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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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制度(4篇)

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制度(4篇)

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汽车修理厂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汽车修理厂的经营活动,包括员工、管理人员和访客。

第三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

第四条汽车修理厂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并将制度的内容告知员工。

第五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目标和责任分工。

第七条汽车修理厂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员工的安全生产权益。

第九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一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定期组织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二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建立健全新员工的安全培训制度,确保新员工了解公司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

第十三条汽车修理厂应当组织员工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的培训和考核,提升员工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的安全知识库,定期组织员工的安全知识考试,推动员工的安全知识更新。

第四章安全设施和装备第十五条汽车修理厂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安全设施和装备,保障员工的安全生产。

第十六条汽车修理厂应当配备和检修消防设施,保证员工的安全逃生和灭火能力。

第十七条汽车修理厂应当配备和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确保员工的操作安全。

第十八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政策,加强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维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汽车修理厂生产经营活动,并覆盖所有管理人员、职工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当遵循“预防为主、整体管理、逐级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负责人员,落实责任到人。

第五条汽车修理厂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条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故应对能力,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第二章安全设施及设备管理第七条汽车修理厂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职工生产作业安全。

第八条汽车修理厂应定期对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并建立设备台账,做到定期更新。

第九条汽车修理厂应加强危险设备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和维护制度。

第十条汽车修理厂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查和维护,并组织职工进行灭火器使用培训。

第十一条汽车修理厂应建立设备管理台账和检修记录,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安全可靠。

第三章作业环境管理第十二条汽车修理厂应保持作业场所的整洁、通风、明亮,确保作业环境安全无害。

第十三条汽车修理厂应对有毒有害的化学品进行明确标识和储存,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台账。

第十四条汽车修理厂应加强作业环境监测,定期检测作业场所的空气质量和噪声水平,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健全作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对作业环境卫生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

第四章职工培训与教育第十六条汽车修理厂应对新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汽车修理厂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八条汽车修理厂应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确保设备操作人员具备相应技能。

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全

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全

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汽车修理厂的生产安全,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汽车修理厂的业主、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建立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控。

第二章生产安全管理第四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汽车修理厂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工作。

第六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制定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权力。

第七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权力。

第八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

第九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现场的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类安全隐患。

第十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建立消防安全制度,配备消防设施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维护。

第十一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和逃生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第三章从业人员安全保障第十二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全健康档案。

第十三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制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十四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提供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五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建立从业人员休息保障制度,保障从业人员的休息时间和休息条件。

第十六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七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建立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八条汽车修理厂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十九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并制定设备维护计划。

第二十条汽车修理厂应当建立安全用电制度,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

汽车修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汽车修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汽车修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汽车修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职工和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汽车修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汽车修理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分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第四条汽车修理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汽车修理企业应当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汽车修理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和相关数据。

第七条汽车修理企业应当与相关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协调机制,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责任第八条汽车修理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研究、部署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等组成。

第十条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汽车修理企业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全面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监督安全生产现场等。

第十三条汽车修理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追究和惩处。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四条汽车修理企业应当根据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性和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生产作业的安全。

第十五条汽车修理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警示标识,明确危险区域和禁止区域,引导职工和外来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六条汽车修理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备和器具,保证生产作业的安全。

第十七条汽车修理企业应当定期对设备和器具进行检修和维护,及时消除故障,确保设备和器具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汽车修理企业应当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汽车修理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员工和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汽车修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汽车修理厂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汽车维修、保养、检测、喷漆、零件更换等工作。

第三条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责任制。

第四条汽车修理厂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 designate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的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汽车修理厂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拟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报送工商、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六条汽车修理厂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并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汽车修理厂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 designate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监督全员遵守。

第九条所有对生产环境和安全生产有直接控制权和管理责任的人员,应明确自己的管理职责和权限,并严格执行。

第十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的安全工作并书面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隐患。

第三章安全设施与装备第十一条汽车修理厂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水泵、消防栓等,并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的完好性和操作状态。

第十二条汽车修理厂应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包括防火门、安全出口、安全标识等,并保持安全设施的畅通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汽车修理厂应配备专业的工具和设备,以保证员工在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四条汽车修理厂应对涉及危险品的操作、储存等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确保危险品不会对员工和环境造成危害。

第四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五条汽车修理厂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要求,包括穿戴工作服、佩戴安全帽、手套等。

机动车维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机动车维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机动车维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维修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动车维修企业和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

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加强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机动车维修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机动车维修工作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等。

第五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成员应当包括机动车维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维修工程师和安全负责人等,其中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维修工程师负责维修工作的安全技术指导,安全负责人负责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

第六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机动车维修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第八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机动车维修工作所需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等。

第九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机动车维修工作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等。

第十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都能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一条对新进岗位的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应当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等的培训。

第十二条对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机动车维修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评估第十三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某汽车修理厂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某汽车修理厂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某汽车修理厂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1 为了保障汽车修理厂内部安全,防范意外事故发生,保护职工及客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2 本安全管理制度是汽车修理厂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规范,具有指导性和约束性。

