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再教育管理规定
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范本

第一条为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加强我中心职工继续教育管理,促进全体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积极性,提高中心人员素质水平,特制订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
第二条科教信息科是中心科技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由中心继续教育委员会负责中心继续医学教育的领导和决策。
办公室设在科教信息科。
其任务是制定计划,健全管理制度,组织国家、省级和市级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和实施,组织实用的、有针对性的专题讲座、短期培训班等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指导完成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验证工作。
第四条中心鼓励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学习,使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补充、更新、拓展和提高。
第五条继续教育分类一、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是以现代科学技术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终生教育。
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具有初级职称以上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目的是补充、更新、拓宽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二、继续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是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对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终生教育。
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为:完成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
目的是培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培养业务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适应医学模式和现代生命科学的发展。
三、专业技能进修专业技能进修是根据专业发展的需要,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某项技能的专门脱产深造。
四、成人(学历)教育成人(学历)教育是在编职工采用脱产、半脱产或业余学习的方式,通过特定的入学考试,被相应的大专院校录取为(成教)学生,并在接受系统高等教育后,经国家考核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教育。
第六条继续教育实施方式继续教育以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进行,一般实施方式有:一、在职业余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课程班、业(夜)大(函授班)等非学历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大学本科毕业在中心工作满三年,可以申请报考在职业余攻读硕士学位、博士或研究生课程班;大专毕业在中心工作满三年,可以申请报考业(夜)大(函授班)本科;中专(高中)毕业在中心工作满三年可以申请报考业(夜)大(函授班)大专。
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龙岩卷烟厂企业标准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规定为适应企业发展需求, 加强职工教育工作,根据职工意见和企业实际情况,厂部对原有的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进行修订,并经厂务会和厂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将《龙岩卷烟厂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并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卷烟厂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规定(见附件A)龙岩卷烟厂职工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培训协议书(见附件B)文件归口部门:人力资源部起草人:郭晓红审核人:郑文锋批准人:杨达辉附录A:龙岩卷烟厂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规定一、职工参加文化业务技术学习培训(指在职攻读学历或学位,下同)必须以学用一致为原则,强调专业对口(以申报时岗位主要职责为准)。
二、学习以业余时间为主。
脱产、半脱产学习培训由企业根据需要和相关条件指派人员参加。
[ 半脱产是指一次连续学习时间在1—2 个月(含),超过2个月为全脱产。
]三、根据企业目前需要,参加下列专业学习可给予报销部分学费:1.中层干部、管理岗位人员可参加“工商管理”、“经济管理”、“企业管理”、“计算机”专业学习;对于设备、计量、财务、审计、统计、办公室、技术中心、质管、安保科等部门中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可选择对口专业学习。
2.销售部门业务人员可参加“市场营销”、“工商管理”、“计算机”等专业学习。
3.技术人员选择所学专业必须与本人职称评定专业相同,职称与现从事岗位不同者以现岗位需求为主。
4.一线操作工、维修工、辅助工以提高岗位技能等级为主。
维修工采用学历教育和提高技能相结合的方式,可参加机械或电类、计算机等专业学习。
5.烟草特有专业以行业培训为主。
6.其余人员可参加相关专业学习。
四、根据国家局国烟办综[2001]22 号和省烟草专卖局闽烟政[2001]12 号“关于不得参加系统外培训等活动的通知”精神,对于烟草系统外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研讨会,原则上不得参加。
属于企业确实需要的部分学习培训,应由企业根据相关条件指派有关人员参加,否则,不享受公费学习待遇。
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

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职工的职业素养,规范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继续教育管理贯彻“立足岗位、突出重点、在职为主、择优培养、按需培训”的原则。
以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发展需要为前提,统筹规划,合理安排。
