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化工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化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方案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1 目的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缺陷等进行辨识,以确定隐患、危险、有害因素或缺陷的存在状态,以及它们转化为事故的条件,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隐患和危险、有害因素,保证企业生产安全。
2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公司仓储、乳液生产车间、涂料生产车间、技术、质检、采购、销售等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定义3。
1 问题是指尚未构成事故隐患的小缺陷或不符合,发现后能立即纠正或整改,即使发生,人员也不会受伤、不会损失工作时间、损失财产,企业内部声誉不受影响,例如:现场卫生。
3。
2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包括:(1)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2)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企业危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等.3。
3 安全检查(即隐患排查)3。
3。
1 综合性检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3.3。
2 专业检查主要是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3。
3.3 季节性检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3。
3。
4 日常检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为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化工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实现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预防,特制定本细则,旨在规范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一、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适应化工企业特点的排查治理体系,完善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各项规定以及必备的软硬件设施。
1.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包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流程和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等文件。
2. 将企业的生产过程进行划分,明确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处理安全问题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3. 配备必备的检测分析设备,建设安全督查防治系统,保障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时性。
二、规范隐患排查行为加强隐患排查力度,针对不同的隐患区域,科学合理地排查治理,确保隐患及时清除。
1. 制定隐患排查计划,并且要执行到位,避免出现疏漏和纰漏,确保排查能够覆盖到位。
2. 协调各相关部门全面排查安装区域,建立问题清单的备案和报告制度,并在相应时间内解决。
3. 合理设置监测点位,对生产过程以及环境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实时监测,并采取有效采集数据,及时处理问题。
三、保障排查结果可行性根据对隐患排查工作的要求,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加强计划的执行和排查结果的评审。
1. 对排查出的现场安全隐患进行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露出问题并加强处置。
2. 针对隐患排查结果进行定期总结,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排查工作的制度和流程。
3. 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对隐患排查结果进行公示,并在大屏幕、互联网等工具上进行宣传和解释,营造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隐患预防控制机制为了从根本上防止隐患的发生,建立健全化工企业隐患预防控制机制。
1. 对于所有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宣传安全生产观念,并营造一种良好的安全生产的社会气氛。
2. 制定安全生产月报告制度,针对排查得到的结论及时开会并将相应信息体现出来,及时、全面地解决并预防隐患。
化工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体系
化工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体系化工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体系是一种综合性的安全管理体系,旨在通过科学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将安全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该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通过对化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分级,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能够明确各自职责,对不同级别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具体来说,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包括风险辨识、风险评估、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制定和实施等环节。
2.隐患排查治理:通过对化工生产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隐患排查治理包括隐患排查、隐患评估、隐患整改、验收等环节。
双重预防机制体系的建设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性原则:以科学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为基础,确保预防和治理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2.系统性原则: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预防机制体系。
3.实用性原则:结合化工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预防机制体系。
4.动态性原则:根据化工行业生产特点和安全风险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预防机制体系。
在实施双重预防机制体系时,需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职责,确保双重预防机制体系的顺利实施。
2.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使其能够积极参与和预防工作。
3.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管理工具,提高双重预防机制体系的效率和质量。
4.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和优化双重预防机制体系。
总之,化工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体系是保障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需要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_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1总则1.1 为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发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他化工企业参照执行。
1.3 安全风险是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其后果严重性的组合;安全风险点是指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对安全风险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存在缺陷或缺失时就形成事故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方面。
2基本要求2.1 企业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逐级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安全风险全面管控,对事故隐患治理实行闭环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2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全体员工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参与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3 企业应充分利用安全检查表(SCL)、工作危害分析(JHA )、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 FMEA )、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 AZOP)等安全风险分析方法,或多种方法的组合,分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选用风险评估矩阵(RAM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 LEC)等方法进行风险评估,有效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2.4 企业应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定期开展HAZOP 分析。
2.5 精细化工企业应按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3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3.1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3.1.1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按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结合生产工艺特点,针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点,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责任到人。
