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长春市现代城项目概况及物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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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正文:

----------------------------------------------------------------------------------------------------------------------------------------------------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各区物价局(价格主管部门)、物业办及各物业企业:

为促进物业服务质量的提高,解决困扰我市物业管理中的一些矛盾,完善我市的物业管理制度,经征求各个方面的意见,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依据《吉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1、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物业企业协商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确定后,物业企业一个月内到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价格确认手续。

2、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住宅小区(包括前期物业介入)的物业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区的建设规模和物业服务内容,核定临时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企业按临时标准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3、物业企业与业主委员会通过协商,难以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双方应向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核定收费标准的书面申请。由价格主管部门按价格构成核定收费标准。

吉林省物业管理办法

吉林省物业管理办法

吉林省物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共同组织自行管理或者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物业的使用、服务及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服务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新建成的居住小区应当实行物业管理,原有的居住小区、非住宅房屋应当逐步实行物业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物业管理机构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物业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

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七条鼓励业主通过委托或者聘用物业职业代理机构或者代理人行使物权,维护自身权益。物业职业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或者代理人应当具备法律、财务、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第八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参加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培训,建立行业服务、协调、激励和惩戒机制,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科学、规范、健康发展。

长春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长春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长春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0.01.06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2.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招标投标

正文

长春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市场的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大会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服务而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是指依法进行物业服务招标的建设单位、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决议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授权业主委员会行使招标人职能。业主委员会未成立或者因故解散无法重新选举产生的,业主大会应当委托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招标人开展物业服务招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为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房管局),负责对全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制定有关政策,建立评标专家库。

各城区、开发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及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前期物业服务。住宅物业区域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下的,经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吉林省物业管理办法

吉林省物业管理办法

吉林省物业管理办法

住房纠纷审理尺度不一

近年来,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持续深入,涉及物业权益的纠纷案件持续增多,审判实践面临的压力与日俱增。因法律规定不明细,各地法院在审理这种纠纷时裁判的尺度不一。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 年初正式立项《关于审理建造物区分一切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咨询题的讲明》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咨询题的讲明》。通过数年的起草制定工作,两部丝法讲明最终出台。

焦点1

房子空置也得交物业费

《吉林省物业管理方法》于2022 年5 月1 日起实施。此前,一些业主

表示他们不住在小区,没有得督服务不想交物业费。

丝法讲明:物业服务企业差不多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允许有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解读:物业管理是对物的管理和对人的服务过程,而对物的管理要紧是指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和共用部份的管理,其管理是不可分的,而对人的服务也不能因为房屋的空置而减少服务量和降低服务标准,因此空置房也应全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的是整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约定提供了有关服务,则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是均等的,不管是住依旧没有住。

你可对楼下麻将馆讲“不”

长春市的住宅小区,民房被改做他用赌情形有专门多,咨询题也专门多。例如楼下烧烤店烟气熏人,麻将馆噪音扰民等。《物权法》尽管规定了应当经有厉害关系的业主允许,但没有确定厉害关系人范畴。

丝法讲明: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造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有厉害关系的业主”。

现代城物业管理方案

现代城物业管理方案

现代城物业管理方案

一、前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现代城市物业管理正变得越来越重要。良好的物业管理不仅可以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还可以提高整个城市的形象。因此,

本文将从物业管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案等方面,对现代城市物业管理进行深入

的探讨。

二、现代城市物业管理的现状

在现代城市中,物业管理早已不再是简单的维修和保洁工作,而是一个综合性的服务体系。现代城市居民对物业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需要有安全、清洁的生活环境,还需要

有高效的服务和便利的生活设施。然而,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一些

小区的管理混乱,管理者对设施的维护不力,居民的生活环境相对较差。其次,缺乏统一

的管理标准和规定,导致一些小区存在管理盲区和管理薄弱环节。再次,由于信息不畅通,物业管理和业主之间的沟通不畅,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总的来说,现代城市物业管

理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进行改善和完善。

三、现代城市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a. 管理混乱:一些小区的管理混乱,管理者对设施的维护不力,居民的生活环境相对较差。

b. 缺乏统一的管理标准和规定:导致一些小区存在管理盲区和管理薄弱环节。

c. 信息不畅通:物业管理和业主之间的沟通不畅,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四、现代城市物业管理改善方案

a. 建立统一管理标准和规定:针对小区管理的混乱现象,可以建立统一的管理标准和规定,规范每个小区的管理工作,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和权限,提高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b. 引入先进的物业管理技术:可以引入智能化技术,例如智能门禁系统、智能监控系统等,提高小区的管理水平,运用大数据分析,提高管理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提高管

