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的意见(含结算参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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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4.01.24
•【字号】黑建规〔2024〕2号
•【施行日期】2024.01.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
正文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建规〔2024〕2号
各市(地)住建局、哈尔滨新区住建局,有关企业:
现将修订后的《黑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黑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黑建建〔2005〕54号)同时废止。

附件:黑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24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费专户存储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费专户存储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费专户存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10.13•【字号】黑建建[2011]105号•【施行日期】2011.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费专户存储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建[2011]105号)各市(地)住建局(委),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现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费专户存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费专户存储管理办法二O一一年十月十三日附件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费专户存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促进监理单位履行工程监理工作职责,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结合我省监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省经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监理工程,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监理服务费专户存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监理服务费专户存储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监理服务费专户存储管理是指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费在开工前按中标价全额存储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上,在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共同监管下,按照规定的程序支付监理服务费。

第五条监理服务费的具体实施由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可委托监理协会办理具体事务。

第六条监理服务费存入专户前,建设单位应与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签订《工程建设监理服务费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书》。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与管理暂行办法》,采取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监理队伍确定监理服务费数额。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3.09.28•【字号】黑建规〔2023〕7号•【施行日期】2023.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23〕7号各市(地)、县(市)住建局、城管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全面依法治国理念,进一步规范全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解决征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现就做好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关于法律适用方面房屋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在履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职责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征收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各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征收决定等,严格按照《立法法》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要求,不得擅自附加影响被征收人利益的征收条件。

二、关于业务培训方面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业务知识,依法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

市、县级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加强对征收工作人员的法规政策培训,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经过培训合格的,方可从事现场征收岗位工作。

可以将相关征收方面的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通过制作成微信小程序等方式,便于一线工作人员查阅和学习。

三、关于公告公示标准方面为提升房屋征收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知情权和参与权,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入户调查结果、备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情况、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取结果、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被征收房屋分户初步评估结果、未经登记建筑认定结果、分户补偿情况、征收补偿决定等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

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等相关信息应当公告至签约期结束,其中征收补偿方案的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8.31•【字号】黑建建[2012]76号•【施行日期】2012.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黑建建[2012]76号)各市(地)住建局(城建委),绥芬河市、抚远县住建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2012年8月24日新华通讯社供中办国办秘书局信息专稿第2628期报道了题为“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发生断裂3辆货车坠落”的消息。

国务院、省政府领导先后针对此事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大工程项目管理力度,高度重视质量安全工作。

我厅已于8月25日派出7个督查组,重点对城市道路桥梁、保障性安居工程、大型公建等项目进行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的指示精神,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现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各地要严格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制度;依法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市场,禁止无用工资格的个人、组织及“包工头”非法用工行为;加强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管理;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二、充分发挥监理作用,加大监理监管力度各地要加强对监理企业的监管,确保监理企业履行监理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合同以及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实施监理。

监理企业必须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实施监理;监理人员对原材料和设备进场、施工工艺、现场管理、试验检测、工程验收等重要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各地要加强对监理现场的监管,重点对总监负责制、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施工监理旁站制度和现场人员配备及内业资料完整情况进行检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停工整改。

三、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各地要认真落实好“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提高工程质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黑龙填写范例2022版)》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黑龙填写范例2022版)》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黑龙填写范例2022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11.17•【字号】黑建建〔2022〕9号•【施行日期】2022.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设工程合同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黑龙填写范例2022版)》的通知黑建建〔2022〕9号各市(地)、县(市)住建局,哈尔滨新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厅组织有关专家以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为蓝本,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对专用条款中易产生结算争议纠纷的内容,研究编制了相对公平合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黑龙江省填写范例2022版)》(以下简称《填写范例》),现予发布,供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参考。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填写范例》的宣传、推广,积极推动《填写范例》使用。

要加强对招标文件中施工合同内容的审核,对招标文件中不设施工合同或专用条款空白的合同,以及片面引用《填写范例》等情形及时予以纠正。

要加强施工合同履约行为检查,加大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按照法定时限签订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违反招标文件提出签订合同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填写范例》电子版可在省住建厅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请与省住建厅建筑业管理处联系。

联系电话:*************。

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黑龙江省填写范例2022版)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11月17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黑龙江省2022年度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参考意见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黑龙江省2022年度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参考意见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黑龙江省2022年度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参考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11.14•【字号】黑建建〔2022〕8号•【施行日期】2022.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设工程合同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黑龙江省2022年度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参考意见的通知黑建建〔2022〕8号各市(地)住建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工程造价有关管理规定,为合理调整和确定我省2022年度建筑安装等工程造价,现提出以下工程结算参考意见。

对2022年1月1日以来有施工且尚未完成结算的工程,发承包双方在依法履行施工合同的基础上,可参照本参考意见调整。

一、人工费价差1.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2.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1)使用2010年省计价依据的工程,可参照人工单价110元/工日调整;(2)使用2019年省计价依据及2020年《黑龙江省市政维修养护工程定额》的工程,可参照普工单价103元/工日、技工单价138元/工日调整。

3.按《关于发布〈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通用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施工机械台班、仪器仪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公告》(第917号)执行的园林绿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可参照人工单价110元/工日调整。

二、材料费价差1.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发承包双方协商解决。

2.发承包双方应增强价格风险防范意识,在工程发承包、合同签订等环节,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明确风险范围和幅度,合理确定和调整材料价格。

