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的先行与后入
市场进入次序竞争优势研究
市场进入次序竞争优势研究为了探求企业能否通过市场进入次序选择而获得更多的竞争优势,文章采用时间博弈方法,建立数量竞争时间博弈模型和价格时间博弈模型,对市场进入次序进行综合研究。
结果表明:在市场竞争中存在一定市场进入次序的优劣势,在数量竞争时间博弈分析中的产量竞争模型条件下,企业在其余情况不变的情况时,先动企业由于先进入市场,获得了产量和利润的优势,存在先动优势;在价格竞争的时间博弈模型的分析中,后动企业的利润大于等于先动企业的利润,不管企业的产品是否同质,后定价的企业都存在后动优势。
关键词:市场进入次序优势时间博弈先动优势后动优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成本优势、规模优势似乎已经成为成功企业必须具备的最基本因素,企业为获得竞争优势也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措施。
许多企业决策者认为,如果企业能够比竞争对手先进入市场就可以获得较多的市场份额或竞争优势。
那么是否像企业决策者认为的那样,先进入市场的企业就一定比后进入市场的企业具有更大的优势?是否所有行业都存在着基于市场进入次序所带来的这种竞争优势呢?本文根据产量和价格建立相关的博弈模型,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市场进入次序的研究市场进入次序优势研究的主要论题是探求可否通过市场进入次序的选择而获得某种竞争优势。
学术界经过大量的实证研究和历史分析,获得了很多新的发现和研究结果。
然而不同的研究所得出的研究结论往往不一致。
而市场进入次序优势研究薄弱的理论基础又不足以解释这种不一致,于是许多学者从不同方面(如资源基础论、网络外部性理论、内生理论等)进行研究。
本文拟从博弈论角度来拓展和加深这方面的研究。
时间博弈重点研究博弈过程中参与人行动时间的先后不同对博弈结果的影响。
该类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Stackelberg模型,此后有Spence,Dixit,Tirole等众多学者进行了大量研究,推动了该领域的快速发展。
然而,这些研究并没有专门探讨过市场进入次序优势问题,因此,有必要按照市场进入次序优势的问题框架将其综合化和系统化,梳理出清晰的研究体系,构筑市场进入次序优势研究的坚实博弈论基础。
论经济法上的市场优先原则:内涵与适用
论经济法上的市场优先原则:内涵与适用作者:范晓舟来源:《卷宗》2018年第25期摘要:经济法理论的发展趋势逐渐从之前的政府干预转向谦抑干预,在目前的市场经济发展状况下市场调控逐步加强,市场调控逐步加强更多方面是市场根据自身的发展状况来进行自我调控,政府国家更加注重的是在大方向上进行把控,市场优先原则越来越被注重。
在经济学领域中,市场优先原则也是政府干预弱化而谦抑干预增强的表现,该原则越来越被国家和社会所重视,在市场方面更多的是注重优先发挥市场调控,执行市场优先原则,而国家干预放在最后的处理市场失灵的环境下,所以我们应当更加注重研究市场优先原则的内涵与适用状况和范围。
本文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先对市场优先原则概念进行阐述,后结合两个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以期丰富我国相关理论和为相关工作者提出可供参考的意见。
关键词:市场优先原则;内涵;适用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改变,市场调控作用越来越明显,根据实际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市场作用也开始被给予新的概念:在社会资源进行分配的过程中,市场调控取代政府干预的主地位,市场开始起到决定性作用。
市场优先原则也随着经济趋势的发展,在经济法中应运而生被提出,其主要包括三个子原则,这三个子原则中逐步强调了市场机制自我调节的重要性,弱化了国家干预市场的强度。
因此,在经济领域中我们会逐渐发现市场调控越来越强,市场优先原则得到了更好的表现,市场的作用也越来越被国家和政府所重视。
对此,为详细分析市场优先原则的内涵和适用,将对经济法中的市场优先原则进行详细论述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分析如下:\1 市场优先原则的概述1.1 谦抑敢于理念到市场优先原则在经济法的各种相关研究课题中,政府与市场这关系一直得到学术界的专业人士重视。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我国在市场资源配置方面逐渐由传统的国家调控转变为市场调控,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越来越被重视,尤其是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得到充分体现。
后入注意事项
后入注意事项后入是指在排队、交通等场合中后来者先行的一种行为方式。
在日常生活中,后入现象很常见,但是如果不注意一些细节,后入可能会引发一些问题。
下面是一些后入注意事项:首先,礼让前人。
虽然是后入者,但是我们仍然应该尊重先到者的权利。
当我们选择后入时,应先向前方的人表示一下自己的意图,征得他们的同意。
如果对方无异议,则可以继续行动。
如果对方有意见,就应该耐心等候,不能强行插队。
其次,保持安全距离。
在后入时,我们要保持与前面人的一定安全距离。
这样可以为后面的人留出空间,并且也可以防止意外发生。
如果人员密集,尽量不要进行后入行为,以避免挤压、碰撞等情况的发生。
再次,尽量不要选择高峰时段。
高峰时段是指人流量较大的时段,如上下班、购物等。
选择这个时段后入,不仅增加了自己的等候时间,也会对他人造成困扰,破坏正常的秩序。
因此,在可能的情况下,避免在高峰时段进行后入。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后入可能会引发一些矛盾或争议。
比如在交通拥堵时选择后入,很容易导致其他驾驶人的不满和纷争。
因此,我们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后入时机。
最后,注意自身行为的影响。
后入时,我们应保持良好的行为举止。
不要大声嚷嚷、推挤他人,以及其他不文明的行为。
保持礼貌、井然有序的后入行为,既能展示自己的素质,也能为他人树立典范。
总之,后入是一种常见的行为方式,但是在进行后入时,我们必须遵守一些基本的行为规范。
要始终尊重他人的权利,保持安全距离,避免高峰时段后入,注意自身行为的影响。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后入的同时,保持秩序、和谐的环境。
市场先行策略:预判未来与抢占先机
市场先行策略:预判未来与抢占先机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企业如何制定市场先行策略,准确预判未来趋势,抢占先机成为了至关重要的问题。
市场的发展变化日新月异,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只有不断创新,积极调整战略,才能在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本文将从市场先行策略的意义、预判未来趋势的方法以及如何抢占先机三个方面探讨这一重要议题。
市场先行策略的意义市场先行策略是指企业在竞争市场中率先推出新产品、新服务或采取其他创新性举措以获取市场优势的战略。
