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兰信: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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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发布2009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一期)

中注协发布2009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一期)

中注协发布2009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一期)2010年4月2日,中注协发布2009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一期),全文如下:3月27日—4月2日,沪深两市共有305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09年年度报告(详见附表1)。

其中,沪市167家,深市主板54家,深市中小企业板68家,深市创业板16家。

从审计意见类型看,297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6家上市公司(ST天宏、ST筑信、自仪股份、ST洛玻、中电广通和*ST中钨)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家上市公司(ST 源发和赛格三星)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6家上市公司中,4家是因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1家是因为未决诉讼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1家是因为与重要关联方在人员和机构等方面未完全分开且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1)ST天宏主业持续亏损,2009 年度经营亏损4,692.14 万元,净利润-2,573.41 万元。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32.7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00.64 万元。

ST天宏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2)截至2009年12月31日,ST筑信账面未分配利润为巨额负值,大部分主要经营性资产(包括房产、土地等)已被抵押、查封。

此外,ST筑信未完全执行与部分银行达成的债务重组协议,存在一定金额的逾期贷款,与个别银行的债务尚待重组。

ST筑信持续经营能力具有不确定性;(3)截至2009年12月31日,自仪股份累计亏损约4.87 亿元,尚未偿还的银行借款及利息约5.59亿元,自仪股份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4)截至2009年12月31日,ST洛玻及其子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1,414,213,763.32元,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881,188,055.56元,ST洛玻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5)2003年12月,中电广通与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签订价值30,964.05万元的设备供货合同。

西北化工: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1-04-14

西北化工: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1-04-14

甘肃国英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13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甘肃国英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专业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和《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提出新提案的股东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所发生的事实及所需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判断,同时对本次会议全过程进行现场见证。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提出新提案的股东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是否合法有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依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其它文件一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

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3月1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公司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在上述公告中已经列明了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议程、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等事项。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康海军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经审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股东大会规则》第四条第一款、第六条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与表决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均持有股东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42242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27%。

科大讯飞: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2010-06-12

科大讯飞: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2010-06-12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公告编号:2010-015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6月9日收到监事会主席续安朝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续安朝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

续安朝先生的辞职自提出辞职之日起生效。

续安朝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对续安朝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工作表示感谢。

经2010年6月1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补选张大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有关情况详见公司2010年6月1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0-017)。

特此公告。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

ST亚太:2009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0-04-28

ST亚太:2009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0-04-28

关于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审计报告目 录一、审计报告…………………………………………………………1-3二、资产负债表…………………………………………………………4-5三、利润表………………………………………………………………6-7四、现金流量表……………………………………………………8-9五、股东权益变动表…………………………………………………10-13六、财务报表附注…………………………………………………14-69财务表审 计 报 告浩华审字[2010]第985号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实业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9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亚太实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1、由于2008年度、2009年度亚太实业公司主要子公司天津市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绿源)已经停产,职工基本上都已经离岗,不能配合正常的审计工作,我们无法对天津绿源的财务报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由于天津绿源逾期债务较多,存在大额诉讼,主要资产已经被查封和冻结, 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净资产均为负数,已经严重影响到天津绿源的持续经营能力。

2、如附注九所述,亚太实业公司为天津绿源向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金信支行及交通银行天津分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于逾期未归还上述贷款,农行金信支行于2008年6月5日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天津绿源、亚太实业公司、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天津中敖畜牧集团有限公司偿还本金27,589,495.37元及利息935,019.30元(截止2008年3月20日);交行天津分行于2008年10月21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天津绿源、亚太实业公司、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偿还本金7,700,000.00元,利息3,594,162.60元(截止到2008 年6月21日),亚太实业公司对上述担保计提预计负债20,000,000.00元。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海博股份 股股票代码:600708600708 编编号:临20092009--02020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召开前是否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0月30日上午在上海市青松城大酒店黄山厅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35名,代表公司股份2004267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20%。

