堤加固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卢焱群、杨智、蔡德坤15、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刘雪荣副指挥长:蔡德坤16、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卢焱群、蔡德坤17、市县乡公路改造工程指挥部指挥长:刘雪荣副指挥长:卢焱群、龙福清18、白莲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蔡德坤19、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蔡德坤20、市天然气利用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常务副组长:卢焱群副组长:杨智21、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卢焱群、杨智22、市清收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卢焱群、杨智23、市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卢焱群、杨智24、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刘大洪25、市实施名牌战略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邓新华26、市医药出口创新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杨智27、市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卢焱群、杨智28、市人民政府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卢焱群29、市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卢焱群、蔡德坤30、大别山(黄冈)国家地质公园申报立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雪荣副组长:杨智31、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卢焱群常务副主任:邓新华32、市政府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33、市支援三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34、市统计法规执行情况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35、市推行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36、市经济效益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37、黄冈城区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38、市政府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39、市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40、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4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卢焱群42、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43、市处理粮食财务挂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44、市企业经营管理职业资格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45、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46、民兵废旧和危险爆炸物品销毁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47、市支持驻黄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48、鄂黄长江大桥专项借款偿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49、市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主任:卢焱群50、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51、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副组长:梅香雪52、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副组长:梅香雪53、市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54、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55、市清理整顿乱集资乱摊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56、市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57、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副组长:邓新华58、仪征-长岭原油管道工程黄冈段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59、市外派海员劳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60、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61、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常务副组长:杨智62、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常务副组长:杨智63、市打包处置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副组长:龙福清64、市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副组长:龙福清、杨智65、市支持合武铁路黄冈段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常务副组长:杨智66、市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67、市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68、市高产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常务副组长:杨智69、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副组长:杨智70、市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71、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常务副组长:刘大洪72、市行政服务综合大楼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卢焱群73、市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副组长:龙福清74、市加强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协调配合控制信贷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常务副组长:龙福清75、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卢焱群副组长:梅香雪76、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龙福清77、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委员会主任:龙福清78、市国民经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79、市保护通信线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80、巴河航道疏浚整治工程指挥部指挥长:龙福清81、黄冈城区“三让一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82、市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83、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84、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85、市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86、市大广北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87、市武英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88、市鄂东大桥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89、上巴河大桥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90、黄冈“农村通信扶贫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91、市金融稳定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92、黄冈长江水上搜救中心和黄冈长江水上搜救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93、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94、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95、市清理整顿道路客货运输秩序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96、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龙福清97、黄冈市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梅香雪98、黄冈城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梅香雪99、市献血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梅香雪100、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梅香雪101、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主任委员:梅香雪102、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梅香雪103、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组长:梅香雪104、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及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梅香雪105、市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梅香雪106、市第二届运动会筹备委员会主任:梅香雪107、市第二实验小学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梅香雪副组长:杨智108、市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智109、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智110、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智111、市清理整顿和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智112、市打击走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智113、市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智114、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智115、市外派劳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智116、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智117、市建筑节能领导小组组长:杨智118、市中药材GAP种植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刘大洪119、市农村