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研究思考
关于正当防卫在我国实践中的思考
关于正当防卫在我国实践中的思考正当防卫是指在必要时为了保护自己、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而采取的合法行为。
在我国实践中,正当防卫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正当防卫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本文将从正当防卫的概念与立法、实践中的问题与现状、合理运用正当防卫权利等方面进行思考。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与立法正当防卫的概念是指在遭受他人侵犯时为了保护自己、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而进行的合法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十项规定:“对于正在非法侵害自己或者他人的生命、财产或者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个人权利而采取的必要的防卫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捍卫国家、公共利益、个人权利而实施反击的,也不属于正当防卫。
”这一规定明确了正当防卫的对象和条件,对于合理界定正当防卫的范围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实践中的问题与现状在我国的实践中,正当防卫常常引发争议。
一方面,一些人在遭受侵害时出于自卫目的进行了反击,但由于反击过度导致伤害甚至死亡,而被判定为过度防卫,给自己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一些人为了逃避责任而以正当防卫为借口,进行了过度的攻击,给他人带来了不必要的伤害。
这些问题表明,在实践中对于正当防卫的认知和运用存在一定的混淆和偏差。
三、合理运用正当防卫权利合理运用正当防卫权利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的重要保障。
应当提高公民对于正当防卫权利的认知。
公民应当了解何为正当防卫、在何种情况下可以采取正当防卫行为,以及正当防卫的限度和原则等内容。
应当强化对于过度防卫和谋杀防卫的法律监管。
对于过度防卫和谋杀防卫行为,应当严格依法予以惩处,以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应当加强对于正当防卫的司法解释和适用。
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做出明确的司法解释,使正当防卫的边界更加清晰,减少对于正当防卫的争议和模糊。
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
论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摘要】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法律对正当防卫的行使规定了一系列的条件,只有在符合这些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依法实施正当防卫。
否则,滥用或不正确、不恰当地行使这项权利,不仅不能起到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甚至有可能侵犯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危害社会,形成新的犯罪。
本文从正当防卫的涵义入手,对行使正当防卫的限制条件进行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正当防卫;防卫过当;限制条件前言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当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任何公民都有实行正当防卫的权利。
但是,正当防卫作为一种特定的权利,只有正确地、恰当地行使,才符合刑法设立正当防卫制度的初衷。
法律对正当防卫的行使也规定了一系列的条件,只有在符合这些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依法实施正当防卫。
否则,滥用或不正确、不恰当地行使这项权利,不仅不能起到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甚至有可能侵犯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危害社会,形成新的犯罪。
因此,有必要对行使正当防卫的限制条件进行更进一步的确定和分析。
一、正当防卫的涵义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修改刑法,在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在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在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实行正当防卫的限制条件(一)实行正当防卫的目的限制。
正当防卫作为国家赋予公民的一项合法权利,既不是一种惩罚,也不是一种报复,更不是一种私刑,而是在紧急关头通过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一定损害来达到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以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
正当防卫限度司法法律认定问题研究
正当防卫限度司法法律认定问题研究本文以“防卫限度”为切入点,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的典型案件来具体分析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防卫限度时容易出现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而从理论方面、实践方面探讨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最后结合原因提出完善建议。
本文的核心要义旨在通过对实践中防卫类案件的分析和总结,引起司法机关对防卫限度认定方面的重视。
正确理解防卫限度的实质性内涵,摒弃“唯结果论”的思考路径,首先落实法律效果再追求社会效果,对防卫行为进行整体全面的评价。
另外,在国家鼓励正当防卫的大环境下,法律工作者也应及时更新司法理念,避免对防卫限度的认定过于严苛,建立长效的正当防卫机制,从而更好地保护公民、社会和国家的合法权益。
一、防卫限度的概念、特征及立法沿革(一)防卫限度的概念我国《刑法》第20 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①。
表观上,防卫是通过一种“暴力”的形式对不法侵害人进行攻击以达到制止不法侵害的目的,它符合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
但是实质上,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合法权利,在无法及时得到公权力救助时允许公民进行私立救济,虽然造成或可能造成不法侵害人的法益受损,但是正当防卫保护了更为优越的法益,是法定的违法阻却事由,因此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分为两种:一般正当防卫和特殊正当防卫,后者针对的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如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等)的暴力犯罪,若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仍然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
前者针对的是正在进行的其他不法侵害,需要满足五个构成条件。
第一,起因条件:必须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
首先,这里的“不法”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具有攻击性、破坏性、持续性或紧迫性的一般违法行为。
其次,这里的“侵害”是指对法益产生了威胁,只有个人法益或公法益受到威胁时才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限度问题研究开题报告
正当防卫限度问题研究开题报告1. 引言正当防卫是指在受到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而采取的合法防卫行为。
在现代社会中,正当防卫的限度成为了一个具有争议的话题。
