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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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六个解决途径

应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六个解决途径

应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六个解决途径青少年犯罪问题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严重挑战之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越来越多的青少年陷入了犯罪的泥沼。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寻找一些切实可行的解决途径。

本文将介绍六个应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解决途径,希望能够引起社会各界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和关注。

一、加强家庭教育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在培养孩子的道德意识和价值观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家长应该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和引导,与孩子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关注他们的成长需求和心理健康,提供正确的道德教育。

同时,家长还应该树立良好的榜样,以身作则,让孩子能够从家庭中获取积极向上的能量和正确的价值观。

二、加强学校教育学校是青少年学习和成长的重要场所,学校教育在培养青少年良好行为习惯和品德修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的心理疏导和行为管理,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社交能力。

此外,学校还应该加强法治教育,让学生了解法律法规,并深化对犯罪行为的认识,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

三、加强社会教育社会教育是青少年发展的重要环节,社会各界应该积极参与,共同关注青少年的成长问题。

政府、社区、非政府组织等应该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辅导,开展相关的培训和活动,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同时,社会也需要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职业培训,为青少年提供健康的成长环境和发展空间。

四、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法律法规是社会秩序的重要保障,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实施可以有效预防和遏制青少年犯罪。

政府应该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提出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同时,政府还应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普及法律知识,让他们了解法律的权威和约束,形成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五、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是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

社会各界应该共同努力,加大对困境青少年的援助和关爱力度,提供良好的福利保障和心理支持,帮助他们摆脱犯罪的泥沼,实现自身的自我价值。

《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全文及典型案例

《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全文及典型案例

法发〔2015〕4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为积极预防和有效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加强对家庭暴力被害人的刑事司法保护,现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2015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及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的共同生活人员之间的家庭暴力犯罪,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家庭关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严格履行职责,充分运用法律,积极预防和有效惩治各种家庭暴力犯罪,切实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秩序。

为此,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结合司法实践经验,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原则1. 依法及时、有效干预。

针对家庭暴力持续反复发生,不断恶化升级的特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对已发现的家庭暴力,应当依法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妥善处理,不能以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或者属于家务事为由而置之不理,互相推诿。

2. 保护被害人安全和隐私。

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应当首先保护被害人的安全。

通过对被害人进行紧急救治、临时安置,以及对施暴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判处刑罚、宣告禁止令等措施,制止家庭暴力并防止再次发生,消除家庭暴力的现实侵害和潜在危险。

对与案件有关的个人隐私,应当保密,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3. 尊重被害人意愿。

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既要严格依法进行,也要尊重被害人的意愿。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

文章来源:/Content-7518.htm免费发布法律问题咨询请点击/tiwen.htm 律师在线解答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教育、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严格依法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尊重其人格尊严,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三条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应当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主动向其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并明确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

第四条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严禁使用威胁、恐吓、引诱、欺骗等手段获取证据。

严禁刑讯逼供。

第五条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名誉,不得公开披露涉案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和影像。

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职人员承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

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人员应当具有心理学、犯罪学、教育学等专业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并具有一定的办案经验。

第七条本规定是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特别规定。

规定中未涉及的事项,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立案调查第八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是指:(一)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条第4款规定由政府收容教养的案件;(三)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人予以劳动教养的案件;(四)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予以治安处罚的案件;(五)18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收容教育案件;(六)18岁以下未成年人强制戒毒案件。

第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扭送、检举、控告或者投案自首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必须立即审查,依法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第十条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讯问应当采取不同于成年人的方式。

未成年人犯罪处罚的法律规定

未成年人犯罪处罚的法律规定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处罚的法律规定关于犯罪处罚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经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触犯刑事,但其年龄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刑事处罚的情形。

我国刑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1、《刑法》第17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二)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的刑种我国刑罚体系,分为主刑、附加刑。

其中主刑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以下刑种:1、死刑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以及我国对于犯罪人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罪犯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给未成年人以改过自新的机会,使未成年人意识到社会的温暖,重新对待生活,激发对生活的希望,以在以后更好的发展,对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2、无期徒刑《刑法》第17条第3款,是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

无期徒刑没有幅度,无法从轻处罚,只能适用减轻处罚。

3、剥夺政治权利未成年人本身就不满十八周岁,而对于大部分政治权利而言,具备政治权利能力的年龄条件是已满十八周岁,因此,未成年人还未享有的政治权利就无所谓剥夺问题。

4、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未成年人通常都是与其父母或监护人一同居住,且大部分未成年人尚无参加工作赚钱的能力,其家庭的财产除个人生活用品外,基本为其父母或者监护人所有。

青少年犯罪会受到哪些法律制裁

青少年犯罪会受到哪些法律制裁

青少年犯罪会受到哪些法律制裁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令人痛心且严峻的社会问题。

在法律的框架下,对于犯罪的青少年,会根据其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年龄等因素,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青少年的年龄范围。

在我国法律中,通常将青少年分为不满 14 周岁、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已满 16 周岁不满18 周岁这几个阶段。

对于不满 14 周岁的青少年,无论其实施了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行为可以被忽视。

在这种情况下,家庭和社会需要对其进行教育和监管,防止其再次犯错,并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道路。

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青少年,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这八种严重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比如,在故意杀人案件中,如果是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青少年实施的,那么他们将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对于这类犯罪,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的动机、手段、后果等因素来定罪量刑。

