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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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讲义课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讲义课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讲义
第二节 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 六、消费者的结社权 • 结社权是消费者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依法组织社会团体 的权利。是宪法中公民结社权在《消法》中的具体化。 • 七、消费者的受教育权(获得有关知识权) • 受教育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 主要内容: • ⑴消费者有权获得消费方面的知识。如消费观知识、商品或 服务的基本知识、有关市场知识等。 • ⑵消费者有权获得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知识。如涉及 消保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机构,争议解决途径等知识。
人。如借照经营户, • 3、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以营利为目的。只要经营者
是有偿提供商品或服务,不论其结果是否盈利都是以营 利为目的的经营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讲义
第三节 消 法 概 述
• 一、消法的概念 消法是指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 和,即凡是以保护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 品或接受服务时所应享有的合法权利为内 容的法律规范都可以归入消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讲义
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 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
• 消费者的权利又称消费者权益,是指消 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依法 享有的权利,是消费者利益在法律上的体现。 •
我国《消法》第2章专章规定了消费者的 9项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讲义
第二节 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 一、消费者的安全权 • 消费者的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 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 权利。包括两方面: • ⑴人身安全权,即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 受服务时享有保持身体各器官及机能的完整以及生 命不受危害的权利。包括①消费者的生命安全权; ②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权。例电器漏电致人致残或死 亡,都属侵害消费者的安全权。 • ⑵财产安全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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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赔偿不同
商品价款或服务费用的1--3倍赔偿。
第二款,按照49、51条,人身伤害*财产损
失*精神赔偿之外,再(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精神赔偿)×2
201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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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谢谢大家!
201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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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15
(七)加大广告宣传责任。
一是明确虚假广告和其他虚假宣传方式, 过去只规范广告。
二是加强了对广告发布者的责任; 三是发布危害消费者生命健康产品的广 告要承担连带责任; 四是广告代言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四、四十五条
201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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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八)民事赔偿责任加大。
一是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增加赔 偿额度,从“一倍”赔偿到三倍赔偿。(第 五十五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 人民大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第二次修正。
201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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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扩大消法的适用范围 二、增加消费者权利 三、强化了经营着义务 四、加强行政监管责任 五、消协职能范围作用加强
201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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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消法调整范围
201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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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六、相关问题
(一)缺陷与瑕疵。 1、程度不同。 2、责任主体。 3、责任承担: 4、赔偿方式和标准: 5、诉讼时效
201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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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二)知假买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因食品、
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