危险品化工类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危险品化工类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目录1范围 (3)2规范性引用文件 (3)3术语和定义 (3)4 基本要求 (4)4.1健全机构 (4)4.2完善制度 (4)4.3组织培训 (5)4.4全员参与55隐患分级与分类 (5)5.1隐患分级55.2隐患分类86工作程序与内容 (10)6.1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10)6.2隐患排查 (11)6.3隐患治理 (13)7信息化管理 (15)8成果及应用 (16)8.1文件管理 (16)8.2效果 (16)9持续改进 (17)9.1评审 (17)9.2更新 (18)9.3沟通 (18)危险品化工类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氯化革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隐患分级与分类、编制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排查、隐患治理和验收、成果与应用、持续改进等。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氯化革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7/T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3010—2017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3术语和定义DB37/T2883—201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基本要求4.1健全机构4.1.1企业应根据实际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隐患排查原则,明确责任主体。
——企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职能部门要成立以部门负责人为组长、各骨干为成员的专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部门负责人对分管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骨干对所分管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随着化工企业不断增多和规模不断扩大,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风险也越来越高。
针对这一问题,建立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成为遏制安全事故频发的关键。
本文将对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细则进行介绍。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标准完备、落实规范、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于防范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的作用。
制度应该明确责任、明确权限、明确程序、明确措施、明确纪律,保证化工企业的生产活动始终在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化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和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级领导、负责人、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建立和完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对于加强职工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具有重要作用,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的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并通过员工教育和培训,切实落实这些制度,做到形成管理机制,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进行隐患排查在化工生产过程中,一些安全隐患容易抵消一切的防范措施,因此化工企业必须要进行积极的隐患排查,及时发现、纠正和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生产。
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对于落实化工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避免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等方面具有极强的推动作用。
建立隐患排查台账通过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于监督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对企业危险化学品等进行管控、向安全生产责任人汇报安全生产情况等具有重要作用。
该台账要求详实、全面,并及时记录和维护安全隐患排查结果。
实施隐患治理化工企业在隐患排查的过程中必然会发现一些需要及时处理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将涉及到化工企业的所有管理水平,是化工企业推动安全生产的关键一环。
实施隐患治理根据化工企业隐患排查的具体结果,制订隐患治理方案,并成立相应的专业小组进行处理。
化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化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隐患排查治理,是指企业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识别、评估、控制、消除和记录的过程。
第三条企业应当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安全生产管理的范畴,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程序、内容、方法和期限等。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工作流程、技术方法、管理制度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并定期进行归档和审查。
第六条企业应当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和分析,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整和改进。
第二章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第七条企业应当设立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八条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应当包括以下人员:(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总责;(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技术人员,负责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支持;(四)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的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
第九条企业应当对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具备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隐患排查治理程序和内容第十条隐患排查治理程序包括:隐患排查、隐患识别、隐患评估、隐患控制、隐患消除和隐患记录等。
第十一条隐患排查应当定期进行,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第十二条隐患识别应当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对发现的隐患进行识别和确认。
第十三条隐患评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识别的隐患进行评估,确定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
第十四条隐患控制应当按照评估结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隐患的发展和扩大。
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3篇)
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指对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消除或控制的工作。
第四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并履行相关职责。
第五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注重综合治理和长效管理。
第二章隐患排查第六条隐患排查工作要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并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
第七条隐患排查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生产安全隐患,如火灾隐患、危化品泄漏隐患等;(二)交通安全隐患,如道路隐患、交通设施隐患等;(三)环境安全隐患,如环境污染隐患、环境噪声隐患等;(四)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如水电设施隐患、市政设施隐患等;(五)社会治安隐患,如违法犯罪隐患、社会秩序隐患等。
第八条隐患排查工作要注重发现问题,重点排查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
第九条隐患排查工作要坚持科学性、专业性和实用性,依托技术手段和专业服务,提高排查效果。
第十条隐患排查工作要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群众参与排查工作。
第三章隐患治理第十一条隐患治理工作要针对性强,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具体的治理措施和计划。
第十二条隐患治理工作要注重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技术手段、管理措施和法律手段等进行治理。
第十三条隐患治理工作要注重分类处理,按照不同类型的隐患采取相应的治理方式。
第十四条隐患治理工作要加强监督和评估,确保治理效果。
第四章隐患整改第十五条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第十六条隐患整改工作要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建立健全整改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七条隐患整改工作要注重解决根本问题,避免统一整改,一刀切的做法。
第十八条隐患整改工作要强化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进行责任追究。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年7月目录1 总则2 基本要求3 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3.1 隐患排查方式3.2 隐患排查频次确定4 隐患排查内容4.1 安全基础管理4.2 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4.3 工艺管理4.4 设备管理4.5 电气系统4.6 仪表系统4.7 危险化学品管理4.8 储运系统4.9 消防系统4.10 公用工程系统5 隐患治理与上报5.1 隐患级别5.2 隐患治理5.3 隐患上报附录A:重大事故隐患风险评估方法附件:各专业隐患排查表1安全基础管理隐患排查表2 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隐患排查表3 工艺隐患排查表4 设备隐患排查表5 电气系统隐患排查表6 仪表隐患排查表7 危险化学品管理隐患排查表8 储运系统隐患排查表9 公用工程隐患排查表10 消防系统隐患排查表1 总则1.1 为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制定本实施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3 本导则所称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包括:(1)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2)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企业危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2 基本要求2.1 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前言化工企业作为重要的生产基地,其生产活动极为复杂,安全风险十分高。
