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集团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汽车租赁合同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汽车租赁合同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汽车租赁合同汽车租赁是一种租赁公司向个人或企业提供汽车使用的业务,为了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需要签订汽车租赁合同。
该合同是双方达成共识、规范行为的重要文件。
合同内容:2.汽车信息:合同应明确租赁的汽车信息,包括车型、车牌号、发动机号、车身颜色等。
3.租赁期限:合同需明确租赁的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并约定如因租赁方原因无法按时归还车辆的处理方式。
4.租金和押金:合同需明确租金和押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以及违约金、超时费等其他费用。
5.使用规则:合同应包含对租车方在使用过程中的行为规定,如禁止超载、禁止酒后驾车等。
6.违约责任:合同需明确违约责任,包括双方的违约行为和相应的赔偿方式。
7.保险条款:合同需明确车辆的保险情况,包括商业险和交强险等。
8.维修和事故处理:合同需明确维修责任和事故处理方式,包括维修费用由谁承担、事故责任认定等。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租赁车辆的安全运营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1.车辆维护与保养:每辆租赁车辆都应定期进行维护与保养,包括机油更换、轮胎检查、刹车系统维护等,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2.安全驾驶:租车方应确保驾驶员拥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且驾驶员应按照交通法规进行驾驶,不超速、不酒驾等。
3.安全设备检查:租赁车辆应具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安全带、灭火器、急救箱等,租车方需定期检查设备的完好与有效性。
4.不得擅自改装:租车方不得未经许可擅自对车辆进行改装,如更换车身颜色、增加装饰等。
5.车辆保险规定:租车方应购买商业险和交强险,确保车辆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得到及时赔偿。
7.违章处理:如因租车方驾驶员违章行为造成罚款,罚款应由租车方承担。
租车方应确保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违章行为。
8.车辆归还及检查:租车方在租赁期限结束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归还车辆,并接受租车公司的检查,确保车辆的完好与安全。
综上所述,汽车租赁合同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对于双方的权益保护和安全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汽车公司规章制度标准
汽车公司规章制度标准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员工应服从公司管理,遵循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声誉,提高公司效益。
第三条公司内部分三级管理:总经理办公室、部门管理层、员工。
第四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整体运营管理、发展规划等工作。
第五条部门管理层负责具体部门工作,指导员工,执行总经理办公室的决策。
第六条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七条员工须遵循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休息。
第八条员工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九条员工发现公司内部作弊行为、安全隐患等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第十条员工不得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一条公司将对员工进行全面培训,提高员工专业水平和素质。
第十二条公司将定期进行员工考核,激励表现优异的员工,对不合格员工将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公司将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福利待遇,保障员工权益。
第十四条公司将根据员工工作表现、能力评定员工晋升、加薪等。
第十五条公司将制定各项奖惩措施,鼓励员工积极工作,惩罚有错误行为。
第十六条公司将保障员工的工作权利,保障员工的工作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七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员工交流机制,促进员工之间的团队合作和沟通。
第十八条公司将为员工提供个人发展机会,鼓励员工学习进步。
第十九条公司将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公司将不断改进管理制度,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罚,公司将保留最终解释权。
集团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集团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和管理,保证车辆的安全和有效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包括公司自有车辆和员工使用的公务车辆。
第三条公司车辆管理的宗旨是合理使用、安全运营、节约成本、保障员工权益。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基本信息、使用情况、维修保养情况等。
第五条公司车辆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负责车辆的安排、调度和监管。
第六条公司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七条公司车辆使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关驾驶证件和驾驶技能,严禁酒后驾驶和超速行驶。
第八条公司车辆管理人员有权对车辆使用人员进行巡查和监督,确保车辆的安全和规范使用。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九条公司车辆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业务拓展和员工出差等工作需要,不得私自使用。
第十条公司车辆使用人员应按照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示使用车辆,不得擅自改变行程。
第十一条公司车辆使用人员应保护车辆不受损坏和污染,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行驶。
第十二条公司车辆使用人员需提前报备行程,并在出车前进行车辆检查和确认,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第十三条公司车辆使用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行程和用车,避免车辆空驶浪费资源。
第四章车辆维修第十四条公司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时,应立即通知车辆管理人员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应制定车辆维修计划和预算,确保车辆维护保养的及时性和经济性。
第十六条公司车辆管理人员有权选择适当的维修商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质量和效果。
第十七条公司车辆维修应保留维修记录和费用清单,及时报告维修情况和费用结算。
第五章车辆保险第十八条公司应为所有车辆购买必要的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等。
第十九条公司车辆保险应及时续保,并及时理赔处理,确保车辆和人员的安全。
第二十条公司车辆管理人员应保管好车辆保险单和索赔资料,确保随时查阅和使用。
第六章车辆违章第二十一条公司车辆使用人员如有违章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处罚。
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与外部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各类合同管理。
第二条合同签订。
