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股收益的国际会计准则比较及其经济后果分析
每股收益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第2 卷 l
第 6期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J U N L FB U N C N L G N U IES NV R I ( CA IN E O R A E IGT H O O YA DB S S IE S Y S IL CE C ) O E N U T O S
每股 收益 是衡 量 公 司业 绩 的基 本指 标 ,财务 报告 使 用者 借 助每 股收 益指 标评 价 公 司 的盈 利潜
能 和 未来获 取 股利 的前 景 。作 为一 项 重 要 的财 务
该指标 分 子 的计 算 基础 与可操作 性两 方 面进行 。 1分 子 的计 算基 础不 同 .
IS 3和我国《 A3 每股收益准则》 都要求计算基 本 每股 收益 .按 可分 配 给普 通 股股 东 的 当期净 损 益 除 以 当期 发 行 在 外 普 通 股 的加 权 平 均 数 来 计
算 : 当期 净损 益包 括 在本 期 内确 认 的全部 收 益 和
费用 项 目( 至 包括 所得 税 费用 、 经常 性项 目以 甚 非
收益 准则 》 IS 3及美 国 S A 18相 比 , 与 A3 F S2 内容完 全一 致 还是 存在 一 定差 异 、 因何 在 ; 原 如何 借 鉴 国 际经验 . 完善我 国每股 收益 指标 的计算 与披露 , 是 本文需 要探 讨 的问题 。
一
子时 , 我国《 每股收益准则》 采用 的是包含了非经
收益 准则 中基 本 每股 收益 的计 算 一致 ,但 基 本每 股经 常项 目收益 是用 归 属于 普通 股 股东 的 当期 经 常项 目收益 除 以本期 内加权 平 均发 行在 外普 通 股 股数 的结 果 。这就 是说 , 在确 定基本 每股 收益 的分
每股收益的国际会计准则比较及其经济后果分析
() 收 账 款 证券 化 2应
将 应 收 账 款 转化 为 金 融市 场 上 可 以 出售 和 流通 的 证 券 。 由企 利 息 负担 减轻 ,财 务费 用 及资 产 负债 率 降 低 ,资 本结 构 优 化 ,这 业将应收账款直接 出售给专 门从事资产证券化的特设机构 ,该机 是企 业 扭亏 为 盈的 个 重 要物 质基 础 。从 而使债 务 企 业经 营 者 获 构将 所 买 的 应收 账 款 汇 入其 “ 资产 池 ” ,并 根 据 应收 账 款 的期 限 、 得再 次 创 业的 机 会 。全 国 涉及 金 额 最大 的 债转 股 项 目— — 茂 名 石 业 务来 源 等 进 行重 新 整 合 和包 装 ,提升 应收 账 款 的信 用 级 别 ;以 化公 司 I4 2 元债 转 股 后 ,迅 速 扭 转经 营 的 不利 局 面 ,资 产 负 经过 信 用 增级 后的 应 收账 款 为 基 础 , 国 内外 证 券 市场 发行 资产 】.亿 向 债率 从 7 .% 大幅 降 至 3 .%,而 其旗 下 的 茂 名 乙烯 企 业 更是 一 支持 证 AB ,从 而 使 企 业达 到 融 资 目的 。 92 85 S
每股 收益 的国际会计准 则 比较 及其经 济津财经大 学,天津 3 0 2 ) 0 2 2
摘要 :0 6 2月 1 20 年 5日.我国财政部发布了新 的企业会计准则 ,其 中 企业会计准则第 3 4号一每股收益》是我国首次
发布关于每股 收益 的会计准则。 本文就每股收益准则 的基本 问题 、 与国际会 计准则的差异以及对公 司影响进行相关的分析 。
关键词 : 每股收益 ; 国际会计准则; 经济后果
每股 收 益 是衡 量 公 司业 绩 的 基 本指 标 ,财 务报 告 使 用 者借 助 权 平 均数 来 计 算 ,当期 净损 益 包 括 在 本期 内 确认 的 全 部 收益 和 费
国际会计准则之每股收益管理
国际会计准则第33号:每股收益1998-06公布目的本准则的目的是规定确定和列报每股收益的原则,这些原则将改进同一期间不同企业之间和同一企业在不同会计期间的业绩比较。
本准则着重于每股收益计算时分母的确定。
即使每股收益数据由于确定收益的会计政策不同而存在局限性,但使分母的确定保持一致性可改进财务报告。
范围股份公开交易的企业1.本准则适用于一般或潜在一般股公开交易的企业,以及正处于在公开的证券市场上发行一般股或潜在一般股过程中的企业。
2.当公布母公司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准则要求披露的信息仅需要以合并资料为基础列报。
3.母公司财务报表使用者通常关怀并需要了解集团总体的经营成果。
股份不公开交易的企业4.没有公开交易的一般股和潜在一般股但披露每股收益的企业,应按本准则的要求计算和披露每股收益。
5.没有公开交易的一般股和潜在一般股的企业,不要求披露每股收益。
然而,假如选择披露每股收益的这些企业依照本准则的原则计算每股收益,则可保持企业财务报告的可比性。
定义6.本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含义为:一般股,指(参与当期净利润分配的权利)次于各种其他类不权益工具的一种权益工具。
潜在一般股,指可能给予其持有者一般股权利的一种金融工具或其他合约。
认股证或认股选择权,指使其持有者拥有购买一般股权利的金融工具。
7.只有在诸如优先股等其他种股份参与当期净利润分配以后,一般股才能参与。
一个企业可能有不只一种一般股。
同种类一般股有收取股利的同等权利。
8.潜在一般股的释例有:(1)可转换成一般股的债务或权益工具,包括优先股:(2)认股证或认股选择权;(3)同意职员取得一般股作为其一部分酬劳的职员打算和其他股份购买打算;(4)一旦满足合同协议中的特定条件(如购买一个企业或其他资产)时将发行的股份。
9.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所规定的含义。
金融工具,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另一个企业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简析“每股收益”具体会计准则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与国际会计准则比较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与国际会计准则比较【摘要】论文阐述了新会计准则中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实质与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着重讨论了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
【关键词】稀释性每股收益差异一、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实质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每股收益。
