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四个强化”扎实做好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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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

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

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一、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土地资源的稀缺,国有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和监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国有建设用地是指国家所有并用于建设的土地,包括公共设施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等各类土地。

为了保障国有建设用地的有效利用和合理使用,加强对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办法的制定就显得尤为必要。

二、目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国有建设用地的监管力度,确保国有建设用地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三、主要内容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批后审查根据国家和地方的规划,对国有建设用地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批后审查,核实土地的实际用途和开发利用方式是否符合规划。

对于存在问题的国有建设用地,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土地的有效利用。

2. 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国有建设用地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国有建设用地进行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同时,对于重点项目和特定类型的国有建设用地,要加强监督力度,确保其合规运营。

3. 资产管理实施国有建设用地的资产管理,做到资源的有序利用。

国有建设用地应当按照合理的价格租赁给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开发利用,避免土地闲置和浪费。

4. 数据统计建立国有建设用地的数据统计和报告制度,及时了解国有建设用地的实际使用情况和运营情况,为有效监管提供数据支持。

5. 法律法规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体现国家对于国有建设用地的政策要求。

同时,要及时对国有建设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监管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四、建议为了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提高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建议在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中,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加大对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后审查力度,确保土地的合理使用和开发。

2.建立健全国有建设用地的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对国有建设用地的动态监管。

3.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合作,共同开展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工作。

国土资源部门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批后监管工作制度

国土资源部门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批后监管工作制度

市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批后监管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批后监管工作机制体制,加强对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组织领导、任务分工、部门联动,督促相关用地单位规范用地行为,按照出让合同约定适度合理地开发建设,有效防范低效利用土地及违规违约违法使用土地等行为,促进我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提高,现制定如下工作制度:一、批后监管的内容1、建立建设用地批后现场公示制度。

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划拨决定书下发或有偿使用合同等签订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督促进行土地交付,并在土地交付后规定时限内督促土地受让人在项目建设期间,须在宗地现场显著位置设立用地信息公示牌,将国有建设用地相关内容进行公示,方便社会监督。

2、建立房地产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

土地使用者应当在项目开、竣工时,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书面申报。

3、建立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提醒制度。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后监管工作人员,发现土地使用权人有违法违规违约使用土地,以及有可能造成土地闲置行为的,应及时向土地使用权人发出通知,提醒土地使用权人依照规定及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4、完善建设用地批后审查把关制度。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办理土地转让、改变用途审批,以及抵押、变更登记等手续时,须一并审查该宗土地的批后使用情况和监管记录。

如有违规违约违法使用土地行为的,应依法处置完毕后再准予办理相关手续。

5、完善建设项目用地检查核验制度。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土地使用权人的用地和履行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或划拨决定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况进行检查核验。

6、建立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诚信管理制度。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建立房地产企业土地开发利用诚信档案,作为土地竞买人参与今后土地公开出让资格审查的依据。

凡有不良诚信记录的,限制其至少1-2年内不得参加本地区新的土地交易活动,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7、实行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督查机制。

纪检、监察部门对批后监管活动全程介入,对在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中相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24土地使用权批后监管方案

2024土地使用权批后监管方案

2024土地使用权批后监管方案摘要:本文旨在提出一种完善的土地使用权批后监管方案,以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

该方案包括建立监管机制、加强监督和惩处机制、推行信息化监管手段等内容,以解决当前土地使用权批后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实施措施。

1. 引言土地是国家重要的生产要素,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批后监管对于保障国家土地资源的公平分配、高效利用以及环境保护至关重要。

然而,目前土地使用权批后监管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包括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督和惩处机制不完善、监管手段不到位等。

因此,有必要建立一种完善的土地使用权批后监管方案。

2. 建立监管机制为了确保土地使用权批后监管的有效进行,应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管机制,包括:2.1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土地使用权批后监管的法律基础和监管原则。