三、安全文明施工费(一)使用2010年省计价依据的工程涉及《黑龙江省执行2013年清单计价计量规范相关规定》(黑建造价〔2014〕1号,以下简称〔2014〕1号文件)、《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黑建造价〔2016〕2号,以下简称〔2016〕2号文件)、《关于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5号,以下简称〔2018〕15号文件)三次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

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实施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细则的通知

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实施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细则的通知

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实施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细则的通知黑龙江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实施<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细则》的通知各行署、市财政局、建设局: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黑龙江省实施(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黑龙江省实施《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

第二章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第三条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发、承包人”)订立书面合同约定。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工程预(概)算书,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发、承包人订立书面合同约定。

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第四条发、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比例)、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二)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数额(比例)、时限及方式;(三)工程竣工价款结算支付的数额、时限及方式;(四)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及支付方式;(五)承担风险的范围、费用、幅度及超出约定范围、费用、幅度的调整方法;(六)违约责任及索赔费用、方式;(七)保险费用;(八)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九)专利技术使用费;(十)文物及地下障碍物发生的费用;(十一)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费用或标准;(十二)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比例)、预扣方式及时限;(十三)支付价款、履行合同的担保事项;(十四)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二O一二年度省级工法的通知-黑建建[2012]117号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二O一二年度省级工法的通知-黑建建[2012]117号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二O一二年度省级工法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二O一二年度省级工法的通知(黑建建[2012]117号)各市(地)住建局(建委),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住建局,绥芬河市住建局、抚远县住建局: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建[2008]3号)要求,省住建厅委托省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对二O一二年度申报省级工程建设工法173项进行了评审,其中130项工法批准为黑龙江省工程建设工法(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市(地)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设工法管理工作,鼓励本地区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并及时总结施工经验,注重以工法研发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我省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水平。