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需要具备敏锐的市场洞察能力,不断探索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调整策略,才能保持竞争力。
制定市场先行策略有助于企业更好地把握市场脉搏,快速响应市场变化,顺应潮流,避免被淘汰。
预判未来趋势的方法预判未来趋势是制定市场先行策略的基础,只有准确预测未来发展方向,企业才能更好地规划未来发展方向。
在进行未来趋势预测时,企业可以采用以下方法:1.趋势分析法:通过对市场现状、历史数据以及潜在因素的分析,推演出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
2.提前采集信息:积极搜集行业资讯、竞争对手动向、消费者需求等信息,及时了解市场动态。
3.情景分析法:结合不同的情景假设,探讨未来可能出现的不同走势,从而为多种情况做好准备。
如何抢占先机抢占先机是市场先行策略的关键环节,只有及时行动、有效执行,才能将市场预测转化为实际收益。
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抢占先机:1.快速决策执行:不要犹豫不决,及时做出决策,并迅速将决策付诸实施。
2.敏锐洞察市场:不断更新对市场的了解,关注潜在竞争对手、消费者需求变化,及时调整产品策略和市场定位。
3.不断创新:持续推出新产品、新服务,保持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4.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利用科技和数据分析工具,提高市场预测准确度,指导企业战略调整。
在市场变化莫测的今天,制定市场先行策略、准确预判未来趋势、抢占先机成为企业取得持续竞争优势的关键。
只有不断迭代创新、灵活调整战略,企业才能在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赢得市场份额,实现可持续发展。
论经济法上的市场优先原则内涵与适用
论经济法上的市场优先原则内涵与适用市场优先原则是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主导作用的原则。
它是近年来在我国经济改革和法制建设中积极倡导和形成的。
本文将探讨市场优先原则的内涵和适用于经济法的相关问题。
市场优先原则,简单地说,就是将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决定者和调节者,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这个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1. 资源配置的效率优先。
市场机制具有高效率的特点,可以通过竞争、选择和优化等方式,将资源配置到效益最大化的地方。
市场优先原则要求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市场机制调节资源的配置,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2. 供需关系的自由调节。
市场优先原则强调供需关系的自由调节,即供给和需求的变化应该由市场自身来决定。
通过市场的供求机制,实现资源和产品的合理分配。
3. 均衡与稳定的调节。
市场优先原则要求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要起到协调社会各方利益的作用。
通过市场的价格机制和市场调节手段,实现资源配置的均衡和稳定。
4. 公平公正的原则。
市场优先原则要求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即不歧视任何人或组织,保证每个市场主体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市场竞争,实现资源的公平分配。
1. 政府干预的限制。
市场优先原则要求政府在经济活动中要适度干预,避免过多干预和干预过度。
经济法要制定相应的规定,明确政府干预的范围和条件,保障市场主体的自由决策和自由竞争。
2. 市场准入的限制。
市场优先原则要求保护市场的竞争秩序,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经济法要制定相关的准入规定,保证市场主体的平等准入和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的公正和透明。
三、市场优先原则的挑战与问题尽管市场优先原则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但在实际应用中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1. 政府干预的合理性。
市场优先原则要求限制政府干预,但在某些情况下,政府的干预是必要的。
在市场失灵和市场外部性问题比较严重的情况下,政府需要适度干预,来维护经济的稳定和社会的公平。
2. 市场信息的不对称。
论经济法上的市场优先原则内涵与适用
论经济法上的市场优先原则内涵与适用市场优先原则是经济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
它强调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的作用和决定性地位,强调市场的自主选择、追求效益最大化和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
在适用市场优先原则时,需要考虑到其内涵和适用范围。
市场优先原则的内涵是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一种机制,通过供需关系和价格机制来实现资源配置和调节。
市场优先原则认为,市场的自主选择能够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追求效益最大化。
在市场优先原则下,市场的自主选择和价格机制被视为实现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
市场优先原则强调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的核心地位。
市场经济体制是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体制,市场优先原则则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原则之一。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市场是资源配置和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市场优先原则认为,市场的自主选择和价格机制能够实现经济发展和资源配置的最佳结果。
市场优先原则适用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各个领域。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各个领域都体现了市场的作用和市场机制的运作,市场优先原则适用于经济领域、商业领域、金融领域等各个市场环境。
在适用市场优先原则时,需要考虑到各个领域的特点和市场机制的差异,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市场优先政策和制度。
