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注意厘清政策“变化点”[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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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热点问题汇编(生活服务业)

营改增热点问题汇编(生活服务业)

营改增热点问题汇编(生活服务业)1.公司为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询问营改增之后是否继续享受优惠?答:提供的医疗服务若符合《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2. 提供墓穴租赁能否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答:符合规定的墓穴租赁,即收费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合同有关部门核定,或者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墓穴租赁可以免征增值税。

3.开办养老院如何征收增值税?答:按照民政部规定设立登记的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可免征增值税,不属于免税范围的应按生活服务业征收增值税。

4.物业代为收取的水电费如何开具发票?答:物业代为收取的水电费,由水电公司给客户开具水电费发票;如物业有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则对收取的手续费按经纪代理服务开具发票。

5.商场除了向租户收取物业费以外,还收取了中央空调费,空调费按照每平方米10元收取,请问收取空调费应如何征税?答:收取空调费属于其他生活服务,适用税率6%。

6.我公司员工出差,在酒店住宿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答:公司员工因公务出差住宿发生的住宿费,可以公司名义要求酒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员工个人的住宿行为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我公司仅提供园林修剪服务,之前在地税开具的是服务业发票。

营改增后该项目应如何征税?答:仅提供园林修剪服务属于其他生活服务,按提供其他生活服务征收增值税。

8.劳务派遣服务,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是否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说普通发票也只能选择差额征税模块开具?答: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票面不体现差额扣除部分。

9.提供代理招生服务,向学生收取5000元,其中学费4000、代理费1000,如何开具发票?答:代理招生属于经纪代理服务,代理人应当向学生提供两张发票,一张为代理人开具的1000元经纪代理服务发票,一张为学校开具的4000元教育服务发票并通过代理人转交。

10.一般纳税人提供垃圾清运服务,是否要分别按照垃圾清理和垃圾运输适用不同的税率?答: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服务的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 哪些事项需注意[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 哪些事项需注意[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哪些事项需注意[税务筹划优质文档]生活服务业与大众日常生活最为紧密,将其全面纳入营改增试点直接影响纳税人的税收获得感。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件)明确了生活服务业的业务认定、抵扣资格和兼营拆分等事项,笔者根据生活服务业具体分类为读者梳理了一些注意事项。

餐饮服务1.区分餐饮与外卖试点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食品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食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7号)文件,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如果不经常发生的,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试点后,36号文件对于餐饮服务亦强调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活动。

因此,饭店提供的外卖、食品销售等非现场消费行为,不属于餐饮服务,属于货物销售,需按17%缴纳增值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非个人消费者对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进项抵扣。

2.会所服务性质的界定餐饮业的商业模式日益新颖,传统的大型饭店逐渐向会所转型,该类会所不仅提供餐饮服务,还增加了许多文化高端服务。

例如,会所会承接一些小型的商业会务活动,提供投影、音效等设施,期间安排精致茶歇。

又如,部分会所还会提供展览服务,陈列古籍、文玩、字画供来客欣赏,此类会所模式已突破单纯的餐饮服务,为顾客提供了更多的精神附加值。

对于此类会所提供的服务,在税收上的定性较为模糊。

笔者认为,如果此类会所提供的是附着在会务安排之中的个性化服务,应属于“现代服务”范畴,会所取得收入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此类会所提供的是会务安排之外的服务,不能简单地定性为餐饮,对于其提供的综合性服务可归类为其他生活服务,并可向非个人消费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生活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攻略[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生活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攻略[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精品优质】价值文档首发!生活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攻略[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第一部分征税范围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

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1.文化体育服务。

文化体育服务,包括文化服务和体育服务。

(1)文化服务,是指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

包括:文艺创作、文艺表演、文化比赛,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组织举办宗教活动、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提供游览场所。

(2)体育服务,是指组织举办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活动,以及提供体育训练、体育指导、体育管理的业务活动。

2.教育医疗服务。

教育医疗服务,包括教育服务和医疗服务。

(1)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

学历教育服务,是指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或者认可的招生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并颁发相应学历证书的业务活动。

