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华留学研究生管理工作流程及业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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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留学生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024年留学生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第八条提高自身素质、加强教学锻炼。
第九条按岗位描述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训练任务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根据教学要求认真备课并编写教案,保证授课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不得随意改变授课时间、地点,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旷课。
第十二条上课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三条对学员负责,认真批复作业,帮助学员学习。
留学生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为维护训练中心的工作秩序,保证训练中心的教学质量,提高教练教学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清华大学管理模式职业经理训练中心所有员工。
第二条训练中心由教学管理委员会领导、控制,实行中心主任个人负责制。
第三条本中心由教研部、教学部、教务部、招生办、信息部、行政办公室、人事部、财务部八个部门组成。
九、附则
1、本规定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留学生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篇2
为了更好的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实现教师高水平,教学高质量,办学有特色,就必须加大教育科研力度,扎实有效地搞好教研活动,特制定学校教研活动制度:
1、学期初,教务处须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学校的教研计划,学科教研组要制订组的教研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要求具体详实,切实可行、严禁形式化、任务性、应付检查。
第十九条考核的基准包括:岗位描述,工作目标与任务计划,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学员培训效果。
第二十条绩效考核的构成:分三部分:综合结果考评基本能力考评其它。
留学生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篇5
一、理论教员要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授课。通过理论教学,使学员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安全驾驶知识、车辆结构等知识。
二、新学员必须参加7天(30学时)的科目一(理论)培训。经理论教员测试合格(95分以上)后,参加科目二(桩、选)的培训(要有记录)。

来华留学生管理规定(3篇)

来华留学生管理规定(3篇)

来华留学生管理规定来华留学生的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学籍管理:来华留学生应按照学校的规定注册入学,并遵守学校的学籍管理制度。

如违反学校的规定,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停止学籍等。

2. 学业管理:留学生应按照学校的要求完成学业,并参加考试和评估。

如出现违反考试纪律或作弊行为,可能会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学业成绩无效。

3. 住宿管理:学校会提供留学生宿舍或推荐合适的住宿条件,留学生应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住宿管理,包括遵守住宿安全和公共秩序等。

4. 签证和居留管理:留学生应遵守中国的签证和居留管理规定,按时办理签证、居留许可和报到手续等。

5. 行为规范:留学生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中国的社会习惯和文化,维护校园安全和秩序,禁止从事违法和违纪的行为。

6. 纪律处分:如留学生违反学校的规定,可能会受到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顶格警告、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以上是一般来华留学生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规定可能会根据学校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留学生应在入学前仔细了解学校的管理规定,并遵守相关规定,以保障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权益。

来华留学生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来华留学生的管理,促进来华留学生的学术交流与文化交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各类高等学校、研究机构及其他培训机构接收来华留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来华留学生按照国际友谊、公平合作和互惠互利的原则,享受与中国学生相同的待遇。

第四条来华留学生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学术规定,尊重中国的风俗习惯和社会秩序,保护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申请与录取第五条来华留学生申请者应提供本人有效护照、学历证明、语言成绩证明等材料,并按照学校的要求填写申请表格。

第六条学校应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招生计划,审查并录取合格的来华留学生。

第七条学校应及时将录取结果通知申请者,并提供签证办理指南及其他相关信息。

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

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

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为加强外国来华留学生(以下简称“留学生”)的管理,特制定了《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外国留学生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进我国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促进高等学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对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高等学校,系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本规定所称外国留学生是指持外国护照在我国高等学校注册接受学历教育或非学历教育的外国公民。

第三条高等学校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的工作,应当遵循“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保证质量,积极稳妥发展”的方针。

第四条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等学校,应当具有必备的教学和生活条件,以及相应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高等学校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应当遵循国家外交方针,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六条教育部统筹管理全国来华留学工作,负责制定接受外国留学生的方针、政策,归口管理“中国政府奖学金”,协调、指导各地区和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工作,并对各地区和学校的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

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国家计划内外国留学生的招生及具体管理工作。

第七条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外事和公安部门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高等学校接受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外国留学生,由教育部审批。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工作的协调管理。

外事、公安等有关部门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做好外国留学生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高等学校具体负责外国留学生的招生、教育教学及日常管理工作。