附件:二O一二年度黑龙江省省级工法二O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二O一二年度黑龙江省省级工法序号工法名称研发单位主要完成人工法编号工法有效期1外墙氟碳保温装饰一体板施工工法黑龙江宝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王新民王彦明杨海涛肖飞徐宏宇hgf2012-0012013.01-2018.012双热熔型钢塑复合压力管(PSP管)施工工法黑龙江宝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新民杨海涛王庆义李树阳刘振东hgf2012-0022013.01-2018.013通水循环降低大体积混凝土内外温差施工工法锦宸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金来钱明章捷陈军刘斯hgf2012-0032013.01-2018.014外脚手架工具式连墙杆件施工工法锦宸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金来钱明朱秀祥吕文渊刘斯hgf2012-0042013.01-2018.015新型水泥基渗透结晶CCCW防水涂料内防水施工工法哈尔滨市东方国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平潘立波胡浩王天茂范安军hgf2012-0052013.01-2018.016型钢定型式卸料平台施工工法哈尔滨市东方国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平潘立波胡浩hgf2012-0062013.01-2018.017复杂地质高水位新型井点降水施工工法哈尔滨市东方国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平潘立波胡浩hgf2012-0072013.01-2018.018种植屋面施工工法哈尔滨市东方国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平潘立波胡浩hgf2012-0082013.01-2018.019型钢檩条模板可调支撑体系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三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陆要武王海恒李传海马丙法马黎黎hgf2012-0092013.01-2018.0110外墙紫晶陶艺文化砖饰面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六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李永昌王丽叶宪辉李悦苏典帅hgf2012-0102013.01-2018.0111外墙抹灰墙面双层双向抗裂钢筋网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六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李永昌王丽蔡雨晴梁尔军杨丽丽hgf2012-0112013.01-2018.0112“贴必定” BAC高分子复合自粘防水卷材湿铺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八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聂凯杨晓晨白秀芬金利段晓娟hgf2012-0122013.01-2018.0113双掺法无微膨胀剂混凝土裂缝控制技术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星海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陆要武王璇颜廷峰王海燕嵇琦hgf2012-0132013.01-2018.0114钻孔压灌超流态混凝土后插管注浆桩施工工法黑龙江龙华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龙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赵连平王春生李宝鑫王运东于晓峰hgf2012-0142013.01-2018.0115现浇清水混凝土楼梯卡槽式定型模板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宏宇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玉林叶宪辉宋义中李天龙李伟hgf2012-0152013.01-2018.0116钢桁架预应力张弦梁结构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二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王子端吴永新周洋周垂强焦述伟hgf2012-0162013.01-2018.0117Ф609钢管支撑基坑支护体系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宏宇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武士军刘军龙王瑞张月猛林森hgf2012-0172013.01-2018.0118复合载体夯扩桩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龚爱群邵宇舟于有谢光宇李海智hgf2012-0182013.01-2018.0119EPS模块保温板复合墙体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龙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彩峰武士军韩冬钱华陈维成hgf2012-0192013.01-2018.0120BOME暗扣式直立锁边铝镁锰合金板屋面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九建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彩峰王玉林卢春范嵇琦刘海哲hgf2012-0202013.01-2018.0121螺丝钉锚杆施工工法哈尔滨三力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徐芝均王景军杨连桩刘斯hgf2012-0212013.01-2018.0122严寒地区AX-800复合硅质建筑保温墙面施工工法哈尔滨三力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奥翔装饰装修有限公司徐芝均杨连桩张学富张汝春hgf2012-0222013.01-2018.0123含空气层现浇复合材料保温屋面施工工法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三力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刘斯刘静波尹玉波刘国诚徐芝均hgf2012-0232013.01-2018.0124环形基础工程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浙江鸿正建设有限公司王彬孟繁华王学亮罗国光祁凤娟hgf2012-0242013.01-2018.0125工具式临边洞口防护施工工法南通市达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建国刘斯谢广财江庆华景国甫hgf2012-0252013.01-2018.0126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可立特L-17)施工工法齐齐哈尔宏宇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齐翔建工集团腾翔建筑有限公司周宏艳赵尚森郭志林李为众王蕊hgf2012-0262013.01-2018.0127超高墙体单侧支模施工工法黑龙江新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李宝林王立友吕树喜王桂玲李振霞hgf2012-0272013.01-2018.0128水晶漆耐磨地坪施工工法黑龙江新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李宝林王立友吕树喜王桂玲李振霞hgf2012-0282013.01-2018.0129蒸压粉煤灰砖砌体施工工法牡丹江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牡丹江市光明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张建潘丽曲英文曹福昌hgf2012-0292013.01-2018.0130卫生间UPVC排水管道预埋件连接施工工法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大庆筑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卫东沈兵胡成玉闻志林吴福成hgf2012-0302013.01-2018.0131多筒仓滑模液压联动体系黑龙江恒久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宋易阳吴喜春高杰钱凯hgf2012-0312013.01-2018.0132参数优化控制电渣压力焊施工工法七台河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姜利仁韩树东徐绍东盛宪明张晓东hgf2012-0322013.01-2018.0133无机纤维喷涂保温施工工法中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绥化万达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叶守健金伟博肖达静高洪双赵润桐hgf2012-0332013.01-2018.0134(HDPE)排水防水保护板施工工法绥化万达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高洪双赵润桐刘敏叶守健金伟博hgf2012-0342013.01-2018.01结构转换层型钢混凝土大梁吊挂模板施工工法黑龙江农垦建工有限公司中联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律海军杨巍闫立李小勇孙明光hgf2012-0352013.01-2018.0136变截面变高度柱大钢模板施工工法黑龙江农垦建工有限公司中联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健刘晓燕成军孙明光闫立hgf2012-0362013.01-2018.0137薄腹板施工工法黑龙江省火电第一工程公司哈尔滨龙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郑庆海张立文钟鸣远孙学宇于晓峰hgf2012-0372013.01-2018.0138可拆卸止水螺杆在地下室外墙模板中的应用施工工法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九建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汤新泉秦瑞昌张成仁谢凤军崔毅hgf2012-0382013.01-2018.0139双钢护筒结合注浆固结法进行复杂溶洞区钻孔桩施工工法哈尔滨市公路工