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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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

XXX关于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各科室、下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档案工作,提升档案工作整体管理水平和档案服务质量,结合XXX实际,对档案管理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修订,请认真贯彻执行。

XXXXXX年XX月XX日目录档案保管制度 (2)档案管理制度 (3)档案管理员工作职责 (4)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5)档案归档制度 (6)档案利用制度 (8)档案保密制度 (10)档案统计制度 (11)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2)一、本单位形成的各种载体的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做到专室、专柜、专职人员负责保管。

二、档案室配有防盗设施、防光窗帘、防火器材、档案柜内防有防虫、防霉药品,以使档案得到安全保护。

三、根据气候条件适时开窗通风和密闭门窗防潮,以保持室内一定的温度。

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招鼠之物,保持室内整洁。

四、平时出入库房的档案应及时清点与登记,并定期检查室藏档案,核实库存档案,检查档案褪变破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下班时注意关灯、锁柜、关门窗。

五、档案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严格核实交接档案。

一、档案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规,档案人员必须遵守守法、爱岗敬业、积极钻研业务,努力做好档案工作,为单位各项职务,管理工作服务。

二、档案工作在本单位档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综合档案室与档案员具体实施。

三、凡在本单位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成的原始记录、材料、文件、均属归档范围,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必需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四、综合档案室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委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业务提供指导,对符合要求的档案接收入库时做好登记、交接、签字工作。

档案管理员工作职责一、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增强档案意识,自觉遵守党和国家保密制度和工作人员保密守则,做好文件材料的保密工作。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档案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档案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档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11.16•【字号】渝办发[2001]108号•【施行日期】2001.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档案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1]108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九五”期间,我市档案工作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了重庆市档案法规体系;在档案行政管理、国家综合档案工作、机关档案工作、企业档案工作、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大发展,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和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翔实、准确、完善的档案服务,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但是,全市档案工作发展很不平衡,还存在着对档案工作认识不够,档案法律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淡薄、档案工作不规范等问题。

为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重庆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国家积累详尽、准确的档案史料,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档案工作通知如下:一、从对历史负责的高度认识档案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档案是社会文明的产物,是人类活动的真实记录,是人们认识和把握客观规律、推动各项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

档案工作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是党和国家各项建设事业必不可少的环节。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档案工作,以存真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高度责任感,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投入,确保档案事业的发展与本地区、本单位和社会发展同步。

二、深入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加强档案法制建设(一)深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

中组部 人社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4】90号

中组部 人社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4】90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来源:人社部网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财务)厅(局)、档案局:为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体制。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

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二、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见附件1)。

XX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档案工作的通知

XX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档案工作的通知

三一文库()/常用公文/通知公告〔XX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档案工作的通知〕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档案工作的通知各区委、督导办,XX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我国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工作范围愈加广泛,工作任务日趋繁重,尤其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大量的档案真实记录反映了乡镇各项建设情况,是乡镇制定政策,总结经验、工作查考的重要依据和可靠凭证。

因此,努力提高乡镇档案管理水平,对乡镇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近年来,乡镇对档案工作总体来讲是重视的,部分乡镇的档案工作达到省三级标准,许多乡镇机关对档案文件进行了整理、立卷、归档,建立了一些制度,并及时提供档案资料,为各项工作服务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但是,目前仍有部分乡镇的档案管理工作比较混乱,有的领导档案意识淡薄,重视不够,抓得不力;有的没有设立档案室、专(兼)职档案人员没有落实,档案人员变动频繁,没有配备必要的设备;有的没有健全立卷归档制度;有的对应参加的业务培训以种种借口推辞而不参加等等。

这不仅严重影响乡镇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而且也影响到这些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乡镇档案工作暂行办法》,切实做好乡镇档案工作,使其更好地为乡镇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档案工作。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乡镇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列入乡镇领导的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入乡镇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之中,与其它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切实解决好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的机构、人员、经费、库房、设备等各种实际问题。

二、落实人员,稳定档案干部队伍。

乡镇档案工作要持续、健康发展,必须要逐步建立起一支相对稳定的政治、文化、业务素质较高的干部队伍。

中组部 人社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4】90号

中组部 人社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4】90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来源:人社部网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财务)厅(局)、档案局:为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体制。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

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二、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见附件1)。

