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7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督办工作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监管水平,落实治本之策,进一步规范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适应范围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二章基本概念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
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章事故隐患等级分类第三条事故隐患分为三类。
一般事故隐患、较大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2、较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发现后单位自身能够完成整改的,但需一定时间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隐患;3、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很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第四条质安部对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和放射源等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五条对公司建筑、道路、起重机械、电器仪表、避雷装置、机械设备及生产车辆等生产设施进行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第六条基础设施部在进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定。
遵循《建筑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查承包方的相应资质、具备合法的用工手续和持有各种合法有效证件。
监控施工中的各种安全事故隐患,防1止重大安全事故在我公司发生。
第七条各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明确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职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责任,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落实责任、实施监控治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各部门(车间)、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报告。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安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5、财务部门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6、生技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三、安全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____号)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以下情况列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其安全资格证书无效的;新职工入厂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
2、液化气钢瓶、电葫芦、叉车等特种设备未取得合格证、使用证和检验检测过期的。
3、操作人员不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或未按照操作规程要求作业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
4、车床、锯床、钻床等机加工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1)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
(2)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
(3)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
(4)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范文(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范文为了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制度。
一、企业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行政部门、车间的一把手为分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企业领导报告。
三、安全办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
四、企业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五、隐患的报告采取书面报告形式,若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内容拟采取的措施建议等写清楚,一份交安全办,一份部门留底备查。
六、当安全办接到报告后,迅速提交给企业领导,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订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安全办实行全程监控。
七、企业根据隐患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____元奖励,奖励金采取现金兑现,由安全办申报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八、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____元,并导致发生事故的,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处罚____元。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范文(二)一、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和指导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并防止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效管理和治理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部门、员工和外来承包商等相关人员。
三、制度内容1. 管理组织(1)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制度;(2)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聘请专业安全顾问,提供相关咨询和指导。
2. 排查和治理流程(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包括对设备、工艺、场所、人员等方面的隐患进行检查;(2)及时记录和报告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将其分级管理并进行整改;(3)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并将整改情况上报相关部门;(4)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5)建立安全事故隐患台账,定期进行复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治理。
3. 人员培训和意识提升(1)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2)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增强员工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3)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每个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4. 奖惩机制(1)制定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发现并有效整改安全隐患的个人和团队进行奖励;(2)建立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和事故责任人进行惩处。
四、监督和评估定期组织内外部评估,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五、制度宣传和执行组织培训班、安全会议、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员工宣传和解释相关制度,并确保制度的全面执行和有效实施。
以上内容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细节和措施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同时,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以保证其有效性和科学性。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2)一、目的:为了建立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工作,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通用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通用4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为了让您对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写作了解的更为全面,下面山草香给大家分享了4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希望可以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与启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精选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精选4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1【隐患排查公示公告制度】一、公示的对象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出的一般隐患及重大隐患。
二、公示的主要资料、时限1、一般隐患应公示隐患检查时光、隐患资料、隐患地点、整改目标、整改范围、整改职责人、整改时限等。
2、重大隐患除上述公示资料外,还需公示是否停工、是否制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等,并应在排查或检查发现的三日内进行公示,主动理解员工监督,及时公开重大隐患的治理状况。
3、自隐患查出之日起至整改完成全过程进行公示。
三、公告的对象隐患整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对隐患整改状况进行公告。
四、公告的资料、时限1、一般隐患应公告隐患检查时光、隐患资料、隐患地点、整改目标、整改范围、整改职责人、整改时限、是否整改完毕及整改目标落实等。
2、重大隐患除上述公示资料外,还需公示是否停工、是否制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是否自行组织验收及县局是否验收等。
3、公告期为5天。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2为加强我公司煤尘管理,防治煤尘事故,根据有关规定和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矿井主要巷道每隔10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
2、防尘管路安设平直,吊挂牢固,小于或等于90度的要设弯头不拐死弯,接头严密不漏水(滴水成线即为漏水)。
3、井下务必有完善的喷雾装置,并实现自动化,雾化好,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4、净化通风实现自动化,采区进、回风道、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井都务必安装净化水幕,并实现自动化,水幕应封闭全巷道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5、定期冲刷积尘,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进、回风巷至少每月冲刷一次积尘,大巷刷白、冲刷粉尘都要有记录可查。