第四,市场优先原则需要与其他原则相结合。
市场优先原则是经济法中的一种原则,但并不是唯一的原则。
在实践中,需要考虑到其他诸如平等原则、公正原则、效益原则等原则的作用,并在市场优先原则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律措施。
市场优先原则需要与其他原则相互协调和统一,以实现社会发展和经济繁荣。
市场优先原则需要与实际情况相结合。
市场优先原则是理论上的原则,需要根据具体的市场环境和经济发展阶段来确定具体的适用政策和法律措施。
在实践中,需要根据市场需求、产业发展和社会实际情况来确定市场优先的具体范围和适用方法。
只有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才能更好地实现市场优先原则的有效运用。
论经济法上的市场优先原则内涵与适用
论经济法上的市场优先原则内涵与适用市场优先原则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内涵主要是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应当成为经济活动的基本依据和决策参考。
市场优先原则的适用范围包括市场准入、产权保护、契约自由、公平竞争等方面。
市场准入是市场优先原则的重要方面之一。
市场准入是指企业或个人进入市场参与经济活动的过程。
市场优先原则要求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当采取尽量少的限制和干预,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透明、公正的准入机制。
在市场准入过程中,应当坚持公平竞争原则,不得歧视一些市场主体,保护所有市场主体的平等参与权。
产权保护也是市场优先原则的重要内容。
产权保护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市场优先原则要求政府强化对产权的保护,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市场主体的产权意识,促进企业和个人创新创业。
要建立健全的产权法律制度和法律保障机制,严厉打击侵犯产权的行为,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契约自由也是市场优先原则的重要内容。
契约自由是指市场主体在自愿、平等、自主的基础上,通过自由缔约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市场优先原则要求政府尊重市场主体的契约自由,不得干预市场主体的自愿交易行为。
要建立起有效的契约法律制度和法律保护机制,确保契约的有效履行,维护市场交易的稳定和有序。
公平竞争也是市场优先原则的核心要求之一。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是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特征之一。
市场优先原则要求政府通过建立和完善反垄断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维护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环境,防止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要加强市场监管,提高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维护市场的公平和正常秩序。
论经济法上的市场优先原则内涵与适用
论经济法上的市场优先原则内涵与适用市场优先原则是指在市场经济中,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的作用。
市场优先原则的内涵是指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地位和作用。
市场优先原则的首要内涵是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自主性和有效性。
市场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场所,通过市场价值的相互交换,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
市场优先原则要求在资源配置中,尊重市场的自主性,充分发挥市场的发现价格、优胜劣汰和调节供需的作用,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市场优先原则强调市场的自律和自我调节能力,主张由市场参与者的自主选择和交易行为来决定资源的分配结果。
市场优先原则要求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和透明度。
市场优先原则认为只有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市场才能发挥其有效性。
市场优先原则要求建立健全的市场规则和市场监管机制,促进公平竞争,防止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市场优先原则也要求市场交易的透明度,提供充分的信息和公开的市场价格,使市场参与者能够充分了解市场情况,做出明智的决策。
市场优先原则强调市场经济中的法治原则。
市场优先原则认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
市场优先原则要求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明确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
市场优先原则也要求建立有效的法律制度和司法保障机制,解决市场经济中的纠纷和矛盾。
市场优先原则要求政府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市场优先原则并不否认政府在经济发展和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而是强调政府应当在市场经济的框架下,发挥好市场的调节和引导作用。
政府应当制定相关的经济政策,提供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秩序,推动市场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在适用市场优先原则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要遵循市场经济的原则和规则,保持市场的自主性和有效性,不干预市场的自由运作。
要建立健全的市场监管机制,防止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透明度。
论经济法上的市场优先原则内涵与适用
论经济法上的市场优先原则内涵与适用市场优先原则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并促进市场的自由竞争。
市场优先原则包含着市场自由、公正竞争、平等交易等多个方面的内涵,并在适用时有一定的限制和规范。
市场优先原则强调市场的自由与开放。
市场优先原则认为,市场主体应当自由选择生产、销售和购买商品和服务的行为权利,同时也应享有自由选择交易对象、约定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的自由。
