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西周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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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的官制是怎么样的

西周的官制是怎么样的

西周的官制是怎么样的西周是继商王朝之后又一个奴隶制王朝。

王,又称周天子,既是内服百官的首脑,又是外服诸侯的共主。

西周官制比商朝官制更加完备。

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西周的官制是怎么样的,希望大家喜欢!西周内服官有卿事寮和太史寮之分,为专管内服官的两大官署。

古代同官称寮。

卿事寮是卿士及下属百官的概括,其中最重要的是师、保、傅和尹。

周武王曾以姜尚为师,号“师尚父”。

周成王又以召公奭〔shi式〕为太保,周公旦为太傅。

《大戴记;保傅篇》说:“保,保其(指王)身体;傅,傅其德义;师,导之教训,此三公之职也。

”三公地位很高,对周天子负有指导、辅佐、监护的责任。

尹与三公地位相当。

据《令彝》记载:周公的儿子伯禽曾作过周王的三公,也被任命为“尹三事四方,受卿事寮”,即负责管理三事大夫、四方诸侯,统辖朝中百官。

三公之下,主要的政务长官有“三事大夫”和“三有司”。

三事大夫是指任人,也称常任,负责执行政务;准夫,也称准人,负责司法;牧,也称常伯,主管民事。

三有司与三事大夫分权。

有司徒,一称司土,管理土地、赋税;司空,一称司工,管理筑城、开沟、修路等工程;司马,管理军政。

此外,还有司寇,掌管刑狱。

大行人,负责天子与诸侯间朝觐〔jin近〕、聘问等事。

太史寮包括史、卜、祝等官。

史官除太史、内史等外,又有御史。

太史为太史寮之长,掌历法、记事,同时参与机要,可对朝政提出谏议。

内史,又称大史、作册内史、大内史等,负责代天子起草任命诸侯大夫的简策。

御史又称柱下史,与商朝守藏史职务相当。

卜的数量比商朝要少。

祝,除掌管宗教事务外,更多地负责宗庙祭祀,所以又称宗祝、宗伯。

乐正,负责音乐及教育国学贵族子弟。

这些职务与卿士一样,大都是世袭的,称世官。

西周为王室服务的宫内官日渐增多。

太宰是周王室事务的总管。

周公旦曾兼任此职。

虎贲〔ben奔〕,负责宫廷守卫,由师氏统领。

缀衣,管理王室衣物。

趣马,管理王室马匹。

膳夫,管理王室饮食。

庶府,管理王室库藏。

左右携仆,管理王室器物和车舆。

西周的政治制度

西周的政治制度

西周(前1046年—前771年),周武王灭商建周,定都镐京,史称西周。

西周实行了一整套新的系统的政治制度。

1、分封制。

西周疆域空前扩大,实行分封制能够有效地巩固统治。

分封制度下,形成“周王—诸侯— 卿大夫—士”严格的等级制度
2、宗法制。

为巩固分封制,解决贵族在权力、财产、土地上的继承问题,西周实行宗法制。

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产生唯一的合法继承人。

宗法制,以血缘纽带同政治关系相结合,家国一体,对今天的仍产生深远影响。

如清明祭祖、修订家谱族谱、重男轻女等现象,均可追溯到西周宗法制。

3、礼乐制。

礼乐制是各级贵族的政治和生活准则,维护宗法分封制度的工具。

西周政治制度

西周政治制度

西周政治制度引言概述:西周政治制度是古代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它对中国政治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西周政治制度的内容,包括国家组织、官制、土地制度、文化教育和礼制。

一、国家组织1.1 朝廷制度:西周政治制度以朝廷为核心,国家事务由君主和贵族共同决策。

朝廷设立君主和三公(太师、太傅、太保),负责辅佐君主处理政务。

1.2 封建制度:西周采用封建制度,将国家的土地分封给贵族,贵族拥有土地的同时也承担了管理土地和保卫国家的责任。

1.3 分封制度:西周在国家组织中采用了分封制度,将国家划分为诸侯国,各诸侯国有一定的自治权,但仍需向朝廷效忠。

二、官制2.1 三公制度:西周政治制度中设立了三公,他们是朝廷的最高官员,负责处理国家大事和辅佐君主。

2.2 九卿制度:西周设立了九个卿,分别负责国家的行政、军事、司法、礼仪等方面的事务。

2.3 地方官制:西周政治制度中设立了地方官,负责管理和维护各地的治安、土地分配和税收等事务。

三、土地制度3.1 封建土地制度:西周政治制度中的土地制度以封建制度为基础,贵族拥有土地的同时也享有相应的权益和特权。

3.2 井田制度:西周采用了井田制度,将土地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给贵族和农民,以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

3.3 土地所有权:西周政治制度中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贵族和农民只是土地的使用者和管理者。

四、文化教育4.1 书籍制度:西周政治制度中重视文化教育,设立了官方的书籍,用于记录国家的历史、法律和文化等方面的知识。

4.2 学官制度:西周设立了学官,负责教育和培养贵族子弟,传授礼制、音乐、文学等方面的知识。

4.3 文化传承:西周政治制度注重文化传承,通过教育和培养贵族子弟,将国家的文化和价值观传承下来。

五、礼制5.1 礼仪制度:西周政治制度中重视礼仪制度,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和礼节,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5.2 礼乐教化:西周政治制度中注重礼乐教化,通过音乐和礼仪的教育,培养贵族的品德和修养。

西周政治制度

西周政治制度

西周政治制度西周政治制度是指古代中国西周时期(公元前1046年-公元前771年)的政治组织和管理制度。

西周政治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相对完善的封建政治制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国家组织架构西周政治制度的核心是以天子为中心的封建制度。