当企业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时,应当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利润和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其中:稀释性潜在的普通股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潜在的普通股,如可转换公司债、期权、认股权和认股权证等。
不难看出,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实质是一种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在或将来影响每股收益计算的普通股。
衡量潜在普通股是否具有稀释性,我国的每股收益准则采用了国际准则中的规定,即以是否会减少每股持续正常经营经利润作为衡量潜在普通股是否具有稀释性的尺度,这一规定符合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影响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包括两个因素:一是收益;二是股数。
1、关于收益的确定。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基础是可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既然是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则应当扣除优先股股利和非持续经营有关的项目后的正常经营净利润。
尽管这样,还要进行相应税后影响调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归属于普通股的当期净利润扣除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股利;(2)当期已作为费用确认的具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3)在具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形成的收益或费用的任何其他变化。
只有这样,计算出来的稀释每股收益才更加符合配比性原则。
2、关于股数的计算。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当其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应当为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与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之和。
可见,股数的计算由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和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两部分组成。
《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解析
与新 准则适用 于普 通股已公 开交易的企业 , 以及正处 于公 开 发行普通 股过程 中的企业基 本一 致。 9号准则与新准 则的 第
主要 区别有 :
1 要求披露的形式不同。 9号准则要求在年度 报告 中 . 第 采用列表方式 提供 “ 至报告期末公 司前 三年的主要 会计 数 截 据和财务指标 ” 列示摊薄 和加权的每股 收益 , 以利润 表 时 并 附表形式 分别列示 按全 面摊薄法 和加权平 均法计算 的净 资 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 而新准 则明确要 求每股收益在利 润表 中列示 , 在财务报表附注 中披露计算 基本每股 收益 和稀 释 并 每股 收益分子 ( 利润 ) 净 和分母 ( 普通 股加权平 均数 ) 的计 算过程。 2 每股收益计算和披露的 内容不 同。 9号 准则要求 计 . 第 算披 露的只是基 于普通 股计算 的全面摊 薄 的每 股收益 和加 权平 均 的基本每 股收益 , 未考虑潜在 普通股 的影响 。 新 并 而
准则既要求计算和披露 基本每股收益 , 又要求在具有稀 释性 的潜 在普通股情况下计算 和披露稀释每股 收益 , 同时不需 要
计算全面摊薄的每股收益 。 3 每股收益计算的收益基础不 同。 9号准 则要 求计算 . 第 披露全面摊薄 的每 股收益和加权平均 的基本每股收益 。 计算
基本每股 收益 时, 分子 的选项包括 主营业务利润 、 营业利润 、
期间不 同企业之间以及同一主体在不 同会计期 间的业绩 比较 。
一
、
证 监会 关于每股收益计 差 异
现行每股收益 的计算主要是 根据 中国证监 会发 布的 《 公 开发行证券 的公 司信 息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第 9 号—— 净 资产 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 的计算 及披露 》( 以下 简称 “ 9号 第
34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下面我们讲解《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
本讲共分四部分内容:一是每股收益准则概述;二是每股收益准则的主要内容;三是本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四是执行本准则的意义分析。
一、每股收益准则概述每股收益是指在某一个会计期间内平均每股普通股获得的收益,只有普通股才计算每股收益。
作为一种财务信息,每股收益日益受到财务分析团体、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重视,所以就有必要对每股收益的计算与披露进行规范。
目前世界各主要资本市场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德国、法国、加拿大及日本均制定有“每股收益”准则,要求上市公司及处于申请上市过程中的企业计算和披露“每股收益”信息。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其第33号准则中对“每股收益”的计算、列报和披露等做出了规定。
我国目前上市公司均按照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的规定提供每股收益信息。
按照该“内容与格式”准则,每股收益的计算应遵从以下规定,即:每股收益=净利润/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如股权结构在本期内发生变动,则在计算每股收益时,分母应为年度末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准备上市或者已经上市的公司应在招股说明书和年度报告中以利润表附注的形式按全面摊薄法和加权平均法提供每股收益信息。
