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严格十五严禁
十五条安全生产禁令
十五条安全生产禁令十五条安全生产禁令是指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下面是一篇关于十五条安全生产禁令的文章,共计1000字。
为了确保企业和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加强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环境和资源,国家依法制定了十五条安全生产禁令。
这些禁令对于确保安全生产、促使企业依法经营具有重要的作用。
下面,我们就这十五条禁令进行详细解读。
第一条:严禁以经济利益为诱饵诱使工人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妨碍操作员正常履行职责。
此禁令的核心在于杜绝一切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非法活动,确保工人依法依规进行操作,维护生产安全。
第二条:严禁擅自停产、停工,私自解聘员工。
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不得擅自停产停工,更不能私自解聘员工。
这样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劳动法,还可能导致企业不正常运营和生产安全隐患的产生。
第三条:严禁以非法手段竞争,给企业和消费者造成安全隐患。
商家不得以非法手段进行恶性竞争,如掺假冒充、以次充好等行为,这些行为不仅可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也给企业带来安全隐患。
第四条:严禁违法倾倒、排放污染物,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将依法严惩。
这条禁令要求企业不能违法倾倒、排放污染物。
对于那些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企业,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惩处。
第五条:严禁擅自改动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标准。
为了保障产品质量和生产工艺的稳定,禁止企业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标准。
这样的行为可能导致产品质量下降,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风险。
第六条:严禁以权谋私,对本单位及其他单位加重费用负担。
禁止企业相关人员以权谋私,向本单位或其他单位索取非法费用。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职业道德,也有可能导致企业财务安全问题。
第七条:严禁以暴力手段威胁、殴打、恐吓工人,干扰正常生产秩序。
企业不得以暴力手段威胁、殴打、恐吓工人,干扰正常的生产秩序。
这种行为不仅违法,也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十五个严禁”纪律要求
“十五个严禁”纪律要求
一、严禁“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二、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
三、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
四、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
六、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公务接待;
七、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
八、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九、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
十、严禁违规取得、持有、使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打着“公务接待”、“商务活动”、“外事活动”等旗号,领取、发放、赠送上述卡或券;
十一、严禁违规打高尔夫球;
十二、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
十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十四、严禁组织、参加隐秘聚会;
十五、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十条禁令、十五严格、十五严禁
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具体内容如下:——禁止煤矿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证照暂扣等非法生产建设行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发现违法生产建设矿井,要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依法严厉处罚;对非法生产建设和经整顿达不到要求的矿井,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关闭取缔。
——禁止核准建设30万吨/年以下的高瓦斯矿井和45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建项目“十二五”期间,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一律停止核准30万吨/年以下的高瓦斯矿井和45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建项目;已批在建的同类矿井项目,应当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瓦斯防治相关政策标准重新组织审查其初步设计,并完善瓦斯防治措施,否则一律依法停止建设。
——禁止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瓦斯抽采未达标区域进行采掘活动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并进行抽采效果评判,实现瓦斯抽采效果达标,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
——禁止在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的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动突出矿井要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9号),建立防突机构和队伍,落实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实现防突效果达标,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并依法严厉处罚;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
