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朝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10年5月) 201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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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朝华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ST朝华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做好重庆辖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渝证监发[2012]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其具体如下: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一)公司概况1、证券简称:*ST朝华2、证券代码:0006883、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4、公司性质:主板A股上市公司5、主营业务情况:公司原经营电子计算机及网络服务器、微晶玻璃板材、节能灯及电子镇流器的制造、销售等业务,受债务危机影响,其业务全部停滞,2007年12月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公司实施了破产重整,成功引入重组方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依照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重组方承诺在公司重整成功后注入优良资产,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使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现由于重组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无主营业务。

6、公司股权结构图:7、组织架构(二)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的组织保障为切实做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工作,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通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进行了学习,布署了开展内部控制建设的相关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董事长为内部控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管理层负责组织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监事会负责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并就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明确表示意见。

为确保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成立内部控制规范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及监督指导,其具体如下:1、总负责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史建华2、总负责部门:内部控制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史建华(董事长兼总经理)成员:杜俊魁(副董事长)、郭喜明(独立董事)、熊为民(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大平(副总经理)、王震(财务总监)3、实施工作具体责任人:由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未完成,公司目前暂无法完全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进行全面的、系统的内部控制建设,但公司将结合自身实际,从规范公司运作角度,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简称“三会”)运作,财务报告编制,信息披露管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组建等四个方面的内控建设上,查找内控缺陷,在建立和完善现有内控制度建设的基础上,以公司未来发展为导向,逐步构建符合公司自身特点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公司战略发展而设立的重要机构。

本细则旨在明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成员构成、工作程序和决策机制,以确保其有效运作。

二、职责和权责1.制定公司战略规划: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并确保其与公司愿景和使命相一致。

2.评估战略风险:战略委员会应对公司战略进行风险评估,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确保公司战略的可持续发展。

3.监督战略执行:委员会应对战略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战略目标的达成,并及时调整战略方向。

4.提供战略建议:战略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提供专业的战略建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成员构成1.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成员组成,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席。

2.高级管理层代表:委员会可以邀请公司高级管理层代表参加会议,以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程序1.定期会议:战略委员会应按照事先确定的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确保战略工作的顺利进行。

2.会议议程:委员会主席应提前制定会议议程,并将其发送给委员会成员。

议程应包括战略规划、战略执行情况、战略风险评估等内容。

3.会议记录:会议期间应有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决策结果,并及时向委员会成员发送会议纪要。

4.决策程序:委员会应通过多数票决的方式进行决策。

在主席无法出席的情况下,应指定一名委员代理主席职责。

五、决策机制1.共识决策:委员会成员应通过充分讨论和协商,争取达成共识。

如无法达成共识,应通过多数票决方式做出决策。

2.决策执行:委员会决策的执行应由公司高级管理层负责,并定期向委员会汇报执行情况。

六、绩效评估1.定期评估:董事会应定期对战略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委员会的决策质量、工作效率和对公司战略发展的贡献等。

2.改进措施:根据评估结果,董事会应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进一步提升战略委员会的工作效能。

七、附则1.本细则的解释权归董事会所有,董事会有权对本细则进行修改和补充。

ST朝华: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6-01

ST朝华: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6-01

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杨芳、王应律师出席公司于2010年5月3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方式和程序以及决议的有效性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的文件、资料,并对有关事实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2010年5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前述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内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等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于2010年5月3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等事项与会议公告披露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1393306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67%,均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2024年最新公司董事会职责

2024年最新公司董事会职责

2024年最新公司董事会职责董事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和政策,并监督公司的运营和管理。

董事会的职责会根据公司的性质和规模有所差异,同时也会受到法律和监管的制约。

以下是2024年最新公司董事会的一些主要职责,供参考:1. 确定公司的战略方向和目标:董事会负责确定公司的长期目标和战略方向,并确保公司在实施策略时遵守法律、伦理和社会责任。