程处哈尔滨恒威道路桥梁建筑有限公司郭文民张学王鹏涛刘继林夏立伟hgf2012-0392013.01-2018.0140垃圾处理厂土工布施工工法哈尔滨市东方国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平潘立波胡浩hgf2012-0402013.01-2018.0141GCL膨润土防水垫施工工法哈尔滨市东方国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平潘立波胡浩hgf2012-0412013.01-2018.0142钢抱箍法桥梁顶升施工工法锦宸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杨飚吴方华宋玉石钱存业涂国军hgf2012-0422013.01-2018.0143钢牛腿法顶升桥梁施工工法锦宸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吴方华杨飚杨彦忠钱存业徐辉hgf2012-0432013.01-2018.0144橡胶沥青应力吸收层施工工法黑龙江省中大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恒威道路桥梁建筑有限公司吕兆锋李自通史硕刚尹晓波李晖hgf2012-0442013.01-2018.0145市政道路检查井维修工法黑龙江省中大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牛根根李自通史硕刚尹晓波崔威hgf2012-0452013.01-2018.0146给排水管道非开挖施工工法哈尔滨市政材料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峰泉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尹若升于闱纲邢早华孙世禹刘会hgf2012-0462013.01-2018.0147二、三灰碎石基层两层连铺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峰泉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政材料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孙学峰李红岩于闱纲孙世禹孙泽平hgf2012-0472013.01-2018.0148水泥混凝土路缘石滑模施工工法大庆油田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祁肖武李景玉郝景生吕娜邱鹏hgf2012-0482013.01-2018.0149高速公路风化料与河砂分层交替填筑路基施工工法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有限公司浙江广厦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陈常友李正文彭戈徐寅彰楼杭江hgf2012-0492013.01-2018.0150高寒区同步预裹附沥青碎石下封层施工工法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陈常友周学国白杨陈立波杨继禹hgf2012-0502013.01-2018.0151高速公路LSPM柔性基层离析控制施工工法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有限公司浙江君傲建设有限公司陈常友李正文彭戈李巧巧韦仲英hgf2012-0512013.01-2018.0152高墩大跨现浇连续箱梁组合支架施工工法中铁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龙捷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冬青盖青山白国艳唐小军刘长祥hgf2012-0522013.01-2018.0153寒区地铁区间浅埋暗挖法连续近距离下穿铁路桥施工工法中铁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胡利平许锁镇唐小军吴春波刘静波hgf2012-0532013.01-2018.0154寒区浅埋软塑粘土地层四联拱地铁隧道施工工法中铁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胡利平许锁镇盖青山唐小军韩一宝hgf2012-0542013.01-2018.0155复杂地质环境条件下穿越超厚砂层地铁深基坑施工工法中铁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九鼎环球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盖青山白国艳张宝辉魏利张军hgf2012-0552013.01-2018.0156严寒地区土质隧道组合支护结构施工工法中铁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九鼎环球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盖青山胡利平白国艳魏利张军hgf2012-0562013.01-2018.0157浮置板预制短板拼装与轨排二次浇筑施工工法中铁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谭仕波盖青山程万祥唐小军王青hgf2012-0572013.01-2018.0158临近既有线无缝线路铺设施工工法中铁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三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刘俊奇盖青山唐小军候孝兵王海恒hgf2012-0582013.01-2018.01聚合物混凝土及聚合物砂浆补强加固技术施工工法黑龙江省水利第一工程处刘长青张瑞华hgf2012-0592013.01-2018.0160高精度水计量装置施工工法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路巍赫荣久田树林孔繁华王玉杰hgf2012-0602013.01-2018.0161多年冻土水稳桩复合路基施工工法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卢立军朱天明付龙梅陈立波宋喜文hgf2012-0612013.01-2018.0162高寒地区煤矸石填筑路基施工工法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伟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王心智金裕民刘永强朱桂林张剑hgf2012-0622013.01-2018.0163高寒地区大跨径悬臂箱梁施工工法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刘成庆兰俊杰宋立达刘楠王子良hgf2012-0632013.01-2018.0164高寒地区沥青路面同步碎石下封层施工工法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伟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陈彬黄秋红周广东胡家风简红hgf2012-0642013.01-2018.0165高寒地区聚丙烯单丝纤维干拌水泥碎石桩施工工法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伟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徐宏钊黄国新吴宗玺简红王永明hgf2012-0652013.01-2018.0166高寒地区废旧橡胶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工法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伟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郭越蔡纯阳刘振东常俊山申井玉hgf2012-0662013.01-2018.0167富冰冻土路基CFG桩加固施工工法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艳陈超刘静波杨琳宋景波hgf2012-0672013.01-2018.0168钢箱梁冬季安装焊接施工工法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龙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王艳陈超王海波高占波于晓峰hgf2012-0682013.01-2018.01梁式桥现浇悬臂连续箱梁合拢段施工工法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赫荣久唐鹏宁长远刘静波赵鲁hgf2012-0692013.01-2018.0170高寒地区骨架密实型沥青稳定碎石基层施工工法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闫继锋孙祥柱朱桂林郭秀琴李军hgf2012-0702013.01-2018.0171高寒地区隧道保温防排水施工工法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伟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史新春钱纯玉栾庆志黄景海孙九华hgf2012-0712013.01-2018.0172立井冻结快速施工工法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柴顺志黄跃东hgf2012-0722013.01-2018.0173大直径立井快速施工工法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朱永胜刘同海何东春张肇瑞hgf2012-0732013.01-2018.0174采用YJM液压金属模板立井短段掘砌施工工法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何东春刘同海朱永胜孙宝成明道群hgf2012-0742013.01-2018.0175立井井筒装备快速施工工法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孙宝成何东春明道群刘永伟王桂芝hgf2012-0752013.01-2018.0176立井井筒工作面预留岩帽短段注浆掘砌施工工法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黄跃东刘同海林明刘元林田海艳hgf2012-0762013.01-2018.0177深部高应力软岩巷道复合支护施工工法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刘元林刘同海秦玉明纪占军杨敬林hgf2012-0772013.01-2018.0178斜井机械化作业线快速施工工法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纪占辉徐善民hgf2012-0782013.01-2018.0179大型机电设备硐室施工工法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许明山hgf2012-0792013.01-2018.0180反井钻孔煤仓施工工法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