重点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着眼于师德教育、拓宽国际学术视野、强化实践性知识训练、更新专业知识结构、提高教学科研能力、促进学科梯队建设。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在岗、在编教职工的在职继续教育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继续教育分为学历、学位教育培养和非学历、学位教育培养两种类型。
一、学历、学位教育培养有如下几种形式(一)国民教育序列的国家统招硕士、博士研究生;(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高校教师硕士学位、专业硕士学位(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等);(三)申请博士研究生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班);(四)国(境)外攻读我国教育机构认可的学历、学位。
二、非学历、学位教育培养有如下几种形式(一)经学校审批的各类校内学习进修培训;(二)各种硕士、博士研究生进修班;(三)国(境)内外访学、进修;(四)做博士后研究;(五)实践性知识训练。
第四条继续教育培养的资助项目及额度一、资助项目(一)学费;(二)脱产学习期间的基本工资、基础绩效、生活补贴和其他福利待遇;(三)外出学习的往返路费。
二、资助额度(一)学校全额资助;(二)学校部分资助,其余部分由所在单位或个人承担,或其余部分由所在单位和个人按比例承担;(三)所在单位全额资助或所在单位和个人按比例承担。
第二章计划制定第五条各单位应根据学校规定,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全面考虑、统筹安排,并于每年10月初制定本单位下一年度教职工继续教育培养计划,填写《教职工继续教育培养计划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培养计划表上签署意见、盖好公章后,报人事处审批备案。
台州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

台州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台州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继续教育工作,提高继续教育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学校鼓励并支持教职工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同时,在职提高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继续教育,包括学历(学位)教育和非学历(学位)教育,教职工继续教育由学校人事处归口管理。
第四条教职工继续教育要坚持学以致用、注重实效,有序选派、突出重点的原则。
各学院(部)教师同时脱产参加继续教育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本学院(部)教师总数的10%。
第二章继续教育形式及相关规定第五条学历(学位)教育1.攻读博士(1)学校鼓励教师以统招统分方式攻读博士,学成后可根据学校岗位需求回校应聘,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录用,并享受引进博士待遇。
(2)学校从严控制教师在职攻读博士,教师在职攻读博士需在校工作满二年,所报考专业符合学科与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结构调整的需要,报考学校原则上为列入国家“211工程”的大学和国外知名大学,外语、体育、艺术类的教师可报考高水平的专业院校。
(3)经批准考取在职攻读博士的教师,外出脱产攻读时间不得超过三年。
在读期间的费用(含培养费、差旅费、住宿费等)待取得博士学位后可由学校报销,报销总额不得超过4万元。
取得博士学位后可享受一次性奖励2万元,科研启动费文管类4万元、理工类6万元。
(4)在职脱产攻读博士的教师原则上应在四年内完成学业取得博士学位,因特殊原因需延期毕业的,需事先报所在学院(部)同意,并经学校批准,延长期每次审批最多一年,最多两次。
延长期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在首次延长期间取得博士学位的,不再享受取得博士学位后的一次性奖励。
若学校同意再次延长,则不再享受取得博士学位后的一次性奖励和科研启动费。
若六年尚未取得博士学位,则视作本次进修终止,就读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5)非专任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原则上以统招统分方式攻读,若其工作表现良好,所在部门同意,并经学校批准,亦可在职攻读,但费用自理,且不享受学校的一次性奖励和科研启动费。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九、学费报销与奖金考核:
1. 享受全额公费或部分公费学习的职工在学习期间的差旅费以及毕业结业后的学费报销必须到职教中心办理登记手续,非经职教中心签名,财务不得给予报销;
1. 中层干部、管理岗位人员可参加“工商管理”、“经济管理”、“企业管理”、“计算机”专业学习;
对于设备、计量、财务、审计、统计、办公室、技术中心、质管、安保科等部门中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可选择对口专业学习;
2. 销售部门业务人员可参加“市场营销”、“工商管理”、“计算机”等专业学习;
3. 技术人员选择所学专业必须与本人职称评定专业相同,职称与现从事岗位不同者以现岗位需求为主;
附录A:某卷烟厂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一、职工参加文化业务技术学习培训指在职攻读学历或学位,下同必须以学用一致为原则,强调专业对口以申报时岗位主要职责为准;
二、学习以业余时间为主;脱产、半脱产学习培训由企业根据需要和相关条件指派人员参加;半脱产是指一次连续学习时间在1—2个月含,超过2个月为全脱产;
三、根据企业目前需要,参加下列专业学习可给予报销部分学费:
二假期待遇规定:
1.职工参加学习需占用生产工作时间的必须事先到职教中心、人劳科办理请假手续;享受全额公费和部分公费学习的人员可请学习公假,全额自费的人员,只能请事假;无论请哪一种假均应事前办理;
2. 在学习期间兼顾办理公务,一律不抵扣学习假;
3. 不得以补休为名抵扣学习假;
七、违规处罚:
1.职工参加各类学历、学位教育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学习不给假期,学费不给报销,学历不予更改;
职工培训教育管理规定

职工培训教育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职工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增强职工的工作能力。
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企业法》、《公司法》和《集体合同》内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辖范围内所有单位及所有正式职工。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职工培训教育是指公司按照工作需要对职工进行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管理知识、技术业务、操作技能、学历教育等方面的教育和训练活动。
第四条职工培训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坚持为公司产业经济发展服务,坚持按需施教、学用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人力资源管理部是公司负责职工培训教育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职工培训教育规划,组织落实职工培训计划、大纲、教材和培训师资等具体工作。