2.2 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担负土地使用权批后监管的责任和任务。

2.3 完善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其能够有效履行监管职能。

3. 加强监督和惩处机制为了保证土地使用权批后监管的有效性和严肃性,应加强监督和惩处机制,包括:3.1 加强对土地使用权批后监管工作的日常监督,确保监管工作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3.2 建立举报和投诉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3.3 建立严格的惩处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对失职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4. 推行信息化监管手段信息化技术的发展为土地使用权批后监管提供了全新的手段和方式,推行信息化监管手段可以提高监管效率和准确度,包括:4.1 建立土地使用权批后监管信息化系统,实现土地使用情况的实时监测和数据的及时共享。

4.2 推行电子证照制度,实现土地使用权批后证照电子化,方便监管工作的进行。

4.3 引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土地使用权批后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提高监管工作的智能化水平。

5. 实施措施为了确保土地使用权批后监管方案的有效实施,可以采取以下措施:5.1 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关注土地使用权批后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

关于加强工业用地批后监管的政策研究与对策建议

关于加强工业用地批后监管的政策研究与对策建议

《 关于加强本市工业节约集约用地的指导意见 》,建立
了产 业用地评估制度。评估的主要内容是各区、县或开
发 区根 据 本 地 区产 业 导 向 、能耗 水 平 、环 境 影 响 、产 业
的依据 。
( ) 目跟 踪 与 批 后 监 管 二 项 1 上 海 实 施 跟 踪 评 估 。 跟 踪 评 估 主 要 是 对 开 发 区 、 发 展 状 况 、产 业 发 展 水 平 及项 目落地 后 的评 估 。除 了前
办超市 、网吧、饭店等各类经营场所 ,开 办培 训学校、
民办 医疗机构 等现 象较多 ,这实 际上 已严 重违 反了产业 政策和项 目引进 时的约定。但违约责任 的追究直接 涉及 企业 的经济利益 ,特 别是在企业厂房竣工后处于经济处
各地招 商引资部门按照工业项 目产值 、税收等指标
进行项 目审核 ,但政府层面 缺少指导政策 。虽然可通过
投资强度对实际用地规模进行调 控 ,但在工业项 目用地 前置审批时 ,用地主体 为通过 审批 ,达到用地控制指标 的要求 ,向发改部 门申报投资额度 时较为随意 ,申请用 地规模偏 大 ,实际批后投资额度 、产 出情 况难 以确定 。
这 也 导 致 了企 业 要 地 大 手 大 脚 ,很 容 易产 生粗 放 利 用 的
见 》等文件 ,提高 了工业用地投 资强度和容积率控制标
准 ,初步 明确 了工业用地竣工评价考核 制度 ,建立 了工
业 用 地 退 出机 制 。 但 在 工 业 用 地 出让 和批 后监 管 中 ,仍
然面 临一些较 为复杂的困难和 问题 ,主要表现 在以下三
个方面 : 1 、项 目准入 政 策 缺 乏 系 统 性 ,供 地 标 准 确 定 难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建设用地计划管理的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建设用地计划管理的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建设用地计划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7.13•【字号】甬政发[2005]66号•【施行日期】2005.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建设用地计划管理的意见(甬政发[2005]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6号)精神,用足用好上级下达我市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切实保护耕地,集约节约、合理利用土地,使有限的土地供给尽可能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严格我市建设用地计划管理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突出重点,用足用好建设用地指标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国家要求和本地的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用足用好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促进存量土地的盘活,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

上级下达我市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要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突出重点,确保急需,优先用于国家批准、核准并需我市落实用地指标的项目以及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解难创优项目、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千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等急需建设项目。

使用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项目,必须符合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甬政办发〔2004〕45号)规定的“双控”要求,集约、合理利用土地。

二、建立建设用地计划管理新机制(一)建立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和省下达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拟订计划指标分解方案。

在国家、省下达的年度计划总量中,根据当年用地需求,结合各县(市)、区上一年度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上一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执行考核等情况,下达各县(市)、区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建市[2011]8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建市[2011]8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建市〔2011〕86号)当前,我国建筑市场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建筑业规模不断扩大,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目前建筑市场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尤其是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不规范,影响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落实建设单位责任,严格依法发包工程(一)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发包。

