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考研:国家助学贷款的建立机制及新政策介绍
2017年大学生助学贷款政策怎么样
2017年大学生助学贷款政策怎么样在2017年里,关于大学生的助学贷款问题都出台了哪些新政策呢?这些政策和往年又有哪些变化呢?下面是店铺为大家带来的2017年大学生助学贷款政策,希望对你有帮助。
1、贷款期限国家助学贷款期限由原来的“学制加6年,最长不超过10年”调整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2、还款宽限期按照原政策规定,借款学生毕业后需自己承担利息,并开始还款,但有两年的宽限期,在这期间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
而现在这一宽限期由原来的两年调整为三年。
3、利息补贴借款学生正常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但需及时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待审核后,报经办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全额贴息。
另外,借款学生在校期间若因患病等原因休学,应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然后经办机构向经办行提出申请,通过审批后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也由财政全额贴息。
4、贷款代偿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的借款学生,若确实无法偿还贷款,可向经办机构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经核实后可启动救助机制为其代偿本息。
2017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新的变化,本专科生的贷款额度每年限额由6000元提高到8000元,研究生每年限额由8000元提高到12000元。
高考后,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民办高校正式录取,取得有效的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在读的哈尔滨籍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
贷款流程如下:1.借款学生申请贷款前到哈尔滨银行任意网点,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哈尔滨银行借记卡一张,如借款学生不方便办理,可委托他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借款学生身份证代为办理。
2.办理银行卡之后,借款学生需登录华安学贷险网站,点击“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入网站注册页面,使用本人居民身份证号和电子邮箱注册,并下载操作指引。
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部、教育部文件中所称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由党委书记任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财务总监任副主任,学生工作处处长、团委书记和各专业学院党总支书记、学生代表任成员,负责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组织工作。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各专业学院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任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任成员,负责本专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第三章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第六条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4000元。
第七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六)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参加通过学校认定的技能课程;(七)每学期参加一定量的公益活动。
第四章名额分配与评审第八条学生工作处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广东省教育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下达的国家助学金名额,结合学校各专业学院在校生人数等情况,提出名额分配建议,报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批准后,将国家助学金名额下达到各专业学院。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政策梳理总结资料.
1999-2006 高校助学贷款试点 探索阶段
2007-2011 生源地助学贷款快 速发展阶段
2012-2015 国家助学贷款发展 完善阶段
一、高校助学贷款试点探索阶段政策总览
年份 主要工作
文件名
文件号
1999
《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 高校助学 理规定(试行)》 贷款试点 《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2001年-2003年 推广高校助学贷款
➢ 2001年7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教育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 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发展的通知》(银发〔2001〕245号),部署各部门的高校助学贷 款推进工作。
• 经办银行 ✓ 贷款申请材料:本人入学通知书、有效
居民身份证及《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表》。 ✓ 贷款见证人:学校老师、同学、家长。 ✓ 风险防范措施:在公开报刊等信息媒体 上公布助学贷款违约情况。 ✓ 优惠政策:免征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收入 营业税。为落实该项政策,对国家助学 贷款业务单立台账,单设科目,单独统 计,单独核算和考核。
中国人民银行与教育行政部 门按月考核: ·经办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申 请人数和申请金额 ·已审批贷款人数和贷款合同 金额 ·实际发放贷款人数和发放金 额
7
一、高校助学贷款试点探索阶段——(二)推广
2001年-2003年 推广高校助学贷款
➢ 2002年2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切实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38号),完善高校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续) 风险防范措施
银发〔2004〕191号 国办发〔2004〕68号
银发〔2005〕47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 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规定
助学贷款工作手册一、工作简介: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
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学校资助中心负责贫困生的建档和管理工作;对参与贷款学生进行诚信教育以确保贷款学生按期还款。
本部门主要完成国家助学贷款的审定、管理与统计的工作。
我校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主要包括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和农村信用社贷款。
面向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完成回执录入确认,毕业确认等工作;面向信用社贷款的学生:完成贴息,毕业确认等工作。
二、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一)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与还款流程:1、贷款申请流程(第一次申请)?2、贷款申请流程(再次申请)?3、正常还款流程?注意事项:(1)仍未采用支付宝还款方式的贷款同学请申请变更为支付宝还款。
(2)为防止因少量差额导致还款失败,同学们存入还款金额时请多存10元,多出的部分不会被扣除。
(3)支付宝会在还款日前5天向同学们的手机发送还款提示短信,为方便同学们还款,避免造成被动违约,请同学们务必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变更自己的手机号码。
(非常重要)4、提前还款流程?注意事项:(1)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笔合同,不接受部分提前还款。
(2)每年1月至10月的10日前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
如当月10日之后申请将视作申请下月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下月20日。
(3)当月15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值进个人支付宝账户中进行还款。
如资金不足,则视作自动放弃提前还款申请,不做逾期处理,下月可继续申请。
5、逾期还款流程?除11月外,每月20日前都可进行逾期贷款还款。
自付本息后,如当年12月20未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并自12月21日起产生罚息,逾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
国家助学贷款介绍
