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地方政府行政职能变迁与边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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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转型体制下政府作用的合理边界

我国转型体制下政府作用的合理边界
清的 “ 扩散 性 角 色 ” ,其 作 用 边 界 仍 处 于 弥 散 状 态 ,以致 实践 中 出现 了很 多 理 性 选 择 的缺 失 ,已 经在 一定程 度 上 阻 碍 了我 国社会 主 义市 场 经 济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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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和发展。1 _ 为此 ,当务之急是要重构政


政 府 作用 的深度 边界
度不 可避 免 地 与 政府 发 生 关 系 。 为全 面揭 示 政 府 与市场 的 关 系 ,本 文 将 市 场经 济 比 喻 为平 面 A . B C D,以横 截 线 E ( 示 市 场 作 用 ) F 表 、纵 截 线 G H ( 表示政 府作 用 )将 平 面分 为 四个 区域 ,并假 设 政
1 .重构 边 界要 正 确 理 解 政 府 与 市 场 的关 系 。 在 市场 经济 条 件 下 ,市 场 机 制 不 可 能 完 全 脱 离 政
府单纯地发挥作用。一个市场系统必定渗透着 政 府 的规 章条 例 和 干 预 ,而 干 预 本 质 上 也 是 制 度 性
的 ,市 场通 过一 张 “ 制度 网 ” 发 挥作 用 ,这些 制
V0. 9 No 5 11 . 0c. 0 7 t2 0
我国转型体制下政府作用的合理边界
张 珩
( 中国银 行 业监督 管理 委 员会 广 东监管局 ,广 东 广 州 50 1 ) 1 17
摘要 :我 国转型体制下政府作 用的合理边界 包括政府作 用的深度 、宽度和 强度三个 方面。在 此边界条件 下 , 市场 能办到 的政府 不必代 劳。地方政府 能 办到 的 中央政府 不 必代 劳。政 府在发 挥作 用 时必须把 握政 府与 市场、 中央与地方职责边界的历史 变动特征。即使是存在 市场失效 的领域 ,如 果预期这 种失 效对 市场 的正常运行 不会

从我国历史上地方行政区划制度的演变看中央和地方权力的转化

从我国历史上地方行政区划制度的演变看中央和地方权力的转化

从我国历史上地方行政区划制度的演变看中央和地方权力的转化随着中国历史的演进,地方行政区划制度也在不断变化和演变。

这一制度的变化可以窥探出中央和地方权力在不同时期内的转化与博弈。

让我们一起深入探讨一下吧。

在古代的中国,地方行政区划制度的演变与中央和地方权力的转化伴随着国家政权的变迁。

“郡县制”是我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制度的基本形式。

在这一制度下,中央政府设立了各级地方政府,由官员来管理和监督。

这样的制度确立了中央政府对地方行政的直接控制权,地方政府主要是执行中央政府的命令和政策。

然而,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中,地方政府逐渐获得了更多的自主权。

在唐朝和宋朝时期,地方政府实际上成为了地方事务的主宰。

这主要是由于中央政府的力量相对较弱,而地方政府的实力相对较强。

地方政府通过建立地方军队、征收税收、制定法律等手段,逐渐减弱了中央政府对地方行政的直接控制。

明清两朝,中央政府开始试图通过一系列改革来加强对地方行政的控制。

明朝时期,中央政府设立了巡抚制度,以巡抚为首的地方行政机构取代了原来的州县制度。

这种制度在本质上是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而在清朝时期,中央政府进一步强化了巡抚制度,并且实行了分地方、省、县三级的行政区划制度。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施地方治理和税收征收。

到了近代,中国的地方行政区划结构发生了重大变革。

辛亥革命后,中央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地方行政的直接控制。

1929年,中央政府颁布了《中国行政区划法》,明确规定了省、府、州、县四个行政区划单位。

这一制度的确立,使得中央政府的权力得到进一步的强化。

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地方行政区划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变革。

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国开始实行“经济区域划分”的政策。

这一政策以经济为中心,将地方行政区划调整为“省、市、县”三级制度。

这种调整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加强中央和地方的合作。

总结起来,从我国历史上地方行政区划制度的演变来看,中央和地方权力的转化可以归纳为三个阶段:初期的中央直接控制、地方政府逐渐获得自主权以及近代中央政府加强对地方行政的控制。

浅析新时代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和发展

浅析新时代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和发展

浅析新时代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和发展1. 引言1.1 政府行政职能定义政府行政职能是指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处理中所承担的任务和责任。

它包括政府机构的组织和运作、政府在经济、社会和文化领域中的管理和监督、公共服务和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等方面的职责。

政府行政职能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政府权力的具体表现,也是政府对社会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的体现。

政府行政职能的发展和完善,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新时代背景下,政府行政职能的定义逐渐与时俱进,不断拓展和深化,以适应信息时代和全球化背景下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1.2 时代背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新时代政府行政职能也在不断进行转变和发展。

在过去,政府行政职能主要是指政府在社会管理中所扮演的角色和职责,包括制定政策、执法监管、提供公共服务等。

在当今快速变化的时代背景下,政府行政职能也需要与时俱进,适应新的社会需求和挑战。

新时代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和发展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比如经济全球化、科技进步、社会多元化等。

政府行政职能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治理范围,而是更加注重服务和创新。

政府需要更加开放、透明、高效,与社会各界密切合作,共同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

在新时代背景下,政府行政职能不断进行着实践探索和创新,不断深化改革,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政府必须适应时代的需求,积极推动转型升级,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 正文2.1 政府行政职能的传统理解1. 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传统上,政府的主要职责是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确保社会的正常运转。

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执行法律和维护公共安全来实现这一目标。

2. 提供公共服务。

政府在传统理解中也承担着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包括教育、医疗、交通、环境保护等领域。

政府的角色是为公民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服务保障。

3. 管理资源分配。

政府在传统理解中还承担着管理资源分配的职责,包括财政、人力、物力等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管理。

我国行政职能转变的趋势

我国行政职能转变的趋势

我国行政职能转变的趋势
我国行政职能转变的趋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从单一的行政管理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传统的行政管理主要注重对社会事务的监管和控制,而现代行政职能强调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政府应该更加注重满足民众的需求,积极推动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2. 从行政权力过度集中向权责清晰、分权分责的方向发展。