天子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拥有至高无尚的权力。

天子下设诸侯,诸侯则统治各自的封地。

诸侯下设伯、子、男等级的封臣,封臣则统治各自的封地。

封地是按照封爵的大小来划分的,等级越高,封地越大。

二、职官制度西周政治制度中的职官制度是由天子任命的。

主要职官包括宰相、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大史、大宰等。

宰相是最高职位,负责辅佐天子处理国家大事。

其他职官则分别负责管理军事、土地、司法、礼仪、文化等方面的事务。

三、礼制西周政治制度中的礼制是非常重要的一部份。

礼制包括宗族礼仪、宴会礼仪、祭祀礼仪等。

宗族礼仪是指各级封臣在特定场合下的礼仪规范,宴会礼仪是指各级封臣在宴会上的礼仪规范,祭祀礼仪是指各级封臣在祭祀活动中的礼仪规范。

通过礼制的规范,可以维护封建制度的稳定和秩序。

四、法律制度西周政治制度中的法律制度相对较为简单。

法律主要是由天子和诸侯制定的,用于规范各级封臣的行为。

法律包括刑法、律法、礼法等。

刑法主要是用于惩罚犯罪行为,律法主要是用于规范封臣的行为,礼法主要是用于规范各级封臣在礼仪上的行为。

五、军事制度西周政治制度中的军事制度是由天子和诸侯统一指挥的。

军队主要由封臣和士兵组成,封臣负责指挥,士兵负责执行。

军事制度包括兵员编制、军事训练、军事部署等方面。

通过军事制度的规范,可以保障国家的安全和稳定。

六、经济制度西周政治制度中的经济制度主要是以农业为基础的封建经济制度。

农业是国家的主要经济来源,封臣和士兵主要从事农业生产。

同时,还有手工业和商业活动,但规模相对较小。

经济制度的目的是维持国家的财政收入和国家的经济稳定。

总结:西周政治制度是古代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政治制度,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

02中国古代地方官制的演变过程及趋势

02中国古代地方官制的演变过程及趋势

高一历史寒假作业第二天1、总结中国古代地方官制的演变过程及趋势西周:分封制与宗法制秦:郡县制。

汉:承秦制,后增加州,州初为监察区,后居郡上。

魏晋南北朝:州、郡、县三级隋:取消郡,只存州县二级制唐:州县制;设置监察区“道”,负责官吏监察;边境军区设置节度使,集数州以至十余州的军政、民政、财政和监察诸权于一身,权势很大。

“安史之乱”后,节度使势力扩大,割据独立,世称为“藩镇”。

宋:州府军监和县的二级制,设置监察区“路”,同时收纳上交中央的赋税。

元:行中书省、道、州、县四级制明: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州;县清:省、道、府(直隶州、直隶厅)、县(散州、散厅)的四级地方官制总的说来,秦汉至明清地方官制的郡(州)县二级变动不大。

地方最高政权的名称、组织、职掌等则历代很不相同,这是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矛盾的具体表现。

2、分封制的作用分封制,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确立了天子的天下共主地位,统治效果得到加强,使西周贵族集团形成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结构,解决了统治阶级内部在权利和财产分配方面的冲突与矛盾。

3、郡县制的特点及作用郡县制特点:打破分封制的宗法血缘政治关系,郡县长官由皇帝任命,地方绝对服从中央,有一定任期,打破官位世袭制,确立官僚制度。

作用:郡县长官由皇帝直接任免,从而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分裂,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为现代的行政区划划分提供了重要的历史参考。

4、汉武帝集权措施政治上:采用推恩令削弱诸侯势力;设立皇帝掌控的中朝,削弱丞相势力,加强皇权;设立州设刺史,对官员与豪强实行监察;任用酷吏治理地方,打击豪强游侠社会势力。

经济上:改革币制,铸币权收归中央;盐铁官营;均输平准;抑制工商业者,征收财产税。

思想上:,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限制思想,加强集权。

5、评价唐代的藩镇割据唐在边境军区置节度使,集数州以至十余州的军政、民政、财政和监察诸权于一身,权势很大。

封建礼乐话西周(十四)——西周的政体官制

封建礼乐话西周(十四)——西周的政体官制

封建礼乐话西周(十四)——西周的政体官制政治体制是指以国家政权组织为中心的,各种具体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规范的总和。

就是使国家机器能正常运转所采取的组织形式、权限划分、工作方式等具体制度和规范。

86.1西周等级制度下各层级的主要社会作用西周建立于我国青铜文明鼎盛时期,其政治组织已相当严密,文明教化也达到较高水平。

西周时期所形成的基本政治体制和政治意识,奠定了中国传统政治体制的基调,对中国后世的政治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孔子曾盛赞:'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译:'周代的礼仪制度是参照夏朝和商朝制定的,多么丰富多彩啊!我主张继承周代的制度。

'86.2孔子十分推崇周礼西周的政治体制既与夏商时期的方国联盟政体不同,也与秦汉之后以郡县制和官僚制为主的帝国体制不同,是处于过渡时期的一种政体模式。

以现有的资料和研究成果来看,我国先秦时期的国家形态可分为三个阶段--'古国、方国、王国',夏朝之前的氏族部落(三皇五帝)为古国阶段,夏商至周公东征之前为方国(联盟)阶段。

《尚书·周书》牧誓、大诰篇内,西周就将同盟诸侯国的国君称为'友邦君',证明周公东征前,西周只是一个国与国的联合体,成员间没有明确的等级性名号,还未确认王与各级诸侯之间的名分。

86.3夏商周三代演进过程而周公东征之后,西周形成了宗周为本、诸侯国为辅的国家联合体,相比于之前的方国联盟,西周的政治实体更加稳定、更为高级,可称为'王国'。

而秦统一六国后,中国进入大一统的'帝国'时代。

强大商国的覆灭过程,对西周统治者的政治思想产生巨大而深刻的影响,使他们对上天的权威性和可靠性产生了怀疑,因此总结经验教训,以德立国、以礼治国,从而创造性的建立了'分封制'、'宗法制'和'礼乐制'。

西周统治者希望通过名目繁多的礼仪来维系贵族等级,消除内部纷争,做到贵贱有等、长幼有序、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使各色民等安于本分,以维持统治者的长治久安。

金文所见西周王朝官制研究

金文所见西周王朝官制研究

金文所见西周王朝官制研究西周王朝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朝代之一,其官制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通过对金文的研究,我们可以了解到西周王朝的官制特点和运行方式。

首先,西周王朝的官制相对稳定。

在西周时期,王朝的官制逐渐形成并保持了相当的稳定性。

在官员的任免、职责和权力方面,有一定的规定和制度。

这种稳定性有利于王朝的治理和统治,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其次,西周王朝的官制主要以宗族制度为基础。