关于加强档案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档案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为了规范档案的管理,建立完善的档案体系,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证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准确和及时归档,使之更好地为办事人员服务,现就加强档案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公司档案是公司发展的真实记录,公司档案管理状况如何,直接反映一个公司管理水平的高低。

为此公司根据现有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任何人不得把档案资料据为己有,由资料室统一保管,资料管理者不得泄露档案机密。

二、明确责任,规范管理
根据公司现有管理制度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公司档案借阅、查阅范围为公司内部各部门。

借阅查阅人员需办理相关手续,填写借、查阅申请单,重要档案及机密档案不借、查阅,特殊情况须总经理批准同意方可。

为了保障档案的数量及质量,根据档案管理特殊性,任何档案资料原件不得借出。

特殊情况下如需复印的,须经同意登记后,才能复印。

三、严格制度,遵章执行
1、档案管理者根据管理要求,定期对档案进行核查、整理。

2、档案管理员因工作失误丢失档案,视情况承担相关责任。

3、档案管理人员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将档案资料原件借出,如须发现,将根据公司管理制度严格处理。

4、档案管理人员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将档案资料原件借出,造成遗失,将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承担一切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5、本通知自2012年8月开始执行。

办公室
2012年8月12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档案工作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档案工作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档案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13•【字号】黔府办发[2009]71号•【施行日期】2009.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档案工作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71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档案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七月十三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档案工作的意见为切实解决制约档案事业发展的问题,促进全省档案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贵州省档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档案工作是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现实、造福人民的重要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档案工作正逐步延伸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做好新时期的档案工作,对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积极为全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档案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但我省档案事业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档案资源整合与开发利用不够、档案信息化建设进展较慢、档案馆的社会服务功能还有待加强、档案干部队伍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等。

对此,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拓展服务功能,开创我省档案工作的新局面新时期档案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立“覆盖广大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的要求,大力推进档案服务形式多样化、档案工作管理法制化、档案资源结构多元化和档案基础工作信息化,构建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资源丰富、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利用方便、依法管理的档案事业体系,开创我省档案事业的新局面。

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的通知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的通知各部门、龙亢公司:为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巩固公司档案管理达省市县级标准,有效发挥档案在工作中的作用,现就加强档案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公司档案室(综合管理部)具体落实指导各部门、龙亢公司做好有关档案管理工作。

档案管理纳入公司管理目标责任制年终考核内容,平时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按季度考核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完整、齐全、规范、安全、有序。

二、明确责任,规范管理为提高档案管理质量,各部门、龙亢公司负责人为本单位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一名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文件的收集、整理、上交、造册工作,保证各类档案及时归档、立卷,以便随时查阅档案、借阅档案,利用档案。

各部门、龙亢公司各项业务工作原则上都必须按照档案管理有关制度进行立卷,形成台帐,要求及时、完整的反映档案管理情况。

三、严格制度,遵章执行各部门、龙亢公司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制度,遵照制度完善相关的工作手续。

根据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归档要求与期限,凡是归档材料不齐全或手续不完备的,有关责任人应予迅速补充或完善,及时在规定期限内将有关材料交公司档案室,不得借故推托或拖延;严格执行借阅、移交、查询、复制档案的相关规定,严格相关的工作流程、审批手续、审批意见;严格执行借阅期限;严格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档案材料复制审批单、档案查询登记表、档案交接登记表等各类表式;对在借阅过程中发生的损毁、遗失档案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借档案不得私自转借他人,更不得擅自借给外部人员传阅和复印。

四、加强检查,确保质量为提高档案管理质量,确保档案的完好,强化档案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

各部门、龙亢公司档案室应着力抓好档案、工作台帐的日常整理和保管工作。

规范档案管理制度通知

规范档案管理制度通知

各相关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完整、准确,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

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1.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销毁、借阅、统计等各项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2.规范档案收集整理。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和标准,及时、准确地收集各类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加强档案保管。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要加强库房管理,做好防潮、防虫、防尘、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4.规范档案利用。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利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三、强化培训,提升素质1.加强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各部门、单位要定期对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鼓励档案工作人员参加相关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1.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2.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请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切实加强和规范档案管理工作,为推动我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特此通知。

单位名称:年月日。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雅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1.21•【字号】•【施行日期】2010.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为妥善处置政府机构改革中涉及机构变动的部门和单位档案,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府机构改革中涉及的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在实施机构改革的同时,必须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交接工作,并按规定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带走、留存、转移和销毁档案。

