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外交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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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外交姿态
[摘要]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外交上开始改变传统的被动局面,专门设立了情报司。情报司主要负责搜集国外资料以及对外宣传和接洽等工作,在中国与外国交涉谈判中起了重要作用。情报司的设立标志着南京国民政府以积极主动的外交姿态处理对外事务。
[关键词]南京国民政府;情报司;外交姿态
近代以来,中国国际地位不断衰落,中华民国建立也未能阻止这一下滑趋势。第一次世界大战给中国的崛起提供了契机,中国作为战胜国,在战后的一些国际会议上,世界开始听到中国政府的声音,但收到的效果微乎其微。在战后各国重新分配利益时,中国不但没有取得应有的权利,反而处于被宰割的地位,德国在华权益被日本强行取得。这使中国政府意识到,在外交方面必须从以前的被动承受外来压力转变为主动出击,才能扭转外交颓势。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大力调整国家机构设置,开展一系列的主动外交,特别是情报司的设立标志着中国政府以全新的姿态来处理与其他各国的关系,中国的外交已经进入一个新时代。
1 情报司的设立
蒋介石定都南京以后,原来在广州运行的那一套外交机构不能满足外交需求,迫切需要进行外交机构的改革。南京国民政府“于1927年7月5日重订组织法,扩大机构,部长下面置次长二人,分设秘书处及政务、总务二司。同年11月增设参事厅,置参事2~4人;政务、总务二司则增改为第一司至第三司。第一司执掌政务事宜,第二司执掌总务事宜,第三司执掌情报事宜”,对外交机构进行调整。1928年2月又进行了一次调整,设置的总务处和第一至三司,第一司执掌国际范围事务,包括通商、国籍等事务;第二司执掌亚洲各国及苏联的事务;第三司执掌欧美各国事务。这一次调整开始以地域为各司工作划分的依据,这也是当时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外交部组织原则,说明了南京国民政府开始在组织原则上与国际接轨。
“东北易帜”后,南京国民政府在形式上统一了全国。于是宣布结束军政实行训政,新建立的政府参照孙中山提出的“建国大纲”实行五院制,外交部隶属行政院。此次对外交部的机构又进行了一次调整与完善,在1928年12月11日重新颁布《外交部组织法》规定外交部包括“一、总务司;二、国际司;三、亚洲司;四、欧美司;五、情报司”。其中情报司的设置是一个突出事件,将搜集情报和对外宣传接洽等工作专门设置一个机构来执行,标志着南京国民政府的外交机构走向成熟。
情报对于一个国家非常重要,尤其是在与外国谈判之时。晚清以来中国的外交一直处于茫然状态,通常是在进行谈判时对于对方的情况毫不知情,以至于受到了一系列的外交讹诈,甚至和秘鲁、比利时等一些小国都签订了不平等条约,损失了大量的国家利益。另外,在与一些国家谈判时不知道其真正的意图,不懂得运用国际力量,也导致大量主权的丧失。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急需改变旧的外交处境,情报司便这样“应需而生”了。
2 情报司的工作内容
情报司是一个特殊的机构,其工作内容在南京政府公文里也进行了明文规定。关于情报司成立以后的工作事项,《外交部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关于搜集国内外情报事项;二、关于宣传外交政策事项;三、关于撰译新闻稿事项;四、关于招待接洽新闻记者事项;五、关于其他属于情报事项。”从以上工作内容来看,这是一个成熟的政府在外交上所必须要做的一系列工作。
南京国民政府刚刚成立之初外交工作的重心是争取世界各国的承认。在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之后,提高国际地位,修订与各国的不平等条约则成为外交的主要任务。为了摆脱清末以来的外交劣势,南京政府需要做大量的工作,特别是搜集各国情报了解各国国情。此外,宣传本国政府的态度与宗旨也至关重要,这样才不会引起其他各国对中国国民革命的恐慌与误解,进而承认南京政府并与其建立外交关系,只有这样南京国民政府才能巩固其政权,有利于开展与外国的交涉工作。