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基本程序、工期、造价、质量、安全、节能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依法进行项目发包,不得以任何名义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或者擅自简化法定建设程序。

建设工程发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已经履行工程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2.发包人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3.有满足工程发包所需的资料或文件;4.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禁止设置不合理的招标条件。

建设单位要严格依法进行工程招标,不得设置不合理条款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不得将所有制形式、企业注册地、过高资质等级要求、特定地域业绩及奖项等设置为招标条件,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三)禁止肢解发包工程。

建设单位要将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

建设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单位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发包给两个及以上单位的,视为肢解发包,有关部门要依法进行查处。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甬政发〔2016〕6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甬政发〔2016〕6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甬政发〔201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落实土地批后监管责任,从源头防治腐败,现就加强我市土地出让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加强土地出让前期工作(一)加强规划引导。

加快实现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按照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节约集约用地等要求,明确拟出让宗地的空间范围、用地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和建设要求,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规划条件中的用地性质要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用途相衔接。

拟出让宗地周边的市政道路、公共绿化等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原则上不得纳入出让范围。

严格执行商品住宅用地单宗地出让面积规定,原则上不得将两宗以上地块捆绑出让,但对不同用途高度关联、需要整体规划建设、确实难以分割供应的综合用途建设项目用地,可以按照一宗土地实行整体供应,涉及混合两类以上城市建设用地大类的,必须明确各自比例或建筑面积。

出让土地涉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应按照宁波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相关规定明确地下空间的规划条件。

(二)加强计划调控管理。

根据“城乡统筹、节约集约、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原则科学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合理安排出让土地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

严格落实土地储备“一库四计划”工作机制,凡未纳入土地储备库的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除外),原则上不得安排出让,已具备出让条件的经营性用地可实行用地预申请制度。

(三)严格实行“净地”出让。

加强规划批后监管方案

加强规划批后监管方案

加强规划批后监管方案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城市建设规划批准的审批工作也随之增多。

然而,在一些城市建设项目中,由于规划的不规范,规划批后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导致项目建设存在一些问题,造成了浪费和损失。

因此加强规划批后监管变得尤为重要。

一、现状分析目前,我国城市建设规划批后监管存在以下问题:1.监管机制不完善。

目前规划批后监管主要由规划部门进行,但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不够完善,导致监管难度大,无法有效监管。

2.监管流程不规范。

当前监管工作流程不完全,存在很多漏洞和盲点,容易被扰乱管理。

3.人员技能不足。

一些地方基层规划部门人员规模不足,技能不足,导致工作质量无法保证。

二、加强规划批后监管方案针对当前规划批后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方案:1. 健全监管机制当前规划批后监管流程需要整个规划体系协同操作,需要整合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地区规划部门资源,以建立处置系统,通过车载、手机程度等设备,联系多部门间按职工实时开门协作处理。

这样可以确保有关人员快速响应,及时处理。

2. 建立规范的监管流程今后规划批后监管工作应该正式规范化,完善相应的监管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

在规划门前设立监测点,对规划变现做好记录,对条件范围内进行管理,对批后监管项目的具体实施中,尽可能规范化。

3. 提高人员技能水平加强人才培养,增加规划批后监管部门人员数量,提升监管员的技能水平,为规划批后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同时,加强与相关行业学界的沟通与合作,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加强学习,更新知识,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为规划批后监管工作更加有效。

三、总结加强规划批后监管是城市化进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也是确保城市安全、建设顺利的必要保障。

通过健全监管机制、建立规范的监管流程、提高人员技能水平等方案的实现,可以提高规划批后监管的工作效率,增强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城市建设的良性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强化批后监管 提高建设用地管理水平

强化批后监管 提高建设用地管理水平

强化批后监管提高建设用地管理水平作者:张日勇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第29期摘要: 批后监管是国土部门创新工作新机制、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建立起省、市、县联动的建设用地综合监管平台,就拥有了动态监管的有效途径和技术平台,对扭转“重报批轻监管”的管理理念和方式,多管齐下抓好建设项目用地批后监管工作将起到显著的推进作用。