过去,我国的行政职能具有过度集中的特点,导致行政权力滥用和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现在,政府正在推行权责清晰、分权分责的改革,通过加强决策程序透明、加强监督制约机制等方式来实现权力的合理分配。

3. 从政府主导向市场引导的转变。

政府在经济领域的职能逐渐从直接管理转变为市场引导,更加注重市场机制的发挥和资源配置的效率。

政府应该为市场提供公正、透明的竞争环境,保护市场秩序,并积极参与市场调节和监管。

4. 从行政运行向法治化转变。

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原则,也是我国行政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

政府应当依法行政,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和法规体系,使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合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府治理理念的不断更新,行政职能的转变将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逐步完善行政体制和机制,我国行政职能
的转变将更加全面、深入地推进。

综论中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_叶克林

综论中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_叶克林

综论中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X叶克林侯祥鹏内容提要科学界定地方政府职能取决于纵向)))/中央-地方0政府权力关系架构下的权责划分和横向)))不同时代条件下政府属性及其行为取向这两个维度变量的影响。

本文基于经济学公共品理论的研究视角,构建了一个以地方层次上的外部性和规模经济构成的二维空间,以此作为/中央-地方0政府职能划分的判断矩阵,并进一步简要分析了中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取向。

本文认为,中国地方政府机构设置与中央政府有同有异理应是主流政策取向。

具体而言,省级政府可能最为接近中央政府的模式,地市级政府可能更偏向于因地制宜的模式,而县、乡级政府将趋于功能整合、部门精简,一如缩微版的/大部制0。

关键词中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公共经济学地方政府经济学引言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继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和2003年五轮政府机构改革之后,中国于2008年春季再度启动第六轮政府机构改革。

从政府转型绩效角度考察,前后继起、不断深化的五轮机构改革,虽然基本摆脱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管理模式,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

总体上看,中国行政管理体制仍未彻底完成从计划经济时代的管制型、全能型政府,向市场经济时代的规制型、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¹当前,中央政府的/大部制0改革正在深入,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接踵而至。

中国是一个广土众民、发展不平衡、长期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管理的大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不仅受到中央政府/大部制0改革指向的深刻影响,而且取决于/中央-地方0政府权力关系架构下的权责划分和职能定位。

为此,本文试图从公共经济学及其公共品理论的特定视角,研究中国地方政府职能界定的科学依据及其对政府机构改革取向的影响。

深入系统地考察中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具有理论研究、改革实践和学科建设的多方面重要意义。

从理论层面来看,中国自秦设郡县以来,直至当前的改革开放,面广量大的地方政府职能始终未能得到合理定位。

浅析新时代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和发展

浅析新时代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和发展

浅析新时代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和发展1. 引言1.1 政府行政职能的定义政府行政职能是指政府在国家治理中所承担的管理和服务职责,包括领导决策、资源配置、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责。

政府行政职能是政府权力的具体表现,是政府实现国家管理目标和保障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

政府行政职能的主要内容包括规划设计、执行管理、监督评估等方面的工作。

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政府行政职能扮演着重要角色,是保障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的关键。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家治理体制的不断完善,政府行政职能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和创新。

新时代对政府行政职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政府更加注重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注重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更加注重创新发展和改革创新。

只有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才能更好地发挥政府行政职能的作用,为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1.2 新时代对政府行政职能的要求新时代要求政府行政职能要更加注重市场导向和社会需求。

政府要紧密结合市场变化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灵活调整行政职能,更加注重市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和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新时代要求政府行政职能要更加注重创新和服务能力。

政府要加强创新思维,推动行政管理方式的转变,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不断改进服务模式和手段,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

新时代要求政府行政职能要更加注重透明和责任。

政府要强化信息公开和问责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效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新时代对政府行政职能的要求是要求政府更加注重市场导向、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加强透明和责任,不断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 正文2.1 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是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政府在行政职能方面也在不断进行调整和变革。

传统上,政府行政职能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

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历程

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历程

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历程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历程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封建社会。

在封建社会中,地方行政权力主要由皇帝和地方的官员掌握,他们大力推行农业生产和征戍制度。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地方行政制度也不断变革,至今已经历经数千年的发展历程。

在这1300字的文章中,我将会针对各个历史时期对其进行具体的阐述。

在古代的社会中,统治者大力推行“分封制度”来加强行政管理。

在此制度下,大理寺和地方官员雇佣吏员来执行地方职务,向当地政府汇报。

这个时期主要考虑到了地方行政的安全与稳定,而封建制度的统治者总是力图通过垂钓来维持地方的安定,而不是按照人民利益进行管理。

在明朝时期,地方行政制度出现了新的发展。

明朝时期通过省委、县委和市委来管理地方行政,而这种方式一直沿用至今。

在这个时期,地方行政制度主要在经济方面体现,由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土地利用制度和行政管理建设等方面得到了更好的发展。

而此时地方官员也逐渐向民族的管理中迈进,他们希望通过管理和协调来增加对民族的影响,而不只是通过压迫。

清朝时期,封建制度逐渐走向衰败,地方行政制度再度变革。

在清朝时期,地方政府可以自主选举官员。

此种方式体现一种权力的转移,权力由统治者打给地方政府。

而地方华侨、民权组织和民间机构也逐渐得到更多的参与,为地方行政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但是在此时期,由于清朝还是一个闭关锁国且规模较小的国家,所以地方行政管理规模和效率还是不够理想,特别是在西部、南部等较为落后的区域。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地方行政制度又迎来了新的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地方政府逐渐摆脱过去的统治和压迫方式,转而采用民主化的方式来管理地方行政。

地方行政实际上是一个有机整体,是由各种不同部门、机构和组织所共同构成的。

在新中国建立后,地方政府逐渐成为社会的中枢部门,按照国家安排和规定的职责开展了工作,特别是在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改善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到了21世纪,随着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加快,地方行政制度也再度迎来新的挑战。