学校应当有校级领导分管本校的外国留学生工作;学校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外国留学生管理制度,并设有外国留学生事务的归口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我国教育部制定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以下为该规定的主要内容:一、总则本规定的制定目的是加强对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公派出国留学的有效利用和高质量的学术成果。

二、申请与选拔1.全日制在职研究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公派出国留学。

2.申请者须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并且符合国际交流的基本要求。

3.申请者需通过面试和专业成绩评定等程序进行选拔。

三、学术指导1.公派出国的研究生在留学期间需接受指导教师的学术指导。

2.指导教师应具备一定的学术造诣和指导经验,负责为研究生提供指导和支持。

3.学术指导内容应包括研究生课题的确定、研究方法的指导以及学术论文的写作等。

四、学习成果1.公派出国研究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

2.研究生在留学期间应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并获得一定的学术成果。

3.学术成果包括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参与国际学术会议以及获得国际学术机构的认可等。

研究生应向学校提交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

五、管理措施1.公派出国研究生需定期向学校提交学习进展报告,并接受学校的管理和监督。

2.学校应建立公派出国研究生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学术评估和学业监控制度,对研究生的学术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和反馈。

3.研究生应合理利用资金、设备和人力资源,确保学术研究的顺利进行。

六、奖励与惩处根据研究生在留学期间的学术成果和学术表现,学校可给予奖学金、荣誉称号等奖励;对于不履行学术义务或者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的研究生,学校可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退学等处罚。

七、附则1.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教育部所有。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对于之前已经公派出国的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总之,《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我国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的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XX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收和培养来华留学生管理办法

XX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收和培养来华留学生管理办法

XX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文件XX职院〔202X〕X号XX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院《招收和培养来华留学生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化进程,规范外国留学生招收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联合制定的《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招生对象第二条国外或境外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学历的人员。

第三章招生类别第三条学历教育(一)报读我院高职各专业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学制3年。

在校学习期间,各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吉林工业职业职业技术学院规章制度的行为,颁发经吉林省教育厅认证的XX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二)校际交换留学生,指根据我院与国外、境外合作院校的协议条款,由国外、境外合作院校组织到我院参加相关或相近专业课程学习的外国留学生。

学习期间,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双方认可其学分,学历证书由派出院校办理。

第四条非学历教育汉语语言进修生,指到我院参加汉语语言学习培训并通过汉语水平考试(HSK)的外国留学生。

学习结束后,经考试考核成绩达到合格以上者,颁发XX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汉语语言进修结业证书。

第四章申请资格第五条申请人必须是非中国国籍公民,持有有效外国护照,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愿意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XX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申请人的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毕业成绩应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入学要求。

报读理工科的专业,要求外国学生有较好的数学、物理基础。

第七条汉语水平考试(HSK)达三级以上者(包括三级)即可申请攻读我院高职各专业。

无汉语水平考试成绩者,需参加汉语语言进修学习,通过汉语水平考试达三级以上者(包括三级),方可进入专业学习。

第五章招生计划第八条外国留学生招生计划由国际交流合作中心、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共同根据外国留学生所申请报读的专业,以及教学院的实际情况拟定招生计划,报院长办公会批准。

浅谈做好高校来华留学生管理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浅谈做好高校来华留学生管理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浅谈做好高校来华留学生管理工作的探索与实践【摘要】高校来华留学生管理工作对于提高学校国际化水平和促进人文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围绕加强留学生招收与管理、提供生活服务与支持、保障留学生安全与健康、开展教育培训与文化交流等方面展开讨论。

通过不断完善管理工作,可以提升留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质量,增强留学生对中国文化的认知和理解,并为未来的发展提供借鉴和建议。

高校应加强团队建设,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和支持,加强安全意识培训,设计具有中国特色的课程和活动,促进留学生间的交流与友谊,从而实现高校来华留学生管理工作的全面提升和发展。

【关键词】高校来华留学生管理工作、留学生招收、管理、生活服务、安全管理、健康管理、教育培训、课程设置、文化交流、活动组织、完善、发展方向、建议。

1. 引言1.1 高校来华留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高校来华留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留学生选择来华学习,不仅增加了高校的国际化程度,也为中外文化交流搭建了重要平台。