第六条公司的职工培训以短期内部培训为主,送外培训为辅。
各单位应积极配合,根据工作需要选派人员参加学习。
职工参加培训学习,人力资源管理部必须登记备案。
第七条送外培训必须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把关,确保学员质量。
业务部门需要派人外出参加培训,必须报人力资源管理部同意,不能擅自外送。
第八条凡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每年初由人力资源管理部制定职工培训计划,按程序审批后实施。
第九条学历教育坚持专业对口、学以致用、定向培养的原则,培顺形式坚持以业余、函授为主。
第十条职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
凡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的,应有书面请假凭据。
请假审批程序为:一般职工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审批;中层以上干部由分管队领导签字审批。
凡无请假手续又不参加培训的,视同缺勤。
第十一条职工报考各类成人高等院校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管理部汇总,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第十二条职工经批准参加的学历教育,所在单位应创造条件保证其参加规定的脱产学习及考试时间。
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外学不承认其学历,外出学习考试期间视同事假。
第十三条职工参加专业对口的自学考试,考试期间视同出勤。
继续教育管理规章制度

继续教育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继续教育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加强继续教育的规范管理,确保教育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第二条继续教育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类教育机构进行继续教育工作,包括各级学校、培训机构等。
第三条继续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应当遵循法律法规,根据国家政策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制定。
第二章继续教育管理机构第四条继续教育管理机构是继续教育工作的主要管理者,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继续教育工作。
第五条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设立,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资质。
第六条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继续教育师资队伍第七条继续教育师资队伍是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支撑,应当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专业技能。
第八条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应当具备相关的教育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不得从事与自己教学专业无关的工作。
第九条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应当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四章继续教育课程设置第十条继续教育课程设置应当符合社会需求和学生实际,体现灵活性和个性化。
第十一条继续教育课程设置应当综合考虑教学资源、师资情况和学生需求,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
第十二条继续教育课程设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教育教学原则。
第五章继续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三条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应当明确教学目标,制定教学计划,完善教学评估机制。
第十四条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应当注重学生的实际学习需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十五条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应当注重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准,不断优化教学资源和课程设置。
第六章继续教育质量评估第十六条继续教育质量评估是确保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应当对教育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
第十七条继续教育质量评估应当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情况、教学资源情况和教学效果情况,全面评价教育质量。
第十八条继续教育质量评估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教育工作方向和政策,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
全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全员连续教育培训制度1. 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医院全体员工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推动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
适用于本医院全部在职员工,包含医生、护士、行政人员及其他相关岗位人员。
2. 培训计划2.1 医院将订立每年的连续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时间、内容、形式和参加人员。
2.2 培训内容重要包含但不限于医疗技术、医疗安全、医疗法规、沟通技巧、团队合作等方面的培训。
2.3 培训形式多样,可包含专题讲座、研讨会、培训班、实地观摩学习等。
2.4 培训计划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订立和管理,确保培训内容的有效性和参加人员的合理性。
3. 培训组织和实施3.1 医院将组织专业、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或内部专家进行培训,确保培训的高质量和专业性。
3.2 培训内容将依据岗位要求和员工的实际需求进行精心设计,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应用性。
3.3 医院将供应必需的培训资源,包含教学设备、教材和培训场合等,确保培训条件的满足。
3.4 员工需依照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活动,未经批准不得缺席或擅自调换培训内容。