董事会也需要评估公司的业务环境和市场动向,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商业环境。

2. 任命和监督高级管理层:董事会负责任命和监督公司的高级管理层,包括首席执行官(CEO)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需要确保公司拥有能力和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以推动公司的战略目标的实现。

3. 审核和监督财务状况:董事会需要审查和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财务报表、预算和财务政策。

董事会需要确保公司的财务状况健康,并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有效运行。

4. 监督公司治理和合规:董事会需要确保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程序符合法律和监管要求,并确保公司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

董事会还需要确保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有效运行,并及时披露重要信息。

5. 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董事会需要确保公司的业务活动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和实践,并考虑环境、社会和治理因素。

董事会需审查和监督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绩效,并与股东和利益相关方保持沟通和合作。

6. 评估和管理风险:董事会需要评估和管理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商业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等。

董事会需要确保公司拥有适当的风险管理策略和应急计划,并对重要风险进行监督和控制。

7. 沟通和协调利益相关方关系:董事会需要与公司的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董事会需要确保公司的决策和行为能够平衡各方利益,并反映股东的意愿。

8. 遵循道德和道德标准:董事会需要确保公司在商业活动中遵循道德和道德标准,并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1. 引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战略决策的核心机构,负责制定和监督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和战略计划。

本文档旨在规范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职责、运作方式以及决策程序,以确保其有效发挥作用。

2. 组成2.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公司董事会成员组成,包括董事会主席、CEO以及其他关键高级管理人员。

2.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该由不少于3名成员组成,其中至少有一位独立董事。

2.3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应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战略决策能力。

3. 职责3.1 制定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和战略计划,并确保其与公司愿景和使命相一致。

3.2 监督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确保战略目标的达成。

3.3 审查和评估公司的战略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控制和应对措施。

3.4 提供战略指导和建议,协助董事会做出重大决策。

3.5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战略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和战略执行发展。

4. 运作方式4.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会议频率根据需要确定。

4.2 会议应由董事会主席或者其指定的成员主持,并由秘书处提供必要的支持。

4.3 会议议程应提前发布,并包括战略目标评估、战略计划审查、战略风险评估等内容。

4.4 会议应记录决策结果和行动计划,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传达。

4.5 会议应充分听取成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5. 决策程序5.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决策应经过充分讨论和评估,并以多数成员认可的方式达成共识。

5.2 对于重大战略决策,应进行风险评估和财务分析,并征求相关专业人士的意见。

5.3 决策结果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在公司内部广泛传达,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理解和支持。

6. 监督与评估6.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定期评估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和战略目标的达成情况。

6.2 评估结果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6.3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接受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和监督,确保其运作的透明和合规。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一、引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战略制定和决策的重要机构,旨在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

本文将详细介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和运作细则,以确保其有效实施。

二、组成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包括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和其他董事会成员。

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主席,首席执行官担任副主席。

三、职责1. 制定和审议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向。

2. 监督和评估公司战略的实施情况,并提出必要的调整建议。

3. 分析和评估市场趋势、竞争对手和行业变化,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参考。

4. 确定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差异化战略,以保持市场竞争优势。

5. 审议和决策重大投资、合作和并购事项,确保其与公司战略的一致性。

6. 监督战略项目的执行进度和成果,及时汇报给董事会。

四、运作细则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额外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

2. 会议由董事长主持,由秘书处提供会务支持,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3. 会议议程由主席和秘书处共同确定,包括战略目标审议、战略计划评估、重大决策等内容。

4. 会议前,委员会成员应提前收到会议材料,以便充分准备。

5. 会议期间,委员会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多元化和科学性。

6. 会议记录由秘书处负责,确保会议的讨论和决策过程被准确记录。

7. 会议结束后,秘书处应及时整理会议记要,并向董事会报告。

五、评估和调整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定期评估自身的运作效果和成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和运作细则可以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但需经董事会批准。