凡新设置的部门和单位都应及时建立档案工作机构,配备档案管理人员,配置档案专用库房和档案保管利用设备,健全档案管理制度,重新制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二、市政府机构改革中涉及的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要将2006年以前(含2006年)形成的、反映本机关基本职能活动的档案移交市级国家档案馆。

县(区)级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要将2000年(含2000年)以前形成的,反映本机关基本职能活动的档案都应移交县(区)级国家档案馆。

三、市政府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2007年以后(含2007年)形成的档案,县(区)级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2001年(含2001年)以后形成的档案,其归属与流向按以下规定执行:(一)撤销的部门和单位(包括临时机构),其档案原则上全部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二)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或单位合并组成新的部门或单位时,原部门或单位的档案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由新组建的部门或单位单列全宗管理和利用。

(三)一个部门或单位的职能和内部机构的职能分解到两个以上部门或单位时,其档案不得分散,应作为一个全宗移交给同级国家档案馆,或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由继承原部门或单位主要职能的部门或单位单列全宗保管,并同有关部门或单位商定该部分档案的共同利用及其他有关问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档案集中管理工作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档案集中管理工作的通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档案集中管理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全县职工档案管理,建立完善的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新机制,现根据《劳动法》、《档案法》、《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全县职工档案集中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做好职工档案集中管理工作意义重大。

职工档案是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人事、组织等部门在招聘、转移、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

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

多年来,职工档案从无到有,逐渐规范完善。

特别是2000年我县对职工档案进行了集中管理,各级各部门的领导高度重视,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开展工作,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建立了档案室,保存各类职工档案2000多份,配备了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和档案管理设备,建立健全了档案管理制度,使我县职工档案集中管理工作初步正规化,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但也有个别单位职工档案仍没有做到集中管理,职工档案分散保存,管理混乱,人为丢失、私自保存现象比较严重,伪造、涂改甚至擅自销毁职工档案材料的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地侵害了职工利益和权利,给劳动人事管理工作带来诸多困难,更甚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为此进一步加强职工档案统一管理工作显得非常重要。

当前在机构改革、企业转制、民营企业快速发展、下岗失业职工增多、职工就业再就业、转岗变动频繁的形势下,做好职工档案统一管理工作,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劳动保障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就业再就业、劳动工资管理、劳动合同管理、职工退休审批、劳动保障执法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这不仅是对职工本人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加强职工档案集中管理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的有效措施,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同时职工档案集中管理也是档案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必然要求。

档案管理制度培训通知

档案管理制度培训通知

尊敬的各位同事: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与完整,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特举办一期档案管理制度培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背景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和档案数量的日益增多,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可用性,公司决定开展此次档案管理制度培训。

二、培训目标1. 提高全体员工对档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档案管理意识。

2. 掌握档案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3. 熟悉档案管理的流程和方法,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4. 增强档案信息安全保护意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三、培训对象1. 公司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

2. 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3. 对档案管理工作有兴趣的员工。

四、培训时间2023年X月X日至X月X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五、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六、培训内容1. 档案管理概述- 档案的定义与分类- 档案管理的意义与作用- 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2.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档案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销毁等环节的规范操作 - 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制度3. 档案管理实务操作- 档案收集与整理- 档案归档与保管- 档案利用与查询- 档案数字化与信息化管理4. 档案信息安全与保密- 档案信息安全风险识别与防范- 档案保密制度与措施- 档案安全事故处理与应急响应5. 档案管理新技术与新趋势- 档案数字化与云存储技术- 档案管理智能化与自动化- 档案管理标准化与国际化七、培训方式1. 讲座:邀请专业讲师进行专题讲座。

2. 案例分析: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深入剖析。

3. 互动交流:设置提问环节,解答员工疑问。

4. 实操演练:现场演示档案管理操作流程。

八、培训要求1. 请各位参训人员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后进入培训场地。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 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补充通知人调发(1989)11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 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补充通知人调发(1989)11号

本篇法规已被《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发布日期:1996年12月18日实施日期:1996年12月18日)废止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补充通知(1989年11月3日人调发(1989)11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人调发〔1988〕5号)下发以后,各地区、各部门采取了一些措施,为纠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中产生的混乱现象作了不少工作。