中国地方行政制演变规律

中国地方行政制演变规律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地方行政制演变规律篇一:我国古代地方政治制度的发展演变及其规律、特点和影响我国古代地方政治制度的发展演变及其规律、特点和影响(1)地方政治制度的发展演变:a:两汉:汉初实行郡国并行制,出现王国问题。

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汉景帝实行“削藩”,平定“七国之乱”;汉武帝颁布“推恩令”等强干弱枝的重要措施,逐步解除王国军政大权;实行刺史制度。

东汉,刺史逐步增添地方行政权和军权;东汉末,州逐渐演变成地方行政区。

地方行政区划由郡县两级制转变成地方行政区。

b:隋唐:隋采用州县两级制,唐时道逐渐成为州县之上的行政实体。

唐朝中期,地方军镇设立节度使,权力膨胀,导致安史之乱,后形成藩镇割据局面。

五代十国是藩镇割据局面的继续和扩大。

c:宋代:宋太祖削减地方节度使权力,派文臣做地方官,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

宋朝地方政权分为州县两级,后又将唐朝的“道”改为“路”,在州县纸上,形成路州县三级体制。

d:元朝:实行行省制度,下设路府州县,边远民族地区设宣慰司。

行省制度的创立,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

(2)规律:对地方官制应掌握一个演化、两个重点。

一个演化即各朝代地方官制的变化;两个重点,一是郡县制与行省制两个地方行政制度,二是将地方官制的变化放到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分”“合”角度中去考察。

每次国家的大分裂都与制度尤其是地方行政制度的弊端相关。

换言之,我国古代的行政制度是为解决对辽阔国土、众多民族有效管辖的问题而确立的,如秦的郡县制是吸取了春秋战国大分裂后分封制的教训,北宋历经五代十国大分裂后痛革藩镇之弊,大大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集权。

(3)特点:在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斗争中,中央的权力得到加强。

在郡县制的发展过程中,中央一直强化对地方的领导、监督和制约,而地方则要求有充分的独立自主权。

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一直存在。

历代统治者总是采取调整地方行政结构和限制地方权力的措施以加强集权统治,这种情况到封建社会后期更加加强。

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和趋势

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和趋势

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和趋势
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和趋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1. 古代中国对地方行政制度的规范
古代中国建国初期,百姓自行组成乡里村社,根据宗法制度,由家长统一处理一些日常事务,如土地纠纷、民间矛盾等。

这种制度被称为“乡制”,是早期地方行政的重要形式。

之后,中央政府出现了官僚制度,采用巡视制度和六卿制度等方式,对各地方进行治理和管理。

2. 宋代的地方行政制度改革
北宋时期兴起了“州、县、乡、村”四级行政管理制度,这种制度在地方上得到较好的实施。

到了南宋时期,地方政府进一步开展了一系列的改革,实施“产品出产及价格管理制度”,通过商品流通来调节经济发展。

此外,地方政府还建立了严格的官员任免制度和官员考核制度,保证了地方行政的良好运作。

3. 现代中国地方行政体制的建立
清朝后期,中国进行了一系列现代化改革,此时造就出现代中国地方行政体制。

中华民国成立后,在地方行政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改革和调整。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进一步完善了地方行政体制,实行县级以下领导同级负责制,实现了地方领
导机构的民主化,切实保障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利益。

4. 当前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趋势
当前中国地方行政体制正在向市场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政府职能已经从过去的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管理转向了经济管理,并且地方政府与各企业、社区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紧密。

总体而言,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和趋势体现了一个从封建时代到现代国家的转变历程,也体现了中国的历史、经济、文化和政治背景。

未来,中国将继续推动地方制度的改革和调整,以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求。

对我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认识

对我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认识

政府职能要顺 应发展趋势 才能发挥其服务社会作用 。因此 ,
我们应 当加快政府职 能的转变 ,合理界定和健全政府职责体 系 ,
正确行使政府职能 ,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改 进 宏 观 调 控 与 市 场 监 管 ,更
加注重社会管理 和公共 服务。 由此看来 , 政府转 变职 能是必然的。 首先 , 转变政府职能是社会 主义的本 质要求 。 人民当家做主 ,
为当前深化改革 的一项重要而 紧迫 的课题 。综上来看 , 我 们要 明 确一个事实 ,社会环境变迁是政府职能转变 的外在动 因 , 公共 行
政科学化是政府职能转变 的内在动力 , 技术手段 的创 新是政府职 能转变的根本保障 , 传统行政文化是影 响政府职 能转 变的制约因 素。我们 只有对地方政府职能 的转变有一个全面 的认识 和了解 , 才能促使地方政府 向着一个更好 的方 向发展 。
和执法责任制等制 度 ,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
再次 ,转变政府 职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 政府依法行政 ,通种 公共产 品和公共 服务 ,很好地促进 了公平正 义;而 人民依照 宪法
中国的改革 已经进入攻坚 阶段 , 政府职 能定 位与 机构 改革 成
政府职能转 变的程度与方式会直接影响到地方政府职能 的转 变 ,
地方转变职能也需要得到 中央政府 的首肯和授权 。 2 地 方 政府既得利益膨胀阻碍地方政府职能 的转变 。由于受 改 革过 程中的一些不成熟因素的影响 , 使得一些地方政府部 门拥 有 各种 行政垄断权力 ,必然会出现 “ 寻租 ”现象 ,因此便具有 了 特定的既得利益 。如此 ,他们对于地方政府职能 的转 变采取 的多 是消极对待的态度 ,使一些改革措施得不到很好 的推行 , 影 响地 方 政府职能的发挥 。 3 .“ 官 本位”思想制约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 。在 “ 官 本位 ” 思想的影响下 ,一些官员以官为本 、以官为贵、以官为尊 ,他们 认 为行政 权力 支配着社 会的一切 ,政府甚 至可 以控制经 济的运 行 ,这样的思想必然会阻碍政府职能 的转变 。

论我国政府职能改变

论我国政府职能改变

论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摘录《公共行政学》第二版从1978年以来,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下,我国政府进行了多次政府机构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我国政府职能正逐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这些政府机构改革缩小了政府规模,减少了政府工作人员;理顺了中央与地方人员的关系,理顺了政府与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厘清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管理方式有了较大的转变:实现了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的转变,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的转变。