现行的关于每股收益计算和披露的规定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1.没有考虑潜在普通股的影响,没有要求计算稀释的每股收益潜在普通股,是指赋予其持有者在报告期或以后期间享有取得普通股权利的一种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
以前我国很少存在潜在普通股,所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每股收益的计算没有考虑潜在普通股的影响,不要求计算稀释的每股收益。
近几年以来,随着资本市场的完善和发展,我国出现了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潜在普通股。
如果还按现行的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来提供每股收益的信息,不考虑这些潜在普通股的影响,那么,所提供的信息就无法满足信息使用者的要求。
基于国际会计准则下每股收益的进一步发展
CA IX U N财讯基于国际会计准则下每股收益的进每股收益是投资者等信息使用者评价企亚¥_$_业_成¥潜_为, _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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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非正常损益稀释每股收益潜在普通股虽然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34号一每股收益》已经完善了前期 的不足之处,但是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还存在一些值得商榷讨论的地方。
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我国实行的新准则要求对稀释每股 收益进行计算,但是过于简化,并没有 对一些潜在普通股考虑周全。
两者之间 的差异如下:第一,未涉及优先股,或有股份协议 或有可发行普通股等潜在普通计算。
可能 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金融工具品种有限,虽然定义了稀释每股收益’但只是原则上 说明了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份期权’认股权证等’并不涉猎其他形式的金融工 具或合同。
而国际会计准则却分门别类的 做出了说明’除此之外,还包括购入期权,签出卖出期权等等。
何时存在稀释以及如 何计入潜在普通麟会有详细介绍。
第二,未涉及反稀释的麵。
虽然在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我国会计准则规定 要稀释至每股收益最小值’与国际惯例方 法鉢一致。
但是并未提出反稀释潜在普 通股的概念,也没有麵的规定。
这可能 造成投资者对稀释每股雌的理解困难,由于未对披露作出规定,会使上市公司无 所适从’给上市公司利用每股收益造假’欺骗投资者提供了机会。
第三,未涉及企业合并和子公司,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发行工具对每股 收益计算的影响。
我国在每股收益条例 中针对企业合并和子公司,联营企业或 者合营企业发行的股份’计算每股收益 时处理方法并没有提及。
而国际会计准 则对于企业合并,子公司,合营企业以 及联营企业在每股收益中的计算中。
我国每股收益新准则与国际每股收益准则的比较:趋同、差异及改进
我国每股收益新准则与国际每股收益准则的比较:趋同、差异及改进【摘要】本文主要就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与有关国际准则进行比较,从中看到趋同、差异并提出改进意见。
每股收益是企业净收益与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的比率。
它反映了某会计年度内企业平均每股普通股所获得的收益,是衡量普通股持有者获得报酬水平的重要依据。
为了满足每股收益会计实务的需要并推动每股收益的标准化,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于1997年1月颁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3号——每股收益》(IAS33),对其他各国的每股收益会计实务产生了很大影响。
目前,世界各主要资本市场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德国、法国、加拿大及日本均制定有“每股收益”准则,并且在尽可能减少与本国法律和制度差异的基础上,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进行了本土化改造。
我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现行每股收益计算和披露的依据是证监会1999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和2001年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通知(简称“第9号通知”)。
然而,为了适应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要求并且与国际惯例接轨,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以下简称“每股收益新准则”),该准则将于2007年1月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全面施行。
一、我国每股收益新准则与国际每股收益准则的趋同我国每股收益新准则主要是规范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及其列报,在形式上和内容上与国际每股收益准则有较大的趋同,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在每股收益的计算上我国新准则借鉴了国际规范的做法,要求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代替了现行规定中全面摊薄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每股收益。
对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应当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其中,可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应为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当期净利润扣除当期应付优先股股利后的数额。
每股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比较与分析2006年2月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下称新准则)。
这是我国第一次正式颁布关于每股收益的会计准则。