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毫米连续长度超过5米的煤尘堆积。
6、隔爆设施标准化,隔爆设施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安装质量务必贴合规定要求。
7、放炮前、后务必冲洗煤帮。
顶板隐患排查制度为加强我公司顶板管理工作,防治顶板事故,根据有关规定和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每班在开工前,现场工作负责人务必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对工作面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消除顶板隐患危险后,方可进入工作面。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概念和特点;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意义;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构建和实施;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检查和评估。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概念和特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因素、条件或行为。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不可预见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通常是在事故发生前无法预测的,只有在事故发生后才能根据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和判断。
2. 多样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形式和类型很多,包括技术隐患、管理隐患、环境隐患等,每个行业和企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3. 长期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一般存在较长的时间,如果不及时发现和治理,可能会导致事故发生。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意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预防事故发生:通过排查隐患、及时治理,可以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促使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3. 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制度可以减少事故发生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提高社会经济的运行效率和稳定性。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构建和实施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构建和实施:1. 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和监督机制。
2. 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明确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及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为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分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治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而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单位、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对生产运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
生产安环科负责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管管理。
第五条各单位要鼓励、发动全体员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
第六条各单位、各部门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治理情况进行汇总,每周一报生产安环科,生产安环科负责公司事故隐患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各部门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或自己不能治理的事故隐患,应在第一时间内上报生产安环科。
第八条各承包、承租单位根据承包协议强化管理,积极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九条各单位、各部门对查处的事故隐患建立台账,做好记录。
第三章奖惩第十条各级责任人为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者,将视情节給予经济、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的,給予单位负责人50——100元罚款。
第十二条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給予单位负责人50——100元处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人,将视情节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或整改不合格的单位或个人处10——100元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进行处罚。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把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转移到事故发生之前,通过对隐患的排查治理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尽早发现隐患,尽早治理整改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公司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排查的责任分工任务1、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厂长为组长,车间主任为组员,领导小组对安全隐患排查负全责。
2、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4、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
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二、隐患排查形式内容1、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作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检查。
2、专业检查分别由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内容主要是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毒等工作。
3、季节性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青电,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置降温,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暖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为重点。
4、综合检查分为厂、车间、班组三组,分别由主管厂长、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有关科室、车间以及班组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
厂级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车间组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级每周一次。
5、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三、隐患排查治理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三不雅”(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心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建立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生产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范围应包括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作业环境、职工行为等方面的隐患排查和治理。
3.制度应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包括安全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班组长、作业人员等。
4.制度应规定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周期和频次,包括定期排查、临时排查和日常巡查等。
5.制度应规定隐患排查的方法和工具,包括安全检查表、隐患排查记录、隐患整改通知书等。
6.制度应规定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程序和流程,包括隐患发现、隐患整改、隐患复查等。
7.制度应规定隐患排查和治理的记录和报告要求,包括隐患排查记录的保存期限、隐患整改情况的报告等。
8.制度应规定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奖惩措施,对发现和整改隐患有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能及时整改或者敷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惩罚。
9.制度应规定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包括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和检查。
10.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和完善。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把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转移到事故发生之前,通过对隐患的排查治理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尽早发现隐患,尽早治理整改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公司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排查的责任分工任务1、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厂长为组长,车间主任为组员,领导小组对安全隐患排查负全责。
2、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5篇)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提高源头预防潜力,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的定义和分级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治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急状态、人的担心全行为和治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觉后能够马上整改排解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需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解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解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主体。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专人专管,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领导。