——禁止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经防突能力评估擅自组织生产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9万吨/年及以下突出矿井停产整顿的要求,未经评估的不得进行采掘活动;凡是经评估后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矿井,一律依法停产整顿,或由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企业兼并或重组,否则一律依法关闭。
——禁止矿井瓦斯超限作业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6号)关于“瓦斯超限,立即停产撤人,并比照事故处理查明瓦斯超限原因,落实防范措施”的要求。
官兵行为“十五个严禁”
官兵行为“十五个严禁”
1、严禁官兵围观和参与社会游行、示威、静坐、集体上访等活动。
2、严禁官兵购买、传看渲染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等低级庸俗的书刊和音像制品。
3、严禁官兵参与赌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和参加宗教、迷信活动。
4、严禁官兵搞小团体主义,讲哥们义气“拜把子”,加入“同盟会”、“同乡会”、“同学会”。
5、严禁士兵喝酒,干部酗酒、工作日中午喝酒、饮酒划拳。
6、严禁士兵私自佩开办手机、寻呼机。
7、严禁官兵私自在驻地附近找对象。
8、严禁官兵不假外出、逾假不归、私自离队和夜不归宿。
9、严禁官兵私自驾车、无证驾车、酒后开车。
10、严禁官兵私借、私存枪支弹药和违禁物品。
11、严禁官兵到地方的酒吧、发廊、按摩室、桑拿浴室、录像厅和歌舞厅等场所消费娱乐。
12、严禁官兵摆摊设点、叫买叫卖、以军人名义(肖像)做商业广告。
13、严禁官兵从事以商和本职以外的其它职业及有偿中介活动。
14、严禁官兵参与为公司、企业或老板当保镖,追讨债务。
15、严禁官兵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和接受涉及对工作有影响的宴请和礼品馈赠。
学习《六个坚持、十五个严禁》心得体会(郑继前)
学习《六个坚持、十五个严禁》心得体会
土坪镇中心小学郑继前
开学以来,参加我校全体教师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共正安县委《关于执行“六个坚持十五个严禁”的通知》(正通〔2012〕5号)文件精神。
“六个坚持”是:坚持请销假制度;坚持8小时工作制,倡导加班工作;坚持勤俭节约;坚持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坚持高效、务实、限时办事制度。
“十五个严禁”是对“六个坚持”的细化,即:严禁不假外出;严禁不假缺会;严禁迟到、早退;严禁上班期间在外逗留、逛街购物、上网玩游戏、打牌赌博;严禁领导干部关闭手机;严禁在会场内聊天、打瞌睡、抽烟、接听手机、随意走动、出会场闲聊等;严禁借外出学习考察之名观光旅游;严禁午间饮酒、晚间酗酒;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滥办酒席;严禁借办酒席敛取钱财;严禁不完成或超时完成工作任务;严禁不办理或拖延办理群众、客商合理诉求。
学习了该精神,有如下体会:
一、认真学习县委“六个坚持十五个严禁”,将县委、县政府转变干部作风铭记在心,并对工作纪律、财金纪律、会议纪律等进一步深刻学习。
二、锤炼自己的综合素质,在开展各项工作的同时,多深入学生、深入家长,善于搜集信息,勤于思考问题。
三、搞好挂班工作,协助班主任搞好班级工作。
四、认真搞好学校所安排的一切工作,真正把学校工作放在首位。
全心全意为学校工作服务。
2012年3月。
五条禁令 十五个严禁
五条禁令十五个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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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条禁令
一、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
者开除。
二、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三、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四、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五、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十五个严禁
一、严禁上班迟到、早退、中途离岗;
二、严禁单位购置、摆设诸如麻将、扑克等娱乐工具;
三、严禁工作时间上网炒股、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四、严禁中午非公务接待的饮酒、坚决杜绝酗酒;
五、严禁工作时间干私活;
六、严禁工作时间带小孩、带宠物上班;
七、严禁上班时间扎堆聊天、串岗;
八、严禁在上班时间在任何地方从事打麻将、玩扑克等活动;
九、严禁在上班时间出入洗浴中心、歌舞厅、足疗馆、美容美发等娱乐和健身场所;
十、严禁无故缺席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工作会议和上级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
十一、严禁开会时间接打手机、打瞌睡、大声喧哗;
十二、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
十三、严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
十四、严禁私设“小金库”;
十五、严禁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空岗、脱岗,杜绝外单位人员逗留、住宿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十五严格十五严禁 具体内容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元旦和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十五严格,十五严禁:1、要落实煤炭管理部门、煤矿企业主要领导轮流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及应急值班制度,严禁在值班值守期间以任何事由不在岗、不在位延误处置突发险情时机。
2、要执行煤矿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严格做到矿领导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严禁工人在带班领导和跟班干部不到位的情况下下井作业。
3、要落实挂牌责任人的工作职责,严格对所挂牌矿井进行定期安全检查,严禁在检查过程中敷衍了事或走过场。
4、要强化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包保责任制,严格实施不间断的巡回安全检查,严禁因私自放松检查或减少检查出现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等现象。