之前我国一直无每股收益准则,最早的是中国证监会1998年12月发布的关于每股收益计算的问题解答,200l年1月证监会发布了。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以下简称披露编报规则)。
一、新准则的主要内容这次新发布的每股收益会计准则规范了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及其列报,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是总则,界定了“潜在普通股”的概念;第二章是基本每股收益,提出了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计算方法,并指出为收取现金而发行、因债务转资本而发行、为收购非现金资产而发行、企业合并情况下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股数的计算方法;第三章是稀释每股收益,介绍了稀释的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规定了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进行调整的事项,指出计算“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时应当将“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包括在内,并具体介绍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具有稀释性时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的计算方法;第四章是列报,规定了企业应当如何列示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以及应该披露与每股收益有关的信息。
二、新准则与“披露编报规则”差异比较将新准则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披露编报规则”相比,二者有显着不同:(一)每股收益的分子的计算基础不同“披露编报规则”要求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子包括主营业务利润。
营业利润、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新准则将分子简化为“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一个指标,这主要是考虑到与国际会计准则相协调。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要求企业计算和披露以当期净利润为基础的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
(二)披露列示的形式和内容不同在披露形式方面,“披露编报规则”规定的披露一般是在编制公司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等时以利润表附表形式,分别列示按全面摊薄法和加权平均法计算的每股收益,下列入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但新准则明确要求每股收益应在利润表中列示,并要求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计算基本和稀释的每股收益时分子、分母的计算过程。
【会计实操经验】每股收益核算中的错弊查证
【会计实操经验】每股收益核算中的错弊查证一、每股收益基础知识每股收益是指普通股股东每持有一股所能享有的企业利润或需承担的企业亏损。
每股收益通常被用来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衡量普通股的获利水平及投资风险,是投资者、债权人等信息使用者据以评价企业盈利能力、预测企业成长潜力、进而作出相关经济决策的一项重要的财务指标。
每股收益包括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两类。
(一)基本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只考虑当期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当期实际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确定。
具体计算时,分子为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分母为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算术加权平均数,即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根据当期新发行或回购的普通股股数与相应时间权数的乘积进行调整后的股数。
(二)稀释每股收益稀释每股l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潜在普通股是指赋予其持有者在报告期或以后期间享有取得普通股权利的一种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
目前,我国企业发行的潜在普通股主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
对于亏损企业而言,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增加每股亏损金额的潜在普通股。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只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而不考虑不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
二、每股收益的计算(一)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当期实际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确定,考虑的是当期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反映目前的股本结构下的盈利水平。
以公式来表示,基本每股收益=P÷S,即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就上述公式而言,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的计算较为简单,但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比较复杂,投资者应该充分关注。
简析“每股收益”具体会计准则