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我国尚没有完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因此,我国的政府机构改革任种而道远,我国目前的行政体制只是过渡型的行政体制。

要建立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政体制,首先必须改变观念,其次更要深刻的认识政府与社会姐其各种社会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

一.要彻底转变政府管理的观念管理观念的转变是最根本的转变。

如果不转变观念,就不可能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政体制,政府机构改革就无法走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循环圈。

1、政府机构改革必须纳入法制化轨道政府机构改革必须是法制化的改革,不能是随意性的改革。

政府机构的设置,人员的增减,职权的确定,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尽管我们将编制也是法。

但是却没有法的权威。

甚至县政府和乡政府任何一个部门领导者都可以随意设置机构,而且没有人去追查。

即使发现问题,也是轻描淡写地批评几句,不了了之。

没有哪位地方领导者把编制当做法来对待。

犯法应当受到法律的惩处,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谁因为扩编而受到有关法律的惩罚。

政府机构改革必须有法律的规范,增加或精简一个人活一个机构都必须有法律根据,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目前情况下,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证件仍然是长官意志起决定性的作用,理论与现实有很大的差距。

在政府机构中要避免人治,只能借诸法律,别无他途。

2、要实现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观念转变全能政府又叫万能政府或无限政府。

这个概念并不是我们中国学者创造的,也不是针对中国政府的。

地方政府行政职能边界探析

地方政府行政职能边界探析
与主 要职 能
条 件下 , 政府 应 该 把 配 置 资 源 的权 力还 给 市 场 , 市 让
场 真正 在配 置资 源上 起 到 基础 性 作用 。但 是 , 府 也 政
从 建 国到党 的十六 大 , 国地方 政 府 职 能经 历 了 我
从“ 全能 政府 ” “ 责政府 ” 逐步 放开 政府对 经 济 的 、全 到 直接控 制 , 释放经 济发 展 活力 , 到 “ 快形 成 行 为规 再 加 范、 运转 协调 、 正 透 明 、 洁 高 效 的 行 政 管 理 体 制 ” 公 廉 这 样一 个不 断探索 和 创新 的过 程 , 方政 府 职 能也 正 地 在 向着科 学化 、 理化 的方 向迈进 。 合
21 0 0年 9月 第3 2卷 第 5期
三 峡大学学报 ( 文社 会科 学版 ) 人
Jun l f hn he og s nv r t( u a i e o ra o i T r G re ie i H m nt s& S c l c n e ) C a e U sy i o i i c s aSe
S p 201 e. 0 Vo. 2 No 5 13 .
地 方 政 府 行 政 职 能 边 界 探 析
周 围
( 四川大学 法学院 ,四川 成都 摘 60 0 ) 1 10
要: 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 国政府 的行政环境呈现 出复杂性 、 我 多变性 特点 : 一方 面有别 于计 划经
1 .地 方政 府角 色定位
有 责任加 强宏 观调 控 , 育 良好 的市 场环 境 和有 效 率 培
的市场 , 少和规 范 行政 审 批 , 强市 场 监 管 , 顿 和 减 加 整 规 范市 场秩 序 。
第 三 , 业经 营 的服 务者 。随着 国有 资 产管 理 体 企 制 改革 的逐 步深入 , 国有 资 产逐 步 从一 般 性 竞争 领 域

浅析新时代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和发展

浅析新时代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和发展

浅析新时代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和发展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政府行政职能也在不断转变和发展。

在新时代,政府的主要职能已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管理、监督和服务,而是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主动扮演社会调节者、推动者和服务者的角色。

本文将从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和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和问题等几个方面来进行浅析。

新时代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是在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下所进行的。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对政府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政府的职能也在不断调整和改变。

传统的政府职能主要是管理社会事务、监督社会各方面的行为和提供社会服务等。

在新时代,政府的职能已经不再局限于此,而是要更多的扮演社会调节者、推动者和服务者的角色。

政府要更多地扮演引导者的角色,通过各种政策和措施引导社会经济的发展走向。

政府要更多地扮演服务者的角色,通过优质的公共服务,为人民提供更好的生活保障。

政府要更多地扮演调节者的角色,通过各种政策和措施调节社会各方面的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这种转变和发展,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实践中也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赞同。

新时代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和发展也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各方合力。

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各方合力,共同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发展。

政府要更多地扮演服务者的角色,需要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政府要更多地扮演引导者的角色,需要政府各级政府之间的合作联动,形成合力。

政府要更多地扮演调节者的角色,需要政府各方之间的积极参与,形成合力。

只有形成各方合力,才能更好地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发展,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新时代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和发展是顺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的,符合时代发展的方向,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赞同。

政府职能转变和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需要政府在实践中加以解决和应对。

政府职能转变和发展也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各方合力。

我国地级市政府职能转变规律及趋势

我国地级市政府职能转变规律及趋势

2020年1月第1期总第127期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THEJOURNALOFHARBINCOMMITTEESCHOOLOFTHECCPJan.2020No.1Serial.127我国地级市政府职能转变规律及趋势刘开君(中共绍兴市委党校,浙江绍兴312000) 摘要:政府职能转变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途径。

政府职能转变包含职能重心转换、职能结构变迁、履职方式转换等内容。

新中国成立后,城市型政区作为地方政府管辖单元得以迅猛发展,经历由虚到实的转变并逐渐形成了市管县的行政管理体制。

地级市政府的职能重心与政府职能整体转变趋同,经历管制型政府、发展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等三个转变阶段。

政府履职方式经历从行政计划为主向市场手段、法治方式为主的转变。

职能结构是体现地级市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点,地级市政府的职能结构突出体现在“承接—转换”功能方面。

行政“市直管县”与财政“省直管县”相兼容的行政管理体制,能够不断优化省、地市、县等三级政府间的职能结构关系,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与“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协调融合,为未来政府职能变迁提供了反思与启迪。

关键词:地级市政府;政府职能转变;服务型政府;城市型政区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8520(2020)01-0052-07 收稿日期:2019-11-15 作者简介:刘开君(1981-),男,湖北十堰人,“枫桥经验”研究中心讲师,博士。