1. 公司所有合同必须由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2. 在签订合同前,必须经过法务部门的审核和审批。
第三条合同内容。
1. 合同内容必须清晰明了,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
2. 合同中的条款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应符合公司内部政策和规定。
第四条合同备案。
1. 公司所有合同必须进行备案登记,并建立合同档案。
2. 合同档案应包括合同原件、复印件、审批意见等相关文件。
第五条合同变更。
1. 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2. 变更后的合同必须重新备案登记。
第六条合同执行。
1. 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保证合同的及时有效执行。
2. 如遇到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应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第七条合同评估。
1. 合同履行结束后,应进行合同履行评估,总结经验,完善合
同管理制度。
2. 对于长期合作的合同,应定期进行履行情况评估,以保证合
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以上为公司合同管理规定,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依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汽车公司管理规定
汽车公司管理规定
1. 所有员工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遵守国家和公司的交通法规。
2.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出勤制度,迟到和早退将受到惩罚。
3. 员工必须按照公司的制定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完成工作,不得擅自调换或改变工作内容。
4. 员工必须维护和保养公司所使用的车辆,包括定期检查保养和及时报修。
5. 在驾驶公司车辆时,员工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行驶、违规变道、酒后驾车等。
6. 员工必须保护公司的财产和机密信息,不能私自使用或泄露。
7. 员工必须尊重公司的客户和供应商,与他们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并礼貌待人。
8.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内部的纪律和行为准则,不得涉及贪污、腐败、偷盗等违法行为。
9. 员工必须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10. 员工必须尊重上级和同事,保持团队合作和良好的工作氛围。
以上是常见的汽车公司管理规定,不同公司可能会有差异,具体要根据各个公司的规章制度来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之进站车辆经营合同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之进站车辆经营合同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进站车辆的经营管理,保障车辆运营安全,加强对车辆运营行为的监管,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运营主体进站车辆经营主体,包括车主、运营公司和管理部门三者,各自负责自己应尽的职责。
同时,各方也应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维护进站车辆运营秩序。
三、签订合同1.进站车辆经营主体应当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合规。
2.进站车辆经营主体签订的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有效期;2.车辆运营范围和路线;3.车辆运行时间;4.进站车辆的人员安全管理制度;5.车辆的保险和质保期等相关事宜。
3.合同中,进站车辆经营主体应当明确车辆运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和责任所属,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
四、车辆经营许可证1.进站车辆经营主体,应当依法申请并取得车辆经营许可证,方可投入运营。
2.车辆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证件材料及证件核发、变更、注销等管理办法,应当依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实施。
五、安全管理制度为保障进站车辆运营的安全,各进站车辆经营主体应当制定进站车辆的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进站车辆经营主体应当加强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技术状态正常。
2.进站车辆经营主体应当建立进站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制,确定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六、发生事故处理1.发生进站车辆运营事故后,车主、运营公司应立即向管理部门报告。
2.相关责任人应当积极协助事故调查,配合处理。
责任人应当承担其应当承担的责任,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进行赔偿。
七、结论本文主要介绍了进站车辆经营合同管理制度,内容涉及运营主体、签订合同、车辆经营许可证、安全管理制度及发生事故后的处理。
进站车辆经营主体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加强沟通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维护进站车辆运营秩序,为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作出积极的贡献。
吉利汽车集团员工异动工龄计算等问题的规定
关于规范员工异动工龄计算等问题的通知集团所属各公司:为规范集团及子公司劳动用工的合规合法性,并从如何提升人力资本利用率、员工满意度等方面考虑,通过与各公司的充分沟通与讨论,最终达成共识。
现对以下内容进行统一、规范,具体如下:一、吉利全资子公司-员工异动工龄计算(一)员工跨公司调动(含划转)情形1.在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按照新员工入职办理相关手续;3.吉利工龄累计计算;4.企业福利政策按累计工龄享受。
(二)员工离职重新雇佣情形1.按照新员工入职办理相关手续;2.吉利工龄不累计,从重新入职之日起重新计算;3.企业福利政策从重新入职之日起重新计算;4.如有经济补偿金的,离职日期超过3年及以上重新入职的,无须交还公司,但在重新雇佣后签订的第一份劳动合同中需注明:本人在重新雇佣前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且没有经济与法律纠纷。
二、合资公司与吉利-员工异动工龄计算(一)员工个人申请调动情形1.在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按照新员工入职办理相关手续;3.工龄不累计,从重新入职之日起重新计算;4.企业福利政策从重新入职之日起重新计算。
(二)组织安排员工调动情形1.由调出公司人力资源部提起《员工跨公司调动申请》流程(集团办公-人力资源部-异动管理),审批通过办理调动手续;如无CPC的,须打报告报集团审批通过;2.在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3.按照新员工入职办理相关手续;4.工龄累计计算,企业福利政策按累计工龄享受。
(三)业务划转情形1.由调出公司人力资源部提起《人力资源审批》流程(集团办公-人力资源部-其它类),经集团审批通过办理划转手续;如无CPC的,须打报告报集团审批通过;2.在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3.按照新员工入职办理相关手续;4.吉利参股比例超过50%(含50%)的,工龄累计计算,企业福利政策按累计工龄享受;5.吉利参股比例未超过50%的,工龄不累计从重新入职之日起重新计算,企业福利政策从重新入职之日起重新计算;6.如有其它情况,按照报集团审批方案进行操作。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合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合同第一条:概述为了规范公司车辆的管理,提高车辆的利用率,保障公司车辆的安全和维护工作,特制定本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合同。
本合同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公司车辆的员工。
第二条:车辆的使用1. 公司车辆的使用范围:公司车辆仅限于公务用车,严禁用于私人事务。