坚持把节约集约利用作为破解用地矛盾的主要途径,针对粗放用地的成因,标本兼治,让全市用地状况能得到极大优化。

关键词: 建设用地; 批后监管; 信息系统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一、意义(一)全程监管土地开发利用,实现跟踪管理土地通过确立建设用地批后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的全程跟踪监管,将各个关键时点的实际建设情况与审批结果相对照,尽早发现已经或者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使土地监管工作贯穿整个用地审批流程,将关键审批环节的监管与建设后长效监管相结合,实现纵向到底;对全部建设用地进行批后监管,包括出让、划拨国有土地、集体建设用地、临时用地, 实现横向到边。

(二)维护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通过建立建设用地批后监管长效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国土资源执法责任制,加大监管指导和部门互相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各地在土地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类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纠正。

(三)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通过建立建设用地批后监管长效机制,在实现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全程跟踪的基础上,客观真实地判断土地利用状态、土地利用程度,将定期报表汇总,总结出土地利用规律,结合与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相关联的基础信息,及时调整土地供应策略,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

二、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存在的问题目前,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存在的问题可以概括为“两单一,一低下,三困难”,即责任机构单一、监管依据单一,监管效率低下,调查取证难、事实认定难、问题处理难。

建设用地供后监管统一性的缺失,导致责任机构单一,监管职能难以到位。

关于加强某某区土地批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某某区土地批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区土地批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提高项目落地率、土地利用率,促进集约节约、合理和高效利用土地,切实加强对开发利用土地活动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各级土地利用管理职能,规范各项建设用地行为,防止土地资源闲置和土地资产流失,真正把土地利用工作做到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及关于加强建设用地项目用地批后监管的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成立土地批后监管领导小组为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切实做好组织保障,加强相关单位、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局面,经研究成立土地批后监管领导小组:组长:成员:此项工作由区政府牵头组织全区土地批后监管,成员单位由国土局、建设局、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委、监察局、工商局、供电局、园管委会、管委会、乡镇、街道(场)组成,下设土地批后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国土局,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具体负责建设用地的供前、供中、供后的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促使土地批后监管到位。

二、批后监管范围本区行政区域内对取得《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后使用土地及临时用地行为的监督管理活动。

土地批后监管是政府或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区范围内从事各项建设的单位、个人,以及公益事业等用地,自建设项目开工到竣工使用土地的行为,重点对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执行、土地审批、土地供应、项目用地开发利用等情况进行全过程检查、验收的管理活动,进行全过程检查、验收的管理活动。

切实预防和防止未批即用、批而未征、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等现象的发生。

如:划拨供地、出让供地、征使用土地、租赁土地以及各类临时用地等。

从合同入手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

从合同入手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

从合同入手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国土资源网(2010年8月17日12:7)徐银节建设用地批后使用,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土地利用和地方政府的批后监管两个方面。

违反规划、土地闲置、非法转让等情况,多是由于建设用地批后不当使用造成的。

鉴于建设用地批后使用的功能特性,为实现土地利用的可持续性,一些地方政府建立了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机制。

大量实践证明,该机制效果显著,使建设用地真正发挥其利用价值。

本文将结合建设用地特性从批后监管入手阐述,以期有效解决批后监管当中存在的难题。

规划条件监管无论是国有还是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都要遵循规划条件。

不管是前期审批还是批后使用,规划条件都贯穿始终。

因建设用地用途不同,规划条件设置也有所不同。

建筑密度。

它反映一定用地范围内的空地率和建筑密集程度,为提高土地产出效益,许多土地使用权人突破规划条件来提高建筑密度。

因此,从项目开发到竣工验收,建筑密度一直是规划部门监督的重点,同时也是认定土地是否闲置的重要指标。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的土地,认定为土地闲置。

另据《关于闲置土地处置有关问题的复函》中对“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的解释,国土资源部门应根据规划条件中的建筑密度,核实土地使用者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发建设后,再进行土地闲置认定。