长春市物业管理的基本做法、不足及加强建议

长春市物业管理的基本做法、不足及加强建议

长春市物业管理的基本做法、不足及加强建议

近年来,长春市住宅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突显,已成为政府和社会各层面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随着住宅小区房屋、设施设备逐年老化,管理中的问题日积月累,弃管小区的数量不断攀升,矛盾越来越突出,越来越复杂,处理成本也急剧加大,迫切需要尽快加以解决。为此,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与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组成了课题组,对市相关部门、区(开发区)、街道、社区及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并赴杭州、西安等地学习考察。

一、长春市物业管理的基本做法

长春市物业服务业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起步阶段(1996年至2000年)。1996年起,长春市以治理卫生、美化环境为突破口,在13个小区开展了物业管理试点,使老百姓初步形成了“花钱买服务”的观念,认识和接受了物业服务。第二阶段为快速发展阶段(2001年至2007年)。2001年,长春市出台了《长春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配套制定了相关的法规政策,使物业服务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第三阶段为规范提高阶段(2008年以来)。2008年,长春市颁布了《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确立了“四级”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物业管理职责,使物业管理步入了不断完善、持续发展的轨道。

(一)长春市物业管理现状

第一,物业服务企业。从数量与性质上看,截至2012年末,长春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479家。其中,国有企业17家,占3.55%;有限责任公司401家,占83.72%;股份有限公司12家,占2.51%;私营企业37家,占7.72%;外埠企业8家,占1.88%;港澳台企业1家,占0.21%;外资企业2家,占0.42%。从资质等级上看,长春市物业服务企业中一级资质企业10家,占2.09%;二级资质企业26家,占5.43%;三级资质企业393家,占82.05%;临时资质企业50家,占10.43%。

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

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

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

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根据《物权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长春市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工业园区等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确保物业共有部分的安全、干净、整洁、有序。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当与社区居民自治相结合,积极引导居民履行相关义务,并建立健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居民参与管理的机制。

第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物业管理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更新和续费,物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

第二章物业服务

第六条物业管理单位应为业主提供以下服务:保安、保洁、绿化、安全设施检查与维护、消防管理、停车管理、维修等。

第七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业主服务中心,提供24小时

值班接待,及时处理业主的咨询、投诉和建议。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业主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业主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质。

第三章物业费收取与使用

第九条物业费应当按照合理、公平的原则收取,业主应当按时缴纳物业费。

第十条物业费的使用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的决议进行,用于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人员工资的支付,保险费用的缴纳等。

第四章小区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小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巡逻、监控设备的检查与维护。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灭火系统和应急避险设施,并保持其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应组织火灾演练、安全知识培训等活动,提高业主和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长春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16(1)(2021整理)

长春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16(1)(2021整理)

长春市城市住宅区物业打点条例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尺度物业打点行为,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打点企业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区和各县〔市〕人民当局地点地城市范围内的住宅区物业打点。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住宅区,是指以住宅为主,并有相应配套共用设施设备的居住区。住宅区的范围由县〔市〕、区人民当局物业打点行政主管部分会同有关部分划定。本条例所称物业,是指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房屋以及相关的共用设施设备。

本条例所称物业打点,是指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有关单元,委托物业打点企业对物业进行打点和为业主、使用人效劳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本条例所称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或者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本条例所称物业打点企业,是指依法成立并接受委托进行专业打点效劳的企业。第四条住宅区物业打点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效劳相结合、属地打点与行业打点相结合的模式。

住宅区物业打点应当逐步实行招投标制度。

第五条业主、使用人有依法参加住宅区物业打点的权利,并有合理使用房屋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住宅区公共利益的义务。

第六条长春市房地产打点部分是本市物业打点的行政主管部分,负责组织实施

本条例。

各县〔市〕、区人民当局物业打点行政主管部分由市人民当局确定,依照本条例对辖区内的物业打点活动进行监督、查抄、指导。

市、县〔市〕、区人民当局的其他有关部分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第七条物业打点应当逐步向社会化、专业化标的目的开展,通过市场竞争,提高打点程度,改善人民生活和社会环境。

现代城项目概况及物业管理手册

现代城项目概况及物业管理手册

现代城项目概况及物业

管理手册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目录第一章万晟现代城项目概况

第二章物业管理的整体设计与构思

第三章整体工作计划

第四章组织机构及人员的配置、管理培训

第五章管理制度的制订及档案资料的建立与管理

第六章早期介入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第七章管理服务内容及指标

第八章构建和谐社区与便民服务

第九章物业服务费成本测算

第一章万晟现代城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精装酒店式公寓——万晟现代城之现代公馆简介