1.3 所有职工必须严格执行本安全管理制度,不得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2.1 汽车修理厂的负责人必须对安全生产负责,要保证安全生产的落实。

2.2 生产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制定安全生产方案,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2.3 每位职工都要对自己的工作安全负责,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3.1 汽车修理厂要充分管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类危险源,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3.2 汽车修理厂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规范安全生产操作流程,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和操作规范。

3.3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要及时进行调查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防火安全管理4.1 汽车修理厂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保应急设施的完好。

4.2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设置特别防火防爆设施,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4.3 员工要接受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防火安全意识,做到及时报警、疏散逃生。

第五章职工个人安全5.1 职工要按规定进行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5.2 在使用工具和机械设备时,要按规定正确操作,做好设备保养和维护。

5.3 职工要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协助整改。

第六章外来人员安全6.1 外来人员进入修理厂要接受安全教育,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带领。

6.2 外来人员要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严禁在未经许可的区域内活动。

6.3 外来人员离开修理厂前要进行安全交底,确保安全离开。

第七章附则7.1 本安全管理制度由汽车修理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汽车维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汽车维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汽车维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汽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汽车维修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汽车维修工作的员工,包括维修技术人员、机修工、电修工、钣喷工等。

第三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条汽车维修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进。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五条汽车维修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和协调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权限,确保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第七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汽车维修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不同工种的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确保员工在工作中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车间、设备、工具等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应急管理第十一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的报警、救援、疏散等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二条汽车维修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护设备和器材,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应急演练和培训,熟悉应急处理流程和技能,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

第十四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应急组织体系,设立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协调和支持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五条汽车维修企业发生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汽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汽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汽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汽修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汽修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

第三条汽修行业的安全生产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救援等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汽修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五条汽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汽修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企业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汽修企业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自觉维护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

第八条汽修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九条汽修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管理体系第十条汽修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标准与规范等。

第十一条汽修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织制定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建立随时随地能够反映安全生产情况的信息系统。

第十二条汽修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企业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十三条汽修企业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四条汽修企业应制定涵盖安全生产的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汽修企业应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新员工培训计划,对新员工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六条汽修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练习和演练,提升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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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资料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

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七、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

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八、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一、礼貌周到文明服务1、从业人员应身穿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胸牌,用语文明、迎送有礼。

2、耐心听取客户诉求,实事求是与客户沟通,尊重客户的知情权。

3、为客户提供全程服务,接待员要为客户联系各部门、人员办理业务手续。

4、公开有关证照、主要的维修项目及其工时收费表、质量保证承诺、服务程序。

5、公开投诉电话,设置意见薄、投诉箱,对客户的意见、投诉要有答复。

二、管理有序环境整洁1、厂区环境保持清洁,厂房明亮、通风,各区域、岗位有标识。

2、各类物资定置存放,堆放整齐,废旧物资及时清理。

3、厂区应设有用于客户接待、休息的场所。

4、接车、生产、交车、投诉、索赔、跟踪服务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篇)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篇)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机动车维修企业,包括其全体员工、职工和访客。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机动车维修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政策和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设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和执行。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九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和操作规范。

第十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工具,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和逃生方案,定期组织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第四章安全培训和教育第十三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培训计划和课程,根据员工的不同需求提供相应的培训内容。

第十五条安全培训和教育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防范措施、应急救援等。

第五章安全检查和监督第十六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督制度,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

第六章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八条发生安全事故后,机动车维修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

汽修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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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修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范文汽修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修厂的安全生产行为,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汽修厂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活动的开展。

第三条汽修厂应加强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研究和推广,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四条汽修厂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

第五条汽修厂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事故。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六条汽修厂的安全生产责任由厂长担任,负责制定、组织和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七条汽修厂的安全生产部门应明确负责制定和推广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以及安全生产培训。

第八条汽修厂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员应具备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地组织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汽修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十条汽修厂的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一条汽修厂应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二条汽修厂应加强危险源的管理,采取措施减少危险源的数量和程度。

第十三条汽修厂应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确保存放和使用的安全。

第十四条汽修厂应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和消防队伍,确保突发火灾的应急处理。

第十五条汽修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

第十六条汽修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测和预警系统,能够及时发现和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汽修厂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能够及时有序地进行救援工作。

第四章安全生产培训第十八条汽修厂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九条汽修厂应根据员工的不同岗位和职责,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第二十条汽修厂应制定安全生产培训教材和课程,确保培训的内容丰富和实用。

第二十一条汽修厂应加强对新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确保新员工能够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某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某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和国家、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企业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协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广东日产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四、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础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方针。

五、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组织部门(或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成。

六、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他职能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各级领导对所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必须认真落实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从业人员应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九、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本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颁布,企业部门、人员设置变动,设备更新改造和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一)领导机构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常俊杰副组长:董庆峰、赵海壮组员:江丽萍、华玉龙、时青川、张智售后部:华玉龙销售部:时青川财务部:张智行政部:江丽萍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最高领导机构。