做好来华留学生管理工作,不仅关乎高校的形象和声誉,更是为了提升留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质量,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高校来华留学生管理工作对于留学生的安全和健康至关重要。

保障留学生在中国的生活和学习安全,预防各类意外事件的发生,是高校责无旁贷的义务。

只有确保留学生的安全,才能让他们安心学习,提升留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成就感。

做好留学生管理工作还包括提供良好的生活服务和支持。

留学生来到中国,面临着语言、文化、习惯等多方面的挑战,而高校则应该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让留学生顺利适应新的环境,融入当地生活。

高校来华留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只有通过有效的管理措施,才能确保留学生在中国的学习和生活质量,促进留学生之间的文化交流与融合,为构建一个更加开放和包容的国际化教育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1.2 研究背景与意义随着中国高等教育国际化的不断推进和中国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逐渐增强,越来越多的外国留学生选择来华留学。

来华留学生管理规定

来华留学生管理规定

来华留学生管理规定
是指中国政府对外国学生在中国留学期间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来华留学生管理规定:
1. 招生与录取:外国学生在中国留学需要通过相关机构或学校的招生与录取程序进行申请。

申请材料通常包括学历证明、语言能力证明、护照复印件等。

2. 签证与居留:外国学生在来华留学前需要办理学生签证,签证类型通常为X1(长期学习)或X2(短期学习)。

在中国境内逗留超过180天的学生需要在30天内到公安局办理居留许可。

3. 学习与研究:来华留学生须按照学校的教学安排进行学习与研究,并遵守学校的纪律和规定。

违反学校规定可能会受到纪律处分。

4. 住宿与健康:学校通常为来华留学生提供住宿,学生需要遵守学校的住宿管理规定。

留学生也需要购买医疗保险并按时进行健康体检。

5. 就业与实习:一般来说,留学生在学习期间是不允许在中国工作的。

但某些学校或学习项目可能会提供实习机会,需要经过相关程序获得批准。

6. 毕业与离校:留学生在完成学业后需要按照学校的要求申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离校时需要注销居留证,将居留许可交还给公安局。

这些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留学生管理规定还取决于学校和相关部门的政策。

因此,来华留学生应当仔细阅读和遵守学校和相关机构的规定,并随时向相关部门咨询以获取最新信息。

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编写模板

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编写模板

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编写模板标题: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编写模板简介:本文将提供一份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编写模板,以帮助留学生顺利进行学术研究及专业发展。

正文:第一部分:引言在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编写中,引言部分应该包括对该方案的目的、背景和意义的简要介绍。

同时,还需要明确该方案所适用的留学生群体以及他们的特点。

第二部分:培养目标在这一部分,应该明确该方案的培养目标。

这些目标应该与研究生培养目标一致,包括学术研究能力、创新思维、学科知识掌握等方面的培养。

第三部分:培养内容这一部分应该列举出学术课程、实验实践、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培养内容。

其中,应该包括每门课程的名称、学时、学分以及课程简介。

第四部分:培养方法在该部分,应该详细描述培养方法,包括教学方法、学习指导、导师指导等方面的安排。

同时还应该强调培养过程中的个性化发展和综合素质培养。

第五部分:培养评价在这一部分,应该明确培养评价的标准和方法。

这些评价可以包括学术论文评阅、学术报告、学术交流和参与学术活动等方面的评估。

第六部分:预期成果在该部分,应该明确留学生在完成该培养方案后预期达到的成果。

这些成果可以包括学术论文发表、学术会议报告、科研项目参与等方面的成果。

第七部分:实施计划在这一部分,应该列出具体的实施计划,包括每学期的学习安排、实践安排以及学术交流安排等。

同时还应该注意时间安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八部分:总结在该部分,应该对整个培养方案进行总结,并强调其在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性和可行性。

结论:通过以上的模板,来华留学研究生可以编写出一份清晰、流畅且无负面影响的培养方案。

同时,需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涉及版权等侵权争议,也不添加任何不适宜展示的敏感词或其他不良信息。

希望本模板能对来华留学研究生的培养方案编写提供帮助。

来华留学生教学工作计划

来华留学生教学工作计划

来华留学生教学工作计划一、总体目标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地位的提升,越来越多的留学生选择来中国留学。

