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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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公示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公示
附件1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公示
填报单位(盖章):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公示时间:20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序号
姓名
单位及职务(职称)性别ຫໍສະໝຸດ 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
身份
不在岗起始时间
不在岗类别
是否已报组织或人社部门进行安置或处理
1
2
3
填表说明:(1)“身份”一栏填写“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参公人员”、“参公单位工勤人员”“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财政供养人员”;(2)“不在岗类别”分别填写“无正当理由”、“长期病休”或其他理由;(3)如本部门、单位无“在编不在岗”人员,请在序号1后的“姓名”一栏中填写“无”。

关于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关于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关于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市委: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2月以来,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参与,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以下简称“清理工作”)。

目前,自查处理和督促检查两个阶段的任务已基本完成。

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一、清理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本次清理工作自今年2月20日起至5月31日结束,分自查处理(4月12日前)、督促检查(4月28日前)、建章立制(5月31日前)三个阶段进行,涉及行政事业单位xx 个,其中市级xx个、县(区)xx个;涉及清理对象xx人,其中市级xx人、县(区)xx人;累计清理出在编不在岗对象xx人,其中市级 xx人(行政和参照人员x人、机关工勤x人、事业人员x人)、县(区)xx人(行政和参照人员xx 人、事业及工勤人员xx人),分别为xx区xx人、南江县xx 人、xx县xx人、平昌县xx人。

截止4月底,被清理对象已返回工作岗位xx人,完善退休、调动等相关手续xx人,辞职(辞退)或解聘xx人,待处理对象尚有xx人。

总体上看,这次清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主要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重度重视和各级各部门高度负责,协同攻坚,动真格、抓关键、敢突破,赢得了群众普遍认同和广泛支持。

(一)领导重视,靠前指挥,奠定了清理工作坚实保障。

2月6日,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委托,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谭红杰主持召开了全市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魏文通和副市长袁闻聪等领导出席会议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对这次清理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这次会议的召开,充分彰显了市委、市政府在推进“两化”互动、统筹城乡中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助推“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坚定决心。

会后,从组建协同机构到落实分工责任,从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到提出具体责任要求,各相关领导都靠前指挥,适时指导,督促全市上下联动协作,为清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保障。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编不在岗清查治理工作方案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编不在岗清查治理工作方案

武经开工委…2011‟3号中共武胜县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委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编不在岗清查治理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务员的从政行为,维护党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形象,根据《关于明确重点领域清查治理工作机构职责及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武清治办[2011]1号)和《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重点领域清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武委发[2011]9号)文件要求,我委现就集中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编不在岗清查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紧密围绕发展稳定大局,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方针,集中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编不在岗清查治理工作,严肃查纠违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运行机制,着力营造开明开放的投资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敢想敢干的创业环境、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群众权益有效维护。

二、清查治理重点主要包括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人员,经单位同意离岗外出逾期未归人员,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借用、上挂人员,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参加脱产学习的人员,捏造病情请假的人员。

三、方法步骤清查治理工作从2011年4月5日开始,到2011年9月30日结束。

具体分五个阶段实施:(一)学习动员阶段(4月5日—3月31日)。

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准确把握政策规定,提高自查自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自查申报阶段(4月1日—5月31日)。

各科室认真填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编不在岗情况登记表》,上报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并上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分级公示阶段(6月1日—6月30日)。

按照单位公示和社会公示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自查对象的自查申报情况实行分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吃空饷问题自查情况报告

吃空饷问题自查情况报告

吃空饷问题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县纪委、县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校、县财政校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工作的通知》(黄纪发〔〕4号)要求,我校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

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委党校,县编办核定我校行政编制人,事业编制人,现有在职在岗人员人,其中行政编制在编在岗人,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

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

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

我校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

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划拨财政经费、完善社保手续,各个环节严格监管。

三、建议意见
一是加大管理力度。

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

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三是科学建章立制。

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综合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关于县级地方政府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问题研究