市场主体之间应当在平等地位下进行交易,无干预和歧视的权利。
市场优先原则强调公正竞争的重要性。
市场优先原则认为,市场应当实现公正竞争的环境,排除不公平竞争的行为,保护竞争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防止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现象的出现。
公正竞争的实现可以确保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市场的高效运转。
市场优先原则强调平等交易的原则。
市场优先原则认为,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应当基于平等和自愿的原则进行,不能单方面迫使或诱骗其他市场主体进行交易。
市场主体在交易中享有平等的交易权益和自由的交易选择权,不受不平等交易条件和不公平交易行为的侵害。
市场优先原则还强调市场监管的必要性。
市场优先原则不是无限制地推崇市场自由,而是认识到市场具有一定的不完善性和自发性。
市场优先原则也要求国家对市场进行必要的监管和调控,以维护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护。
在适用市场优先原则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限制和规范:市场主体的自由行为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市场主体在进行交易时要遵守交易的公平原则,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利或损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
市场主体在享受市场优先原则的权益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包括遵守合同约定、履行交易义务、参与市场竞争等。
国家应当对市场进行必要的监管和调控,防止市场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并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论经济法上的市场优先原则内涵与适用
论经济法上的市场优先原则内涵与适用经济法上的市场优先原则是指在市场经济体系中,法律应该尊重市场机制和市场规律的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的效率。
市场优先原则的内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尊重市场机制和市场规律,保护市场的自由竞争和市场秩序的公平和公正性;二是推动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健康发展,促进市场主体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加强市场经济秩序的建设和监管;三是优化法律制度和政策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公平、透明和可预测的法律环境。
市场优先原则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宏观和微观层面,涉及经济体制改革、行政管理、市场监管、金融法律、贸易法律、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众多领域。
在国际贸易法律中,市场优先原则也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原则之一。
在全球化背景下,市场优先原则的适用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对于构建全球化的经济法律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在市场优先原则的适用中,需要充分考虑市场规律的作用和市场机制的自主性,避免过分干预市场,提高市场的效率和竞争力,促进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
也需要强调法律的约束和规范,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防止市场的混乱和不正当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健康。
尊重市场机制和市场规律市场优先原则首先体现在尊重市场机制和市场规律上。
市场是资源配置的基本机制,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效率增长的重要途径。
市场的自由竞争、价格自由形成和供求关系自由调节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也是市场机制的核心要素。
法律应该尊重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市场规则和市场环境,保护市场的自由竞争和市场秩序的公平和公正性。
市场规律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和规范。
市场规律是市场主体在市场交易和交往中形成的客观规律和规定,体现了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运行规律,对市场经济的运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市场规律包括供求关系、价格形成、市场竞争、行业变革、市场失灵等现象,法律应该尊重市场规律,促进市场发展和市场规则的形成,保护市场主体的自主权和市场秩序的公平和公正性。
论经济法上的市场优先原则内涵与适用
论经济法上的市场优先原则内涵与适用市场优先原则是经济法中的一个重要原则。
该原则通常是指,国家在经济活动中要尊重市场的力量,尽可能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让市场自由调节资源配置和价格机制。
该原则旨在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保证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转。
市场优先原则的内涵是多方面的。
首先,该原则强调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重要性,倡导市场自由竞争。
这意味着政府应该避免干预市场,让市场按照自己的规律调节资源配置和价格,从而达到经济效率最大化的效果。
其次,该原则还强调了公平竞争的重要性,规范市场秩序。
政府应该制定公平的市场规则,保证市场经济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最后,市场优先原则还要求政府保护市场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市场优先原则在经济法中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