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刘大洪120、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大洪121、黄冈城区科技强警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邓新华122、市“打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邓新华123、市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组长:邓新华124、市质量振兴领导小组组长:邓新华125、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邓新华126、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邓新华127、市残疾人事业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邓新华128、市农村五保“福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邓新华129、市烟草专卖市场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邓新华130、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邓新华131、市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邓新华132、市宣传贯彻《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领导小组组长:邓新华133、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邓新华134、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主任:邓新华135、市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邓新华136、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组长:邓新华137、黄冈城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邓新华138、市河道堤防土地重新确权划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39、市农村饮水解困工程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40、市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41、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42、中德财政合作造林项目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43、市完善养殖证制度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44、市林权登记换发证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45、市长江禁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46、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47、市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协调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48、白莲河水库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49、市连江支堤及八一大堤整险加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50、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51、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指挥长:蔡德坤152、市利用日元贷款城市防洪项目建设指挥部指挥长:蔡德坤153、市国有农场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54、“黄冈兴农网”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55、市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56、市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防治指挥部指挥长:蔡德坤157、大别山自然保护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58、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59、市“阳光工程”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60、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61、黄冈城区蔬菜无害化生产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62、市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63、市烟叶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164、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蔡德坤二、撤销的非常设机构1、上海光明乳业黄冈奶牛养殖基地建设协调领导小组2、白莲河抽水蓄能电站一期工程前期工作领导小组3、黄冈市奥康商业步行街拆迁建设指挥部4、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5、市迎接湖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6、黄冈承天寺筹建委员会7、市政府适应我国加入WTO进程清理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领导小组8、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领导小组9、市认购“关爱老年人,让夕阳更美好”公益明信片领导小组10、大京九经济协作带第九届市长联席会筹备领导小组11、武英高速公路黄冈段建设协调领导小组12、市大广北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13、黄冈交通学校创建省级重点中专领导小组14、市第七、八届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15、全省农产品出口暨招商引资洽谈会黄冈市筹备小组16、,2001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黄冈市筹备小组17、市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18、市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19、市财税库行横向联网协调领导小组20、市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21、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22、阳枫公路黄州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23、市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24、市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工作领导小组25、黄冈城区地名标志设置工作领导小组26、市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工作领导小组27、市信息网络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28、市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29、市实施卫星定位(GPS)报警监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30、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31、市堤防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32、市专项整治毒鼠强工作领导小组33、市河道铁砂开采管理秩序专项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34、市水土保持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建设领导小组35、市板栗嫁接管理和黄黄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建设小组36、“苏丹红”专项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37、市无公害农产品领导小组38、市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销售使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二○○七年三月十二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30•【字号】黄政办发[2011]92号•【施行日期】2011.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11〕9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黄冈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黄冈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开展集中整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治理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为实现黄冈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市政府决定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营造强大的打击“两非”舆论氛围,依法严厉查处一批“两非”案件,建立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制度和机制,进一步深入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为实现全市“十二五”时期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目标创造条件。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一)严查“两非”。
依法严厉查处一批“两非”和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一批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依法坚决取缔无证诊所和无证B超窝点,在全社会产生震慑作用。
(二)重点防控。
以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和2011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升幅较大的地区、医疗资源比较集中的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个体诊所、药品批发、零售药店等为重点场所,以农村已生育一个子女和两个女孩的育龄妇女,尤其是这类人群中的流动人口为重点人群,以孕情管理、B超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物的销售使用为重点环节,开展拉网式检查和清理整治行动,进一步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督
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监督
【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06]58号
【发布部门】黄冈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5.09
【实施日期】2006.05.0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部分政府规范性文件(第三批)清理结果的决定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6]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和卫生部、国家安全监管局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近年来,全市不断加强劳动保护工作,职业卫生安全状况有所改善,但部分生产经营
