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国有企业如何对辅业改制单位实施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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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实施主辅分离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实施主辅分离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实施主辅分离的问题及对策作者:谢伟华来源:《新西部下半月》2013年第03期【摘要】本文针对国有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存在的问题,探讨了出路及对策。

指出要提高管理者的水平,把力量放在搞活辅业上,要解决一个“管”的问题,要在“活”字上做文章。

【关键词】国企改革;主辅分离;进入市场;存在问题;对策国有企业实施主辅分离是个逐渐推进的过程,在没有对人员进行身份转换前,许多企业其实都不同程度进行了部分主辅分离实践,但从运行情况看,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促使着我们积极地不断探索,探寻解决的办法。

一、国有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存在的问题不难看出,近几年国企实施主辅分离,或者部分实行主辅分离,形式主要有,对辅业部门有些实行独立承包,自负盈亏;有些实行化小核算单位,自己养活自己;有些实行股份制,成立公司,变成经营实体。

尽管机制不同,运作模式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人事权、资产权还在企业,这就必然要受到企业的牵制,要么分离后没有“断奶”;要么“断奶”后没有脱钩,每年必须给企业按一定比例上交利润。

在这样一种变革时期和体制下,对于刚刚分离出来的辅业部门,自然会存在许多问题。

1、存在“脐带相依”思想有些辅业部门分离后,问题多、矛盾多、困难大,经营者把主要精力用在了内部问题处理和工作理顺协调上,难以脱身向外发展。

有些改制后难于适应市场变化和时代发展的要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无所适存,依旧保持过去的管理办法和运行规律以及工作节奏,存在“三不”现象:一是对改革信心不足;二是对搞活决心不大;三是对自身如何发展办法不多。

还有的抱着“大树底下好乘凉”的心态,靠着国企母体这棵大树不松手,有困难、有问题,不能自行解决,不能积极主动奔市场,而是寻主业,靠母体来解决,守摊意识重,没有创新精神。

2、存在“不怕淘汰”思想改制后,不少辅业部门“涛声依旧”,只是换了招牌,仍按部就班操作,生意来了,“前怕老虎后怕狼”,不紧不急,仍用过去的办法待之,一请示,二汇报,三等待,统统推到母体企业那里,求决策、等定夺,自己怕出问题,怕担风险,觉得有大企业撑着,如此才保险,出问题可不管,可不负主要责任。

国资国企监管工作问题及对策思考

国资国企监管工作问题及对策思考

国资国企监管工作问题及对策思考国资国企监管工作是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促进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任务。

然而,当前监管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监管措施滞后、监管资金不足、监管难度加大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思考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一、问题分析1. 监管措施滞后:由于国有资产规模庞大、行业种类繁多,监管机构的规章制度相对滞后。

这导致监管措施与企业发展不相适应,监管效果欠佳。

2. 监管资金不足:国资国企监管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监管资金有限。

这使得监管机构难以开展全面有效的监管工作,导致监管层面不够深入,一些问题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

3. 监管难度加大:近年来,国有资产注入民营企业以及涉及到海外资产的监管难度日益增大。

这就需要监管机构具备更高的专业水平和监管技巧,以更好地应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和各种涉外问题。

二、对策思考1. 完善监管制度:加强与时俱进的监管制度建设,及时跟进国有资本运作形势和市场需求的变化,确保监管措施与企业发展相适应。

同时,建立健全追责机制,对于监管不力的责任人进行问责,以提升监管效果。

2. 加大监管资金投入:加大财政对国有资产监管的支持力度,增加专项监管资金的投入,确保监管机构有足够的经费和资源开展监管工作。

此外,鼓励国有企业自行配备专职或兼职监管人员,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专业性。

3. 引进监管技术手段:积极引进和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提高监管的效率和精确度。

利用大数据分析,可以实时监测国有资产运营情况,发现潜在风险。

同时,加强对海外资产的实时监管,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运营。

4. 加强国际合作:国有资产的监管往往涉及跨境合作和国际规则的适应。

加强与其他国家监管机构的合作交流,借鉴国际经验和最佳实践,共同应对监管挑战。

加强国际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有效防范国有资产在国际市场上的风险。

5. 建立长效机制:监管工作不能一劳永逸,要建立健全的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

关于对国有煤矿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几点肤浅的认识

关于对国有煤矿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几点肤浅的认识

关于对国有煤矿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几点肤浅的认识【摘要】国有煤矿企业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是当前煤矿行业改革的重要举措。

本文旨在探讨这一改革举措的目的与意义、改制方式选择、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提高以及市场竞争能力增强等方面。

通过分析国有煤矿企业改制的必要性、改制带来的好处以及未来发展方向,可以更全面地了解这一改革对煤矿行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帮助国有煤矿企业实现结构优化、管理提升和市场竞争力增强。