5、要落实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和全员日常培训,严禁未持证人员上岗和未培训人员入井。
6、要强化煤矿企业区队和班组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严禁抢时间、赶任务突击组织生产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7、要强化建设和生产过程的现场管理,严格定期组织、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进行施工或生产作业。
8、要加强生产矿井安全管理,严格按照“优化采掘衔接、保持正规循环”的原则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和超定员组织生产。
9、要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严禁挂靠或转让资质的施工单位进入建设项目施工以及“赶工期、抢进度”等行为。
10、煤矿企业要加强矿井通风管理、严格做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监控正常”,严禁在无风、微风或瓦斯超限等情况下进行采掘活动。
11、要加大煤矿瓦斯防治力度,严格对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实行高标准管理,严禁在瓦斯抽采不达标和“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作业。
12、煤矿企业要认真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水管理规定,严格遵循“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的综合治理程序,严禁在矿井水文地质情况不明、探放水队伍不健全或探放水措施不落实的情况下进行施工或生产作业。
“十五个严禁”纪律要求
“十五个严禁”纪律要求
1.严禁“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2.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
3.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
4.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5.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
6.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公务接待;
7.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
8.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9.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
10.严禁违规取得、持有、使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打着“公务接待”、“商务活动”、“外事活动”等旗号,领取、发放、赠送上述卡或券;
11.严禁违规打高尔夫球;
12.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
13.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14.严禁组织、参加隐秘聚会;
15.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中央安全生产十五条禁令
中央安全生产十五条禁令中央安全生产十五条禁令是中国政府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所制定的重要法规。
以下是对中央安全生产十五条禁令的详细阐述:第一条禁令:禁止擅自改变和关闭安全设备。
安全设备是保障生产过程中人员和设备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和关闭安全设备,否则将会带来不可估量的危险。
第二条禁令:禁止违规操作和违章施工。
违规操作和违章施工容易引发事故和灾害,给人员和环境带来严重破坏,因此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规操作和违章施工。
第三条禁令: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设备和材料。
使用不合格的设备和材料无法保证其安全性和可靠性,对生产和人员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所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设备和材料。
第四条禁令:禁止超负荷生产和超负荷运行。
超负荷生产和运行会导致设备过度磨损,从而增加事故发生的风险和概率,所以任何生产单位都不得超负荷生产和运行。
第五条禁令:禁止违规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是一种极易引发火灾、爆炸和中毒的物质,对人身安全构成极大威胁,所以严禁违规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
第六条禁令:禁止违规开展高空作业和高风险作业。
高空作业和高风险作业需要特殊技能和严格操作规范,一旦违规操作将会导致人员坠落、触电、中毒等严重后果,因此禁止违规进行这些作业。
第七条禁令:禁止违法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劳动保护用品是保障工人安全的重要装备,违法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会增加工人的伤亡风险,因此禁止违法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八条禁令:禁止无证上岗和未经培训工作。
无证上岗和未经培训的工人由于缺乏相关技能和知识,存在极高的工伤风险,所以禁止无证上岗和未经培训工作。
第九条禁令:禁止隐瞒和报假安全生产信息。
隐瞒和报假安全生产信息会阻碍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对事故隐患的及时排查和消除带来极大阻碍,所以禁止隐瞒和报假安全生产信息。
第十条禁令:禁止破坏、阻挠安全生产监督执法。
破坏、阻挠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会使监管部门无法有效地履行职责,从而增加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因此禁止破坏、阻挠安全生产监督执法。
“财经纪律十五条禁令”
一、严禁设立“小金库”、账外账户。
二、严禁贪污、挪用公司资金。
三、严禁隐瞒、坐支保费或其他收入。
四、严禁违规开设银行账户、出租出借公司账户。
五、严禁违规串户使用资金。
六、严禁编制虚假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七、严禁单人保管财务印鉴、单人操作资金汇划
八、严禁违规购建、处置公司资产。
九、严禁侵占公司资产为私人谋利。
十、严禁擅自印制单证、扩大单证使用范围。
十一、严禁使用虚假票据、违规改变票据使用性质。
十二、严禁伪造、篡改会计凭证、账册、报表。