2. 公司车辆的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使用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及公务需求期间。
3. 公司车辆的使用方式:公司车辆的使用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不得超载,不得超速。
4. 公司车辆的保养:公司车辆的保养由公司负责,员工需定期进行保养并及时报修。
5. 公司车辆的加油:公司车辆的加油费用由公司承担,员工需妥善保管加油卡,不得私自加油。
第三条:车辆的安全1. 驾驶员的安全意识: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严禁酒后驾驶,不得疲劳驾驶。
2. 车辆的维护:公司车辆的维护工作由专业人员负责,员工需定期检查车辆状况避免出现安全隐患。
3. 车辆的停车:公司车辆停车时应选择安全的地方,不得违规停车。
4. 事故处理:如发生车辆事故,驾驶员应立即报警并向公司汇报,配合处理。
第四条:车辆的管理1. 车辆使用登记:员工使用公司车辆需提前申请并登记使用目的及时限。
2. 车辆规范管理:公司车辆应按照合同规定使用,不得私自借用或转借。
3. 车辆使用记录:公司应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4. 车辆管理人员: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监督执行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合同。
第五条:违约与处理1. 如有员工违反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合同的规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使用车辆权利、扣减奖金等。
2. 如员工因违反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合同导致公司车辆损失,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3. 如员工因违反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合同导致事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结束与解释1. 本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合同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另行通知为止。
2. 本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合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对本合同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联系。
汽车租赁公司汽车租赁管理制度
汽车租赁公司汽车租赁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汽车租赁公司的运作,保障租客和公司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汽车租赁公司全体员工和车辆。
二、车辆管理1.车辆的购置和报废a.车辆的购置应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并具备相关手续。
b.车辆报废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并进行车辆报废登记。
2.车辆的维修和保养a.车辆的维修应提前报备,由公司指定维修商进行维修。
b.车辆的保养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里程进行,保养记录应及时更新。
三、租赁合同管理1.租赁合同的签订b.公司应在合同中明确租客的权益和义务,并要求租客签署合同。
2.租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a.如需变更租赁合同内容,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上进行修改。
b.如需解除租赁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办理解约手续,双方应公平处理相关费用。
四、车辆保险管理1.公司应为所有租赁车辆购买必要的商业保险,并定期跟踪保险到期情况。
2.租客租赁车辆时,应购买相应的车险,凭证保留至车辆归还。
五、车辆调度管理1.公司应根据客户需求和车辆情况,进行合理的车辆调度。
2.车辆调度时,应提前通知相关驾驶员,并保证车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六、车辆结算管理1.租赁费用的计算a.租赁费用应按照公司的收费标准计算,并在合同中明确。
b.特殊情况下的费用调整应经过公司领导审批。
2.车辆结算和退还a.车辆结算时,应核对车辆状况,并进行相应的费用结算。
b.车辆退还时,应进行车辆状况检查,如发现损坏或遗失需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赔偿。
七、安全管理1.公司应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定期进行车辆检查和维护。
2.租客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如发生交通事故需及时报案和通知公司。
八、员工培训和考核1.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2.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服务质量,建立奖惩机制。
九、附则1.如有需要,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汽车租赁公司所有。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抓民主协商 促和谐发展
34一线传真近日,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王强与公司总裁山崎庄平,就民主管理“四项制度”的延伸性和公司集体合同续签通过“四必谈”达成一致,即将涉及企业改革发展、员工安置方案、薪金福利调整、集体合同签订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作为必谈内容。
这只是公司民主协商一个缩影。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最大的子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自2003年成立以来,一直积极探索民主协商有效途径,搭建劳资双方充分沟通、相互合作、相互支持的平台,全面构建民主协商工作体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创建活动不断深化。
围绕一个渠道牢牢抓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车辆工厂总装检测车间王涛班的班长王建清,连续多年被当选为职工代表,谈到每次去参加职代会,他深有感触。
召开职代会前,是他最忙的时候,他一方面要深入车间、班组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当年企业经营状况,职工需求,和对公司发展建议、意见,草拟会议提案;一方面要四处征询职工意见。
会议期间他还要就总经理报告和职代会报告发表意见,忙得不亦乐乎。
“再忙心里也高兴,公司这样重视职工当家作主,我不好好代表职工参政议政,岂不辜负了职工对我的信任。
”王建清去年提出的“加强新时代班组建设管理”的议案,被相关部门评为“优秀议案二等奖”。
“今后,我还要为公司发展和职工利益提更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王建清的喜悦溢于言表。
东风公司工会充分发挥职代会民主管理主渠道作用,每年公司召开两次职代会,年初对新一年的工作重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抓民主协商 促和谐发展本刊记者_郭紫君 通讯员_孙亚英东风公司召开职代会联席会议工友 2022.0235点进行审议,职工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
年底,公司总经理面向200多名职工代表作经理报告,工会主席作职代会工作报告。
突出两个节点紧紧抓2020年2月11日,东风雷诺一名远在荆门乡下的员工一家六口感染新冠病毒,其爱人怀孕9个月,分娩在即。
员工所在地没有好的医疗条件,也没人照料。
当时疫情管控非常严格,一切车辆禁止出入,公司通过求助省总工会、省妇联,想尽一切办法,终于让员工妻子顺利到沙洋农场医院生产。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合同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合同公司车辆的管理和使用,不仅关系到资产的保值增值,也直接影响到企业形象和员工的工作效率。
因此,制定一套合理的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对于维护企业利益、保障员工权益、提升管理效率具有重大意义。