2024年度新消法解读分析课件

2024年度新消法解读分析课件

2024/3/24
26
行业自律和社会共治模式探索
行业自律
各行业应建立健全自律 机制,制定行业规范,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产 品和服务质量,从源头 上保障消费者权益。
2024/3/24
社会共治
政府、企业、消费者和 社会组织等各方应共同 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 作,形成合力,构建社 会共治格局。
模式创新
探索新的消费者权益保 护模式,如公益诉讼、 集体诉讼等,为消费者 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 维权途径。
新消法实施效果评估及持续改进方向
实施效果评估
新消法实施以来,消费者权益得到了更加全面、有力的保护,投诉 渠道更加畅通,维权效率显著提高。
存在的问题
尽管新消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条款执行 力度不够、消费者维权成本较高等。
持续改进方向
进一步完善新消法相关配套法规,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加强监管力 度,确保法律得到有效执行;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
者投诉和举报。
鼓励媒体监督
02
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曝光和
批评,推动问题整改。
支持消费者组织发展
03
加强消费者组织建设,提高消费者组织维权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为消费者提供有力支持。
19
信用惩戒制度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应用
建立信用档案制度
对经营者建立信用档案,记录其守法经营和违法失信行为,作为 实施信用惩戒的依据。
社会共治模式探索
鼓励电子商务平台、消费者、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等多方 参与网络交易监管,形成社会共治模式,提高监管效率。
23
跨境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障策略
2024/3/24
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2张)PPT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2张)PPT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 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 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便宜产品销售后可以不保证产品质量?
• 华某为公司购买办公设备,为公司业务拓宽作准备,于 2004年8月10日,华某与张某经协商达成买卖4台高端的多 功能一体机(均为展品,出售价格低廉)的口头协议并如约 履行。同年10月中旬,华某购买的4台高档的多功能一体机 中,有两台出现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业务进度, 华某要求张某双倍赔偿,当张某认为当初华某就知道是展品 并已经拆卸过,所以才价格低廉,拆卸后的质量不能保证, 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能是拆卸不当造成的,只同意赔偿3000 元损失。
自主选择权是自愿原则的体现,消费者对商品品种、服务方式及其 提供者应有充分选择的余地;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8、依法求偿权
消费者权利
•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 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案例分析
• 余某在某商厦花500元购买了一套名牌西服,按照该商厦 “买100,送50”的规定,余某获得了该商厦250元的赠券。 回家后,余某发现该西服做工粗糙,经工商部门认定,该西 服确属假冒产品。于是,余某找到商厦,要求商厦退货,并 给付一倍的赔偿。该商厦答应余某的要求时,向余某索要 250元的赠券,由于余某已将该赠券在该商厦消费,无法退 还,商厦便要求余某退250元现金。余某则认为,该赠券是 商店无偿赠与的,就拒绝退还。该商厦却告诉余某,如果不 将赠券退还,就拒绝退该西服和赔偿。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过直接规定经营者的义务,可以: • 1、防止经营者利用优势地位进行不公平交易; • 2、为经营者提供基本行为准则; • 3、克服合同约定的任意性,从而使消费者获得基本的
保护。
亦有九条——依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听取意见接受 监督;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做虚假宣传……。

消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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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 权利。 ❖ 2.知悉真情权 ❖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 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5
❖ 3.自主选择权
❖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 (1)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的权利。 (2)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的权利。
❖ (3)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 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的权利。
8
❖ 消费者的哪种权利受到了侵害或行使了哪种权利:
❖ (1)王某住在某旅馆,因旅馆的过失,地面湿滑导致 王某摔倒,花费治疗费2万元;
❖ (2)周某去某饭店吃饭,店方在菜单上没有明确标示, 也没有在店门口张贴注意事项,但是在最后结账时,店 方表示要向周某收取菜的原料涨价费10元;
❖ (3)董某和朋友一起去某KTV消费,刚坐下,服务员 非常热情地送上了茶水。董某得知该KTV有2000元的 最低消费,因此表示不想在这里玩了。KTV表示,茶水 都已经送上了,必须在此消费,否则别想出店门,还叫 了几个纹身的保安过来围住了董某和他的朋友,董某迫 于无奈,只有在那里消费了2000多元;
❖ (1)人身损害的赔偿(生命健康、精神方面)。 (2)财产损害的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 损失。
❖ 6.依法结社权
❖ 消费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 的权利。
❖ 7.求教获知权
❖ 是从知悉真情权中引申出来的一种消费者权利。它指 的是消费者所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11
三、经营者的义务
❖ 1.依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 ❖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 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 定。 ❖ 2.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 ❖ 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 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课件

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课件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 款的, (后面还会详细讲)
争议很大,各种理解
授课:XXX
24
第 二 部 分 消 费 者 的 权 利
2021/3/25
四、知情权
(一)第20条 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 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 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 的宣传。
29
第 三 部 分 经 营 者 的 义 务
2021/3/25
一、保障安全责任
2、对应罚则“四十八条第二款”:经营者对 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 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实际情况确认责任的大小 来源于《侵权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 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承担哪些侵权责任,《侵权法》里“第 二章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第15条以后有明 确的说明。
2021/3/25
授课:XXX
8
第一部分 指导思想
2021/3/25
授课:XXX
9
一、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保持相对平衡的维护
2、与时俱进的维护


新的经营行为、丰富的商品和提供各种各样


的服务 ;