通过这些方面的研究分析,可以为国有煤矿企业的改制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促进中国煤矿行业向更加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方向转型。

【关键词】国有煤矿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目的与意义、改制方式选择、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市场竞争能力、改制必要性、好处、未来发展方向。

1. 引言1.1 国有煤矿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国有煤矿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是指国有煤矿企业将主要业务与辅助业务进行分离,对辅业进行改制的过程。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煤矿企业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压力,传统的经营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和发展要求,因此需要进行改革和转型。

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可以帮助国有煤矿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这一改制举措不仅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政策导向,也是国有煤矿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国有煤矿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只有通过改革创新,才能适应市场需求,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长远发展目标。

国有煤矿企业应积极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实现企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2. 正文2.1 目的与意义国有煤矿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目的在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

这一改革举措旨在更好地发挥国有煤矿企业的优势,逐步实现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和提升整体经济效益。

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可以明确企业的主要经营方向和核心业务,有助于企业精准定位和战略规划。

通过清晰界定主辅分离,企业能够更好地专注于主营业务,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最大程度地发挥资源优势和经济效益。

国有企业强化监督促进管理水平提升的对策

国有企业强化监督促进管理水平提升的对策

国有企业强化监督促进管理水平提升的对策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或政府完全或部分控股的企业。

由于其特殊的属性和责任,国有企业在管理方面面临着一些独特的挑战和问题。

为了提升国有企业的管理水平,需要通过强化监督来促进改进。

本文将提出一些对策,包括加强内部监管、建立健全的外部监督机制、改革激励机制和加强人才培养等方面。

加强内部监管是提升国有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方面。

国有企业作为公共财富的管理者,必须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有效的内审机制和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确保资源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高效性。

为此,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明确的组织架构、职责和权限,规范的决策程序和流程,以及明确的风险防控措施。

还可以借鉴国际通行的企业内部控制框架,如COSO框架,以提供指导和参考。

2. 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国有企业的运营情况、管理效果和风险控制进行全面审计,并以报告的形式向企业领导和监管机构进行汇报。

3. 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对各类风险的识别、评估、管理和控制。

通过建立风险管理框架、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并加强对重大风险的监测和控制,提高国有企业对外部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

建立健全的外部监督机制也是提升国有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外部监管可以通过监管机构、外部审计和媒体等方式进行,以保障国有企业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以下是一些具体措施:1. 建立独立的监管机构:国家可以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对国有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进行监督,监控其履行社会责任和维护国家利益的情况,并对不合规行为进行惩罚。

2. 强化外部审计:国有企业应当接受独立的外部审计,通过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审计,对企业经营状况和业绩进行全面监督和评估。

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监督,确保审计质量和独立性。

3. 加强媒体监督:媒体是社会的“第四监督者”,在公众舆论和监督中发挥重要作用。

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舆论监督,制约企业不当行为的发生,促使企业主动提高管理水平。

国企监管实施方案

国企监管实施方案

国企监管实施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有企业在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国企监管也越发显得重要。

为了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制定国企监管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首先,国企监管实施方案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

这一体系应当包括监管目标、监管指标、监管责任、监管机制等内容。

监管目标应当明确,既要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又要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监管指标要科学合理,能够客观反映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

监管责任要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要各负其责,形成监管合力。

监管机制要灵活高效,能够及时有效地发现和解决监管中的问题。

其次,国企监管实施方案应当强化风险防范和内控管理。

国有企业在经营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信用风险等。

为了防范这些风险,国企监管实施方案应当要求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提高风险应对能力。

同时,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营中的问题,防止损害国有资产利益。

再次,国企监管实施方案应当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经营行为的监督和约束。

国有企业在经营中应当遵守市场规则,合法合规经营。

国企监管实施方案应当对国有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全面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同时,国有企业应当加强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最后,国企监管实施方案应当强化对国有企业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国有企业在经营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应当得到合理的激励,激励机制应当与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挂钩,激励国有企业积极进取,提高经营效益。

同时,国有企业在经营中出现失误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约束和惩罚,约束机制应当能够有效地制约国有企业的不良行为,保护国有资产安全。

总之,国企监管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级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认真贯彻国企监管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通知

文章来源:/Content-3836.htm免费发布法律咨询请点击/tiwen.htm 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5]250号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监管机构、劳动保障厅(局)、国土资源厅(局):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根据《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以下简称859号文件)及有关配套文件,结合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过程中资产处置问题(一)根据《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268号)的规定,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过程中,经国资监管机构及相关部门确定列入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范围企业的资产处置,按照859号文件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执行。