(三)大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洪明德主持等。

(四)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其他高管均列席。

二、提案审议情况提案审议情况(议案一、议案二为关联交易,光明集团回避表决)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赞成票数赞成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1 关于公司参与投资上海临港奉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的决议34405630 99.99% 10 0.005% 351 0.005% 是2 关于公司受让上海市农工商投资公司持有的上海巴士宏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的决议34405630 99.99% 10 0.005% 351 0.005% 是3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增资的决议200426377 99.99% 10 0.005% 351 0.005% 是4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决议200426377 99.99% 0 0.00% 361 0.01% 是三、律师见证情况公司董事会聘请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何永哲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新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海兰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跟踪报告 2010-08-24

海兰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跟踪报告 2010-08-2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跟踪报告保荐机构(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二零一零年八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作为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信”、“公司”、或“发行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海兰信规范运作的情况进行了跟踪,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海兰信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制度的情况(一)海兰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申万秋先生、魏法军先生,截止2010年6月30日,申万秋先生持有海兰信10,22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18.46%;魏法军先生持有海兰信7,21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02%。

2、其他主要关联方(1) 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关联方关联方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 北京首冶新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有法人6,486,685 11.71 侯胜尧境内自然人3,927,000 7.09 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824,398 6.90 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870,712 5.18(2) 公司的子公司子公司名称子公司类型法人代表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北京海兰信船舶设备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申万秋100.00 100.00 北京海兰加特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申万秋51.00 51.00 上海海兰信船舶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申万秋100.00 100.00 海兰信(香港)航海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申万秋100.00 100.00 北京海兰弘义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魏法军51.00 51.00 北京海兰盈华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魏法军60.00 60.00(3) 联营企业被投资单位名称企业类型法人代表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成都海兰天澄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王和平49.00 49.00 注:海兰信于2010年8月12日完成对海兰天澄的增资事宜,单方面增资7.5108万元,增资后海兰天澄注册资本为104.082万元,海兰信持有海兰天澄51%股权。

劲嘉股份:第二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6-02

劲嘉股份:第二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6-02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0-017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5月31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文心二路万商大厦七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0年5月25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乔鲁予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周世生委托独立董事张汉斌代为出席,董事陈零越委托董事乔鲁予代为出席,达到法定人数。

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一、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修订说明见附件一,《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全文于2010年6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二、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说明见附件二,《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全文于2010年6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三、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

四、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侨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拟在2010年6月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侨城支行申请3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壹年;授信方式为信用;贷款利率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海兰信:监事会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11-04-25

海兰信:监事会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11-04-25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2010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能有效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010年度,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处分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今后,公司应进一步深化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和自身发展情况及时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补充和完善,以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4月21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字:
杨敬夫罗茁刘建云
赵晶晶陆瑾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海兰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10年10月) 2010-10-28

海兰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10年10月) 2010-10-28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明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优化董事会规模和构成,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选择标准、程序和相关人选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其他人员是指各部门经理。

第二章 组织结构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

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筹备会议并执行提名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董事会秘书负责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三章 委员会的职责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1、研究、制定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招聘程序,并提出建议;2、根据需要广泛搜寻、选拔合格的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并提出建议;3、对董事候选人及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4、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不能提出替代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海兰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海兰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公告编号:2020-062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0年5月8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C座1902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申万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124,283,5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557%。