在西周时期,官员一般都是由贵族出身,官职也主要由贵族间相互传承。

这种宗族制度有利于贵族集团的统治,同时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此外,西周王朝的官制中还有一些特殊的官职和制度。

例如,“司空”、“司徒”、“司农”等官职,分别负责管理土地、农业和水利等重要事务。

这些官职的设立和运行,有助于王朝的管理和发展,也体现了当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国家治理的需要。

另外,西周王朝的官制中还有一些礼仪制度,如“封爵”、“祭祀”等。

这些礼仪制度在官制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不仅体现了王朝的统治和威严,还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

最后,通过对金文的研究,我们可以了解到西周王朝的官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发展和政治制度的特点。

它既有其自身的优点和特点,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对于研究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总之,通过对金文的研究,我们可以了解到西周王朝的官制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重要地位和特点。

它的稳定性、宗族制度、特殊官职和礼仪制度等方面都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探讨。

这对于我们理解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演变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西周政治管理制度

西周政治管理制度

西周政治管理制度西周(公元前1046年-公元前771年)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朝代,由周武王建立,周文王实行宽政,成为中国封建时期的黄金时代。

在政治管理制度方面,西周实行了一系列制度,这些制度对中国古代政治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将从政治管理制度的角度对西周政治进行深入分析。

一、国家机构和官制西周的政治是一个严格分封的体制,周天子是天下之主,亲自统治中原,分封诸侯,国家分为天子之地和诸侯之地。

天子之地设立都城,由天子亲自统治,设立的官职主要有九卿,即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大司寇、大宰、大傅、大宗师、大卜、大祝。

这九卿是天子的助手,辅助天子处理政务,其中大司徒主管国政,大司马负责军事,大司空主管土地和水利,大司寇主持司法,大宰主管国内物资分配,大傅主持教育,大宗师主管宗教,大卜和大祝主持祭祀和占卜等。

诸侯之地设立诸侯国,诸侯是天子的亲戚或有功劳的臣子,受封于地方,管理封地,但敬重天子,听从天子的统治。

诸侯国内的官职较少,主要有国君(公、侯等)和宰相等职。

而且诸侯有一定的自治权,对国家政策有一定的决定权。

二、土地制度西周实行了封建土地制度。

天子分封诸侯,诸侯国的土地归诸侯管理,但并未割断周天子对土地的所有权。

周天子赐给诸侯的土地有“卜田”和“官田”之分,卜田是诸侯自己所有的土地,官田是由天子所有的土地,属于天子,由九卿管理。

官田中的产出由国家统一收归国有,用于国家政府的运转和天子的生活大典。

而周天子通过封建土地制度,确保天子对土地的绝对控制,加强对诸侯的统治。

除此之外,西周建立了士族土地制度,大量的土地分封给有功臣和亲近的官员,从而加强了封地贵族的力量。

土地制度的实施,也对周天子和诸侯的关系、社会经济关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宗法制度西周宗法制度影响深远。

西周建立了宗法制度,即以宗族和家族为基础的社会制度。

首先,西周建立了严格的家族关系。

周天子建立严格的宗族制度,把国家和宗族结合在一起,不仅形成严格的家族组织,也为国家奠定了长期稳定的社会基础。

周朝官职(中央政权六官制)简介

周朝官职(中央政权六官制)简介

周朝官职(中央政权六官制)简介周朝官职简介西周是在夏、商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个非常强大的国家。

它的强大不仅仅由于它广袤的国土、更是由于它丰富的文化,这其中就包含着政治思想的传承,西周时代的政治思想以及官职制度对后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周灭商后,天子大搞分封,把王族与功臣分封到国家各个地方,建立起众多诸侯国(也称方国),数量超过百个。

通过宗法制和封建制,建立起一个以周“天子”为中心,各个诸侯国围绕的封建王朝,同时建立起一套无孔不入的礼乐制度,形成了一个有秩序的奴隶制国家。

西周严格的施行宗法制度和嫡长子继承制,建立了周天子-卿士-诸侯-卿大夫-士-国人的统治序列。

就官制而言,大体上有卿士-诸侯-卿大夫三等。

卿士辅佐周天子执政,诸侯世守其国,卿大夫辅佐诸侯治理国家、并且从诸侯手里领受世袭采邑。

西周的官制,更为繁杂。

周王左右的辅佐为太师、太傅、太保,合称三公。

三公之下有三事官(政务官、事务官和地方官)、四方(诸侯和方国、部族)和卿事寮。

王朝官员为:总揽朝政的太宰、掌祭祠礼仪的太宗、掌历法记事的太史、掌祈祷的太祝、掌神事的太士、掌占卜的太卜,合称六卿,六卿的僚属,总称为卿事寮。

王朝还有掌土地和农人的司徒、掌百工职事的司空、掌军赋军政的司马、掌版籍爵禄的司士、掌刑罚的司寇,合称五官。

为王室服务的内廷事务官,有三公之佐的三少(少师、少傅、少保),有道、辅、弼、承四辅,有膳夫、缀衣、小臣、寺人、内竖、阍者、门尹、司王宥、火师、水师、大酋、太仆、御、右、萃车、趣马、师氏、虎资、舆人、医、艺人、隶人、太子宫尹等。

在王畿外服的封国,称为四方,包括侯、甸、男等诸侯。

王朝有时派使臣到诸侯国任监国。

诸侯在自己的封国内仿照王室设置百官有司,成为相对独立的政权,主要有三事官,即司徒、司马、司空,分掌政务、司法和民事。

周的各级主要官吏,都是在宗法制度基础上世袭,而且文武不分,平时治民,战时就是各级将领。

周朝的地方制度,有国、都、邑、野、鄙。

西周的官僚制度

西周的官僚制度

西周的官僚制度西周官僚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官僚机构、分封制、宗法制、兵制和刑罚等方面。

一、官僚机构西周官僚机构主要由王室官员组成,其特点是等级分明、职责明确。

西周时期,中央政权设立了“三公九卿”制度,即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和九卿(包括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等六卿)。