对于改制企业国有净资产按规定进行各项支付和预留的剩余部分,采取向改制企业的员工或外部投资者出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具体交易方式可由所出资企业或其主管部门(单位)决定。

具备条件的辅业企业,应尽可能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交易。

(二)根据《关于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9号)的有关规定,中央企业所属辅业改制企业可用国有净资产进行支付和预留的有关费用如下:1.为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的退休人员和改制企业职工支付和预留的费用。

主要包括辅业单位改制时因参加医疗保险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缴纳的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符合省级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由企业为退休人员支付的统筹项目外养老金,以及未列入改制企业负债的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等。

2.内部退养职工有关费用。

主要包括预留的生活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等。

国资国企监管工作问题及对策思考

国资国企监管工作问题及对策思考

国资国企监管工作问题及对策思考近年来,国资国企监管工作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国有资产在中国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国企更是承担着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责任。

然而,在国资国企监管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监管不到位、腐败问题、效益不高等,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论述国资国企监管工作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思考。

一、监管体系不完善在国资国企监管中,监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至关重要。

然而,当前监管体系存在一些问题,如监管职责不清、监管协调不力等。

首先,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不够明确,导致监管行为分散、互相推诿责任。

其次,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不够密切,导致监管协调上存在困难。

为解决这些问题,应完善监管体系,明确各级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力边界,并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

二、腐败问题严重腐败问题是国资国企监管中的一大难题。

一些国企管理层利用职权便利进行权钱交易,损害国有资产利益。

腐败不仅导致企业效益下降,也损害了政府形象和国家财富。

为打击和预防腐败,首先需要加强监管部门的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加大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

其次,要建立健全反腐败机制,加强国有资产流程监管,提高信息透明度,增强公众监督力度。

此外,培养和选拔廉洁高效的国企管理人员也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

三、企业效益不高国有企业的效益问题一直备受瞩目。

一方面,一些国企经营效益不佳,长期亏损甚至倒闭,浪费了大量的国有资产。

另一方面,一些国企过于依赖国家支持,以政府补贴和优惠政策为主要盈利来源,缺乏竞争力。

为提高企业效益,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首先,加大对国企的指导和帮扶力度,强化国企的市场竞争意识和营销能力。

其次,加快国企改革步伐,推动国企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自身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此外,还应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全面管理和监控,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效益。

四、员工素质和激励机制需要改进国企员工的素质和激励机制也是国资国企监管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国有企业的企业治理与监督

国有企业的企业治理与监督

国有企业的企业治理与监督国有企业的企业治理与监督是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环节。

有效的企业治理机制和严格的监督措施能够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本文将从国有企业治理的必要性、国有企业治理的主要特点、国有企业监督的重要作用以及国有企业治理与监督的创新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国有企业治理的必要性国有企业作为国家资产的重要载体,其治理对于保护和增值国有资产、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有企业治理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国有企业具有公共利益导向。

作为国家资产的管理者,国有企业的利益应当服务于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而不仅仅是单纯的追求经济利益。

良好的企业治理可以确保国有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推动社会公平正义。

其次,国有企业的规模庞大、影响力广泛。

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规模和影响力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有效的治理机制能够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推动国民经济的繁荣。

最后,国有企业具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和特殊地位。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产物,其治理需要充分考虑其历史背景和特殊地位,兼顾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社会效益的实现。

二、国有企业治理的主要特点国有企业治理相较于其他类型企业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国有企业治理需要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措施。

首先,国有企业的产权归属清晰。

相较于其他类型企业,国有企业的产权归属比较清晰,有利于制定和执行有效的治理措施。

其次,国有企业的决策权集中。

国有企业由国家资产监管机构直接或间接监管,决策权相对集中,能够更好地实现治理目标。

再次,国有企业具有社会责任感。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资产的管理者,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良好的企业治理能够确保国有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最后,国有企业存在着政企关系密切。

国有企业与政府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和较高的依赖度,对国有企业的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国有企业监督的重要作用国有企业监督是国有企业治理的重要保障,能够有效遏制腐败行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

浅析国有企业改革之主辅分离

浅析国有企业改革之主辅分离

浅析国有企业改革之主辅分离作者:赵金荣来源:《企业文化·下旬刊》2015年第07期摘要:国有企业主辅分离是其转型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文简要分析了国企主辅分离的主要形式、效果,并就针对在具体实施主辅分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应采取的几点对策与措施。

关键词:企业;主辅分离;思考建议国企在改革转型进程中,实行主辅分离,从过去“办社会”中走出,对辅业部门“断奶”,逐步使后勤部门由福利型、服务型转为经营服务型,由无偿服务转为有偿服务,由面向企业转为面向社会。

