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长管发〔2010〕45号 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基准地价表、划分说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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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基准地价的通知
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加强土地资源管理,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07〕130号)文件要求,我区完成了基准地价编制工作,现向社会公布。
一、基准地价作用
1.应用于城市地价的动态监测和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为各类经济活动提供价格信号。
2.为制定土地出让最低限价、保障性住宅控制价格、土地征税等公共政策提供依据。
3.对于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可直接指导土地一级市场价格;对于商、住用地,基准地价主要用于二级市场的价格指导。
二、基准地价内涵
1.基准地价的基准日: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的基准日为2010年1月1日。
2.土地开发程度: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基准地价对应的土地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即宗地外通供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暖,宗地内场地平整。
3.土地用途分类:基准地价中的土地用途分商业、住宅和工业三类,其他用途土地可视其实际利用情况及收益情况,进行针对性的评估测算。
4.土地使用年限:按各用途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即商业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
三、应用说明
1.土地出让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评估,基准地价可用于指导评估和核定招、拍、挂底价。
2.本次发布的基准地价主要包含土地取得费(拆迁费或征地费)、土地开发费及土地纯收益三
部分,在具体使用时可分项核定。
3.国土资源分局应根据国家、辽宁省及大连市相关政策,结合长兴岛实际情况制定关于基准地价使用的配套政策。
四、基准地价的更新与发布
基准地价公布后,管委会将根据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本区实际情况进行适时更新。每年对现行基准地价进行调整或重新确认,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1、基准地价表
2、级别划分说明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一:
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基准地价表(2010)
基准日:2010年1月1日单位:元/平方米
注:商业、住宅用地为楼面地价,平均容积率为1.5
附件二:
级别划分说明表
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商业、住宅用地级别划分说明表
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工业用地级别划分说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