这些官员在王室中担任重要职务,协助周王管理国家。

此外,西周还设立了许多地方官员,如诸侯、大夫等,他们负责管理各自封地的事务。

二、分封制分封制是西周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周王将自己的领土分封给亲信或功臣,让他们在各自的封地内建立诸侯国或领地。

这种制度使得西周的政治体系呈现出一种“诸侯分立”的局面。

分封制不仅加强了周王室与各诸侯国之间的联系,还促进了地方自治和地方经济的发展。

三、宗法制宗法制是西周政治制度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以家族为单位的社会等级制度。

在宗法制下,家族成员的地位和权力取决于其在本家族中的血缘关系和嫡庶身份。

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即由嫡长子继承家族的权力和财产。

宗法制在政治上表现为世卿世禄制度,即官员的职位和俸禄世代相传。

四、兵制西周时期的兵制主要是车战制度。

车战是一种以战车为作战单位的战斗方式,每辆战车由两名武士驾驶,其中一名为驭手,另一名为弓箭手或矛手。

在战争中,各诸侯国的战车数量和武士技能成为决定胜负的关键因素。

西周时期还实行了“三军制”,即每个诸侯国设立三支军队,分别称为左军、右军和中军。

这种制度有利于在战争中协调作战,提高战斗力。

五、刑罚西周时期的刑罚制度具有一定的等级性和道德性。

对于不同阶层的人,刑罚的种类和严厉程度有所不同。

常见的刑罚包括鞭刑、杖刑、死刑等。

同时,西周时期还注重通过教化和感化来达到惩罚犯罪的目的,如对罪犯进行流放或使其服劳役等。

这些措施旨在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

总之,西周时期的官僚制度是一个等级分明、职责明确、权力分散的政治制度体系。

在这个体系中,各种制度的相互配合和协调使得西周时期的政治稳定得以维护和发展。

西周的选官制度

西周的选官制度

西周的选官制度
1制度
西周选官制度是世卿世禄制。

“世卿”是指到王室充当卿士或到公室充当卿的那一部分具有官僚身份的贵族,这些人父子之间官职世袭。

“世禄”是指这些贵族一方面在朝为官,另一方面仍是其封国的封君,享有原有爵位和采邑作为其俸禄,并世代相传。

可见,这是一种下级贵族到上级国君朝廷世代为官的制度。

这种世禄世卿制度,是与当时的宗法制和分封制互为一体的,其主要特征是嫡长子继承王位,余子分封,逐级逐层类推下去,形成一个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体系。

2演变
先秦(包括西周):从夏朝到春秋,选官主要按爵位;战国时期,商鞅变法等地主阶级改革才重视按军功授爵。

(标准从爵位到军功)
西汉:西汉武帝时开始实行察举制,分察举和皇帝征召等。

南北朝:九品中正制,按照“中正”所评品级决定官员奖惩,反映了世家大族(士族地主)的垄断地位。

隋唐:随着士族门阀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产生了科举制.隋文帝时分科考试,隋炀帝时设进士科,唐太宗时以进士明经为主,武则天时设武举和殿试,唐玄宗时任用高官主持考试。

西周时期的六官制指的是什么?

西周时期的六官制指的是什么?

西周时期的六官制指的是什么?
西周的中央官制,由于缺乏资料,还不很清楚。

据《周礼》记载,周有六官,亦称六卿。

为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

冢宰就是宰相,统率百官,辅佐天子。

司徒管土地和人民,宗伯管王族事务,司马管军事,司寇管刑法,司空管公共工程。

其他文献和金文中还记有一些重要宫名。

有文官,也有武官。

这些官员统称为卿大夫或士,都由大小贵族充当,父死子继。

官员都以采邑为俸禄,采邑在王畿内,亦世袭。

这就是仕者世禄,或谓之世卿世禄制。

此制也是与宗法制度相结合的。

周王室有三支军队:一为虎贲,是王室的禁卫军;二为周六狮,是国家主力军,由周人组成,驻在京师丰镐一带,称西六师;三为殷八师,由商遗民组成,主要驻在东方,亦用于征伐。

周王朝——西周政权结构与官制

周王朝——西周政权结构与官制

周王朝——西周政权结构与官制西周政权在许多方面继承了商制,并有所发展和创新。

其国家政权结构也更加完备,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更高阶段。

西周政权结构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与以嫡长子继承制为中心的宗法分封制密切相关。

周人克商之初便大量封邦建国,把自己的同姓兄弟和异姓姻戚分封到全国各地,由他们代表王室分别治理其封地,周王则是天下共主。

因此,周王室是实际上的中央政权,而封国则可视为当时的地方政权。

诸侯除对周王室负有朝贡、述职、从征等义务外,一些大侯国的封君还受王命出仕于王室,如《左传·僖公五年》:"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为文王卿士"即其例。

王室也要任命一些侯国的卿士,《礼记·王制》云:"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可见,最初王室对各侯国的人事还有一定的控制力。

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周王朝又创立了监国制度,《礼记·王制》云:"天子使其大夫为三监,监于方伯之国"。

传世铜器有应监殷、荣监殷等。

诸监之设,是历史上首创的政治体系中的监督系统。

以上几个方面,在分封制下作为王室与封国之间的纽带,起到了建立以王室为中心的政治秩序的作用。

这种等级臣属的政治秩序,已初具统一国家雏形,在这个总体框架下,封国亦已萌发一些政区因素。

这与商王朝时期的王室与方国之间的关系多以武力来维系的情形相比,无疑强化了王室与诸侯国间的政治主从关系。

但是,当时封国又享有十分充分的自治权,它们的封地世代承袭,有独立的军队,可自行制定法律,颁布政令,保持自己风俗习惯的权力等。

由此可知,西周政权远未发达到统一国家的水平,它只是一个在共同的政治、经济利益基础上,用血缘关系和一定契约关系将王室和诸侯联合在一起的政治共同体。

周王室直接控制下的西周中央政权机构的设置较商代更加完备。

成书于战国时代的《周礼》一书系统地叙述了周代官制,关于此书所述之官制系统,经过历代学者研究,已知其中即有作者虚构的理想化成分,但也保存了许多西周官制的真实成分。

西周制度规定 (2)

西周制度规定 (2)