一、企业主辅分离主要形式企业改制转型,主辅分离形式一般有以下五种:(一)彻底剥离,组建实体,自负盈亏,实行民营制改革步子较大的企业,实行辅业民营化,安置富余人员,实行自主经营,走出了一条发展路子。

企业实行主辅分离后,绝大部分辅业已实行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其子弟学校、医院、幼儿园、后勤部门等通过移交地方、租赁、承包、自养、入股民营等形式进行改制,为企业最终完全实施主辅分离打下基础。

(二)分级统管,逐步推进,自寻发展,实行委托制成立辅业托管中心,委托其集中管理辅业,引导辅业积极争取优惠政策,抓住机遇,取得成效。

在剥离期间,企业对辅业实行定额补贴,逐年、逐月减少,最终促进辅业达到自我发展。

有些采取剥离非经营性资产,人随资走,委托管理;有些面向市场,成立生活服务部门,逐步推进辅业走向社会,不断完善管理,提高了生活服务部门走出去参与竞争的意识和能力。

(三)推向市场,确立法人,自主经营,实行独立制对企业后勤部门和经营性资产占有量大、经营能力强的部门实行剥离,让这些部门独自经营,自负盈亏,成为独立法人实体。

企业在主辅分离中对企业后勤部门如招待所、食堂、浴室、后勤服务部门等实行了独立经营、费用承包,有些还实行了二级法人经营机制。

这些国企在分离中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企业越靠近闹市力度越大;二是企业越是困难剥离的越早。

(四)确立方案,规定期限,自主自养,实行承包制企业辅助部门有些虽有一定的经营条件,但又难以彻底剥离,许多企业目前主要采取了承包的办法,一是实行费用承包,二是实行工资承包,规定分离期限,最终达到自我发展,自己养活自己,彻底分离出来。

浅谈国有企业如何发挥业务部门监督职能

浅谈国有企业如何发挥业务部门监督职能

浅谈国有企业如何发挥业务部门监督职能作者:李树华许清岚来源:《时代青年·教育》2011年第12期【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483(2011)12-016-1监督是监督者依据一定的行为规范和监督的程序规定,对被监督者的行为所进行的监察、督促活动。

在现实的国有企业内部,主要有党内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财务监督等形式,而这些监督又以相应的职能部门为主体来承担和实施。

但由于监督主体职能、职责上差异的存在和监督对象、监督范围的不同,极易形成交叉重复监督或推诿,造成监督浪费或监督真空,从而降低监督的效率和效果。

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建立一种长效的工作机制,通过现有监督资源的整合,来提高监督的效率和效果。

通过探索和实践,我们发现,过程监督是整合监督资源的有效机制,也是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监督职能,实现有效监督的重要途径。

一、过程监督的可能性及必要性过程监督是指在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下,以职能部门为主,通过监督主体的参与,对监督对象行使职权的全过程进行的监察和督促,其目的是促使监督对象正确行使权力。

是一项集事前预防、事中参与、事后跟踪检查为一体的监督活动。

在企业现有内部监督形式下,实行过程监督既有现实可能又有必要。

就其可能性而言,首先,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实施有充分的依据。

党的十六大修订的《党章》中,对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明确提出了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任务,以党的根本大法的形式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中纪委组织协调的职能固定了下来。

监督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也就必然包含在纪委组织协调的范围之内。

过程监督需要一个主体来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也就必然成为组织实施的主体。

其次,企业内部几种监督主体即职能部门虽然具有各自的特点,在职权范围、监督对象、监督手段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都具有规范管理、防止违法违纪,保障生产经营按既定目标顺利发展的功能。

国有企业改制加强企业治理与内部控制

国有企业改制加强企业治理与内部控制

国有企业改制加强企业治理与内部控制在中国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国有企业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国有企业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为了提高国有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和效率,加强企业治理与内部控制已成为必须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重点探讨国有企业改制背景下如何加强企业治理与内部控制,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国有企业改制与治理国有企业改制的目的在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经营效益。

改制后的国有企业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治理体系,确保企业权责清晰、决策科学、监督有效。

在国有企业改制的过程中,应注重以下几点:1.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国有企业应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确企业的产权关系、组织结构、决策权和利润分配等。

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提高国有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力。

2. 强化董事会治理。

董事会是国有企业决策的重要机构,其职责是监督管理层、制定经营战略和决策重大事项。

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应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和责任,保证董事会成员的独立性和专业性,防止董事会成为虚设。

3. 完善内部控制机制。

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审计监督、内部审计等。

通过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稳定性。

二、加强企业治理的重要性加强企业治理是国有企业改制的核心目标之一。

优秀的企业治理可以保证企业各方利益的平衡,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具体而言,加强企业治理的重要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通过加强企业治理,可以实现企业内部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2. 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优秀的企业治理可以激励企业管理层更好地履行职责,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3. 保护各方利益。