大马路商圈的酒店式服务精装小户型公寓。现代公馆是兼具投资与居住双重价值的酒店式服务精装公寓。面积从39平方米至64平方米,采用可拓展式精装修,充分地考虑了产品的实用性,打造新颖实用的空间创造愉悦生活享受。

拥有独立的干湿分离卫生间,安装了冷热水系统,具备独立的淋浴系统,配备煤气的独立采光厨房,具有天然采光,地热采暖,完全具备居家的优越条件。3米层高增加了空间的舒适度。卧室与客厅之间采用了流通式设计,既区分了两部分的功能空间,又增加了空间的通透感。采用可拓

展式精装修,预留了充分体现业主之间不同审美情趣的空间。厨卫装修、地板铺设、墙面粉刷等方面全部到位,而灯具、窗帘、家具、电器等体现个性化特征的软装饰由业主根据自己的喜好自理。装修所用材料均采用高档知名品牌,均达到环保要求。省却了装修的劳顿之苦,同时又可彰显自我的独特个性。

地段创造的是价值的一部分,而另一部分价值则是由产品自身创造的,现代公馆是一个临界点,它意味着大马路的发展将从此进入一个新的时代。

长春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长春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长春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长春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行为,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建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合同与造价、质量与安全等管理及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工程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统一管理。县(市)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经营活动应当依法进行,遵循诚实信用和平等竞争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施工许可管理

第十九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资规模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手续。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第条建筑工程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首先将建设项目在发证机关备案。

第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项目报建时,应有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通过的勘察设计文件,并作为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的要件之一。

第二条市建设主管部门对建筑节能审查实行统一管理,凡新建民用建筑均须进行建筑节能审查。

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

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

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

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长春市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服

务质量,保护业主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长春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单

位和个人。

第三条物业管理的范围包括房屋、场地、设施设备、绿化、环

境卫生等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管理及维修等工作。

第二章物业管理机构

第四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依法注册,取得合法的经营许可证,

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

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管理人员具

备相关资质和培训经历。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六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业主关注的问题。物业管理机构还应当建立业主投诉处理机制,确保业主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解决。

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

第七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提供规范的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房屋日常维修和设施设备巡检维护;

2. 环境卫生清洁和垃圾清运;

3. 公共绿化和景观维护;

4. 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维护;

5. 物业费用管理和收缴;

6. 业主投诉处理和纠纷调解等。

第八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档案,记录每个业主的房屋及设施设备状况、维修记录、投诉处理等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和保密。

浅析长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政府的作用

浅析长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政府的作用

行业研究 Industr

y Research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完善政府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的作用是保障和促进民生的关键。本文以长春市为微观主体,分析长春市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长春市物业管理体制对策。

一、长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政府作用概述及问题

近年来长春市政府通过构建“四级”物业管理体系、稳步推进“老、旧、散”小区改造、建立物业企业信息系统、诚信档案和物业管理信息数据库以及制定新政规范物业管理行业。但随着住宅小区房屋、设备老化,物业投诉率仍在逐年增加,也暴露出政府对物业行业监管的诸多问题。

(一)政府出台的法规难以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物业管理机构待完善。政府对物业管理机构的人员数额和编制都有规定,但由于经费限制,人员的配比达不到要求。物业办公室对人才吸引力不够导致工作人员严重匮乏,责任落实方面也没有系统规定。物业管理范畴中又纳入了“老、旧、散”区域改造,加上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等工作,难度也随之增加。

维修资金使用受限。一些老旧住宅区在维修改造时,没有充足的资金保障。资金的使用受到两个条件的约束。一是房屋改造需取得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但业主的需求不同无法达成一致。还有些业主不信任物业公司或认为工程预算偏高而不愿意在业主征求意见表上签字。二是受到百分之百归集率的限制。专项维修资金是在保修期满后对公共部位、设施进行维修的“养老金”,使用应急维修资金的前提是小区维修资金归集率达到100%。长春市住宅小区维修资金归集率普遍较低,最高达90%以上,最低的还不到40%。

《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已由长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10月31日通过,经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11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服务管理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管理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实行业主自治、专业服务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物业,是指各类房屋及其公共部位、公用设施设备。

本条例所称共有部位,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间、管道井、设备间、值班保安室、物业服务用房、公共停车位、户外墙面、屋面、道路、场地、绿地等部位。

本条例所称公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业主共有的电梯、楼道照明设施、小区道路照明设备、安全防范智能系统、避雷装置、单元防盗门等设施设备。