其中:(一)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24,201,8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351%;(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1,7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审议7项议案,第1项至第6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第7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可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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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7 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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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万元)
TOP1
中国铁塔智联公司应急行业水面小 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 目标雷达监测产品研发服务采购项 司 目
568.0
TOP2 某部船舶动态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中
68.5
标结果公示
TOP3 某单位船用装备采购成交公告
分地区主要项目
(1)辽宁(2)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1
【结果公示】大连理工大学 X 波段 雷达采购结果公示(项目编号:
大连理工大学
DUTAHT-2201642)
2
【结果公示】大连理工大学 X 波段 雷达系统采购结果公示(项目编号:
大连理工大学
DUTAHT-2301712)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1.1 总体指标 ..........................................................................................................................1 1.2 业绩趋势 ..........................................................................................................................1 1.3 项目规模 ..........................................................................................................................2 1.4 地区分布 ..........................................................................................................................3 1.5 行业分布 ...........................................................................................................................5 二、竞争能力 .................................................................................................................................6 2.1 中标率分析 ......................................................................................................................6 三、竞争对手 .................................................................................................................................6 3.1 主要竞争对手....................................................................................................................6 3.2 重点竞争项目....................................................................................................................7 四、服务客户 .................................................................................................................................8 4.1 关联客户中标情况 ............................................................................................................8 4.2 主要客户投标项目............................................................................................................8 五、信用风险 .................................................................................................................................9 附录 .............................................................................................................................................11

海兰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2010-03-22

海兰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2010-03-22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9日上午在深圳市红荔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主持了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签摇号仪式。

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三”位数:300 800 606
末“四”位数:7857 9857 1857 3857 5857 4305 9305
末“五”位数:42234 62234 82234 02234 22234
末“六”位数:431765 931765 981525
末“七”位数:3156150 4957551 5892268 1054827
凡参与网上定价发行申购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
的,则为中签号码。

中签号码共有22,16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以下无正文)
发行人: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2日。

大股东减持时机与定向增发套利行为研究

大股东减持时机与定向增发套利行为研究

大股东减持时机与定向增发套利行为研究邓鸣茂【摘要】定向增发过程中的大股东的减持时机可以分为三类:第Ⅰ类型为在定向增发预案公告日前减持;第Ⅱ类型为在定向增发预案公告日到增发公告日之间进行减持;第Ⅲ类型为增发公告日后到定向增发股份解禁前减持.本文研究发现:(1)第Ⅲ类大股东减持的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折价率最低,第Ⅰ类和第Ⅱ类大股东减持的上市公司在增发过程中存在大股东减持的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折价率相对较高;(2)第Ⅱ类大股东减持的上市公司,在增发预案公告后具有更好的市场表现,第Ⅲ类大股东减持的上市公司,在定向增发完成后具有更好的市场表现;(3)第Ⅲ类大股东减持的上市公司在定向增发过程中具有最高的套利收益.本文的研究阐述了大股东在定向增发过程中高价减持低价增发的全新套利模式,为监管层加强大股东行为监督,提高中小投资者保护水平提供了依据.【期刊名称】《审计与经济研究》【年(卷),期】2016(031)003【总页数】10页(P73-82)【关键词】大股东减持时机;定向增发新股;套利行为;折价率;盈余管理;企业融资;控股股东;累计超额收益;股票减持;股权分置改革【作者】邓鸣茂【作者单位】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金融管理学院,上海201620;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上海20043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35.99从2011年开始,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开始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和控制权优势,在二级市场先高价减持,再低价参与定向增发;或者通过低价参与定向增发,然后再通过二级市场高价减持,形成一个无风险套利的新机制。

比如,上市公司晋亿实业大股东晋正企业在2014年2月以每股均价7.38元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进行减持,然后在8月以每股8.11元的价格参与定向增发,出现“低卖高买”的假象,然而在2015年6月,晋亿实业大股东晋正企业以21.5元的高价进行减持,获取了较高的无风险套利收益,其中减持-增发-减持的时间间隔小于36个月。

海兰信:董事辞职公告 2010-09-07

海兰信:董事辞职公告 2010-09-07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公告编号:2010-018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辞职公告
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9月3日收到董事侯胜尧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侯胜尧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由于侯胜尧先生的辞职将会使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因此其仍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同时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侯胜尧先生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

辞职后,侯胜尧先生将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侯胜尧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鹏博士简介

鹏博士简介

公司简介一、集团背景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804 ,主要从事互联网光纤接入、电信增值服务、网络监控、网络传媒业务的综合性网络服务公司,是中立于各电信运营商的互联网基础服务提供商。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是国内率先汇聚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联通、中国铁通、教育网、科技网等各大互联网网络资源的数据中心运营商,拥有多个独立的自治域,与各大电信运营商均建有BGP连接,有效解决了运营商之间的互联互通问题,满足了来自不同运营商网络的访问需求。