简析“每股收益”具体会计准则2019-09-05“每股收益”的计算是1950年以后在美国逐渐发展起来的,是重要的收益指标,主要⽤于帮助投资者评价企业的获利能⼒,对管理者以及债权⼈等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也有重要的影响。
但是不同⼝径不同形式的每股收益会造成使⽤者的误解,也不利于企业之间的⽐较分析,进⽽需要对每股收益的确定和列报进⾏规范。
⽬前世界各主要资本市场如美国、英国、澳⼤利亚、德国、法国、加拿⼤及⽇本均制定有“每股收益”准则,要求已上市公司及处于申请上市过程中的企业计算和披露“每股收益”信息。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其第33号准则中对“每股收益”的计算、列报和披露等做出了规定。
⽆论是国际会计准则还是美国、英国等⼀些国家关于“每股收益”的准则均要求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的每股收益。
稀释的每股收益主要是指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可转换债券、期权及或有可发⾏股份等潜在普通股对基本每股收益的稀释效应。
⼀、我国每股收益会计准则的改进意义就我国⽬前情况来讲,还不存在优先股的情况,但有相当的企业发⾏了可转换债券,期权和权证也已经出现。
中国证监会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试⾏),对上市公司实施有关董事、监事、⾼级管理⼈员及其他员⼯股权激励计划做出了规定,其中涉及股票期权和股份回购。
这样看来之前按照证监会的《公开发⾏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要求只计算披露基本每股收益,是不能充分满⾜信息使⽤者的要求的,也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获利能⼒。
因此制定每股收益准则,全⾯规范每股收益的计算确定和列报是⾮常必要的,这将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分析企业的获利能⼒,也有助于同⼀期间不同企业之间以及同⼀主体在不同会计期间的业绩⽐较。
2006年2⽉15⽇,中国财政部了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包括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
38项具体会计准则中,其中⼀项是有关每股收益的会计准则。
每股收益会计准则要求核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关于每股收益的比较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关于每股收益的比
较
刘世慧
【期刊名称】《绿色财会》
【年(卷),期】2008(000)001
【摘要】每股收益反映企业每一股普通股股份的获利能力,是唯一一项必须列入基本财务报表并需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财务分析指标,该指标有助于投资者、债权人等信息使用者评价企业的盈利能力,预测企业的成长潜力,因此备受重视。
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4——每股收益》(以下简称新准则),首次正式颁布了关于每股收益的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3号——每股收益》(IAS33)对每股收益进行了规范。
两个准则中分别对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列报分别作了规定。
【总页数】4页(P41-44)
【作者】刘世慧
【作者单位】聊城大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
【相关文献】
1.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分析 [J], 李希志
2.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比较 [J], 李春艳
3.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比较 [J], 李春艳
4.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与《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的比较 [J], 赵迎春
5.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研究——资产减值会计 [J], 胡念柔;武海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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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上公司每股收益指标
试论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指标每股收益是衡量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
这一指标的计算和披露,历来受到各国的重视。
本文介绍国外会计准则在每股收益指标方面的有关规定,并对改进我国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指标的计算和披露提出几点建议。
一、国外会计准则对每股收益指标的新规范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通过合作研究,于1997年初分别颁布了FAS 128和IAS 33,这两个准则对每股收益指标的国际标准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从两个准则的内容来看,每股收益的计算和披露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新趋势。
1.基本每股收益(basic EPS)和稀释每股收益(diluted EPS)双重列示。
对于具有复杂资本结构的企业,FASB和IASC都要求同时列示“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两个指标。
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的目标是衡量会计主体报告期的盈利状况,而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目标是反映所有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计算目的,两个指标的计算公式设计如下:基本每股收益=普通股股东可分配净利/加权平均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稀释每股收益=(普通股股东可分配净利+可转换证券的转换净收益)/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和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其中,可转换证券的转换净收益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税后)和可转换优先股的股息。