政府是人类社会处理共同体公共事务的最重要的组织形式。

政府职能决定了政府组织处理公共事务的行动边界及其治理成效。

因此,政府职能转变始终是公共管理学术研究和实践活动关注的重点话题。

关于政府职能转变的理论研究主要沿着两条进路,即分别讨论政府职能的横向结构和纵向结构。

第一条进路着重探讨政府职能的横向结构,紧跟新中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步伐,从宏观层面聚焦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重点讨论政府职能界定、服务型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社会组织培育等议题。

论述中国地方政府行政职能的发展趋势

论述中国地方政府行政职能的发展趋势

论述中国地方政府行政职能的发展趋势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中央与地方职能关系一直处在调整和变动之中,二者关系严重失衡。

行政权力过分集中于中央,形成头重脚轻的职能构架,难以发挥地方和基层的积极性。

如何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是我国行政管理中一直没有解决好的问题。

改革开放之前,中央与地方职能关系的调整由于整个国民经济宏观调控职能与微观管理职能交叉混合,没有分清,结果造成“一放便乱,一收便死”的恶性循环,中央高度集权的模式始终也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权力下放成为中国全面改革的突破点和出发点,开始打破传统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但也造成了国家宏观调控乏力、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割据、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中央与地方关系,实质是权力配置关系、利益关系,也是一种法律关系。

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必须在合理划分事权、财权的基础上,明确中央与地方的职能关系,并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中央政府代表着国家整体利益和全局利益,承担着整个国家的宏观管理职能,提供全国性的公共物品,同时承担着对地方政府的监督职能和服务职能。

地方政府一方面是国家利益在地方的代表,另一方面又是地方局部利益的代表,承担着中央宏观政策的执行职能和对本地区公共事务的管理职能,提供地区性的公共物品。

理顺中央和地方职能关系,在指导原则上要坚持有利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改变过去中央和上级过度集权的问题,实行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适度分权,做到责权利相一致,形成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合理协调分工的合作关系;坚持有利于维护国家政令统一,防止地方割据,加强中央权威和宏观调控能力,又要有利于增强地方和基层活力,充分调动地方和基层的积极性;既要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全国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也要有利于全国各地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关键词:行政职能的转变、提高行政法律法规。