已满 16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青少年,对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是因为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虽然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刑事责任能力,但心智尚未完全成熟,仍有改造和教育的可能性。

除了刑事责任,青少年犯罪还可能面临民事责任。

如果他们的犯罪行为给他人造成了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例如,在打架斗殴中造成他人受伤,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

在法律制裁的方式上,对于犯罪的青少年,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

拘役是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有期徒刑则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实行劳动改造。

无期徒刑则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

此外,对于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等符合条件的青少年罪犯,可能会被判处缓刑。

未满十八岁打架斗殴怎么处理

未满十八岁打架斗殴怎么处理

未满十八岁打架斗殴怎么处理一、未成年打架法律怎么规定一、未成年打架法律怎么规定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较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未成年打架会留案底吗未成年打人是会留案底的。

如果公安机关对未成年已经下达过《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那么公安机关就会把处罚的案卷材料进行长期的保存,这就是案底,案底是不能够进行消除的。

未成年犯罪是会有案底的,不过未成年人的犯罪资料非司法机关办案不得调阅。

成年人打架被带回派出所之后,警察是会以批评教育为主的,一般是没有涉及到刑事犯罪的话大多是不会留下案底影响未来的生活的。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二、对于未成年打人怎样处理?一、对于未成年打人怎样处理?1.未成年人若不满14周岁,则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的阶段,因而法律规定,对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概不追究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

一、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如下:
1.关于确定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年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

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

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2.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把被告人犯罪时的年龄作为重要事实予以查清。

法律文书中要写明未成年被告人出生年、月、日。

对于未成年被告人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有:
1.共同作案性。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中,往往具有明显的地域性,以相同地域为基础,纠合在一起,共同作案。

2.偶发性。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成年人违法犯罪相比,他们的动机往往比较简单,有时甚至表示出正常人无法理解的某种奇特的变态心理。

3.野蛮性。

野蛮性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表现特征。

未成年人由于自身特点遇事好冲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顾一切的去行动。

4.反复性。

由于未成年人的思想极易受外界条件的影响。

6.模仿性。

未成年人好胜猎奇,对外界事物具有强烈的模仿性。

三、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注意未成年人的身心矛盾,未成年人存在精力过剩与调节能力低的矛盾,未成年人在生理上迅速发展,他们的活动量非常大,但是他们的自我控制能力相对
较低,如果在他们的青春期不注重加以引导的话,容易引发青少年犯罪。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01.20•【分类】问答正文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2021年1月20日上午10:00,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媒体新闻发布厅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姜启波,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刘敏,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出席新闻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王斌主持新闻发布会。

问:一段时期以来,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屡屡引发社会关注和热议。

请问人民法院在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方面有哪些措施和要求?答: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屡屡引发社会关注,体现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的关切,对此,我们充分理解、感同身受、高度重视。

人民法院将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全方位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防范和减少未成年人遭受犯罪侵害。

一是树立正确理念,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不手软。

让侵害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是对被害人最基本的抚慰,是对社会关切最有效的回应。

对每一起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人民法院都要通过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充分彰显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政策精神,宣示“侵害孩子者,必严惩不贷”的态度立场,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期待。

对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的,在对未成年被告人依法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同时,更要落实好、体现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特殊、优先保护。

要切实贯彻好双向保护政策,着力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

二是强化专业审判,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帮扶救助力度。

今天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规定,强奸、猥亵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杀害、伤害、绑架、拐卖、虐待、遗弃等严重侵犯未成人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可以由少年法庭审理。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处罚的法律规定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处罚的法律规定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处罚的法律规定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处罚的法律规定关于犯罪处罚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经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触犯刑事,但其年龄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刑事处罚的情形。

我国刑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1、《刑法》第17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二)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的刑种我国刑罚体系,分为主刑、附加刑。

其中主刑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以下刑种:1、死刑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以及我国对于犯罪人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罪犯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给未成年人以改过自新的机会,使未成年人意识到社会的温暖,重新对待生活,激发对生活的希望,以在以后更好的发展,对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2、无期徒刑《刑法》第17条第3款,是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

无期徒刑没有幅度,无法从轻处罚,只能适用减轻处罚。

3、剥夺政治权利未成年人本身就不满十八周岁,而对于大部分政治权利而言,具备政治权利能力的年龄条件是已满十八周岁,因此,未成年人还未享有的政治权利就无所谓剥夺问题。

4、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未成年人通常都是与其父母或监护人一同居住,且大部分未成年人尚无参加工作赚钱的能力,其家庭的财产除个人生活用品外,基本为其父母或者监护人所有。

浅析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问题

浅析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问题

浅析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问题1. 引言1.1 背景介绍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们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对未成年人犯罪所承担的责任也越来越关注。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一直存在于社会中,因此设立一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防止其受到不必要的惩罚和伤害。

在当前社会背景下,未成年人的犯罪率逐渐上升,引发了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讨论和争议。

为了更好地探讨和解决这一问题,有必要对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从而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法律保护和引导方向。

在这个背景下,本文将从立法现状、法律规定、相关案例分析、社会讨论和专家观点等方面对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问题进行探讨,旨在为建立更加完善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提供参考和借鉴。

2. 正文2.1 立法现状当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为未成年人,享有特殊保护。

根据该法律,未成年人在刑事责任方面也有相应规定。

根据该法律的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法律也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