作为一名留学生教师,我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需要为每一位留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和关怀。

因此,我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有针对性的教学计划,促进留学生在学术、文化和生活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培养他们成为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

二、教学内容1. 学术课程针对不同专业和难度,我将设计多样化的学术课程,包括语言课程、专业课程、研究课程等。

在语言课程方面,根据学生的不同水平,我将灵活调整教学内容,注重语法、听说读写等方面的训练,帮助学生提高汉语水平。

在专业课程方面,我将结合学生的专业背景和兴趣特点,设计有针对性的课程内容,引导学生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的学科知识。

在研究课程方面,我将教授留学生如何进行科研,包括文献检索、学术写作、学术论文发表等。

2. 文化交流课程除了学术课程,我还将设计文化交流课程,帮助留学生更好地了解中国的历史、文化和社会。

这些课程将涉及中国传统文化、现代社会现象、中国特色的节日等方面的内容,帮助留学生融入中国社会,增进对中国的认识和理解。

3. 生活辅导作为留学生教师,我将尽力为留学生提供生活上的支持和帮助。

比如,我将指导留学生解决在中国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包括食宿环境、医疗保健、交通出行等方面,确保留学生在中国的生活安定舒适。

三、教学方法1. 多元化教学为了满足不同留学生的需求,我将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

比如,我将采用教师讲授、学生讨论、小组合作、实践操作、在线学习等多种教学方式,帮助留学生以多种方式获得知识和技能。

2. 个性化关怀我将尊重每一位留学生的个性,关注他们的学习情况和生活状态,及时发现并解决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与问题。

通过个性化关怀,我将帮助留学生树立信心,克服困难,全面发展。

3. 实践教学在学术课程中,我将注重实践教学,鼓励留学生通过实践操作和实际项目,巩固知识和提高技能。

比如,我将组织留学生参观中国企业、实地考察中国文化遗迹、参与社区活动等,促进留学生的学以致用。

来华留学生(学历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来华留学生(学历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来华留学生(学历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推进来华留学生教育,加强对来华留学生学籍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教育部、外交部和公安部联合颁发的《高等学校接受留学生管理规定》(外交部、公安部令2000年第9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2005年第21号)和《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发〔2008〕35号)》等规定,结合来华留学生工作的特点,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来华留学生,特指学历留学生,分中文授课与英文授课两类。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凡具有高中毕业学历,英语水平或汉语水平达到湖州师范学院入学标准的来华留学生(获HSK四级证书),均可申请就读湖州师范学院本科专业。

学校根据申请人的汉语水平、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获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的来华留学生(以下简称资助生),按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分配计划,由国际学院负责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安排汉语补习。

每学年开学前,国际学院负责将完成汉语补习任务的资助生名单提交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编制学号,安排进入各专业学习。

第五条自费来华留学生申请材料由国际学院负责初审,提交教务处审批。

经批准入学的自费来华留学生,由国际学院负责办理和寄送录取通知书和来华留学签证申请表,由教务处负责编制学号,安排进入各专业学习。

进入专业学习的来华留学生由相关二级学院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教学与管理。

第六条其他国内外本科院校在读的来华留学生,和与我校签有合作交流协议的国外院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申请转入我校本科专业学习,经审核合格后录取为插班生。

插班生在原就读院校获得的课程学分,若符合我校学分认定要求,可予以确认。

第七条来华留学生新生应凭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来校办理入学手续,缴纳学费、教材费等相关费用。

因故不能按期办理入学手续者,应以书面形式并附有关证明向国际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2周。

除因不可抗力引起的事由外,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管理规定(试行)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管理规定(试行)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以下简称研究生院)负责外国来华留学生(以下简称外国留学生)的招收、相关的培养和学位授予管理工作。

为做好此项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科学院所属各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培养单位)招收的外国留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本文中所涉及的外国留学生是指外国来华攻读学位的留学生(以下简称学位留学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的进修生(以下简称外国进修生)。

第二章报名及招生的组织管理第四条申请人报名资格、所需提交材料、报考时间和地点,以及收费标准,请参见《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外国来华留学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中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研究生院统一负责中国科学院所属各培养单位招收外国留学生的组织管理工作。