“效率”一词,在字典中的解释是:“泛指社会活动所取得的结果和所消耗的劳动量的比率。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责的合理边界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责的合理边界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责的合理边界∗王琛伟㊀陈凤仙内容提要:利益分配不合理是中央与地方间频繁 收权㊁放权 的根本原因,中央地方职责边界模糊则是利益分配不合理的制度基础㊂本文首先从理论上论证了中央与地方利益均衡点的存在㊂在这一点,两者完全可以同时实现利益最大化而达到利益均衡㊂其次,排列出政府行为的优先顺序㊂再次,明确提出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职责边界的总体原则和主要做法㊂最后,提出通过法律固化两者职责边界㊁化解地方保护主义㊁推动政府间合作等政策建议㊂关键词:中央与地方㊀职责边界㊀利益均衡点一㊁引言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㊁国家长治久安,乃至改革开放的纵深推进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中央与地方的事权㊁财权做出了原则性的划分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研究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努力将中央的原则性规定落到实处,意义十分重大㊂中央与地方之间含混不清的职责边界历来是影响两者关系和谐的重要原因之一㊂新中国成立以来,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漫长历程,中央与地方之间多次经历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演变㊂分析权力频繁收放的原因可以发现,中央地方间利益分配动态不合理是其根本原因,中央地方职责边界模糊则是利益分配不合理的制度基础①㊂回顾以往文献,国外关于中央与地方之间职责边界的研究并不多见,较有影响的是联邦主义观点㊂虽然联邦主义思想早已存在,但现代意义上的联邦主义理论主要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㊂T i e b o u t ㊁M u s gr a v e 及O a t e s 等人是联邦主义理论的最早提出者㊂T i e b o u t (1956)强调居民 用脚投票 来引发地区间竞争,从而为O a t e s (1972)提出的财政分权理论奠定了基础㊂M u s gr a v e (1959)和O a t e s (1972)建构了财政联邦主义理论,强调给地方指定税种和支出以改善地区福利㊂但此时的联邦主义存在缺陷,它假设政府是天生善良的,而没有考虑到地方政府官员的 经济人 特性,其私利的存在往往导致地方政府在执行政策时出现偏差㊂M o n t i n o l a ,Q i a n &W e i n ga s t (1995),M c K i n n o n (1997),M c K -i n n o n &N e c h yb a (1997),Q i a n &W e i gh t (1997)等人提出 保护市场的财政联邦主义 (m a r k e t p r e -s e r v i n g fe d e r a l i s m ),抛弃了政府天生良善的前提,承认其私利存在,着重分析地方政府最大化地方福利的主要动因,从而进一步发展了联邦主义㊂该理论的重要观点是:财政分权比集权更能激励政府推动地方经济繁荣㊂早在20世纪90年代,钱颖一(1995)㊁张维迎与栗树和(1998)㊁冯兴元(2001)㊁赵晓(2005)等越来越多的学者发现,在中国这样的大国,在维护中央统一集权的基础上,还应充分尊重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只要竞争因素不断加强,最终必然使得中国渐进改革取得成功㊂与此同时,学者们也注意到划分中央与地方权力边界时产生的问题,毛寿龙(1996)用哈丁的 公用地灾难 模型分析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困境,他认为必须通过建构中央政府权威来遏制地方保护主义,在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要明确权限划分这个核心和基础㊂其后,朱光磊和张志红(2005)㊁赫广义(2005)㊁叶麒麟(2007)等人把中央地66 ∗王琛伟,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邮政编码:100035,电子邮箱:w a n gc h e n w e i 01@126.c o m ;陈凤仙,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邮政编码:100836,电子邮箱:c f x l e a f @163.c o m ㊂感谢匿名审稿人的修改意见,文责自负㊂方关系中的问题归结于不同层级政府间的职责同构㊂朱军(2012)认为是固定分权格局使得中央与地方间处于 一放即乱㊁一收就死的 的失衡状态㊂容志(2010)则支持李兰芝(2004)和周黎安(2007)的观点,认为 执行差距 和 政治竞标赛 使得地方政府对中央要求缺乏敏感性㊂随着发展形势的不断变化,赵树凯(2013)等学者开始探索重新界定中央地方权力关系的路径,他认为未来政府改革需抛弃传统的 大一统 控制思路,建立起基层政府与高层政府新互动模式㊂本文认为,诸多研究虽然都从某一方面阐述了中央与地方关系中的症结所在,但是对导致问题的根源还缺乏论述㊂而中央与地方间经济利益没有完全理顺,乃至中央地方间职责界限不清晰,才是导致中央地方间症结问题的根本原因所在㊂在此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分析内容主要涉及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权力,而较少涉及政治权力关系,所以本文所指的 中央 与 地方 主要是指 中央政府 与 地方政府 ㊂本文的创新点在于,一是在充分考虑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各自利益取向的基础上,首次构建出抽象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效用函数㊂二是首次从理论上论证了中央与地方可以同时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利益均衡点的存在,为科学划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边界,乃至职责边界提供了理论依据㊂三是首次科学排列出政府行为的优先顺序:在实现政权稳固㊁制度稳定的基础上,政府要在先满足自身的利益需求之后,才能谈到公共品的提供和促进私人品的生产㊂四是首次提出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间职责边界的总体原则和主要做法㊂二、中央与地方职责边界不清晰的诸种表现我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下级服从上级㊁地方服从中央的 单一制 特征㊂多年来,这一关系体系在巩固政权㊁维护统一㊁加强团结㊁促进发展以及推进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㊂但是仍然存在着管理事务混乱㊁职责不清㊁上下错位㊁机构重构等诸多问题, 上有政策㊁下有对策 等现象频繁发生㊂虽然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多次改革与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不断完善,地方政府获得了一定的自主权,但是,上述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我国公共事务依然是主要围绕中央政府一个中心单面进行,而不是多元化的分担和共同参与过程㊂②深入思考这些问题可以发现,中央地方间利益分配动态不合理是其根本原因,中央地方职责边界模糊则是利益分配不合理的制度基础㊂由此带来的上述诸多问题,可以归为三大类:1.