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大纲(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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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重点精选(3)

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重点精选(3)

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重点精选(3)仁和会计教育小编根据学员在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复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学习重点精选做了特别整理,以方便大家更好的备考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一、土地增值税概述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二、纳税人1.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2.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不论法人与自然人;不论经济性质;不论内资与外资企业、中国公民与外籍个人;不论部门。

提示:转让方将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承受方:转让方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承受方交契税、印花税。

三、征税范围1.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

解释: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具有“国有”、“转让”、“取得收入”三个关键特征。

2.征税范围的具体和特殊规定四、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增值额的计算公式为:增值额=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一扣除项目(一)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从收入的形式来看,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扣除项目及其金额(重点掌握)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适用新建房转让和存量房地产转让):包括地价款和取得使用权时按政府规定缴纳的费用。

3.房地产开发费用(适用新建房转让)(1)纳税人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最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2)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最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适用新建房转让和存量房地产转让):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视同税金扣除。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

第一章总论基本要求(一)掌握法和法律、法的本质与特征(二)掌握法律关系及其要素(三)掌握仲裁与民事诉讼(四)掌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五)熟悉法律事实、法律责任(六)了解法的形式与分类、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劳动合同的订立(二)掌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三)掌握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时的经济补偿(四)熟悉劳动合同的内容(五)熟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六)熟悉劳动争议的解决(七)熟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主要内容(八)了解劳动合同的特征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九)了解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十)了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营和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责任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银行卡账户和交易、银行卡计息和收费(二)掌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结算方式(三)掌握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行为(四)掌握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五)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六)熟悉银行卡的分类和票据追索(七)熟悉预付卡相关规定(八)熟悉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九)了解办理支付结算的原则和基本要求(十)了解国内信用证(十一)了解票据防伪知识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二)掌握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三)熟悉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纳税人(四)熟悉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五)熟悉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减免税规定(六)了解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七)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规定(八)了解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征收制度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二)掌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率(三)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四)掌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五)掌握企业所得税资产的税务处理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六)掌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七)熟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八)熟悉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和特别纳税调整(九)了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本章相关税种的纳税人(二)掌握本章相关税种的征税对象(征收范围)和税率(税目)(三)掌握本章相关税种的计税依据(四)掌握本章相关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五)熟悉本章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六)了解本章相关税种的征收管理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税务登记管理(二)掌握税款征收(三)掌握税务行政复议范围和管辖(四)掌握征纳双方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五)熟悉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六)熟悉账簿、凭证管理和发票管理(七)了解纳税申报和税务检查(八)了解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审查和决定。

2013-中级经济法大纲

2013-中级经济法大纲
20分左右
第7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系2012年教材第6章,并对诸多规定进行了重新解读,新增“上市公司破产重整”
10分左右
第8章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1)本章第1、3节乃2011年教材第11章“பைடு நூலகம்付结算法律制度”重出江湖,顺便新增“国内信用证”
(2)本章第2节系2012年教材第12章“票据法律制度”,但进行了重新编写和全新解读
(1)新增“外商投资纠纷案件的审理及法律适用”、“对外直接投资法律制度”、“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2)对外汇管理法律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
8分左右
8分左右

4

经济法相关制度
第9章
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在2012年教材第7章的基础上新增“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3分左右
第10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系2012年教材第14章,但删除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3分左右
第11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
由2012年教材第3章和第11章合并而来,精简了部分内容,但:

编名

章名
修订沿革
预估分值
(2013年考试)

1

法律基本原理
第1章
导论
自2012年教材第1章第1节独立而来
1分左右

2

民法相关制度
第2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自2012年教材第1章第2~4节独立而来
2分左右
第3章
物权法律制度
系2012年教材第8章,并进行了重新编写
10分左右
第4章
合同法律制度
合并2012年教材第9、10章而来,并进行了精简,新增“买卖合同解释”的小部分规定

经济法第三章练习题及答案

经济法第三章练习题及答案

经济法第三章练习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某债务人在不转移其房产占有的情况下,将该房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该种担保方式在法律上称为()。

A、抵押B、质押C、保证D、留置2、下列关于抵押权设定的相关说法中,正确的有()。

A、抵押权是抵押物的标的物B、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C、用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物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抵押合同的内容为准D、抵押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可以用于抵押的财产是()。

A、土地所有权B、企业所有的机器C、学校的教育设施D、依法被扣押查封的财产4、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续期问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自动续期B、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归国有,不得续期C、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续期D、经不动产登记机构批准,可以续期5、物权是基于物而产生的权利,下列属于民法上物的是()。

A、冬天里的第一场雪B、镶在嘴里的金牙C、注册的商标D、佩戴的领带6、根据物的分类标准,下列物中属于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