单位由于保护不力,措施不到位,职工受粉尘、高温、毒物和噪声的危害严重,作业场所职业安全事故有所抬头。
尤其是矿山、冶金、有色金属、建材、机械、轻工、化工等行业的职业危害尤为突出,许多作业场所有害物质严重超标,严重危害劳动者的健康。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安全,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切实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市安全监管局要进一步研究制订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细则。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推进“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推进“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22•【字号】黄政办发[2012]51号•【施行日期】2012.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推进“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12〕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加快建设规范化“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切实有效地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黄冈市推进“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黄冈市推进“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为办好市政府承诺的惠民利民实事,加快建设100家规范化“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切实有效地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和谐消费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扩大内需和消费需求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消费者至上”的原则,按照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大平台”建设的要求,着力推进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五进”活动,努力构建“政府领导、工商牵头、部门协作、行业自律、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消费维权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优化“12315”工作流程、提高申诉举报处置效率,把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萌芽、调解在基层,为推进黄冈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二、体系建设(一)维权网络1、工商部门自建省级“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10家。
每个县(市、区)工商部门选择临街旺地、商贾集中、标志醒目地段,按省级标准建设1家规范化的“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隶属县局“12315”指挥中心,维权服务站一般由工商执法人员、消协工作人员、专业检测人员和聘请律师等7-10人组成。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区招商项目落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区招商项目落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8.23•【字号】黄政办发〔2021〕28号•【施行日期】2021.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引进外资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区招商项目落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21〕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市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白莲河示范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黄冈市区招商项目落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8月23日黄冈市区招商项目落地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高效安商助力专业招商,促进市区招商项目快速落地、建成投产,现就市区招商项目落地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一盘棋”思想,建立分工协作、无缝对接、精准高效的安商机制,构建形成“大安商”工作格局。
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的要求,全面提升“先建后验、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多证合一”等审批改革质效,积极为招商项目提供全周期服务、全要素保障,实现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企业“最多跑一次”、行政审批“零成本”目标,全力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群众满意度最高”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一)健全安商工作机制。
1.建立安商、招商无缝对接机制。
实行招商项目信息定期移交,项目通过评审、决策后,市招商服务中心即可通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组织相关审批职能部门提前介入,并在项目签订投资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向黄冈“智慧安商”平台推送项目信息;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及时向相关审批部门推送,并商有关部门、黄州区政府和相关园区按程序组建项目服务专班全面启动安商工作;项目竣工投产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在2个工作日内将项目信息移交至市经信局,由市经信局组织启动常态化跟踪服务。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11]10号【发布部门】黄冈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2.15【实施日期】2011.02.15【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部分政府规范性文件(第三批)清理结果的决定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11〕10号)黄州区人民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黄冈市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黄冈市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市区城市管理水平,市政府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实施城市网格化管理新模式。
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基层社区为依托,以单元网格为载体,以标准化管理为目标,整合各种管理资源进社区,进网格,重心下移,靠前服务,实施全程、全方位、精细化长效管理,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网格划分根据市区自然地理布局和行政区域划分,对城市建成区、重点规划控制区域,按照范围界限,每个社区(园区)划定1个网格,一共划分为48个网格。
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管理”的原则,以及单元网格人口数量、主次干道数量和管理任务轻重,将网格分为A、B、C三类。
具体划分:A类网格(16个):清源门社区网格、一字门社区网格、汉川门社区网格、东门社区网格、体育路社区网格、宝塔社区网格、赤壁社区网格、龙王山社区网格、青砖湖社区网格、建新社区网格、桐梓岗社区网格、余家湾社区网格、红卫社区网格、三台河社区网格、珠明山社区网格、西湖社区网格。
B类网格(18个):沙街口社区网格、八一社区网格、大地社区网格、潘家湾社区网格、二机社区网格、印染社区网格、有线社区网格、江北社区网格、铝业社区网格、私营经济园网格、黄州商城网格、四海机械厂网格、毛纺社区网格、新桥社区网格、新港路社区网格、原种场网格、果园场网格、农科院网格。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区规划区内基本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区规划区内基本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0.23•【字号】黄政办发〔2019〕30号•【施行日期】2019.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区规划区内基本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的通知黄政办发〔2019〕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委会、白莲河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黄冈市区规划区内基本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0月23日黄冈市区规划区内基本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为规范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收费行为,优化市区营商环境,确保收费事项的公开、公平、公正,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要求,现就规范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基本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政府性基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项目分类按照建设单位的性质和项目用途,结合我市实际,将基本建设项目分为以下五种类型:(一)工业企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工业仓储物流企业仓库及其配套设施;工业企业科研、食堂、办公、非成套职工集体宿舍等用房。
(二)产权为学校(含收归市政府所属投资平台管理的学校)的校内职工宿舍;政府指定拆迁安置房。
(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军事用房;人防、环保、环卫、福利、文化体育设施等社会公益事业用房;除第四类以外的财政全额预算单位办公、业务用房;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四)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教学用房,高中、职业学校、高校教育教学用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公租房;医院、养老院办公、诊疗、教学用房;科研及办公用房。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含配套的社区用房);经营性用房以及前四类未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116119【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17]51号【发布部门】黄冈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11.06【实施日期】2017.11.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17〕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黄冈市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1月6日黄冈市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运用‘互联网+’思维,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下简称“互联网+放管服”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的具体体现。