关于县级地方政府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问题研究

关键词 : 在编不在 岗; 县级地方政府; 清理
作者及单位 : 孙锐 , 安徽省长丰县机 构编制委 员会 办公 室监督检 查科科长、 法学硕士, 研究方 向: 机构编制监督检 查; 袁玲玲 , 安徽省长丰县人 民政 府招商局科 员、 法学硕士 , 研 究方向: 乡镇经
济发展。 ( 安徽 长丰 2 3 1 1 0 0 )
说, “ 在编不在岗人员” 包含范围更广、 对象更多。 “ 在编不 在岗” 现象严重干扰了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 违背
社会公平原则, 挫伤在职职工积 陛, 损害了党和政府形 象和声誉 , 使民众更加质疑公权力, 对社会负面影响更 远、 更大。因此 , 2 0 l 3 年, 全国很多省市再次开展“ 在编 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专项清理 ” 工作 , 取得了
实性 , 特别像教育、 卫生、 水务和交通等工作人员众多的 单位, 这种怀疑也在后期得到证实。 ( 三) 在编不在 岗 人员涉及面广, 清理难度大
在编不在岗人员专项清理工作是“ 吃空饷 ” 的继续与 扩大, 它不仅仅涉及“ 吃空饷” 问题, 更是扩展到虽然没有 违规领取财政资金, 但长期 占用单位编制的不在单位上

2 O 1 3 年上半年 , 按照要求, 各县级地方政府制定在
编不在岗人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 坚持单位 自查和
定成效。同时 , 在清理的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问题 , 特别
是由于县级地方的特殊性 , 县级地 方机关事业单位在清
理过程难度 更大、 问题更多。

编制、 组织、 人社、 纪检 、 财政等部门联合 , 积极开展专项 清理工作。从清理结果看 , 清理力度还是比较大的, 比 如, B 县清理出 7 2 名, C 县清理 出6 7 名, F 县清理出 4 5 名, 等等。这些数据都说 明了各地在切 实加强机构编制

”清理单位人员在编不在岗等问题“承 诺 书

”清理单位人员在编不在岗等问题“承 诺 书

“清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不在岗等问题”
责任书
根据大组字…2014‟54号•关于印发†关于专项清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编不在岗等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大组字…2014‟55号•关于做好专项清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编不在岗等问题自查核实阶段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抓好本单位在编不在岗等问题的清理工作,特签订如下责任书: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自觉把“认真”作为重要原则,把“从严”作为基本要求,扎实推进专项清理工作。

2、认真组织自查核实工作,对本单位人员逐一过堂,摸清情况。

对本单位自查核实结果负责,确保结果完整、准确、真实,坚持做到不回避、不包庇、不瞒报、不推诿。

3、认真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

对在自查核实中发现的在编不在岗人员,通知其在2014年5月31日前返岗,逾期不返岗的,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给予辞退(解聘)处理。

4、按照时序进度,动真碰硬,确保在6月20日前对未返岗人员清退到位。

5、保证清理工作中不弄虚作假、不隐瞒事实真相,否则将承担相关责任。

局长(签字):
责任单位:
负责人(签字):
2014年5月20日。

吃空饷工作制度

吃空饷工作制度

吃空饷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严肃工资纪律,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吃空饷,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在编人员、临时工等)不在岗、不履行工作职责或者擅自离岗,但仍然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现象。

第三条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政策,切实加强工资发放管理,杜绝吃空饷现象。

第四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吃空饷问题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二、岗位管理第五条机关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岗位与人员相匹配。

第六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加强日常考勤管理,确保工作人员按时到岗到位。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外出、休假、培训等原因不在岗的,应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并暂停工资发放。

第八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辞职、辞退等原因不在岗的,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停止工资发放。

三、工资管理第九条机关事业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人员工资。

第十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工资发放台帐,详细记录工资发放情况,确保工资发放数据准确无误。

第十一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擅自离岗的,暂停工资发放,待其返回岗位后恢复工资发放。

第十二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纪违规被停职检查、处分或者处罚的,暂停工资发放。

四、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第十四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定期开展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五条鼓励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监督,发现吃空饷问题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五、责任追究第十六条机关事业单位发生吃空饷问题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吃空饷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应严肃处理。