导 思
有关法律法规纷纷颁布、修改,法律体系建

设不断完善
2021/3/25
授课:XXX
10
二、在原有指导思想上的三个突破
一是法律有关规定不明确二是消费者维权能力有限三是维权渠道不畅成本高四是消费者协会工作受影响五是行政监管和处罚力度不够08年立项09年开始调研2012年底基本完成2013年2月初正式较统一初稿形成2013年4月一审2013年8月二审2013年10月25日三审颁布时间提前签发社会反响好负面声音少立法机构的高度评价工商总局在新消法修改过程中起到的重要作第一部分指导思想第二部分消费者的权利第三部分经营者的义务第四部分国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第五部分争议的解决第六部分法律责任第七部分相关问题说明1保持相对平衡的维护2与时俱进的维护新的经营行为丰富的商品和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

消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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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终审法院认为,商场的检查是单独秘密进行的,并 未引起女学生的名誉贬损,不构成名誉侵权;但是,宪法 规定公民的人格不受侵犯,由此,法院确认商场的行为侵 犯了女学生的人格尊严权,判令被告,一、商场向女大学生 赔礼道歉。二、赔偿女学生人民币1万元精神损失费。三、 被告负担两审诉讼费共计人民币820元。消费者人格尊严应 受到尊重。在超市购物被怀疑时,消费者可与讲理的工作 人员配合,核对商品,但若被要求搜身,则要严辞拒绝, 必要时可向公安部门或消协投诉。而消费者的民族风俗习 惯也应受到尊重,如回族消费者进饭店时要求炒菜不放猪 油、猪肉这一要求应予以满足。
3.禁止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 (1)经营者应当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过消费者同意; (2)公开信息使用规则; (3)保密; (4)禁发垃圾信息。
4.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明码标价) 5.格式条款排除限制权利条款无效。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 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手段。格式条款、 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述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四、经营者的具体义务
1.安全保障义务
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 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 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警示+方法) 商场、餐馆、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 障的义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 责任。因第三人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 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评析:附随义务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辅助给付利益 或周全保护对方人身或财产利益,当事人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合同性质、目的与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 密、保护等给付义务之外之义务。未尽该义务给消费者造成 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八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资料.ppt

第八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资料.ppt
第八章 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 吴松谚
• 消费者的权利 • 经营者的义务 •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 吴松谚
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概 述
• 消费者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 吴松谚
一、消费者
1 消费者的概念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规定:“消
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 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 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 护。” 消费者:为个人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 受服务的社会成员。(P336)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 吴松谚
• 在现实生活中,经营者侵犯消费者人身、 财产安全的事件屡见不鲜。
• 如美发、美容不成反被毁发、毁容,就 餐、购物时钱包被盗,农民购买假劣种 子导致庄稼减产甚至绝产等等。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 吴松谚
• 对于消费者安全权的保护,台湾有一个 案例,是关于麦当劳的。
• 麦当劳里有专门给小朋友游玩的娱乐设 施。在一家麦当劳里面,有给小朋友玩 的滑梯。几个小朋友在滑梯上张望,结 果掉下来摔伤了,家长告到法院。
狭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狭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仅指我国1993 年10月31日通过,1994年1月1日施行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是我国保 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 吴松谚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对象
(1)消费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时与经营 者形成的关系。主要是指经营者因违法 行为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消费者请求赔 偿,以及消费者对经营者进行监督过程 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 吴松谚
2 消费者的特征
消费者是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 社会成员
消费者的消费方式表现为购买,使用商 品和接受服务,既包括直接消费,又包 括间接消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课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课件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一、消费者权利与经营者义务概述 (一)总体规定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仅对消费者权 利和经营者义务有明确规定,同时,还从总体上 规定了其使用范围:①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 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该法保护;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 供服务,应该遵守本法;③对于上述具体情况该 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适用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④另外,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 产的生产资料,亦应参照该法执行。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4.公平交易权(第10条) 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 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 条件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依法求偿权(第11条) 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 财产损害时,依法享有的要求并获得赔偿的权利。 6.依法结社权(12条)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2.知悉知情权(第8条) 真实情况: 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 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 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服务的内容、规格、 费用等。 3.自主选择权(第九条) 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 的权利。 包括:①自主选择经营者 ②自主选择商品品种和服务方式 ③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④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商品,接受或不接受服 务。
②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
议通过。
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下列四条原则: 1、经营者应当依法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原则; 2、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 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3、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4、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 行社会监督的原则。