在宏观经济政策方面,市场优先原则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外汇政策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货币政策方面,政府应该尽可能地维持货币市场的稳定,保证货币供应量的合理增长,避免货币流通中出现过多的干预。
在财政政策方面,政府应该根据市场的需求来调节财政支出,尽可能避免财政支出对市场经济的干扰。
在外汇政策方面,政府应该尽可能地让汇率按照市场规律进行浮动,避免人为的干预。
除此之外,市场优先原则在市场经济中的具体应用也非常广泛。
在企业法律方面,政府应该尽可能地减少对企业的干扰,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企业自主经营。
在金融领域中,政府应该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建立健全的金融监管制度,保障金融交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在劳动市场方面,政府需要通过市场机制来调节劳动力的供求,创造更好的就业机会,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总之,市场优先原则是经济法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它强调了市场的重要性和自由竞争的重要性,力求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合法权益。
这个原则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论经济法上的市场优先原则内涵与适用
论经济法上的市场优先原则内涵与适用经济法是指对经济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规范的法律体系。
作为市场经济体系的基础,市场机制在经济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市场优先原则是市场经济体系下的一项重要原则,它指导着经济法的制定和适用。
本文将对经济法上的市场优先原则进行深入探讨,分析其内涵与适用。
一、市场优先原则的内涵市场优先原则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优先考虑市场机制的自主调节和资源配置功能。
它强调在市场经济体系中,市场机制应该充分发挥作用,资源的配置应该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
市场优先原则的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市场优先原则强调市场主体的自由与平等。
在市场经济中,各个市场主体应当在法律的框架下享有自由与平等的地位,他们应当有权利自主选择生产经营方向,经营方式,价格水平等,同时他们也应当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市场优先原则通过保护市场主体的权利,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提高了市场经济的效率。
市场优先原则强调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
市场机制是市场优先原则的基础和核心内容,它通过供求关系、价格机制等方式,自主调节资源的配置。
市场优先原则要求在经济活动中,应当尊重市场机制的运行,鼓励市场主体按照市场规律开展经济活动,同时依法保护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
市场优先原则要求政府在经济管理中应当尊重市场机制。
在市场经济体系中,政府不应该干预市场的正常运作,而应该注重市场机制的自主调节。
政府的角色是为市场提供良好的经济环境和法律制度,保障市场秩序的稳定和宏观经济的平稳发展。
市场优先原则还要求经济法考虑市场主体的利益和效率。
在经济法的制定和适用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市场主体的利益和效率,使经济法能够真正促进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
二、市场优先原则在经济法中的适用市场优先原则是市场经济体系下的基本原则,它在经济法中有着重要的适用价值。
市场优先原则在经济法中的适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市场优先原则在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制度设计中得到了体现。
市场准入制度是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环节,它的设计应当尊重市场主体的自主选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博弈中关于先动优势与后发优势的论述
动态博弈(dynamic game)目录1 什么是动态博弈2 动态博弈中的战略[1]3 动态博弈中先动优势与后动优势[1]4 相关条目5 参考文献什么是动态博弈动态博弈是指参与人的行动有先后顺序,而且行动在后者可以观察到行动在先者的选择,并据此作出相应的选择。
动态博弈的困难在于,在前一刻最优的决策在下一刻可能不再为最优,因此在求解上发生很大的困难。
动态博弈行动有先后顺序,不同的参与人在不同时点行动,先行动者的选择影响后行动者的选择空间,后行动者可以观察到先行动者做了什么选择,因此,为了做最优的行动选择,每个参与人都必须这样思考问题:如果我如此选择,对方将如何应对?如果我是他,我将会如何行动?给定他的应对,什么是我的最优选择?如下棋。
[1]动态博弈中的战略[1]战略是一个完备的行动计划:在博弈开始之前就规定出每一个决策点上的选择,即使这个决策点实际上不会出现。
动态博弈中先动优势与后动优势[1]在动态博弈中,行动总有先后顺序。
有些博弈具有先动优势(first-mover advantage),但有些博弈具有后动优势(second-mover advantage).产量竞争具有先动优势,而价格竞争可能是后动优势;在不完全信息下,顺序更重要。
但有些博弈既没有先动优势,也没有后动优势,如抓阄。
相关条目静态博弈参考文献↑ 1.0 1.1 1.2 张维迎.《博弈与社会》.第四章动态博弈与承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先驱优势(First-mover advantages / Pioneer advantage)目录1 什么是先驱优势2 先驱优势的理论基础3 先驱优势的来源4 相关条目什么是先驱优势先驱优势是设法使自己成为一个新开发市场或新产品的先驱者,以获取回报的一种战略。
这种回报就是持久的,长期的市场控制力,令竞争对手无法或难以仿效,企业因此能够生存,盈利和发展。
比如电子商务行业中的Amazon,ebay,yahoo!公司。
论经济法上的市场优先原则内涵与适用
论经济法上的市场优先原则内涵与适用1. 引言1.1 经济法对市场优先原则的重要性经济法对市场优先原则的重要性在于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公平竞争环境。
市场经济体系是现代经济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它以市场交易为基础,通过供求关系和价格机制来调节资源配置和经济活动。
市场优先原则是指在市场经济中,法律应当尊重市场规律和市场主体的自主意志,促进市场的有效运作和健康发展。