国家助学贷款介绍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为了解决大学生经济困难问题而设立的一种金融资助制度。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和大学生数量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家庭无法承担高额的学费和生活费用。
国家助学贷款的设立,为这些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提供了一种重要的资助方式。
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特点是向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提供一定金额的贷款,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助学贷款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政府助学贷款,由政府机构发放;另一种是银行助学贷款,由银行机构发放。
这两种形式在发放对象、利率、还款方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但都是为了帮助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包括家庭经济困难、成绩良好、品行端正等多方面要求。
通常情况下,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要通过面向全校学生的评定,获得相关证明和推荐后,方可提交申请。
在审核过程中,学生需要提供家庭收入证明、学业成绩单、申请书等相关材料,以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
助学贷款的发放金额一般由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学生情况进行评定,一般分为生活费和学费两部分。
生活费通常是按照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学校所在地的消费水平来确定,学费则是根据学生所在学校的学费标准来确定。
助学贷款的利率通常要低于商业贷款利率,还款方式也相对灵活,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助学贷款的还款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根据国家规定,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一般为毕业后6个月内开始,且一般为10年左右。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分期还款或一次性还款的方式,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篇示例:国家助学贷款是指由国家出面资助的学生贷款服务,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等学习费用问题。
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已成为普通高校学生资助的主要形式之一,受到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欢迎和支持。
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家庭经济困难、成绩良好、诚信守约等方面。
学生在申请助学贷款时需要提交相关资料,经过学校和国家相关部门审核后,即可领取助学贷款。
研究生助学贷款
研究生助学贷款研究生助学贷款是一种专门针对研究生学生的教育贷款,通过向研究生提供资金帮助,帮助其支付学费、生活费等学习成本。
研究生助学贷款的出现,有力地解决了研究生学费高昂的问题,为广大研究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机会。
研究生教育是我国普通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了大量高层次的专业人才。
然而,由于研究生教育的特殊性和高强度,研究生学费普遍较高,而且学习期间还面临生活费等额外开支。
因此,很多研究生家庭无法负担这样高昂的学费,研究生助学贷款应运而生,解决了这一问题。
研究生助学贷款通常由教育部门、银行等机构提供,主要分为国家助学贷款和商业助学贷款两种形式。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国家设置的专项教育信贷,旨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商业助学贷款则是由商业银行提供的教育贷款产品,适用于家庭经济状况较好的研究生。
申请研究生助学贷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家庭经济状况、学业成绩、身体健康等方面的评估。
具体条件和申请材料可根据不同的贷款机构有所差异,但一般来说,申请人要提供家庭收入证明、学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明等材料。
研究生助学贷款的额度一般较高,可以覆盖学费、生活费等各项开支。
贷款期限一般较长,灵活可调,方便研究生还款。
国家助学贷款通常利率较低,并且在研究生完成学业后还款期限相对宽松。
商业助学贷款的利率则根据市场利率浮动,还款期限也较短。
不同的研究生助学贷款产品还可能包含其他有益的优惠条件,如息费补贴、利息减免等。
研究生助学贷款的申请和审批流程一般比较简单,广大研究生只需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然后递交给贷款机构进行审批即可。
审批通过后,贷款机构将向研究生提供资金支持,而研究生则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时间进行还款。
研究生助学贷款的还款可以采用一次性还清、分期还款等不同的方式,具体根据贷款机构和研究生自身情况而定。
然而,研究生助学贷款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主要包括贷款利息较高、还款压力大等。
因此,在申请研究生助学贷款前,研究生需要充分了解贷款产品的相关条款和条件,确保自己有能力按时还款。
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第一节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综述 (2)第二节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8)第三节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与发放 (15)第四节高校学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 (17)第五节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变更 (19)第六节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偿还 (22)第七节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违约 (27)第八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 (29)第九节“校园贷”风险及防范 (30)第十节其他网络金融安全常识 (36)第一节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综述1.国家助学贷款包括哪几种形式?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国家助学贷款的特点是什么?政府主导、教育主办、金融支持。
3、开办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目的是什么?帮助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
4.什么是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在校期间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的信用贷款。
5.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学生发放的助学贷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6.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什么区别?1.贷款办理地点不同:前者是在学生所在高校办理,后者是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2.借款合同的主体不同:前者借款人是借款学生本人,后者借款人是借款学生及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他们是共同借款人。
3.风险补偿金来源不同:前者是高校和财政共同承担,后者全部由财政承担。
7.为什么说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不需要任何经济担保和抵押,是建立在大学生诚实守信基础上的商业性贷款。
考研全日制研究生奖助贷政策之助学贷款
考研全日制研究生奖助贷政策之助学贷款下面是凯程考研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助学贷款改如何申请的问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通过户籍所在县( 市、区) 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1、申请条件(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4)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5)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2、办理程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 市、区) 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3、贷款金额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4、贷款利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 或其他法定监护入) 共同负担。
5、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 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 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