六、总结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公司战略制定和决策的核心机构,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明确的组成、职责和运作细则,可以确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有效实施,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公司应高度重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作用,充分发挥其专业性和决策能力,以推动公司战略的成功实施。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内部的高级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监督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方向。

为了确保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和决策的科学性,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的组成、职责、运作方式和决策流程。

二、委员会组成1. 委员会成员应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包括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和外部专家。

2.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战略规划能力,能够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有效的建议和指导。

3. 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一次。

三、委员会职责1. 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目标,确保其与公司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相一致。

2. 监督公司战略的实施情况,评估战略执行的效果,并提出必要的调整和改进建议。

3. 分析和评估市场环境、竞争对手和行业趋势,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和信息支持。

4. 审查和批准公司的重大战略决策,如并购、投资、合作等。

5. 监督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合规情况,确保公司的战略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四、委员会运作方式1. 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会议时间和地点由委员会主席确定。

2. 委员会会议应有明确的议程和会议记要,确保会议的效率和决策的透明度。

3. 委员会主席负责主持会议,确保会议的秩序和议题的讨论。

4.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预会议,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会议决策负责。

5. 委员会可以设立工作小组,负责特定的战略项目的研究和推进。

五、决策流程1. 委员会的决策应经过充分的讨论和分析,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 委员会决策应以多数意见为准,如有必要,可以通过投票确定最终决策结果。

3. 委员会的决策应及时通知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并确保决策的执行和监督。

六、绩效评估和改进1. 委员会应定期评估自身的绩效和工作效果,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2. 委员会应接受董事会的绩效评估,确保委员会的工作符合公司的期望和要求。

3. 委员会应定期向董事会和股东报告工作发展和成果,接受监督和审查。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一、引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一个重要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指导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

为了确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制定本实施细则指引,以明确其职责、权力和程序。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1. 确定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向。

2. 分析和评估公司当前的业务状况,提出改进和创新的建议。

3. 监督战略的执行情况,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

4. 提供对外界经济、市场和竞争环境的分析和预测。

5. 确定公司的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

6. 提供对公司治理结构和决策流程的建议和改进意见。

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和任命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成员组成,董事会主席担任委员会主席。

2.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战略管理能力。

3. 委员会成员的任命由董事会决定,任期一般为两年,可连任。

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程序1. 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额外会议根据需要召开。

2. 委员会会议由主席主持,委员会成员应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和报告。

3.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讨论和决策,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4. 委员会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讨论内容、决策结果和行动计划。

5. 委员会成员应及时执行决策并监督执行情况。

6. 委员会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进展和战略执行情况。

五、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权力和权限1. 委员会有权要求公司管理层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

2. 委员会有权要求公司管理层进行特定的研究和分析。

3. 委员会有权要求公司管理层制定和实施战略执行计划。

4. 委员会有权要求董事会就重大战略决策进行讨论和决策。

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评估和改进1. 委员会应定期进行自我评估,评估委员会的工作效果和成员的表现。

2. 委员会应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调整,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质量。

3. 委员会应接受董事会和公司股东的监督和评估,接受外部咨询机构的评估。

七、总结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对于确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和决策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一、引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战略决策的重要机构,旨在为公司制定和执行战略方向提供指导和支持。

本文档旨在规范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职责、运作流程以及决策制定的要求,以确保其高效运作和有效决策。

二、组成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成员组成,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战略决策能力,能够为公司的战略制定和执行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建议。

3. 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一致,每届董事会选举后重新确定委员会成员。

三、职责1. 制定公司战略方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的长期战略方向,并确保其与公司的愿景、使命和核心价值观相一致。

2. 监督战略执行:委员会应监督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并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

3. 提供战略指导:委员会应为公司高层管理团队提供战略指导和建议,协助解决战略执行中的问题和挑战。

4. 评估战略风险:委员会应定期评估公司面临的战略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可持续竞争力。