3.5 员工在参加培训活动期间,需认真学习、乐观沟通,并在培训结束后填写培训心得和反馈。
4. 培训效果评估4.1 培训结束后,医院将通过评估的方式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明确验证培训效果的指标和方法,确保培训的实效性。
4.2 培训效果评估将以考试、演练、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评估结果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紧要依据。
5. 培训记录与档案管理5.1 医院将建立员工的培训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每位员工的培训记录和培训档案的保管和管理。
5.2 培训记录需包含员工的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机构、培训成绩等信息,且需保密。
5.3 员工离职或调离医院时,医院将向员工供应培训证明,确认员工在医院期间所参加的培训情况。
6. 培训费用与嘉奖6.1 培训费用由医院全额承当,包含培训的场合费、讲师费、教材费等。
6.2 出席培训和实现合格标准的员工将获得相应的培训证书和嘉奖,以激励员工乐观参加培训活动。
职工再教育管理规定

1 目的为了加强职工的教育培训力度,鼓励职工自我提高现任岗位的专业技术能力,提升职工整体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公司职工为提高本岗位专业技术和自身素质的在职及业余时间的再教育均适用于本规定。
3职责3.1综合部负责职工再教育的组织联络工作;3.2 各相关部门负责培训需求的提出及培训信息的提供;3.3 综合部负责外部有助于职工岗位技术提高的培训信息的搜集和分析;3.4 各相关部门负责就综合部提供的外部培训信息进行确认,并确定培训人选;4 培训类别4.1 公司组织培训4.1.1 综合部每年年底根据各个部门的培训需求情况,制定出次年的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内部培训由综合部负责联络,部门自行组织实施;委外培训由综合部负责联络并组织实施,部门有培训相关信息的应尽量提供详细的内容;4.1.2 各部门有培训计划之外的培训需求时,应向综合部提交详细的培训要求及培训人员名单,综合部根据培训要求调整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4.1.3 综合部随时搜查外部与公司产品相关的培训信息,并将信息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提交培训人员名单,综合部根据要求调整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4.2 职工再教育4.2.1 技术等级和相关资格证书教育:公司鼓励或推荐职工在业余时间针对现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进行再教育,如技术工人中级证、高级证、技师证和各种相关资格证书等的培训教育,以便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达到提高公司产品质量的目的。
4.2.2 职称教育: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由公司组织,符合申报初级、中级或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人员,进行计算机、外语考试或参加国家组织的各类职称考试形式,获得相应的职称,使公司的人才队伍结构得到改善;4.2.2 学历教育:公司鼓励职工在业余时间进行相关专业学历提高再教育,如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现任岗位专业第二学历等的教育,以加强职工自身素质,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学历水平。
5培训流程5.1 公司组织的培训由各部门负责人在年底或需要时向综合部提出培训需求,由综合部根据需求制定出年度培训计划或培训调整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具体参考程序文件《人力资源控制程序》;5.2 符合规定的职工自我再教育由职工本人提出书面培训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交总经理审批,获得批准的书面申请由综合部负责存档并跟踪培训的进程及效果,并随同部门负责人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5.3 职工提交的书面培训申请应包含培训的类别、专业、时间跨度、获得何种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培训费用等项内容,以便于综合部能够跟踪培训的进程,协助职工完成培训计划。
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

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根据我校实际,现对我校《关于教职工继续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职工的继续教育是构建学习型社会组织的重要途径,是全面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有效形式,是提高教职工的业务能力和现代教育教学技术水平的必要手段,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鼓励教职工利用多种形式进行专业学习、培训、进修。
第二条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有计划地安排教职工到高校进修、参加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培训、下厂实习和参加其它形式的继续教育。
第三条各学科教师如参加学术讲座、教学研讨、教材编写等,以正式会议通知为准,经本人申请,教务处呈报,由校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参加。
参加学术会议等教研活动应与本学科有联系且不耽误教学工作,尽量安排在寒暑假或其它假期。
第二章继续教育的学费及其它费用第四条教职工(行政人员、教师、实验指导教师)报考本专业高一层次成人函授学历学习的,学费及相关费用自理。
且原则上不允许脱产学习,如坚决要求脱产学习者,其人事关系转入人才交流中心。
第五条学校公派的学习培训,按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第六条教职工为评定职称参加有关学习培训,只报销一次学费,其它费用自理。
第三章教职工参加学习进修的年度考核第七条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派送参加培训I、非学历进修的教职工,不影响年度考核等次。
第八条在本考核年度内,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时间超过半年不在工作岗位的,不进行年度考核;超过四周且不满六个月不在工作岗位的,应参加年度考核,但不能评优;不超过四周(含四周)不在工作岗位的,应参加年度考核且不影响考核等次。
第四章继续教育期间津贴的发放第九条在学期中间学校安排教职工参加国家、省级骨干教师或其它业务学习与培训的,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校长审批,并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本人应填报公差单,报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在学期中行政人员参加学习与培训除享受按规定的补助外,享受正常的在职在岗的月度考勤津贴。