本条例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即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权利人;或者房屋竣工并已交付使用,已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但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合法买受人。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共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取得相应资质并从事物业服务经营的企业法人。

第五条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

现代城酒店式公寓项目早期介入服务内容

现代城酒店式公寓项目早期介入服务内容

现代城酒店式公寓项目早期介入服务内

现代城酒店式公寓项目早期介入服务内容

物业公司根据施工进度的实际情况,对XX·现代城制订科学、成熟、相应的物业管理前期介入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和阶段开展各项工作,为将来的物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1.规划设计阶段

对于规划设计,物业管理前期人员需要参与园区配套规划设计方案的讨论,从管理的角度审视规划设计方案是否合理,力求使园区的设计方便日后的物业管理工作.包括: 1)监控中心的设置

2)园区人车分流的设计

3)公共照明开关设置位置

4)公共照明开关开闭形式

5)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设计

6)园区垃圾房的设置

7)公共洗手间的设置

8)信报箱的设立

9)公共告示栏的配置

10)家用空调穿墙孔和室外机座位置的预留

2.建设施工阶段

1)提出设备的设置和服务方面的改善意见及设计遗漏工程项目的建议。

2)分析物业建造选料及安装,改善设备使用效果,减轻后期管理的压力。

3)审查有关工程(包括绿化工程)的优劣,提供改善意见。

4)提供机电安装及能源分配的有关专业技术管理意见。

5)提供功能布局或用料更改的有关专业技术管理意见。

6)帮助施工人员做好对房屋材质方面的保护,以避免施工对材质造成损伤。

7)提前熟悉房屋中的各种设备和线路,包括房屋内部结构、管线布置及所用建材的性能。

8)检查工程施工进度(根据需要参与建造期有关工程联席会议和建筑师定期碰面会等)。

9)检查前期工程的施工质量,并就原设计中不合理但又可以更改的部分提出建议。

10)配合设备安装、管线布置,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安装质量。

11)提出遗漏工程项目的建议。

长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42号]

长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42号]

长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正文:

---------------------------------------------------------------------------------------------------------------------------------------------------- 长春市人民政府令

(第42号)

《长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业经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七日市人民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市长:宋春华

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长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住宅小区房屋及其设备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创造整洁、文明、安全的生活环境,加强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市市区内的新建住宅小区,必须根据本办法实行物业管理。本办法实施前已经验收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物业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小区是指以住宅为主,经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以及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自建的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居民居住区。

本办法所称物业是指住宅小区内的各类房屋、公用配套设施及住宅小区使用范围内的公共场地。

第四条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的指导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用资金的收取办法、标准及管理规定;

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

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

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

一、总则

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和促进长春市物业管理行为,维护

业主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而制定的。本条例适用于长春市内各类

物业的管理。

二、物业管理的主体和责任

1. 物业管理公司是物业管理的主体,其责任是负责对物业的日常维

护和管理工作,保障业主的生活环境和安全。

2.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

服务标准。

3. 业主也有义务积极参与物业管理,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共同维护

小区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三、物业管理的范围和内容

1. 物业管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绿化、道路、

停车场、安防措施等。

2. 物业管理的内容包括小区的日常保洁、绿化养护、设施维护、安

全管理等。

3.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响应业主的投诉和需求,并积极解决问题。

四、业主权益保障

1. 业主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清洁的公共环境、良好的服务质量。

2. 业主有权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3. 物业管理公司不得随意调整物业费用,应当依法按照约定收取费用并及时公示。

五、物业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1. 物业费用的使用应当公开透明,用于小区设施的维护和改进。

2.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定期公布物业费用的收支情况,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六、物业管理的监督与处罚

1.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机构,可以组织业主进行投票决定相关事项。

2. 物业管理公司如果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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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万晟现代城项目概况

第二章物业治理的整体设计与构思

第三章整体工作打算

第四章组织机构及人员的配置、治理培训

第五章治理制度的制订及档案资料的建立与治理第六章早期介入及前期物业治理服务内容

第七章治理服务内容及指标

第八章构建和谐社区与便民服务

第九章物业服务费成本测算

第一章万晟现代城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精装酒店式公寓——万晟现代城之现代公馆简介

大马路商圈的酒店式服务精装小户型公寓。现代公馆是兼具投资与居住双重价值的酒店式服务精装公寓。面积从39平方米至64平方米,采纳可拓展式精装修,充分地考虑了产品的有用性,打造新颖有用的空间制造愉悦生活享受。