企业治理的优化可以保护各方利益,包括股东、员工、债权人等,维护全体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4. 增强企业形象和信誉。

国有企业改制的风险防控与监管机制

国有企业改制的风险防控与监管机制

国有企业改制的风险防控与监管机制国有企业改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改革可以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效率,推动经济的持续发展。

然而,改制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需要建立有效的防控与监管机制,确保改制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效果。

本文将对国有企业改制的风险防控与监管机制进行探讨。

一、改制风险的主要来源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经济风险:改制可能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特别是在转型过程中,企业可能遭受损失或出现资金短缺的情况。

2. 职工风险:改制往往伴随着人员减少、岗位调整等问题,这可能导致职工不满意,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

3. 需求供给风险:改制可能会导致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失去优势,从而面临需求减少、供给不足的问题。

二、风险防控措施为了防范上述风险,国有企业改制需要建立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措施:1. 风险评估:在改制前,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财务风险、职工风险等,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和化解。

2. 专业指导:改制过程中,应请专业的顾问或律师团队提供指导和法律支持,帮助企业合法、合规地完成改制工作。

3. 资金保障:为了避免资金短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筹集资金,如银行贷款、引入战略投资者等。

4. 人员安置:改制期间应优先考虑职工的安置问题,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合理的岗位调整和社会保障。

5. 市场竞争策略:为了应对市场竞争,国有企业应加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开拓新市场。

三、改制监管机制为了保证国有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和正常运营,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监管措施:1. 审计监管:改制后的国有企业应接受定期审计,以确保企业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2. 操作规范:相关部门应制定和完善改制的标准和操作规范,对改制程序进行规范化和规范管理,防止程序操作中的违规行为。

3. 监督检查:建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对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国有企业强化监督促进管理水平提升的对策

国有企业强化监督促进管理水平提升的对策

国有企业强化监督促进管理水平提升的对策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由于历史原因和经营管理不善,一些国有企业存在效益不高、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强化监督促进管理水平的提升。

本文将从加强监督、推进改革、加强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几个具体的对策。

加强监督是提升国有企业管理水平的关键。

监督机制应该健全完善,确保监督制度的有效运行。

一方面,要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确保企业各项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要加强外部监管,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的政治监督,督促企业领导履行政治责任,坚决反对腐败和不正之风,提高企业领导的廉洁自律意识。

推进改革是提升国有企业管理水平的关键。

改革的核心是转变国有企业的经营模式,提高经营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要深化产权改革,明确国有资产的产权关系,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要推进企业治理改革,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责,提高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要激发企业内部活力,建立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要加强与外部市场的对接,推动企业的市场化改革,培养良好的市场竞争意识,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加强人才培养是提升国有企业管理水平的关键。

国有企业的管理水平与人才素质直接相关,优秀的管理人才是管理水平提升的基础。

国有企业应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力度。

要优化人才引进的政策,建立健全灵活多样的引进机制,为人才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要加强内部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员工培训体系,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还要加强培养和引进高层次管理人才,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和选拔机制,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

加强国有企业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共同促进管理水平的提升。

国有企业应积极与大中小企业以及高校、科研机构等各界合作,共同开展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如何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监督与管理

如何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监督与管理

如何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监督与管理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显著进展,然而,一些问题也暴露出来,例如腐败现象、低效益等。

为了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对其监督与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法律、监督机制和内部管理三个方面探讨如何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监督与管理。

一、加强法律规范国有企业改革的监督与管理必须建立在牢固的法律基础之上。

为此,我们应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明确权责边界,规范企业行为。

同时,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培训与宣传,提高企业内部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其遵守相关法规。

此外,对于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应实行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机制,确保改革进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二、健全监督机制监督是保证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因此,我们应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监督全面、及时、有效。

首先,应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构,提高内部监督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其次,要加强外部监督,建立国有企业改革的独立监察机构,针对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问题进行调查和监督。

此外,还应加强舆论监督,开展舆论监测,及时发现公众对国有企业改革的质疑和不满,依法及时回应和解决。

三、加强内部管理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企业的内部管理,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首先,要加大干部选拔和培养力度,建立激励机制,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团队。

其次,加强企业内部治理,完善决策机制,提高透明度和决策效率。

另外,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企业风险的识别和控制,降低经营风险。

最后,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

总之,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监督与管理是推动改革走向成功的关键所在。

通过完善法律规范、健全监督机制和加强内部管理,我们可以更好地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效益提升。