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 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凯程教育张老师整理了几个节约时间的准则:一是要早做决定,趁早备考;二是要有计划,按计划前进;三是要跟时间赛跑,争分夺秒。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解析
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 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贷款申请与审批流程
申请流程
学生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同时提供居民身份 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材料;高校审查并送交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收到材料 后进行审核、发放贷款。
政策调整和改革的滞后性
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需要不断调整和改革,但由于各种原因, 政策的调整和改革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政策公平性问题
政策覆盖面有限
目前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主要覆盖公办高校和部分民办高校,未能全面覆盖各类高 校,存在一定的公平性问题。
申请条件和审核标准不统一
不同地区、不同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和审核标准存在差异,导致部分符 合条件的学生无法获得贷款,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却能够获得贷款。
进入21世纪,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进入 改革完善阶段,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 、多种信贷产品并存的助学贷款体系 。
20世纪90年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逐 步推广,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贷款额 度逐渐提高,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政策目标与宗旨
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旨在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财政援助,帮助他们 顺利完成学业。
扩大政策覆盖范围
将更多地区和学校纳入助学贷款政策覆盖范 围,确保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学生也能受 益。
优化贷款额度与利率设置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地区差异等因素,合理设 置贷款额度与利率,减轻学生负担。
加强政策评估与调整
定期对助学贷款政策进行评估,根据实际6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案例分析
成功案例介绍
案例一
2017大学生贷款国家政策内容解析
2017大学生贷款国家政策内容解析大学生创业贷款,是银行等资金发放机构对各高校学生(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等)发放的无抵押无担保的大学生信用贷款。
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大学生贷款国家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年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关注一:创业优惠政策自主创业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扣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上调到月营业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上调到每次(日)营业额500元。
关注二:申请创业贷款自主创业申请贷款需要哪些手续?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贷款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营业执照》(不需要营业执照的提供其他资格认证)、经营场所、反担保措施等。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贷款可享受财政全额贴息补助。
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创业申请贷款的额度是多少?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其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超过2年的贷款额度一般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反担保可采取实物抵(质)押和第三人保证担保等方式。
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办理创业贷款?由贷款申请人向担保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填写《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并提交有关材料;担保机构对贷款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担保机构与经办银行联合对贷款申请人、反担保人或抵(质)押物进行调查和现场审核,并出具调查审核意见书;对经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联合审核合格的贷款申请人,按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反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借款合同》后,由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
对贷款的负面舆论
部分人对国家助学贷款存在误解或偏见,如认为贷款 会对个人征信产生负面影响等,影响其参与和使用。
05
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运行 机制的建议
优化贷款申请与发放机制的建议
简化申请手续
减少申请材料,缩短审核 周期,提高贷款申请的便 利性。
实施信用评级
建立学生信用评级体系, 根据信用评级决定贷款额 度、利率等。
某企业与国家助学贷款合作案例
背景介绍
实施过程
某企业为了履行社会责任,支持教育 事业发展,与某地区教育部门合作开 展了国家助学贷款项目。该项目旨在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 育,提高就业能力。
该企业通过与银行和当地教育部门合 作,共同启动了国家助学贷款项目。 学生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由该企业 提供担保。同时,该企业还承诺为贷 款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帮助他 们减轻还款压力。此外,该企业还为 当地教育事业捐款捐物,支持学校建 设和教育资源优化。
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 制
2023-11-10
contents
目录
• 国家助学贷款概述 • 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 • 国家助学贷款实施效果 • 国家助学贷款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 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的建议 • 案例分析
01
国家助学贷款概述
国家助学贷款的定义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 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
强化风险防范与控制机制的建议
加强贷前审核
严格审核贷款申请人的资信状况,降低贷款违约 风险。
实施风险评估
定期对贷款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化解 潜在风险。
建立风险准备金
从贷款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风险准备 金,用于弥补贷款损失。
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规范贷款管理程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旨在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与住宿费的助学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条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同一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自行向学生家庭所在地国家开发银行或商业银行申请并获贷,毕业后由学生个体自行联系贷款银行偿还。
第二章贷款机构与职能第四条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我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机构,全面负责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