如果未成年人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或者属于法律规定的必须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那么即便未满16周岁,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我国刑法中也有相关规定,对于未满18周岁的犯罪行为,法律规定了较为宽松的处罚幅度,同时也会考虑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教育问题,力求更多地进行教育和改造。

我国的立法现状在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问题上相对明确,一方面对未成年人给予了特殊保护,另一方面也对其犯罪行为做出一定的处罚规定。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还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以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并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

2.2 法律规定法律规定是指国家法律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具体规定。

在中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为十四周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没有刑事责任能力,但如果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规定的理解与思考

对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规定的理解与思考

对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规定的理解与思考作者:钟明陈恺来源:《中国检察官·司法实务》2021年第05期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在现行刑法第17条中增加第3款规定,对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情节和启动程序进行严格限定,体现了立法者对追究该年龄段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审慎态度。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以外的行为,又同时符合刑法第17条第3款追诉条件的,应当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承担刑事责任。

在结果加重犯、转化犯、数罪并罚等情形中,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的行为同时符合刑法第17条第3款追诉条件的,行为人也应以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关键词: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刑事责任追诉条件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严重暴力犯罪低龄化趋势愈加明显,社会各界对于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呼声越来越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一)》)在现行刑法第17条增加第3款规定,即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以下简称“12-14周岁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此次修正,回应了社会关切,也顺应了时代发展要求。

一、12-14周岁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刑法修正案(十一)》虽然降低了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但对12-14周岁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情节和启动程序作了严格限定,体现了立法者对追究12-14周岁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审慎态度。

(一)范围限定12-14周岁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限定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这主要是考虑处于这一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对于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行为已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

12-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行为,发生“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危害后果,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犯罪如何处理

未成年人犯罪如何处理

一、未成年人犯罪如何处理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原则(一)从宽处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必须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也就是说,不满十八岁是一个法定从宽处罚的情节。

至于是从轻还是减轻以及从轻的幅度,则根据具体案件确定。

根据这一原则,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原则上不应判处法定最高刑,在具体量刑时一般应将未成年人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低龄犯罪者与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高龄犯罪者区别开来,在同一年龄段内的犯罪,在决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时,一般也要体现不同行为人年龄上的差别。

只有这样,才能完整地体现和实现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从轻、减轻处罚的从宽原则。

(二)不适用死刑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未成年人不论犯何罪均不应判处死刑。

这是刚性要求,不允许有任何例外。

所谓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

如果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即使审判的时候已满18周岁也应适用本条规定。

我国刑法之所以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主要原因在于:死刑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它关系到犯罪人的生死存亡。

不满18周岁的人由于未成年,还处在生理与心理发育过程中,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都还比较弱,因此,尚未达到罪行极其严重、不堪改造的程度,故不宜适用死刑。

(三)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人保护法》第3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未成年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如何处理

未成年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如何处理

未成年⼈实施严重暴⼒犯罪如何处理在现实社会有很多校园暴⼒发⽣,现在的年轻⼈做事情都⽐较冲动,⽽且不计后果。

那样的话是很容易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的,⾯对这样的情况,那么未成年⼈实施严重暴⼒犯罪的话会怎样处理呢?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的解答。

⼀、未成年⼈实施严重暴⼒犯罪如何处理未成年⼈校园暴⼒犯罪如何处理:《刑法》第⼗七条已满⼗六周岁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四周岁不满⼗六周岁的⼈,犯故意杀⼈、故意伤害致⼈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四周岁不满⼗⼋周岁的⼈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另外,根据刑法第四⼗九条的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周岁的⼈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不适⽤死刑。

就是说最⾼只能判⽆期徒刑,⽽不能判死刑(包括死缓)。

⼆、未成年犯罪能不能缓刑能。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周岁的⼈、怀孕的妇⼥和已满七⼗五周岁的⼈,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犯罪分⼦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

以上就是⼩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未成年⼈实施严重暴⼒犯罪达到⼗六周岁的话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是已满⼗四周岁不满⼗⼋周岁的⼈犯罪的话是可以从轻处罚的,希望⼤家明⽩。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青少年如何正确应对暴力与青少年犯罪问题

青少年如何正确应对暴力与青少年犯罪问题

青少年如何正确应对暴力与青少年犯罪问题暴力和青少年犯罪问题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安全和发展。

作为社会的一份子,青少年应该正确面对和应对暴力以及青少年犯罪问题,以建设和谐、安全的社会为目标。

本文将从教育、参与社会活动以及培养积极心态三个方面,论述青少年如何正确应对暴力以及青少年犯罪问题。

一、教育的重要性教育是青少年正确应对暴力和犯罪问题的关键。

学校、家庭和社会都应当加强青少年的教育,培养他们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

首先,学校应该加强青少年的道德教育。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课程、讲座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

学校应该注重对和平、友爱、公正等价值观的培养,让青少年认识到暴力和犯罪的危害,树立起远离暴力和犯罪的意识。

其次,家庭是培养青少年正确应对暴力和犯罪问题的重要场所。

家长应该与孩子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关心孩子的成长,并从小教育他们正确对待暴力和犯罪。

家长要成为孩子的榜样,自己身体力行,不参与暴力行为,传递正能量给孩子。

再次,社会组织和公共机构可以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正确的价值观。

例如,可以组织座谈会、演讲比赛等,邀请社会各界人士以及警察、法官等专业人士向青少年讲解暴力的危害以及犯罪的后果,引导他们远离暴力和犯罪。

二、参与社会活动青少年应该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从而减少暴力和犯罪事件的发生。