包括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

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

教育辅助服务,包括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服务。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务风险分析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务风险分析
三、用于最终消费,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现行税法规定,以下项目不可抵扣:1.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2.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进项税额不得抵扣。3.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4.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另外,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发票不仅仅局限于增值税进专用发票,企业购进货物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农产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均可抵扣,采购人员也注意及时取得此类发票。
二、尽量取得可用于扣除的发票
旅游业应特别关注这个问题。旅行社采用差额确认销售额,其可以获得扣除的前提条件是:境内支出应当取得发票,境外支出应当取得对应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税法规定,企业若不能提供有效凭证,则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另外需要注意,旅行社作为扣除项目对应的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抵扣。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务风险分析
一、尽量向销售方索要可用于抵扣的发票
营改增之前,企业采购人员的理念是取得发票就行,而不关注取得的是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营改增后,采购人员采购商品或劳务时,一是需要尽量选择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充分抵扣进项税额。二是采购人员在取得发票后应注意及时将发票交给财务部门认证抵扣。原因是增值税税票不同于营业税税票,其有经过认证才能抵扣的规定,逾期认证无法抵扣,给企业带来损失。如果是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商品或劳务,应要求其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住宿服务。住宿服务企业除可以获得住宿收入外,还可获得餐饮收入、洗衣收入等。根据营改增的相关文件,住宿收入属于”生活服务业——餐饮住宿服务——住宿服务”,适用6%的税率;餐饮收入属于“生活服务业——餐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适用6%的税率;电话收入属于“电信服务——基础电信服务”,适用11%税率;网络收入属于“电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适用6%的税率;付费电视收入属于“现代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广播影视节目播映服务”,适用6%的税率;洗衣收入属于“生活服务——居民日常服务”,适用6%的税率;售货收入属于“销售有形动产”项目,适用17%的税率;经营权收入属于“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项目,适用6%的税率。由于其收入涉及的税率档次较多,因而实践中必须对各种收入分开核算,否则便会被税务机关要求从高适用税率。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相关会计处理及涉税风险化解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相关会计处理及涉税风险化解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相关会计处理及涉税风险化解随着我国生活服务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快速普及,各类生活服务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

这些平台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对于会计处理及涉税风险也提出了相应的挑战。

本文将从会计处理及涉税风险化解两个方面介绍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相关的问题。

首先,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对会计处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营改增是指将原来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一种税制改革方式。

生活服务业主要涉及餐饮、旅游、酒店、美容美发等多个领域,这些行业的特点是经营规模小、经营模式多样、复杂性较高。

因此,生活服务业的会计处理需要对不同业务进行分类,准确计算和申报增值税。

同时,还需要对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进行核对,确保增值税的计算准确无误。

这对于生活服务业的企业会计人员来说,需要具备熟练的会计操作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

其次,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涉及的涉税风险也相应增加。

生活服务业的企业经营范围广,涉及到各个环节,因此在税收风险方面也存在较高的风险。

首先,生活服务业的增值税发票需要按要求进行开具和保存,否则将会被认定为无效发票,可能会导致企业无法抵扣的税额增加。

其次,在税务检查环节,生活服务业的企业需要提交相关的票据和凭证,以证明企业的增值税申报和缴纳的真实性。

如果企业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和凭证,将面临税务机关的罚款和处罚。

此外,生活服务业的企业还需要关注增值税的计税方法,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计税方法,以避免产生过多的税负。

为了化解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相关的涉税风险,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首先,企业应加强内部会计管理,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和核算办法,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其次,企业应加强财务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财务核算体系和风险控制机制,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再次,企业可以委托专业的会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和涉税咨询,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法规,为企业提供相关的税务筹划和风险防控的建议。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收政策指引(DOC)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收政策指引(DOC)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收政策指引一、生活服务业增值税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生活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生活服务业增值税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二、征税范围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规定,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1.文化体育服务。

文化体育服务,包括文化服务和体育服务。

(1)文化服务,是指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

包括:文艺创作、文艺表演、文化比赛,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组织举办宗教活动、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提供游览场所。

(2)体育服务,是指组织举办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活动,以及提供体育训练、体育指导、体育管理的业务活动。

2.教育医疗服务。

教育医疗服务,包括教育服务和医疗服务。

(1)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

学历教育服务,是指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或者认可的招生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并颁发相应学历证书的业务活动。

包括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

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

教育辅助服务,包括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服务。

(2)医疗服务,是指提供医学检查、诊断、治疗、康复、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防疫服务等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3.旅游娱乐服务。

旅游娱乐服务,包括旅游服务和娱乐服务。

(1)旅游服务,是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2)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

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政策要点及税收风险防范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政策要点及税收风险防范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政策要点及税收风险防范1. 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生活服务业在我国的市场占比越来越大。

为了推动经济的发展,我国税收政策也在不断优化和完善。

其中之一就是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即营改增政策。

本文将重点介绍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政策的要点,并提出相应的税收风险防范策略。

2.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政策要点生活服务业主要包括美容美发、保健按摩、家政服务、摄影服务等。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生活服务业在营改增中需要注意以下要点:2.1 纳税人身份确认在生活服务业营改增中,首先需要确认纳税人的身份。