第十一条在学期中教师参加学习与培训除享受按相关规定的补助外,享受周课时IOX基本课时津贴义职称系数的考勤津贴X 周数。
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

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CSWMD·C012--2000为提高我院职工队伍素质,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和对特殊工种的培训及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的培训,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继续教育的对象1.1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1.2特殊工种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1.3新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军转干部以及调入人员;1.4转岗人员。
2、继续教育的内容2.1注册建筑师、各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监理工程、注册造价师等考前培训、考核认定培训、换证工作中的继续教育;2.2特殊工作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培训,对要求持证上岗的概预算、监理、会计、审计等进行取证培训;2.3新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军转干部、调入人员的岗前培训;2.4待岗人员重新上岗的转岗培训;2.5质量管理、质量认证的知识培训;2.6推广国内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工艺、举办各类推广会、演示会、专题讲座,使专业技术人员掌握了解本专业的最新研究成果,拓宽、更新、加深知识面;2.7学历层次提高的学习。
3、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3.1计划:各部门年初拟出本部门的培训计划,人事教育处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院长审批后实施。
3.2审批:各类注册考前培训、特殊岗位、特殊工种培训,按有关部门文件通知办理。
学历层次提高或攻读第二专业的学习,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教育处,经院领导审批。
技术讲座、学术交流、新知识、新工艺等推广会、演示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3.3步骤:按培训计划进行,培训项目做到事前有安排、有通知、中间过程有记录、结束有总结、材料立卷归档,计划未完成的项目要有情况说明。
3.4方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院的实际情况,培训学习采取到指定的场所和院里组织集中学习以及自学相结合。
3.5管理:职工继续教育由人事教育处组织实施,继续教育费用报销由人事教育处审核、登记,按再教育经费报销办法规定签署报销意见。
职工再教育取证后,由人事教育处保存证件复印件。
修订职工教育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第一条为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体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职工教育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需求导向原则: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和职工个人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工教育培训。
2. 分类指导原则:根据职工岗位、学历、技能水平等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指导,提高培训效果。
3. 终身学习原则:鼓励职工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4. 实效优先原则:注重培训的实用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二、职工教育管理职责第四条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职工教育管理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负总责,确保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第六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关心和支持职工参加培训。
三、职工教育培训内容第七条职工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 政治理论教育:提高职工的政治觉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使其熟练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3. 法规政策教育:普及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
4. 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5. 职业素养培训:培养职工的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6. 创新创业教育:激发职工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四、职工教育培训方式第八条职工教育培训方式包括:1. 内部培训:企业内部举办的各种培训班、讲座、研讨会等。
2. 外部培训:参加外部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课程、研讨会、学术交流等。
3. 在职自学:鼓励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提高自身素质。
4. 网络培训:利用企业内部网络平台,开展在线培训、远程教育等。
五、职工教育培训组织实施第九条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门制定,报企业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职工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办法(二篇)

职工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办法一、新入厂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矿级、车间级、工段级、班组级四级安全教育,四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及矿山、建筑施工岗位人员,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一)矿级教育:对新入矿人员,组织人事科应及时将情况书面通知安全环保科,由安全环保科和组织人事科负责安排安全教学内容和落实教材,时间不少于8学时,内容主要有: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2、公司及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制度;3、矿发展史、工艺流程和主要设备概况;4、安全生产知识,矿主要危险源点及事故应急知识;5、安全心理知识;6、工伤现场急救知识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7、公司及矿典型事故案例。