经济法对市场优先原则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市场优先原则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原则之一,是保障市场秩序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在市场经济中,市场是资源配置和价值形成的主要机制,只有尊重市场规律和保护市场秩序,才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有效作用,推动经济发展。
市场优先原则是确保公平竞争和促进经济繁荣的基础。
在市场竞争中,法律应当保护市场主体的竞争权利,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经济的创新和发展。
经济法对市场优先原则的重要性在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公平竞争环境的建立。
只有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市场主体的意志,才能推动经济法的持续发展和完善,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
1.2 市场优先原则的定义市场优先原则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规则和制度设计应当以促进市场竞争和保护市场秩序为出发点和依据,强调市场机制的自由运行和市场主体的自主选择。
这一原则体现了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法治精神和规范逻辑,是指导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准则之一。
市场优先原则强调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应当遵循市场规律和市场需求,充分尊重市场自由竞争和市场参与主体的权利,保护市场公平交易和市场秩序,促进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市场优先原则的核心观念是建立在市场自律、市场调节和市场竞争的基础上,倡导市场主体自由竞争、自主选择和自律管理,推动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和相互合作,保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
市场优先原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法治建设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基本指导原则,旨在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自由和有序,促进市场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推动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市场强开、强推的意义和操作
市场强开、强推的意义和操作在讲强开意义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一个公司的新产品从初期到理想的占领市场要走的3阶段,第1个阶段为开拓阶段,第2阶段为转形阶段,第3个阶段为维护阶段。
1.开拓阶段:也叫投入期和风险期。
有句话是这样讲的“万事开头难”。
这个阶段是最为重要的,要经过一个长时间的市场宣传和吵作来让消费者了解和认可产品,这个时期要有公司正确的方向、指导和大量的广告、人力、物力的投入,受到的外在因素也很多,带来的风险也很大,要求操作性强。
开拓阶段就像是楼房打地基,打得越深、越牢靠,楼房就建得越高越能经风雨。
2.转形阶段:也叫调整期和渠道建设期。
这个时期主要是前期开拓阶段后,能稳定保持一定销售量,有了市场认可度,消费者了解产品了。
对于总代或是厂家想要加大销量和地区覆盖面和市场占率,开始走渠道路线(这里要提到一点,同是做渠道如果公司之前有现有的渠道资源或关系可套用,产品出来马上就可以铺货走向市场那当然是最好的,要不然在一个新产品没有人气没有认可度的情况下,代理或经销商会考虑很多因素,因为毕竟都是生意人很少会有人做没有把握的生意。
)如果开拓阶段操作得很好的话,自然会有很多商家自动的找上门来作为我们的经销和代理,有钱赚的事哪个不想做。
对比前者就可以看出,一种是去求别人,另一种是别人来求你。
3.维护阶段:也叫市场维护期和收获期。
这个阶段是已经比较理想的阶段了,经过前期开拓阶段的操作,消费者很了解产品、认可产品、接受产品。
经过转形阶段已有了成熟的渠道网络,有稳定的销量,主要的操作在于经销商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处理好消费者和经销商的关系为下次新的产品打下良好的基础。
收获主要是体现在有形和无形的:资金的收获、成熟的团队、忠实的客户群、完整的渠道网络、公司和产品的名气。
下面我们就开始讲市场强开、强推的意义和目的:开拓阶段是有一个时间段的,前期公司操作越好、人力物力越强那么这个时间段就越短,操作不好人力物力不强那么就越长还可能会出现项目留产的可能。
论经济法上的市场优先原则内涵与适用
论经济法上的市场优先原则内涵与适用市场优先原则是经济法中的一个基本原则,其内涵与适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市场优先原则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优先地位。
市场是各种经济主体在一定的制度约束下进行交换和合作的场所,是供求关系得以表现和调节的机制。
市场优先原则认为,市场机制具有较高的效率和有效性,能够有效地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因此应当优先考虑市场机制来实现经济目标。
在经济法中,市场优先原则是基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旨在保护和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市场优先原则强调市场的自主性和自治性。
市场经济的特点之一是市场主体的自主选择和自治行为。
市场优先原则要求政府在干预经济活动时要尊重市场主体的自主性,避免过度干预和行政指令。
市场优先原则倡导政府应该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来促进市场的正常运行。
市场优先原则强调市场竞争的重要性。
市场竞争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功能,是促进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和效率的关键因素。
市场优先原则认为,竞争可以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能力和生产力,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发展。
市场优先原则要求政府要积极推动市场竞争的发展,制定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第四,市场优先原则强调市场监管的必要性。