(一)组织各培养单位进行招生宣传、咨询活动。

(二)委托培养单位向培养单位所在地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申请接受外国留学生的资格认可。

(三)负责组织、审核、汇总、编印研究生院外国留学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统一组织英语初试科目的命题和阅卷等工作。

(五)制定外国留学生的录取标准。

(六)对各培养单位报送的录取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汇总、上报及存档。

第六条各培养单位负责本单位招收外国留学生的管理工作。

(一)制定本单位招收外国留学生的招生计划。

(二)编制本单位的招生专业目录; 遴选本单位上岗指导教师,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拟定本单位的概况、招生专业(不含保密专业)及反映导师学术水平的介绍。

(四)审查申请者的报考资格。

(五)组织初试科目专业课命题及阅卷、录取工作,并将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六)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防止泄露国家机密。

第三章招生及入学考试第七条攻读学位留学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的初试科目为英语和两门业务课。

攻读学位留学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的初试科目为英语和两门业务课。

国际留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国际留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国际留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推进我国留学生事业的健康、稳定和全面发展,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国际留学生(以下简称留学生)管理是指依法对境外来华学习的留学生进行管理的社会活动。

第三条留学生管理应当遵循“服务留学生,促进留学事业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留学生应当遵纪守法,尊重中国的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保持良好的学习生活品质。

第五条留学生应当积极参加大学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国际友谊。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留学生管理机构应当是一个具有管理留学生工作资源和实施力的组织。

第七条学校应当设立留学生管理办公室,负责留学生的入学、就业、生活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留学生管理机构应当有专业的留学生管理团队,致力于提供优质的留学生管理服务。

第九条学校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的留学生,设立不同的管理机构,实行分类管理。

第十条学校应当制定留学生管理机构的组织架构和管理细则,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制定留学生入学管理制度,规范留学生入学程序和条件。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制定留学生学籍管理制度,规范留学生学籍登记和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制定留学生学费管理制度,规范留学生学费的收取和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制定留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制度,规范留学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制定留学生违纪处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留学生进行相应的处分。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制定留学生保险管理制度,规范留学生保险的购买和理赔。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制定留学生出入境管理制度,规范留学生出入境手续及时办理。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八条对于违纪留学生,学校可以采取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退等不同的处分措施。

第十九条对于严重违纪留学生,学校可以采取报警并立案、终止学籍等严厉的处分措施。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建立留学生心理咨询服务系统,为留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和服务。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加强对留学生的安全管理,确保留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我校正在积极梳理来华留学生的工作,自评自检

我校正在积极梳理来华留学生的工作,自评自检

我校正在积极梳理来华留学生的工作,自评自检近年来,随着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崛起和国际化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外国留学生选择来到中国深造、交流。

为了更好地服务我校留学生,提高留学生的满意度,我校正在积极梳理来华留学生工作,自评自检。

本文将围绕我校来华留学生工作进行分析和总结,为后续进一步提高来华留学生服务水平提供参考。

一、留学生教育管理方面1.入学工作我校入学工作开展较为规范,申请材料要求明确,审核程序透明,符合要求的留学生能够顺利办理入学手续。

但在文化背景等方面的认知差异上,留学生在申请流程和材料提交上仍存在误解和障碍,需要我校进一步加强指导和沟通。

2.课程设计和教学质量我校开设的中文和专业课程较为丰富,但存在部分课程教学质量不高、师资力量不足等问题。

需要我校重视课程质量,加强教师培训,提高留学生教育教学水平。

3.学籍管理和学生成绩管理我校学籍管理和学生成绩管理规范,学生档案记录完备。

但留学生中存在部分学生存在选修课程、不及格等问题,需要我校加强学生管理和辅导,提高留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成绩。

二、留学生生活服务方面1.住宿管理我校为留学生提供了相对便捷的住宿条件,但宿舍卫生等条件需要进一步改善。

同时,留学生对宿舍的选择和生活习惯存在较大的差异,需要我校加强宿舍管理,提高留学生生活质量。

2.文化交流和活动组织我校多次组织了各类文化交流和活动,但在具体执行上还存在不足,活动内容和形式需要进一步优化,留学生参与度也需要提高。

同时,需要我校加强对留学生文化背景的了解和沟通,促进文化交流和融合。

3.健康管理和安全保障我校对留学生的健康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做得较好,但在应急处置能力和先进技术应用上仍有提升空间。