一、车辆使用目的公司车辆应主要用于以下目的:1. 业务出行: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拜访、差旅出差、会议参加等。
2. 货物运输:涉及公司产品的配送、原材料的采购等物流活动。
3. 应急备用:处理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的临时调用。
二、使用资格与条件1. 驾驶员资格:公司车辆的驾驶员需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件,并具备相应的驾驶经验。
2. 审批流程:员工使用公司车辆前,需提前填写用车申请表,并由直属上级审批。
3. 使用范围:车辆使用应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规,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三、车辆管理责任1. 日常保养:确保车辆定期进行保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2. 维修记录:车辆出现故障时,应及时修理,并做好维修记录。
3. 费用报销:合理规划行车路线,节约用油,相关费用凭票据实报实销。
四、违规处理违反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取消使用资格等。
五、其他条款1. 保险理赔:车辆在使用中发生事故,应及时通知公司并配合保险公司处理。
2. 车辆归还:员工离职或车辆使用完毕,应按时归还车辆及相关证件。
六、合同的修改与解释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合同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通过上述条款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到,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合同范本旨在明确车辆使用的规范和责任,确保车辆的合理利用和管理的透明化。
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和潜在的风险。
汽车公司的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汽车公司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优化供应链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与汽车公司合作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供应商、零部件供应商、设备供应商和服务供应商。
第二章供应商资质要求第三条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质:1. 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2. 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 拥有稳定的生产能力,能够满足汽车公司批量生产需求;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第三章供应商评审第四条供应商评审分为初步评审和综合评审两个阶段。
1. 初步评审:由采购部门负责,主要审查供应商的基本资料、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等;2. 综合评审:由采购部门、质量部门、技术部门等联合评审,重点审查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交货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
第四章供应商合同管理第五条供应商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同内容明确,包括产品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2. 合同签订前,应充分了解供应商的实际情况,确保合同条款的公平合理;3.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协商解决。
第五章供应商考核第六条供应商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1. 季度考核:主要考核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交货及时性、售后服务等方面;2. 年度考核:综合季度考核结果,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
第六章供应商关系管理第七条供应商关系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诚信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2. 互惠互利,实现双方共同发展;3. 优化供应链,降低采购成本。
第七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汽车公司采购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汽车公司旨在确保供应商的质量、交货和服务水平,提高供应链的稳定性,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合同管理。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合同管理。
2 原则2.1 为保障集团合法权益,防范经营风险,规范合同管理,切实做到管理有规定、签约有约束、履行有监督、权益有保障,根据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2.2 集团范围内所有合同的签订、履行及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2.3 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禁止口头协议和非正式书面协议,禁止合同先履行后补签的行为。
2.4 集团及所属各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和执行合同项目招标、示范合同文本、合同底线、合同统一编号、合同审查和评审等管理制度的规定。
2.5 有关管理部门应当严格依据集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合同进行审批和评审。
2.6 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实行合同责任人制度。
3 机构和职责3.1 集团法律事务部负责集团合同事务管理,其主要职能是:3.1.1 负责制订集团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3.1.2 组织或参与项目招标、合同洽谈,审查和评审待签合同;3.1.3 检查监督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审核合同付款;3.1.4负责合同责任人培训考核及合同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3.1.5 负责制订各类标准格式的示范合同文本;3.1.6 负责合同的统一编号工作。
3.2 集团法律事务部派驻各片区的法务人员,负责该片区各单位的合同管理以及其他法律事务。
3.3 合同经办人员为合同责任人,应当经集团法律事务部培训考核并取得合同从业资格证书后,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洽谈、合同报批、合同签订和履行。
4 合同底线集团所有合同条款的约定,均不得超越本办法规定的合同底线;确因业务需要超越合同底线的,应当报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批准。
4.1 集团所有合同的基本底线是:4.1.1 在合同条款中不得设定我方支付预付款或者定金;4.1.2 解决纠纷的诉讼管辖均由合同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2 各类合同的底线分别为:4.2.1 基建工程类合同底线:4.2.1.1 应当收取施工单位不低于合同价款2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4.2.1.2 确保有合同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4.2.1.3 合同付款应当分期进行,工程施工形象进度完成在先,付款进度在后;4.2.1.4 工程洽商变更额度限制:合同价款在人民币20万元及以下的工程洽商变更额度为合同价款的10%;合同价款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工程洽商变更额度为合同价款的5%。
一汽集团及各合资公司组织架构
第一章一汽集团标准体系分析1.1一汽集团概况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是我国特大型汽车制造企业。
一汽集团业务领域包括研发、乘用车、商用车、零部件和衍生经济等体系,拥有解放、红旗、奔腾、夏利等自主品牌和群众、奥迪、丰田、马自达等合资品牌。
一汽集团在产销规模上属于我国第三大汽车集团,2013年一汽集团汽车销量到达290万辆,占我国汽车市场份额的13.23%。