A、台灯与桌子B、沙发与柜子C、杯子与杯盖D、房屋与窗户7、甲将一台电脑无偿借给乙使用,期限为3个月。

在借用期内,甲和丙订立了买卖该电脑的合同,但未对电脑的交付问题进行约定。

下列有关该电脑交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丙有权请求甲立即交付电脑B、丙有权随时请求甲交付电脑,但应当给甲必要的准备时间C、丙有权请求乙立即交付电脑D、丙有权随时请求乙交付电脑,但应当给乙必要的准备时间8、根据规定,当事人以下列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的是()。

A、正在建造的学校教学楼B、正在建造的商品房C、正在建造的列车D、汽车9、2011年2月15日,A公司与B银行就借款事宜口头达成协议,3月23日签订一份借款合同。

并以厂房设定抵押,于4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5月11日抵押合同依法办理了登记。

2013年度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真题

2013年度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真题

2013年度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凡涉及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1.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的主要职责中,核心是( A )。

A.依法调控和规制B.贯彻法定原则C.不能放弃调制权D.不得滥用调制权和超越调制权2.在下列经济法主体的行为中,不属于财税调控行为的是( B )。

A.预算调控行为B.价格调控行为C.税收调控行为D.国债调控行为3.个人独资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A )A.不具有无B.具有无C.具有有D.不具有有4.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错误的是( D )。

A.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需实行保荐制度B.申请发行一般的公司债券,不需要聘请保荐人C.公开发行股票不采取承销方式的,不需要聘请保荐人D.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属于公开发行,因此要实行保荐制度。

5.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 C )。

A.在一定期限内到达受要约人B.在合同预期内到达受要约人C.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D.在要约到达之后三天内到达受要约人6.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发生的下列事项中,不一定造成该企业解散的是( A )。

A.合营企业合同确定的合营期限已经到期B.因自然灾害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C.合营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D.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同时又无发展前途7.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时,登记机关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的日期是( C )。

A.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5日内B.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10日内C.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C.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30日内8.某普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中,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不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A )。

2013年中级《经济法》考试真题(完全版)

2013年中级《经济法》考试真题(完全版)

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之《经济法》考试真题与答案解析(完全版)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1.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订有有效的仲裁条款,后因合同履行发生的纠纷,乙未声明有仲裁条款而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该案,首次开庭后,甲提出应依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解决纠纷,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下列对该案的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

A.法院与仲裁机构协商解决该案管辖权事宜B.法院继续审理该案C.法院中止审理,持确定仲裁条款效力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审理D.法院终止审理,由仲裁机构审理该案【答案】B【知识点】仲裁协议(P21)【东奥会计在线解析】(1)如果甲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驳回乙的起诉;(2)如果甲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才提交仲裁协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本题应选B。

2.A的户籍地在甲市,经常居住地是乙市,2013年2月,A与B在丙市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中未约定纠纷管辖法院,后因B未将货物如约在乙市交付给A而发生纠纷,A欲起诉B,此时B已因诈骗被监禁于丁市监狱。

下列对合同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市法院B.乙市法院C.丙市法院D.丁市法院【答案】B【知识点】地域管辖(P23)【东奥会计在线解析】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以及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乙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管辖。

3.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法律后果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自愿履行了义务后,可以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主张恢复原状C.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的实体权利消灭【答案】C【知识点】诉讼时效(P26-27)【东奥会计在线解析】(1)选项A:诉讼时效期间的经过,不影响债权人提起诉讼,即不丧失起诉权(人民法院应当受理);(2)选项BC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债权人的债权并不消灭),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义务人履行了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13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知识》讲义第三部分

2013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知识》讲义第三部分

中级经济基础第三部分货币与金融本部分近年考情:年度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合计分值题量分值题量分值2007-2012 11 11 6 12 23本部分教材结构:第十六章货币供求与货币均衡第十七章中央银行与货币政策第十八章商业银行与金融市场第十九章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第二十章对外金融关系与政策本部分内容:第十六章货币供求与货币均衡【本章考情分析】年份单选题多选题合计2007年1题1分 1题2分3分2008年3题3分 1题2分5分2009年2题2分 1题2分4分2010年1题1分1分2011年2题2分 1题2分4分2012年3题3分 1题2分5分【本章教材结构】【本章内容讲解】第一节、货币需求【本节考点】1、货币需求和货币需求量的概念2、交易方程式和剑桥方程式3、影响流动性偏好的三种动机和凯恩斯的货币需求函数4、弗里德曼的货币需求函数,掌握其关于影响货币需求因素的观点【本节内容】一、货币需求与货币需求量1、货币需求含义:货币需求指经济主体在既定的收入和财富范围内能够并愿意持有货币的行为。