拥有独立的干湿分离卫生间,安装了冷热水系统,具备独立的淋浴系统,配备煤气的独立采光厨房,具有天然采光,地热采暖,完全具备居家的优越条件。3米层高增加了空间的舒适度。

卧房与客厅之间采纳了流通式设计,既区分了两部分的功能空间,又增加了空间的通透感。采纳可拓展式精装修,预留了充分体现业主之间不同审美情趣的空间。厨卫装修、地板铺设、墙面粉刷等方面全部到位,而灯具、窗帘、家具、电器等体现个性化特征的软装饰由业主依照自己的喜好自理。装修所用材料均采纳高档知名品牌,均达到环保要求。省却了装修的劳顿之苦,同时又可彰显自我的独特个性。

地段制造的是价值的一部分,而另一部分价值则是由产品自身制造的,现代公馆是一个临界点,它意味着大马路的进展将从此进入一个新的时代。

二、主体建筑情况

整个项目占地面积4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由6栋18层和2栋24层组成;场地的南端紧临大马路为大型商业建筑,地下两层地上三层;商业建筑分不为1#~6#楼三层以下,其中1#为写子间,2#、3#为酒店式公寓,4#~6#为住宅;场地的中部由4#~7#楼组成,为封闭的住宅园区;场地的北端由8#楼和二层局部三层的商铺组成。地下机动车位建筑面积1.89万平方

米,有600多个车位。园区实行人车分流,机动车进出口多个。

万晟现代城的整体规划分为三个区域:面向大马路一侧作为要紧商业商务空间,商业商务空间的要紧入口沿大马路展开,结合商场前广场,最大满足了商业运营,与新天地购物公园、永春批发市场、光复路商圈共同构成的商业中心,同时又为大马路的都市景观增添了风采;中段为大面积绿化和高层居住建筑,制造了优美的都市室外公共活动环境;小区内部配套:2000平方米商务生活休闲会所位于六层,其中包含商务中心服务、咖啡休闲吧、商务会议室、超市便利店、健身馆、网吧、棋牌室、乒乓球室。

整个项目突出生态绿化的主题,在商场屋面及中部园区内作大面积的集中绿化,大大地提高了绿化率,在提供休闲场所的同时,表达了对生态都市的尊重。

三、要紧配套设备设施

1.园区配套设备

园区有41部奥的斯电梯(写字间有6部),开关站、变电亭、发电机、生活水二次加压供水泵(房)、排水(污)井、换热站、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水、电、防排烟、补风机)、消防监

控报警中心,智能化治理系统,保安巡更系统等。

2.园区配套设施

大型商场、活动广场、老年人健身场所、娱乐会所、儿童娱乐广场、空中花园等。

3.周边设施

中小学:长春市第一高中、长春市第103中学、长春市第二实验小学、

幼儿园:清华双语幼儿园

综合商场:新天地购物公园、永春批发市场、光复路商圈

银行:交通银行

医院:市中心医院、吉大二院、宽城区中医院

其他:光复路商圈、大马路鞋城、东北电器城、新天地购物公园、火车站商圈、重庆路商圈、亚泰大街商圈、永春路商圈

第二章物业治理的整体设计与构思

运用持续进展的战略,确保物业的保值与升值。人性化的治理方针为业户铺架沟通的桥梁,增进了解与信任,以诚信为本,提高治理服务的信誉。结合所辖物业的建筑特点,导入切合实际的治理理念,以高效率的治理降低成本,转变传统思想观念,“全心全意为业户服务”。把万晟现代城建设成为长春市首屈一指的“安全、文明、优美、舒适、尊贵”的园区,使万晟现代城高品质、高效率、严谨规范、以人为本的物业治理成为长春市物业治理行业的一面旗帜。并以物业治理的品牌效应助总公司的房地产开发,成为房地产销售的新卖点。为实现以上设想,拟采纳“一种模式、两项承诺、三个重点、四项措施”的治理方针。

一、一种模式

针对所辖物业的特点制定出具有制造性的物业治理模式。在治理工作中将依照本物业的实际特点采纳有效的模式,并制造“治理由您评定,分分秒秒引证,点点滴滴做起,永久让您中意”的模式效应,力求更好地满足业户的需求。

采纳的治理体制是:企业化、专业化、一体化。

治理思想是:安全服务第一、人性规范治理、提早服务业户、打造治理精品。

追求目标是: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

二、二项承诺

在一年内做到物业公司收支平衡,略有盈余。

在两年内达到省级“都市物业治理优秀园区”标准或“安全文明园区”标准,三到五年内达到“全国都市物业治理优秀园区”标准。

三、三个重点

1.完善服务、诚信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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