容积率。

容积率监管涉及两方面的问题:容积率奖励和容积率修改程序。

容积率奖励是指,在提供符合规定的公共开放空间或公益性设施前提下,政府会提供相应的建筑面积奖励给土地使用者,其主导思想来源于集约用地理论。

不过一些地方对容积率奖励存在一些误解,认为容积率奖励就是鼓励开发商建高层。

其实不然,容积率奖励是将奖励的容积率所隐含的土地出让金,让开发商投资到公共空间和公益性建设中,以此缓解政府在公共空间和公益性建设上的资金缺口。

在实践操作中,容积率修改程序以及处理措施,应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中,第三、第四部分的规定,由相关部门落实到位。

慈溪:深化土地资源配置改革 促进集约高效发展

慈溪:深化土地资源配置改革 促进集约高效发展

慈溪:深化土地资源配置改革促进集约高效发展作者:慈溪市委改革办来源:《宁波通讯·综合版》2020年第01期2019年以来,慈溪市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牢固树立“亩均论英雄”理念,做好“统筹引导、做精增量、做活存量”三篇文章,优化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益,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近年来,慈溪市工业用地供给占建设用地总量维持在40%左右水平,居全省前列;2019年前三季度,慈溪市完成工业投资60.06亿元,同比增长15.5%,完成技改投资45.38亿元,同比增长8.3%,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由上半年的58.9%上升到76.3%。

注重精准引导做优“土地+产业”配置文章突出规划引领,做到土地配置“一张图”。

慈溪土地开发强度已超27%,达全省平均指标的两倍以上,而永久基本农田占全市耕地的88%,土地资源承载力和开发空间已趋近饱和。

对此,慈溪以“集约高效、三生融合、宜居适度”规划理念为引领,超前谋划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修编,科学厘清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红线,做到全市产业布局和城镇发展空间“一张图规划、一张图管控、一张图开发”,推动产业用地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开发区、周巷北工业园区、观海卫智能家电园区等重大平台集聚,提升亩均土地效益产出。

目前,慈溪规上企业亩均税收40万元,亩均增加值 105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7.7%和14.3%。

突出集聚发展,做到空间管控“一盘棋”。

突出集约高效产业发展导向,探索以城市基础设施为导向的城市空间开发和产城融合“基础设施+产业+生态”土地利用模式,在产业发展上谋划滨海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小家电智造小镇等平台,在城镇功能完善上突出前湾新区核心区、高铁板块、新城河区块、前湾金融港等17个重大功能区块,打造“一心两廊多点”的湾区经济空间发展格局。

同时,根据中小民营企业数量多、布局散、80%企业用地面积在10亩以下的实际,按照“企业集聚、产业集群、要素集约、服务集中”原则,引进“万洋”“国能置信”等企业,谋划打造16个规划布局科学、产业特色鲜明、土地利用集约的新型小微企业园区,形成全市“一镇一园”格局。

规划批后监管的工作总结

规划批后监管的工作总结

规划批后监管的工作总结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各行各业的规划批后监管工作也日益受到重视。

规划批后监管是指对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和达到预期的效果。

在这个过程中,监管部门需要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规划批后监管的顺利进行。

首先,规划批后监管的工作需要做好规划实施的跟踪和监督。

监管部门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及时了解规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的监督,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

其次,规划批后监管的工作需要做好规划实施效果的评估和考核。

监管部门需要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对规划实施的效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

同时,还需要对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以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和达到预期的效果。

最后,规划批后监管的工作需要做好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宣传和督促。

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的宣传,引导和督促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切实履行规划实施的责任,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和达到预期的效果。

总之,规划批后监管的工作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

监管部门需要做好规划实施的跟踪和监督、规划实施效果的评估和考核、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宣传和督促等工作,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和达到预期的效果。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规划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08•【字号】甬政办发[2010]217号•【施行日期】2010.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的通知(甬政办发〔2010〕2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近年来,我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报批和供应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用地保障。