杨敬林刘元林许明山hgf2012-0802013.01-2018.0181平巷揭突出煤层综合防突工法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王长顺hgf2012-0812013.01-2018.0182桩基逆作法施工工法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韩一宝吴方华刘静波成军古建兵hgf2012-0822013.01-2018.0183X70钢管道焊接施工工法大庆建筑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蓓裴广俊王作林王志斌韩金龙hgf2012-0832013.01-2018.01845×104m3储罐双向子午线网壳拱顶施工工法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油建公司郭道厚贾广斌邓福刚杨征冯琦hgf2012-0842013.01-2018.0185油气田大型塔类设备单机抬尾滑移法吊装工法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装公司白永超张宏志蔡行会沈玉辉舒均满hgf2012-0852013.01-2018.0186大型炼化再生器分体拆除施工工法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建二公司张屹世谢海涛贺长河苏方马士锋hgf2012-0862013.01-2018.0187大口径聚氨酯保温管道倾斜式高压发泡预制工法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材公司王秀章王殿凯徐家秋郭铭李金彪hgf2012-0872013.01-2018.0188山区陡坡地段长输管道施工工法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道工程公司王福文窦伟伏应平陈锋王道平hgf2012-0882013.01-2018.0189长输管道X射线中心透照检测工法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维检测公司李明王文浩康军李金彪包丽颖hgf2012-0892013.01-2018.0190输煤系统液压千斤电缆盘架电力电缆敷设安装中北电力建设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宋复亮郭琦hgf2012-0902013.01-2018.0191300MW级汽轮发电机组定子单扁担吊运就位施工工法黑龙江省火电第一工程公司董岩辛全喜杨培利彭荣王良hgf2012-0912013.01-2018.0192大跨度球形网架起步架递增搬起法施工工法黑龙江省火电第三工程公司郭道荣宋文德郭江滨田庆辉姜晖hgf2012-0922013.01-2018.0193液压升降式滗水器安装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孙东明戚少明贾睿新范海东申凯hgf2012-0932013.01-2018.0194利用驳船浮力消除桥式钢结构变形应力工法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宋文震鲍玉萍赵树泰尹承龙李学军hgf2012-0942013.01-2018.0195大管径双臂波纹排水管道安装工法中厦建设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胡建明闫相明陈爱华赵树泰牛文峰hgf2012-0952013.01-2018.0196利用胎具组对汽冷旋风分离器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浙江金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苏雪峰李秀昌宋增国章军勇戴信期hgf2012-0962013.01-2018.0197利用改进型镶齿牙轮钻头钻孔敷设定向穿越管道工法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李学军刘文东冷金明解旭hgf2012-0972013.01-2018.0198冬季低温快速设备安装工法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黑龙江省博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赵忠颖刘艳玲姜婷婷范海东关龙彬hgf2012-0982013.01-2018.0199回转窑筒体空中对接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李春雷邱秀华苏斌郭兆伟孙岩hgf2012-0992013.01-2018.01100灯光法与激光法结合调整回转窑窑体同轴度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黑龙江省博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鲍玉萍杨志光张晓东李春雷李君hgf2012-1002013.01-2018.01101利用变频串联谐振耐压试验装置进行高压设备耐压试验工法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中北电力建设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张晓东李家双何志新施喜臣宋复亮hgf2012-1012013.01-2018.01102大管径钢制物料输送管道现场制作安装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XXX 李学军毛文研白雪峰黄宏宇hgf2012-1022013.01-2018.01103碳钢中小直径(DN50-DN100)管道无间隙装配脉冲自动氩弧焊焊接工法七台河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韩树东王长林那赛张晓峰李学军hgf2012-1032013.01-2018.01104大型冰雪景观建筑快速施工工法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三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张利宁孙冰付耀年王岚孟群hgf2012-1042013.01-2018.01105小钢模板的大模板化施工工法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三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杨飚管晔辉叶光伟王玉辉王海恒hgf2012-1052013.01-2018.01106新型冬期自动提升暖棚施工工法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王君王玉林于彩峰杨飚宋玉石hgf2012-1062013.01-2018.01107钢筋混凝土空腹空间网格结构一次性浇筑施工工法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三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王海云杨飚管晔辉叶光伟王海恒hgf2012-1072013.01-2018.01108高密度憎水岩棉板外墙外保温施工工法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黑建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曹一博杨飚杨彦忠林立巍肖伟hgf2012-1082013.01-2018.01109多层地下大空间结构逆作施工工法黑龙江省三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邵殿昶杨飚王海恒滕春生杨彦忠hgf2012-1092013.01-2018.01110多层混凝土空腹楼盖模板支撑体系施工工法黑龙江省三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滕春生李建阳邵殿昶杨飚王海恒hgf2012-1102013.01-2018.01111多层建筑轻骨料陶粒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分层交替对孔砌筑承重节能复合保温墙体施工工法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立东简忠洪谭延龙刘振东陈忠武hgf2012-1112013.01-2018.01112严寒地区外墙AGC防火保温装饰板施工工法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宝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立东谭延龙刘振东杨辉杨海涛hgf2012-1122013.01-2018.01113严寒地区抗渗墙体工具式止水对拉螺栓施工工法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谭延龙刘振东尹立双刘嘉琦刘庆博hgf2012-1132013.01-2018.01114寒冷地区型钢柱、梁高强螺栓连接施工工法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宝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谭延龙刘振东 XXX顾宇杨海涛hgf2012-1142013.01-2018.01115钢筋混凝土烟囱“内砌外提”施工工法七台河银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贾志辉王栋金龙周明郭云飞hgf2012-1152013.01-2018.01116环氧树脂玻璃钢防腐防水内衬施工工法七台河银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梁文华王栋金龙周明王青hgf2012-1162013.01-2018.01117聚氨酯复合保温板外墙外保温施工工法七台河银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陶立春王栋金龙周明吴海hgf2012-1172013.01-2018.01118利用自制组件实现大型钢制塔式容器现场组对焊接对接口的调整黑龙江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申远焦安有王德臣hgf2012-1182013.01-2018.01119高寒地区粉性砂填筑路基施工工法江苏九鼎环球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薛涛张军盖青山唐小军袁忠文hgf2012-1192013.01-2018.01120永冻土地区交通工程标志牌基础施工工法江苏九鼎环球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张志东杨洁盖青山白国艳袁忠文hgf2012-1202013.01-2018.01升级版序号工法名称研发单位主要完成人工法编号工法有效期121高寒地区冻土地基超流态后植入钢筋笼一次浇筑抗冻混凝土灌注桩施工工法黑龙江宇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张海林梅植田纪巍王彬藤淑萍HGF026-2009(2007年度升级版-001)2013.01-2018.01122超厚度水泥稳定土基层施工工法。