《消防法规基础教程》第3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简释-PPT课件

《消防法规基础教程》第3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简释-PPT课件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①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②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
好有效;
③ 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国家鼓励、支持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火灾预防
《消防法》火灾预防-解读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 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十三条】 国家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
【第十九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 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消防法》火灾预防-解读
【第二十条】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 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 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检查。经检查符 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予以许可。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

2024新《消法》网络课堂学习课件

2024新《消法》网络课堂学习课件

目录•课件背景与目标•新《消法》概述•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解读•网络交易消费者权益保障措施•消费者权益受损救济途径与案例分析•总结与展望课件背景与目标新《消法》的出台意义新《消法》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规范了网络交易行为,促进了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背景随着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消费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原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难以适应新的形势需要,因此进行了修订。

背景介绍03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和诚信建设通过学习,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新《消法》的规定,加强企业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01掌握新《消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通过学习,了解新《消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为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新《消法》打下坚实基础。

02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和能力通过学习,增强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学习目标课件内容与结构课件内容课件主要包括新《消法》的概述、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争议的解决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课件结构课件采用模块化的设计,每个模块对应一个主题,方便学习者进行选择和组合。

同时,课件还配备了丰富的案例和图表,帮助学习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新《消法》的内容。

新《消法》概述消法修订背景及意义修订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提高,原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不能满足当前需要。

修订意义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

新消法主要内容和特点主要内容包括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权益的国家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以及法律责任等。

特点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经营者行为,明确国家保护职责,加强社会监督。

权利保护范围扩大经营者义务增加新消法对经营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明确无理由退货制度、先行赔付制度等。

争议解决机制完善新消法完善了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机制,提高了解决效率。

消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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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的服务,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商品和服务。 ) 3.消费者的消费方式包括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 消费者权益: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者带
来的应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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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适用消法的情况
❖ 1、经营者之间的购销方面的纠纷; ❖ 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产生的纠纷; ❖ 3、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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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李某在陆某、朱某合伙经营的店内就餐,期间,有数个 身份不明的第三人来此店无端寻衅,并殴打朱某之子。陆某 等人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李某觉得事 态较为严重,于是起身欲离开店铺。谁知被第三人用桌上摆 放的水瓶打伤左脸,李某于同日因左侧面部皮肤挫裂伤住入 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治疗,共支付医疗费1634.97元,期间 产生误工损失446.6元。李某随将陆某、朱某告至法院,请 求判令陆某、朱某给其赔偿医疗费1634.97元、误工费2240 元、营养费234元、交通费9.2元、后期医疗费用2000元、 精神损失费500元,共计6618.17元。法院查明,第三人和 朱某之子并无纠纷,双方并不认识。
❖ 问:该案赔还是不赔?赔的话是按照消法第55条,但是不赔 的依据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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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析:该案最终法院判决是,驳回刘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原 因如下,本案的争议焦点其实在于该汤料包中未标识人参的 食用限量,是否属于欺诈行为。但其实, 是否标明人参的 食用限量不是对产品本身的信息的虚构或者隐瞒,不属于欺 诈行为。因为食用限量在此而言,并不属于是对产品本身信 息的一种隐瞒,相信大家买鸡汤料包的时候也不是冲着人参 食用限量去的。换句话说,有无标识人参的食用限量,并不 影响大家作出是否购买该牌子鸡汤料包的决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课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课件