生活服务业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而个体工商户与企业在纳税人身份、纳税义务和适用税收政策上有着不同的规定。

2.2 税率的变化营改增政策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对于生活服务业来说,税率的变化是重要的。

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生活服务业的增值税税率一般为3%或者6%,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税率可能会略有不同。

2.3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生活服务业在营改增政策下,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需要了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并按照规定及时办理。

2.4 税收减免政策为了促进生活服务业的发展,国家针对该行业推出了一系列的税收减免政策。

纳税人需要了解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并申请相应的减免,以降低自身的税负。

3. 税收风险防范策略虽然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政策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减负,但同时也会存在一些税收风险。

为了帮助生活服务业纳税人降低税收风险,下面提出一些防范策略:3.1 确保纳税资料的完整与准确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应当确保纳税资料的完整与准确。

纳税人应当及时记录和整理相关的财务凭证和票据,确保无误,并按照规定及时申报纳税。

3.2 注重税收政策的跟踪和学习由于税收法规和政策的不断变化,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应该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更新,及时了解相关政策的细则和变化。

这样可以有效避免由于不了解新政策而产生的税收风险。

3.3 寻求专业税务咨询的支持生活服务业对于税收政策的了解程度可能相对较低,纳税人可以寻求专业的税务咨询支持。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的相关帐务处理及几点注意事项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的相关帐务处理及几点注意事项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的相关帐务处理及几点注意事项文/唐频频摘要: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后,企业如果能取得占5%以上的成本费用类可抵扣的专用发票,税负就会降低。

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应多途径争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人员也要注意发票的保管及据实开具。

关键词:生活服务业;营改增;账务处理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3月23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2016年4月底国税局已全部通知到涉及营改增的企业,办理纳税人的认定工作并购置了防伪税控系统设备。

从2016年5月起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2016年6月纳税人向国税系统上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交纳增值税。

全面推开的四大行业有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生活服务业,其中生活服务业企业特点是规模不大,但涉及的企业众多有700多万户,占这次全面推开的四大行业的80%。

从以上节奏可以看出,这次全面推开营改增的时间紧,任务重。

虽然服务业的相关会计帐务处理并不复杂,但是生活服务业的财务人员从来没有接触过增值税,以前营业税申报表只填一张表,并且申报表上只需填一项目数据---营业收入即可。

而增值税申报表一套有10张,暂且不去看内容,首先在数量上就镇住了财务人员,加上增值税税收征管严格,从而导致他们的心理压力很大。

一、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日常业务常用的会计帐务处理(一)常用会计科目的设置首先在“应交税金”这个一级科目下,增设二个二级科目,三个三级科目。

增设的二级科目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增设的三级科目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二)提供销售服务时的会计帐务处理提供销售服务收到款项时,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所以做会计分录与交营业税时不同,需要拆分收入和税金。

[例]某咨询公司取得一笔咨询费收入10万元。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的政策要点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的政策要点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的政策要点
生活服务业是与老百姓日常生活联系最紧密的行业,也是这次营改增当中户数最多的行业。作为新增试点纳税人,刚刚上手的你是不是有些不得要领?觉得政策太多太琐碎而理不出头绪?
别急!一张表,涵盖了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政策的基本要点,简单明了
☞生活服务营改增政策要点明细表☜
纳税人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格类型
服务项目
发票开具
申报
普通发票
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
文化体育
一般计税
自开
自开
全额申报,6%税率,含税价÷(1+6%)
简易计税
全额申报,3%征收率,含税价÷(1+3%)
旅游
差额扣除
自开
自开
(差额扣除部分不得开具)
差额申报,6%税率,差额后的余额÷(1+6%)
未选择差额扣除
自开
自开
全额申报,6%税率,含税价÷(1+6%)
教育医疗、娱乐、餐饮住宿、居民日常、其他生活服务
自开
自开
全额申报,6%税率,含税价÷(1+6%)
小规模纳税人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旅游
差额扣除
自开
主管国税机关代开(差额扣除部分不得代开)
差额申报,3%征收率,差额后的余额÷(1+3%)
未选择差额扣除
自开
主管国税机关代开
全额申报,3%征收率,含税价÷(1+3%)
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娱乐、餐饮住宿、居民日常、其他生活服务
自开
主管国税机关代开
全额申报,3%征收率,含税价÷(1+3%)
自然人
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旅游娱乐、餐饮住宿、居民日常、其他生活服务
代开

全额申报,3%征收率,含税价÷(1+3%)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收指引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收指引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收指引一、生活服务业增值税纳税人(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生活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二)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两大类。