十三、严禁违规修改财务系统数据。
十四、严禁违规发放薪酬、福利。
十五、严禁违规进行资金运作、设置账外实体或私自对外担保。
官兵行为十五个严禁
官兵行为“十五个严禁”
1、严禁官兵围观和参与社会游行、示威、静坐、集体上访等活动。
2、严禁官兵购买、传看渲染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等低级庸俗的书刊和音像制品。
3、严禁官兵参与赌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和参加宗教、迷信活动。
4、严禁官兵搞小团体主义,讲哥们义气“拜把子”,加入“同盟会”、“同乡会”、“同学会”。
5、严禁士兵喝酒,干部酗酒、工作日中午喝酒、饮酒划拳。
6、严禁士兵私自佩开办手机、寻呼机。
7、严禁官兵私自在驻地附近找对象。
8、严禁官兵不假外出、逾假不归、私自离队和夜不归宿。
9、严禁官兵私自驾车、无证驾车、酒后开车。
10、严禁官兵私借、私存枪支弹药和违禁物品。
11、严禁官兵到地方的酒吧、发廊、按摩室、桑拿浴室、录像厅和歌舞厅等场所消费娱乐。
12、严禁官兵摆摊设点、叫买叫卖、以军人名义(肖像)做商业广告。
13、严禁官兵从事以商和本职以外的其它职业及有偿中介活动。
14、严禁官兵参与为公司、企业或老板当保镖,追讨债务。
15、严禁官兵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和接受涉及对工作有影响的宴请和礼品馈赠。
十禁令、十五严格、十五严禁
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一、禁止煤矿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证照暂扣等非法生产建设行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发现违法生产建设矿井,要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依法严厉处罚;对非法生产建设和经整顿达不到要求的矿井,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关闭取缔。
二、禁止核准建设30万吨/年以下的高瓦斯矿井和45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建项目“十二五”期间,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一律停止核准30万吨/年以下的高瓦斯矿井和45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建项目;已批在建的同类矿井项目,应当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瓦斯防治相关政策标准重新组织审查其初步设计,并完善瓦斯防治措施,否则一律依法停止建设。
三、禁止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瓦斯抽采未达标区域进行采掘活动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并进行抽采效果评判,实现瓦斯抽采效果达标,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
四、禁止在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的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动突出矿井要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9号),建立防突机构和队伍,落实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实现防突效果达标,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并依法严厉处罚;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
五、禁止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经防突能力评估擅自组织生产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9万吨/年及以下突出矿井停产整顿的要求,未经评估的不得进行采掘活动;凡是经评估后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矿井,一律依法停产整顿,或由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企业兼并或重组,否则一律依法关闭。
六、禁止矿井瓦斯超限作业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6号)关于“瓦斯超限,立即停产撤人,并比照事故处理查明瓦斯超限原因,落实防范措施”的要求。
凡是瓦斯防治措施不到位,1个月内发生2次瓦斯超限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凡是1个月内发生3次瓦斯超限未追查处理,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期间仍组织生产的,一律依法关闭。
财经纪律十五条禁令
财经纪律十五条禁令为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会计法》以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财经纪律“十五条”禁令。
一、严禁贪污、挪用公司资金公司资金必须按规定存取、管理、使用,严禁贪污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非法挪作他用。
二、严禁设立“小金库”、账外账户严禁设立“小金库”、账外开设银行账户,严禁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储。
三、严禁隐瞒、坐支保费或其他收入各项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严禁隐瞒经营收入或不通过公司账务直接支取公司收入。
四、严禁违规开设银行账户、出租出借公司账户严禁违规开设银行账户或以公司名义开设为他人使用的账户,严禁出租、出借公司账户为他人牟取利益。
五、严禁编制虚假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严禁捏造、篡改、编制虚假未达账项,虚增虚减银行存款。
六、严禁单人保管财务印鉴、单人操作资金汇划财务印鉴中的名章与财务专用章必须分人保管和使用,网银等资金管理系统使用的客户证书、密码等电子认证资料,视同财务印鉴进行保管和使用。
通过网银等资金管理系统汇划资金的操作必须分别设置制单、复核和授权权限,资金支付至少应由两人共同操作完成。
七、严禁违规串户使用资金严禁违规在收入户、支出户、固定费用户、变动费用户、投资金户及其他专户之间人为、恶意串户使用资金。
八、严禁违规进行资金运作、设置账外实体或私自对外担保各项资金运作必须符合公司规定,严禁以集资、贷款、借款、投资等形式违规进行资金运作,严禁以公司名义进行违规担保,擅自设置经济实体。
九、严禁违规购建、处置公司资产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购建固定资产、超标准购建/使用固定资产或违规处置各类资产,严禁账外购置固定资产或以假赔案、费用等形式套取资金购置固定资产。