2021/3/10
10
第二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三、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一)立法时间:
1993年10月31日,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消费 者权益保护法》 (二)特征:
1、保护的对象具有特定性:自然人。 2、调整的社会关系具有特定性:仅限于因公民购买、
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 3、向弱者倾斜。
2021/3/10
8
第二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2、具有突出的综合性 (1)调整的社会关系有平等的,也有不平等的 (2)规定的内容全面 (3)制裁的规定来看:民事责任、行者的义务(2)不履行义务的补救 4、保护的对象是消费者的权益(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
2021/3/10
11
第二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三、内容:共分八章55条 四、适用范围
1、一般范围 (1)消费者角度:为生活消费需要。 (2)经营者角度:为生活消费需要而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2、特殊适用范围 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
2021/3/10
12
第三章 消费者的权利
一、保障安全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
权以及政治权利)
2021/3/10
9
第二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一)对消费者给予特殊保护的原则 依据:1、在消费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不平等的。
2、消费者与经营者追求的利益形态不同。 立法体现:《消法》第二章规定了消费者权利没有同时规
定义务,第三章规定了经营者义务没有同时规 定其权利;首创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和精神赔偿 制度。 (二)国家干预及社会参与的原则 (三)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与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原 则。 (四)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消防法普法课件

消防法普法课件

消防法普法课件
一、消防法概述
1.消防法的定义和作用
2.消防法的制定和实施
3.消防法的立法宗旨和原则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
1.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概念和意义
2.各级政府在消防工作中的职责
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4.个人在消防工作中的义务和责任
三、火灾预防与扑救
1.火灾预防措施
2.消防设施的设置和维护
3.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5.火灾扑救程序
6.报警和初期火灾扑救
7.应急疏散和救援
8.火灾调查和处理
四、法律责任与处罚
1.消防法规定的法律责任种类和处罚标准
2.消防法执法和监督机制的完善和发展方向
3.如何依法维权和处理消防事故纠纷
五、案例分析与实践操作
1.典型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2.灭火器材的使用和维护方法
3.应急疏散演练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
4.如何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如何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法课件

消法课件
问题:该案如何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分析
法律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 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 利的,该条款无效。”
本案例中“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 免 除自身兑奖责任、排除消费者获奖权利, 因此是无效条款。
(五)获得赔偿权 (六)结社权 (七)获取知识权 (八)人格尊严权 (九)批评、监督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消费者:为生活消费而从事 的购物或接受服务的行为。
案例分析
王某在一商场购物时,被商场怀疑偷 窃一副耳环,于是对王某进行搜身, 搜身无果,遂遭商场保安人员的毒打。
• 问:商场侵犯了王某的哪些权利? 应 承担哪些责任?
二、消费者的权利
(一)安全权: 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应受保障,最重要的权 利。 经营者有安全保障义务。
四、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1 、民事责任
1)赔偿损失:一般:实际损失
特殊:49条—经营者存在欺诈的:双倍赔偿 侵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人身自由的:赔礼道歉,