5. 监督战略投资:委员会应审查和监督公司的战略投资决策,确保其与公司的战略方向相一致,并最大程度地实现投资回报。

四、运作流程1. 会议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会议频率由委员会决定,但至少应每季度召开一次。

2. 会议议程:会议议程应提前确定,并向委员会成员发出通知,确保会议的高效和有序进行。

3. 决策制定:委员会成员应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业务需求,共同制定决策,并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 决策执行:委员会成员应监督决策的执行情况,并定期评估决策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5. 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的讨论内容、决策结果以及相关行动计划,确保决策的透明和可追溯性。

五、决策制定要求1. 数据支持:委员会成员在做出决策时应充分考虑相关数据和信息的支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 多方参预:委员会成员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并在决策过程中进行充分讨论和辩论。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与目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为了加强公司战略决策和执行能力而设立的重要机构。

其目的在于提供战略指导和决策支持,确保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利益最大化。

本细则旨在明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和运作方式,确保其有效运行。

二、组成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包括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和其他董事会成员。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战略决策能力。

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主席任命,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三、职责1. 制定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并提出相关建议。

委员会应对公司内外部环境进行深入分析,明确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方向。

2. 监督战略执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监督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

委员会应定期评估战略执行的发展,并提出必要的调整和改进意见。

3. 风险管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对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委员会应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4. 重大决策支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为重大决策提供支持和建议。

委员会成员应对重大决策进行充分讨论和评估,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5. 公司管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监督公司管理的有效性。

委员会应确保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推动公司管理的持续改进。

四、运作方式1. 定期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以讨论和决策相关事项。

会议应由董事会主席主持,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并保存。

2. 决策程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决策应以多数意见为准,如有必要,可进行投票表决。

决策结果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确保决策的有效执行。

3. 信息共享: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确保信息的及时共享和沟通。

委员会成员应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并积极参预讨论和决策过程。

4. 委员会秘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立秘书,负责会议组织、文件管理和信息传递等工作。

秘书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确保委员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ST朝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2012年6月)

-ST朝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2012年6月)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本制度于2012年6月2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行为,保证报告的真实、完整,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财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三条公司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报告,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一)编制报告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可能导致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和声誉受损。

(二)提供虚假报告,误导报告使用者,造成决策失误,干扰市场秩序。

(三)不能有效利用报告,难以及时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能导致企业和经营风险失控。

第四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对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全过程的管理,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责任制,确保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

第五条公司财务总监或分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报告的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等相关工作。

公司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财务报告编制和分析报告编写工作,公司内部各部门应当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编制财务报告所需的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财务报告的编制、披露和审核等不相容岗位要相互分离。

第七条公司在日常会计处理中应及时进行对账,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资产、会计凭证、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发现差异及时查明原因予以解决,并记录在适当的会计期间,以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会计记录的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计算准确、依据充分、期间适当。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10年2月第一次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和四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另设副组长1-2名。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第三章 职责权限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五)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第十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二) 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SST朝华:审计机构选聘及评价制度(2010年3月) 2010-03-05

SST朝华:审计机构选聘及评价制度(2010年3月) 2010-03-05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选聘及评价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括新聘、续聘、改聘)年度审计机构行为,确保公司聘用合格的审计机构,促进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选聘年度审计机构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审计机构开展审计业务。

第三条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审计机构,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审计机构执业质量要求第四条公司选聘的审计机构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财政部门和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开展业务所需的资格证书;(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三)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和信誉,深刻领会并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最近五年没有因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收到过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因存在重大执业质量问题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五) 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选聘审计机构程序及评价第五条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公司内部审计机构;3、公司财务部门;4、公司监事会;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应通过审阅相关审计机构执业质量资料、查阅公开信息或者向证券监管、财政、审计等部门及注册会计师协会查询等方式,调查有关审计机构的执业质量、诚信情况。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应召开会议对上述资料进行审议,必要时应要求拟聘请的审计机构现场陈述,经会议讨论后,审计委员会就提名选聘的审计机构形成书面审核意见。