【注1】货币需求作为一种经济需求,是由货币需求能力和货币需求愿望共同决定的有效需求。

【注2】货币需求是一种派生需求,派生于人们对商品的需求。

2、货币需求量: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经济中各个部门需要持有的货币数量。

一定时期内经济对货币的客观需求量。

【例题1--2005年多选题】下列关于货币需求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货币需求 货币供给 货币均衡 通货膨胀 货币需求;传统货币数量说;凯恩斯货币需求;弗里德曼现代货币数量说货币供给层次的划分;货币供给机制货币均衡与失衡货币均衡水平决定通货膨胀的含义;类型;原因;通货膨胀的治理A.货币需求是一种主观需求B.货币需求是一种客观需求C.货币需求是一种有效需求D.货币需求是一种派生需求E.货币需求是一种经济需求【答案】BCDE经济师最全历年真题、精准押题:模考吧/jingjishi/ 二、货币需求理论货币需求理论函数内容传统货币数量说费雪现金交易数量说1.费雪在《货币购买力》中提出了费雪方程式。

中级会计经济法 第3章

中级会计经济法 第3章

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1 [单选题] 下列中国公民中,依法可以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是()。

A.某市中级法院法官李某B.某商业银行支行部门经理张某C.某大学在校本科生袁某D.某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金某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 [单选题]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投资人只能以个人财产出资B.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C.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投资人不得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1)选项A: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2)选项B: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或其他组织;(3)选项C: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资人应当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4)选项D: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3 [单选题]王某投资设立甲个人独资企业(下称甲企业),委托宋某管理企业事务,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宋某可以决定20万元以下的交易。

后来,宋某未经王某同意,以甲企业的名义向乙企业购买30万元原材料,乙企业不知甲企业对宋某权利的限制。

下列关于合同效力及甲企业权利义务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合同无效,甲企业有权拒绝支付30万元货款B.合同部分无效,甲企业向乙企业出示授权委托书后,有义务支付20万元货款C.合同有效,甲企业有义务支付30万元货款D.合同效力待定,甲企业追认后方有义务支付30万元货款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在本题中,“可以决定20万元以下的交易”属于投资人对事务管理人的内部限制,“乙企业不知甲企业对宋某的限制”说明乙企业属于善意第三人,因此,该“20万元以下”的限制不能对抗乙企业,原材料采购合同有效,甲企业应当依约履行合同、支付30万元货款。

2013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考试大纲

2013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考试大纲

2013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考试大纲第一部分经济学基础一、市场需求、供给和均衡价格考试目的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市场需求、市场供给和市场价格的基本理论的基本内容,是否具有运用市场基本理论分析市场需求、市场供给和市场价格之间关系的能力。

考试内容(一)市场需求需求的含义及其影响因素,需求函数、需求规律和需求曲线的含义和内容。

(二)市场供给市场供给的含义及其影响因素,供给规律和供给曲线的含义和内容(三)均衡价格均衡价格的形成与变动,均衡价格模型的应用,最高限价、保护价格的含义和运行机制。

(四)弹性各种弹性的含义、计算公式和类型,影响需求价格弹性的因素,需求价格弹性在企业价格决策中的应用,影响供给价格弹性的因素。

二、消费者行为分析考试目的测试应试人员是否掌握消费者偏好、预算约束、消费者均衡条件和需求曲线的推导、价格变动的效应等基本理论,是否具有运用这些概念解释生活中的消费现象的能力。

考试内容(一)无差异曲线经济人假设的含义,效用的含义和分类,边际效用,消费者偏好的基本假设,无差异曲线的形状和基本特征,商品边际替代率及其递减规律。

(二)预算约束预算约束的含义及其影响因素,预算线的形状和变动特性。

(三)消费者均衡和需求曲线消费者均衡的含义和条件,需求曲线的推导过程,价格变动的两种效应。

三、生产和成本理论考试目的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生产者的组织形式,企业形成的理论,生产函数的含义和生产函数的各种曲线的基本形状和特征,成本函数的含义和基本形式,短期成本函数的各种曲线的基本形状和特征等基本理论;是否具有运用这些理论解释生产函数、成本函数曲线的能力。

考试内容(一)生产者的组织形式和企业理论生产者的基本假设,生产者的组织形式,科斯的企业理论的主要内容。

(二)生产函数和生产曲线生产函数的含义及主要形式,一种可变要素的生产函数的各种曲线的基本形状和特征,规模报酬。

(三)成本函数和成本曲线成本的含义和类型,成本函数的含义和基本形式,短期成本函数的各种曲线的基本形状和特征。

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大纲免费范文精选

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大纲免费范文精选

2013 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大纲第一章总论[基本要求](一)掌握经济法的概念和渊源(二)掌握经济法主体资格(三)掌握法律行为与代理制度(四)掌握经济仲裁与诉讼制度及诉讼时效(五)熟悉经济法主体的分类(六)熟悉经济法主体的职权和职责及权利和义务(七)了解经济法的睞系(八)了解法律行为恃征第一节经济法概述一、经济法的体系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的渊源经济法的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借以存在和表现的形式。