首先,青少年可以参与志愿者活动。

志愿者活动可以让他们接触到社会不同层面的问题,开拓眼界,培养他们的同理心和关爱他人的习惯。

通过参与志愿者活动,青少年可以体验到为社会做贡献的快乐,从而远离暴力和犯罪。

此外,青少年可以参加各种社区组织或学校俱乐部的活动。

这些活动可以提供给他们一个良好的社交平台,结交志同道合的朋友,共同发展和成长。

通过与其他青少年的交流和合作,他们可以学会团队合作、共同努力的重要性,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远离暴力和犯罪。

三、培养积极心态正确的心态对于青少年应对暴力与犯罪问题至关重要。

涉及校园欺凌的学生行为惩处规定2024

涉及校园欺凌的学生行为惩处规定2024

涉及校园欺凌的学生行为惩处规定202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身心健康,预防和惩处校园欺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包括但不限于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

第三条定义校园欺凌是指学生在校园内外,通过言语、肢体、网络等方式,对他人进行恶意攻击、侮辱、恐吓、排挤等行为,造成他人身心伤害的行为。

第四条基本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 公平公正,依法依规。

3.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4. 保护隐私,维护权益。

第二章欺凌行为的分类与认定第五条欺凌行为的分类1. 言语欺凌:包括辱骂、嘲笑、诽谤、威胁等。

2. 肢体欺凌:包括殴打、推搡、踢打、抢夺财物等。

3. 网络欺凌:包括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侮辱性言论、传播隐私信息、进行网络暴力等。

4. 关系欺凌:包括故意排挤、孤立、散布谣言等。

第六条欺凌行为的认定1. 主观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造成伤害,仍故意实施。

2. 客观行为:行为人实施了言语、肢体、网络或关系上的欺凌行为。

3. 损害后果:行为造成被欺凌者身心伤害,影响其正常学习生活。

第三章欺凌行为的报告与调查第七条报告机制1. 报告主体:任何发现校园欺凌行为的师生、家长及其他人员均有义务报告。

2. 报告途径:可以通过班主任、辅导员、校心理咨询中心、校保卫处等途径报告。

3. 匿名报告:鼓励匿名报告,保护报告人隐私。

第八条调查程序1. 成立调查组:由校保卫处、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等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

2. 初步调查:调查组接到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初步调查,了解基本情况。

3. 深入调查: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进行深入调查,收集证据,听取当事人陈述。

4. 调查时限: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复杂情况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

未成年人犯罪后的教育矫治措施

未成年人犯罪后的教育矫治措施

未成年人犯罪后的教育矫治措施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未来和希望,当他们触犯法律时,如何进行有效的教育矫治,帮助他们重新回归正轨,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社会议题。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个人自身的因素,如缺乏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自我控制能力差等;也有家庭环境的影响,如父母的教育方式不当、家庭关系不和谐等;还有社会环境的因素,如不良的社会风气、网络不良信息的传播等。

因此,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后的教育矫治,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教育矫治的首要措施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未成年人犯罪往往是因为在思想道德方面出现了偏差,因此,要通过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

学校和家庭要承担起这一责任,通过日常的教育和引导,让未成年人明白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

可以通过开展主题班会、法制讲座等形式,让未成年人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同时,也要注重培养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感和同情心,让他们学会关心他人,尊重他人。

心理辅导也是教育矫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未成年人犯罪后,往往会承受较大的心理压力和负担,容易产生自卑、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

因此,需要专业的心理辅导人员对他们进行心理干预和辅导,帮助他们缓解心理压力,消除心理障碍,树立积极向上的心态。

心理辅导可以采用个体辅导和团体辅导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每个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辅导方案。

在教育矫治过程中,知识技能的培养同样重要。

未成年人犯罪后,很多人会中断学业,或者在学业上出现困难。

因此,要为他们提供重新接受教育的机会,帮助他们完成学业,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

可以通过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培训等方式,让未成年人在学习中提高自己的能力,为今后的就业和生活打下基础。

同时,也要鼓励他们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高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家庭的支持和关爱对于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至关重要。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的教育和关爱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着深远的影响。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有从重处罚的情形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有从重处罚的情形

一、未成年人犯罪是否有从重处罚的情形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是属于法定从轻处罚的情形,并且不适用死刑,而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是否有从重处罚的情形,是没有明确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十七条之一【刑事责任年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成年人犯罪二、如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家庭教育是预防违法犯罪的首要措施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负有重要的责任,家庭教育是青少年形成道德品质的基础,做好家庭教育工作不仅仅是家庭的事情,而是关系到国家培养人才的大事。

如果家庭教育不好,导致子女违法犯罪,这不仅是家庭的不幸,而且也是国家的损失。

为了预防子女违法犯罪,在家庭教育中要注意以下几点:(一)严格要求,防微杜渐。

严格要求子女是爱子女的正确方法,而不能只想到让子女吃好、穿好、玩好,更重要的是要注意培养子女的良好品德,培养子女爱祖国、爱人民、爱集体、爱学习、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正如家庭格言中的名人吴玉章所说过的那样:“正确教育子女的方法,我以为最主要的应该是爱和严相结合。