十、严禁侵占公司资产为私人谋利严禁违规截留理赔收回资产自用、利用公司资产与他人进行合股、合资经营,或以各种名义侵占、私分公司资产;严禁公车私用,未经上级单位批准不得跨省使用公车。
十一、严禁擅自印制单证、扩大单证使用范围,严禁私自印制公司保险单、收据等监制票据,或向他人出借公司有效单证,用自制发票收费,擅自扩大公司单证的使用范围。
安全生产十五项规定
安全生产十五项规定《安全生产十五项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旨在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工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下面将详细介绍《安全生产十五项规定》。
第一、严禁使用已经过期或者失效的设备和危险品。
企业应定期检查设备,确保设备安全,修理和更换设备时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二、严禁违规操作设备。
员工必须接受正规的培训,掌握正确操作设备的方法和技巧,切勿在未掌握操作要领前擅自使用设备。
第三、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企业应严格管理供应链,确保原材料和产品的质量,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
第四、严禁违法建设和使用违章建筑。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建设法律法规进行建设,确保建筑物的安全稳定。
第五、严禁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手段。
员工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护,不得有强制加班、延长工时等违法行为。
第六、严禁违反安全生产规定。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七、严禁无合法措施储存、运输、处理危险化学品。
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储存、运输和处置危险化学品,确保化学品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威胁。
第八、严禁违规操作火源。
企业应明确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加强火灾防范和扑救措施的培训。
第九、严禁在高空、深水或其他危险环境下违规作业。
企业应制定特殊作业规范,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提供必要的保护装备。
第十、严禁醉酒、吸烟、吸毒等影响操作安全的行为。
企业应积极开展禁烟、戒毒和健康教育活动,确保员工对相关危害有所了解。
第十一、严禁擅自更改安全设施。
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并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二、严禁超负荷运行设备。
企业应确保设备运行在正常工作负荷范围内,及时维护和更换老化设备。
第十三、严禁操作错误导致设备故障。
员工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熟悉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防止操作失误。
第十四、严禁企业有伤人行为。
企业应加强人员监管,确保员工遵守工作纪律,防止人员伤害事故。
重大节日期间正风肃纪严明“十五个严禁”学习心得
重大节日期间正风肃纪严明“十五个严禁”学习心得
党支部组织学习了《关于在重大节日期间正风肃纪严明“十五个严禁”纪律要求的通知》文件,重大节日期间,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明“十五个严禁”纪律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让我感受到中央对反腐的决心。
俗话说“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大至一个国家,小至一个单位,需要制定规章制度,来约束成员的举止,让广大党员干部保持头脑清醒,强化自身的纪律和规矩意识,营造廉洁文明过节的浓厚氛围。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我将认真执行“十五个严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认真对照检查自己,认真按照党风廉政的规定,守得住清贫,经得住引诱,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安全生产十五项禁止规定
安全生产十五项禁止规定一、安全生产十五项禁令1、严禁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更不得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2、严禁未佩戴安全防护劳保用品参与生产劳动;生产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个人装束不安全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现场和工作岗位。
3、严禁独立顶岗作业。
4、工作场所、工作时间严禁聊天开玩笑、嬉戏打闹,分散注意力;上班时间,不准脱岗、睡岗、串岗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5、未经授权严禁进入电气危险区域场所,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生产区。
6、严禁发现事故隐患时不排除不报告,出现事故征兆时不采取措施;冒险作业。
7、严禁用手代替工具操作、攀坐不安全位置和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8、体能情绪状态不佳、防护穿戴不规范、监护措施未落实,严禁实施危险作业。
9、严禁不安规定配制树脂、促进剂、固化剂。
10、严禁操作者身体的任何部位进入设备的运行轨迹和工装的合模区域内。
11、严禁使用失效的安全用具、消防器材和生产工具;不得使用无接零、接地、漏保和外壳防护不达标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12、严禁使用安全附件和防护装置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擅自拆除防护、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和警示标志等安全装置。
13、缠绕、车床等机械设备运转时严禁下列操作:离开工作岗位、戴手套操作旋转机床、不盘束长发、敞开衣襟、触及运转的皮带及齿轮和加工件表面、擦洗或拆装转动部件、上下装夹工件。
14、严禁开启、关停情况不明的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阀。
未进行安全联络确认挂牌,不准从事设备检修;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不准启动已挂牌停机和封存报废的设备;检修、保养清扫或处理故障时必须切断设备的能量源,若不能切断能量源,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15、理化性质不同,灭火方法差异大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严禁同库混放;剧毒物品必须双锁双人保管。