西周制度1. 背景介绍西周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朝代,它的制度对后世的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围绕西周制度展开详细的讨论,包括西周的政治制度、宗教制度、社会制度、军事制度等方面内容。

2. 政治制度2.1 皇帝制度西周实行君主立宪制,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是周天子,又称“皇帝”。

皇帝统治期间,拥有最高的权力和地位,是政治、军事和经济的最终决策者。

2.2 诸侯制度西周政权下,全国分为多个诸侯国,诸侯分别由世袭的王子担任,被授予特殊权力和贵族身份。

诸侯国在行使各自的内部政权同时,也需要向周天子效忠,提供军事支持和贡品。

2.3 官职制度西周通过官职制度来管理国家事务。

官职的任命是由周天子颁布的,分为三级:公、侯、伯。

官员被授予不同的权力和责任,负责管理治理国家的各个领域,如行政、军事、司法等。

3. 宗教制度3.1 周礼周礼是西周时期的宗教仪式和制度。

它是由周天子主持的祭祀仪式,目的是祈求神灵保佑国家平安和人民幸福。

周礼不仅是一种宗教仪式,也是一种社会秩序的象征,通过仪式的规范化能够维护社会的稳定。

3.2 神权制度西周采用了神权制度,认为天子是神的代表。

天子被视为国家和人民的灵魂,周天子的地位与权力是由神圣的法律所保证的。

这种宗教制度不仅给予了天子极大的权威和威望,同时也加强了天子与人民之间的联系。

4. 社会制度4.1 封建制度西周实行封建制度,将全国分为若干个封邑,由周天子赐予诸侯或贵族。

封地的大小由封爵的功绩和贡献来决定,封地是封邑的基本单位,封地的贵族统治者管理着土地和人民。

4.2 社会等级制度西周社会分为贵族和庶民两个阶层。

贵族包括周天子、诸侯和贵族贵族成员享有特权和地位,拥有土地和人民;庶民则是贵族的臣民,没有土地所有权,通过服从和忠诚来为贵族服务。

4.3 家族制度西周重视家族的地位和作用,将家族视为社会的基本单位。

家族担任着重要的社会和政治角色,家族成员相互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和责任,互相支持和帮助。

中国官制架构图(四)西周

中国官制架构图(四)西周

中国官制架构图(四)西周西周官制图分解图一分解图二分解图三西周的政治组织和社会制度,是因袭夏、商,经武王、周公、成王和康王几代建立起来的。

《尚书·立政》载有不少周初官名,可以使我们了解西周如何设置官吏。

近年来出土的大量周代铜器铭文中记载的周代职官,也可以与文献记载相补充。

中央官制周朝官制包括西周官制和东周官制,从现有的资料,我们可以把西周的职官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系统来叙述。

在西周的每一个封区内,诸侯是最高裁判者,因为他们被赋予以“专扬于国”的特权,而在整个封建国家内,周天子是最高权力的执掌者,诸侯的争执,都诉之于周天子。

《诗经·大雅·假乐》云:“百辟卿士,媚于天子”,金文《献簋》云:“受天子休”,都说明了这个历史事实。

在周天子之下,有中央政治的组织,《尚书·酒诰》云: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寮、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

所谓“内服”,即指中央政府而言。

“百寮”、“庶尹”就是中央政府的官吏。

以天子为首的中央政府,是西周最高权力机关。

他统辖着无数以诸侯为首的地方政府。

这种地方政府,在当时称为天子的“外服”。

侯、男、邦伯就是地方诸侯。

当时中央政府的组织极为庞大,官吏的名称极为复杂,根据《尚书·立政》记载的官名有:任人,准夫,牧,作三事,虎贲,缀衣,趣马,小尹,左右携仆,百司,庶府,大都,小伯,艺人,表臣,百司,太史,尹伯,庶常吉士,司徒,司马,司空……这些官称,若从其职司而言,大体可分为以下三个方面:一、卿士寮——任人、准夫、牧、司徒(土)、司马、司空(工)。

任人,就是“常任”。

执掌王廷政务。

准夫,就是准人,准为公平之意,执掌司法。

牧,就是“常伯”,“作三事”,与《诗经·雨无正》的“三事大夫”,金文《盠方彝》中的“叁有司,司土,司马,司工”的职司相当。

司徒即司土。

从金文记载看,司徒不仅管理籍田等土地之事(即主民事),而且有时还兼管军事和卜事。

历史西周管理制度

历史西周管理制度

历史西周管理制度一、官制西周官制是周代官制的基本模式,官制的组成有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仆、隶等。

周天子的权力是最大的,在政治上有着绝对的地位。

周王朝的政权实行封建制,周官制度主要是指国内官员的设置和管理。

周天子直接管理国家中央行政事务。

封建诸侯和卿大夫则是周朝政权的继承者,负责管理各自领地内的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等事务。

周天子借助封建体制来中央集权,这样的管理制度在中国古代政治中一直延续下来,并且对后来的王朝也有了很大的影响。

在西周的官制中,有着众多的重要官职,如太宰、太傅、司马、司徒、太师、少师等。

这些官职在西周时期都有着具体的职责和权限,并且在政府的运行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官制的建立和完善,为西周政权的稳固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后来的封建制度奠定了基础。

二、军制西周军制是周代军事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周天子、诸侯和卿大夫在周代都有自己的武装力量,这些武装力量通常是由士和仆组成的,他们是诸侯军队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同的军队之间,地位和职责各不相同。

周天子的军队主要用于中央集权和抵御外敌,而封建诸侯的军队则主要用于巩固自己的势力范围,确保地方的稳定。

周代的军队在当时的军事制度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并且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军队的组织和管理中,周代采用了一系列的制度来保障军队的稳定和有效性。