矿级教育结束后,应进行闭卷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分配到车间。
如未进行矿级安全教育,车间有权拒绝接收。
一人次未进行培训,扣责任单位200元,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
(二)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时间为8学时,车间教育的主要内容有:1、车间的生产特点和主要工艺流程,危险源点及要害部位;2、车间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3、车间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4、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自我保护的基本知识;5、车间典型事故案例。
车间级教育结束后,应进行闭卷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分配到工段或工区。
如未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工长或班组长有权拒绝接收。
一人次未进行培训,扣责任单位200元,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
(三)工段(含工区、队、部)级安全教育:由工段长、工区长负责组织,时间为8学时,教育主要内容有:1、工段、工区概况;2、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部位、设备状况;3、生产工艺流程、安全作业要领、作业程序标准;4、岗位不安全行为,防护措施对策;5、岗位《三大规程》;6、职业安全防护知识。
工段级教育结束后,应进行闭卷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分配到工段或工区。
关于印发在职职工学历教育管理和职工进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

射洪县人民医院关于印发在职职工学历教育管理和职工进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各科室:《射洪县人民医院在职职工学历教育管理规定》和《射洪县人民医院职工进修管理规定》已经职代会审议,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切实贯彻,确保加快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步伐。
附:1、射洪县人民医院在职职工学历教育管理规定2、射洪县人民医院职工进修管理规定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日射洪县人民医院在职职工学历教育管理规定为加快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步伐,调动职工在职学习的积极性,根据国家人事聘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对职工学历培训的管理规定如下:一、管理范围本办法的管理范围是指申请参加受医院管理的各类学历培训的我院在职职工。
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程序而参加的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者不属于本办法的管理范围。
二、管理规定1、研究生学历教育:①报考不脱产研究生学历教育(即课程班)、报考全脱产研究生学历教育,均须经根据专业需要讨论通过后方可报考。
②被国家正式录取后,应与医院协商并签订脱产研究生学历教育合同,医院按学年承担学习费用(由学员提供学校出具的正式收费发票,凭票报销学费)。
③医院保留其正式在编职工身份。
④每年应按期参加医院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考核结论合格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参与正常的晋职晋升及工资调整。
2、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①报考专升本脱产或半脱产(分段式)学习者,须本人提出申请,科室审批,报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报考。
②参加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须脱产学习者,应与医院签订培养协议。
③专科学历教育:即本科以下的学历教育,职工只能利用业余时间学习, 医院只给考试时间。
三、责任科室职工学历培训的主责科室为科教科,从责科室为医务科、护理部和其它相关职能科室。
责任科室的主要工作任务:受理和审核职工学习或培训申请,汇总资料提交院领导讨论,并由院长签署批准后执行;负责管理和考核学习培训期间职工以及职工学习和培训的争议处理。
四、职工参加学历培训的基本条件1、我院在职在编的职工,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脱产参加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的学习;2、非在编聘用制职工,在我院正式聘用连续工作满3年的,可申请不脱产学历培训。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范本(2篇)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范本一、引言本规定旨在规范员工继续教育管理,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和素质提升,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员工。
二、培训需求分析为了确保员工继续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人力资源部将定期进行培训需求分析。
该分析将基于员工的工作职责、业务要求和发展需求,以确定适合员工的培训内容和形式。
三、培训计划编制基于培训需求分析的结果,人力资源部将制定全年培训计划。
该计划将包括培训的具体内容、培训形式、培训时间和培训对象等要素,以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连续性。
四、培训资源整合为了提供多样化的培训服务,人力资源部将整合内部和外部培训资源。
内部培训资源包括内部专家、导师和员工分享会等形式;外部培训资源包括培训机构、在线学习平台和专业讲师等。
五、培训内容设计培训内容应当根据员工的不同层次和职责进行设计。
其中,基础培训内容主要涵盖员工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专业培训内容主要涵盖员工在具体业务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领导力培训内容主要涵盖员工的领导力和管理能力。
六、培训方式选择为了满足员工的学习需求和企业的经济效益,人力资源部将灵活选择培训方式。
培训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面对面培训、在线学习、培训班和研讨会等形式。
七、培训评估与反馈每次培训结束后,将进行培训评估和反馈,以评估培训的效果和改进培训方案。
培训评估将采用问卷调查、个人面谈和学习成果考核等方式进行。