目前,总互联带宽300G,全网处理能力超过120Gbps,CDN内容节点300个,网络节点设备超过6000台,拥有其它中立运营商无法比肩的带宽资源优势。

公司拥有中国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颁发B2-20060019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因特网接入服务(ISP)许可范围为:北京、广州、深圳、上海、天津、西安、武汉、沈阳、南京、郑州、安徽等17个主要大中城市;信息服务业务(ICP)许可范围为:全国。

集团现有员工近8000人,目前公司已经完成个人宽带,政企专线,互联网集团客户及数据中心四大业务板块的产业布局,年业务收入超过20亿。

鹏博士集团依托雄厚的出口资源,多年来一直积极参与数字北京、数字奥运的建设工作,是北京数字化建设的骨干企业。

在北京拥有光纤主干城域网1.2万公里,是数字北京电子基建的主要参与者和缔造者之一。

1999年起,鹏博士成功实施了“政府上网”、“企业上网”“学校专网”“网吧专网”等工程,为100多个国家部委、政府机关、民办团体和200多个国有大中型企业集团及及几十万家商业用户提供光纤接入及组网服务。

服务对象遍及政府、高校、医院、媒体、商业、制造、IT、金融、酒店等行业和领域,这其中包括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出版署、、外交部、文化部、农业部、劳动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信息通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防科工委、国土资源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信息产业部电信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办公厅、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海洋局、交通部科技信息研究所、中国民用航空总公司、国家林业局、北京市政府、人民日报、北京日报社、中国人民广播电台、北京大学、中国国际旅行总社,在北京拥有企事业用户数十万家。

海特高新:2009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10-04-10

海特高新:2009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10-04-10

2010年4月10日目录1、会议议案(1)《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3)《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4)《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6)(5)《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6)(6)《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的议案》 (27)(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0)(8)《关于聘任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2)(9)《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2)(1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议案》 (34)(1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议案》 (39)2、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1)王存浩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40)(2)刘亚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42)(3)陈光礻禹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44)(4)周德镇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46)董事会工作报告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我现在代表公司董事会作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审议。

一、公司经营情况(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1、公司总体经营情况2009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增长明显放缓,美、日、欧三大经济体增长乏力,国际金融市场持续动荡,导致世界民航业发展停滞,国内航空维修企业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冲击;同时由于近年国内航空市场对国外OEM 厂家过度开放,OEM 厂家实施不公允的航材价格策略,对航材供应进行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航空维修企业的发展。

我国政府在应对金融危机中,英明地出台各项优惠刺激政策,提出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实行结构性的减税优惠政策,到2009年下半年,随着国内经济逐渐复苏,中国迅速走出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民航业也与中国经济一样,异军突起,恢复发展,逐步走向复苏。

面对这次国际性金融危机给航空业带来的冲击,公司未雨绸缪,在危机中找机会,在逆境中求发展,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所带来的诸多不利影响;以多年来专注于航空维修、航空技术研发、航空工程的经验,以自身的技术、人才优势,充分发挥销售、技术人员的专长和智慧,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调整业务结构,加快航空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应用速度,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强力推进公司的“同心多元”发展战略,在航空材料、航空PMA 件制造、航空技术研究、航空培训上取得了较好成绩。

九九久: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10年6月) 2010-06-12

九九久: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10年6月) 2010-06-12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 未经董事长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拟披露信息的内容。

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拟披露信息的内容或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报董事长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统一负责公司对监管机构、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知情人的范围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的信息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公司选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事项。

第八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七)公司董事长、1/3 以上董事、经理发生变动,或无法履行职责;(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十二)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或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十三)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十四)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十五)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十六)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十七)对外提供重大担保;(十八)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十九)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二十)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二十一)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二十二)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二十三)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二十四)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二十五)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二十六)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二十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小兵原创#非公开发行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以及价格调整