比如说,周代军队中有专门的司马来负责军队的组织、训练和调遣。

在军队中还有严格的军纪,保证了军队的纪律性和执行力。

这些军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保障了周代军队的战斗力和战争胜利。

三、土地制度西周的土地制度是周代经济制度的基础。

周天子和封建诸侯都拥有大量的土地,这些土地是他们的政治和经济基础。

周代的土地主要分为国有土地和封建土地。

国有土地由周天子直接管理,而封建土地由封建诸侯管理。

土地的分配和管理由周天子和封建诸侯根据功绩和职位来确定,这样的土地制度既保障了封建诸侯的统治地位,也保障了周天子的中央集权。

在土地制度的管理中,周代还制定了土地税和赋役制度来保障国家的财政收入和农民的权益。

西周的选官制度

西周的选官制度

西周的选官制度西周的选官制度是指中国古代西周时期的国家管理体制和官吏选拔制度。

西周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初期,周天子是最高统治者,下设多个国家和诸侯,为了有效管理国家事务和维护社会秩序,西周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官吏选拔制度。

首先,西周的选拔官员主要通过血统和家族关系。

周天子及诸侯的官员一般是由贵族或其他有影响力的家族选拔产生。

这是因为周天子认为,这些家族在地方上有一定的根基和执政经验,能够更好地管理社会事务。

这种选拔官员的方式,保证了政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同时也使得统治阶级更加团结和稳定。

其次,西周时期的选拔官员还与祭祀活动密切相关。

在古代中国,祭祀活动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会仪式,国家和社会的发展离不开祭祀的举行。

因此,西周的官吏选拔制度中,与祭祀有关的官员是非常重要的。

这些官员主要负责祭祀活动的组织、管理和执行,他们不仅具备政治才能,还必须具备丰富的祭祀经验和祭祀仪式的知识。

这种选拔方式能够保证祭祀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提升了官员的政治能力和地位。

此外,西周时期的选拔官员还注重个人的德才品质。

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只要具备德才品质,都有机会成为官吏。

西周制定了一套科举制度,通过考试选拔人才。

这些考试主要考察学者对经书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以及人品和品德。

通过这种方式选拔官员,使得政府在决策和管理方面更加科学和公正,同时也使社会上的优秀人才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和重视。

总的来说,西周的选官制度是一套综合考虑血缘关系、祭祀活动和个人才能的选拔制度。

这种制度既保证了政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又提升了官员的政治能力和地位,同时也给予了社会上的优秀人才充分的发挥空间。

西周时期选官制度的建立,对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发展和政治制度的形成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西周的等级制度

西周的等级制度

西周的等级制度
西周是中国历史上经典的朝代,西周时期实行了分封制,即分封制度。

这一制度的基
本思想是根据政治实力、居住区域等不同的地方,将国家进行分割,形成国家的各个自治区,并在每个自治区内安排了一位有势力的权贵管理,使政治稳定,这就是西周分封制度。

西周分封制度对国家的统治影响甚大,它实行了一套复杂的等级制度。

等级制度的最
高权位是厉公,又称“大夫”,位居于中央王朝的上层,负责处理国家大事。

其次是西晋,也叫“司马”,负责军事、外交,地位低于厉公。

接着是公叔,又称“司寇”,负责司法、严禁犯罪;其次是公子,也叫“士”,负责文化、科技,承担象征性的家族职责;最后是
大人,又称“平民”,只负责农作,其等级在等级制度中最下层。

从这四大等级来看,西周时期实行的等级制度,是以掌控外务与内务的厉公为都领,
其次是司马、司寇、士小臣,他们的职位分别是军事、司法、文化、科技官员,再次是普
通大民,他们只负责一些常规任务,由首领负责部署,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的国家统治结构,由厉公控制中央,从而确保了国家的统一统治。

在这个等级制度下,君主并不会亲自从事平民们的工作,而是依靠等级制度,他高位
大有作为,下层不愁百姓维护,实现了封建统治的最佳模式,为两周朝代兴盛发展做出了
重大贡献。

西周管理制度是

西周管理制度是

西周管理制度是
西周的政治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官制、封建制度和分封制度。

官制是指以官品官秩为主从典章制度上确定官员的各种资格和标准,以及官员的等级、职权和职责等。

封建制度是指以封建庄园为基础的土地所有制和生产关系,其中的封建制度包含了诸侯国、卿、伯、子、男等各种等级的封号。

分封制度是指维持中央集权的同时,分封诸侯以巩固君权的一种制度。

在西周时期,官制发展得比较完善。

官员的职位分为九品,从上到下依次为公、侯、伯、子、男、臣、士、男、虢。

官员的选拔标准主要包括世袭原则、功绩原则和贤能原则。

西周时期的职官制度和官员选拔标准,为中国古代后来政治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西周时期,封建制度也得以发展。

当时,周天子把土地划分给亲族、功臣和宗族,以以巩固其封建地位。

封建制度的发展使得周天子的政治地位和统治基础得以巩固。

分封制度在西周时期也得以体现。

周文王和周武王通过分封制度,把土地分封给亲族和功臣,使得周天子的统治地位得以巩固。

同时,分封制度也有利于加强周王朝对周边地区的控制和统一。

总的来说,西周的政治管理制度是比较完善和先进的。

它在官制、封建制度和分封制度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成就,为中国古代政治管理制度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同时,西周的政治管理制度也对后来的政治制度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西周官学制度

西周官学制度

西周官学制度
西周的官学制度是中国古代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官学制度下,教育被视为一种官方的职责,政府负责提供教育服务,并通过官僚机构来管理和监督学校。

西周的官学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首先,官学制度是由政府直接管理和监督的。

在西周时期,政府设立了专门的教育机构——国学,负责培养官方的精英人才。

国学不仅提供教育服务,还承担着为国家培养官员的责任。

政府对学校的教师、教材、课程设置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范和要求,以确保教育质量。

其次,官学制度注重礼仪教育。

在西周时期,礼仪是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在官学中,礼仪教育被视为重要的教学内容。

学生需要学习各种礼仪规范,如祭祀、朝拜、宴请等,以便在未来的官员生涯中能够正确地履行职责。

此外,官学制度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在官学中,学生需要接受广泛的教育,包括人文、科技、军事等多个领域。

这些学科的知识和技能对于学生未来的职业生涯和个人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最后,官学制度强调师承关系。

在西周时期,教师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和声望。

学生通过师承关系来学习和传承教师的知识和技能。

这种师承关系不仅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还能够促进学术传统的传承和发展。

总之,西周的官学制度是中国古代教育制度的重要里程碑。

它不仅为当时的社会培养了大量的精英人才,还为后来的教育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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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概况中国古代奴隶制在夏朝奠定了基础,经过商朝的大发展,至西周达到鼎盛。