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2、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问题:该案如何处理?
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 1、直接责任(经营者自身的原因) 2、补充责任(第三人侵权时,经
营者有过错时承担)
(二)知悉真情权 (三)自主选择权 ( 四)公平交易权
案例分析
2006年春节,某商场为促销在全城张贴了有奖销售 广告。称该商场隆重推出让利大酬宾活动,凡节日期 间购物达100元者,可摸奖一次,一等奖4000元、二 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广告末尾郑重声明:对 与奖项有关而产生的纠纷,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期 间,张女士摸到一张属一等奖标志的五星图案。当她 前往兑奖时,商场提出:总共才设了三个一等奖,此 前已全部领完,这第四个是由于商场工作人员失误所 致,故拒绝兑奖。张女士提出异议,商场以已声明其 有最终解释权抗辩,双方因而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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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终审法院认为,商场的检查是单独秘密进行的,并 未引起女学生的名誉贬损,不构成名誉侵权;但是,宪法 规定公民的人格不受侵犯,由此,法院确认商场的行为侵 犯了女学生的人格尊严权,判令被告,一、商场向女大学生 赔礼道歉。二、赔偿女学生人民币1万元精神损失费。三、 被告负担两审诉讼费共计人民币820元。消费者人格尊严应 受到尊重。在超市购物被怀疑时,消费者可与讲理的工作 人员配合,核对商品,但若被要求搜身,则要严辞拒绝, 必要时可向公安部门或消协投诉。而消费者的民族风俗习 惯也应受到尊重,如回族消费者进饭店时要求炒菜不放猪 油、猪肉这一要求应予以满足。
2.保证质量的义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应当具 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 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 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提供的电视机、计算机、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 受商品或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 责任。(举证责任倒置) 3.禁止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 (1)经营者应当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过消费者同意; (2)公开信息使用规则; (3)保密; (4)禁发垃圾信息。 4.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明码标价) 5.格式条款排除限制权利条款无效。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 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手段。格式条款、 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述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六、刘某于2015年9月19日在某百货商场花费7.9元购得川珍
牌山珍炖鸡汤汤料一袋。后发现该汤料的外包装上的配料表 中含有人参,但是产品标签、说明书中未标注人参的食用限 量,这不符合《卫生部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 食品的公告》中的相关规定对食用限量进行标示,故认为该 百货商场构成欺诈,要求其退还货款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 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赔偿500元。 问:该案赔还是不赔?赔的话是按照消法第55条,但是不赔 的依据又是什么?
评析: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
转移,消费者没有义务配合商场超市的验票行为,购物后超 市再强行查验小票,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所有权和人身自由 权,是一种侵权行为;同时,保安李某当众对消费者张某进 行搜身的行为已经对张某构成侮辱,侵犯了张某的人身权益 ,更给张某带来了莫大的精神损害。
二、2010年4月,岑某到何某经营的沐浴场所沐浴,在保安
的指挥下,将车停放在100米处的公路边。当晚岑某消费出 来后发现车被盗,报警后仍未追回。该车价值22万余元。 判决情况:九龙坡区法院一审认为,因消费服务合同而 产生车辆保管附随义务关系,经营者未尽附随义务,导致车 辆丢失,应当进行赔偿。考虑到消费者自身也不谨慎,判决 经营者赔偿11万余元。 评析:附随义务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辅助给付利益 或周全保护对方人身或财产利益,当事人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合同性质、目的与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 密、保护等给付义务之外之义务。未尽该义务给消费者造成 损失的,应当赔偿。
五、李某在陆某、朱某合伙经营的店内就餐,期间,有数个
身份不明的第三人来此店无端寻衅,并殴打朱某之子。陆某 等人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李某觉得事 态较为严重,于是起身欲离开店铺。谁知被第三人用桌上摆 放的水瓶打伤左脸,李某于同日因左侧面部皮肤挫裂伤住入 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治疗,共支付医疗费1634.97元,期间 产生误工损失446.6元。李某随将陆某、朱某告至法院,请 求判令陆某、朱某给其赔偿医疗费1634.97元、误工费2240 元、营养费234元、交通费9.2元、后期医疗费用2000元、 精神损失费500元,共计6618.17元。法院查明,第三人和 朱某之子并无纠纷,双方并不认识。 问:本案中李某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原因是什 么?
七、孙某于2016年6月14号在某商场花费了5136元购买了
12瓶乌鸡酒。但随后发现,该批乌鸡酒外包装盒上并没有 标注生产日期,并且外包装上标注有“CCTV-7上榜品牌” (实际上并没有上榜)、添加了灵芝等中药材的健胃养生酒 。后孙某和该商场之间进行了交涉,商场负责人表示,该酒 本身就无标注生产日期,还说,外面的散装酒也没有生产日 期的。同时,还给孙某出具了一张证明书,写明该酒虽无生 产日期的标注,但质量保证。可孙某并不满意,随后将该商 场告上法院,要求索赔该货款本金以及货款的十倍赔偿金。 问:本案中这款乌鸡酒涉嫌违法之处有几处? 问:本案中孙某所请求的十倍赔偿金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 院的支持?
四、经营者的具体义务
1.安全保障义务
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 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 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警示+方法) 商场、餐馆、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 障的义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 责任。因第三人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 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
1. 2. 3. 4. 5. 6. 7. 8. 9.
安全保障权(有权享有且可主动要求) 知情权(享有知悉其购买的商品等真实情况权利) 自主选择权(自主选择接受或不接受) 公平交易权(买卖过程中禁止强买强卖) 获得赔偿权(依法获得赔偿) 结社权(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组织的权利) 获得知识权(享有获得有关消费知识的权利) 受尊重权(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个人信息) 监督批评权(检举、控告、监督、批评、建议)
三、2013年,张某在被告超市购物,购买了价值0.76元的土豆。
在收银台付款完毕,张某觉得金额太小,就随手把购物小票丢进 了垃圾桶。没有想到在超市出口处保安李某拦下,怀疑张某商品 没有付钱,说不出示小票不让走,并且在张某说了小票丢垃圾桶 后,李某让张某去翻找垃圾桶。并且,李某怀疑张某可能还携带 其他物品,对其进行了搜身行为,但并未搜出其他物品。周边顾 客也开始对张某指指点点,张某此时觉得自己尊严受到极大侮辱 ,自然也不愿意去翻找垃圾桶。随后商场经理赶到,就保安的态 度以及搜身行为对张某进行了道歉,但随后对张某说,若是张某 商品没有付钱的话由他个人来赔给超市,不要小票了,让张某走 ,言下之意是在拿张某当贼看。张某被逼无奈,只好到垃圾桶找 回小票。
二、不适用消法的情况