(一)宪法(二)法律(三)法规(四)规章(五)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六)闭法解释(七)国际条约、协定第二节经济法主体一、经济法主体的资格经济法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美系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

享受经济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生体,承担经济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主体。

经济法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主体资格,即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受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资格或能力。

二、经济法主体的分类(一)根据主体在经济运行中的客观形态分类根据主体在经济运行中的客观形态划分,经济法主体可分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公民等。

(二)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不同分类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的不同,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宏观调控法主体和市场规制法主体两类。

宏观调控法主体又可以分为调控主体和受控主体,市场规制法主体可分为规制主体和受制主体。

三、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一)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的职权1.宏观调控权2.市场规制权。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考试大纲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考试大纲

内部真题资料,考试必过,答案附后第一章经济法总论[基本要求](一)掌握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二)熟悉经济法的渊源、经济法主体的界定和分类(三)了解经济法主体的行为[考试内容]第一节经济法主要内容经济法是调整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经济法的体系经济法的体系是各类经济法规范所构成的和谐统一的整体。

由于经济法主要调整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因而经济法体系也包括两大部分,即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

二、经济法的渊源经济法的渊源是指经济法规范的表现形式。

(一)宪法(二)法律(三)行政法规(四)部门规章(五)地方性法规第二节经济法的主体一、经济法主体的界定经济法主体是依据经济法而享有权力或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体或个体。

二、经济法主体的分类对于经济法主体,可以从多种不同的角度,作出不同的分类。

三、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具有其特殊性,各类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是不尽相同的。

(一)主体资格取得的法律依据的差异性(二)经济法主体资格取得的特殊性第三节经济法主体的行为一、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属性经济法主体的行为属于法律行为。

即在广义上包括一切有法律意义和法律属性的行为,具有法律行为的一般属性。

二、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基本分类各类经济法主体的行为可以在总体上分为两大类,即调制行为和对策行为。

三、对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其他分类第四节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一、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的界定经济法主体的职权与权利、职责与义务,分别规定在具体的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中,并且与经济法主体的行为存在着直接的对应关系。

二、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的职权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的职权,可以总称为“调制权”,分为宏观调控权和市场规制权两大类。

三、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的主要职责贯彻法定原则、依法调控和规制,不滥用或超越调制权、不得弃权等等,核心是依法调控和规制。

四、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的权利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依法享有法律规定的一切基本权利。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中级会计师辅导《经济法》第三章讲义1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中级会计师辅导《经济法》第三章讲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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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三章讲义1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本章简介:
没有明显变化,只是在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部分删除了部分考点。

本章考点较多,合伙企业法的内容虽不难,可是记忆的任务不小;外商投资企业法复习难度大,不易理解,而且需要大量记忆数字,所以需要学员耐心的多花时间。

这章在考试中每年都会考察简答题,所以重点的条文要求准确记忆。

学习主线:
考点精讲:
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链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自然人投资,也可以由法人投资。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是非法人企业
【分析】无限责任: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自己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先企业后个人
3.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总结】个人独资企业“不能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但是“独立”的民事主体。