周朝的势力和影响远远超越前代,是一个强盛的奴隶制国家。

周人为姬姓,是帝喾后裔(帝喾生姜嫄,姜嫄生弃;弃又称后稷,是周族的祖先),原处于陕甘一带的黄土高原。

当地适于种黍稷,因而是个很早就成为农业部落。

到后稷的三世孙公刘时,农业更加发达,遂定居于豳(今陕西旬邑西南)。

自公刘起又传9世至周太王古公亶父,周人因受戎狄的逼迫,不得不放弃豳地,迁居到岐山之南的周原。

古公亶父开始臣服于商,共同对付鬼方等戎狄部落,以保障周族的生存和发展。

周统治者在屡次战争中增加了大量财富和奴隶,成为显赫的奴隶主家族和商朝西方的强大方国。

周人势力的日益强大加剧了与商朝的矛盾,至武王时灭商,约在公元前1027年建立了西周王朝。

为了统治广阔的被征服地区,周初曾大规模分封诸侯,即“封邦建国”(《尚书·多士》)。

“封邦建国”实际上是一种较原始的部落殖民。

相传武王、周公、成王先后建置71个国家,其中武王兄弟15人(一说16人)、同姓40人。

周王子弟一般都得到了封地,成为大小诸侯。

异姓诸侯中以姜姓贵族居多,也有其他各姓的传统贵族。

分封的目的是为了“封建亲戚,以蕃屏周”,每个诸侯国既是统治种族奴隶的据点,又担负拱卫王室的职责。

周王通过分封诸侯,不但牢固地统治了原来的商朝属地,而且不断扩大其势力和影响,成为远远超过商朝的强盛的奴隶制国家。

周天子还建有强大的军队,戍守镐京(因有周人的宗庙故称宗周)的有“六师”,驻守洛邑(因是为保卫周朝而建故称成周)的有“八师”,每师约2500人。

西周后期军制扩大,天子有六军,每军约12500人。

西周的社会结构和商代大致相同,基本的社会阶级是奴隶主和奴隶,介于两者之间的是平民。

周代的等级划分得格外清楚,一般划分为六等: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和庶人(包括工商);有的甚至划为十等,如《左传·昭公7年》载“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马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

大致而言,士属于自由平民,士以上的属奴隶主阶层,其下为奴隶阶层。

庶人、工、商属于生产奴隶,皂、舆、隶、僚、仆、台、圉、牧为宫廷或家用奴隶。

周王把奴隶和土地分封给诸侯,叫“建国”。

诸侯把奴隶和土地赐给卿、大夫,叫“立家”,有些诸侯国的卿、大夫甚至相当于周王所封的小侯国。

周朝各级奴隶主贵族的宫室或家室都包括除农业奴隶外的各种奴隶在内,有手工业奴隶、畜牧业奴隶、赶车养马奴隶、家用奴隶等。

周人是较商人后进的民族,原隶属于商,其礼乐刑政大体沿袭了商代传统。

但周朝建立后,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周统治者为了进一步巩固奴隶主贵族政权、加强王室权力,在政治、军事、思想上建立了比商代更完备的制度,以保护和发展奴隶制经济。

周朝利用血缘家族关系发展了宗法制,作为维护奴隶主贵族统治及奴役平民、奴隶的政治工具。

宗法制即用“大宗”和“小宗”的层层链条,把奴隶主贵族联系起来。

周王自称“天子”,既是政治上的共主,又是天下的大宗,其王位由嫡长子继承,世代为大宗;其余诸子则受封为诸侯或卿大夫,相对周王而言为小宗。

诸侯在其封国内又为大宗,其君位也由嫡长子(诸侯嫡子称世子)继承;其余诸子再分封为卿大夫,为各封国的小宗。

卿大夫在其宗族的各个分支中则又为大宗,其爵位也由嫡长子(卿大夫嫡子称门子)继承,分封其余诸子为士,为小宗。

宗法制不仅适用于同姓贵族,也适用于周朝分封的异姓贵族。

按同姓不婚的传统,异姓贵族之间由婚姻关系联系起来。

同姓贵族之间是兄弟叔伯关系,异姓贵族之间是甥舅关系。

此外,周朝还用昭、穆区别辈分,如文王之子为昭,武王之子为穆,借以保持贵族中的血统和等级。

宗法制的基础是奴隶制大家族,周王和各级贵族都是奴隶制大家族的族长。

每个大家族是一个社会集团,具有共同的姓氏、直系祖先、宗庙和墓地,成员之间有互相保护的义务,由族长的嫡长子系世代掌握家族大权——即各个大家族中的“大宗”。

同样,各诸侯在其封国内为大宗,他们不仅在奴隶制大家族中居首要地位,而且还是其封国内各个奴隶制大家族的大族长。

宗法制规定了各个奴隶制大家族的内部和外部关系,借以确保奴隶主贵族的政治垄断地位。

宗法制和等级制互为表里。

由宗法制规定的各个奴隶制大家族族长的地位,同时构成了王、公、卿、大夫的等级阶梯。

周朝的国家与奴隶制大家族是二位一体的,国家就象一个庞大的奴隶制大家族,各级奴隶主组成一个贵族集团,对奴隶和平民实行统治。

周朝对奴隶和平民,按地域加以划分和编制。

周王和各国诸侯都把自己的直接统治区划分为两部分:统治中心“国”;国之外的部分称“野”。

在国中及其近郊,除奴隶主贵族和直接为他们服务的工商奴隶外,主要是按乡里编制的平民。

鄙野中居住的是从事农业生产的种族奴隶,称野人或庶人。

在周代以前就已有了这种划分和编制,至周代更加巩固和完善,成为制度。

在西周鼎盛时期,周王对诸侯拥有很大的权威。

各国诸侯要定期朝见周王,报告封国内的情况,听取周王及其辅佐的指令;如临时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向周王报告;诸侯还必须向周王贡献封国的物产和周王需要的物品;还有保卫王室的义务,包括为周王提供作战的军队。