化工生产隐患的存在已经成为了制约化工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而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对企业自身造成严重影响,还可能对社会、环境等方面带来严重的影响。
为了避免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并保障企业持续安全经营,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对于加强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1. 建立相应法律制度化工企业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和行业规范。
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以便化工企业更好地管理和控制安全事故的风险。
化工企业也应建立自己的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企业内部人员行为和工作流程。
2. 建立隐患排查与治理体系化工企业应该建立一个十分完善的隐患排查和治理体系,识别隐患并针对问题进行分析和控制。
该体系应包括以下内容:(1)隐患排查和报告机制化工企业应建立相应的隐患排查和报告机制。
该机制应该规范员工、监管机构发现隐患时的报告流程和相关处理方式。
隐患排查与报告机制必须确保及时报告,并且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问题。
(2)隐患评估和控制机制应对发现的隐患进行评估,并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风险。
在采取措施之前应先进行科学和技术的评估,结合应急预案,以确保采取的措施能够有效控制隐患。
(3)隐患应急处理机制化工企业应确立隐患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隐患发生时相关的组织机构与人员职责和安排。
同时,隐患应急处理应考虑到应急资源的充分利用,调度和优化。
(4)内部审计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行审计和评估,发现并及时纠正其中存在的问题。
3. 建立监测和预警机制针对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存在的隐患,化工企业应建立全面的监测和预警机制。
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监测、应急预案、解决方案等。
4. 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一个成功的化工企业生产工作,当然受到了员工的规范、管理、指导和教育的影响。
化工企业安全风险的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
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特性,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都面临巨大的风险,如果发生泄漏等问题将面临严重的人员伤亡并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
为抑制某些化工材料的危险性,可以对纯度、湿度、浓度进行一定的控制,或者加入一定量的抑爆剂、脱氧剂等,采用高标准的安全包装和运输方式,严格把控化工原料和生产产品的各个环节,防止事故发生[2]。
1.2 化工生产设备近几十年来,化工企业迅速发展,物质、原料、材料供不应求,不少企业在进行新、改、扩建时,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生产“三同时”的要求,即生产经营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三同时”的原则,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不少化工企业未能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在投产之初未将安全设施投资到位,增加了不安全因素。
化工设备大多要在高温、高压等条件下长时间工作,如果生产设备和管道的材质不具备足够的耐腐蚀、防火防爆、耐高温、抗震等特性,或者安装质量不达标,就会容易发生“跑、冒、滴、漏”等问题,引发设备故障。
为确保化工设备的正常状态,降低故障发生概率,保障设备安全,化工企业需要安排专门的技术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发生问题可以及时解决。
同时,定期开展设备的全面检修,对于无法修复的设备,要进行及时更换。
1.3 人员素质化工企业从业人数较多,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能力等专业性较为欠缺,有些小微化工0 引言目前我国化工行业总体生产平稳,供需市场稳定,主要经济指标增长好于预期,行业整体效益延续较好态势。
但是,由于化工行业涉及的原料和产品的种类繁多、工艺复杂,且大多具有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特性,在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容易引发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引发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灾难性后果[1]。
近几年化工行业发展迅速,但是安全工作滞后,导致了近两年化工行业重大事故频发。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1 总则1.1 为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发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他化工企业参照执行。
1.3 安全风险是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其后果严重性的组合;安全风险点是指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对安全风险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存在缺陷或缺失时就形成事故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方面。
2 基本要求2.1 企业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逐级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安全风险全面管控,对事故隐患治理实行闭环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2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全体员工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参与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3 企业应充分利用安全检查表(SCL)、工作危害分析(JHA)、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FMEA)、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安全风险分析方法,或多种方法的组合,分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选用风险评估矩阵(RAM)、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方法进行风险评估,有效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2.4 企业应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定期开展HAZOP 分析。
2.5 精细化工企业应按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3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3.1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3.1.1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按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结合生产工艺特点,针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点,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责任到人。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细则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细则一、前言化工企业是一类特殊的生产单位,其生产过程中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化工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化工企业必须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二、事故隐患排查方法1.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化工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包括生产设备、场所、工艺、安全措施、员工安全培训等方面。
安全检查可以通过检查记录、巡视和现场指导的方式进行。
2.进行隐患排查3.借鉴其他企业的经验化工企业可以借鉴其他企业的安全生产经验,通过参观、培训等方式了解其他企业的安全管理措施。
同时,可以邀请其他企业的安全专家进行指导,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三、事故隐患治理方法1.优化安全环境化工企业应加强场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环境的安全。
对于存在安全风险的设备和环境,应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不会对员工和社会造成危险。
2.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化工企业应制定并实施科学的安全措施,包括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培训、应急设备和消防设备的配备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等方面。
同时,应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3.增强事故应急处理能力4.加强隐患整改和监督化工企业应及时整改隐患,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
整改过程中,应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隐患得到完全消除。
对于整改不力的企业,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以警示其他企业。
四、总结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化工企业的基本工作,也是保障员工和社会公众安全的重要措施。
化工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采取科学的治理方法,加强安全环境、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增强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并加强隐患整改和监督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只有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化工企业才能持续健康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2022年)危险化学品导则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2022年)危险化学品导则1 总则1.1 为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发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他化工企业参照执行。