需要我校进一步加强与医院等机构的合作,提高留学生健康和安全风险应对能力。

综上,我校来华留学生工作在教育管理、生活服务等方面已经取得较好的成绩,但在具体执行上还存在不足。

需要我校进一步加强留学生教育教学、生活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提高留学生的满意度。

留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留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留学生教育管理,提高留学生教育质量,保障留学生在我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籍的留学生。

第三条我校留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保障合法权益;(二)尊重差异,注重人文关怀;(三)服务学生,提高教育质量;(四)规范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留学生入学应按照国家规定,持有效护照、签证、学历证明、语言能力证明等材料,向我校提出申请。

第五条学校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予以注册,并发给录取通知书。

第六条留学生在入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七条留学生应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留学生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学校秩序。

第八条留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教学活动,不得无故缺课、迟到、早退。

第九条留学生应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不得擅自改变宿舍设施。

第十条留学生应爱护学校公共财产,不得随意损坏、占用或丢弃。

第十一条留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得在校园内大声喧哗、聚众闹事。

第十二条留学生应遵守网络使用规定,不得传播不良信息,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三条留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增进与我国学生的交流与友谊。

第四章考勤与成绩管理第十四条留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参加课程考核,不得伪造、篡改考试成绩。

第十五条留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课程考核,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并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留学生成绩评定应按照学校规定执行,成绩不合格者,学校有权决定其留校察看或退学。

第五章休学与复学第十七条留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休学,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休学期满后,留学生应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复学。

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流程

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流程

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流程一、招生与入学阶段1.1招生计划确定:根据学校和学科的需求,制定研究生招生计划。

1.2招生信息发布:将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发布到学校官方网站和各种招生渠道。

1.4考试与录取:根据招生政策和考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二、学业阶段2.1课程安排:根据培养方案和学科要求,制定研究生的课程安排。

2.2研究生导师分配:对新生进行导师分配,确保每个研究生都有导师指导。

2.3学术研究:研究生开展科研工作,完成学术论文或项目报告。

2.4学术讲座和学术会议:邀请专家和学者开展学术讲座,并组织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

三、学位评审阶段3.1论文评审: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进行专家评审和答辩。

3.2网络检测:使用学术论文查重系统对论文进行检测,确保学术诚信。

3.3学位审批:根据论文评审结果和学校的规定,由教育管理部门进行学位审批。

3.4学位授予:对符合规定的研究生授予学位,并颁发相应证书。

四、研究生培养与管理4.1培养方案制定: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和学科要求,指导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工作。

4.2学术报告和学位论文要求:明确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需要完成的学术报告和学位论文的要求。

4.3学业指导:研究生导师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帮助其解决学习和科研中的问题。

4.4奖助学金和资助政策:管理各类奖学金和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进行资助。

五、学籍管理5.1学籍登记:对入学研究生进行学籍登记,记录学生个人信息和培养情况。

5.2学籍异动管理:对研究生的休学、转专业、退学等学籍异动进行管理和审批。

5.3毕业生管理:对即将毕业的研究生进行毕业审核和相关手续办理。

六、学风监督与教育6.1学风监督:对研究生学风行为进行监督,强调学术诚信和学术规范。

6.2科研道德教育:开展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教育,引导研究生进行科研工作。

6.3学术不端处理: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维护学术的公正与规范。

七、毕业离校7.1毕业手续办理:学生完成毕业要求,办理毕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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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华留学研究生管理工作流程及业务规范
(一)日常学籍异动管理
学生因个人或其他原因需要办理学籍异动手续,主管老师指导学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
学生依次征得其导师及院(系、所)的同意,获得院系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学生获得拟转入院系的同意及签章;
接受学生或院(系、所)报送的异动申请,审查、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领导审批;
申请表复印件入学生档案留存;
更改HUB系统数据库信息。