这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才能取得真正的成果。

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要抓好六个“关键”环节

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要抓好六个“关键”环节
占主业 营 业额 的 1 %以上 。可视 为主 业 企 业 0
的 主营 业 务 之 一 。 在 明 确 主 业 范 围与 战略 规
划后 , 再将 与主业 关联不 密切 , 有一定生存 具
能 力与 发展 潜 力 的 企 业确 定 为 分 离的辅 业 。
第二 。 好落实 。 抓 关键 在 于 组 织领 导 。要
发 展 方 向与 主 导产 业 , 而 确 定 分 离的辅 业 。 从
企业要根据 实际情 况 , 按照有利于 突出主业 ,
提 高 国有 企 业 核 心 竞 争 能 力 与 自主 创 新 能
力, 促进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 , 科学确定
国有 大 中型 企 业 的 主 业 。 在 确 定 主 辅 业 时要
合理调整企业的产业结构 ,有效利用企业现 有资源 , 尽量减少管理 范围与层 次。 企业要 对
纳入 主 业 发 展 范 围的 产 业 进 行 充 分 论 证 , 根
据 企业 的基 础 条件 、 术 力量 、 金 实力 以及 技 资 与 主业 的 关联 度 确 定 主 营 业 务 。一般 应把 握
业 改革 的 一 项 重要 内容 , 精 干 主 业 、 活辅 是 搞
业、 妥善安 置富余人 员的有效措施 , 是推进企
业 结 构 调 整 , 化 配 置 国有 资本 的 有 效途 径 。 优 同时 。 业 改制 是 一 项 复 杂 的 系统 工程 , 辅 涉及
企业性质 变动与职 工身份 转换 ,关 系到 广大 职 工 的利 益 ,在 改 制过 程 中必 须根 据 企 业 的
实际情 况 , 心 设 计 组 织 实施 , 实施 过 程 中 精 在
需要 把握 以 下关键 环 节 。

国有企业改制的政府监管机制

国有企业改制的政府监管机制

国有企业改制的政府监管机制国有企业改制一直是中国经济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保证这一改革的顺利进行,政府需要建立起有效的监管机制。

本文将探讨国有企业改制的政府监管机制,旨在提供一些建议和思路。

一、引言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改制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任务。

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主要股东和监管者,需要确保改制过程的合法性、公平性和透明性,以及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因此,建立一套有效的政府监管机制是非常必要的。

二、监管框架的建立为了有效监管国有企业改制,政府需要建立起一个完整的监管框架。

这个框架应包括以下关键要素:1. 法规制度:政府应出台一系列法规和制度,确保国有企业的改制合法、透明、规范。

这些法规和制度应涵盖改制的各个方面,包括产权划转、员工安置、资产评估等。

2. 监管机构:政府应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来负责国有企业改制的监管工作。

这个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权力和能力,能够有效执行监管职责。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监管机构的监督,确保其独立和公正。

3. 监管责任:政府应明确监管机构的监管责任,并制定具体的监管指标和标准。

这些指标和标准应能够全面评估国有企业改制的进展和效果,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纠正问题。

三、信息公开与透明度信息公开与透明度是国有企业改制的重要原则之一。

政府应确保改制过程的信息公开,包括改制方案、资产评估报告、内部决策等。

只有在信息透明的基础上,各方利益相关者才能公平公正地参与改制过程,确保改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为了实现信息公开与透明度,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制定信息公开制度:政府应出台相关法规和制度,要求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信息公开制度的监督和落实,确保其有效实施。

2. 建立信息平台:政府可以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供国有企业、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查询和获取相关信息。

这个平台应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准确性。

3. 定期信息披露:政府应要求国有企业定期向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披露改制过程的关键信息,如改制进展、资产评估结果等。

对国有企业的监管方式和监管重点

对国有企业的监管方式和监管重点

对国有企业的监管方式和监管重点一、前言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的重要财政支柱。

然而,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国有企业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如效率低下、管理混乱等。

因此,对国有企业进行有效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监管方式和监管重点两个方面对国有企业的监管进行探讨。

二、监管方式1.法律法规监管法律法规是对国有企业最基本的管理制度。

政府应当通过立法和行政法规来规范国有企业的行为,明确其职责、权利和义务,并加强对其日常运营和管理的监督。

2.财务审计监管财务审计是对国有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的一种方法。

政府可以通过委托专门机构对国有企业进行定期财务审计,以确保其账目清晰透明、合规运营。

3.内部审计监管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专门机构或外部专门机构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建议改进工作。

政府可以通过推动国有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其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4.社会监督社会监督是指通过媒体、公众参与等方式对国有企业进行监督和约束。

政府应当加强对国有企业的信息公开工作,让公众了解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管理情况,促进其规范运营。