在生活上既要给予子女适当的父母之爱,在政治上又要严格要求他们,特别是要舍得让他们到艰苦的环境中去锻炼,在风雨中成长。

这才是真正的爱。

”当子女出现一些小节问题的时候,不能看成是小事,放任自流,不加教育。

家长应主动多与老师沟通,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这是事物发展的一个普遍道理。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都是从这些小事开始的,当发现子女第一次犯错误时,一定要及时抓紧教育,决不能放松,更不能迁就。

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如何处理

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如何处理

一、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如何处理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的规定精神,未满14周岁是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时期。

因而未满14周岁的人,无论实施了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因为未满14周岁的人尚年幼无知,身心发育均不成熟。

一般来说,他们对于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尚无明确的认识,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还很弱,其如果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往往是由于是非不清所致。

但是并非其就可以完全任其做违法犯罪的行为而不承担任何后果或惩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或送少管所进行管理帮教。

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但是要负民事责任。

根基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有自己的财产的应当由其财产进行民事赔偿,或者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进行民事赔偿。

二、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1、对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思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对于达到义务教育年龄的未成年人,在进行上述教育的同时,应当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的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2、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

3、司法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少年先锋队应当结合实际,组织、举办展览会、报告会、演讲会等多种形式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活动。

4、学校应当结合实际举办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活动。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工作效果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青少年犯罪的形成原因1、家庭结构残缺,缺乏父爱或母爱导致的孤僻、脆弱、自卑或过强的自尊心理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直线上升,伴随而来的是单亲家庭少年成员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概率增大。