一汽集团乘用车领域销量主要集中在一汽群众汽车和一汽丰田汽车,一汽轿车股份和一汽夏利等自主品牌也形成了一定市场影响力。
一汽解放汽车是我国中重卡领军企业,也是一汽集团唯一载货车企业。
一汽客车厂和一汽丰田在我国客车市场影响力还比拟弱。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1.2 一汽集团组织框架目前一汽集团拥有职能部门19个,分公司3个,全资子公司6个,控股子公司4个,组织框架结构如图:.图 1 一汽集团组织框架图.图 2中国一汽股份组织框架一汽集团主要职能部门介绍一汽集团层面共有19个职能部门,本局部主要其中比拟重要的,包括规划部、开展部、管理部、质量保证部、审计部、生产制造技术部、党委宣传部、采购部、财控部在内9个职能部门的下属科室和职能。
1.3.1 规划部规划部主要负责对一汽集团战略研究和研发管理等功能的规划安排,规划部下设科室包括总体规划室、综合管理室、投资管理室、研发规划室、科技规划室、中重型〔客车〕体系规划室、乘用车体系规划室、零部件规划室、规划支持室、工厂规划室、一汽通用业务管理室、一汽丰田工程管理室、一汽群众工程管理室。
规划部具体职能分为三大领域,规划制定、研发管理和投资管理。
〔1〕规划制定⏹企业集团长期战略研究,拟定集团开展战略和中长期开展规划⏹提出集团内部资源优化、整合、重组方案⏹负责组织集团产品筹划、方案论证、提出产品开展规划⏹制定技术升级和工艺升级规划⏹制定集团征地、土地规划等〔2〕研发管理⏹制定新产品设计任务书、组织年度产品开发方案、对新产品开发进度阶段评价与考核⏹制定新技术推广规划、考核新技术推广情况⏹集团产品型谱管理,上报产品公告⏹知识产权和科技保密管理⏹集团公司标准化归口管理⏹关键总成及模块产品规划路线〔3〕投资管理⏹制定子公司和职能部门投资年度方案⏹子公司和职能部门投资工程可研报告审查,向上级政府报批⏹审查子公司和职能部门的工程初步设计,向上级政府报批⏹对外投资工程立项审批、技术引进工作管理⏹制定集团公司中长期投资方案,年度投资方案送财控部进行年度资金平衡⏹投资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后评价⏹对在建工程和投资工程的验收管理1.3.2 质量保证部质量保证部工作主要是建立一汽集团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质量标准体系的监督和推广。
汽车销售管理规章制度(4篇)
汽车销售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汽车销售管理,提高销售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销售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销售部门的销售工作人员。
第三条:销售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销售工作人员应积极向客户推销公司的汽车产品,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五条:销售工作人员应尽量满足客户的需求,提供专业的咨询和建议。
第六条:销售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遵守行业道德规范。
第二章销售准则第七条:销售工作人员应根据公司产品的特点和客户需求,制定合理的销售策略。
第八条:销售工作人员应主动了解产品的特点和优势,并能够清晰地向客户介绍。
第九条:销售工作人员应了解市场的动态和竞争对手的情况,根据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第十条:销售工作人员应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关系,并能够根据客户的反馈及时做出调整。
第十一条:销售工作人员应诚信销售,不得虚假宣传和进行欺诈行为。
第十二条:销售工作人员应以客户满意作为工作目标,努力提高客户的购买体验。
第三章销售流程第十三条:销售工作人员应了解公司的销售流程,并严格按照流程操作。
第十四条:销售工作人员应积极开展销售活动,提高客户的购买意愿。
第十五条:销售工作人员应主动向潜在客户推销公司的汽车产品,并提供全面的产品资料。
第十六条:销售工作人员应妥善处理客户的投诉和纠纷,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十七条:销售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客户提供汽车订购、交付等相关信息。
第四章奖惩机制第十八条:对于销售业绩突出的销售工作人员,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提成。
第十九条:对于销售业绩不佳或违反规定的销售工作人员,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第二十条:公司将对销售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以提高其专业水平和销售能力。
第二十一条:销售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客户信息和公司商业机密。
第二十二条:销售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违规操作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汽车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
汽车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规范汽车公司对供应商的管理,保障供应链的稳定和高效运转,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汽车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管理,涉及到供应商的选择、评估、合同管理、质量控制、交付管理、成本管理等方面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汽车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管理机制,确保全面、系统地管理供应商,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优化和改进。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做好供应商信息的搜集、归档和更新工作,以便及时了解供应商的情况及资质。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供应商评估机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建立评估体系,确保供应商的服务水平和质量。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供应商培训计划,帮助供应商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供应商合同管理机制,确保合同的履行以及双方权益的保障。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供应商质量控制机制,确保供应商生产的产品符合公司要求。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供应商交付管理机制,确保供应商的交付准时、准确。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供应商成本管理机制,确保供应商的价格合理、有效。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供应商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供应商的投诉,并进行改进。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供应商安全管理机制,确保供应商的生产环境和产品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供应商社会责任管理机制,确保供应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供应商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公司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供应商关系管理机制,建立合作共赢的关系,共同发展。
第二章供应商选择第十六条公司应当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和战略定位,确定所需供应商的类型和范围。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供应商甄选程序,确保选择到符合公司要求的供应商。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制定供应商甄选标准,明确供应商的资质要求、服务水平、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供应商目录,及时更新和维护。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将供应商目录向其内部相关部门公布,以便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汽车维修合同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汽车维修合同的管理,保障汽车维修合同的合法权益,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汽车维修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事项。