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财政供养人员的处理方案

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财政供养人员的处理方案

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财政供养人员的处理方案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财政供养人员的处理方案根据省、市关于专项清理“吃空饷”问题的要求,按照县委常委会议的决定,自2012年6月份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在县清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全县财政供养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衡纪发[2012]24号《衡阳市财政供养在编不在岗人员处理意见》、山办发[201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管理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财政供养人员的处理,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对在编不在岗财政供养人员的处理工作,坚持在县专项清理“吃空饷”问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依照山办发[201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逐一对号入座,分类处理到位。

第二条处理工作由县专项清理“吃空饷”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按各自的工作职能负责相关的处理措施落实,县纪委加强对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清理认定的“吃空饷”对象虚报、冒领、多领的财政工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山办发[2013]8号文件的规定,必须进行全额追缴。

以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为口径,凡在自查阶段如实上报本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并于2013年6月10日前,将本单位财政供养人员违规领取的财政工资全部上缴县专项清理“吃空饷”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县财政将按上缴资金的50%返还给单位作工作经费。

凡未主动在2013年6月10日前将本单位财政供养人员违规领取的财政工资全部上缴县专项清理“吃空饷”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造具清册,责成责任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限定在本方案下达后20日内清缴到位,并上解到县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统一缴入县财政(帐户--建设银行:43001570064052500905)。

关于清查不在岗人员的通知

关于清查不在岗人员的通知

关于清查不在岗人员的通知第一篇:关于清查不在岗人员的通知关于清查人员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理顺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要求各分公司,对当前离职、请假、脱岗等在册的员工,进行彻底清查,分类统计,尤其对员工擅自离岗离职、请假逾期不归达15天以上、不在岗等人员的情况,须上报并做书面解释说明。

各分公司要高度重视这次清查活动,须做到全面彻底。

排查结果,必须经分公司签字确认后,以书面形式于2014年7月25日前,报公司人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不得虚报、埋报或不报。

特此通知。

八冶筑炉防腐工程公司人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2014年7月22日第二篇:关于清理不在岗人员的通知(本站推荐)关于清理各类在册不在岗人员的通知基层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关于开展清理长期在册不在岗人员专项工作的通知》(人事〔2014〕365号)和《吉林油田公司关于清理长期在册不在岗人员工作实施方案》(人事〔2015〕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乾安采油厂岗位人员管理,提高现有人员利用效率,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现将清理各类在册不在岗人员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在册不在岗人员范围长期在册不在岗的合同化员工、市场化用工以及混岗工。

具体包括:长期旷工、长期请事假、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长期病伤假、外借不归、无审批长期学习、雇人顶岗、退出领导岗位做具体工作无故不上班,以及其他无正当理由不上班人员。

二、具体政策和措施(一)长期旷工人员1.长期旷工人员包括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内,未履行请假、续假、销假手续或请假未经批准,无故连续脱离工作岗位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员工。

2.对于长期旷工人员,经各单位下达返岗通知并批评教育后仍未返岗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程序,依法依规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二)长期请事假人员1.对于长期事假或经常请较长时间事假的人员,各单位(部门)要进行事假原因分析,并采取实地调查、电话回访或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等方式,适时掌握与跟踪员工本人在事假期间实际行为。

人员不在岗的通报范文推荐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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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关于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关于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尊敬的领导:根据你的指示,我们已经开始着手清理在编但不在岗的人员情况,并在此给您汇报进展情况。

首先,我们从人事部门和部门主管处获得了有关在编不在岗人员的名单。

根据名单,我们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了解每个人的情况和原因。

在此基础上,我们对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了分类,分为以下几类情况:1. 休假:一些员工因病假、探亲假或年假等原因不在岗。

我们已经核实了这些假期的合理性,并将他们列入了休假名单中。

2. 出差:一些员工因公务需要而不在岗。

我们已经核实了这些出差的合理性,并将他们列入了出差名单中。

3. 职业培训:一些员工被安排参加职业培训,导致暂时不在岗。

我们已经核实了这些培训的必要性,并将他们列入了培训名单中。

4. 临时工作调动:一些员工因临时工作调动到其他部门,导致暂时不在岗。

我们已经确认了这些调动的合理性,并将他们列入了调动名单中。

5. 其他原因:除了上述情况,还有少数员工因个人事务、特殊情况等原因不在岗。

我们已经与他们进行了沟通,并将他们列入了其他原因名单中。

目前,我们已经初步筛选出在编不在岗人员的具体情况,并按照分类整理了相关名单。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核实每个人的情况,并与相关部门和员工进行进一步沟通,以确保情况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我们计划在报告的下阶段,提出一些建议和措施,以便更好地管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并优化资源分配。