在本研究报告中,我们将探讨正当防卫的限度问题,旨在深入了解该问题对法律和社会的影响,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2. 正当防卫的定义和作用正当防卫是法律规定的一种合法权利,它允许个人在遭受非法侵害时采取必要的防卫手段,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正当防卫的存在有助于平衡社会秩序,维护公共安全。
3. 正当防卫的原则和限度3.1 合法性原则:正当防卫必须基于合法原则行使,即对于非法的侵害行为才能采取相应的防卫措施。
3.2 必要性原则:正当防卫必须是必要的,即所采取的防卫手段应与受到的侵害程度相适应,不能超过必要的范围。
3.3 急迫性原则:正当防卫必须是紧急的,即在侵害发生的同时或即将发生时采取防卫行为。
3.4 结果限制原则:正当防卫的结果必须符合合理的预期,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避免造成不应有的伤害。
4. 正当防卫限度问题的存在4.1 自我保护权和侵权责任的平衡难题:在正当防卫的行使中,很难确切界定何为必要和合理的防卫手段,因此经常出现正当防卫行为可能超出限度的情况。
4.2 公众舆论对正当防卫的误解:由于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影响,有些正当防卫行为被误解为过度暴力,导致公众对于正当防卫的理解有所偏差。
4.3 情绪因素和冤假错案问题:在紧急情况下,受到侵害的个人可能难以保持冷静,导致过度的防卫行为,并可能引发不必要的冤假错案。
5. 解决正当防卫限度问题的建议5.1 加强法律教育和宣传:通过加强法律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正当防卫的理解,减少对于正当防卫的误解。
5.2 建立公正的判决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应建立明确的判决标准,对于正当防卫行为有针对性的判断,减少对正当防卫行为的滥用和误判。
5.3 完善紧急情况处理机制:在紧急情况下,应提供相应的辅助措施,帮助受到侵害的个人保持冷静,避免过度的防卫行为。
论正当防卫论文范文4000
论正当防卫论文范文前言正当防卫是刑事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它是指被侵害者在受到非法侵犯时,为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合法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一直是法学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本文将从对正当防卫的定义和要件的解读出发,探讨正当防卫的合法性和限制问题,并通过案例分析进一步阐述正当防卫的作用和意义。
一、正当防卫的定义和要件正当防卫是指在被侵害者面对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合理使用防卫手段进行抵抗的行为。
其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非法侵害行为:正当防卫要求被害人只有在受到非法侵害时才能采取防卫行为。
所谓非法侵害行为包括违反法律规定的威胁、伤害、侵占等行为。
2.危害迫在眉睫:被害人采取正当防卫行为的时机必须是在受到侵害的即时威胁下。
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为了自我保护必须立即作出反击,而不能等待其他救助措施。
3.必要防卫手段:正当防卫要求被害人采取的防卫手段必须是必要的、适度的。
即被害人在自我保护的过程中,不能超越对抗非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
二、正当防卫的合法性和限制正当防卫是一种合法的行为,它是人们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合理手段,但也有一些限制:1.非法防卫的排除:正当防卫要排除任何非法的因素。
即被害人无法以正当防卫的名义去实施非法行为,正当防卫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2.防卫行为是否必要和适度:被害人在使用防卫手段时,应该充分评估被侵权行为的严重性,并选择必要和适度的手段进行反击。
防卫行为不得过度,否则可能对他人人身、生命造成不必要伤害。
3.法定防卫情节的限制: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了正当防卫的具体限制情节,例如必须在夜间、侵害人必须使用凶器等。
被害人的防卫行为应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三、正当防卫的作用和意义正当防卫作为一种合法手段,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和意义:1.自我保护的权利:正当防卫保障了个人和财产的安全,对于那些无法获得及时警察支援的人们来说,正当防卫是一种合理的自我保护手段。
2.维护社会秩序:正当防卫的存在可以起到一定程度的威慑作用,使潜在的侵权者在考虑自己行为后果时多一份顾虑,从而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秩序。
关于正当防卫在我国实践中的思考
关于正当防卫在我国实践中的思考正当防卫是指在面临或即将面临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而采取的合法行为。
在我国,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法律规定的一种合法行为。
在实践中,正当防卫往往存在一些问题和困境,需要我们进行思考和探讨。
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和条件是一个关键问题。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即存在非法侵害行为,危害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性质,以及超过了正当防卫的限度。
这三个条件相互关联,相互制约,需要在实践中进行具体的解释和判断。
由于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判断正当防卫的界限往往存在主观性和不确定性,给执法者和公民带来了困难。
我们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界定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以便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权益。
正当防卫在实践中容易引发公众的关注和争议。
有时候,正当防卫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或伤害,比如造成不法侵害者的伤亡。
对于这些情况,公众往往持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
一方面,有人认为正当防卫是依法行使的权利,不应该受到过度限制和指责;也有人担心正当防卫可能被滥用,导致滋生私刑行为。
我们需要加强对正当防卫的宣传和教育,使公众更加理性地看待和判断正当防卫的行为,减少不必要的争议和疑虑。
正当防卫在实践中的执行也存在一些问题。
有时候,正当防卫的行为需要依靠公民自身的判断和决策,但是并非每个人都具备准确判断和冷静决策的能力。
正当防卫的行为还需要公民对自身行为的合法性有足够的信心,但往往因为缺乏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或对执法者的不信任而产生犹豫和抵触情绪,导致公民在面临危险时无法及时采取行动。
我们需要加强对公民的法律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使正当防卫的行为得到更好的展开和实施。
正当防卫在我国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和困境,需要我们进行思考和探讨。
通过明确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加强对正当防卫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等措施,可以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和公正,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浅析正当防卫(论文)
浅析正当防卫【摘要】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法律赋予公民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可采取的正当行为,其目的是鼓励公民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从而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但是,法律赋予公民的这种权利和手段也必须正确行使,才能达到正当防卫的目的,如行使不当,反而会危害社会,转化成犯罪。