第三条汽车维修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的法律、财务、人力资源和汽车维修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负责执行。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汽车维修合同管理制度,并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不合规或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六条所有与汽车维修合同相关的工作人员都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不得徇私舞弊,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七条公司应当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汽车维修合同管理制度培训,并定期进行复习,确保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提高管理水平。
第八条对制度的解释和修改,由公司的法律职能部门协助全面负责。
第二章汽车维修合同的签订第九条汽车维修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真实、合法、自愿和等原则。
第十条每份汽车维修合同都应当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并且在合同上注明时间,确保合同的真实性。
第十一条在签订汽车维修合同时,应当保留合同的原件,并及时将复印件归档。
第十二条汽车维修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价格、维修期限、责任承担、维权途径等内容。
第十三条如果汽车维修合同的内容发生变更,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并书面签署变更协议。
第十四条在签订汽车维修合同时,应当对维修服务方的业绩进行评估,并签订相应的维修质量保证。
第十五条汽车维修合同的签订地点应当是公司或者公共场所,不得私自变更。
第三章汽车维修合同的履行第十六条汽车维修合同的履行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违约。
第十七条在汽车维修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对汽车维修服务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定期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在汽车维修合同履行中,应当对汽车维修服务方的工作人员进行行为规范教育,不得有消极怠工、敷衍塞责、延迟服务等行为。
第十九条如果汽车维修合同的内容发生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当事人书面签署变更协议,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
吴忠忠、山西大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吴忠忠、山西大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10【案件字号】(2020)晋01民终388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焦跃峰吕斌张燕【审理法官】焦跃峰吕斌张燕【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吴忠忠;山西大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吴忠忠山西大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吴忠忠【当事人-公司】山西大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闫文娟北京中伦文德太原律师事务所;赵茜北京中伦文德太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闫文娟北京中伦文德太原律师事务所赵茜北京中伦文德太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闫文娟赵茜【代理律所】北京中伦文德太原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吴忠忠;山西大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本院观点】上诉人大昌集团与上诉人吴忠忠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权责关键词】无效部分无效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撤销代理合同证据不足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增加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上诉人大昌集团与上诉人吴忠忠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大昌集团任命决定、职责分工等证据可以认定吴忠忠在大昌集团设立的第二集团工作,受大昌集团管理,由大昌集团发放工资,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
大昌集团主张其不是本案适格的主体,与吴忠忠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理由,不予采信。
关于上诉人吴忠忠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209860元。
吴忠忠于2018年8月3日到大昌集团工作,双方就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达成合意,吴忠忠于8月15日和大昌集团的山西大昌汽车装潢有限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结合大昌集团的任命情况和劳动合同中载明的内容,吴忠忠主张未与大昌集团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意见不予采信,吴忠忠要求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诉讼请求,因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故不予支持。
加强和规范集团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
加强和规范集团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示例文章篇一:《加强和规范集团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集团的各位同事们:咱们都知道,劳动合同就像咱们在集团里工作的一把保护伞,对咱们每个人来说都超级重要。
先说说为啥要加强和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呢。
咱们集团现在越来越大啦,人也越来越多,就像一个大家庭不断有新成员加入。
可是人多了事儿就杂,如果劳动合同管理不好,那就会乱成一锅粥。
比如说,有的员工合同到期了,结果没人管,他还在继续工作,这就很容易产生纠纷呀。
这就好比你跟人约定好了租房子的期限,到期了房东不管,租客还住着,双方肯定会闹别扭的。
对于咱们员工来说,劳动合同清楚地写着我们的工资待遇、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等。
要是管理不规范,今天说这样,明天又变了,那我们不就像没头的苍蝇一样,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吗?这就像在玩游戏,规则一会儿一变,谁还能玩得下去呀?那咱们集团该怎么加强和规范呢?第一点,合同的签订一定要严谨。
人力资源部门的同事们啊,你们可得把好关。
在签订合同之前,要把合同里的每一项条款都跟员工解释清楚。
就像老师给学生讲课一样,要让员工都明白自己签的是什么。
不能含糊其辞,比如说工资构成,不能只说一个总数,得把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这些都说明白。
要是员工稀里糊涂地签了字,后面出了问题,大家都头疼。
我就听到有个同事抱怨说,他签合同的时候都没搞清楚奖金是怎么算的,结果到发奖金的时候,和他想的差好多,这多影响工作积极性啊。
第二点,合同的保管也很重要。
这就好比我们把自己最珍贵的宝贝要找个安全的地方放好一样。
集团得有专门的地方存放劳动合同,而且要有专人负责。
不能随便把合同扔在哪个角落里,要是找不到了,那可就麻烦大了。