哈建发〔2011〕210号 关于转发黑建造价〔2011〕12号文件的通知

哈建发〔2011〕210号  关于转发黑建造价〔2011〕12号文件的通知

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哈建发〔2011〕210号
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转发黑建造价〔2011〕12号文件的通知
各区、县(市)、开发区建设局、财政局,在哈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哈尔滨铁路局,中直、省直驻哈有关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二O一一年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指导意见的通知》(黑建造价〔2011〕1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补充指导意见,望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人工费价差。

合同中对人工费价差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承发包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参照90元/工日进行调整。

(二)关于材料费价差。

合同中对材料费价差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参照《哈尔滨工程造价
信息》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格(不含企业资讯报价)进行调整。

(三)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关于核定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哈造价发〔2011〕7号)的规定执行。

核定标准未进行网上公布的工程项目,不得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

此通知。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2 —。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工程项目建设有关措施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工程项目建设有关措施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工程项目建设有关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2.21•【字号】黑建函〔2020〕31号•【施行日期】2020.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工程项目建设有关措施的通知黑建函〔2020〕31号各市(地)住建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加快实施,促进新项目开工和在建项目复工,稳定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工程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现将支持工程项目建设有关措施通知如下:一、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办理(一)推行网上“不见面”审批。

各地各部门要依托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完善审批要件网上上传功能,实现各类电子化审批要件信息网上流转。

各阶段牵头部门要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预约、咨询、答复、投诉等线上服务;通过视频会商、在线征求意见等方式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通过审批管理系统开展网上收件、并联审批和网上出件,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全过程审批,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

(二)完善线上申报办理各项制度。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健全完善网上申报、线上办理各项配套制度,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正常运行。

要引导申报单位通过线上开展咨询、上报等业务,最大限度减少申请人前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体窗口咨询次数。

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到实体窗口办理的,可通过电话、线上预约等方式,避免人员聚集。

要加强与邮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确需的纸制材料和颁发的审批证照应通过邮寄寄送。

(三)做好项目审批服务保障。

对涉及国家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要民生工程、省百大项目以及疫情防控建设项目要实行“一项目一档案”,实行专人跟踪办理,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为项目开工创造条件。

系统技术支持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批管理系统的技术保障工作,一般性技术问题应在线咨询或解决,尽量避免面对面提供技术服务,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正常运行。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03.13•【字号】黑建造价[2009]2号•【施行日期】2009.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黑建造价[2009]2号)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随着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决策的落实,工程建设投资规模将会出现较快的增长。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结合全省建设工作总体部署,以完善计价体系,创新工作机制为重点,以规范市场管理,增强服务能力为目标,提出以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一、强化计价依据的执行,把工程造价管理落到实处各地造价管理部门要强化计价依据的执行,加强对计价依据执行情况的监管,将有关情况计入相关责任主体信用档案,充分有效发挥计价依据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切实维护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国有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全面执行国家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包括:工程估算指标、概算定额及概算指标、预算定额及地区单价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消耗量定额及地区单价表、补充定额、劳动定额、工期定额、费用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其它有关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二、积极推行全过程造价管理,确保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加大对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宣传、推广力度,尽快在全省铺开。

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规范全过程造价管理行为,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建设单位采用全过程造价管理;对先进经验进行大力宣传,以点带面,促使社会普遍接受。

(一)加强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在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应当编制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

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对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的编制人是否严格执行省建设厅造价管理机构制定的计价依据进行监督、检查。

工程造价咨询费黑价联[2013]39号

工程造价咨询费黑价联[2013]39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价联[2013]39号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地)、县(市)物价局、住建局,省垦区、森工总局物价局、住建局,绥芬河市、抚远县物价局、住建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关单位:为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工程造价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4月28日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及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第三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等业务活动所收取的费用。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与竣工结(决)算的编制与审核等;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与服务。

2011结算文件(黑建造价【2011】12号)

2011结算文件(黑建造价【2011】12号)

关于发布二O一一年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指导意见的通知黑建造价[2011]12号各市(行署)住建局(建委),各建设、施工、设计单位,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中直驻省单位,哈尔滨铁路局,省军区、驻军:为了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更好地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现对2011年我省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作出如下指导意见:一、人工费价差:合同中对人工费价差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承发包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参照以下规定进行调整:(一)执行2010年计价依据的工程1、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小于或等于53元/工日的,哈尔滨市的工程,人工单价按32元/工日(装饰工程:37元/工日)进行调增,其他地市的工程,人工单价按27元/工日(装饰工程:37元/工日)进行调增;2、哈尔滨市的工程,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大于53元/工日、小于或等于85元/工日(装饰工程:90元/工日)的,人工单价按85元/工日(装饰工程:90元/工日)与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差额进行调增,其他地市的工程,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大于53元/工日、小于或等于80元/工日(装饰工程:90元/工日)的,人工单价按80元/工日(装饰工程:90元/工日)与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差额进行调增;3、哈尔滨市的工程,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大于85元/工日(装饰工程:90元/工日)的,按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执行,其他地市的工程,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大于80元/工日(装饰工程:90元/工日)的,按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执行。

(二)执行原定额的工程1、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小于或等于35.05元/工日的,哈尔滨市的工程,人工单价按49.95元/工日(装饰工程:54.95元/工日)进行调增,其他地市的工程,人工单价按44.95元/工日(装饰工程:54.95元/工日)进行调增;2、哈尔滨市的工程,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大于35.05元/工日、小于或等于85元/工日(装饰工程:90元/工日)的,人工单价按85元/工日(装饰工程:90元/工日)与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差额进行调增,其他地市的工程,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大于35.05元/工日、小于或等于80元/工日(装饰工程:90元/工日)的,人工单价按80元/工日(装饰工程:90元/工日)与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差额进行调增;3、哈尔滨市的工程,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大于85元/工日(装饰工程:90元/工日)的,按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执行,其他地市的工程,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大于80元/工日(装饰工程:90元/工日)的,按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执行。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秩序的意见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秩序的意见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秩序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0.07.08•【字号】黑建建[2010]78号•【施行日期】2010.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秩序的意见(黑建建[2010]78号)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为认真贯彻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打好工程质量迈上新台阶、建筑安全生产进入全国先进水平、普及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三个攻坚战”,全面提高我省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从现在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顿和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秩序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秩序的必要性、紧迫性(一)整顿和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秩序,是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需要,是确保打好“三个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2010年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任务量大幅增加,普遍开工早,给监理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从两年来开展的全省建筑业重点工作督查情况看,我省监理市场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薄弱问题。