南京国民政府稳定之后,首要的外交工作就是修订历届政府与列强所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928年3月30日中国外交部长致电美国驻华公使马慕瑞,希望中美在外交上开一个新纪元,并提议“以平等及相互尊重主权为原则,修订现行条约”,率先开始与美国谈判。随后,其他各国也先后与中国进行修约谈判。但是列强不可能平白无故地就放弃在华特权,并且在谈判过程中情况瞬息万变,这就要求能确切地掌握对方的情况,知道对方底牌,这样才能做到“知己知彼”。这就需要搜集大量的情报。
另外,南京国民政府在积极地与西方建立外交关系时,对外接洽的工作必然增加,接待事宜关系到一个国家的荣誉。情报司专门管理对外招待接洽事宜,将接待事务专门化,表明南京国民政府是以一种主人翁的心态主动地融入到国际事务之中,与之前政府那种临时委派非专业的接待人员完全不一样。此外,在情报司的工作事项中的撰译新闻稿、翻译中外新闻则反映了其主动了解世界大势,这都体现了南京国民政府的外交与之前政府的外交姿态不同。
3 情报司的作用
情报司成立以后就开始招募人员投入工作,据统计情报司是当时外交部中除了总务司以外工作人员最多的一个部门,据“民国”十九年《外交部各司职员统计表》记载的当年外交部各司的职员人数分别是:“总务司:132人;亚洲司:36人;国际司:35人;欧洲司:33人;情报司:40人”,此表中统计的仅仅是当时在国内情报司从事行政的工作人员,还不包括秘密散布在国内外搜集情报的人员,大量的工作人员,无论是在搜集资料还是在对外宣传方面都起了很大的作用。
情报司除了在中外谈判时搜集情报以供参考以外,还收集了大量国内外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信息,为中国的内政建设提供借鉴。根据《外交部情报司选编外国情报办法》可知,情报司除了搜集机密情报以外,还收集以下几类情报:“甲、经济(包括商务、财政在内);乙、政治(包括法律在内);丙、外交(包括条约在内);丁、军事;戊、侨务。”中国当时正在进行内政及其经济建设的探索,收集大量外国的经济、政治方面的情报对于当时的国内政治、经济来说都是很必要的,大量的政治资料及经验有利于学习西方国家的先进的民主政治及其法治,而大量的经济信息有利于落后的中国学习西方先进的生产力和管理方式以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在这当中特别引人注目的应该是对于侨务的重视,清朝以来中国华侨在海外经常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各国甚至出现屠杀中国华侨的现象。对侨务的重视说明南京国民政府已经摆脱了晚清那种对于海外侨民不管不问任由外国欺凌的状况。南京国民政府之所以重视侨务,固然与近代以来海外华侨对中国革命的支持分不开,但更为重要的是南京国民政府的外交观念已经趋于成熟,明白华侨在外国的处境直接反映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高低。
此外,情报司还规定要将收集到的资料(除机密情报外)编订成册,作为不定期刊物,分送各部以供学习。《外交部情报司选编外国情报办法》中规定:“上项刊物除按号呈部次长各一份,分送部内各司会处及政府内有关系机关各一份,本部图书室四份及留存本司若干份备查外,其他公共团体及法人等凡遇与该刊物所载文字有关系者如来函得酌送一份。”还规定若办有成效,可以将其大量印刷,将国外情况普遍介绍于国人。这样有助于大量的民众更好地了解国内外的政治经济状况,摆脱中国自古以来那种“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与己无关的思想状态。更有利于开发民智,提高民众的政治修养,对于推进中国的政治现代化起到重要作用。
情报司在中国遇到重大事件时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九•一八”事变以后情报司在东北搜集大量的有关日本侵华的资料,并在国际上宣传争取国际舆论支持,虽然后来没有改变日本侵占东北的状况,但是却使西方各国承认了是日本侵略中国这一事实。在“中东路事件”后,情报司又对苏俄的资料大量搜集。“民国”十九年上半年,情报司总共发表了505篇消息,其中“关于俄国事项69份,日本事项22份,其他各国事项30份”, 占总数的13.66%,比关于其他各国所有情报数相加还多。虽然在“中东路事件”南京政府失败了,但通过这次事件和后来搜查资料的过程,中国对于苏俄有了进一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