但是,重用地指标争取、轻土地供应,重用地审批、轻批后监管的现象依然存在,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等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还比较突出。

为规范用地秩序,加快土地报批、供应等相关工作,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现就加强建设用地供应管理通知如下:一、严格规范建设用地审核、报批、供应等相关工作程序(一)加强项目用地预审。

严格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和耕地占补平衡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用地预审工作。

对于未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征收拆迁补偿等相关资金、违法用地查处未到位、信访问题突出以及未办理压覆矿证明和地质灾害登记等相关手续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用地预审手续。

(二)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

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按照“项目等指标”的要求,不断完善项目储备制度。

每年年底,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发改、规划、建设、交通、水利、环保、电业、城管等部门,组织力量对下一年度的拟申报的建设项目进行调查摸底,根据项目的前期准备情况进行前后排序,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报批前期准备工作充分等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优先纳入储备库,尤其是利用市统筹指标的建设项目,要及时进入市级重点项目储备库。

(三)加强农转用报批审查工作。

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农转用报批时,对项目(除公开出让地块外)可行性立项批复(或核准、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勘测定界、土地征收协议、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补划、资金落实情况以及土地供应、土地登记等报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凡前期工作未落实或不到位的项目,一律暂缓申报。

建设项目强化监管职能的措施

建设项目强化监管职能的措施

建设项目强化监管职能的措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推进,建设项目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加,而建设项目的监管工作也变得愈发重要。

强化监管职能,保障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已成为当前建设行业发展的重要课题。

本文将探讨建设项目强化监管职能的措施,以期为相关部门和从业者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一、加强监管力量建设。

首先,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是强化监管职能的关键一环。

建设项目的监管工作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和严谨的管理团队,才能有效地履行监管职责。

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和引进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监管能力。

同时,还应加强监管队伍的建设,完善监管机构的组织架构,确保监管人员的数量和质量能够满足建设项目监管的需求。

二、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规范。

其次,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规范是强化监管职能的重要手段。

监管工作需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作为依据,才能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理。

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监管的制度和规范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监管职责和权限,规范监管流程和程序,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三、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

此外,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也是强化监管职能的重要举措。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监管工作也需要借助信息化手段来提高效率和质量。

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和支持,推动监管工作向信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建立健全监管信息系统,提高监管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应用能力,实现对建设项目的全程监管和动态监测。

四、加强监管协作和沟通。

另外,加强监管协作和沟通也是强化监管职能的重要举措。

建设项目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监管工作需要各方的协作和配合才能有效进行。

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协作机制的建设,促进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的监管协作机制,提高监管工作的整体效能和效果。

五、加强监管责任和问责。

最后,加强监管责任和问责也是强化监管职能的关键环节。

监管工作需要有明确的责任和问责机制,才能保证监管工作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余姚市四到位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

余姚市四到位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

余姚市四到位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
徐燮彪;何平
【期刊名称】《浙江国土资源》
【年(卷),期】2016(0)3
【摘要】3月17日,余姚市国土资源局与一用地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本来办理的过程到此结束,谁知工作人员随手拿出一张《温馨提示》,上面有告知用地单位开(竣)工时间和违约责任等等,提醒用地单位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的预警提示。

这是余姚局自今年3月起推出的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新举措,形成了从供地到竣工验收全覆盖的动态巡查责任体系,实现对每宗土地的全程监管。

余姚局改变事后查处为事前提醒,全面建立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制度,相关科室及国土所已明确巡查主体,落实责任分工,依托现有信息系统,以供地政策落实和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履行为重点。

【总页数】2页(P62-63)
【关键词】建设用地;全程监管;余姚市;国土资源局;违约责任;工作人员;责任体系;竣工验收
【作者】徐燮彪;何平
【作者单位】余姚市国土资源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84
【相关文献】
1.以监管履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为突破口加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工作 [J], 谷建凡;彭政前
2.加强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方式探析 [J], 杨安全
3.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进行土地供应宏观调控:我省建立建设用地电子备案制度 [J], 郑志
4.蒙阴:“四项制度”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 [J],
5.四川:启用省级征地批后实施监管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批后实施监管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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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规划批后监管方案