一是监理企业不认真贯彻建设监理的法规、规范和标准,履职尽责;二是建设单位任意压低监理取费,严重制约监理企业的生存发展;三是监理行业管理薄弱、措施不到位,市场秩序混乱。

将严重危及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政治责任心和紧迫感。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二)整顿和规范工程监理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既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理管理,又要加强制度建设,突出重点,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提高监管水平。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拆迁行为的通知-黑建房[2014]2号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拆迁行为的通知-黑建房[2014]2号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拆迁行为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拆迁行为的通知(黑建房〔2014〕2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断完善房屋拆迁补偿机制,积极化解拆迁矛盾纠纷,房屋征地拆迁工作总体是好的。

但是随着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和棚户区改造的大量开工建设,房屋征收拆迁规模不断扩大,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违法违规拆迁问题,程度不同地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现象,导致近期拆迁信访量增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拆迁行为,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化解拆迁矛盾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指导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统筹正确处理好征收拆迁中的各种利益关系。

特别是在当前全省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阶段,各地要坚持在发展中解决矛盾问题的工作思路,树立管征收拆迁必须管信访维稳的工作理念和责任意识,克服一切困难,做到一手抓拆迁,一手抓稳定,积极稳妥推进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严格规范房屋征收拆迁程序。

去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范化工作规程》和工作流程图,从征收立项、评估单位选定、补偿方案拟定和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出征收决定、行政救济、强制执行申请等各个环节和节点都作出了具体明确规定,对于规范拆迁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减少拆迁纠纷,确保征收拆迁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2019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文件

2019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文件

附件:2019年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指导意见为了规范我省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更好地贯彻执行《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黑建造价〔2016〕2号,以下简称〔2016〕2号文件)、《黑龙江省执行2013年清单计价计量规范相关规定》(黑建造价〔2014〕1号,以下简称〔2014〕1号文件)以及国家和我省有关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现对2019年我省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作出如下指导意见:一、人工费价差:合同中对人工费价差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发包双方可以参照人工单价88.00元/工日(哈尔滨市区94.00元/工日)协商进行调整。

二、材料费价差:合同中对材料费价差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对材料费价差没有约定的,承发包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参照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格进行调整。

三、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费用:2018年10月11日以后开工的工程,在总价措施项目费中增加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费用,按照《关于调整总价措施项目费的通知》(黑建造价〔2018〕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安全文明施工费1.执行〔2014〕1号文件的工程,按文件附表规定的标准执行。

2.执行〔2016〕2号文件的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按文件附件1规定的标准执行;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照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脚手架费列入单价措施项目费中(垂直防护架、垂直封闭防护、水平防护架按工程实际情况计算,仍计入安全文明施工费)。

3.2018年9月10日以后开工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关于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5号)规定的标准执行(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的工程项目,都按照此标准执行)。

其中工程造价(合同价款)在200万元以内(包括200万元)的各类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相应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的50%计算。

2010年黑龙江结算文件

2010年黑龙江结算文件

关于发布二O一O年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号:黑建造价[2010]12号颁布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期:2010-11-1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财政局,省直有关委、办、厅(局),各建设、施工、设计单位,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中直驻省单位,哈尔滨铁路局,省军区、驻军:为了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更好地贯彻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现对2010年我省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作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按原定额及相关规定进行招标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再按2010年计价依据调整(合同有约定的除外)。

二、人工费价差:合同中对人工费价差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承发包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参照以下规定进行调整:(一)执行2010年计价依据的工程1、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小于或等于53元/工日的,哈尔滨市的工程,人工单价按17元/工日(装饰工程:22元/工日)进行调增,其他地市的工程,人工单价按12元/工日(装饰工程:22元/工日)进行调增;2、哈尔滨市的工程,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大于53元/工日、小于或等于70元/工日(装饰工程:75元/工日)的,人工单价按70元/工日(装饰工程:75元/工日)与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差额进行调增,其他地市的工程,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大于53元/工日、小于或等于65元/工日(装饰工程:75元/工日)的,人工单价按65元/工日(装饰工程:75元/工日)与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差额进行调增;3、哈尔滨市的工程,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大于70元/工日(装饰工程:75元/工日)的,按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执行,其他地市的工程,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大于65元/工日(装饰工程:75元/工日)的,按投标书(或报价书)中的人工单价执行。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大庆市等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大庆市等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大庆市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黑价联[2013]75号【发布部门】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3【实施日期】2013.09.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大庆市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3〕75号)大庆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黑河市、鸡西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省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减轻企业负担,按照规范服务、收支平衡的原则,重新制定了大庆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黑河市、鸡西市、省农垦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专业劳务分包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2);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3)。

招标、投标双方按上述收费标准各缴纳50%。

铁路、水利等专业工程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按本规定执行。

二、加强收费管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必须具备相应的服务功能,提供相应的服务。

收取的服务费要全部用于交易中心场所建设、设备购置、日常开支、招投标监控系统维护、工程招投标管理及服务等。

三、完善年度考核制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每年6月底前,要将上年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费收支情况(详见附件4)、工程招投标服务收费分项统计情况(详见附件5)和单位财务审计报告,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物价监督管理局,我们将对各交易中心市场运行、价格、资金等情况进行考核。