我们将继续对该事项进行深入调查,并在最终报告中提供详细的情况分析和解决方案。

预计最终报告将在下周提交给您。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信息,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谢谢!此致,XXX部门相关人员。

新化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公示名单

新化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公示名单

城管局
请病假至11月20日
10
在编不在岗
卿筱屿

城管局
患精神分裂症,已通知其母亲办理批假手续
11
在编不在岗
刘康

城管局
假9月8日到期,通知其于2017年9月20日前上班
12
在编不在岗
邹军杰

城管局
请病假
13
在编不在岗
康晨曦

城管局
事假
14
在编不在岗
曾胜委

城管局
病假
15
在编不在岗
唐卫良

城管局
通知多种形式通知本人9月20日前正常按时上、下班
46
在编不在岗
伍霞娟

卫计局
已解聘,解除了劳动人事和工资等关系
47
在编不在岗
陈卫兵

卫计局
已解聘,解除了劳动人事和工资等关系
48
在编不在岗
杨妍文

卫计局
已解聘,解除了劳动人事和工资等关系
49
在编不在岗
曹风云

卫计局
已解聘,解除了劳动人事和工资等关系
50
在编不在岗
刘雪娟

卫计局
已解聘,解除了劳动人事和工资等关系
刘娜

交通运输局
62
在编不在岗
袁伟

交通运输局
63
在编不在岗
康婷

交通运输局
64
在编不在岗
龚博

环保局
无法联系到本人,已发通知其父母
65
在编不在岗
陈一峰

畜牧局
有省畜牧水产局跟班学习函,无人社部门意见

关于解决长期无岗人员有关问题的几点意见

关于解决长期无岗人员有关问题的几点意见

半发人教字[2004]33号关于解决长期无岗人员有关问题的几点意见所属各单位:为全面贯彻国家和我院及本所关于无岗人员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政策,在这一工作中切实体现依法治所,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积极寻求相对合理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现就长期无岗人员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鉴于现有长期无岗人员是在不同时期,由于不同原因而成为无岗的,目前所适用的政策待遇也不尽一致,为了清楚地界定无岗人员身份,落实有关无岗人员的政策待遇,给日后进一步解决相关问题提供条件,对愿意按照本意见办理手续的所内长期无岗人员将统一适用现行的政策待遇。

二目前研究所后勤保障系统正在进行调整,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长期无岗人员的问题,此次后勤保障系统调整招聘时,将允许长期无岗人员应聘。

如上岗,按照所聘岗位兑现待遇。

未能上岗的待岗期累计,按照本意见第三条执行。

三长期无岗人员在和研究所签订《协议书》(附后)后,即可以按协议享受有关待遇。

四此次对长期无岗人员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是研究所在正视现实的基础上,着重从今后考虑而制定的。

因此,希望长期无岗人员也能够采取积极、现实的态度,不拘于难以澄清的遗留问题。

在充分了解政策和研究所意图的基础上,在执行本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适当的时候客观合理地与研究所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五对没有按照上述要求办理手续的长期无岗人员,视为本人认可与研究所的关系现状,且研究所对此持保留态度,并保留在条件具备时对其有关问题进行处理的权利。

六本意见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由所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附件:协议书中科院半导体研究所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主题词:人员安置意见附件:协议书甲方: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乙方:由于乙方没有应聘到工作岗位,乙方同意根据半导体研究所《关于解决长期无岗人员有关问题的几点意见》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待岗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在待岗期间甲方对乙方给予以下待遇:1、每个月发放职务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即60%部分)和计划生育补贴、副食补贴、住房补贴。