2013经济法和初级实务考纲

2013经济法和初级实务考纲

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一章总论基本要求(一)掌握法和法律、法的本质与特征(二)掌握法律关系及其要素(三)掌握仲裁与民事诉讼(四)掌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五)熟悉法律事实、法律责任(六)了解法的形式与分类、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劳动合同的订立(二)掌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三)掌握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时的经济补偿(四)熟悉劳动合同的内容(五)熟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六)熟悉劳动争议的解决(七)熟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主要内容(八)了解劳动合同的特征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九)了解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十)了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营和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责任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银行卡账户和交易、银行卡计息和收费(二)掌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结算方式(三)掌握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行为(四)掌握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五)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六)熟悉银行卡的分类和票据追索(七)熟悉预付卡相关规定(八)熟悉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九)了解办理支付结算的原则和基本要求(十)了解国内信用证(十一)了解票据防伪知识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二)掌握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三)熟悉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纳税人(四)熟悉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五)熟悉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减免税规定(六)了解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七)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规定(八)了解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征收制度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二)掌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率(三)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四)掌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五)掌握企业所得税资产的税务处理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六)掌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七)熟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八)熟悉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和特别纳税调整(九)了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本章相关税种的纳税人(二)掌握本章相关税种的征税对象(征收范围)和税率(税目)(三)掌握本章相关税种的计税依据(四)掌握本章相关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五)熟悉本章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六)了解本章相关税种的征收管理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税务登记管理(二)掌握税款征收(三)掌握税务行政复议范围和管辖(四)掌握征纳双方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五)熟悉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六)熟悉账簿、凭证管理和发票管理(七)了解纳税申报和税务检查(八)了解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审查和决定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第一章资产基本要求(一)掌握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现金核算、现金清查(二)掌握银行结算制度的主要内容、银行存款核算与核对(三)掌握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四)掌握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核算(五)掌握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六)掌握存货成本的确定、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清查(七)掌握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的核算(八)掌握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九)掌握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的核算(十)熟悉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无形资产的内容、其他资产的核算(十一)了解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固定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无形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十二)了解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的确定(十三)了解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的确定第二章负债基本要求(一)掌握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的核算(二)掌握应付职工薪酬的内容及其核算(三)掌握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应交营业税的核算(四)熟悉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的核算(五)熟悉应交税费的内容、其他应交税费的核算(六)熟悉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的核算第三章所有者权益基本要求(一)掌握实收资本的核算(二)掌握资本公积的来源及核算(三)掌握留存收益的核算(四)熟悉利润分配的内容(五)熟悉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内容第四章收入基本要求(一)掌握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的确定(二)掌握销售商品收入的账务处理(三)掌握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账务处理(四)掌握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的账务处理(五)熟悉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六)熟悉劳务开始并完成于同一会计期间、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期间等情况下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原则(七)熟悉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第五章费用基本要求(一)掌握营业成本的组成内容和核算(二)掌握营业税金及附加的的内容及核算(三)掌握期间费用的内容及核算第六章利润基本要求(一)掌握利润的构成及其主要内容(二)掌握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核算内容及账务处理(三)掌握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及账务处理(四)掌握本年利润的结转方法及账务处理第七章财务报告基本要求(一)掌握财务报告、财务报表的组成(二)掌握资产负债表的内容、结构及其编制(三)掌握利润表的格式、内容及其编制(四)掌握现金流量表的格式、内容及其编制(五)掌握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格式和内容(六)掌握主要财务指标的概念和计算方法(七)熟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编制(八)熟悉附注的概念及其主要披露项目(九)了解财务报告的目标和财务报表的分类(十)了解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作用第八章产品成本核算基本要求(一)掌握成本核算的程序(二)掌握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成本项目的设置(三)掌握各种要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四)掌握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归集和分配(五)熟悉各种费用支出的界限(六)熟悉成本与费用的关系(七)熟悉成本核算的要求及账户设置第九章产品成本计算与分析基本要求(一)掌握产品成本计算的品种法的特点、适用范围及应用(二)掌握产品成本计算的分批法的特点、适用范围及应用(三)掌握产品成本计算的分布法的特点、适用范围及应用(四)掌握产品成本分析的对比分析法、构成比率分析法和相关指标比率分析法的应用及反映情况(五)熟悉生产特点对产品成本的影响(六)熟悉产品生产成本表的编制第十章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基本要求(一)掌握事业单位资产和负债的核算(二)掌握事业单位净资产的核算(三)掌握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的核算(四)掌握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的编制(五)了解事业单位会计的特点。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大纲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大纲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大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公司法律制度:包括公司的概念、特征、设立和登记制度,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职权,公司的经营与管理,公司的变更与解散清算等。

2. 合同法律制度:包括合同的概念、特征、种类和形式,合同的效力和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和违约救济等。

3. 证券法律制度:包括证券的概念、种类和特征,证券发行和交易,证券的转让和结算,证券市场的监管等。

4. 破产法律制度:包括破产的概念、特征和类型,破产程序的启动和解除,破产财产的界定和处理,破产清算和重整程序等。

5. 票据法律制度:包括票据的概念、种类和特征,票据的产生和转让,票据的支付和追索,以及票据法的相关规定等。

6. 证券法律制度:包括证券的概念、种类和特征,证券发行和交易,证券的转让和结算,证券市场的监管等。

7. 企业法律制度:包括企业的概念、特征和类型,企业的设立和登记,企业的经营与管理,企业的变更与解散清算等。

8.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包括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特征和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与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与解散清算等。

9.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包括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和类型,合伙企业的设立和登记,合伙企业的经营与管理,合伙企业的变更与解散清算等。

10. 国有资产法律制度:包括国有资产的概念、特征和分类,国有资产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国有资产的监督和评估等。

以上是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大纲的主要内容。

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重点掌握各知识点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实务应用,并通过案例分析和实践操作来提高综合运用能力。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大纲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大纲

一、考试性质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是中级会计师职称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考核考生对经济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律素养,促进会计职业的规范化发展。