1、经营者之间的购销方面的纠纷; 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产生的纠纷; 3、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 4、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非用于生活消费的,但农民购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 料除外; 5、商品或服务系无偿所得或受赠送的,但为促销所提供的赠品、免费服务除外; 6、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 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而又以该瑕疵提出申 诉的; 7、商品超过规定保修期或保证期限,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8、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超过投诉期限的(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 害超过一年的); 9、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兜底条款)
五、案例评析
一、上海的一名女大学生在某知名品牌的一家超级市场连锁店
购物。在离开时,防盗铃骤响,商场女保安将她带入地下室进 行搜身检查,女保安用手提电子探测器对女大学生进行全身检 查后,探测器测出其髋部带有磁信号,女保安当即要求女大学 生脱裤检查,但随后的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店内物品。女学生以 侵犯人身权、名誉权为由告状上海市该知名品牌及该连锁店, 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害50万元。
评析:按照法院的判决,本案中该款乌鸡酒涉嫌的违法之处有
四处。第一,其未标识生产日期,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 关规定,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第二,标注的“CCTV-7 上榜品牌”属虚假夸大宣传;第三,其标注原材料包含灵芝等 药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虚假宣传;第 四,其所标注的健胃养生酒的标识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可能性, 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本案中 ,该商场应对其所售的乌鸡酒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那么赔偿责任,到底是按照价款的十倍还是损失的三倍赔偿呢 ?本案中,法院所判罚的是按照三倍的标准进行赔偿。其实正 常来说,本案是可以判罚按照价款十倍来赔偿的。但是,孙某 在起诉时,所用的案由为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产品销售者责 任纠纷的主张是以产品造成消费者损害为前提。虽然孙某在诉 讼请求中将自己购买乌鸡酒的价款当成自己所受损害,但那其 实只是损失,损失和损害并不是一个概念。
评析:本案中,法院最终判决驳回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虽
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因第三人行为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 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但本案中,陆某和 朱某已经及时采取劝阻措施并且报警,已经尽力做到了保护 消费者的安全。换句话说,本案中陆某、朱某已经尽到了谨 慎注意和照顾的义务。所以,陆某、朱某对李某所遭受的人 身伤害,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关于李某所诉求的精神赔偿 问题,法院认为,自然人因生命健康权、名誉权等受到损害 ,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这种请求只能对侵害人提出, 即本案中的数名第三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概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国家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调整人们在消 费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消费者: 指为了满足个人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人. 消费者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消费者的消费在性质上属于生活消费。(生产消费不包括) 2.消费者消费的客体是商品和服务。(但法律禁止购买、使用的商品和禁止 接受的服务,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商品和服务。 ) 3.消费者的消费方式包括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 消费者权益: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者带 来的应得的利益。
评析:该案最终法院判决是,驳回刘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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