在编不在岗方案

在编不在岗方案

在编不在岗方案编不在岗是指一些单位或部门的编制名额在数额上超过实际需要数量,造成部分编制空置闲置的现象。

编不在岗不仅浪费了国家的资源,也影响到了工作效率和绩效。

因此,对于编不在岗问题,我们需要制定一套有效的解决方案。

一、调整编制调整编制是解决编不在岗问题的一种主要方式。

具体操作是对编制进行合理调整,根据实际单位需要的岗位数量,进行编制的增减和重新分配。

对于编不在岗的岗位,可以考虑取消或减少编制,以节约资源。

同时,对于实际工作需要的岗位,可以适当增加编制,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转岗解决编不在岗问题对于编不在岗的人员,可以通过转岗的方式解决问题。

在转岗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人员的专业背景和能力,将其重新安排到其他需要的岗位上。

可以通过内部培训和外聘专业人才等方式,提高人员的适应能力和工作能力,使其能够胜任新的岗位。

三、限期就业安置为了解决编不在岗问题,可以对未上岗的编制人员进行限期就业安置。

通过与相关部门合作,可以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等服务,帮助人员重新找到合适的就业机会。

同时,对于无法及时就业的人员,还可以提供一定的失业救济金或补贴,以缓解其经济压力。

四、加强管理和监督加强对编制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是解决编不在岗问题的重要环节。

可以建立完善的编制管理制度,明确编制的审批、分配和使用程序,加强对编制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对于违规使用编制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相应的责任,以保证编制的合理和有效使用。

五、优化绩效考核机制对于编不在岗的问题,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

通过将工作成果与绩效挂钩,激励和约束编制人员的行为,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同时,要加强对绩效的评估和追踪,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水平。

六、开展内部优化和重组对于编不在岗问题较为严重的单位,可以进行内部优化和重组。

通过内部优化和资源整合,合理调整编制数量和配置,提高编制使用的效益。

可以通过合并、裁并等方式,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利用,提高单位的整体工作效率和绩效。

关于不在岗的通报

关于不在岗的通报

关于不在岗的通报尊敬的各位同事:大家好!我作为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经理,特此向大家通报一件重要的事情。

经过仔细调查和核实,我们发现有一部分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在岗,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团队的正常运转。

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我们迫切需要解决这个问题。

我想强调的是,作为员工,出勤是基本的职责之一。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工作负责,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不在岗不仅会给团队带来压力,也会影响到其他同事的工作进度。

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不在岗的严重性,并主动改正。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将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我们将加强对员工的考勤管理,严格执行签到制度。

每位员工都应该准时上班,并按规定时间返回工作岗位。

对于迟到早退、未经批准的请假或私自离岗等行为,我们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扣减工资、扣分甚至解雇。

我们还将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沟通。

通过培训,我们希望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让每个人都明白不在岗对公司和团队的影响。

同时,我们也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团队合作,共同努力,提高整个团队的协作能力。

我们也将建立一个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我们鼓励员工相互之间进行交流和分享,共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同时,我们也会定期举办一些团队活动,增强员工之间的凝聚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我希望每位员工都能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提高自己的工作素质和责任心。

只有每个人都能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才能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同时,我也欢迎大家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共同促进公司的进步和发展。

通过这次通报,我相信大家已经认识到了不在岗的严重性,也明白了我们的决心和措施。

希望大家能够积极配合,共同营造一个高效、和谐的工作环境。

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谢谢大家!人力资源部经理。

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的处置意见

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的处置意见

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的处置意见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的处置意见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为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增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治理,转变干部作风,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作出如下处置意见:一、范围和对象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具体为:一、擅自持续离岗15日以上或1年内累计离岗30日以上人员;二、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提早离岗人员(因体制转轨丰裕人员除外);3、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抽调借用及抽调借用至县域外达2年以上仍未办理调动手续人员;4、因病请长假人员。

二、处置意见(一)关于擅自持续离岗15日以上或1年内累计离岗30日以上人员:一、有上述对象的单位必需书面通知并责令其于15个工作日内回单位上班,未按通知要求如期回单位上班的,所在单位于5个工作日内将情形呈报县人社局,县人社局以文件形式通知县财政局停发其工资和津贴。

自停发工资和津贴之日起,其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一切费用均由个人承担,并非得享受单位福利待遇。

二、不肯回单位上班的,可依照《公事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20〕69号)及《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治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人调发〔1990〕19号)等文件规定,自所在单位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人事部门辞职,辞职后人事档案可转入县人材交流培训中心进行代理。