因此,必须对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作出严格界定,同时,为避免其滥用,对其适用规定了严格的条件,为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对暴力犯罪规定了特殊防卫的内容。
【关键词】正当防卫必要限度防卫过当特殊防卫不法侵害一、正当防卫的含义及意义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本质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
刑法规定正当防卫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正当防卫制度不仅体现了专门机关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司法路线,而且体现了对合法权益的保护精神;不仅有利于制止不法侵害,而且有利于预防不法侵害;不仅有利于鼓励和保护公民与不法侵害斗争的积极性与自觉性,而且有利于树立和培养社会主义道德情操。
法学界对正当防卫制度的研究也从没间断,正当防卫制度也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并为更多的人们所了解,在社会生活中起到了其应有的作用,本文就正当防卫的若干方面谈谈自己的一些粗浅看法。
二.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为避免正当防卫被利用作为免除刑事责任的借口,对正当防卫的成立做了严格的限定条件其中包括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及限度条件。
(一)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
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应注意以下几点:(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对合法行为不能实施防卫。
(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假想的。
浅谈正当防卫的认定
浅谈正当防卫的认定摘要: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是我国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一种重要的权利和手段。
本文将通过对正当防卫的概念及其认定要件等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阐述在刑事案件中对正当防卫权具体认定问题。
关键词:正当防卫;认定;要件一、正当防卫的概念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规定有两种,一是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正当防卫,二是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特殊正当防卫。
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行为客观上具有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因此具有犯罪的外在形式,但正当防卫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在性质上有着内在的本质区别。
正当防卫的重要意义在于保障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其他的合法权益,鼓励公民和不法侵害作斗争。
是公民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的法律武器。
正当防卫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也就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在其本质上还是国家和法律所鼓励的行为。
二、正当防卫的认定要件1、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不法侵害的发生,即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对合法的行为不能实施防卫。
其次,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真实存在的,而不能是假想的,想当然的,如果没有不法侵害,而行为人误认有不法侵害的发生而实施防卫,则构成假想防卫,假想防卫并不是正当防卫,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且依刑法规定为过失犯罪,按过失犯罪处理。
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则按意外事故处理。
至于故意针对合法行为的反击,则依故意违法犯罪处理。
最后不法侵害行为通常是人的不法行为,但在饲养人唆使其饲养的动物侵害他人时,动物实际上是进行不法行为的侵害工具,将其打死是对不法侵害人财产造成损害的方法进行的防卫。
试论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
试论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摘要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一直是正当防卫制度的核心问题,本文参考国内外正当防卫法律制度领域的研究现状,结合笔者自己的思考对正当防卫的防卫限度条件进行研究与探讨。
文中提出了对正当防卫限度条件进行研究的必要性和意义,结合正当防卫历史渊源与发展状况,对正当防卫防卫限度的内涵和特征的进行了阐述,并对正当防卫的防卫限度问题进行了思考。
文章结合对正当防卫防卫限度的相关学说和基本理论的探讨,分析了各位学者对于限度问题的看法,对正当防卫防卫限度司法认定和判断问题进行研究,说明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如何评定防卫限度。
构建和完善正当防卫防卫限度评判体系,不仅仅是个重要的刑法理论问题,更将对司法实践本身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正当防卫;防卫限度;必要限度;认定标准The Discuss about the Limit of Self-defenceAbstractThe limit of defense has long been the important cause of justifiability of the defense. This paper is the outcome of research on the limit of legal defense, with reference to existing documents developed both home and abroad.This paper points out the necessity and significance of this research. The author gives introduction and general discussion on the limit of legal defense, describes some notes of the defense theory at home and abroad, and then, analyses the theories and notes of the defense, explains the descriptions of other scholars’ thoughts. The major content is the description of judicial determination.The author suggests some notes for the judgment. The perfection of the judging standard of the limit of defense, therefore, is not only a theoretical question, but a practical one, which will further affect judicial practice significantly. Key Words: Self-defense, Limit of defense, Necessary limit, Judging standards绪论在日常生活中,某些行为虽然表面上具有一定的侵害性,但其实质上并不具备某种犯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论文: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解析
法律论文: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是刑法对正当防卫设立的一个限度条件。