二、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科目为《经济法》。

三、考试大纲内容第一章总论1. 经济法的概念和渊源2. 法律行为与代理制度3. 经济仲裁与诉讼制度及诉讼时效4. 经济法的体系5. 经济法的主体6. 法律行为特征、分类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1. 公司法律制度概述2. 公司的登记管理3.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股权转让4.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6. 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7. 公司财务、会计的基本要求和公司利润分配8.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9.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10. 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11. 股东诉讼12. 公司的解散与清算13. 公司的种类、公司法及公司法人财产权14. 公司债券的种类15. 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1.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2.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1. 证券法律制度2. 保险法律制度3. 票据法律制度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1. 合同法律制度概述2. 合同的订立3. 合同的效力4. 合同的履行5. 合同的担保6.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7.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8. 违约责任9. 主要合同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1. 增值税法律制度概述2. 增值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率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4. 增值税的税收优惠5.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和发票管理6. 增值税的出口退(免)税制度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1. 企业所得税概述2.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率3.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4.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5.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发票管理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1. 票据法2. 专利法3. 商标法4. 反不正当竞争法5. 会计法6. 证券法7. 税收征收管理法8. 外汇管理条例9. 仲裁法10. 民事诉讼法四、考试形式与评分标准1. 考试形式:笔试2. 评分标准:根据考试大纲要求,对考生掌握的经济法律知识进行评分。

最新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大纲(第三章)汇总

最新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大纲(第三章)汇总

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大纲(第三章)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一)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投资人及事务管理(二)掌握普通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三)掌握有限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四)掌握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五)掌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額、合营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出资额的转让(六)掌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投资与合作条件、收益分配与回收投资(七)掌握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外国投资者的出资(八)熟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九)熟悉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十)熟悉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合营(合作、经营)期限、解散(终止)和清算(十一)了解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十二)了解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十三)了解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类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一、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即要有与其生产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1.提出申请2.工商登记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终止活动使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的行为。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1.通知和公告债权人2.财产清偿顺序3.清算期间对投资人的要求4.投资人的持续清偿责任5.注销登记五、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一)个人独资企业及投资人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管理人员对投资人造成损害或侵犯投资人权益的法律责任(三)企业登记机关及其上级部门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第二节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普通合伙企业(一)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一章总论[基本要求](一)掌握法和法律、法的本质与特征(二)掌握法律关系的要素(三)掌握仲裁与民事诉讼(四)掌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五)熟悉法律事实、法律责任(六)了解法的形式与分类、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七)了解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考试内容]第一节法律基础一、法和法律(一)法和法律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而广义的法律则是指法的整体,即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二、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或者说,是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

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三、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

通常划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法律事件是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