其具体职责为:(一)统一组织我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贷和贷后管理工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提供续贷证明材料等服务工作;(二)和学院共同建立学生信用档案,共同开展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培养学生诚信意识;(三)将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休学、转学、入伍、退学、开除、死亡、失踪等与贷款、还款有关的重大信息及时通知贷款银行,并协助贷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四)指导学院督促借款学生及时归还借款本息,努力降低国家助学贷款违约风险;(五)负责开展与经办银行合作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条计划财务处配合做好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其具体职责是:(一)向贷款银行出具借款学生在校期间所需的学杂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用的证明材料;(二)按照规定的比例划拨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三)划拨学生贷款抵交学生学费、住宿费。
第六条各学院也要成立国家助学贷款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本学院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具体职责为:(一)协助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国家助学贷款申贷和贷后管理工作;(二)建立学生信用档案,开展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培养学生诚信意识;(三)督促借款学生及时归还借款本息,努力降低国家助学贷款违约风险。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政策梳理总结
• 财政部门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足额安 排国家助学贷款贴息资金,按时办理 拨付手续。 • 高校和教育行政部门 高校建立校领导责任制。 高校在《招生简章》和录取通知中, 加入有关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内容。 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工作检查,广泛宣 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一、高校助学贷款试点探索阶段——(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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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助学贷款试点探索阶段——(三)新机制
2004年 改革高校助学贷款政策,建立风险补偿新机制
2004年6月28日,《教育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印发<国家助学贷款风 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通知》(教财„2004‟15号),对风险
补偿金、财政贴息、招投标办法做出明确制度规定。(续)
• 明确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权限:中央部委所属院校由全国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管理, 地方院校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管理。 • 计算方法: 尚未有学生进入还款期的高校: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当年实际贷款额×风险补偿比例×50% 已有学生进入还款期的高校: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与上一年金额违约率挂钩 金额违约率=连续超过90天未履行合同的贷款本息金额占进入还款期的贷款本息金额的比率。 • 经办银行工作:每年9月底前,将上一学年度(上年9月1日—当年8月31日)实际发放的高校 助学贷款金额和违约率按高校进行统计汇总,经高校确认后,提供给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 心。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在每年12月底前将补偿资金及时、足额拨付给经办银行。
招投标办法
采用国内邀请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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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助学贷款试点探索阶段——(三)新机制
2004年 落实高校助学贷款新机制,推动生源地助学贷款
2004年8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保证 高校贫困新生顺利入学的通知》(银发„2004‟191号),贯彻落实高校助学贷
2017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2017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增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大体教育政策。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方法,已成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在本专科生教育时期实行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伙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专门优秀的全日制一般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一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一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一般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一般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一年5000元。
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取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一般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一般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一等助学金4000元,二等助学金20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誉助学贷款,帮忙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那么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发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数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归还本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誉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治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域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重庆交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办法(2017版)
重庆交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办法(2017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保证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以及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的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
第三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和研究生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但只能选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其中一种办理。
第二章申请条件与办理流程第四条学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五)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六)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五条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贷款的审批与发放由经办银行确定。
审批通过的贷款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学校指定账户。
第六条学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四)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五)未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七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与发放,以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八条本专科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申请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的公共政策分析
小组意见