八、员工继续教育奖励与激励为了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继续教育,公司将设立员工继续教育奖励与激励机制。
奖励与激励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成绩优秀奖、岗位晋升机会和薪酬激励等。
九、员工继续教育管理流程为了确保员工继续教育管理的规范化和高效化,公司将制定员工继续教育管理流程。
该流程将包括培训需求分析、培训计划编制、培训资源整合、培训内容设计、培训方式选择、培训评估与反馈和员工继续教育奖励与激励等环节。
十、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员工继续教育规定的员工,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2篇)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适应企业的发展变化,增强员工的职业竞争力,建立健全员工继续教育制度,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机会,促进员工的个人发展和与企业发展的相互融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在职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员工继续教育包括岗位培训、专业技能培训、职业发展培训等内容。
第四条继续教育应以提升岗位业务水平、增强综合素质、培养发展潜力、提高职业发展能力为目标,注重实用技能和实践经验的培养。
第五条本规定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并报公司领导班子审批。
第二章继续教育主体第六条本企业将建立健全员工继续教育长效机制,明确继续教育的主体责任。
第七条企业领导班子是员工继续教育的决策者和管理者,应当高度重视员工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制定相应的发展策略和计划。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是员工继续教育的负责部门,负责制定年度继续教育计划、组织培训实施和评估。
第九条各部门是员工继续教育的具体执行单位,负责员工继续教育计划的落实和培训工作的组织。
第十条员工是员工继续教育的主体,应当积极参与培训,认真学习,将所学知识和技能应用于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和能力。
第三章继续教育内容第十一条岗位培训是指按照不同岗位的要求和职责,对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十二条专业技能培训是指对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进行提升的培训,注重对所属行业的前沿技术和新发展趋势的了解。
第十三条职业发展培训是指为员工的职业发展和晋升提供的继续教育培训,涵盖职业规划、领导能力、沟通技巧等内容。
第四章继续教育计划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每年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和员工个人发展需求制定员工继续教育计划,报领导班子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员工继续教育计划应明确培训的目标、内容、时间、地点、方式和参训人员等。
第十六条继续教育计划应注重员工的工作实际需求和个人发展需求的合理结合,兼顾企业和员工的长远发展。
职工教育管理制度模版

职工教育管理制度模版一、引言职工教育是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
为了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本公司特制定了职工教育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健全公司的职工教育体系,规范职工教育的管理和实施过程,促进职工教育的有效开展,塑造良好的企业文化。
二、职工教育的目标1.提高职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使其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2.培养职工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推动企业的创新发展。
3.加强职工的道德伦理教育,培养优秀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4.提升职工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增强职工之间的协作意识。
5.促进职工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实现企业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三、职工教育的管理机构和职责1.公司领导班子:负责制定职工教育的总体策略和规划,并对职工教育的开展进行监督和评估。
2.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职工教育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各类培训活动。
3.培训部门:负责具体的培训课程的筹备、组织和执行。
4.培训师:由公司内部或外部专业人士担任,负责培训课程的讲授和辅导。
四、职工教育的内容和形式1.岗前培训: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和新岗位培训,旨在快速提升新员工的工作能力和适应能力。
2.专业知识培训:针对不同职能岗位,开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提升职工的专业素质。
3.技能培训:针对各类技术工种,开展实践性的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工作技能。
4.管理培训:面向管理人员,开展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的培训,提升管理水平和能力。
5.继续教育:通过开展各类学历教育、在线学习等方式,支持职工的继续学习和个人发展。
五、职工教育的实施程序1.需求调研:通过调查问卷、面谈等方式,了解职工对教育需求的具体情况。
2.制定计划:根据需求调研的结果,制定年度职工教育计划。
3.课程安排: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员工个人发展需要,确定具体的课程内容和安排。
4.组织培训:由人力资源部门和培训部门协同组织培训课程,安排培训时间和地点。
5.培训评估:对每个培训课程进行评估,包括培训效果评估和满意度评估。
《职工安全生产教育管理规定》

---------------------------------------------------------------最新资料推荐------------------------------------------------------ 《职工安全生产教育管理规定》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教育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和企业经营者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境内的所有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三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全省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