事件可以是自然现象,也可以是某些社会现象。

法律行为是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2013中级会计经济法

2013中级会计经济法

中级会计经济法P2 二、经济法的渊源下面一段P7 (一)下面一段P13 (四)附条件和附期限……下面1.和2.(要详细看)P17 (五)下面1.及1.下面一人面;2.及下面(1)~(3)P19 (三)《仲裁法》……及下面一段P20 本页第1段P23 1.地域管辖……及下面两个自然段的各自第1句;2.级别管辖……P24 本页第1段前3行P35 最下面:1.和2.P38 (六)股东出资下面第3行: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等作价出资P43 (1)第3行:《公司法》规定......人民币3万元;(2)第2行:对于股东分期缴纳出资......5年内缴足;倒数第2段:我国《公司法》 (30)P45 本页倒数第1段和倒数第2段P46 3.下面第4段第2行:请求认定核股……应予支持及下面(1)~(5)P48 2.下面一段P49 (二)下面一行;1.下面第1行: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整段)P52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重点看)P55 第1行:《公司法》规定……从其规定P56 1.股东退出公司的法定条件及下面1段;四、一人有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重点看)P57 3.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依照法律……(整段)P59 2.发起人认购和募……下面一段(重点记数字:500万、20%、5年、30%)P61 (3)召开创立大会……(整段)P62 (四)及下面(1)~(3)(高度关注:易出案例分析题)P63 3.股东大会的形式及下面(1)~(6)(必记)P64 5.下面第4行: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2/3以上通过P65 4.董事会的决议(必看)下面第6行:董事会的决议违反……负赔偿责任P68 (一)增加股东大会……;(二)下面第2段整段(重要)P70 第2行:因此,《公司法》规定,有下列……及下面(1)~(5);二、下面第2段(整段)P71 (一)股东代表诉讼(很重点)(1)~(3)P75 (六)股份转让及下面一段整段;1.下面(2)第3行: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变更登记;2.股份转让的限制(重点)及下面(1)~(2)P76 (3)~(4)P79 (一)及下面1.~6.P80 (二)公积金及下面一段;1.下面(1)第2行:法定公积金按照公司……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2.下面(1)~(3)P83 第1段;第2段第2行: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及下面(1)~(4);(4)下面一段第3行: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转让或者销毁;(一)下面一段P92 (一)下面1.~3.P93 最上面:4.~5.P94 (二)下面第1句: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二)下面第2段第1句:投资人对……善意第三人P98 第2段整段P102 3.及下面一段P103 本页第1段;(1)~(3)各自第1句P104 第1段第6行:一是合伙人可以以其在合伙企业……所造成的损失P105 第4段第2行:根据……管理人员(整段);(1)及下面①~②P106 ③~⑤;(2)及下面①~④P107 3.下面(1)~(3)P111 ①~②各自第1句P112 (2)整段;本页最后一段P113 第4段:法定退伙是指合伙人因出现……;第5段:关于当然退伙……(整段);第6段:关于除名……(整段);(2)整段P114 第8行:根据这一法律规定……原有的结构;例3-8上面一段P115 1.下面一段;2.下面(1)P116 ①~②P117 1.下面一段P119 2.及下面一段P129 2.外国投资者……及下面第2段;(2)整段;(3)及下面一段P130 第2段、第3段P132 1.及下面(1)~(3);2.及下面第2段P133 本页第1段;1.下面第2段P134 第3段:合营各方按照合营……(整段);2.下面第2行:合营合同……3个月内缴清P136 (五)中外合资……(必须重点看)P140 (三)中外合作……(必须重点看)P148 (三)商业银行的设立……(重点看)P155 (4)整段P161 4.对贷款人的限制(详细看)P163 4.对借款人的限制(详细看)P164 6.下面第6行:《固定资产……受托支付方式P172 (2)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整段);(3)上市公司增发的条件……(整段);3.下面(2)P173 第1段;1.下面(1)~(6)P177 6.下面第1段和第2段P178 第1、2段P179 ④~⑤P181 (3)整段及下面一段P189 (一)上市公司收购概述及下面2.P191 (二)上市公司收购的权益披露P192 (三)要约收购P194 第三节(好好看,易出选择题)P197 (3)整段P201 (四)及下面一段;(五)及下面一段P206 第1段(整段);(2)整段P211 3.下面(1)整段及(1)下面一整段P212 (九)下面1.~2.P220 1.下面(1)整段P221 本页第1段P223 (2)下面①~②;(3)下面①~④P224 第1行P230 4.下面第1段;(1)~(2)各自第1句P231 5.P233 1.承兑的概念下面一段P235 (七)汇票的追索权(重点);本页最后一段P236 (2)整段P237 ②通条的期限……(整段);(2)确定追索对象及下面①~②;(3)及下面①P241 本页最后一段P242 第2行:为了发挥支票灵活……(整段)P244 1.下面第1、2段P245 4.下面一段;5.下面一段P247 (一)下面第1、2段P251 第五章(重点)P256 5.及下面第1、2、3段P257 2.承诺的方式及下面一段P260 二、效力的待定合同(重点)P261 1.~ 3.;(一)及下面一段P262 第1段P264 (三)及下面一段;1.下面(1)~(4)P265 (一)代位权(重点看);(二)撤销权(重点看)P268 2.保证人及下面一段P270 3.及下面一段P271 (四)及下面一段P272 第2、3段P274 (三)抵押物登记(详细看)P276 2.抵押期间……(详细看)P277 2.及下面第1段、第4段P279 四、下面一行;1.下面一段P280 3.下面(1)~(6)P281 本页最后一段P282 第1段;(一)下面第1、3、4段P283 本页第1段P284 第2段;(二)下面第1、2、3段P287 1.~2.;及2.下面一段P288 (四)下面第2、3段P289 第2段P290 (一)及下面第1、2段P292 一、买卖合同(详细看)P293 1.下面(1)~(7)P294 第2段(8);2.P297 (四)所有权保留(详细看)P298 (五)试用买卖(详细看)P300 (二)赠与的撤销及下面第2段P301 四、下面一段;(一);(二)及(二)下面一段P302 五、下面第二段P307 九、下面第1段;(一)及下面一段;1.P308 (二)及下面1.(详细看)P309 2.承运人的权利义务(详细看)P311 3.技术……(详细看)P313 十一、下面一整段P314 十二、下面一整段;(一)下面一段P315 十三、下面第2段P316 本页最后一段P317 例5-24上面一段P326 二、下面一段;2.下面第2段及下面(1)~(8)P330 三、增值税的税率(详细看)P331 第2行及下面(1)~(3)P333 (四)及下面一段;(2)小规模纳税人……及下面一段P336 (6)~(8)P338 (3)下面公式;(4)下面公式P343 (三)下面3个公式P344 (一)下面一行及1.~8.P345 (二)及下面一段P347 (四)下面一行及1.~3.P348 (二)及1.下面(1)~(6)P349 (7)P351 第2行:(1)~(3)P355 (四)及下面一行P358 二、及下面1.P359 第1行:2.~4.P361 (一)及下面1.~4.;(二)及下面第1、2段P362 1.一般计税方法及下面所有段落;2.简易计税方法及下面所有段落P366 10.及下面一段P367 第1、2段;11.~13.P371 第一节下面一段P374 一、下面一段P382 (二)及下面2.;3.P383 (三)P385 三、(重点看)P387 四、税前……(重点看)P393 五、及下面(一)~(二)(重点看)P395 (三)~(四)P396 (五)P397 (六)P404 一、下面所有公式;例7-20P412 (一)及下面1.和1.下面(1)~(8);2.~3.P413 (二);(三)P414 (四)P427 七、P428 4.及下面所有公式P436 (四)及下面1.;1.下面(1)~(3);(1)整段P440 二、P443 (3)及下面①~②P445 倒数第3段: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整段)P447 1.下面整段;2.下面(1)~(2)P450 (三)P451 (四)P453 (五)P456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和类型P460 3.及下面一段;4.及下面(1)~(3)P465 2.及下面一段P466 (2)及下面一段P469 (3)及下面第1、2段P473 (2)及下面①P474 ②~⑤P475 (七)及下面1.~3.P476 第1段;2.下面(1)~(2)P480 (4)下面第1、2、3段P481 3.下面第2段整段P482 (三)下面1.及1.下面整段P486 三、下面一段;(一)P488 (二)、(三)P489 (四)、(五)P491 五、下面(一)~(二)P496 (三)下面1.;及1.下面一段P498 (五)下面1.笔1.下面第1行;二、P499 (二)下面1.~4.P507 (四)下面1.及1.下面一行;2.及2.下面(1)~(3);(五)下面1.及1.下面(1)~(3);2.及下面(1)~(2);3.及下面一段P508 第1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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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一)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投资人及事务管理(二)掌握普通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三)掌握有限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四)掌握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五)掌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額、合营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出资额的转让(六)掌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投资与合作条件、收益分配与回收投资(七)掌握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外国投资者的出资(八)熟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九)熟悉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十)熟悉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合营(合作、经营)期限、解散(终止)和清算(十一)了解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十二)了解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十三)了解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类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一、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即要有与其生产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1.提出申请2.工商登记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终止活动使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的行为。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1.通知和公告债权人2.财产清偿顺序3.清算期间对投资人的要求4.投资人的持续清偿责任5.注销登记五、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一)个人独资企业及投资人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管理人员对投资人造成损害或侵犯投资人权益的法律责任(三)企业登记机关及其上级部门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第二节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普通合伙企业(一)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1.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2.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三)合伙企业财产1.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2.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3.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四)合伙事务执行1.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3.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4.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5.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1.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效力2.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1)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人的关系。