但是,现在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

有一些民办公司、人才开发中心等机构还在擅自接收和管理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不按有关规定办理,有的甚至把无原则地出具出国政审证明材料和保管档案当成谋利手段。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加强对流动人员的管理,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特作如下补充通知:一、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一律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及其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对于不应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机构,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进行检查,并督促他们将其管理的人事档案按有关规定尽快移交。

二、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国营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流动人员,必须凭管理其人事档案的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及其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介绍信,方可正式办理录用、聘用手续,并接收其人事档案。

今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对脱离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国营企事业单位自谋职业的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一律凭有关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及其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的转档通知,办理转档手续,不得再转给任何民办机构。

三、流动人员因私出国的政审工作,今后一律统一归口由管理其人事档案的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及其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

四、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是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把这项工作做好。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

【法规类别】档案
【发文字号】鲁环办[2017]19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日期】2017.10.24
【实施日期】2017.10.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鲁环办〔2017〕19号)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省开展督察期间,共调阅我厅各项档案资料13900多件,充分反映出档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为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环保档案的日常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做好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是各项工作推进落实和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开展以来,档案调阅成为督察内容的重要一环,也是检验是否贯彻落实上级各项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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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的通知

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的通知

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的通知亲爱的员工们:大家好!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公司人事部门一直在努力改进和完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以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为了加强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提高档案管理的便捷性和安全性,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事档案归档要求1. 档案材料的归档必须按照员工的个人资料和工作资料进行分类和整理,并标明姓名、工号、部门、职位、入职时间等信息。

2. 所有档案必须经过归档员审核后盖章,并妥善保存于专门的柜子中,禁止私自携带档案资料离开办公区。

3. 档案资料的整理必须定期进行,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档案整理日,各部门请配合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的整理工作。

4. 离职员工的档案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整理,并交由人事部门保存和管理,离职员工不得擅自查看或取走档案资料。

二、档案查询和使用规定1. 为了提高档案查询和使用的效率和准确性,员工可以在公司内部使用终端机进行查询和打印档案,但不得将资料外借或拷贝。

2. 部门主管或经理有权查阅和使用本部门员工的档案资料,但必须经过合法程序,并保证档案资料的机密性。

3.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可以向人事部门申请查阅或使用员工档案资料,但必须出具正当理由,并承诺保密。

三、档案保密和安全1. 严禁将隐私内容或敏感信息存储在档案文件中,如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银行账号等。

2. 人事部门负责制定档案保密和安全标准,并监督执行,档案管理员要具备保密意识和法律法规的知识。

3. 档案库房应设立防火、防水、防潮等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档案安全。

四、档案销毁和报废1. 档案的保存期限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到期后由人事部门组织销毁,严禁私自销毁档案。

2. 档案报废必须经过人事部门的审核,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报废的档案必须完全破坏,防止被他人恶意利用。

五、档案管理培训为了提高员工对档案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人事部门将组织相关的培训活动,邀请专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帮助员工掌握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巧。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干部档案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干部的重要依据,体现了干部的基本诚信,也反映了组织人事部门的管理水平。

一段时间以来,少数干部为了个人目的在档案上弄虚作假,有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致使涂改伪造年龄、学历、身份等问题不时出现,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落实中央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坚决整治干部档案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严明组织人事纪律,现就进一步加强干部档案从严管理通知如下。

一、严禁干部档案弄虚作假。

干部档案真实性是干部工作严肃性的基本保证,涂改伪造干部档案属于违法违纪行为。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严禁涂改干部档案,严禁在干部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二历一身份”)等方面弄虚作假。

各级干部要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严肃对待个人档案,如实填写有关材料,确保档案信息真实准确。

二、严格实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管理、谁把关,谁考察、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拟选拔任用干部、交流任职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和新进干部队伍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任职、录用程序。

特别要严格执行《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 组通字〔2006〕41号) ,在办理干部录用、任免等事项时,要对干部的出生日期进行认真核对、确保无误,凡已经组织认定而干部本人又要求更改出生日期的,均不再办理。

关于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公司各部室:为了加强并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档案管理规范》、《铁路建设项目资料管理规程》(TB10443-2010)、《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办档[2002]8号)等规定,结合目前公司档案工作管理现状,现就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成立公司档案管理领导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和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的要求,公司决定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任齐民。

副组长:肜森、齐永祥、蔡端沅、曾明、周效勤。

组员:黄秉俊、史春雷、张锦辉。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负责对公司档案工作的领导,使档案工作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