科华恒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10年9月) 2010-09-30

科华恒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10年9月) 2010-09-30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发展规划水平,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下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战略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和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

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工作细则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人员构成第三条战略委员会由当届董事会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的主要职责权限为:(一)领导本委员会,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并履行职责;(二)确定每次委员会会议的议程;(三)主持委员会会议;(四)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五)确保本委员会就所讨论的每项议题都有清晰明确的结论(结论包括通过、否决或补充材料再议);(六)确保委员会会议上所有委员均了解本委员会所讨论的事项,并保证各委员获得完整、可靠的信息;(七)本工作细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主要职责权限为:(一)按时出席本委员会会议,就会议讨论事项发表意见,并行使投票权;(二)提出本委员会会议讨论的议题;(三)为履行职责可列席或旁听本公司有关会议,查阅有关投资项目材料获取所需的报告、文件、资料等相关信息及询问有关负责人;(四)充分了解本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其本人作为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熟悉与其职责相关的本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业务活动及发展情况,确保其履行职责的能力;(五)充分保证其履行职责的工作时间和精力;(六)独立作出判断;(七)本工作细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一、引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战略决策的重要机构,其职责是制定和监督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

为了确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制定本实施细则指引,以明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职责、程序和运作方式。

二、组成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公司董事会任命,成员包括公司高级管理层和外部专家。

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丰富的战略规划和业务经验,能够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三、职责1. 制定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包括战略目标、战略方向和战略措施。

2. 监督公司战略的实施情况,确保战略目标的达成。

3. 定期评估公司的战略风险和机会,提出相关建议。

4. 提供战略决策的支持和指导,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5. 监督公司战略投资和并购活动,确保其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

四、程序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主持。

2. 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应提前通知各成员。

3. 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讨论的内容、决策和行动计划。

4. 会议决策应通过表决方式进行,决策结果应记录并报告给董事会。

五、运作方式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与公司高级管理层密切合作,共同制定和实施公司的战略规划。

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应保持高度的机密性和责任感,确保战略规划的保密性。

3.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发展和战略规划的执行情况。

4.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与内部各部门和外部专家合作,获取市场和行业的最新信息和趋势。

六、总结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战略决策的重要机构,其职责是制定和监督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

本实施细则指引明确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职责、程序和运作方式,旨在确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有效运作,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应具备丰富的战略规划和业务经验,与公司高级管理层密切合作,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发展和战略规划的执行情况。

通过有效的运作,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将为公司的战略决策和长期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指由董事会成员组成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的战略规划。

为了确保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包括目标、战略方向、重点领域等。

2. 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年度战略计划和预算。

3. 监督和评估战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纠正。

4. 提出战略性重大决策的建议,如并购、重组等。

5. 分析和评估市场环境、行业趋势和竞争对手,为公司战略决策提供依据。

6. 提升公司战略管理水平,推动战略创新和转型升级。

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1. 董事会主席:负责主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

2. 首席执行官(CEO):作为公司的最高行政负责人,参预战略规划和决策。

3. 其他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的需要和特定情况,由董事会任命一定数量的董事会成员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

4. 部门负责人:根据战略规划的需要,由董事会任命一定数量的部门负责人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

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运作机制1. 定期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普通为每季度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召开暂时会议。

2. 会议议程:由董事会主席和首席执行官共同确定会议议程,确保会议内容与战略规划相关。

3. 会议材料:会议材料应提前发给委员会成员,确保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和研究。

4. 决策程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决策应经过充分讨论和评估,形成决议,并由董事会主席签署确认。

5. 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决策结果和行动计划,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落实。

6. 信息共享: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与董事会和高管团队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共享战略规划和决策的信息。