对没有参加年度考核及考核不合格的交易中心,取消其收费资格并停止收费。

四、实行明码标价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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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的意见(含结算参照标准)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11.12•【字号】黑建规范〔2020〕10号•【施行日期】2020.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设工程合同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的意见(含结算参照标准)黑建规范〔2020〕10号各市(地)、县(市)住建局,哈尔滨新区建设局: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行为,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长效机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013年住建部令第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工程建设实际,就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管理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是优化行业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客观需要,也是保障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更是推动建筑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包括期中价款结算(即进度结算)和竣工结算。

建设工程价款支付包括工程款预付、进度款支付、竣工结算价款支付。

工程价款结算确定的工程结算价款(包括期中结算价款、竣工结算价款)一经发承包双方签字或盖章,即刻生效,是支付工程款和劳动者工资的主要依据。

对此,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充分运用信用惩戒等手段规范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活动,维护本地区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二、推行工程价款过程结算过程结算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一次及以上期中价款结算,并把期中结算价款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直接进入竣工结算价款的一种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应全面实行过程结算,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鼓励实行过程结算。

(一)期中价款结算。

期中结算价款包括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一个结算周期(按月或分阶段)完成的全部工程内容,含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等。

期中结算价款应经发承包双方造价专业人员审核签认,并由发承包人签字或盖章认可。

结算周期和进度款支付周期应与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周期一致,鼓励发承包双方按月划分结算周期,与建筑工人工资拨付周期保持一致。

(二)竣工价款结算。

应采用已生效的期中结算价款,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发承包双方计量、计价、签证认可的资料。

竣工结算价款不应全部重新计量、计价。

(三)价款结算时限。

发承包双方原则应按《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规定执行,特殊情况可以在合同中合理约定工程价款结算时限。

承包人初次提交结算文件后,补充资料和修改结算文件的次数原则上最多不得超过2次。

三、严格工程价款支付工程价款支付应遵循诚信、守时原则,依据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支付。

(一)工程预付款支付。

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工程款,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30%,重大工程项目可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

预付款应按合同约定,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中分次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预付款金额为止。

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预付款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发包人在预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在付款期满后的第8天起暂停施工。

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工程进度款支付。

发承包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根据工程计量结果,办理期中价款结算,支付进度款。

进度款支付不应低于期中结算价款的60%,且不宜高于期中结算价款的90%,具体支付比例按合同约定执行。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并有权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获得延迟支付的利息;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在付款期满后的第8天起暂停施工。

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竣工结算价款支付。

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竣工结算,并按竣工结算文件及时支付竣工结算价款。

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并有权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获得延迟支付的利息。

发包人在竣工结算支付证书签发后或者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价款支付申请7天后的56天内仍未支付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承包人应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四、规范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行为发承包双方在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活动中,严禁以不当理由拖延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

(一)发承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和索赔等事项如实记录并履行书面手续,结算时如实办理。

凡由发、承包人授权现场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技术经济资料,不得因发、承包人现场代表的中途变更改变其有效性。

(二)因计量或计价发生争议的,发、承包人不得以有争议为由拖延、拒绝或停止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和支付。

无争议的部分应按合同约定按期办理结算并支付,有争议的部分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三)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人不得以审计部门未完成审计为理由,拖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和支付。

(四)除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外,未经对方同意,发包人不得对已生效的工程结算价款再次重复审核,或要求承包人与另一个或多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重复核对。

五、强化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保障措施(一)保证建设资金到位。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建设资金应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合同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建设资金应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二)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

工程款支付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

凡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工程履约担保的,应同时、对等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三)进一步提高合同约定质量。

发承包双方应采用国家统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在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的时间、程序和方法等。

(四)加强竣工结算备案管理。

竣工结算文件生效后,发包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竣工结算文件报送工程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备案。

六、加强信用管理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应督促发承包双方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和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要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利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记录各方主体在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方面信用信息,防范和化解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风险。

有下列行为的应予以采集并公开。

1.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的,由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2000年省政府令第2号)第三十条规定进行处罚,并记为不良信用信息。

拒不改正的,视为建设资金未落实到位,应撤销相应工程施工许可。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工程结算价款的,由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2000年省政府令第2号)第三十条规定进行处罚,并记为不良信用信息。

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列入全省住建领域责任主体严重失信名单。

3.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支付比例低于规定标准,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的,由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责令发包人限期改正。

拒不改正的,视为垫资建设,按《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2000年省政府令第2号)第二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罚,并记为不良信用记录。

4.发包人强制要求承包人单向担保的,由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拒不改正的,记为发包人不良行为记录。

5.未经对方同意,发包人对已生效的工程结算价款再次重复审核,或要求承包人与另一个或多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重复核对的,由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

拒不改正的,记为不良行为记录。

6.发包人未按规定进行竣工结算备案的,由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拒不改正的,记为不良行为记录。

7.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由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013年住建部令第16号)第二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列入全省住建领域责任主体严重失信名单;对造价从业人员,按《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2020年住建部令第150号)第三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罚,列入全省住建领域责任主体严重失信名单。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发包人拒绝履行施工过程中正常变更、签证等书面手续的,或发、承包人拒不执行双方约定的,记为相应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

9.被列入全省住建领域责任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建筑市场主体,按省住建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予以惩戒。

10.被记录不良信用信息、不良行为信息的建筑市场主体,按有关规定核减企业或人员的信用分。

11.住建领域责任主体严重失信名单、不良信用信息的公开期限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不良行为信息的公开期限一般为3-6个月。

附件:2020年度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参照标准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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