政府间纵向关系中 职责同构 现象严重㊂不同层级的政府在纵向职能㊁职责和机构设置上高度一致③,这一模式容易导致 条条 对 块块 的钳制,同时在大量事务上存在职责交叉,也容易出现 职责真空 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除中央特有的外交㊁国防等几项职权外,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权㊁机构设置均比较相似㊂在各项职责的落实上,根据中央与地方的‘公共财政预算㊁决算收支表“,中央与地方在财政支出上都包含一般公共事务㊁公共安全㊁教育㊁科学技术等23项,这也反映出中央与地方在职责上的同构之处㊂虽然分税制改革已经在打破职责同构的方向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体现两者各自比较优势,为中央或地方所独有的职能并不突出,两者职责边界仍有待进一步明确,同构问题有待进一步破解㊂2.中央对资源过度调控严重影响地方利益㊂中央通过财税体制影响资源配置,从近十年来中央与地方财政收支情况㊁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情况(见表1)来看,中央财政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虽近年来有所下降,但多年来一直保持在50%左右,而中央财政支出比例却相对较低,以2012年为例,中央财政支出仅占全国财政支出的15%,反映出中央事权的不足㊂与之相对应,反映地方事权的地方财政支出额度远远大于地方财政收入,地方承担的事权与享受的财权严重不对等,大量事权依靠中央转移支付来落实㊂中央与地方的财权和事权不对等,严重影响了地方利益,也不利于地方事权的落实㊂虽然中央转移支付额度在连年提高,但高比例的转移支付带来诸多问题:一是资金使用效率并不高,中央对地方的了解信息不对称,转移支付的资金使用方向有时甚至会出现偏差,不少转移支付资金被挪作他用㊂二是加重了地方财政负担,相当大一部分转移支付目的在于引导地方资金投向,要求地方配套,地方为获得转移支付,必须在本就紧张的财政条件下,还要拿出资金予以配合㊂三是存在权责空档,中央委托性的事务和中央与地方共同承办的事务,多以转移支付的方式交由地方承办,但双方具体职责比较模糊,事权不清,很多时候双方都做不好㊂四是转移支付实际效果并不好,存在 跑部钱进 现象,一些得到消息较快,经常与中央机关沟通76‘经济学动态“2014年第9期的地方,更容易获得转移支付,而部分确实需要资金的地方,却因为缺乏沟通而得不到资金,转移支付并未完全发挥出应有的效能㊂五是助长了 寻租 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官员的腐败㊂在通过财政手段影响资源配置的同时,中央还通过对国企的控制参与利益分配,中央虽未直接占有资源,却通过国企控股实现对资源的优先支配,一些本是地方代表国家享受的利益可能会通过上缴利润的方式被挤占,这也折射出中央对资源的过度控制㊂表1㊀近十年我国财政收支㊁转移支付数据(亿元;%)年份财政收入比重财政支出全国中央地方中央地方全国中央地方转移支付200321715.2511865.279849.9854.645.424649.957420.1017229.854836.14200426396.4714503.1011893.3754.945.128486.897894.0820592.816366.96200531694.2916548.5315100.7652.347.733930.288775.9725154.317726.50200638760.2020456.6418303.5852.847.240422.739991.4030431.339571.23200751321.7827749.1623572.6254.145.949781.3511442.0638339.2913991.182********.3532680.5628649.7953.346.762592.6613344.1749248.4918708.60200968518.335915.7132602.5952.447.676299.9315255.7961044.1423677.09201083101.5142488.4740613.0451.148.989874.1615989.7373884.4327349.302011103874.4351327.3252547.1149.450.6109247.7916514.1192733.6834821.582012117253.5256175.2361078.2947.952.1125952.9718764.63107188.3440262.70数据来源:(1)‘中国财政年鉴(2012)“;(2)财政部网站公布的历年财政数据㊂由于2013年财政统计数据尚未完全公布,所以本表中未收录㊂㊀㊀3.地方在积极争取财权的同时却把事权推给中央㊂随着地方政府管理服务职能强化,其事权逐渐扩大,地方政府成为一级独立的利益主体,既追求本地区利益最大化,也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㊂但财权仍然相对较弱,不足以支撑扩大的事权,使得地方政府面临巨大的财政压力㊂在财权上,一方面,中央政府把财政高度集中,在税收上降低了地方政府所能取得的比重㊂另一方面,收入稳定㊁税源集中㊁增收潜力较大的税收,都被列为中央固定收入或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而留给地方政府的几乎都是收入来源不稳定㊁税源分散㊁征管难度大㊁征收成本高的中小税种㊂在事权上,中央把更多事权下放给地方,经常让地方以地方税权为代价来完成中央某些政策㊂财权与事权不对等,导致地方财政支出比重过大,财政自给率下降,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博弈在所难免㊂地方政府的做法,一是尽量争取财权,却把事权推出去;二是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对于中央政策穷于应付,草草了事,其原因在于政策不符合地方利益;三是地方政府很多时候还要以预算外资金㊁土地开发及其收入为基础进行融资,解决地方政府资金不足的困境㊂中央与地方的博弈有其制度缺陷方面的原因,但归根结底还是双方利益边界不清晰,乃至职责界线不清晰所致,只有在利益均衡的基础上划清双方职责,才能彻底解决两者博弈问题㊂三㊁中央与地方利益均衡点的理论探索要从制度上划清中央与地方的职责界线,首先就要厘清二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这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㊂如果二者在利益关系上不能完全理顺,其职责边界也无法确定㊂进一步讲,即使在制度上对二者职责给予硬性规定,在实践中也会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也很难落到实处㊂因此,本节的目的就是,从理论上首先论证中央与地方之间应该是存在利益均衡点的,在这一点能够实现中央与地方均达到利益最大化的状态㊂(一)理论模型与基本假设为了充分考虑影响中央与地方经济利益关系的主要因素,同时也为了避免一些次要因素的干扰,在此对模型进行了严格假定㊂假设一: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是理性的㊁具有各自利益的个体㊂由于国家整体利益与地方局部利益的存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做出决策时,都要经过充分论证,征求各方意见㊂假设二: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都是完全竞争的,不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是处在全国统一的市场环境中㊂假设三:城市具有同质性,地方政府只有2个,即地方政府1和地方政府2㊂相应地,两个地方的总产量分别为Y 1和Y 2㊂86假设四:中央政府征税有其独特的税种,税率为t ;地方政府征税的税率为t ᶄ,税收多少只与其本地区的总产量有关㊂此外,中央政府还要从地方征税中获得部分分成,比例为γ㊂假设五:社会中只有公共品和私人品两种产品,且私人品只有1种A ,公共品只有2种B 和C ,其中地方政府只提供B ,中央政府既提供B ,也提供C ;私人品由市场提供,公共品由政府提供;社会中生产的所有私人品均被消费完㊂假设六:资源是有限的,公共品和私人品的生产,在资源使用上具有竞争性㊂为便于分析,假定资源束E 中只包含两种资源,x 