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分别代表了无稀释和充分稀释情况下的每股收益,两个指标之间的差异恰好能够反映公司资本结构对每股收益的最大稀释幅度。
2.复杂资本结构下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
复杂资本结构是指公司除了发行普通股和不可转换的优先股外,还有可转换证券、股票期权、认股权证、与股票相关的奖励计划、或有股份、参与股份等契约。
这些契约对每股收益都存在潜在稀释影响。
复杂资本结构下每股收益的计算比较复杂,理论和实务中有多种处理方法。
FASB和IASC从成本和效益原则出发,都选择了“库藏股法”(treasury stock method)。
解读每股收益会计准则
解读每股收益会计准则一、每股收益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每股收益(EPS)是资本市场上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性指标。
我国现行每股收益的确定和列报主要依据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
该规定汁算披露的只是基于普通股计算的全面摊薄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的基本每股收益,未考虑潜在普通股的影响。
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并结合我国上市公司近年来的新情况,财政部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一每股收益》,其最人特点是针对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情况,通过调整净利润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要求汁算和披露稀释每股收益,不再计算全面摊薄的每股收益。
二、每股收益指标计算每股收益准则含总则、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列报四部分内容。
下面主要解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
(一)潜在普通股是否具有稀释性的说明潜在普通股在我国主要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票期权等。
潜在普通股转换为普通股后,会减少每股收益,因此应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股或拆股等也使普通股股数发生变动,但不作为稀释性因素计算稀释每股收益,只需对列报期间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进行追溯调整。
(二)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1.基本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二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发行枉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牛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x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x 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和已回购时间一般按照天数计算,在不影响计算结果合理性的前提下,也可以按月份简化计算)。
如:2005年某公司1月1日已发行股数800股,库藏股数为120股;5月31日发行新股320股;12月1日购头库藏股100股,则该公司2005年度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为:(800-120)x12/12十(320x7/12)—(100x1/12)=858股2.稀释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是在考虑潜在普通股稀释性影响的基础上,对基本每股收益的分子、分母进行调整后再计算每股收益。
国际会计准则第33号每股收益
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3号:每股收益1998-06发布目的本准那么的目的是规定确定和列报每股收益的原那么,这些原那么将改良同一期间不同企业之间和同一企业在不同会计期间的业绩比拟。
本准那么着重于每股收益计算时分母确实定。
即使每股收益数据由于确定收益的会计政策不同而存在局限性,但使分母确实定保持一致性可改良财政陈述。
范围股份公开交易的企业1.本准那么适用于普通或潜在普通股公开交易的企业,以及正处于在公开的证券市场上发行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过程中的企业。
2.当发布母公司财政报表和合并财政报表时,本准那么要求披露的信息仅需要以合并资料为根底列报。
3.母公司财政报表使用者通常关心并需要了解集团总体的经营成果。
股份不公开交易的企业4.没有公开交易的普通股和潜在普通股但披露每股收益的企业,应按本准那么的要求计算和披露每股收益。
5.没有公开交易的普通股和潜在普通股的企业,不要求披露每股收益。
但是,如果选择披露每股收益的这些企业按照本准那么的原那么计算每股收益,那么可保持企业财政陈述的可比性。
定义6.本准那么所使用的以下术语,其含义为:普通股,指〔参与当期净利润分配的权利〕次于各种其他类别权益东西的一种权益东西。
潜在普通股,指可能赋予其持有者普通股权利的一种金融东西或其他合约。
认股证或认股选择权,指使其持有者拥有购置普通股权利的金融东西。
7.只有在诸如优先股等其他种股份参与当期净利润分配以后,普通股才能参与。
一个企业可能有不只一种普通股。
同种类普通股有收取股利的同等权利。
8.潜在普通股的释例有:〔1〕可转换成普通股的债务或权益东西,包罗优先股:〔2〕认股证或认股选择权;〔3〕允许员工取得普通股作为其一局部酬劳的员工方案和其他股份购置方案;〔4〕一旦满足合同协议中的特定条件〔如购置一个企业或其他资产〕时将发行的股份。
9.所使用的以下术语,具有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2号金融东西:披露和列报所规定的含义。
金融东西,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另一个企业的金融负债或权益东西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