2017年,省委省政府将“互联网+放管服”改革确定为我省年度重大改革项目之一,我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也将其列入2017年度我市18个重大改革项目之一。
为加快改革项目推进实施,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有关精神,以“互联网+”思维引领“放管服”改革,按照“网上集中办理、服务便民利企、数据开放共享”的总体思路,加快建立“一网覆盖放管服,省事省心少跑路”的“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体系,切实做到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企业、群众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企业、群众办事极致体验为导向,以政务服务极致效率为着力点,以互联网为手段,围绕“整合三大平台、聚焦四化目标、实行五个统一”加快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服务网络建设的意见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服务网络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08•【字号】黄政办发[2008]85号•【施行日期】2008.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服务网络建设的意见(黄政办发〔2008〕8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鄂办发〔2004〕69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行政服务网络建设,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行政服务网络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行政服务网络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行政服务网络建设,是行政管理体制和施政方式的一项重要改革。
主要目的是通过市、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四级行政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服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行政服务网络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努力把行政服务网络建设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
二、行政服务网络建设的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便民、利民、规范、高效的要求,加快建立“以市级行政服务中心为龙头,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为重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为主体,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为基础”的行政服务网络,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各级服务平台,着力构建全市上下互动、统一协调的行政服务新模式。
目标任务:至2009年底,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原则上都建立便民服务中心,6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便民服务室;市、县(市、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实现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网络互联互通。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14•【字号】黄政办发〔2018〕24号•【施行日期】2018.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黄政办发〔2018〕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黄冈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8年6月14日黄冈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8—2020年)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文公共发〔2017〕25号)、《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中部)》,结合实际,现就我市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要求,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建设文化强市,促进黄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文化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率先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覆盖、全面达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为中部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贫困山区城乡文化一体化建设探索有效路径,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18•【字号】黄政办发〔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市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白莲河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黄冈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3月18日黄冈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结合黄冈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上着力,在法治黄冈、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上用劲,深化实化法治政府建设,着力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为黄冈加快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重点任务(一)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学习列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重要教学内容,定期举办理论研讨会、学习交流会等深入研究交流。
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各级政府每年至少举办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
持续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宽带乡村”惠民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宽带乡村”惠民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15•【字号】黄政办发〔2016〕14号•【施行日期】2016.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宽带乡村”惠民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团风县、红安县、麻城市、罗田县、英山县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黄冈市“宽带乡村”惠民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3月15日黄冈市“宽带乡村”惠民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1号)精神,加强我市农村信息化建设,推动农村地区宽带发展与普及,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下达国家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143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5〕7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智慧黄冈”建设的总体要求,将“宽带乡村”惠民工程定位为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建用同步、以用促建”的思路,突出因地制宜和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宽带互联网进村入户。
在宽带建设中同步推进信息进村,大力推广便民信息服务平台,全面提升我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通过实施“宽带乡村”惠民工程,到2016年底,团风县、红安县、麻城市、罗田县、英山县五县(市)所有行政村实现光缆全覆盖,农村宽带接入能力12M以上行政村比例达到100%,农村家庭宽带普及率达到40%(任务分解指标详见附件)。
二、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宽带乡村”惠民工程是落实“宽带中国”战略,建设宽带信息基础设施和普及农村宽带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信息惠民的重大民生工程。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推进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116【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18]40号【发布部门】黄冈市政府【发布日期】2018.08.31【实施日期】2018.08.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18〕4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黄冈市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8月31日黄冈市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行动方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8〕28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8〕29号)等文件精神,为纵深推进我市“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改革,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简政放权实现“减事项、减环节、减时限”。
最大程度减量提质、减时增效、减税降费,进一步降低门槛放松规制,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二)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全覆盖、全归集、全管控”。
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核心、信用监管为基础、审慎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方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信用监管信息全归集、审批监管相衔接的全管控机制全面建立。
(三)政务服务实现“一网、一门、一次”。