#小兵原创#非公开发行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以及价格调整

#小兵原创#非公开发行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以及价格调整自2015年6月中旬的股市大跌开始以来,市场上如火如荼的非公开发行也被当头一棒,许多上市公司开始面临抉择。

随着股价回调,已经确定的发行底价或者发行价格远高于二级市场价格,对于询价发行已经可以预见将来的发行大概率会失败,而定价发行的发行对象陆续毁约、放弃,部分在指数高位推出预案的上市公司干脆直接取消预案(如东虹控股、新界泵业),部分在琢磨调整预案,还有一些即将推出发行方案的上市公司由于停牌,虽然躲过了这一个多月股价的起起伏伏,但是因为把握不准股价走势和发行风险,也在纠结如何定价,迟迟不能推出预案。

本文主要针对尚未申报项目的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和调价展开,以期给拟调整发行方案或者拟推出发行方案的非公开项目提供参考。

对于在审项目或者过会待发行的非公开项目,本文并不论及。

大部分在会或者过会项目定价基准日较早,发行底价或者发行价格还未跌破;若不幸已经跌破的锁价发行、已经跌破的竞价发行若已过会,只能等待后市见好,最多能做的就是祈求晚一点拿到批文(不过目前还不能预计到证监会给核准批文的时间),已经跌破的竞价发行若尚未上会,还有一次调价机会,当然这次调价机会越晚用越好,目前已经不开初审会、发审会,也只能等待。

一、简述(一)发行方式竞价发行,也是我们常说的询价发行,董事会确定的只是发行底价(或定价原则),将来发行的时候通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当然也可以事先确定部分发行对象,事先确定的发行对象不参与询价,被动接受询价结果。

定价发行,也是我们常说的三年锁价发行,董事会直接确定了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和发行对象。

(二)定价基准日非创业板创业板定价基准日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发行期首日(并不区分竞价发行和定价发行)竞价发行:发行期首日;定价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实操中,一般确定的发行价格或者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均价的90%,但也有高于90%的,如中信银行,申请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4.84元/股,相当于定价基准日(申请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10月30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4.63元/股)的104.54%,同时不低于每股净资产。

300065海兰信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300065海兰信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海兰信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2年三季度利润总额亏损199.57万元,2023年三季度扭亏为盈,盈利249.91万元。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

2022年三季度营业利润亏损176.36万元,2023年三季度扭亏为盈,盈利306.89万元。

营业收入大幅度下降,但企业却实现了扭亏增盈,并且实现利润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企业所采取的减亏政策是富有成效的,但营业收入的大幅度下降也是应当引起重视的。

二、成本费用分析海兰信2023年三季度成本费用总额为15,926.47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11,024.2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69.22%;销售费用为1,549.43万元,占成本总额的9.73%;管理费用为1,932.12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2.13%;财务费用为93.02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58%;营业税金及附加为91.01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57%;研发费用为1,236.6万元,占成本总额的7.76%。

2023年三季度销售费用为1,549.43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854.11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6.43%。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三季度销售费用大幅度下降的同时营业收入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但收入下降快于投入下降,经营业务开展得不太理想。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为1,932.12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3,212.6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39.86%。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1.32%,与2022年三季度的13.16%相比有所降低,降低1.84个百分点。

三、资产结构分析海兰信2023年三季度资产总额为249,603.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78,510.35万元,主要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存货为主,分别占流动资产的42.78%、24.38%和12.61%。

非流动资产为71,093.4万元,主要以无形资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为主,分别占非流动资产的38.8%、38.22%和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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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公告编号:2010-014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份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6月11日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A座二层国际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申万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1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29,420,1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1 %。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9,420,1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 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9,420,1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 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9,420,1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 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09年度以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797.94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72元。

至2009 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117.61万元。

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29,420,1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完成股票发行并上市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股票发行并上市后的实际情况,将公司注册资本由4154.63万元变更为5539.63万元,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29,420,1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9,420,1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岚、王晨龙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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