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及矫治方法

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及矫治方法

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及矫治方法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及矫治方法杨丽平物fj丹半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l4周岁未满16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以及已满l6周岁未满I8周岁触犯我国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率居高不下,并出现低龄化,贪婪性,团伙性,暴力性,反复性等特点.未成年人犯罪是外在诱因及内在动因相互作用的结果,外在诱因包括学校,家庭,社会环境中的不良因素,犯罪情景中受害人的不当表现对行为人犯罪的激发等.内在动因主要是指犯罪主体的心理素质.长期不良的外因刺激导致未成年人心理状态的变化,加之未成年人本身心理特点,导致未成年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一般来说,内在动因是基础,外在诱因是条件.任何种犯罪行为都受其犯罪心理的支配和制约.根据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变化和发展过程,可以看出犯罪心理的滋生是在一定条件下,受环境影响,从点滴的心理变化开始的.犯罪心理是犯罪行为生成的前提,要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必须从心理人手.未成年人心理发展特征刑法意义上的未成年人的年龄阶段,是心理学上的青年初期,即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这个时期,随着生理的发育,心理上也不断发展.它是一个人心理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时期.当人进入青年初期,一般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第一,自我意识的深度和强度不断增加,成人感和独立意识迅速发展.第二,情感日益丰富,细腻,易为一些小事掀起内心的波澜.第三,自尊感趋强,且容易波动,遇到顺境容易产生优越感,甚至自负,自傲;遇到逆境,则容易产生自卑感受,甚至自暴自弃.①第四,精力旺盛,探究事物隐秘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增强,对性知识和异性的探求欲望不断增强.第五,由形象思维向逻辑思维过渡,世界观处在逐渐形成但未完全形成的时期.第六,朋友关系在日常生活中变得格外重要,对父母,老师的独立性意向增强,父母的榜样作用也在削弱,甚至对心目中崇拜的人产生依附感.生理的发育直接影响着心理的发展,特别是中枢神经系统的发展,为心理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但是,心理发育水平与生理发育水平不同步,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第一,精力旺盛与缺乏支配能力之间的矛盾.在生理上,未成年人精力旺盛,喜欢运动,但其tL,理水平提高较慢,没有调节和支配过剩精力的能力,总觉得生活空虚,乏味,因此,有些精力过剩而又精神空虚的未成年人在外界不良影响下,往往将过剩的精力用于打架斗殴甚至暴力性违法犯罪活动.第二,好交往,依附性强与认知水平低的矛盾.一方面,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越来越重视伙伴关系;另一方面,由于认识能力发展不成熟,思维容易片面,偏激,分不清是非,往往把"哥们义气当成友谊",容易上当受骗,甚至被诱上邪路.第三,兴奋性高与自控能力差的矛盾.由于兴奋性高,情绪波动大,心境不易持久,而意志品质又尚未发展成熟,自我控制力欠缺,往往不能控制自己的激情与冲动,导致不良行为的发生.第四,性机能发育成熟与性道德观念形成较晚的矛盾.容易接受外界不良刺激,有些法制观念薄弱的未成年人,就可能放肆追求性刺激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①作者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官.①叶斌,沈烈敏:学校心理咨询》,华东师范大学出版2005年版,第2O页.103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动机矫治英国心理学家艾伯特?班杜拉认为,人的行为可以通过强化来培养,也可以通过观察学习而获得,并能按照榜样行为方式来组织自己的行为反应从而实现榜样行为在某种程度上的再现.②由于未成年人认知能力发展不成熟,模仿性与易受暗示性均较强,所以分不清是非,较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如,有的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生活的环境里,暴力行为较突出,且暴力行为者能达到自己的目的,使未成年人认为使用暴力意味着自己的强大,认为拒绝使用暴力者是弱者和受欺负的对象.因此,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就必须积极矫治犯罪动机.犯罪动机的矫治主要有三种方法:第一种方法是说理式的矫治方法.未成年人的可塑性强.他们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时期,而说理式矫治方法是以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进行正面引导,增强他们对自己行为的了解,认识到它们的社会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高他们的认知能力,并引导未成年人把对道德和法制的认识,情感转变成行动,在日常生活和人际交往中,不断消除不良的行为习惯,使未成年人形成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的正确认识和观念,同时也要使未成年人在以后的生活中,能够正确看待生活中发生的现象和遇到的问题,不再因为错误的认识而犯罪.这种方法现在也常用于未成年人法庭庭审时的法庭教育阶段,旨在通过教育防止未成年人再次犯罪.第二种方法是抑制式矫治方法.抑制式矫治方法是用被矫治者自己的良知和外界的刺激来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动机的形成和发展.如对已有犯罪心理和已犯罪的未成年人,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法,用典型的反面案例对其进行教育和引导,使其从良心上发现或醒悟,再适时用真情和爱心加以帮助和关怀,使这些缺少温暖和亲情并被他人所歧视的坏孩子产生感恩报德之情,产生愧对社会之感,从而自觉地改变其反社会的心理,自觉地放弃犯罪的动机和犯罪的念头.第三种是训练式矫治方法.训练式矫治方法是针对未成年人求知欲,模仿能力强,精力充沛及注重朋友关系等特点,对其进行社会生活知识及技能培训,及时肯定其身上的闪光点,帮助未成年人改善人际关系,让他们学会建立和维持良好的人际关系的方式,尽量避免在以后的生活中遭受到新的人际关系方面的挫折.三,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格矫治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固然与犯罪人的社会意识和道德品质有密切的联系,但与此同时,犯罪者固有的人格缺陷和心理障碍也是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内在原因.人格是指个人所有的比较稳定的心理特征总和,包括行为,认识,智能,情绪,意志等方面,④它具有独特性,稳定性,整体性,社会性,可塑性等特点.人格的独特性是指每个人由于遗传素质,生活经历,社会地位,社会角色等不同,所以人格内容和表现形式也有差异.人格的稳定性是指人格特征一旦形成,就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人格的整体性是指人格的各部分内容总是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整体.人格的社会性是指人格的形成和表现是在个人先天本能的自然属性的基础上,在后天的社会生活中通过社会交往而形成的社会意识和社会行为方式.人格的可塑性是指在一定条件的作用下,人格可以发生相应变化.①由于人格是通过具体的社会行为表现出来的,反过来,已经形成①康树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与法制教育全书》,西苑出版社1999年版,第94页.②李晓文,蒋奕雯,马川:((人格心理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4页.③林传鼎:(《心理学词典,江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86年版,第6页.104?的人格特征又会作用和影响于人的具体社会行为.因此,在人格形成过程中,社会的道德观,伦理观,以及具体的社会生活准则等,都会对人格的形成有具体要求并对之进行好坏评价.如果一个人的行为表现不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要求,难以适应社会,难以与人和睦相处,说明其有人格缺陷.因此人格缺陷是指与社会要求相比还不够完备的人格特征,或者说欠缺社会要求的人格特征.@原本并不成熟的未成年人在不良的家庭环境,父母教养态度及学校和社会的负面因素的影响下,会逐渐形成更为不良的人格心理特征,如狂妄,自卑,偏执,多疑,冷漠,暴躁等不良心理品质.这些不良心理特征随着个体不良社会实践活动的深入而进一步强化,最终成为违法犯罪者所特有的人格缺陷.而这种人格缺陷一旦形成,就使其在犯罪活动中具有主动性和能动性,同时与特定的时空环境内的具体犯罪机遇相结合,最终导致了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形成和犯罪行为的发生.针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人格表现,纠正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人格缺陷要从努力培养未成年人的成熟人格和矫治未成年人的人格缺陷人手,以形成健康和成熟的人格.