水利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指导、监视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应当组织安全治理人员,对事故隐患进展随时排查,并适时组织集中排查治理,对隐患排查治理状况建立档案和台帐。
排查资料包括:1、水利工程建立。
以重点在建工程为重点,防范坍塌、起重机械等事故。
主要包括:工程工程落实“三同时”原则状况;工程建立中工程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职责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以及施工治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职责制、度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重点水利设施如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机、塔带机、模板支护、脚手架安拆和油库、炸药库、仓库等的安全防范措施;农田水利根本建立、在建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安全监视治理,负责在建工程水库、水电站及大坝的安全监视治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7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7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精选篇1)一、目的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及时发现与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企业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资料、原则、形式和要求;适用于公司对各部门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工作。
三、定义1、安全检查:指为了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而开展的各项安全检查活动;旨在为去发现和寻找存在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并进行记录。
2、安全隐患:是指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隐患治理:指为纠正和改善不安全因素,消除危害而开展的各项工作,使之贴合安全要求。
四、相关文件《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总局16号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_〕1号)五、工作程序1、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并按照本公司制度管理程序进行审批,以正式文件发布实施;2、公司质安部应当建立对分包、分租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3、各部门负责日常检查与周检查,质安部负责综合检查、节日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
4、应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
公司应对各级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等级。
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1)企业应根据隐患的危害程度,采取有定性或定量的分析评估方法,确定事故隐患等级;2)企业必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台帐应反映隐患发现的时间、资料、存在的部位、等级、整改时限、职责人等相关资料。
六、隐患排查工作方案1、策划在组织隐患排查前需要进行认真策划,由组织隐患排查的负责人确定具体排查工作方案;对特定的隐患排查,要有具体的要求和目的。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篇)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指企业为确保生产过程安全,预防事故隐患的发生,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1. 排查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员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中的责任和权限,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相关工作的落实和推进。
2. 事故隐患排查计划制度:根据企业生产特点和历史事故数据,制定年度、季度或月度的事故隐患排查计划,明确各个环节和岗位的排查内容和要求。
3. 隐患排查方法与技术规范制度:明确事故隐患排查的方法和技术规范,如现场检查、设备检测、漏洞分析等,确保排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 隐患治理与整改管理制度: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记录、评估并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并进行跟踪和追踪,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和有效性。
5. 隐患信息报告与通知制度:建立事故隐患报告与通知制度,明确事故隐患的报告渠道和报告内容,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通报隐患情况,以便协调和配合解决问题。
6. 隐患监督检查与评估制度:建立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与评估制度,定期对企业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实施和有效性。
7. 培训与教育制度: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培训与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增强他们对生产过程中隐患的识别和应对能力。
通过建立和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可以更好地预防和控制事故隐患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也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一、制度的背景与意义近年来,随着工业生产的不断发展,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损失。
为了更好地保障生产安全,预防生产事故的发生,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的安全管理,明确责任,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身心健康,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和社会的稳定。
二、制度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企业安全生产必须放在首位,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指企业为确保生产过程安全,预防事故隐患的发生,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1. 排查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员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中的责任和权限,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相关工作的落实和推进。
2. 事故隐患排查计划制度:根据企业生产特点和历史事故数据,制定年度、季度或月度的事故隐患排查计划,明确各个环节和岗位的排查内容和要求。
3. 隐患排查方法与技术规范制度:明确事故隐患排查的方法和技术规范,如现场检查、设备检测、漏洞分析等,确保排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 隐患治理与整改管理制度: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记录、评估并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并进行跟踪和追踪,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和有效性。
5. 隐患信息报告与通知制度:建立事故隐患报告与通知制度,明确事故隐患的报告渠道和报告内容,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通报隐患情况,以便协调和配合解决问题。
6. 隐患监督检查与评估制度:建立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与评估制度,定期对企业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实施和有效性。
7. 培训与教育制度: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培训与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增强他们对生产过程中隐患的识别和应对能力。
通过建立和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可以更好地预防和控制事故隐患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也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二)一、制度的背景与意义近年来,随着工业生产的不断发展,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损失。
为了更好地保障生产安全,预防生产事故的发生,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的安全管理,明确责任,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身心健康,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和社会的稳定。
二、制度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企业安全生产必须放在首位,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单位和部门,包括办公场所、生产车间、仓库等各个区域。
第三条公司将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经营管理中,并进行科学规范化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第四条安全工作必须依法、规范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推卸或逃避安全责任。
第五条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相关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安全知识、技能及能力,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排查费治理总则第六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进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七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设备设施安全隐患:包括设备的安全性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方面的问题。
(二)生产流程安全隐患:包括工作流程、作业规程、工艺参数等方面的问题。
(三)人员安全隐患:包括员工的安全培训、操作规范、劳动保护等方面的问题。
(四)环境安全隐患:包括生产环境、办公环境、危险品存储等方面的问题。
(五)其他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隐患。
第八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安全评估,并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
第九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如安全监控设备、安全检测仪器等,提高事故预防的能力。