2、把档案工作列入公司发展规划,列入领导议事日程和目标职责制。

3、听取档案部门工作汇报,讨论审核公司档案工作年- 1 -度计划、经费预算、帮助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4、组织公司员工学习、宣传、贯彻国家、行业、广汇能源开发公司有关档案工作的法规、办法等,不断强化公司员工的档案法制意识。

5、适时对公司各部室档案归档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

二、组建综合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1、组建公司档案室,暂设2人,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工作,隶属综合部管理。

主要职责:㈠负责制定公司档案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档案工作要点,各项管理规章等。

㈡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及公司各部室收集保管的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收集、归档工作进行检查、指导,适时开展业务培训。

㈢负责接收公司各部室形成、积累、并已整理好的应归档文件,入库上架,进行科学保管,并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㈣实施档案信息化管理,运用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对各门类档案进行计算机管理。

㈤协助、指导各部室搞好当年形成文件的平时立卷工- 2 -作,为下一年归档工作奠定基础。

㈥参与公司建设项目档案静态验收工作。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局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局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局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19•【字号】扬人社办〔2018〕124号•【施行日期】2018.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局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扬人社办〔2018〕124号各处室、单位:我局档案是人社工作的真实记录,加强文件、业务资料归档与档案管理是我局工作的重要一环,近年来,局党委坚持每年将档案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健全档案管理体系和工作网络,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我局档案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按照档案主管部门的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为进一步提升档案工作管理水平,实现我局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根据《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由形成者收集齐全,并整理立卷,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各处室负责人为部门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一名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文件的收集、整理、上交、造册工作,该档案管理人员一旦工作岗位调整,则需重新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完善交接手续,以保持档案工作的完整性和延续性,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做好基础工作,确保资料完整各处室要做到文件、业务办完即整理预归档,以免文件散失、查找困难而归档不齐全。

处室负责人应亲自过问,亲自抓,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要严格按归档要求与期限收集整理应归档资料,注重对声像档案(照片、录音录像带、影碟、声像数据光盘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凡是归档材料不齐全或手续不完备的,有关责任人应予迅速补充或完善,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并按要求及时在规定期限内将有关材料交局档案室,不得借故推托或拖延,以免影响我局档案工作的整体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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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的通知各部门、龙亢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巩固公司档案管理达省市县级标准,有效发挥档案在工作中的作用,现就加强档案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
公司档案室(综合管理部)具体落实指导各部门、龙亢公司做好有关档案管理工作。

档案管理纳入公司管理目标责任制年终考核内容,平时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按季度考核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完整、齐全、规范、安全、有序。

二、明确责任,规范管理
为提高档案管理质量,各部门、龙亢公司负责人为本单位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一名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文件的收集、整理、上交、造册工作,保证各类档案及时归档、立卷,以便随时查阅档案、借阅档案,利用档案。

各部门、龙亢公司各项业务工作原则上都必须按照档案管理有关制度进行立卷,形成台帐,要求及时、完整的反映档案管理情况。

三、严格制度,遵章执行
各部门、龙亢公司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制度,遵照制度完善相关的工作手续。

根据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归档要求与期限,凡是归档材料不齐全或手续不完备的,有关责任人应予迅速补充或完善,及时在规定期限内将有关材料交公司档案室,不得借故推托或拖延;严格执行借阅、移交、查询、复制档案的相关规定,严格相关的工作流程、审批手续、审批意见;严格执行借阅期限;严格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档案材料复制审批单、档案查询登记表、档案交接登记表等各类表式;对在借阅过程中发生的损毁、遗失档案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借档案不得私自转借他人,更不得擅自借给外部人员传阅和复印。

四、加强检查,确保质量
为提高档案管理质量,确保档案的完好,强化档案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

各部门、龙亢公司档案室应着力抓好档案、工作台帐的日常整理和保管工作。

综合管理部每半年定期清点档案数量,检查档案保管情况。

各部门、龙亢公司按照档案归档立卷的要求,必须将全年的工作台帐、文件资料,按年、按类进行归档整理,在每年3月底以前,将上一年整理完毕的目录和案卷以及应当存档交公司档案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存。

各部门、龙亢公司要对本单位综合业务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按年度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应当移交档案室的所有档案材料完整、齐全、准确并全部移交。

公司档案室(综合管理部)及时予以指导并做好移交接收。

2014年X月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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