首先,通过对未成年人进行适当的疏导,帮助未成年人消除疑虑,紧张,焦虑,抑郁,悲观,绝望等心理现象,疏泄消极情绪,恢复情绪平衡,促使未成年人学会有效的情绪调节方式,保持稳定,积极的情绪状态.⑦其次,要通过培养未成年人成熟的情感,端正情感倾向,扩大社会情感广度,以改造不成熟的情感活动,培养稳定而成熟的道德情感.再次,要克服未成年人缺乏自制力,缺乏独立精神及顽固执拗的个性特征,培养其自觉性,自制力,独立性的坚强意志和品质.最后,要努力消除未成年人不良的行为习惯,培养他们良好的行为模式和行为习惯,增强未成年人对各种不利情境的行为适应能力.四,不同类型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矫治未成年人不良心理素质的不同,会出现不同的犯罪类型,我们应该有的放矢地应用不同的方法进行矫治.1.攻击型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矫治该类型的犯罪未成年人大多数因为缺少家庭的温暖,他们大多数来自单亲家庭,或者属于留守儿童,与家人缺少沟通,从小未受过遵从社会规范教育.还有的家庭中父母相互间经常使用暴力解决问题,未成年人从小经常受到体罚,也有的是居住在社会风气不良,经常发生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社区中,他们经常观看暴力电影,电视,喜欢玩暴力电子游戏,使他们从小耳闻目睹这些攻击性行为.未成年人在上述可能导致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各种因素的影响下成长,逐渐形成了攻击性人格特征,当受到挫折时,为了缓和内心的紧张情绪,潜在攻击本能就通过杀人,伤人等暴力形式表现出来,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对于这类未成年人的矫治,一是要增强挫折容忍力.具有攻击性的人要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失控容忍力,例如,凡事不纠缠于一时的得失,对一般的损害和侵犯采取宽容的态度,改变容易造成挫折的环境和条件等,则就能逐渐减弱攻击性.④二是要提高自控能力.如果具有攻击性的人,通过自我锻炼和自我监督,不断提高忍耐水平和自我克制能力,就能够充分发挥意志的抑制职能,如进行厌恶疗法即通过想象令自己厌恶的事物,将该事物与攻击行为联系起来,从而形成新的条件反射,最后达到减少和消除攻击行为的目的.三是可以通过打球,捶击枕头或被子,撕碎废纸等以物出气的方式将郁积的消极情绪渲泄出来,也可以通过原始性高声喊叫以释放消极情绪.喊叫地点宜①梅传强:犯罪心理生成机制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第36页.⑦黄希庭:人格心理学)),台湾东华书局1998年版,第5页.⑦傅安球:心理异常诊断矫治手册,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l25页.④同注③,第4I页.105选择在空旷之处或隔音效果极好的而不会引起他人误解的房间.2.团伙型犯罪未成年人的心理矫治该类未成年人一般学习成绩较差,言语粗野,经常说谎,甚至逃学,多次违反校规.他们的这些表现,常会导致父母的打骂,老师的批评,同学的疏远.这些人在家里得不到爱,在学校得不到温暖,致使他们的自尊心和尊严受到严重挫伤,同时,未成年人由于缺乏判断力,内省力,分不清是非,世界观尚未完全形成,易受他人的影响,所以对于"关心"他们的别有用心的人会感恩戴德,言听计从,且由于未成年人本身具有的对同伴讲义气,重感情的特点,容易受N~rJ,罪分子的引诱,形成犯罪团伙.在犯罪团伙中,他们奉行的是团伙的价值观和荣辱观,通常表现为不加辨别地跟随团伙成员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对违法犯罪有强烈的认同感,对犯罪团伙有较强的归属感,学会了违法犯罪团伙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忠于团伙,将自己的需要服从于团伙需要,而排斥主流社会和主流社会规范,排斥父母的教养,具有攻击性和反社会性.这类未成年人通常会无端地向不属于自己团伙的其他未成年人发泄对立情绪,对教育和规劝他们的教师,父母持敌对态度,经常偷窃,抢劫,反复挑起或参与打架斗殴,很少体验到罪恶感.对这类犯罪团伙中的未成年人进行矫治活动,首先,必须隔绝他们与其他违法犯罪成员之间的联系,时刻提防他们再次受到犯罪团伙的操纵和利用.最好将他们与正常未成年人或成年人组合成为新的团体,利用他们对群体的忠诚,增强他们与正常未成年人和成人之间的"自己人群体"观念,利用团体成员之间的相互诱导,相互影响和相互帮助,促进未成年人对自己问题有所领悟和自我认识,从而矫正不良行为.其次,要在生活,学习上关心他们,用真情感化他们,使他们感到温暖和关怀,及时解决他们存在的实际问题,暂时不能解决的,要教育他们正确对待.再次,与未成年人推心置腹交谈,使其体会到所作所为与社会的不适应性,反复启发其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他人的危害性和对自己人格健全的不利,促使其提高认识,帮助他们改变在违法团伙影响下形成的价值观,教育他们学会用社会所允许的方式来满足自己对物质和名誉,地位的需求,设法让他们认识主流社会的正确价值现念,知道哪些行为是社会不允许的,哪些行为是受社会欢迎的.最后,鼓励未成年人学习谋生的手段和劳动技能.鼓励他们加速学习扮演社会角色,使其认识到每个社会成员在社会关系和社会组织中都占有一个特定的位置,都要按照社会对该位置的规范来要求和约束其行为,处于某一社会地位的人只有按照社会规范表现出各种相应的行为,才能成为符合需要的角色.例如,未成年人作为一个学生,就应该努力学习,增长知识,听从老师的指导,为人子女,就应当重视父母对自己的忠告等等.3.冲动型犯罪的心理矫治由冲动心理导致犯罪的未成年人通常是性格相对孤僻,脾气暴躁.这类犯罪未成年人在犯罪前通常没有预谋,犯罪时感情用事,鲁莽行事,既不对行为的目的作清醒的思考,也不对实施行为的可能性作实事求是的分析,更不对行为的消极和不良后果作理性的评估和认识,犯罪后往往后悔不已.由于未成年人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在受到外界强烈刺激的情景下,意识偏狭,语言举止很难受到中枢神经的有力调节,结果语言出格,行为失当,贸然行事.冲动既也可以在怨恨和愤怒长期郁积于胸无法排遣,在外界出现微不足道刺激的情景下发生,此时外界的刺激虽然只是个导火线.例如湖南某中学学生王某,家境贫困,口齿不清,学习成绩平平,体弱多病,常被同学欺负和取笑.有一天,他口袋里有一把水果刀,走在路上,他的两个同班同学迎面走过来,取笑他"芦柴棒",王某越想越气,后来转过身并追上他同学,用水果刀向其背部连刺两刀,致其重伤.冲动还可以在我行我素惯了,容不得半点冒犯而偏偏遇到抵触的情景下发生,在这种情况下稍受抵触便走极端,顾不得友谊亲情,从而走上犯罪道路.对这类违法犯罪的心理矫治的办法,一是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认识,凡事要有理智.只有用理106?智来支配自己的情绪和行为,才能更好地控制冲动.因此,一定要认清行为的目的,考虑行为是否得当和可行,尤其要清醒地预见到行为的消极后果.二是当对某事或某人感到愤怒时,可采用深呼吸放松法,即闭上双眼,保持慢吸气3至5秒直到肺部充满空气,然后缓慢呼气3至5秒,吸气与呼气最好都通过鼻子,注意力集中在呼吸的感觉上.①这样就能有效地防止冲动的发生.三是要转移冲动情景,合理释放冲动.尤其当冲动是由外界强烈刺激引起时,要转移注意力,或者回想其他的事情,或者迅速离开情景场地,把外界刺激与冲动的联系隔断.四是要消除偏见.在人际交往中,不要带着有色眼镜曲解他人的态度,不要不分青红皂白地认为他人的言谈举止都有敌意,凡事多从正面去理解,恶意伤害别人的毕竟是少数,即使是恶意伤害,只要心平气和地处理,也必定会让伤害者汗颜而有所收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逮捕的必要性及工作完善施红洪萍逮捕是最严厉的强制措施,采取的是羁押方式,不仅限制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还表现出一定程度上的惩罚性.与成年人犯罪相比,未成年人在犯罪动机,犯罪手段,主观恶性等方面差异很大,大多是受人教唆,盲目随从或一时冲动而实施犯罪,具有明显的偶发性.据统计,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在2007年1月至8月人民法院判决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的已判决未成年犯占总数的78%.这表明,未成年人犯罪中多数为偶犯,轻刑犯.故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根据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时应慎用逮捕,贯彻好"不捕为原则,逮捕为特例"的刑事司法精神.一,对未成年人逮捕必要性的理论分析和探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按照这一规定,实施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即:(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有逮捕必要.据此,适用逮捕措施并不是有罪即捕,除了证据要件,刑罚要件之外,同时还应具备必要性要件.1.法律界定"逮捕必要性"的一般标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8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或者决定逮捕.这是我国关于逮捕必要性的法律界定,即法定情形之内的逮捕的必要性表现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其具体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即犯罪嫌疑人人身危险性和罪行危险陛.二者共同构成社会危险陛的法律内涵.第一,罪行危险性.案件性质往往是考虑犯罪人社会危险性的首要因素,一般而言,犯罪性质严+作者均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①程文红:心理治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6页.107?。