3.实行各种助学贷款还款优惠政策,减轻学生的还贷压力。 在还款期限上,延长借款学生毕业后6年内还清的期限,使借款学生在维 持一定生活水准的情形下,逐步还清助学贷款。在还款方式上,可以改变现 行分期定额还款方式,实行按照大学生就业后月工资收入比例分期还款。申 请助学贷款的大学生绝大多数来源于经济欠发达地区,他们毕业后绝大多数 还要回到经济欠发达地区就业,这种现实就决定了他们刚刚就业时工资水平 往往较低。而一旦就业,意味着他们不仅要完全承担供给个人生活的全部费 用,而且往往还要承担起供给父母及其他家人生活的任务。在这种条件下, 要求他们每月从不高的收入中拿出很大一部分还款,发生欠款也就很正常了。 若将还款方式改为按照月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分期还款,则会大大缓解这些 学生的经济压力,提高还款的主动性,而且使他们能够保持良好的个人信用 记录,降低他们未来生活或创业的压力。此外,还应实行各种助学贷款归还 优惠政策,比如提前还款或从事某些特定行业的工作,将给予贷款人减免贷 款、延期偿还贷款等优惠。 美国的助学贷款就规定:毕业后入伍、到特定公立中小学任教的,可以 减少或免除贷款,参加社区服务(如扫盲)的,也可以减少还贷金额。而在我 国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中却没有相应的减免规定。因此,可以对学生毕业后 自愿从事国家急需的特殊工作,如西部开发、青年志愿者等,可根据特殊工 作时间顺延还款期限或给一定额度的减免。最后,也要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追 讨,加大追缴力度,如增加追缴滞纳金、利息以及在追缴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甚至将恶意拖欠不还者在媒体上曝光乃至诉诸法律,由法院强制执行
国家助学贷款的公共政策分析
发展历程
施行现状
效果评价
小组意见
发展历程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 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 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 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 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试点工作正式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武汉、沈阳、西安、南京等8个城市启动。2000年2月和8月,国家对 该政策进行了两次调整,将贷款范围扩大到全国高校,承办银行扩大 到工、农、中、建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贷款对象扩大到研究生和 攻读双学位的全日制学生,并将担保贷款改为信用贷款。 2003年下半年,国家助学贷款出现了下滑现象,面临停顿的危险。 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4部门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和机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建立了以风险补偿机制为核心的新政策、新 机制。 2004年6月28日,新机制颁布实施后,实行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 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还款年限延长至毕业后6年。 2006年9月初步启动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机制等,为完善以国家助 学贷款为主体的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奠定了良好基础。
助学贷款实施细则
助学贷款实施细则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帮助我校在校学生中部分暂时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家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助学贷款”),适用于经济确有困难的全日制普通专科生,是一种以帮助学生自立、顺利完成大学学业为目的的助学手段。
第二条国家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需由学校为申请学生提供办理银行。
第三条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学费限额贷款。
学费贷款用于借款学生向学校支付学费。
学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为学生当年应缴学费总额或低于总额的其它数,原则上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第四条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商业借贷行为。
银行根据国家金融政策和法定贷款利率计算本息。
借款学生在接受贷款后,必须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本金和利息。
为体现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帮助借款学生支付,实行财政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本息由学生自己偿还。
第二章贷款申请第五条国家助学贷款原则上分批次为学生办理贷款申请,在校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机构提出书面贷款申请,经二级学院初审后再上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第六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在读的全日制专科生;(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满十八周岁的学生须经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四)在校期间支付学杂费确有困难。
第七条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必须符合经办银行规定的条件。
第八条贷款学生必须提供下列材料:(一)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满十八周岁的学生须提供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书面同意意见);(二)学生本人向银行贷款的书面申请书;(三)学生家庭所在地政府(镇、乡或街道办事处)以及民政部门出具的关于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四)按要求填报的由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高等学校困难生登记表》和《个人征信授权书》;(五)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的家长确认书(不满18周岁提供);(六)提供符合银行规定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助学贷款管理办法为了切实做好我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批转的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2014年6月8日)、XX省关于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政策文件,和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生助学贷款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学生助学贷款领导小组及学院学生助学贷款中心。
第二条助学贷款的目的是为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精神,解决贫困学生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条国家助学贷款属于商业性贷款,其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不上浮,不计复利。
提前还贷的,经办银行应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应加收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学生在校期间所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支付,毕业后由学生个人承担。
学院助学贷款采取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方式,具体按学院与经办银行助学贷款合作协议执行。
第四条按照要求如期向省教育厅和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报送经初审的借款人申请名单,全校贷款进展情况的月报、季报、及年度报表、总结报告;向国家学生资助中心报送毕业生贷款信息。
第五条贷款对象和条件我院在读高职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助学贷款: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
四、勤奋进取,学习刻苦,学习成绩良好,能正常完成学业。
五、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六、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学院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款义务。
七、符合约定的其它条件。
第六条借款学生的申请贷款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当年学费和住宿费之和。
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借款额度为学生在校期间所需助学贷款的总额。
每个学生的具体贷款金额由学校按本校的总贷款额度,根据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困难程度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