理解该条件,必须首先解决何为“必要限度”的问题。
关于必要限度,目前我国刑法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为基本相适应说,认为防卫的必要限度,是指防卫行为必须与不法侵害行为相适应。
所谓相适应,当然不是要求两者完全相等,而是指防卫行为所造成的损害从轻重、大小等方面来衡量大体相适应。
至于判定必要限度,主要根据侵害行为的性质、方法和强度以及防卫人所保护的利益的性质等具体情况来分析⑤ 。
第二种观点为必需说,认为防卫行为是否超过必要限度,一定要从防卫的实际需要出发,进行全面衡量,应以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的客观实际需要作为防卫的必要限度。
因为正当防卫是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制止不法侵害,保护自己或他人合法权益(包括公共利益),既是正当防卫的基本原则,也是正当防卫的目的。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所使用的强度,就不应该被不法侵害的强度所限制。
只要防卫在客观上有需要,防卫强度就可大于、也可以小于、还可以相当于侵害强度⑥。
有的学者还指出,该种观点并不主张对防卫手段不加任何限制,“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这就是限制⑦。
第三种观点为相当说或折衷说,认为所谓防卫的必要限度,是指防卫行为及其造成的损害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要的,且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及造成的损害与不法侵害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及可能造成的损害基本相适应⑧ 。
关于必要限度的理解,有学者正确地指出,“关于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实际上可以分为两个互相联系而又互相区别的问题:一是何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二是如何确定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⑨ 这应当成为全面理解必要限度的一个出发点。
基本相适应说只是基本上解决了如何判断必要限度的问题,而忽视了对何谓必要限度的界定,由此造成刑法规定正当防卫制度鼓励公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立法宗旨的实现受到了削弱。
浅议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和防卫过当的认定
浅议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和防卫过当的认定一、问题之提出当前,我国的法律日益注重对公民人身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保护,《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已经赋予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处于更为优越的法律地位,以便使其及时得到法律救济。
现笔者从正当防卫及防卫过当的概念入手,揭示防卫过当的本质和法律特征,通过分析防卫过当的责任及处理规则,阐述目前有关我国防卫过当制度的合理之处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不足。
二、防卫过当的历史沿革。
一九七九年七月六日公布,一九八○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1979年刑法)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笔者认为,根据1979年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即防卫过当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个是防卫行为本身的强度是否适当,即行为人的防卫行为是否为防卫不法侵害所必要;另一个方面是看防卫行为给不法侵害人所造成的损害程度是否超过合理界限。
从逻辑上讲,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与防卫行为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是两个概念,两者具有递进关系。
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起实行的现行刑法(下简称刑法),对正当防卫制度作了重大修改,单就防卫过当而言,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为防卫过当,这说明,刑法将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提高为“明显超出必要限度”,将损害后果规定为“造成重大损害”,其本身是大大放宽了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
至此,关于新的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也就是新的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标准即可表述为:防卫行为明显不必要且造成不法侵害人重大损害。
刑法之所以对正当防卫制度作如此重大修改,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1979年刑法颁布施行十几年里,司法实践中审理涉及正当防卫案件的情况很不理想,尤其是一些致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的案件,法院往往不敢大胆宣告无罪而是以防卫过当定案并从轻处理以求“双保险”这就是严重挫伤了公民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
法学专业论文范文分享 浅析正当防卫限度的司法认定问题及对策
浅析正当防卫限度的司法认定问题及对策摘要正当防卫制度的设立于普通大众而言,是其在遭受不法侵害时能够合法实施的维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手段,是其判断司法是否公正的一尺标杆。
虽然我国刑法学界对正当防卫的讨论从未停止,但于司法实践中关于正当防卫限度的认定,依旧难以把握,从而导致众多案件被认定为是过当防卫。
在司法实践中,案件事实相似,认定结果却不一致的情形也是非常普遍,这也使得“是否成立正当防卫”成为一个饱受争议的话题。
本文基于全国 2017 年至 2020 年间关于正当防卫的判决书调查结果,重点分析了一些二审中改判的样本案例,归纳、剖析司法实务中正当防卫限度认定的标准,在对正当防卫限度在司法认定中所存在的相关问题展开进一步解读的同时,还表达了自己的一些思考和态度。
关键词:正当防卫;防卫限定;司法认定;问题;对策目录绪论 (3)一、正当防卫相关概述 (3)二、防卫限度司法认定存在的问题 (4)(一)防卫限度认定规则的不完善 (4)1.防卫限度界定标准模糊 (4)2.防卫行为认定过于理性 (4)(二)防卫限度司法认定的额外限制 (5)1.防卫人躲避义务限制 (5)2.防卫行为紧迫性要件限制 (5)(三)判定特殊防卫过于严苛 (6)1.将特殊防卫认定为防卫过当 (6)2.忽视特殊防卫的环境影响 (6)三、对防卫限度司法认定的建议 (7)(一)明确防卫限度的认定标准 (7)1.明确防卫限度的判断思路 (7)2.保护防卫人法益 (7)(二)整体把握防卫行为 (8)1.把握持续性侵害的层次性 (8)2.明晰不法侵害的范围 (8)(三)通过指导性案例明确防卫的界限 (9)1.完善案例指导制度 (9)2.加大指导性案例发布 (9)四、结论 (10)参考文献 (10)绪论当下,我国正处于社会急剧转型期间,司法实践中各种暴力案件有增无已,再加上法治思维日渐深入人心,我国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已习惯用法律武器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面对暴力事件,正当防卫出现的频率大大提升,正当防卫案件的认定与否成为司法界与社会大众时刻关注的焦点。
正当防卫限度条件分析
正当防卫限度条件分析正当防卫是一种法律上的概念,是指在遭遇非法侵害时,为了抵御非法侵害而采取的行动。
这种行动是一种合法的行为,但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就会被视为违法行为。
因此,在行使正当防卫权利时,必须考虑到正当防卫限度条件。
本文将从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概念、种类、适用范围等多个方面进行论述,以期为读者正确理解与正确执行正当防卫提供参考。
一、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概念正当防卫限度条件是指在正当防卫的过程中,行使正当防卫权利的人必须符合的一系列条件。