第三章排查治理步骤第十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为五个步骤:确定排查责任人,制定排查方案,实施排查工作,整理汇报排查结果,整改落实。
第十一条每个部门、单位必须明确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由其负责制定排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排查方案应当包括排查范围、排查内容、排查方法、排查时间等信息,应当在排查前由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并报经理级人员批准。
第十三条实施排查工作时,排查责任人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记录,分类整理。
第十四条排查结果应当进行整理汇报,包括排查的具体情况、发现的隐患、对应的整改措施等内容,并提交上级领导审阅。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7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7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和班组长作为企业、项目部和班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分别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成员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人员做好隐患治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三级制度,即公司级检查、项目自查、班组长和个人安全生产检查。
第四条公司级检查是指由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公司领导带队或分支机构领导带队,安全生产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有关技术人员或分支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检查。
除此之外,安全生产管理部还组织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性、经常性检查。
节假日重点查岗位、查值班、查节前教育、查现场。
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开具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单,落实“三定”措施,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复查(或委托分支机构负责复查)。
第五条项目部自查是指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各分包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
项目部还应根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特别注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
第六条班组长(或分包单位负责人)每天上下班前应检查各自作业区域安全,制止三违,对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险源要及时反馈给施工负责人。
项目部做好纪录、组织协调、并排除隐患。
第二章职责第七条企业负责人(法人)职责:1、企业负责人(法人)应按照《公司领导带班制度》和《公司抽查时间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经理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制度1.目的和范围: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保障员工安全健康,确保企业安全稳定运行。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的各类生产工作场所和生产设备设施。
2.责任部门: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进行执行,其他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并落实责任。
3.定期排查治理:按照每季度为一个周期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定期排查治理。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a.排查对象:对生产工作场所、生产设备设施、用电、用气、用油设备、消防设备等进行全面排查。
b.排查内容:检查设备设施的完好性,确认是否存在破损、腐蚀、老化等隐患。
查验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不合格、过期的材料和使用设备。
查看是否有漏电、漏气、漏油等现象,检查是否存在电源接地、消防设备等安全隐患。
c.治理措施:针对发现的隐患,按照优先级和紧急程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对于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d.验收和记录:对已完成的隐患整改进行验收,确保整改措施有效。
并将排查治理工作的结果进行记录,包括隐患情况、整改措施、验收结果等。
4.监督与考核:安全生产部门对各部门的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评估。
对于整改不到位或未按时整改的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制度宣传:企业要组织培训,向员工宣传本制度,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并建立相关宣传教育档案,记录宣传教育情况。
6.制度的修订:根据实际需要,安全生产部门可以对本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需及时通知并培训相关人员。
以上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制度的基本要点,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执行。
同时,要重视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意识提升,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制度(2)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首要任务,事故隐患的定期排查治理对于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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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巩固和提高我公司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实现我公司的职工健康安全,结合本单位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公司下发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则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对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认真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三、检查类型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对施
工现场的检查,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周期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大检查。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采取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对现
场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消除,保证生
产正常进行。
公司领导、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等不定期现场检查,并形成记录。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根据季节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爆;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
由于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后,职工注意力在过节上,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4、专业(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对某个专业(项)问题或在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定性或定量检查。
如对危险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条件的管理性或监督性定量检测检验则属专业(项)安全检查。
专业(项)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
通过检查,发现潜在问题,研究整改对策,及时消除隐患,进行技术改造。
我公司每月应各做一次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专项检查。
5、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公司专管安全副总、生产经理、安全员等进行的全面综合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内容涵盖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环境卫生、安全技术操作等。
四、排查治理内容
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及落实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与落实情况;
3、对风险性较大工程风险评估及施工专项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
4、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机具检测检验情况,电气设备、特种设备
等的运行记录和检测记录;
5、生产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6、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7、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是否达到要求;
8、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
否合格;
五、排查治理工作方法
工作方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与日常生产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完善应急体系,建立长效机制;三是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合起来,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抽查,加强督促指导;四是与强化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和落实安全投入,落实安全管理基础,加强安全管理力度。
六、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分管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排查整改和上报责任制。
1、对班组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
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彻底整改。
2、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
故隐患,尤其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3、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
施,并立即上报公司领导,由领导负责协调解决;公司无法协调解决的,立即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