这两类纳税人不仅有规模上的区别,更有税制适用上的区别。

从税制适用而言,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二、征税范围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规定,生活性服务业的征税范围主要涉及以下税目:(一)生活服务税目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规定,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二)现代服务税目中部分涉及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经营活动1.鉴证咨询服务税目。

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从税目注释的规定看,鉴证咨询服务不仅包括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鉴证咨询服务,也涉及为居民生活提供鉴证咨询服务(如健康咨询)。

2.商务辅助服务税目。

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从税目注释的规定看,商务辅助服务涉及的项目不仅包括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也涉及为居民生活提供服务(如经纪代理税目中的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和婚姻中介,安全保护服务中的住宅保安等)。

三、税率和征收率(一)生活性服务业适用的税率为6%。

(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征收率为3%。

四、计税方法(一)基本规定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厘清五环节助生活服务企业营改增从容过渡[纳税筹划实务精品文档]

厘清五环节助生活服务企业营改增从容过渡[纳税筹划实务精品文档]

厘清五环节助生活服务企业营改增从容过渡[纳税筹划实务精品文档]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下称营改增)。

相比较其他三个行业,生活服务业相对简单,但数量众多,且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

生活服务企业需要重点注意以下5个环节,才能更好地应对营改增的实施。

对纳税人身份和供应商选择根据规定,生活服务业的企业,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应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如果会计核算健全,也可以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企业应对比两者的差异,再结合税率或征收率考虑应该选用哪个纳税身份。

目前,生活服务业适用的税率为6%,征收率为3%,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3%的征收率相对原营业税5%的税率来说,税负是有明显的下降,但小规模纳税人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也不得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到税务机关代开,也只能按照3%的征收率开具专票,影响企业的发展与扩张。

而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销售适用的税率为6%,如果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比较少的话,税负相对较重。

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纳税人身份。

一般而言,企业营改增后,需适当调整供应商的选择方式,以降低企业税负。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符合条件的进项税额,营改增后生活服务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是采购环节增值税的抵扣问题。

如果采购环节能够取得更多的抵扣凭证,则对企业更有利,这就会涉及到供应商选择的问题。

一般来说,企业最好能够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建立直接购销关系。

这样企业购入的材料或服务能够抵扣进项税额,从而达到减税的目的。

企业供应商主要有两种: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购入和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

相比较而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规模较大、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小规模纳税人则在规模、制度和管理方面均有欠缺。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的信誉往往不及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采购货物往往存在更大的风险,企业对此应高度关注。

【营改增系列】“营改增”后生活服务业-家政服务的税务筹划

【营改增系列】“营改增”后生活服务业-家政服务的税务筹划

【营改增系列】“营改增”后生活服务业-家政服务的税务筹划【案例】X家政公司的服务范围为职业保姆、涉外保姆、高级管家、育婴早教、钟点服务、幼教保育、家教外教等。

X家政公司年收入为12000万。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一、销售服务(七)生活服务。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

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5.居民日常服务。

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筹划前】X家政公司家政服务应交增值税为:12000/(1+6%)*6%=679.25万元。

【筹划思路】改变家政服务企业的员工性质,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三十一)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

家政服务企业,是指在企业营业执照的规定经营范围中包括家政服务内容的企业。

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是指同时符合下列3个条件的家政服务员:1.依法与家政服务企业签订半年及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且在该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政策要点及税收风险防范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政策要点及税收风险防范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政策要点及税收风险防范在我国的税收体制改革中,营改增是一项重要的举措,对于生活服务业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生活服务业涵盖了众多与我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如餐饮、住宿、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等。

了解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的政策要点,并做好税收风险防范,对于相关企业和从业者来说至关重要。

一、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政策要点1、税率和征收率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适用 6%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的征收率。

这一税率和征收率的设定,旨在平衡税收负担,促进生活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2、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通常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即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

而小规模纳税人则多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3、销售额的确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在确定销售额时,需要注意一些特殊规定,比如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4、进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对于生活服务业企业来说,常见的进项税额包括购进原材料、设备、办公用品等所支付的增值税。

但需要注意的是,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税收优惠政策为了支持生活服务业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 10 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 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此外,对于一些特定的生活服务项目,如养老服务、医疗服务等,也可能享受税收优惠。

二、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收风险防范1、发票管理风险发票是增值税管理的重要凭证,生活服务业企业在营改增后,必须加强发票管理。

要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严格按照规定开具和使用发票。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办税指南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办税指南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办税指南生活服务业涉及很多行业,包括餐饮、住宿、旅游、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等。

在我国,生活服务业税收政策经过一系列调整和改革,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营改增。