在正当防卫的过程中,行使正当防卫权利的人的行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防卫对象必须是非法侵害者;2.所采取的防卫行为必须是合理的;3.防卫的手段必须适当;4.防卫的程度不得超过必要范围。
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防卫行为才能够被认为是正当的防卫。
二、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种类正当防卫限度条件主要分为法定限度条件和实际限度条件两种。
1.法定限度条件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正当防卫权利时需要符合的条件。
法律规定了哪些行为在防卫过程中可以采取,哪些行为是被禁止的。
如果行使正当防卫的人采取了法律所明令禁止的行为,则其行为应被视为非法行为。
2.实际限度条件是指在实际操作中,行使正当防卫权利时应符合的条件。
在实践中,正当防卫行为可能受到各种各样的制约,比如对法律知识的不足、防卫行为的时间限制、被害人行为的支付能力、人身权益的风险等等。
这些制约可能会影响到正当防卫行为的执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必须对这些制约因素加以考虑。
三、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适用范围正当防卫权利是法律上赋予所有公民的权利,但在具体实践中,由于防卫行为的种类、对象、环境等因素的不同,对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适用范围也存在一定差异。
1.正当防卫的原则适用范围:正当防卫原则适用于任何形式的侵权行为,只要是非法侵害就可以行使正当防卫权利。
2.行为的正当防卫适用范围:正当防卫适用于防卫人的行为。
防卫人的行为包括直接防卫,即当事人抵御直接侵害时采取的行为,以及间接防卫,即当事人为抵御即将发生的侵害时所采取的行为。
关于正当防卫在我国实践中的思考
关于正当防卫在我国实践中的思考【摘要】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正当防卫的条件包括合法防卫对象、危害事实、必要性等。
适用范围涵盖了个人、国家、公民团体和法人等。
正当防卫权利受到限制,需在临界点进行权衡。
衡量标准主要依据于合理防卫行为与被告人的主观意图等。
在我国法制中,正当防卫的地位较为重要。
正当防卫在实践中启示我们应当保护正当防卫权利,加强司法解释和实践中的统一,促进正当防卫的完善和现代化,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起到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正当防卫、我国、实践、思考、法律依据、条件、适用范围、权利限制、衡量标准、法制地位、启示、完善、现代化1. 引言1.1 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是指在面对非法侵害时,为保卫自身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而采取的合理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是一种法律认可的行为,是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对于非法行为的一种合理反击。
正当防卫的核心是在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采取必要的防卫手段,从而维护社会正义和法律尊严。
正当防卫的概念既具有普适性又具有特殊性,因为正当防卫是基于特定情况下的自卫行为,其合法性和合理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正当防卫的核心在于实现对非法侵害的合理反击,同时要求防卫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不得超出限度。
1.2 正当防卫的法律依据正当防卫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我国刑法和我国刑事诉讼法。
在我国刑法中,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主要包括第二十行为法典》第二十二章中的相关条款。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对于处于被侵害的状态下以合理防卫手段抵御攻击的行为,法律应当予以保护。
我国刑法还规定了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以及正当防卫可能对侵权人造成的不致命损害所属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
而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也对正当防卫的法律依据作出了规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涉及正当防卫的案件,要求刑事诉讼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时,要根据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查,确保正当防卫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论外国刑法中正当防卫的限度
论外国刑法中正当防卫的限度正当防卫是国际刑法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它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被害人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身体、财产不受侵害而采取的合法自卫行为。
然而,在不同国家的刑法中,对于正当防卫的限度存在一定的差异。
本文将以外国刑法的角度来探讨正当防卫的限度,分析不同国家在这一领域的立法和实践。
法律对于正当防卫的限度的规范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比例原则、紧急性原则、无过当行为原则和受攻击的不可逃避原则。
首先,比例原则强调在正当防卫的过程中,使用的防卫手段要与受到的侵害行为相当。
这意味着如果被害人受到非法袭击,则可以使用合理的武力进行还击,但不得造成过度伤害或使用致命武力。
许多国家的刑法都对正当防卫的比例原则进行了明确规定,以避免过度使用武力。
其次,紧急性原则要求正当防卫行为必须在紧急情况下进行。
即被害人必须在遭受攻击的同时,没有足够的时间或机会请求帮助或采取其他合法的手段解决问题。
这一原则主要用于限制在极端情况下的正当防卫行为,以防止滥用自卫权利。
再次,无过当行为原则指出正当防卫的行为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
这意味着在防卫的过程中,被害人不得采取过度激烈或危险的行为,例如不应使用致命武器对非致命攻击进行回击。
此外,对于已经被制服或不再构成威胁的攻击者,不得继续进行防卫行为。
最后,受攻击的不可逃避原则认为正当防卫适用的前提是被害人无法通过逃避来避免侵害。
如果有条件避免受攻击,并且没有必要使用防卫手段,那么正当防卫的权利将不再适用。
受攻击的不可逃避原则在实践中主要用于限制在攻击发生之前的正当防卫行为。
不同国家在对正当防卫限度的规定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例如,美国的刑法对于正当防卫的限度相对宽松,赋予了被害人较大的自卫权,强调侵权行为对被害人的实际威胁程度。
而日本的刑法则更加注重正当防卫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对于正当防卫的限度有着详细的规范。
其他国家的刑法在这一领域也有各自的立法和实践。
总结而言,正当防卫是外国刑法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其限度的规定主要包括比例原则、紧急性原则、无过当行为原则和受攻击的不可逃避原则。
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精选5篇)
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精选5篇)第一篇: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中原工学院政法学院学年论文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姓名: xxx班级: xxx学号: xxx中原工学院政法学院学年论文摘要正当防卫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其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