小co十五个严禁的认识及遵守执行情况
小co十五个严禁的认识及遵守执行情况在工作场所,每个员工都应该了解和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小公司中的十五个严禁认识及遵守执行情况的例子:1.不得迟到:员工应该按时到达办公室,并始终保持准时上班的习惯。
迟到会影响工作效率并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
2.不得旷工:员工不得擅自请假或无故缺勤。
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
3.不得私自离职: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离职,不得擅自离职或不按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
4.不得泄露公司机密:员工需要保护公司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以维护公司的商业利益。
5.不得盗用公司资源:员工不得滥用公司资产和资源,如公款私用或私自使用公司物品等。
6.不得制造谣言或诽谤他人:员工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言行举止,不得散布谣言或诽谤他人。
7.不得酗酒或吸烟: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酗酒或吸烟,以避免对工作产生负面影响。
8.不得进行私人交易: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或利用公司资源进行私人交易,以维护公司的商业利益和形象。
9.不得违反行业准则:员工应遵守行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10.不得擅离职守:员工应尽职尽责地完成分配的工作,并按照公司要求履行相关职责。
11.不得妨碍他人工作:员工应与同事和谐相处,不得进行任何妨碍他人工作的行为,如故意干扰或捣乱他人。
12.不得违反安全规定: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并及时汇报任何安全隐患。
13.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员工不得滥用职权,利用自身的地位获取个人私利,并应以公司的利益为首要考虑。
14.不得违反商业伦理准则:员工应遵守商业伦理准则,如对客户和合作伙伴诚信、公平交易等。
15.不得违反员工行为准则:员工应遵守公司制定的员工行为准则,如要求穿着得体、言行举止得体等。
以上是小公司中的十五个严禁认识及遵守执行情况的例子。
作为员工,我们应当深刻理解和遵守这些准则,以维护公司的利益和正常运营,同时也为自身的发展和职业形象打下良好的基础。
十五严格十五严禁
十五严格十五严禁1、要落实煤炭管理部门、煤矿企业主要领导轮流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及应急值守制度,严禁在值班值守期间以任何事由不在岗、不在位延误处置突出险情时机。
2、要执行煤矿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严格做到矿领导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严禁工人在带班领导和跟班干部不到位的情况下下井作业。
3、要落实挂牌责任人的工作职责,严格对所挂牌矿井进行定期安全检查,严禁在检查过程中敷衍了事或走过场。
4、要强化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包保责任制,严格实施不间断的巡回安全检查,严禁因私自放松检查或减少检查出现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等现象。
5、要落实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和全员日常培训,严禁未持证人员上岗和未培训人员入井。
6、要强化煤矿企业区队和班组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严禁抢时间、赶任务突击组织生产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7、要强化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现场管理,严格定期组织、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进行施工或生产作业。
8、要加强生产矿井安全管理,严格按照“优化采掘衔接、保持正规循环“的原则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和超定员组织生产。
9、要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严禁挂靠或转让资质的施工单位进入建设项目施工以及“赶工期、抢进度"等行为。
10、煤矿企业要加强矿井通风管理,严格做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监控正常”,严禁无风、微风或瓦斯超限等情况下进行采掘活动。
11、要加大煤矿瓦斯防治力度,严格对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实行高标准管理,严禁在瓦斯抽采不达标和“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作业。
12、煤矿企业要认真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水管理规定,严格遵循“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的综合探测程序,严禁在矿井水文地质情况不明、探放水队伍不健全或探放水措施不落实的情况下进行施工或生产作业。
初中生必备15不准
初中生必备“十五”不准1.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棍棒,打火机,火柴等危险物品到校。
2.不能进入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歌舞厅,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
3.严禁辱骂,殴打,故意伤害他人。
4.不不准破坏或故意损坏教师,学校的公物。
5.不准打牌,喝酒,吸烟。
6.不准带手机,MP3,MP4,学习机等数码产品到校。
7.不准传播不健康书籍,影碟等的内容。
8.不准佩戴手链,项链,戒指等首饰。
9.男生头发不能遮住眼睛,女生刘海不能遮住眼睛。
10.上课不能做任何与课堂无关的事(吃东西,做小动作,与同学聊天,传纸条,照镜子,睡觉等)
11.不与外校或不在本校读书的人,有任何不良的交往。
12.不与异性同学有不正当的交往。
13.如无特殊情况,不准不参加学校,班级
的集体活动。
14.同学,班级之间不准做不团结,不和谐的事情。
15.在校不准穿不适宜学生穿的衣服,不准化妆。
安全生产十五条硬禁令