加强规划批后监管方案

加强规划批后监管方案加强规划批后监管是保障城市规划实施有效性和合法性的重要环节,通过对规划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本文将从监管的目标、内容和方法三个方面探讨加强规划批后监管的方案。

一、监管目标1.合法性监管:规划的实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规划的制定程序和组织管理规定,确保规划的合法性。

2.有效性监管:规划的实施必须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对规划工作的实施进展和成果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保证规划的有效性。

3.顺利进行监管:规划的实施需要各种资源的支持和配合,监管的目标是消除可能影响规划实施的障碍和问题,保障规划的顺利进行。

二、监管内容1.规划实施过程监管:监管规划的实施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和时间计划,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行为准则进行,监管规划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规划实施效果监管:对规划实施的成果进行监测和评估,判断规划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规划资源保障监管:确保规划实施所需的各种资源的供给和配合,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监管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源短缺和调配问题。

三、监管方法1.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规划批后监管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监管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2.制定监管标准和指标:制定规范化的监管标准和指标,明确监管内容和要求,便于监管工作的操作和评估。

3.建立监测和评估体系:建立规划实施的监测和评估体系,通过数据收集和分析,对实施成果进行定期评估,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风险。

4.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建立规划实施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及时共享监管信息,统一监管力量。

5.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鼓励公众参与规划的监管工作,通过听证会、意见征集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增加监管的公开透明度。

6.加强惩处机制和法律监管:建立健全规划违法行为的查处机制和法律监管体系,加大对规划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监管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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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 溪 市 国 土 资 源局
的移动基站 ( 手机信号 )
将 采 集 的参 数 数 据 传 送 给
服 务器 ,服务器 再将监测 数据上传于 互联网上 ,实
现 了连 续观 测 、 自动 采 集 、存 储 、打 印 和 显 示 观 测 数 据
开 化 县
“ 五项”工作成果直接惠及于农

等 功能 ,从 而达到 自动 监测 滑坡 的 目的。使 用此仪 器 后 ,可 以减少地质灾害监测员在台风暴雨情况下到现场 监 测次 数 ,极大 方便 了工作 ,提高 了效率 ,更为科学决 策是否避让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供 客观依据 。这是继在各 地质灾害隐患点
到 破 解 。二 是 优 化 农 民 私 人 建 房 用地 审批 程 序 ,加 快 农
慈 溪 市
“ 四个强化”扎实做好 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