公民享有正当防卫权,并不意味着公民可以任意的实施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实施应有其明显的限度,而这种限度正是区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
因此,正确的对正当防卫的限度进行把握,不仅能有效的区分罪与非罪,而且对我国的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试图参考国内外关于正当防卫限度的文献,结合作者自身的思考,对正当防卫的限度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正当防卫;防卫限度;限度条件;认定标准中原工学院政法学院学年论文目录引言 (4)一、正当防卫的概念 (5)二、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 (6)(一)防卫限度的涵义 (6)(二)限度条件的学说及其评析...............................................................7 1.限度条件的学说.................................................................................7 2.限度条件的评析.................................................................................8 结语...................................................................................................9 参考文献 (10)中原工学院政法学院学年论文引言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重要权利和手段,其目的是鼓励公民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从而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对正当防卫权成立条件的思考
司法实践zhigong falv tiandi-111-职工法律天地 2017 年第 5 期2.媒体监督的平衡协调从媒体监督的角度来看,应当在保障媒体监督功能的同时,对媒体做出适当限制。
由于我国当前新闻自由的发展尚不够充分,司法过程相对较为封闭,媒体监督的正当性应当得到保护,但是,这种监督并不是无限制的,必须要以不妨碍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为前提。
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1)健全媒体监督保障机制。
媒体监督作为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力量,应当得到社会的认可与保护。
为了健全媒体监督保障机制,我们应当为媒体监督从立法层面和实施环境上进行双重维护,确保媒体监督权能的正当性、合法性和独立性。
(2)完善媒体监督制约机制。
新闻自由并不是绝对的自由,媒体的监督权不能超过合理范围,应当受到一定的约束。
完善媒体监督制约机制,既要求媒体加强行业自律,又要求其对司法适当监督。
四、结语作为国家统治权力的司法和社会舆论传播工具的媒体,是社会生活的两个基本要素,共同作用于社会秩序的构建。
随着现代社会法治进程的不断完善,媒体对司法的监督作用日益明显。
正确处理好司法独立与媒体监督的关系,对我国民主法治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1]李爱芹:论传媒监督与司法独立,《民主与法治》,2002年第1期[2]卞建林: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政法论坛》,2000年第6期[3]陈锦波、姜雪燕:《浅析司法独立与媒体监督的冲突及其原因》,《青年与社会》,2014年第22期[4]姚泽金、张艳红:《美国司法与媒体的冲突与协调》, 《新闻法制研究》,2009年第6期[5]高一飞:《网络时代的媒体与司法关系》,2016年7月作者简介:李晶(1986~),女,汉族,山西太原人,学历:本科,主要研究方向:国际法学。
对正当防卫权成立条件的思考蒋 翔(610213 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 四川 成都)摘 要: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反击,是人类自我保护的本能,正当防卫属于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和阻却违法事由的一种,对此各国都有法律依据,即正当防卫权和在特定情况下没有防卫强度限制的特殊防卫权。
论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
论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
正当防卫是指在遭受侵害或即将遭受侵害的情况下,为了防止或制止侵害行为而采取的合法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其行为人应当符合一定的限度条件,否则就会构成过当防卫,导致其行为不被法律认可。
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必要性:正当防卫行为必须是必要的,即必须是为了抵御侵害行为的必需措施。
如果正当防卫行为超出了必要的范围,就构成了过当防卫。
因此行为人在防卫时必须尽量采取必要而适当的手段,不能过度防卫。
2.适当性:正当防卫行为必须是适当的,即符合实际情况下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行为人在防卫时应当根据侵害的性质、程度和形势等,选择适当的防卫措施,不能采取不适当的行为。
3.合法性:正当防卫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行为人在防卫时,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不能采取非法手段。
如使用禁用的武器或者进行追杀等,都是不合法的行为。
4.主观恰当性:行为人的防卫行为必须是出于防卫目的,即行为人的防卫目的应当是为了保护自己以及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
是出于防卫目的,而是出于其他目的,如报复等,则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总之,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在符合以上的条件下,行为人的防卫行为才可以被法律认可和保护。
同时,行为人在防卫时也要注意遵守法律的规定和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论正当防卫的研究报告
论正当防卫的研究[内容摘要]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法律赋予公民同XX犯罪行为做斗争的一种重要权利和手段,其目的是鼓励公民与正在进展的不法侵害做斗争,从而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展的不法侵害。
正当防卫在打击XX犯罪分子、鼓励公民与正在进展的不法侵害作斗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因此,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原那么界限,正确运用好这把正义之剑,是我们每一位公民都应该做到的。
[关健词] 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必要限度无限防卫权正当防卫制度是为了维护合法权益,制止犯罪而设定的,这一制度从一定角度讲是鼓励公民从正面对抗犯罪行为,使公民懂得正当防卫乃是法律赋予自己的一项重要权利,并且有利于培养见义勇为的社会风气。
但是防卫权是刑罚权的例外,如果滥用,就会蜕变为私刑权,这无疑是从另一角度助长公民滥用暴力、滥用私刑,助长私力报复。
故而因当鼓励公民面对犯罪侵害时敢于防卫,同时也要对防卫加以必要限制,真正做到既不挫伤公民正当防卫的积极性,又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严肃性。
一、正确认识正当防卫概念〔一〕正当防卫的概念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展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一法定概念具体明确地提醒了正当防卫的实质内容,对于正确认识正当防卫的目的和意义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正当防卫的目的从正当防卫的法定概念中我们可以看出正当防卫行为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展的不法侵害。
正当防卫的目的在正当防卫的概念中占有主导地位,它对于理解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的本质以及确定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的的正当性说明正当防卫不是XX侵害,更不是对不法侵害人的惩罚,它具有正当防卫的性质,是一种有限度的防卫行为。