(2)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

(六)入伙与退伙1.入伙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人合伙,从而取得合伙人资格。

(1)入伙的条件和程序。

(2)新合伙人的权利和责任。

2.退伙退伙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从而丧失合伙人资格。

(1)退伙的原因。

(2)退伙的效果。

(七)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1.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1)责任承担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分为两种:①有限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相结合。

②无限连带责任。

(2)责任追偿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执业风险防范二、有限合伙企业(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法律适用(二)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特殊规定1.有限合伙企业人数2.有限合伙企业名称3.有限合伙企业协议4.有限合伙人出资形式5.有限合伙人出资义务6.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三)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特殊规定1.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2.禁止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3.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有限合伙人权利(四)有限合伙企业财产出质与转让的特殊规定1.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出质《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五)有限合伙人债务清偿的特殊规定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六)有限合伙企业入伙与退伙的特殊规定1.入伙新人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退伙(七)合伙人性质转变的特殊规定《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闯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一)合伙企业的解散(二)合伙企业的清算1.确定清算人2.清算人职责3.通知和公告债权人4.财产清偿顺序5.注销登记6.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处理四、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一)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1.合伙人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合伙企业清算人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人员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其他有关规定1.违反合伙企业法的刑事责任2.民事赔偿和缴纳罚款、罚金的承担顺序第三节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一、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1.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2.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3.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4.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三)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1.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要求2.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1)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注册资本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

(2)外国投资者并购镜内企业的投资总额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对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应按照以下比例确定投资总额的上限:①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下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7;②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上至5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③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以上至 12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倍;④注册资本在12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倍。

3.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出资4.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审批与登记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1.设立合营企业的条件2.设立合营企业的法律程序(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1)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

(2)合营企业在合营期限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但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注册资本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3)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2.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按照合营企业的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由注册资本与借款构成。

(1)投资总额在300万(含3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2)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含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3)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含3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4)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期限1.合营企业合营各方的出资方式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2.合营企业合营各方的出资期限合营各方应当在合营合同中订明出资期限,并且应当按照合营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

(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1.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条件(1)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须经合营各方同意。

(2)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须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3)合营企业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2.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程序(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1.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2.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是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

(六)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期限、解散和清算1.合营企业的期限2.合营企业的解散3.合营企业的清算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1.设立合作企业的条件2.设立合作企业的法律程序(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合作条件1.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合作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合作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

2.合作企业的投资和合作条件(1)合作各方的出资方式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方式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

(2)合作各方的出资比例(3)合作各方的出资期限合作各方应当根据合作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期限。

(4)合作各方的出资转让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权利的,须经合作他方书商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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