1.3 安全风险是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其后果严重性的组合;安全风险点是指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对安全风险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存在缺陷或缺失时就形成事故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方面。
2 基本要求2.1 企业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逐级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安全风险全面管控,对事故隐患治理实行闭环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2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全体员工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参与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3 企业应充分利用安全检查表(SCL)、工作危害分析(JHA)、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FMEA)、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安全风险分析方法,或多种方法的组合,分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选用风险评估矩阵(RAM)、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方法进行风险评估,有效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2.4 企业应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定期开展HAZOP分析。
2.5 精细化工企业应按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3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3.1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3.1.1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按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结合生产工艺特点,针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点,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责任到人。
化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化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派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因外部因素难以消除的隐患。
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消除。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公司将联系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决定临时部分或全部关闭的强制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2、任何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公司举报。
公司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立即组织验证,并按职责分工进行调查处理;所举报事故隐患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3、事故隐患范围3.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3.2、可能导致事故和危险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3、建设、施工、维护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伤害。
3.4、停工、生产、施工期间可能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3.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3.6、敏感区域作业活动可能造成的重大污染。
3.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拆除失效和报废的装置和设备,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3.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3.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的潜在危险和影响。
4、结合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周与相关部门合作,对厂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公司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5、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在消除潜在事故之前或期间无法保证安全,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它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或者停止作业,对难以暂停或停产停业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Detailed rule for the system of screening for and elimination of chemical industryhidden risks of work safety accidents目次前言 (III)引言 (I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要求 (1)4.1 健全机构 (1)4.2 完善制度 (1)4.3 组织培训 (1)4.4 全员参与 (1)5 隐患分级与分类 (2)6 工作程序与内容 (2)6.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2)6.1.1 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2)6.1.2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2)6.1.3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3)6.2 隐患排查 (3)6.2.1 排查方式 (3)6.2.2 排查要求 (3)6.2.3 组织实施 (3)6.3 隐患治理 (4)6.3.1 治理要求 (4)6.3.2 治理流程 (4)6.3.3 一般隐患治理 (4)6.3.4 重大隐患治理 (4)6.3.5 验收 (4)7 成果与应用 (4)7.1 文件管理 (4)7.2 效果 (4)8 持续改进 (5)附录A(资料性附录)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6)附录B(资料性附录)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7)附录C(资料性附录)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8)附录D(资料性附录)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台账 (9)引言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充分借鉴和吸收国际、国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标准、现代安全管理理念和来自化工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化工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成功经验,按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实际编制。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化工企业对风险管控措施的持续有效性进行排查确认,是安全管理和风险管控的重要内容,是降低和控制事故风险,保持和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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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A 0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DB XX/ XXXXX—XXXX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Detailed rule for the system of screening for and elimination of chemical industryhidden risks of work safety accidents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文稿版次选择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3 术语和定义 (4)4 基本要求 (4)4.1 健全机构 (4)4.2 完善制度 (4)4.3 组织培训 (4)4.4 全员参与 (4)5 隐患分级与分类 (5)6 工作程序与内容 (5)6.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5)6.1.1 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5)6.1.2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5)6.1.3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6)6.2 隐患排查 (6)6.2.1 排查方式 (6)6.2.2 排查要求 (6)6.2.3 组织实施 (6)6.3 隐患治理 (7)6.3.1 治理要求 (7)6.3.2 治理流程 (7)6.3.3 一般隐患治理 (7)6.3.4 重大隐患治理 (7)6.3.5 验收 (7)7 成果与应用 (7)7.1 文件管理 (7)7.2 效果 (8)8 持续改进 (8)附录 A (资料性附录)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9)附录 B (资料性附录)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10)附录 C (资料性附录)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11)附录 D (资料性附录)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台账 (1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引言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充分借鉴和吸收国际、国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标准、现代安全管理理念和来自化工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化工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成功经验,按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实际编制。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化工企业对风险管控措施的持续有效性进行排查确认,是安全管理和风险管控的重要内容,是降低和控制事故风险,保持和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有效手段。