五、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评估和调整1. 定期评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定期进行自我评估,评估委员会成员的履职情况和委员会的工作效果。

2. 调整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和公司的战略需要,董事会可以对战略委员会的组成进行调整,增加或者减少成员。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由董事会成员组成的一个专门委员会,旨在制定和监督公司的战略方向和目标。

本文档旨在详细描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实施细则,以确保其有效运作,并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指导。

二、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和职责1. 委员会成员的组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包括主席、副主席和其他委员。

主席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副主席由主席任命,其他委员由董事会推荐并经过投票选出。

2. 委员会成员的职责(1)主席:负责主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会议,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并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的工作和决策。

(2)副主席:在主席无法履职时,代表主席履行职责,并协助主席完成委员会的工作。

(3)其他委员:参预委员会的讨论和决策,提供专业知识和建议,协助制定公司的战略方向和目标。

三、委员会的职权和职责1. 制定公司的战略方向和目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的长期战略方向和目标,并根据市场和行业的变化进行调整和优化。

委员会将综合考虑公司的资源、竞争环境、风险和机遇等因素,确保战略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 监督战略的执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将监督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确保战略的顺利实施。

委员会将定期评估战略的发展,并提出必要的调整和改进建议,以确保公司能够实现战略目标。

3. 审核和批准重大决策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将审核和批准公司的重大决策,包括并不限于并购、重组、投资和战略合作等。

委员会将评估这些决策的风险和回报,并确保其与公司的战略目标相一致。

4. 提供战略咨询和建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将为董事会提供战略咨询和建议,匡助董事会做出明智的决策。

委员会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提供战略问题的分析和解决方案。

四、委员会的运作方式1. 会议的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将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的频率由委员会成员共同决定。

会议可以通过线上或者线下的方式进行,但必须确保所有委员能够参预并发表意见。

2. 决策的原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决策将采用多数原则,即在委员会成员中获得多数支持的决策将被采用。

股份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股份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XX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经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董事会可以审议终止战略委员会委员资格。

委员也可在任期届满前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

战略委员会人数不足时,需根据本实施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

因独立董事委员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战略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或者《公司章程》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

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七条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预评审小组组长,小组成员根据拟投资具体情况临时决定。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引言概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管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份,负责制定和监督公司的战略方向。

为了有效实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指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介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

一、明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1.1 确定战略方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明确公司的战略方向,包括长期和短期目标。

1.2 制定战略计划:委员会应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计划,确保其与公司的愿景和使命相一致。

1.3 监督执行情况:委员会应监督战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改进公司的战略方向。

二、明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和运作机制2.1 确定委员会成员:委员会成员应包括董事会成员、高管和外部专家,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充分代表。

2.2 设立常设委员会:委员会可以设立常设委员会,负责具体的战略规划和执行工作。

2.3 制定工作流程:委员会应制定工作流程和会议议程,确保高效运作和决策。

三、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和沟通机制3.1 定期报告:委员会应定期向董事会和股东报告工作发展和战略执行情况。

3.2 沟通渠道:委员会应建立与高管团队和员工的沟通渠道,促进信息共享和团队合作。

3.3 外部沟通:委员会应与外部利益相关者保持沟通,及时回应市场和社会的关切。

四、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和监督机制4.1 识别风险:委员会应识别和评估公司面临的战略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4.2 监督执行:委员会应监督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合规情况,确保公司合法经营和稳健发展。

4.3 应急预案:委员会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情况,保障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五、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估和改进机制5.1 设定绩效指标:委员会应设定战略执行的绩效指标,评估公司的战略实施效果。

5.2 定期评估:委员会应定期评估公司的战略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改进公司的战略方向。

5.3 持续改进:委员会应建立持续改进机制,不断提升公司的战略执行能力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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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本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资本运作、资产经营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将对外投资的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方面的洽谈方案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7 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可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或专家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备案保存。

保存期限不低于10 年。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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