就像你把家里的房产证弄丢了一样,那得多着急呀。
第三点,合同的续签也不能马虎。
当员工的合同快到期的时候,人力资源部门得提前通知员工。
不能等到最后一天才说,这就太不负责任了。
就像你约朋友吃饭,不能到了吃饭的时间才通知人家吧。
汽车租赁管理规定(3篇)
汽车租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汽车租赁服务行业,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汽车租赁服务指以营业账号设立的机构为客户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汽车租赁服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安全和便利。
第四条市场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汽车租赁服务行业,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
第五条汽车租赁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遵守法律法规,按照规范进行经营活动。
第六条汽车租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七条汽车租赁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保障车辆及乘客的安全。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八条从事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经营许可手续,并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期限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条汽车租赁服务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和资质要求,包括车辆数量、车辆质量、交通运输管理人员等。
第十条申请从事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应当向市场主管部门递交申请文件,包括企业注册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车辆信息等。
第十一条市场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文件后,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审核,并依法决定是否批准发放经营许可证。
第十二条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市场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标准程序予以批准,并发放经营许可证。
第十三条汽车租赁服务企业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期限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变更经营范围。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十四条汽车租赁企业与客户之间应当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租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车辆型号、数量、使用期限、租金、违约责任等。
第十六条汽车租赁企业应当向客户提供真实、准确的车辆信息,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七条租赁期限届满时,双方应当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如需要终止合同,双方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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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维护集团合法经济利益,加强合同管理,促使承办人员自觉地依法签订合同,严格履行合同,实现集团对合同的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根据《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并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单位、主管部门、承办人员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严格按照本制度,对合同进行全面管理,并接受集团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合同管理实行“统一归口、分级管理”的办法,集团各部门对合同的管理集中向总裁负责。
二合同管理机构第四条合同由集团总裁办公室合同管理员归口管理,在各有关部门设置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并由集团总裁办公室合同管理员负责业务指导与监督;各经办人员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合同的签订、履行等工作,并对集团负责。
第五条集团总裁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草拟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并督促各单位、部门的具体实施。
2、为集团各单位业务人员签订合同提供法律咨询、业务指导,对不符合要求的合同条款进行修正,必要时参加合同的签订工作。
3、对合同进行法律审查,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合法、明确、完整、规范,并监督检查其履行情况。
4、负责建立集团的合同统计台帐,对兼职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监督、考核。
5、协助各部门经办人员处理合同纠纷,办理有关合同的签证、公证、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有关事宜。
第六条兼职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1、负责建立本单位、部门合同审批单。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经办人、集团总裁办公室,认真分析、解决。
3、合同管理员将合同履行情况根据需要交本单位、部门负责人、总裁办公室主任,并上报总裁阅知。
三合同的签订第七条订立经济合同的双方应当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八条合同必须由集团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在其授权范围内签订。
1、集团各部门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人员经授权即为签订合同的委托代理人,这些人员在对外签订合同时,必须对集团及授权人负责。
2、代订合同,必须事先取得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证明,表现为授权委托书。
但经办人员依法持有单位的业务介绍信,也视为享有代理权。
3、有关经办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以委托人的名义与其它单位签订合同,也不得超越代理权或以委托人名义又与自己所代理的其它单位签订合同,否则应当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第九条合同代理人在签约前,应当对对方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和履行能力进行认真的审查,不可盲目草率。
1、对方是法人的,要看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参加签订合同的人是否是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所授权委托的委托代理人,前者应出示法人代表证明书等身份证明,后者除授权委托书外,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注意审查授权委托书的内容、权限范围、有效期限。
对方是其它经济组织,要看是否有工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证明材料。
2、要审查签约对方的注册资金、经营能力,以保证集团合同的正常履行。
3、在签约前,还应当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经营状况、商业信誉等与合同有关的事项。
第十条合同主要条款包括:1、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
2、数量、质量。
3、价款或酬金。