民私人建房用地审批进度 ,确保广大农 民建房户及时获 得土地 使 用权 。截止 目前 ,已审批农 民私人 建房 用地 2 0 宗 ,共 2 6 9 平方米 。三是 加强地 籍信息 系统建 17 209
市 已对2 0 0 宗建设 用地 ( 涉及面积3 4 亩 ) 17 进行 了复核 验收 ,土地利用效率 明显提高 。四是强化 闲置土地清理 工 作。 为实现 土地 资源 的节 约高 效利用 ,2 0 年起 , 08
该 市 对 1 9 年 以来 的 工 业 用 地 项 目开 工 建 设 情 况 进 行 99 了 的全 面 调 查 和 排 摸 ,并 在 此 基 础 上 启 动 了 “ 3 全 面 39
合 同和执行 行政 划拨决定 书为切入点 ,进一步建立和完
善 了集 数据 采集、更新、监测为一体的建设用地供应动
态监管信息 系统 ,并及时完成 了与省国土资源厅的数据
汇交工作 ,切 实加强对项 目用地的动态监管 。目前 ,该 市 已累计 向该 系统 输入 用地项 目信息4 0 余条 。二是 50 强化 建设项 目动态监测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建设项 目 的巡查监督机制 。将 建设 用地 批后监管内容纳入到市 、
并通过验收土地开发垦造耕地项 目2 4 亩 ,其中省委托 19 的代 造5 2 ,自行 占补 1 1 亩 ;市局 下达的3 0 3亩 6 7 0 亩建
设 用 地 复 垦 任 务 已完 成 8 亩 。 五 是 免 去 农 民 私 人 建 房 1 1
涉土方面 的所有收费 。其 中包括耕地开 垦费 、耕地 占用 税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证 书工本费等 。农村农 民私
推进企 业动工攻坚 战” ,大力推进3 9 3 宗闲置土地的动 工建设 。截 至2 0 年底 ,全市3 9 09 3 个未动工项 目的动工
面 积 已达 8 .%。 此 外 ,该 市 还 加 强 了 对 土 地 出 让 合 同 59
雨 量计采集地 表位移和 降
雨 量两个参 数 ,利用现 有
履行情况的监督 ,2 0 — 0 9 ,已对 因自身原 因未按 082 0年 合 同约定时 间开 、竣工的企业 ,收取违约金1 2 2 万元。
L AND& RE SOURCES
务科 室接到报告后 ,与当地 国土所 、镇 政府联合组成临 时工作小组 ,紧急动 员受威胁群众 撤离避 险 ,将 圈养在 危 险区的牲 口转移 到安全 区域 ,同时安排 了4 人在现 场 2 1 f 轮流值班 ,确保让当地群众平安过新年。 4J  ̄ x l
况 ,作 为建 设 项 目竣 工验 收 的 一项 重要 内容 。今 年 ,该
青 田县
两 处 滑 坡 装 上 了无 线 监 测 系 统
近 日 ,青 田县 危害 性 最大 的两处滑坡鹤城镇 山 头滑坡 和山 口镇彭 山滑 坡 分 别安装 了滑坡 无线监测 系统。该 系统主要通过 安
装 在 滑 坡 点 上 的 传 感 器 和
重 要举 措 ,对重要地 质灾害隐患点开始实施 自动监测预 警 ,提 高了我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的科技水平。
青 田县 国土 资 源 局 楼雄 标
批准 ,2 批次正在省 厅审查 中 ,单独选址项 目已报部 个 审批 中 。全 年新 增建设 用地2 3 亩 ,直 接用于新 农村 21 建 设 用 地 指 标 2 02 , 占新 增 建 设 用 地 的 1 1 ,新 5 .亩 2 % 1 农村建设的用地指标紧缺与实际需 求量较大 的矛盾将得
设 。全 面 启 动 农 村 宅 基 地 使 用 权 登 记 发 证 工 作 。 目前 ,
是 强化对 建设 用地 的动态 监管 。2 0 年 ,根 据 09
“ 6 ”节约集约 用地 行动计划部 署 ,以履行 土地出让 35
已有2 6 户农 民获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四是 大力实 56 施土地开发整理 ,进一步扩大衣作物耕种面积。 已完成
是完 成农 转用9 批次 和 1 个 个单 独选址 项 目 ( 城
白 公 路 )用 地 报 批 , 总 面 积 3 4 亩 , 农 转 用 面 积 88 2 7 亩 ( 中耕 地 1 1 亩 ),7 批 次 已全 部 获 得 省 市 97 其 85 个
安装警 示牌之后 ,推 动我 县地 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又一项
人建房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调查 与评价费用全额 由县财政 承担 ,进一步减轻广大农民建房户的经济 负担 。
开 化 县 国土 资 源局 吴德 喜 何 国
松 阳县 国 土 资 源局 项柳 洲
监督职能 ,落实专人负责辖 区内新建项 目用地开发利用 情况的动态巡查工作 ,对项 目用地实行 “ 一线”监督 、 实时监 督 ,一经发现擅 自改变土地合同和行政划拨决定 书规定 的开发利用条件的情况 ,及时按 合同约定 或国家 有关政策予 以处置。三是强化建设项 目竣工复核验收。 出台 《 慈溪 市新 增工业 建设 项 目用地复 核验 收暂行 办 法 》,进一 步加强建设项 目的用地 管理 ,将建设 项 目依 法 用地 、土地 出让合 同或划拨 决定 书约 定事 项的落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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