3、既未按期回单位上班又未在规按时刻内辞职的,由所在单位写出报告呈送县人社局,县人社局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日无异议后,依照《国家公事员法》、《公事员辞退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20〕71号)及《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暂行规定》(人调发〔1992〕18号)等文件规定予以辞退、解聘。

(二)关于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提早离岗人员:一、凡符合《XX县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提早退休暂行方法》(永办发〔2020〕50号)文件规定的,可继续申请提早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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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件
黄纪发[2012]4号 ────────────★────────────
关于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
“吃空饷”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社区)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各纪工委(监察室):
近年来,一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存在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的情况,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对此反应强烈。

因此,开展清理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工作,是严肃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树立党和政府形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各乡镇(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为此,按照延纪发【2012】22号文件《关于清理党
中共黄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黄龙县委组织部
黄龙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黄龙县人社局
黄龙县财政局
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的通知》要求,决定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各人民团体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开展清理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的范围及对象
这次清理的范围是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各人民团体。

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的主要对象是:
1 、长期请假在外做生意、居住外地和同子女上学陪读的人员;
2 、停薪留职、带薪留职、自动离职、长期旷工的人员;
3 、未经单位批准离岗学习的人员;
4 、死亡后未按规定办理手续仍在领取工资的人员;
5 、因病或因事请假未按规定领取病、事假工资的人员;
6 、受处分未按规定办理工资降级或停发工资的人员;
7 、服刑未按规定开除公职仍领取工资的人员;
8 、其它形式违规领取工资的人员。

二、清理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27日至4月15日)。

各乡镇(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抓好宣传,广泛动员群众,确保此项工作人人皆知。

对本单位截止 2 月底前实有在编和领取工资人员进行填表登记。


照清理对象认真开展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自纠。

要将本单位实有人员和自查自纠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4月7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和相关表格报县清理“吃空饷”领导小组办公室(纠风办、人社局各一份),4月10日前县清理“吃空饷”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自查结果统一上报市清理“吃空饷”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核查阶段(4月16 日至5月15日)。

市、县清理在编不在岗“吃空饷”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采取定向核查、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各乡镇(社区)、各单位进行全面核查。

(三)整改处理阶段(5月16日至6月15日)。

县清理在编不在岗“吃空饷”领导小组对自查自纠不彻底,有虚报、瞒报、漏报行为的乡镇(社区)和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四)建章立制阶段(6月16日至6月底)。

针对“吃空饷”现象产生的原因,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出台我县财政供养人员编制、经费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和人事、财政相互协调的长效制约机制,特别是要加大对人员工资发放工作和日常考勤的监督管理力度,从制度上、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县上成立县清理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县清理工作。

组长:刘志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副组长:郭宏斌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陈继忠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范小秋组织部副部长
成员:李庆玉财政局局长
邱小敏编办主任
张留营纠风办主任
肖文战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局、纠风办,张留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肖文战同志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各项工作。

各乡镇(社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抓好本单位的清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严肃纪律。

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要成立专门的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开展自查自
纠。

要敢于暴露问题,决不护短,扎扎实实地抓好此项工作,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严格把关,认真核对清查。

填表时要注意对本单位人员信息进行认真核对,要真实、细致、准确,严格按照规定的口径进行填写,做到不重不错、不混不漏,按时上报。

各类报表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后方可上报。

(三)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讲清问题,积极清退虚领的工资和福利的,能正常回单位上班的,可从宽处理。

对在规定时限内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走过场、搞形式,被群众举报的,一经查实,坚决从严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督。

各乡镇(社区)、各单位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清理工作的意义,及时将清理的对象和结果进行公示,公开举报电话和其他举报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发动群众举报。

县清理“吃空饷”领导小组近期将在黄龙电视台进行宣传,各单位也要积极宣传,为清理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社会氛围。

县清理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 5622958 5622212
邮箱:hlongjw@
附: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
2、《清理“吃空饷”人员工作公示》;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有在编人员公示》(表一);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自查自纠情况公示表》(表二)。

中共黄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黄龙县委组织部黄龙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黄龙县财政局
黄龙县人社局
2012年3月27日
主题词清理党政机关吃空饷△通知
抄送:市纪委、市监察局
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法院,检察院。

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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