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5、违约责任。
6、法律规定或按照合同不同性质而要求必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在合同中必须规定的条款。
第十一条合同文书要使用统一文书和经工商部门监制的规范文书,也可以经批准在一定范围内使用标准合同,如需要临时起草的,比如协议书,在起草时主要必备条款不能遗漏,语义要明确、完整,各条款书写要清晰。
第十二条在审查合同时,主要集中在合同的可行性、合法性、效益性三方面。
1、可行性审查。
要看签订合同是否有计划,是否属于管理权限和业务分工范围内的。
2、合法性审查。
要看签订合同是否有法律依据;合同必备主要条款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有关制度规定的要求。
3、效益性审查。
要审查合同将来履行后能否给集团带来预期的经济效益。
第十三条各部门签订合同、协议时,必须经过评审(具体程序按合同审批单进行,见附表)。
1、各类经济合同或协议(除销售合同外),均需按以下程序办理审核、审批。
(1)经办人在确认对方资信度、履约能力等的基础上认真撰写合同文本有关条款,并填写合同审批单上有关内容;(2)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由相关部门、财务控管部、主管总监依次审核,各审核人员必须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即可行或不可行,不可行的应提出存在什么问题等具体情况,不可只签署姓名;(3)经办人根据以上审核人员所提出的意见对合同条款进行修订。
(4)修订并经确认后的合同交总裁审批;(5)合同管理员对审批并按修正要求修订后的合同文本进行核实,并对修订情况进行确认。
确认后方可加盖合同专用章或集团公章。
2、集团销售合同按以下情况进行评审:(1)凡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销售合同、其它有特殊要求的合同,需按合同审批单中程序进行(见附表)。
(2)除第(1)中所列合同以外的销售合同,最终审批人为营销总监。
四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第十四条合同签订后,正本由总裁办公室合同管理人员及时入帐登记、编号、归档,各部门根据需要保存合同副本。
在合同生效后,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根据合同要求履行。
第十五条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如果发现对方发货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期限、付款期限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合同经办人员应当立即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
在销售合同履行过程中,各销售员应严格执行现行销售政策和有关制度,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性。
第十六条经办人如果发现使合同难以履行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该部门负责人汇报,由该部门负责人作出相应处理意见,经总裁核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如因我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合同经办人员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与对方联系,协商修改或中止合同,并限期答复以免影响信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如果对方当事人要求变更、解除合同的,应当在确保我集团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或受到的损失得到补偿的前提下慎重研究,妥善处理。
经办人应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情况通知总裁办公室合同管理人员及时登记入帐。
第十九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其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以便有据可查。
第二十条合同管理员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履行合同,对已经变更或解除的合同,在登记台帐上注明变更、解除原因及其内容。
第二十一条应收帐款应以销售员自清的原则,对应业务总监是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二条各经办人员与业务总监密切配合,针对不同情况进行清理,以尽快使合同得以完全履行。
1、经办人员应经常与用户核对帐目,凡有应收帐款的单位,每年出具对帐单或还款书面计划不得少于一次。
2、该求助于法律的,经办人员应主动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书面资料(如合同、发票、收款单、还款计划等法律凭证)。
3、债务人无力偿还,又面临破产、歇业的可能,经办人员应积极采取措施,如以货抵款,手续做到合法、齐全。
与有关大的企业,可签订财产抵押协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对新发展的用户,做到带款提货,有关老用户做到前款不清,后货不发。
五合同纠纷的处理第二十三条因合同产生纠纷的处理,应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一般按照“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的程序进行,以自行解决为基本方式,并且在维护集团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考虑双方今后的业务往来情况,给予妥善解决。
第二十四条合同协商、调解活动由经办人或经办人所在部门派人协助其进行。
第二十五条合同纠纷自行协商,调解不成,凡需要申请仲裁或诉讼的,由该合同经办人或经办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部门主管总监审核,总裁审批同意,授权承办人协助集团总裁办公室有关人员进行仲裁或诉讼。
第二十六条合同纠纷处理完毕,合同经办人员以及合同管理员对纠纷处理的全过程形成书面材料向部门负责人或总裁汇报后与合同统一存档备查。
六合同专用章管理第二十七条合同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印鉴保管使用方面的管理制度,未经合法程序签订和未经评审的合同,不得盖章,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八条合同管理员针对无合同审批单的合同或协议的盖章,必须建立用印登记并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方可盖章。
第二十九条合同管理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印章外借。
如必须把空白合同和合同专用章带去的,要对合同进行编号,予以登记。
结束后,应及时将合同以及印章及时收回。
第三十条为了维护集团的形象和声誉,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一律使用合同章(或集团章),绝不能出现盖部门印章的现象(人力资源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用人力资源部部门章代替),否则集团不予以承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该部门及相关人员承担。
第三十一条集团总裁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合同专用章的使用情况进行清查,以免造成印章使用不当现象的发生。
七合同的台帐、归档第三十二条合同协议签订后,专兼职合同管理员应分类设立台帐,要求确实反映符合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以及结算等情况。
合同类型包括:采购合同、销售合同、进口合同、经营合同、担保合同、其他业务合同等。
第三十三条各台帐应包括合同编号、合同类别、双方签约人、价款、合同标的、签约日期、履行期限、履行情况、备注等(见附表)。
由于销售合同履行期限长以及经常变更等特点,营销中心可以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特点,在利于管理的情况下设置管理台帐。
但该部门合同管理人员在每季度前十天内将前季度的合同履行情况统计交集团总裁办公室合同管理员,以便建立统计台帐。
第三十四条各合同管理人员在建立台帐的同时,合同评审单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信函、电报、电话记录等法律凭证,应登记编号,保存备查。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集团总裁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时起执行。
合同审批单合同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