营改增是指将原来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这对于生活服务业来说意味着什么呢?下面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办税指南。

首先,对于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办税指南的第一点,就是要了解增值税的适用范围。

在生活服务业中,一般都是适用简易办法。

简易办法是指按照固定比例征收增值税,比如餐饮业按照5%的税率征收,住宿业按照3%的税率征收。

这样一来,生活服务业经营者就不需要每笔交易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需按照固定比例计算税款即可。

其次,要了解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的税务登记和申报程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选择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进行税务登记。

一般纳税人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纳税申报,而小规模纳税人则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简化纳税申报流程。

所以,生活服务业经营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纳税身份,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税务登记和申报。

第三,要了解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的税务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对于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提供了一些税务优惠政策,比如餐饮业可以享受进项税额的全额抵扣,住宿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等。

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这些税务优惠政策可以减轻其税收负担,增加其经营利润。

最后,要了解如何合理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虽然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后可以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税款,但是对于一些大额交易,尤其是涉及到与其他行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时,建议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纳税人报销和税务核查的依据,对于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有保障作用。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一些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办税指南的重要内容。

随着生活服务业的发展和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相信未来还会出台更多的政策和规定,需要生活服务业经营者时刻关注并及时调整自身的经营方式和办税方式。

生活服务业及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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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服务业营改政增策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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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抵扣制度
抵扣范围
增值税的抵扣范围主要包括进项税额 ,如购买原材料、设备、服务等所含 的税款。
抵扣凭证
纳税人应取得合法有效的抵扣凭证, 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 专用缴款书等。
03
营改增政策下的财务管 理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合法合规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 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
合规性。
解除和终止条件
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营改增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合同可因双方协商一致、违约、不可抗力等原因解除或 终止。
处理方式
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应按照营改增政策要求进行税务处理,确保按时缴纳税款或申请税务减免等优 惠政策。
合同的争议解决
争议解决方式
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采取协 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在 选择争议解决方式时,应充分考虑争议 的性质、影响范围和时效等因素。
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履行注意事项
在履行合同时,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确保按时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同时,应注意收集和保存与 合同履行相关的凭证和资料,以便后期进行税务处理。
变更处理
如合同内容需变更,应与对方协商一致,并重新签订书面协议。如涉及税率变化等重要事项,需经双方重新协商 确定。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营改增政策的意义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完善税收制度、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 服务业发展,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营改增政策的主要内容
征税范围
营改增政策将原本属于营业税征 收范围的交通运输业、金融保险 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纳入增
值税征收范围。
税率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增值税税率分 为17%、13%、11%和6%四个档 次,同时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3% 的征收率。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相关会计处理及涉税风险化解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相关会计处理及涉税风险化解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说明
5.“转出未交增值税”,核算企业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 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 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6.“销项税额”,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 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 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 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
会计处理: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 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例、甲企业属于“营改增”的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份购置税控专用设备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待抵扣进项税科目核算

一般纳税人(包括辅导期)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
“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用于核算纳税人取得尚未进行交叉稽
核比对的己认证的进项税额。当纳税人取得上述扣税凭证后、应借记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比对无误
2.“已交税金”,核算企业当月缴纳本月增值税额。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说明
3.“减免税款”,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企业按规定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科目。(税控两费)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反映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 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税额,借记本 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营改增政策大辅导手册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营改增政策大辅导手册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政策大辅导手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17年3月目录目录 (2)第一章基本政策 (3)一、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 (3)二、征税范围 (4)三、税率和征收率 (4)四、计税方法 (5)五、销售额 (6)六、进项税额抵扣 (7)七、税收优惠政策 (17)八、纳税地点 (20)九、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1)十、纳税期限 (21)第二章热点问题解答 (23)第三章《营改增税负测算表》填报指南 (28)一、填写对象及表式 (28)二、填报要点 (28)三、行业填写案例 (29)四、税负测算表填写常见错误 (30)第四章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使用指南 (34)第一章基本政策一、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人的确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的确定。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纳税人的分类。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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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优质】价值文档首发!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注意厘清政策“变化点”[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2016年5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生活服务业也纳入了缴纳增值税的范畴。

生活服务业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等方方面面,与百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

今天将为您介绍与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相关的税收政策。

劳务派遣企业:缴税方法可选择
近日,某劳务派遣公司财务人员张会计致电税务机关,询问“营改增”后劳务派遣行业差额征税是否有变化。

税务人员告诉张会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文第一条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税务人员提醒张会计,“营改增”相关规定给予了纳税人更多的选择权,如果纳税人选择差额征税方法计算销售额,差额扣除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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