它充分说明了正当防卫行为仅仅是在合法权利被正在侵害或威胁之中的一种紧急情况下,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采取的紧急救济措施,是针对正在进展的不法侵害的有利的还击。
对正当防卫制度的思考
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即外表上似乎符合某种犯 罪构成, 实质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把正当防 卫规定为不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因为, 一方面, 正当防卫行为根本不具备犯罪构成条件。 即实 施正当防卫的行为人,主观上不仅没有恶性, 不存在危害社会的故意和过失。另一方面, 我 国刑法理论对正当防卫还主张权利侵害说, 认 为正当防卫不仅不是犯罪行为, 而且是一种权 利行为, 作为一种法律上的权利, 防卫权自然 具有其他法律权利的共性特征。 这些表述实际 将正当 防卫当 成一种权利, 认为法律不容许对 权利侵犯, 在权利受到侵害时, 应当对受到侵 害的权利予以保护。 保护权利通常情况下应由 国家进行, 但在事态紧急时, 则容许个人以自 己的力量保护权利。 正当防卫既然是保护权利 的手段, 当然不应受到刑罚的处罚。 正如古罗马法学家塞尔苏斯所说 “ 法乃 善与正义之科学”正义是法律的首要价值, , 是 一切法律原则都应该追求的价值目的。 侵害权 利行为是非正义的, 而保护权利行为不管是国 家实施还是个人实施, 都有正义性。保障功能 和保护功能为刑法的两大基本功能。 正当防卫 是正义与秩序、 保障与保护对立统一、 综合作 用的产物。 从正义 秩序的 统一出 才 只有 与 对立 发, 能解释为什么正当 防卫应当 被法律允许, 才能解释
通常含义要窄的解释, 把暴力侵害的“ 暴来自度”防卫限度无限防
正当防卫是当代各国刑事立法中所确定
的一项重要制度, 历来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
我国将正当防卫规定在刑法第 20 条 : “ 为了使 国家、 公共利益、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财产和 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
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 的, 属于正当防卫, 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 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 应当负刑事 责任, 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 行行凶、 杀人、 抢劫、 强奸、 绑架以及其他严重 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采取防卫行为, 造 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 不属于防卫过当, 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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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研究思考作者:胡笳来源:《财讯》2016年第31期正当防卫制度是刑法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是指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制度是公民实现自卫和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的强有力武器,而其必要限度一直是对正当防卫制度准确理解的核心问题。
由于正当防卫是一种用私力反击不法侵害以救济权益的手段,防卫权的行使不是任意的,而是有限制的,正当防卫必定要有限度才能确保其合法性与正当性。
但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关于正当防卫成立的限度条件问题,还存在一些有争议问题,暴露了人们对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认知分歧,对正当防卫制度的实行产生了重要影响。
正当防卫必要限度刑事责任争议问题我国现行刑法第条第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第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由此可知,刑法设立正当防卫制度,目的是鼓励公民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从而保障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为每个公民见义勇为的行为提供全面的法律保障。
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内涵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司法机关对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掌握过于严苛,以至于很多应该按照正当防卫处理的案件被当作防卫过当处理。
笔者认为,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作为必要限度的内容,同时强调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的基本相适应。
在法律明文规定下,注重个案分析,应坚持主观和客观相统一的原则,设身处地地判断防卫人在防卫过程中的主观意图,分析客观基础,结合具体的手段、强度、后果,分析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双方体力情况,判断防卫行为是否超过必要限度。
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原因首先,国家是合法权益的保护者,但是公力救济对于正在进行的侵害权利的行为往往鞭长莫及,即使事后能给侵害人以相应的制裁,并预防类似行为的再次发生,但已无法挽回已经经历过的危险与伤害。
鉴于刑罚权的滞后性,国家在一定范围内以法律的形式允许公民一定程度的防卫权,以保护国家,社会,他人和自身的安全。
其次,国家保证我们的自由,但为了整个社会的安全,自由也应当要有合理的限度。
不受限制的防卫权会导致血腥复仇和暴力杀戮。
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破坏了刑法的秩序价值,危及了社会安全。
再次,现行刑法将防卫限度的评价对象集中于防卫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即不论防卫手段、工具、强度是否与侵害行为基本相当,只要没有造成重大损害,或者虽然造成了重大损害,但与侵害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相比较并非是“明显超过”,都属于正当防卫。
这样既克服了上述要求防卫人须作复杂判断的苛求的弊端,又使防卫行为“适当” 与“过当”的限度标准获得了统一的评价,避免了将防卫方式、工具、打击部位及其强度等一一作为评判对象造成互相矛盾又十分不确定的尴尬局面。
中外国家关于正当防卫限度的规定及学说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刑法学界关于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有所区别,大陆法系国家关于正当防卫限度主要有以下三种理论一是“法益相当说”,这种观点以受侵害的法益与防卫行为所加害的法益,在价值上保持平衡作为认定的标准。
如果受侵害的法益轻微,而防卫行为损害他人的法益重大,则认为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二是“不得己说”,认为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避免不法侵害所能采取的唯一方法。
如果当时还有其他方法可以避免不法侵害,防卫行为即为过当,也就是说,以不得己作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三是“必要说”,认为应当以客观上有无必要,作为衡量防卫行为是否过当的标准。
而英国刑法根据所适用的法律渊源的不同,将正当防卫分为人身防卫、财产防卫和公共防卫三种。
美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则分为防卫自身、防卫第三人、防卫财产和执法防卫四种具体类型。
英国和美国的防卫限度因防卫类型的不同而不同。
日本刑法规定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不得已而实施的行为”。