市场交易的自由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但这并不意味着市场可以无限制地自由发展。
市场优先原则强调市场监管的必要性,既要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公平和正义,又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市场出现不合理的价格、质量等问题。
在经济法上,市场优先原则通过建立健全的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防范市场失灵和市场秩序混乱的风险。
市场优先原则在经济法中的内涵与适用主要体现在以市场为核心的资源配置,尊重市场主体的自主选择和自治行为,促进市场的竞争机制发展,加强市场监管等方面。
市场优先原则是经济法发展的重要方向,对于建立健全的市场经济制度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论经济法上的市场优先原则内涵与适用
论经济法上的市场优先原则内涵与适用市场优先原则是经济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它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市场优先原则的内涵与适用。
市场优先原则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自由竞争:市场优先原则强调市场机制的自由竞争性质。
自由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它能够有效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
市场优先原则主张保障自由竞争的环境,杜绝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现象,确保市场的公平与公正。
2. 价值效率:市场优先原则追求资源的最优配置,即追求实现价值效率。
在市场经济中,资源按需求确定供给,并通过价格机制进行有效配置,以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市场优先原则要求市场主体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来调整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
3. 约束与引导:市场优先原则强调政府的积极作用,既要实施干预和调控,又要保持市场自主性。
在市场优先原则下,政府应该通过法律、法规和行政手段来约束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同时也需要通过产业政策、经济政策等手段来引导和推动市场发展。
市场优先原则适用于经济法的多个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2. 市场准入:市场优先原则在市场准入方面也有应用。
市场准入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安排,它决定了市场主体的参与和退出条件。
市场优先原则要求建立公平的市场准入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平等的机会,激发市场的活力。
3. 市场监管:市场优先原则也适用于市场监管领域。
市场监管是保障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要求相关部门依法行使监管职责,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稳定。
市场优先原则要求依法监管市场,防止市场失序和市场秩序的失调。
市场优先原则是经济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它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市场优先原则包括自由竞争、价值效率和约束与引导等内涵,适用于市场竞争、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等多个领域。
实施市场优先原则有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的繁荣与稳定。
论经济法上的市场优先原则内涵与适用
论经济法上的市场优先原则内涵与适用市场优先原则是经济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它指导着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主体行为和市场机制运行。
市场优先原则的内涵和适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市场主导:市场优先原则体现了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即由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决定资源配置。
市场主导是市场经济的核心要义,它意味着经济主体在市场中以自愿交易的形式进行资源配置,通过市场价格的博弈和调节,实现供求双方的自利最大化,促进经济效益的最优化。
2. 公平竞争:市场优先原则要求对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进行公平监管和维护,保障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自由性。
公平竞争是市场机制运行的前提,也是经济增长和创新的动力。
市场规则应当确保没有市场主导地位的经济主体没有限制性的准入门槛,没有垄断和操控市场的行为。
3. 知情决策:市场优先原则追求市场参与者充分获得信息和透明的市场交易。
知情决策是市场经济中的基本条件,它要求市场参与者在做出决策时能够有效获取和理解相关信息,以便做出最优选择。
市场优先原则同时倡导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合规性,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4. 国家干预:市场优先原则并不排斥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干预,但是这种干预应当是有限的、有效的和合理的,服务于市场优势发挥的基础上。
国家可以通过立法、制定政策和规范市场行为等手段来维护市场的秩序和健康发展,但是不应削弱市场的主导地位和自主性。
市场优先原则的适用范围很广,涉及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产权保护:市场优先原则要求保护产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保障市场主体对产权的充分享有和合法支配。
只有在产权获得保护的基础上,市场参与者才能安心投资、创新和创业,并获得相应的回报。
2. 自由贸易:市场优先原则主张自由贸易的实施,反对任何形式的贸易壁垒和保护主义措施。
自由贸易可以扩大市场规模,促进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实现全球经济繁荣。