如果诸侯不履行义务或超越周王所赋予的特权,周王可以收回或削减其爵禄,改变其封地,也可以废除和另立国君,甚至灭掉他们。

诸侯在封国内拥有土地和奴隶,掌握政治、经济和军事权力。

他们不仅聚族立宗、分封卿大夫,组成强有力的宗族政治集团,而且还仿照王室官僚制度设置百官百司,统治奴隶和平民;还在封国内修建城池、征集军队,成为相对独立的政权。

卿大夫在其封地内,对于诸侯的关系也是如此。

二、西周官制西周的政治组织和社会制度,是因袭夏、商,经武王、周公、成王和康王几代才建立起来的。

《尚书·立政》载有不少周初官名,大量出土的周代铜器铭文中记载的周代职官,也与文献记载相补充。

以现有的资料,可把西周职官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系统。

西周的中央官和地方(诸侯国)各级官吏,都是由与周天子有一定关系的奴隶主贵族担任。

“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左传·桓公2年》),即周天子以嫡长子的身分为王,众子弟为诸侯;诸侯以嫡长子继位,众子弟为大夫;大夫以嫡长子继位,众子弟为士。

各级奴隶主贵族因其与周天子宗法血缘关系的亲疏而形成严格的等级,“卿、大夫、士”实际上是一族之长,父子相传、世代相袭。

等级制和宗法制的相互结合是西周奴隶制国家体制的重要特征,保证了奴隶主贵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垄断地位。

在西周的每个封国内,诸侯是最高裁判者,因为他们被赋予以“专扬于国”的特权;而在整个王朝内,由周天子执掌最高权力,诸侯的争执都诉之于周天子。

“百辟卿士,媚于天子”(《诗经·大雅·假乐》)、“受天子休”(金文《献簋》),都说明了在周天子之下有中央政治组织。

“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寮、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尚书·酒诰》)。

“内服”即中央政府,“百寮、庶尹”即中央官吏。

以天子为首的中央政府是西周的最高权力机关,统辖各地以诸侯为首的地方政府。

这种地方政府,当时称为天子的“外服”,侯、男、邦伯就是地方诸侯。

(一)中央官制当时中央政府的组织极为庞大,官吏名称复杂,有“任人、准夫、牧、作三事、虎贲、缀衣、趣马、小尹、左右攜仆、百司、庶府、大都、小伯、艺人、表臣、百司、太史、尹伯、庶常吉士、司徒、司马、司空”等(《尚书·立政》)。

若从其职司而言,大体可分为三类:1.外廷政务官三事大夫指任人、准夫、牧;任人(或称常任)负责选拔、输送人才,以便任官;准夫(或称准人),准为公平之意,执掌司法;牧(或称常伯)是地方最高行政长官。

虞师主管山泽。

林衡主管山林。

工正管理百工。

陶正主管冶陶。

质人主管田地及城邑的市场。

里君是都家、公邑的长官。

甸师(又称司甸)管理农田耕作。

“作三事”与“三事大夫”(《诗经·雨无正》)、“三有司,司土、司马、司工”(金文《盠方彝》)的职司相当。

从金文记载看,司徒(或称司土)不仅管理籍田等土地之事(即主民事),有时还兼管军事和卜事;司马管军赋,还可参加周王册命典礼;司寇主管刑狱纠察;司士主管版籍爵禄;司空(或称司工)管理百工职事。

2.外廷事务官:大都是管理诸侯和国王子弟的采邑。

小伯管理卿、大夫的采邑。

艺人、巫师、工师是专门的技术官员。

卜是卜筮长官。

祝主管祭祀祈祷。

表臣百司在外廷管理政事。

太史掌管文书起草,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国家大事,编著史册,兼管国家典籍、天文历法及祭祀诸事,其地位较崇。

尹伯是众官的头目。

庶常吉士是具体办事的士官。

这些官员对宫室内廷的“宫内官”而言,又可称为“府中官”。

3.内廷事务官(宫内官):负责宫廷保卫和宫中事务。

大宗(也称宗伯)主管王室宗族谱系。

虎贲(虎臣)是武职官,负责王室宿卫。

奄尹(宦官头目)负责管理宫廷日常生活。

缀衣掌管周王的衣冠服饰,其职掌大约相当于后世的“尚衣”。

趣马掌管王室的车舆马匹。

小尹是小臣的总管。

左右攜仆管理周王日常所用的器物或御车的仆夫。

百司管理王室内廷的各种事务。

膳夫、宰夫主管王室膳食。

钟师、籥师为乐官。

庶府管理王室内廷物资贮藏仓库。

这些官员都是周王侍从或近臣。

此外,在金文中还出现的“服、走马、小臣”等,也都是与周王关系密切的官员,其职司与“宫内官”基本相同。

4.百寮的首领师、保、宰、太宰多由王族亲属担任,为辅弼之臣。

所有王室官员由师、保或宰、太宰总领,而隶于周天子。

周公之子伯禽就曾任周王的师、保,周王命他“尹三事四方,受卿事寮”(《令彝》),即让他管理王朝“三事大夫”和四方诸侯,并统领王廷“百官”。

由“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左传·定公4年》)可见师、保这类官和商代的“尹”职能相当。

周武王继位后,曾任命姜尚为“师”,称“师尚父”。

灭商及灭商后巩固西周政权的许多大事,都是姜尚出谋划策的,所以武王“封功臣谋士,而师尚为首封”(《史记·周本纪》),为齐国始祖。

成王时代,“召公为保,周公为师”。

因成王年幼,应付不了周初“天下未集”的复杂局面,所以周公旦曾“践阼代成王摄行政当国”。

直到7年后成王长大,周公才还政于成王。

在此期间,周公、召公曾奉命东征,平定了管叔、蔡叔、武庚等人的叛乱,抓获了叛乱的东方五国首领,为巩固西周王室立下了丰功伟绩。

此后,在广大的王畿地区“自陕以西,召公主之,自陕以东,周公主之”,可见师、保在西周拥有很大的权力。

宰在商代就已出现,本为内廷事务官。

“太宰”是内廷事务官的首领,实为王室大总管,主管王室奴隶及财务,其职司与后世的“相”相同,后世“宰相”的官称即由此演变而来。

(二)地方官制(1)五服说西周地方政府的组织,曾有“五服、五等”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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