未成年人暴力犯罪

未成年人暴力犯罪

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汇报人:2023-12-31•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概述•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原因•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预防与控制目录•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法律责任•国际视野下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01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概述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是指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所实施的暴力犯罪行为。

定义未成年人暴力犯罪通常表现为情绪冲动、缺乏理智,容易受到外界影响和诱导,行为不计后果。

特点定义与特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重伤或死亡。

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以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

以暴力手段绑架他人作为人质。

伤害罪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对受害者、家庭和社会都造成极大的伤害和损失,破坏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社会危害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往往会导致犯罪者本人身陷囹圄,前途尽失,甚至面临长期监禁或死刑等严重后果。

个人危害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给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影响家庭成员的正常生活和心理健康。

家庭危害02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原因家长缺乏对孩子的管教,导致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家庭教育缺失家庭暴力家庭关系紧张孩子在家庭中目睹或经历暴力行为,容易模仿并用于处理与他人的矛盾。

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不和谐,缺乏关爱和支持,使孩子容易产生攻击性。

030201学生在学校遭受欺凌,可能产生报复心理,采取暴力行为。

校园欺凌教师对学生的教育方式过于严厉或不当,可能引发学生的反感和反抗。

教育方法不当学校缺乏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和引导,导致学生无法正确处理情绪和压力。

缺乏心理健康教育社会原因媒体暴力和色情内容媒体中暴力和色情内容的传播,可能对未成年人的价值观和行为产生负面影响。

社会不公和贫富差距社会的不公和贫富差距可能导致部分未成年人产生不满和攻击性。

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如崇尚暴力、不择手段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的行为选择。

模仿和学习未成年人可能模仿电影、游戏等中的暴力行为,认为这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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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该如何处理?
专家:国家应该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建立专门的少年司法制度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我国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处罚有一个非常大的制度空缺,就是,我们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满14岁到不满16周岁,只有八种严重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这样的话就出现了一些未成年人不能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况,这个量是非常大的。

这个规定从立法来讲是从保护孩子权益的角度出发,要给予肯定,但是带来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当这些孩子违法犯罪了怎么办?我们原来有两个制度与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相关:一个是劳教制度,现在劳教制度已经取消了。

另外就是工读教育,工读教育是对有不良行为的孩子,尤其事严重不良行为的孩子实施的一种特殊的教育制度。

工读教育在我们国家严重滞后于社会的发展,必须尽快进行改革。

目前国外的少年司法制度值得借鉴,很多国家有专门的少年司法制度,这些国家少年司法面对的人群,可能有的十岁就要追究法律责任,而我们现在缺乏这样的制度。

另外,就是我们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需要尽快修订。

目前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原则性的内容比较多,缺乏具体的制度设计。

如果要进行改革,这部法必须让它有具体的制度设计。

能够解决可操作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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