按照“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和“数据多跑路”的总体思路,推进“网上掌上互补、线上线下融合、精简优化并重、互联互通协同”,2018年底实现省、市、县政务服务平台三级联通,红安、武穴、蕲春、浠水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联通;2019年6月底,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联通。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城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销售烟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城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07]28号【发布部门】黄冈市政府【发布日期】2007.03.27【实施日期】2007.03.27【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部分政府规范性文件(第一批)清理结果的决定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城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07]28号)黄州区人民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黄冈城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黄冈城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工作方案为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切实把黄冈城区打击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工作(以下简称打非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湖北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安〔2007〕5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55号)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安全发展、防治结合”的原则,采取“联合执法、分片包干、日常监管、严打死防、齐抓共管”的方法,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坚决打击非法经营销售行为,切实保障黄冈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工作目标:通过长期性的开展黄冈城区打非工作,坚决取缔、关闭非法经营、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从业单位,严肃查处违法相关责任人员,有效减少非法生产经营事故,杜绝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支持“飞地经济”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支持“飞地经济”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9.16•【字号】黄政办发〔2019〕21号•【施行日期】2019.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其他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支持“飞地经济”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黄政办发〔2019〕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黄冈市支持“飞地经济”发展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9月16日黄冈市支持“飞地经济”发展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布局,促进资源要素合理流动,鼓励“一区多园”(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冈产业园、光谷黄冈科技产业园、黄冈化工园、黄冈白潭湖片区及各县市区的产业园区,下同)之间开展资源共享、平台共建、优势互补、共赢发展的“飞地经济”合作,加快推进特色发展、协同发展、市域一体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飞地经济”,是指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招商引资过程中,打破区划限制,把不宜在我市相关园区(即转出地)发展的招商引资项目,引荐或迁移到我市其他园区(即转入地)落地建设。
第三条“飞地经济”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区域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符合“转入地” 园区规划、产业功能定位及项目准入标准;(二)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三)项目投资主体须是在“转入地”注册并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且依法经营、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和管理体系。
第四条“飞地经济”项目在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的前提下,可优先申报重点建设项目,优先申报国家、省、市各类产业资金支持,优先保障项目用地。
“飞地经济”项目同等享受“转入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重点奖励扶持。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1.17•【字号】黄政办发〔2016〕5号•【施行日期】2016.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黄冈市贯彻落实2016年1月17日黄冈市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为推进全市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4号)和《湖北省贯彻落实一、总体要求2016—2020年,全市地方志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全面完成第二轮县(市、区)志编修任务,实现市、县(市、区)综合年鉴全覆盖,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和网站建设,做好第二轮修志工作总结和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实现市、县(市、区)网站互联互通,加强社会修志和编鉴工作业务指导和管理,探索形成地方志编修体系、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工作保障体系等“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努力开创全市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一)扎实开展志书编纂出版工作。
1.完成第二轮县市区志编修任务。
2016年,完成第二轮县(市、区)志编纂任务,实现第二轮县(市、区)志全面出版。
2.开展全市第二轮市、县(市、区)志编修总结表彰工作。
总结首轮、二轮修志工作,开展理论研讨,为全市第三轮地方综合志书编修奠定理论基础。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黄冈市区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意见-黄政办发〔2017〕41号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黄冈市区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意见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黄冈市区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意见黄政办发〔2017〕41号黄州区人民政府,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直有关单位:为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工作政策性和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规范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结合黄冈市区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依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坚持依法行政和改革创新,整合登记职能,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办事,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基本原则(一)自愿申请、“不变不换”。
坚持依申请受理、自愿登记原则,登记机构不得强制要求权利人申请登记。
坚持物权稳定连续,原已经发放的合法证书继续有效,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失效。
(二)统一登记、严格管理。
自2016年6月28日起,黄冈市区国土、房管、林业等部门不再受理所辖范围内土地、房屋、林地的产权登记,统一由黄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颁发不动产权证。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规定,依法办理预告、首次、转移、更正、抵押、注销、异议等登记,不得随意增减不动产登记所需的法定要件材料。
(三)尊重历史、维护秩序。
对权利人持有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合法权属证书,都要予以确认,并为权利人办理不动产登记各项业务,确保不动产登记有序进行。
三、处理办法(一)统一用途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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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非经营性上网服务场所落实互联网安全技术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互联网
【发文字号】黄政办函[2014]30号
【发布部门】黄冈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7.18
【实施日期】2014.07.18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部分政府规范性文件(第二批)清理结果的决定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非经营性上网服务场所落实互联网安全技术措
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函〔2014〕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公安局制定的《黄冈市非经营性上网服务场所落实互联网安全技术措施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7月18日
黄冈市非经营性上网服务场所
落实互联网安全技术措施工作方案
(市公安局 2014年6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非经营性上网服务场所互联网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和减少各类有害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和网络安全事件对信息网络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危害,构建和谐的互联网环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网络文化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目标任务
(一)整治范围
1、使用互联网的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2、提供互联网服务的学校、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等;
3、提供上网服务的住宿、餐饮及休闲娱乐场所;
4、以局域网方式提供上网服务的写字楼、社区等场所。
重点是宾馆、学校、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和行政企事业单位。
(二)目标任务
全面摸清本地非经营性上网服务场所底数、采集非经营性上网场所的单位法人物理地址和注册IP等基础信息,建立完善非经营性上网服务场所管理资料;清理整改一批上网服务场所的安全隐患;关停一批不具备安全联网条件的上网服务场所;全面落实上网服务场所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防范和减少各类有害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和网络安全事件对网络安全、社会稳定的危害,净化网络环境。
二、法律依据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