市场优先原则要求各国之间建立和维护自由、公平、开放和透明的贸易体制。
论经济法上的市场优先原则内涵与适用
论经济法上的市场优先原则内涵与适用经济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它涉及到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包括市场竞争、合同交易、财政税收等内容。
市场优先原则是经济法中一个重要的法律原则,它要求在经济活动中给予市场自由竞争优先的地位。
本文将从市场优先原则的内涵与适用角度进行论述。
市场优先原则的内涵市场优先原则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应当给予市场自由竞争的优先地位。
它体现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也是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内容。
市场优先原则要求在经济活动中,应当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市场竞争,保护市场秩序。
在市场优先原则下,政府不应当干预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而是应当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市场竞争的公平和公正。
具体来说,市场优先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市场自由竞争。
市场优先原则要求保障市场主体的自由进入和退出市场、自由议价、自由交易等权利,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和公正。
二是市场秩序维护。
市场优先原则要求建立健全的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交易的安全和稳定,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是市场监管调节。
市场优先原则要求政府通过监管和调节手段,保障市场竞争的公平和有序进行,防止市场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发生。
四是市场参与者权益保护。
市场优先原则要求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的公平和正当利益。
市场优先原则的适用市场优先原则是经济法中的一个基本原则,它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几乎涵盖了所有的经济活动。
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优先原则的适用更加凸显其重要性。
市场优先原则的适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适用。
市场优先原则要求企业按照市场规律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尊重市场竞争,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二是在产权保护中的适用。
市场优先原则要求保护产权的完整和稳定,保护各种所有权形式的合法权益,为市场交易提供保障。
三是在市场监管中的适用。
市场优先原则要求政府加强市场监管,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和有序进行,防止市场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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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市场的先行与后入
企业进入某个行业有先行与后入之分,各有利弊,先手虽占有主动性,但搞不好先驱就会变成先烈。
市场中永远不存在绝对的有利与不利情况,关键在于运用和掌控之道。
VCD机在当今已经是淘汰的产品了,但它曾今也火爆了将近十年,也造就了一批迎着改革开放浪潮的财富英雄。
中国的第一台VCD机出自安徽省万燕公司。
“万燕”让中国老百姓认识了VCD,并开创了这个行业。
但开创一个行业谈何容易,软硬件开发、消费者产品概念培植、市场渠道建设、管理层组建等,涉及到文化认知沟通、资本运作、人力资源管理这些方面的若干问题急待解决。
1993年,“万燕”在前期研发投入1600万美元,广告投入2000万人民币。
在花费了巨大的资源之后,中国老百姓在1994年底才逐渐认识并接受VCD机这一音像产品,传统的录像机行业开始淘汰。
在这个过程中,“万燕”作为市场先行者,虽然占了先手之利,但也在培植消费者认知概念、软硬件探索等只有首创者才会遇到的问题上支出庞大,很快力不能支,陷入了困境。
“万燕”去找银行贷款,但当时银行几乎不对民企放贷。
他与长虹集团谈合资,差点就谈成了,但后来因国企长虹内部强有力的保守派层层阻挠而告吹。
最终,在市场的蛋糕初步成形的时候,力不能支的“万燕”倒下了。
先驱变成了先烈。
综合看,“万燕”的倒闭,很大程度上是既没有充分发挥先驱之利端、又没有有效避免先烈之弊端。
当时的客观条件也极大的影响了“万燕”的前途,融资无门,合作告吹,产业的首创性又无法使“万燕”采取牛根生那种“变体内循环为体外循环”的策略以转嫁成本和风险。
“万燕”是中国VCD行业的有功之臣,落得这样的结局令人同情。
但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资本只会流向增值最迅速的地方,而不是流向最仁慈的地方。
而后,“爱多”、“奇声”、“万利达”、“步步高”等VCD机制造商蜂拥而上,踏过“万燕”的尸体去抢分蛋糕。
在这期间,后来居上的“爱多”凭借成功的经营策略和高效的市场营销迅速崛起,成为中国当时的VCD机行业的老大。
相信很多人还记得成龙拍的那个“要看真功夫,就买爱多VCD”的广告。
“爱多”创始人胡志标中学毕业后进入一家电子厂打工。
1993年2月,平时爱好阅读的胡志标从一本电子杂志上首次了解到VCD技术,几乎与“万燕”创始人同步。
在以后的日子里,尽管胡志标心中汹涌着创业的波涛,但他还是冷静的等待时机并密切注视国内这个行业的动向,引而不发,以待天时。
1995年4月,在“万燕”耗巨资推出中国第一代VCD机一年,并为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付出巨大代价而精疲力尽之时,胡志标筹集80万元资金半路杀出,成立“爱多”公司。
他立志经营品牌,不直接从事产品开发,而是在VCD行业遍地开花时把制造环节推给别人。
在迅猛的发动一系列战役后,“爱多”最终击败国内其他VCD机制造商,稳坐中国VCD市场老大之位。
“爱多”引而不发,战则速胜。
速胜,就能大大减少变数和成本,令对手措手不及。
是非成败转头空,后来“爱多”也因盲目多元化发展而倒闭,这是后话了。
先驱往往也是先烈,在商业上也是如此。
以腾讯帝国之实力,犹只搞模仿,不搞首创,个中原因,值得品味。
所以在很多企业看来,搞首创并不划算,似乎待别人把蛋糕做成了自己再去插一脚比较有利。
可是,如果人人都这样想,何来首创之举,何来社会进步?个体的理性会造成群体的非理性。
企业经营无论何时都有危险和机遇。
如何审时度势、扬长避短才是成功之道。
无论何时,要想成为一个成功的CEO,应该同时看到危险和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