(2)全面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及其决定。

(3)负责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及其费用的审批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于本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及其费用等的审批工作。

汽修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汽修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汽车修理部目录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3)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四、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6)五、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7)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8)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10)八、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11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2)十、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13)(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1、负责人培训制度。

包括厂长、副厂长、主管副职都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经考核获得厂长安全资格证。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安全管理人员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关系,学习和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保证每年至少进行1-2次培训。

3、各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专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已经取得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对操作证进行复审签认。

4、新工人的安全培训制度。

新进企业的工人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 小时,考试合格后,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 4 个月,然后再次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5、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制度。

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 小时。

6、复工工人安全教育制度。

凡休假7 天以上返岗必须经过班组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工伤休假1个月,其他休假 3 个月以上者,必须经二级生产单位、班组两级复工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换岗工人安全教育制度。

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包括本岗位操作规程、危险因素等。

8、“四新”安全教育制度。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生产,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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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移安修配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二〇〇六年六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 (4)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6)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7)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8)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10)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 (11)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12)汽车配件材料管理制度 (13)汽车维修作业各环节检验制度 (14)汽车维修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 (15)汽车维修人员培训制度 (16)汽车修理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17)空气压缩机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18)举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19)制冷剂回收充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0)汽车修理作业环境保护条例 (2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

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七、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

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八、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一、礼貌周到文明服务1、从业人员应身穿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胸牌,用语文明、迎送有礼。

2、耐心听取客户诉求,实事求是与客户沟通,尊重客户的知情权。

3、为客户提供全程服务,接待员要为客户联系各部门、人员办理业务手续。

4、公开有关证照、主要的维修项目及其工时收费表、质量保证承诺、服务程序。

5、公开投诉电话,设置意见薄、投诉箱,对客户的意见、投诉要有答复。

二、管理有序环境整洁1、厂区环境保持清洁,厂房明亮、通风,各区域、岗位有标识。

2、各类物资定置存放,堆放整齐,废旧物资及时清理。

3、厂区应设有用于客户接待、休息的场所。

4、接车、生产、交车、投诉、索赔、跟踪服务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5、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三、明码标价收费合理1、企业应编制维修工时定额表、工时费用明细表。

2、确定维修项目时,要以检测诊断结果为依据。

3、维修配件、材料要有进出台帐记录,进货票据要妥善保存。

4、维修收费应合法、合理,符合维修行业的整体水平。

5、维修费用结算后,将工时、材料明细单交客户,维修收费要使用合法收费凭证。

四、信守合同保证质量1、承修车辆要签订合同或托修单,明确维修项目、费用、质量保证期和双方责任。

2、保证兑现对客户的承诺,为客户排忧解难。

3、维修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维修质量三级检验制度,保存检验数据。

4、对维修配件、材料的质量负责,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材料。

5、质量保证期内的车辆返修率应低于5%,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要主动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

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

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2、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

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3、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4、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

车间内不准吸烟。

5、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

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6、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作业和检查调试。

7、修竣发动机起动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

严禁车底有人时发动车辆。

8、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9、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2、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3、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4、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5、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

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6、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记录、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

7、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整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汽车进厂检验制度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

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1、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2、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T18565-2001)要求进行。

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

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

4、对于进行二级维护及以上维修作业的车辆,除上述检验内容外,还必须经计量认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

5、严禁为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6、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

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5、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1、合格证由专人负责视生产情况定期到管理部门领取,专人负责开具。

2、开具合格证必须根据本厂质量总检验员对车辆的检验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维修后质量检验结果进行。

3、开具合格证后要认真做好维护检测车辆的台帐记录,下次领用合格证带台帐供管理部门核查。

4、严禁虚开合格证和转借、倒卖合格证现象。

汽车配件材料管理制度一、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二、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

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三、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四、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五、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保持整齐有序。

六、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七、库管员根据前台传来的备料单准备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八、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九、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十、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汽车维修作业各环节检验制度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3、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

6、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

汽车维修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1、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技能。

2、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对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养。

3、操作工要养成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

班前班后认真擦试设备及注油润滑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与清洁。

4、操作工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设备附件。

5、对私自操作设备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负责。

6、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要求以及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和测量装置的保养细则、保养周期和检定周期。

7、设备保养人应严格按照常规维修设备检查保养周期进行保养,做好记录交设备管理员验收。

8、设备维修以外修为主,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合,设备管理员做好维修记录。

9、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员或单位领导,请修理人员检查排除故障。

当修理人员在排除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积极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10、对设备使用年久,部件严重损坏,又无法修复和没有改造价值的,可办理报废手续报请经理批准。

11、对设备的检查、保养、修理应做好所有记录,由设备员归档,以便检查。

汽车维修人员培训制度1、企业培训分为技术能力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培训类别,技术能力培训主要针对普通员工兼顾管理人员。

管理能力培训重点针对企业的中层和基层班组负责人。

2、每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

3、根据培训内容组织培训人员,培训设备和选定培训教师,有效的保证培训目标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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