(二)新生报到注册管理
收录预录取新生纸质档案,按院系分别整理入册;
整理预录取名单,按规定字段和格式要求将预录取新生数据报送注册中心申请学号;
开学期间,将预录取新生名单以院系为单位分别发至各院系;为新生整理下院系报到所需学习背景材料帮助其开始专业学习;
仔细核对已报到新生数据信息,发现有误信息及时报注册中心更正数据, 并汇总未报到新生数据报注册中心删除数据;
报到结束后,在全国来华留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为已报到新生申请电子学籍注册号,完成国际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度《各类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报到注册工作的通知》精神,仔细核对整理当年《预计在校学生名单》,做好变更事项的解释说明工作,并完成《各类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报到注册情况说明》的汇报工作。

(三)公共课管理
学期开学时,为学生在HUB系统上完成《汉语》和《中国概况》两门公共课程的选课。

课程结束后根据任课老师提交的成绩单进行登分,并根据实际情况为学生办理各种免修或缓修等手续。

(四)日常教学管理
以月为单位,定期与各院系教务员或相关导师沟通学生的学习考勤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及时与学生联系了解情况,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协助院系做好学生的培养工作
对学习表现异常并屡次不听劝告的学生,下发学业警示通知单至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并抄送其所在国驻华大使馆。

违纪情况严重的,按照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予以处理。

(五)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管理
3月、5月和11月,将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的研究生数据,按规定的字段,以表格的形式汇总毕业生信息;
要求毕业生签字核对个人信息,提交规定标准的照片;
收集相片,并汇总毕业生核对后的数据,按规定字段和格式报送研究生院,协助学籍管理办公室和学位办完成毕业生的证书制作;
根据毕业生证书的编号,制作证书的翻译件;
在全国来华留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为毕业生申请电子学历注册号,完成学历即时注册工作。

(六)火车优惠卡管理
发布关于办理火车优惠卡的通知。

受理学生办卡申请,按7.00元/卡标准收取成本费
汇总购卡人数报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购买火车优惠卡;
根据学生登记的乘车区间,为学生注册火车优惠卡并发放。

(七)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
1.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
每年5月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发布奖学金评审通知;
通知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按要求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并提交由院系出具的学习成绩单;
根据《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并结合学生实际学习情况,完成《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报告》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根据基金委的评审决定,将评审结果通知奖学金本人,并将经评审被中止或取消奖学金资格者的情况通报奖学金派遣国驻华大使馆或者派遗单位;
2.孔子学院奖学金年度评审
每年5月根据国家汉办的要求,发布奖学金评审通知;
通知孔子学院奖学金生按要求填写《孔子学院奖学金留学生年度评审表》并提交由院系出具的学习成绩单;
根据《孔子学院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并结合学生实际学习情况,汇总评审信息,完成我校孔子学院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一并报送国家汉办;
根据汉办的评审结果通知奖学金生本人,并将停发奖学金者的情况通报奖学金留学生推荐机构。

3.巴基斯坦高教委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
4月通知巴基斯坦政府奖学金生认真填写《学习进展报告》并提交由院系出具的学习成绩单;
协助巴基斯坦高教委完成对《巴基斯坦高教委政府奖学金项目在华学生信息核对表》的核对工作,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需填写《巴基斯坦政府奖学金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表》,经导师及我办签字后由本人直接向巴基斯坦高教委提出延期及奖学金申请;
4月底将《巴基斯坦政府奖学金项目在华学生信息核对表》和《巴基斯坦政府奖学金生延才奖学金期限申请表》、《学习进展报告》及学校公函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事务部,由基金委汇总后转交巴基斯坦高教委,待巴基斯坦高教委做出最终批复。

4.学校校长奖学金年度评审
每年5月,发布校长奖学金评审通知。

通知校长奖学金生认真填写《校长奖学金年度评审表》并提交由院系出具的学习成绩单
根据我校《校长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并结合学生实际学习情况,汇总评审信息,完成校长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总结报告一并报送学校;
根据学校评审结果,通知学生本人。

(八)毕业生档案管理
3月汇总春季毕业生信息,整理学生纸质档案并编号,按号码顺序归档入册;
7月3月汇总秋季毕业生信息,整理学生纸质档案并编号,按号码顺序归档入册。