本标准的目的是规范山东省化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障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降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隐患分级和分类、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隐患排查的效果、持续改进等。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实施指南的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DB37/T 2882-2016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DB37/T 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3 术语和定义DB37/T 2883-201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基本要求4.1 健全机构化工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各职能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2 完善制度化工企业应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自查、自改、自报、考核的管理机制,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和配套奖惩制度,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形成激励先进、约束落后的鲜明导向,确保治理措施的落实。
4.3 组织培训化工企业应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全体员工对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的标准、程序、方法进行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4.4 全员参与化工企业应从基层操作人员到最高管理层,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使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成为企业各层级、各岗位日常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
5 隐患分级与分类DB37/T 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第 6.1条、第6.2条的内容适用于本条款。
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要把握“危害较大”和“整改难度较大”两个要点。
化工企业的现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a)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b)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爆炸品以及二级以上(或高毒)毒性物质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或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爆炸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的。
c)甲、乙类及剧毒化学品的生产、仓储设施与周边居住区、人员密集区、交通要道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的。
未按规定和生产工艺要求设置必要的自动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的。
d)为两套及以上甲、乙类及剧毒化学品生产装置服务的中心控制室、区域控制室与甲、乙类生产、存储设施的安全距离不足,或未采取必要的抗爆措施的。
e)易燃易爆和有毒作业场所,未按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款的要求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施以及通风设施,或设置数量、能力低于标准要求的1/2的。
f)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电机、灯具、开关等)不防爆,或防爆等级(类别、级别、组别)及线路敷设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且未采取通风、隔离等临时防范措施的。
g)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装置安全控制措施不完善,发生爆炸危险的可能性较大,且未采取有效防爆泄爆措施的。
h)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安全措施不完善,容易导致爆炸、中毒等恶性事故发生的。
i)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的生产、储存装置安全措施不完善,容易导致爆炸、中毒等恶性事故发生的。
j)其他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6 工作程序与内容6.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6.1.1 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化工企业应依据确定的各类风险的全部控制措施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编制包含全部应该排查的项目清单。
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包括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6.1.2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以各类风险点为基本单元,依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和标准、规程要求,编制该排查单元的排查清单。
至少应包括:与风险点对应的设备设施和作业活动、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等信息,参见附录A。
排查内容应包括工程技术、管理措施、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全部控制措施。
6.1.3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等逐项编制排查清单。
至少应包括:排查项目、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等信息,参见附录B。
6.2 隐患排查6.2.1 排查方式排查方式主要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节假日及季节性隐患排查、专家诊断性检查和企业各级负责人履职检查等。
其中专业性隐患排查包括工艺、设备、电气、自控仪表、建筑结构、消防、公用及辅助工程等。
企业应根据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一般包括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班组级。
6.2.2 排查要求6.2.2.1化工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和企业风险管控情况,结合企业生产工艺特点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隐患排查应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日常巡查和专业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
——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生产、储存装置,宜采用不间断巡检方式进行现场巡检,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基层车间管理人员每天至少一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应由公司级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车间)结合岗位责任制排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专业或专项隐患排查应由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专业技术人员或相关部门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季节性隐患排查应根据季节性特点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节假日隐患排查应在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对于区域位置、工艺技术等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可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
6.2.2.2 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化工企业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隐患排查:——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6.2.3 组织实施化工企业应制定隐患排查计划,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对照隐患排查清单,采取相应的排查方式,按照风险分级管控级别,组织各相关层级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隐患排查。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进行评估分级,填写隐患排查记录,按规定登记上报。
根据排查出的隐患类别,提出治理建议。
治理建议一般应包含:——针对排查出的每项隐患,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经排查评估后,提出初步整改或处置建议;——依据隐患治理难易程度或严重程度,确定隐患治理期限。
6.3 隐患治理6.3.1 治理要求隐患治理应符合DB37/T2883-2016第7.4.1条的要求并保证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6.3.2 治理流程应按DB37/T2883-2016第7.4.2条的规定执行。
6.3.3 一般隐患治理由企业各级(公司、车间、班组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负责组织整改。
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整改情况要安排专人进行确认;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及时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6.3.4 重大隐患治理应编制隐患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书应包括隐患的类别、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以及对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
企业应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大隐患治理方案报告给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