安全生产十五条硬禁令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和员工利益的体现。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制定了以下十五条硬禁令,以期引导大家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第一,严禁擅自更改或关闭正常运行的安全设备和设施。
安全设备和设施是保障生产过程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关闭或停用。
同时,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二,严禁违规操作、维修或改装生产设备。
每位员工都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未经专业培训人员指导和许可,不得私自进行设备维修或改装,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第三,严禁无证上岗、无权操作。
只有取得相关岗位操作证书的员工,才能上岗操作。
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员工资质的审核和培训,严禁无证上岗和无权操作。
第四,严禁擅自破坏或封堵安全通道和疏散通道。
在生产过程中,通道畅通是及时疏散的重要保障,任何人不得破坏或封堵安全通道,以免影响疏散速度和安全。
第五,严禁违规堆放和存储危险物品。
危险物品的堆放和存储应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严禁超量、超期和乱堆放。
每位员工都要做好危险物品的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第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生产区域。
易燃易爆物品对生产环境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任何人员不得带入易燃易爆物品。
并且,在生产区域内的人员也要注意远离明火和烟草等火源。
第七,严禁违规使用明火。
明火是造成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任何人员不得在禁烟区域或无证操作烟火。
企业要加强对明火的监控和管理,确保生产区域的安全。
第八,严禁违规操作电气设备。
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是防范电击事故的重要环节,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接触或操作电气设备,除非具备相关资质和操作证书。
第九,严禁违规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每位员工都应佩戴并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身安全。
各级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和更换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其有效性。
第十,严禁酒后上岗或饮酒后从事危险作业。
酒后上岗或在饮酒后从事危险作业会降低员工的警觉性和反应能力,是潜在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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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严格十五严禁
1、要落实煤炭管理部门、煤矿企业主要领导轮流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及应急值守制度,严禁在值班值守期间以任何事由不在岗、不在位延误处置突出险情时机。
2、要执行煤矿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严格做到矿领导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严禁工人在带班领导和跟班干部不到位的情况下下井作业。
3、要落实挂牌责任人的工作职责,严格对所挂牌矿井进行定期安全检查,严禁在检查过程中敷衍了事或走过场。
4、要强化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包保责任制,严格实施不间断的巡回安全检查,严禁因私自放松检查或减少检查出现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等现象。
5、要落实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和全员日常培训,严禁未持证人员上岗和未培训人员入井。
6、要强化煤矿企业区队和班组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严禁抢时间、赶任务突击组织生产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7、要强化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现场管理,严格定期组织、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进行施工或生产作业。
8、要加强生产矿井安全管理,严格按照“优化采掘衔接、保持正规循环“的原则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和超定员组织生产。
9、要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严禁挂靠或转让资质的施工单位进入建设项目施工以及“赶工期、抢进度”等行为。
10、煤矿企业要加强矿井通风管理,严格做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监控正常”,严禁无风、微风或瓦斯超限等情况下进行采掘活动。
11、要加大煤矿瓦斯防治力度,严格对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实行高标准管理,严禁在瓦斯抽采不达标和“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作业。
12、煤矿企业要认真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水管理规定,严格遵循“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的综合探测程序,严禁在矿井水文地质情况不明、探放水队伍不健全或探放水措施不落实的情况下进行施工或生产
作业。
13、要加强停产检修矿井安全管理,严格制定停产检修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检修方案未批准、安全措施不到位或安全责任不明确等情况下组织检修。
14、要加强停工停产矿井的安全管理,严格做好正常的通风、排水、巷道维护等工作,严禁借通风、排水或巷道维护等名义组织施工或生产。
15、要认真组织复工复产验收,严格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和验收标准,严禁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煤矿擅自复工复产以及“边整顿、边生产”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