三、监管重点1.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是国有企业运营中最为重要的一环。

政府应当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监管,确保其账目清晰透明、合规运营。

具体措施包括:完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审计、推动内部审计等。

2.人事管理人才是国有企业发展的核心资源。

政府应当加强对国有企业人事管理的监管,提高人事管理水平,确保人才队伍稳定和优秀人才得到合理使用。

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健全用人制度、推动人才培养和引进等。

3.资产管理资产是国有企业最为重要的生产力之一。

政府应当加强对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监管,确保其资产安全、合理使用。

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审计等。

4.社会责任国有企业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支柱,也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应当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监管,推动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国企监督实施方案

国企监督实施方案

国企监督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日益凸显,国企监督成为了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国企监督的实施方案不仅关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更关乎国企的健康发展,对于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国企监督的实施方案旨在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力度,提高国企的经营效益和社会责任感,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运营。

三、措施1. 完善监督体系建立健全的国企监督体系,包括监督机构、监督程序、监督手段等,确保监督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同时,加强监督机构的职能培训和监督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监督的专业化水平。

2. 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国企内部监督力量,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包括内部审计、内部监察等,对国企经营活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营中的问题和风险,确保国企经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加强外部监督加强对国企的外部监督,包括政府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媒体等的监督力量,建立健全的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机制,推动国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国企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信力。

4. 完善监督手段不断完善监督手段,包括加强财务审计、风险评估、绩效评价等监督手段的运用,提高监督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监督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5. 健全激励和惩戒机制建立健全的国企激励和惩戒机制,对国企经营绩效进行评价,对表现突出的国企给予奖励,对违法违规的国企进行惩处,形成良性激励机制和有效约束机制,推动国企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国企监督的法律依据和监督的程序规定,为国企监督提供法律保障。

2.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国企监督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信息的采集、传输、存储和分析能力,为国企监督提供信息支持。

3. 加强监督宣传教育加强对国企监督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国企监督的认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监督国企的良好氛围。

五、总结国企监督的实施方案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需要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

国有企业监督方案

国有企业监督方案

国有企业监督方案1. 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然而,由于一些国有企业管理不善,导致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如贪腐、低效率和缺乏透明度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本文将提出一套国有企业监督方案,旨在建立一个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国有企业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其运营效率和社会形象。

2. 监督机制的建立2.1 设立独立监督机构为了确保监督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应设立一个独立的监督机构。

该机构应由政府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由专业人士组成,负责监督国有企业的运营和管理情况。

监督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监督国有企业的财务状况、招投标程序、人事任免等方面。

2.2 加强内部监督机制除设立独立监督机构外,国有企业还应加强内部监督机制。

首先,应设立独立的合规与内控部门,负责监督国有企业是否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经营。

其次,应建立有效的审计制度,定期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以确保其运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此外,还应加强内部举报机制,鼓励员工对国有企业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以保护举报人的权益。

2.3 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为了增加监督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国有企业应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其运营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机构应由独立的专业人士组成,具备丰富的评估经验和专业知识。

评估结果应向监督机构和社会公众公开,以促进国有企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3. 监督内容和方式3.1 监督财务状况国有企业的财务状况直接关系到其运营效益和社会形象。

监督机构应定期对国有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查,确保其合法性和准确性。

同时,还应对国有企业的财务流程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防止财务违规行为的发生。

3.2 监督招投标程序为了保证国有企业的招投标程序公平透明,监督机构应对国有企业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监督机构应对招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资格的审核、评标过程的公正等方面进行监督,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3.3 监督人事任免国有企业的人事任免关系到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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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子公 司的业务经营方针 。而控股公 司只是掌握被控
务及 经营决 策 , 子公 司管理人员均 由母公 司任命等 ; ②
母公 司的不正 当行 为。如母公司把子公 司的财 产 当成
股公 司的股份 , 不能参 加被控 股公 司 的业务 活动 。以 上两种关系 我 国《 司法 》 有 明确规 定 , 以, 公 没 所 假如 国企母体实际控 制改制 单位 半数 以上股 权 , 欲直 接参 与改制单位经 营管理 活动 , 能在改 制单 位的公 司章 只 程 中在不违反法律原则的情况下 , 出规定 。 做
21年 期 0 第3 0
互 差 斜妓
23 4
试论 国有企 业 如 何 对 辅 业 改制 单位 实施 有 效 监 管
张 耘
( 口矿业集团有 限公 司, 龙 山东 龙 口 2 5 0 ) 6 7 0 摘 要 文章在分 析国有企 业与改制单位 的法律 关系定位 的基础上 , 探讨 国有企业对 改制单位实施依法监管、 发挥基层 党组织政治核心作 用、
强化 内部民主管理和 民主监督 的有 效途径 , 而保证 改制辅业单位 既能快速适 应市场 经济法则 , 法独立 自主经营 ; 能坚持正确 的发展 方 从 依 又 向, 维护好员工群众切身利益 , 实现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关键词 国企 改制单位 依法监管