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地区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第二章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教育第四条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包括公司等独立法人单位,下同)、车间级(包括分厂、分公司等非独立法人单位,下同)、班组级(包括基本生产部门、基层生产单位等,下同)安全生产教育(简称三级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级教育由企业负责组织实施。
厂级安全生产教育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和企业安全文化等基本知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内容。
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应包括本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1 / 4动纪律、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应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要求,典型事故案例,安全防护装置(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内容。
第五条外省、市进入我省及本省跨县市务工的人员应按规定经过基础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并取得《外来务工人员基础安全知识教育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上岗前,仍须进行企业三级安全教育。
第六条企业职工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级或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
员工再教育管理办法

---------------------------------------------------------------最新资料推荐------------------------------------------------------员工再教育管理办法员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一、继续教育的定义本规定所称继续教育是指本公司正式员工经申请、批准后在职学习的正规高校或机构的相关学业或短期培训班,包括:1.学士、硕士、博士等相关学位或学历的学习。
2.管理类、技术类、生产类与营销类等研修班课程的进修(含春季入学的 GCT、MBA 和 EMBA)。
3.员工自主参加的与本职岗位相匹配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4.参加与本职岗位相匹配的任职资格考试等专项培训及其他的与本岗位紧密相关的管理培训、技能培训等。
5.本规定所指继续教育学习不包括成教系列。
二、各类继续教育性质的界定 1.因工作需求公司方主动确定的学习:为配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相关工作开展的需要,由公司主动精选学习内容,甄选特定岗位人员参加的继续教育学习。
2.员工方自主申请的在职学习:在公司连续服务满 3 年的员工,可根据自己职业生涯规划与本职岗位专业能力的需求向公司申请特定的在职学习项目。
三、申请、审核、审批 1.公司方安排的继续教育学习公司方因工作需求主动确定的学习,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并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总经理审批。
1/ 92.员工方申请参加的继续教育学习员工方自主申请参加的在职学习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继续教育申请表》(见附件 1),经申请人所属部门初审后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复审,并报总经理审批;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与申请人签订《员工继续教育培养协议》(见附件2)并备案。
四、一事一审一批无论是公司方因工作需求主动确定的学习,还是员工方自主申请参加的在职学习,每一次审核、审批均对应特定学习人员、特定学习内容、以及特定学习地点和时间,当次审批当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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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结合公司岗位任职资格的要求,提高公司各级员工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管理技能,提升公司整体的人力资源综合素质,形成公司的人才竞争力;倡导求学上进的企业文化,为员工提供再教育再提升的机会,鼓励其努力获取更高一级学历并更好地服务公司。
2.适用范围
继续教育适用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包括个人岗位能力提升、特殊招聘、转岗或公司特别鼓励要求而产生的继续再教育。
3.再教育的人员层次及内容形式
3.1 再教育学历要求:
3.1经营管理层
必须参加公司安排的与提升管理技能及拓展管理领域相关知识的职业教育培训课程(如:EMBA)。
同时,已获得本科以上学历者,可自愿参加高一级学历教育,但未获得本科以上学历者,必须参加至少本科以上学历教育。
3.2中层管理及专业技术骨干
已获得专科以上学历并且专业与所从事岗位工作性质关联的,可自愿参加高一级的学历教育,但未接受过与所从事岗位工作性质相关的系统专业教育的,必须参加系统的专业教育(指学历层次的教育);
3.3其他职员
如未获得高等教育学历的,必须参加至少专科以上学历教育,专业选择需依据所从事工作的性质;
3.4 员工
班长、技工等未获得高等教育学历的,必须参加至少专科以上学历教育;普通员工可自愿报名并由公司批准参加学历教育(专业由公司根据需要安排)。
4. 报名方式
学历再教育报名由本人填写《职工再教育申请登记表》及《职工再教育协议书》经由公司领导批准,报送管理推进部备案;资质认证培训由个人自行安排,不再纳入公司统一管理。
5. 再教育费用的支付
5.1学历教育
5.1.1学历教育相关费用(学费及异地上课发生的差旅费用)前期由公司支付70%,个人支付30%,如获得毕业证书(本科以上需有学位证书),凭相关费用单据报销个人负担部分,如未能获得毕业证书,个人负担部分不再由公司承担。
学历教育费用标准按照《XXXX福利标准明细》执行,不得超出公司统一上限标准,费用标准以申请时间为准。
5.1.2 与高校合作在企业开设的学历教育班,费用由公司统一分期支付。
学习期间学员有义务为公司服务,否则公司有权在员工离职时退回公司承担的学习费用。
5.2资质认证
岗位资质认证与公司任职资格、绩效管理紧密结合,为个人岗位胜任的学习内容,公司不再统一安排,并不再承担相关费用。
6.再教育后期管理:
6.1 服务年限:
6.2 学成待遇:
员工参加职业教育通过考试获得相关学成证明,享有公司费用补贴。
通过学历教育考试获得毕业证书(本科以上需有学位证书)的,除享有公司费用补贴外,在薪酬及其它福利待遇上原则上享有与正规教育相当的待遇。
7.附件
7.1《职工再教育申请登记表》
7.2《职工再教育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