(九)培养经费下达
5月统计各院系在读留学生信息和拨款金额分别发送至各院系核对并反馈;
根据各院系的反馈信息,核实数据无误后,汇总培养指导经费明细并报送财务处审核拨款;
接财务处下账通知后,分别通知各院系领款。

(十)国际研究生中英文学习成绩证明
学生提交由院系出具的成绩单复印件,指导学生按模板要求制作成绩单的翻译件,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
按5元/份开具交款通知单,由学生本人带至财务处缴费;
收下交款通知(第二联),发放成绩单;
(十一)数据库内研究生数据管理
严格按照《国际教育学院关于来华留学信息系统使用暂行管理规定》在是新生入学和老生毕业环节,做到数据全面准确和实时更新。

(十一)国际研究生档案管理
严格按照《国际教育学院关于留学生归档暂行管理规定》建立学生个人档案的,做到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双保险。

(十二)毕业生登记及联系
指导学生离校前务必填写《留华毕业生联络表》;
并将电子信息及时录入数据库。

对于事关学校重大发展的新闻,利用电子邮件同时送给已离校学生,让学生感受到母校的牵挂。

对于已离校学生的各类咨询或求助,务必按在校生同等对待。

四、学生办事指南
(一)如何报到注册流程
1.新生报到注册:
领取有关表格和学生手册后,完成填写→自费生缴交报名费、公费生签奖学金注册表→主管老师报到并领取下院系通知书→各自院系报到并按照课表开始学习。

2.老生报到注册:
自费生缴交学费、公费生签奖学金注册表→HUB系统网上注册→主管老师加盖注册章并为需要办理居留许可延长的学生出具证明。

(二)留学生申请办理签证和居留许可办理
留学生申请办理各项签证和居留许可业务,须首先由办公室批准备案,经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办理。

首次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照片(2寸)、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护照信息页、签证页、入境章页)、签证申请表(JW201/202表)、录取通知书、体检合格报告、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学校证明、居留许可谈话记录。

再次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照片(2寸)、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护照信息页、签证页、入境章页)、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学校证明。

(三)留学生护(证)照丢失补办
留(港澳台华侨)学生在发现护(证)照丢失后,应当按照如下步骤办理相关手续:
1. 立即向丢失地公安派出所报案,取得报案证明。

2. 尽快前往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护(证)照报失手续,申领护(证)照丢失证明。

3. 留学生凭护照丢失证明到所在国驻华大使馆申请新护照。

4. 取得新护(证)照10日内,携带新护(证)照及护(证)照丢失证明重新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并到留学生办公室申领证明,前往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新的居留许可。

5. 新的居留许可办理后,留(港澳台华侨)学生本人持护(证)照到居住地派出所或所住涉外公寓更新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

6. 外国留学生在中国境内丢失补办护照而未在10日内办理新的居留
许可的,构成非法居留。

7. 留学生正常更换护(证)照后,办理流程同4、5、6条。

(四)关于合法居留
外国人到中国境内居住,必须向当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手续。

办理住宿登记手续必须在入住24小时内,携带本人护(证)照到当地派出所或者授权机关办理,并领取住宿登记表。

办理住宿登记后,请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和护(证)照一起妥善保管,外出时请一同携带。

(五)更换居住地址
搬进新的住址之后,学生首先要办理的仍然是到当地派出所办理的住宿登记。

其次,还需要带着新的住宿登记在10日内到留学生办公室,申请对签证上的住宿地址进行变更。

(六)火车优惠卡管理
发布关于办理火车优惠卡的通知。

受理学生办卡申请,按7.00元/卡标准收取成本费
汇总购卡人数报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购买火车优惠卡;
根据学生登记的乘车区间,为学生注册火车优惠卡并发放。

(七)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
每年5月学校发布奖学金评审通知;
学生按要求填写相关的《奖学金年度评审表》并提交由院系出具的学习成绩单;
评审合格的,继续享受奖学金;评审不合格的,终止或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八)国际研究生中英文学习成绩证明
学生首先提交由院系出具的成绩单复印件,及按模板要求制作成绩单的翻译件;
到学校财务处缴费,5元/份;
持交款通知到研究生院领取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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