中 图分 类 号 F 7 21
1 2 《 司法》 . 公 对母 公 司权 利 、 务 的规定 义
国企母体作 为改制单 位 的法 人股东 , 通过股东 大
・收稿 日期 :00一 1 4 2 1 O —1
要承担改制单 位债务 的连带 责任风 险。 当然 , 国新 我 《 公司法》 规定 国企母 体对 改制 单位 实施 监 管最重 也
自己的那样 任意支 配、 公 司与子公 司之 间经常发 生 母 不利 于子公 司的关联交易 、 财务关系不清 等 , 可能使 均 母公 司被判 令对子 公 司债 务负责 。因此 , 国企母体 对
改制单位 的监 管必须 是依法 进行 的, 其监管 途径必 须 是合法 、 符合公 司章程 规定 的和善意 诚实 的 , 否则 , 就
规定 : 司股东 应 当遵 守法 律 、 公 行政 法规 和公 司章程 ,
依法行使股东 权利 , 得滥用 股东权 利损 害公 司或者 不 其他股东 的利 益 ; 不得 滥用公 司法人 独立地 位和 股东
有 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 股东 权利给公司或者其 他股 东造成 损失 的 , 当依 法承 担 应 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 地位和股 东有 限责任 , 逃避债务 , 重损 害公 司债权人 利益 的 , 当 严 应 对公 司债务承担连 带责任 。这一规定 为防范滥用公 司 制度的风险、 证交 易安全 、 保 保障公 司债权 人 的利益 、 维护 市场经济秩序 提供 了必要 的制度 安排 。现 实 中 , 有 的股东滥用权利 , 采用转移公司财产 、 将公 司财产与 股东财产混 同等手段 , 造成公 司可 以用 于履行 债务 的 财产大量减 少 , 严重 损害公 司债权人 的 利益。在此 情 况下 , 股东 即丧失依 法享 有 的仅 以出资额为 限 的对 公
市场经济关 系 和《 司法 》 整 下 的法 律关 系。这 种 公 调
变化势必造成 国企对改制单位实施监管在 方式和途径
上 的根 本 变 化 。 1 明 确 法 律 关 系 强 化 依 法 监 管 1 1 母 、 公 司 法 律 关 系 界 定 . 子
由于 国企母体 与 改制 单位 有 着产 权 ( 股权 ) 带 纽 关系 , 原国企母 体与 改制单 位 既可能形 成母 公司 与子
公司的实际控制关 系 , 亦可 能形成控 股关 系 , 两种 关系
在法 理上存 在区别 。母公 司是指通过 掌握其他公 司股
司债务承担有 限责任 的权利 , 而应对公 司全部 债务 承
担连带责任 。
份 , 而能实 际控制该公 司经 营管理 活动 的公 司 ; 从 子公
司是 指其股份 和经营活动受其他公 司控制 的公 司。母 公司通 过股东表决权或派 出经 营管理人 员参加子公 司 的业务 活动 , 母公 司拥 有其子 公 司的半 数 以上 有效表
1 3 依 法监 管 避 免 不 当的法律 风 险 . 我 国司法审判 中, 法院通 常从 以下两个 方 面来考
虑母 公 司是否对子 公 司承 担连带责任 : ①母公 司对子
公司进行完 全控制 。如母公 司为子公 司做出所 有 的财
决权 时 , 母公 司才能成为实际上 的控制性 公 司, 才能控
文献标识码
国有 企业 在推进 主辅 分离 、 业改 制 的过程 中 , 辅
按 照 《 于 国有 大 中型 企 业 主 辅 分 离《 公司法》 规定 的相关 权利 。新 《 司法 》 公 引入
“ 司法 人 人 格 否 认 ” 称 为 “ 开 公 司 面 纱 ” 度 。 公 或 揭 制
置富余 人员的实施 办法》 国经贸企改 [0 2 8 9号文 ( 20 ]5 件) 要求 , 在界定主业和 辅业 范围 的基础 上 , 经过 国企 母体资产剥离 、 改制辅 业单 位产 权多元 化 改造和 员工
身份转 换等几 个关键 步骤 , 国企 改制单 位依 法设 立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 的市 场经济 主体。改制辅业单位 与 国 企母体 由原来 的行政隶属关 系变成 市场机制调节 下的
要也是最后一道保 障, 即在改制 单位经 营发生 严重 困
难, 财务状况恶化 , 虽未达 到破产 界限 , 但继 续存 续会 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 通过其他途 径不能解决 的, 持有公司全部股 东表决权 1% 以上 的股东 , 以请求 0 可
作者 简介 : 张耘 ( 9 5一) 男 , 17 , 经济 师 , 现任 职于龙 口矿业集 团有 限公司发展改革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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