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亮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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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方面:
(一)1.退货
新消法规定“七 日内无理由退货”, 春节买一些家电或 跑车玩 玩, 第 7天退货可以吗?
前提:不符合质量要求
新《消法》第二十四条 规定经营者
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 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 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 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 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 定解除合同条件的 ,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 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 ,可以要求经营 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 经营者应当承运输等必要费用。 ”
第五十一条 经营者有侮辱诽 谤、搜查身体、 侵犯人身自由等 侵害消费者或者 其他受害人人身 权益的行为,造 成严重精神损害 的,受害人可以 要求精神损害赔 偿。
(2) 精神损害赔偿入法
第五十一条 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 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 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 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泄密消费者信息对经营者行政处罚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 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 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 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 顿、吊销营业执照:
对网络交易平台应当承担的责任
一是在无法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 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情况下,承担先行赔偿责任 ; 二是在明知或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平台损害消 费者权益的情形下,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承担连带责任; 三是网络交易平台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 当履行承诺,防止承诺不兑现。 对第三方平台的责任明确,有助于解决实践中网购异 地消费,一旦发生纠纷难以找到经营主体,消费者的索赔 权得以保障实现。需要特别关注的是,本条所讲主要是网 购买卖合同中,网络交易平台何时承担责任的问题。
第五十五条 第二款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 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 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 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 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 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 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 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 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 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 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 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 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 赔偿金。
新 修 改 《 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 法 》 亮 点 解 读
内容提要:
(一)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方面
(二)解决消费者维权难,强化经营者的义务与责任 方面 (三)社会普遍关注的新兴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方面 (四)在行政机关的监管职责及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 法行为惩罚力度方面 (五)新《消法》将消协定性为公益性社会组织
(三)社会普遍关注的新兴领域热点难 点问题方面。
1.禁止泄密消费者信息
修改后的法律强调,经营者及其工 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 格保密,不得泄密、出售或者非法向他 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 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 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同时规定,经 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 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 业性信息
新消法删除了“严重”这一限制词,明确只要经 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 身、财产安全危险的,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警示、 召回等措施,同时,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 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第十九条 经营者发 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 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 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 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 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 销售、警示、召回、无害 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 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 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 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 出的必要费用。 修改后《消法》
第十八条第二款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 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 重缺陷,即使正确使 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仍然可能对人身、财 产安全造成危害的, 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 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 者,并采取防止危害 发生的措施。
现《消法》
在召回事件中,谁来承担运输费 、燃料费
新《消法》第十九条指出,“采取 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 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1.有明确规定的三包、 约定如18类、手机、微 型电脑、农机。 2.没有;7内退货。
7后 依合同法 退货。 (很严重质量问题。根 据合同法94条 :因一方 违约,不能实现合同目 的,可单方解除合同) 或者更换修理(不太严 重)。 经营者应当承运输等 必要费用
第五十四条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 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二)解决消费者维权难,强化经 营者的义务与责任方面。
1.明确了经营者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
新《消法》23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 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 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 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
此次《消法》修改将消费者“拿证 据维权”转换为经营者“自证清白”, 更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
2. 强化了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第十八条 第二款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 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 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第四十八条 第二款 经营者对消费 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 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即:由经营者来证明自己的产品没 有瑕疵,若经营者不能证明商品没有瑕 疵就要担责。
[解读]
按照法律的一般原则,“谁主张谁举 证”,消费者在维权时要承担举证责任。但 由于一些商品和服务技术含量高,消费者维 权困难。 新《消法》规定对部分商品和服务的举 证责任进行倒置,消费者不用承担举证责任, 避免了鉴定难、成本高、不专业等难题。 今后,对于一些耐用的、技术含量高的商 品和服务,在6个月内出现质量瑕疵产生争议 的,举证责任由经营者承担。
3.缺陷商品的召回
消费者范先生购买了一辆轿车,在行驶不到5000公里时, 轿车出现了轻微摆尾现象;在行驶了一万公里后,只要车速每 小时超过40公里,就出现严重的上下摆动。范先生找到专卖店, 专卖店表示这是这款轿车的通病,以不是严重的问题拒绝向总 部提出召回的请求。
现消法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 缺陷,即使正确使用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 应向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 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 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 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商品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 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 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 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 的,为五百元。
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
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食品安全法》96条第二款 规定: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理ຫໍສະໝຸດ Baidu1.新法优于旧法。2.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取决于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权利。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 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 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 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 偿金。
注意:1.如果远程购物商品质量不合格仍适用于24条。 2.分清远程购物与现场购物的区别。现场购物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 3.7日计算:最后一天为节假日,可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天。 4.商品性质:如内衣,黄金等原规则上不适用无需说明理由退货。
网上消费的规定成为新消法的亮点。按照 新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等方式购买产品可 “七日内无理由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解读】
经营者拒绝、拖延召回时应承担的行政责任
新《 消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拒绝、拖延有关行 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 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经营者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法律、法规未作规定 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 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 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 顿、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条 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 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 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 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 偿损失。
现在许多商家都推出很多会员活动 或其他服务活动,都会要求消费者提供 相应的个人资料。消费者的姓名、住址、 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资料,都是其隐 私权的重要内容。各经营场所有义务对 消费者的信息资料采取严密的保护措施, 防止信息的泄露。
2.关于惩罚性赔偿
(1)有欺诈行为的增加赔偿3倍
原来退一赔一,现在退一赔三最低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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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 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 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 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现象】
国外“后悔权”之规定
欧盟:有14天试用期 欧盟法律规定,如消费者订购一个不了解其性能 的货物,且是远程购买并超过40欧元,则消费者拥 有14天的试用期。 瑞典:14天内可退换货 对于网上购物、邮购、电视购物,瑞典专门出台 了《远距离合同法》。该法规定,在这种购物行为中, 消费者均享有14天的“后悔权”。在这14天内,可 以任意换货或退货。 英国:7天内可退货 英国规定,消费者在网上或通过电话购买商品后 享有“冷静期”,如在7天之内改变主意,可通知商 家退货。
3.格式条款: 不得出现限制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
新《消法》二十六条规定,经 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 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 制消费者权益、减轻或者免除经营 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 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 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与自身 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内容,如安全注 意事项、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 事责任等。
4.虚假广告制作者担责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 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 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 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 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 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 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 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 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 连带责任。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 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2.网络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交易平台失察要先行赔付
消费者李先生今年7月在第三方平台上购买相机, 出现问题后找网络交易平台投诉卖家,可平台给出 的调查结果是,“只有卖家的身份证和手机联系方 式,经营者的具体经营地址不详,缺乏对经营者基 本信息的有效监督和管理”,李先生因此得不到任 何赔偿。 新消法 对像淘宝、天猫这样的网络交易平台提 供者规定:消费者权益受损时可以向卖家要求赔偿, 而作为第三方的网络交易平台,如果不能提供卖家 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则要先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