刑法虽然在正当防卫中使用了“不得已”这一用语,但是,正当防卫的场合是“不正”对“正”的关系,是从“正义不能向非正义屈月''这一角度来排除其违法性的,因此,“不得已”不能理解为没有其他手段,但也并不是只要是为了反击,就可以不择手段,而应当在保护自己或他人权利所必要的范围之内,而且尽可能地选择侵害、威胁利益较小的手段。
也就是说,对于防卫行为,必须满足在紧急状况下,为了保全自己或者他人的法益而必要的行为必要性防卫行为应当是相对的最小的限度,在保全的法益与侵害的法益之间不能出现明显的不平衡湘当性户。
我国年刑法关于正当防卫限度条件我国97年刑法对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作了重大修改,一是将“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修改为“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二是将“造成不应有的危害”修改为“造成重大损害”,这两处实质性的修改,放宽了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
在年刑法对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作出重大修改以后,在确定防卫行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时,必要限度成为参照标准而不再是绝对标准,不应当再继续沿用年刑法时代的防卫限度理论,我们应该根据年刑法的规定,重新解释、确立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
根据年刑法第条第款的规定,一般认为,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相比较而言,“必要说”对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的理解较为准确。
墓本相适应说”脱离了客观实际,不仅要求防卫人准确判断现侵害手段、强度,而且还要准确地预测侵害人下一步可能采取什么样的侵害手段、强度,然后再相应调整防卫的手段和强度,这是对防卫人的苛求。
同理,要求防卫人先判断不法侵害可能造成什么样的结果,再决定防卫行为对侵害人造成什么样的结果,也缺乏可操作性。
“必要说”作为基本相适应说和必须说的折衷说,也存在三个问题折衷说既综合了“必要说”之长,也综合了“基本相适应说”之短,“基本相适应说”所具有的缺陷折衷说都有”必要说”与”基本相适应说”存在着根本矛盾,无法综合。
“基本相适应说”强调防卫行为与侵害行为的杀伤力大体上相当,“必要说”的则立足于是制止不法侵害的需要,两者相去甚远以往的司法实践表明,“必要说”与“基本相适应说”折衷的结果是,坚持了“基本相适应说”而抛弃了“必要说”,导致司法机关在处理正当防卫案件时,对防卫的必要限度卡得过严、过死。
从界定必要限度的基本标准角度来看,较具代表性的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仅仅是从法律对于防卫损害可允许的角度来予以界定的必要限度之基本标准即,足以有效地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或者是以有效地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必需为限度等等。
笔者认为,第二类对必要限度的解说比较可取,但同时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第一,正好能够制止不法侵害或正好足以制止不法侵害,要求防卫人要准确判断侵害手段、强度,然后再相应调整防卫的手段和强度,这是对防卫人的苛求。
年刑法相对于年刑法的一个重要完善,就是将防卫过当从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修改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因此,只要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不应有的重大损害的,其防卫损害都在必要限度的范围内,这可以看成是对上述“正好能够制止”的标准的一种否定。
其二,以修订后刑法的规定来看,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不应有的”重大损害”而非一删员害,是与超过必要限度的明显性相呼应的,因此,只将必要限度的基本标准定位于“没有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既未强调此种损害的重大性,也未突出防卫超出必要限度的明显性,有些欠妥。
笔者认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的含义应当是“对不法侵害人所造成的防卫损害为足以有效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并且不属于明显的不应有的重大损害”。
认定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司法机关在防卫行为发生后所进行的工作。
最后,法条以列举的方式阐释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帮助人们对法条的理解,该条款的重点还是在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笔者认为,在人身侵害型案件中,应结合案件的情况做出综合判断,如果侵害行为明显具有造成防卫者或其他公民重伤的可能性,这时侵害的行为就属于法定的“行凶”行为,防卫者有权对其行使无限度防卫权。
具体应从被害人一方行为的强度、所击打的部位、使用的工具、持续的时间是否有可能造成犯罪嫌疑人重伤,如果是,那么已经符合无限度防卫的前提,应当认定其行为属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另外,关于“行凶”一词。
所谓行凶,有学者认为是指故意实施的危及他人生命、健康的暴力犯罪行为。
作为犯罪手段,可以包括多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手段,如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聚众斗殴等暴力犯罪行为;同时这些犯罪手段也触犯了相应的罪名。
不过,也有学者认为刑法在特殊防卫权的规定中使用“行凶”一词不妥。
其一,“行凶”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更不是一个独立罪名,将其与“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罪名并列不符合逻辑。
其二,“行凶”在常人理解一般指故意杀人的行为。
而刑法将行凶与杀人并列,表明这里的行凶不包括杀人在内,那么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暴力犯罪行为是否包括呢?对此,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这容易引起人们理解的歧义。
其三,从立法上规定特殊防卫权的宗旨出发,行凶必须是严重程度的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否则,不能进行特殊防卫。
既然如此,行凶完全可以为后面的“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包容。
因此现行规定未免多余,有重复规定之嫌,建议立法机关在今后修改中取消“行凶”的规定。
特殊防卫权的适用对象认定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司法机关在防卫行为发生后所进行的工作。
最后,法条以列举的方式阐释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帮助人们对法条的理解,该条款的重点还是在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笔者认为,在人身侵害型案件中,应结合案件的情况做出综合判断,如果侵害行为明显具有造成防卫者或其他公民重伤的可能性,这时侵害的行为就属于法定的“行凶”行为,防卫者有权对其行使无限度防卫权。
具体应从被害人一方行为的强度、所击打的部位、使用的工具、持续的时间是否有可能造成犯罪嫌疑人重伤,如果是,那么已经符合无限度防卫的前提,应当认定其行为属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另外,关于“行凶”一词。
所谓行凶,有学者认为是指故意实施的危及他人生命、健康的暴力犯罪行为。
作为犯罪手段,可以包括多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手段,如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聚众斗殴等暴力犯罪行为;同时这些犯罪手段也触犯了相应的罪名。
超过限度的性质问题正当防卫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危害社会的故意,客观上其行为造成了损害但是有益于社会,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