和z㊂在以上假设条件下,还要充分认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主要差异㊂中央要对全国的公共服务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负责,而地方则只负责本地方事务,这也决定了中央政府支配资源的权力高于地方㊂两者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税收来源不同㊂中央政府的税收包括中央政府所独享的税收,以及从地方政府的税收中得到的分成④㊂地方财政收入可以认为是中央政府税收分成后的剩余部分㊂假定两个地方政府的税收分别为t 1㊁t 2,分别为两地区总产量Y 1㊁Y 2的函数,而γ为中央政府的税收分成,(1-γ)为剩余部分㊂假定中央政府的税收为t 0,按照中央政府的两类税收来源,有:t 0=t (Y 0)+γ[t ᶄ(Y 1)+t ᶄ(Y 2)],其中t (Y 0)为中央政府所独享的税收;而γ[t ᶄ(Y 1)+t ᶄ(Y 2)]则为从地方税收中得到的分成的总和㊂⑤第二,提供的公共品不同㊂将公共品分为B ㊁C 两种,其中B 为中央和地方都要提供的品种,C 为只能由中央政府提供而地方政府无法提供的品种,如国防㊁外交等,则中央政府要提供两种公共品B 和C ,地方政府只能提供B ㊂其物质基础是政府的税收t (Y )和其所掌握的资源E ㊂为便于分析,令t =t (Y )=t ㊃Y ;ε<1为税收中用于生产B 的部分,η<1为资源中用于生产B 的部分,与之相对应,(1-ε)和(1-η)则分别为税收和资源中用于生产C 的部分,则中央与两个地方的税收,以及中央政府提供的公共品B 0㊁C ,两个地方提供的公共品B 1㊁B 2分别为:㊀t 0=t Y 0+γt ᶄY 0t 1=(1-γ)t ᶄY 1()t 2=(1-γ)t ᶄY 2()B 0=B (εt 0,ηE 0)㊀=B {ε[t (Y 0)+γ(t ᶄY 1()+t ᶄY 2())],ηE 0}C =C [(1-ε)t 0,(1-η)E 0]B 1=B (t 1,E 1)=B [(1-γ)t ᶄY 1(),E 1]B 2=B (t 2,E 2)=B [(1-γ)t ᶄY 2(),E 2]ìîí(1)基于两者的主要差异性,构建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效用函数㊂需要说明的是,政府效用与企业效用内涵不同,企业效用主要指经济利益,政府效用则既包括经济利益,更包括社会效益㊂政府 效用最大化 是包括社会效益在内的效用最大化㊂因此,政府效用W 可以概括为社会总效用Z 和自身利益G 的函数㊂而Z 取决于社会中生产私人品A 和公共品B ㊁C 的数量㊂基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两点主要不同之处,可以分别构造出中央政府效用函数和地方政府效用函数㊂第一,中央政府的效用函数㊂考虑政府自身利益G ,令税收中α<1的部分㊁资源中β<1的部分用于自身利益,则:G =G [αt 0,βE 0],只有(1-α)t 0和(1-β)E 0用于公共品提供,而其中又只有ε为(1-α)t 0中用于生产B的部分,η为(1-β)E 0中用于生产B 的部分㊂第二,两个地方政府的效用函数㊂税收中α部分㊁资源中β部分用于自身利益,而(1-α)t 和(1-β)E 用于公共品提供㊂因此,中央政府效用函数W 0以及两个地方政府效用函数W 1㊁W 2分别为:W 0=W (Z {A ,B [ε(1-α0)t 0,η(1-β0)E 0],C [(1-ε)(1-α0)t 0,㊀㊀(1-η)(1-β0)E 0]},G [α0t 0,β0E 0])W 1=W (Z {A ,B [(1-α1)t 1,(1-β1)E 1]},G [α1t 1,β1E 1])W 2=W (Z {A ,B [(1-α2)t 2,(1-β2)E 2]},G [α2t 2,β2E 2])ìîí(2)㊀㊀政府行为并不是任意的,而是要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从经济学的角度考察,其最主要的限制条件来自于资源约束㊂由于社会中的资源总量是一定的,并且处于全国统一的㊁完全竞争的市场中,要素资源具有稀缺性,且产品和要素可以自由流动㊂这就决定了公共品㊁私人品都不能无限多地生产,同时私人品A 的生产在资源的使用上,与政府提供的公共品(B 0+B 1+B 2+C )具有竞争性㊂为便于分析,假定资源束E 中只包含两种资源,x 和z ㊂资源总量一定:E =E h =(x h ,z h ),令E 0㊁E 1㊁E 2为中央政府㊁两个地方政府所能够掌握的资源㊂F 为生产A与提供(B 0+B 1+B 2+C )的生产可能性曲线㊂需96 ‘经济学动态“2014年第9期要说明的是,第一,当考虑政府存在自身利益G 的情况时,则是在剔除用于政府自身利益的资源后,即在:(1-β0)E 0+(1-β1)E 1+(1-β2)E 2的基础上,生产A 与提供(B 0+B 1+B 2+C )形成竞争㊂因此,A 是(1-β0)E 0㊁(1-β1)E 1㊁(1-β2)E 2的函数㊂第二,在资源总量一定时,E =E h =(x h ,z h ),假定中央政府行使对资源的优先支配权,优先获得所需资源E 0㊂在E 0之外的部分资源(E h -E 0)才能在两个地方政府之间分配,即:E h -E 0=E 1+E 2,两地方政府在资源的获得上具有竞争关系㊂地方政府1:E 1=(x 1,z 1);地方政府2:E 2=(x 2,z 2);中央政府:E 0=(x 0,z 0);x h =x 0+x 1+x 2;z h =z 0+z 1+z 2E h =E 1+E 2+E 0F [A ,(B 0+B 1+B 2+C )]=0A =A [(1-β0)E 0㊁(1-β1)E 1㊁(1-β2)E 2]ìîí(3)(二)理论上存在中央与地方共同达到利益最大化的帕累托最优均衡点1.地方之间存在使得各自利益最大化的均衡点㊂在构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函数,并分析政府行为限制条件的基础上,首先探索地方间是否存在利益共同达到最优的均衡点㊂由于假设两地方政府在资源禀赋上具有同质性,所以,两地方政府以及中央政府的资源束中具有同样的两种资源x 和z ㊂当资源总量E h 一定,并且中央政府优先获得所需资源E 0之后,两地方政府在资源的获得上相互竞争㊂按照福利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求解两个地方利益最大化的均衡点的思路是:在设定中央政府和地方1效用值均为特定值的前提下,尝试求解地方2达到效用最大化的状态㊂令地方政府1:E 1=(x 1,z 1);地方政府2:E 2=(x 2,z 2)㊂由于E 1=E h -E 0-E 2,所以:x 1=X h -X 0-x 2;z 1=Z h -Z 0-z 2㊂同时,由上面(3)式可知,私人品A =A [(1-β0)E 0,(1-β1)(E h -E 0-E 2),(1-β2)E 2],当E 0㊁E h 为定值时,A =A (x 2,z 2)㊂所以求解的目标函数㊁约束条件如下:目标函数:M a x :地方2:W 2=W (Z {A ,B [(1-α2)t 2,(1-β2)E 2]},G [α2t 2,β2E 2]),由于在资源约束下存在生产可能性曲线F (A ,B )=0这一关系,使得W =W {A ,B [t (Y ),E ]},从W 是A 和B 的函数,转化为W 是要素x 和z 的函数,再将A =A (x 2,z 2)和e 2=(x 2,z 2)代入,则上式转化为:M a x :W 2=W 2(x 2,z 2)(4)由于ʏW 2/ʏx 2>0,ʏW 2/ʏz 2>0;且ʏx 2/ʏz 2<0,ʏ2x 2/ʏz 22>0,即:在W 2为某一定值时,等效用函数W 2=W 2(x 2,z 2)为凸向原点的函数㊂约束条件:由(2)式,在中央政府的效用函数中,因其中G [α0t 0,β0E 0]和C [(1-ε)(1-α0)t 0,(1-η)(1-β0)E 0]和B [ε(1-α0)t 0,η(1-β0)E 0]中各变量确定,所以G ㊁B 和C 均为确定值,由此中央政府效用转化为:W 0=W {Z [A (x 2,z 2)]}=W 0(x 2,z 2)㊂同理,地方1的政府效用函数:W 1=W 1(Z {A ,B [(1-α1)t 1,(1-β1)(E h -E 0-E 2)]},G [α1t 1,β1(E h -E 0-E 2)]),将E=E (x ,z ),x 1=X h -X 0-x 2和z 1=Z h -Z 0-z 2,以及A=A (x 2,z 2)代入此式,得到:W 1=W 1(X h -X 0-x 2,Z h -Z 0-z 2)㊂因此,约束条件所设定的中央政府效用W 0和地方1政府的效用为定值,即:㊀W 0(x 2,z 2)=W 0ᶄ为定值W 1(X h -X 0-x 2,Z h -Z 0-z 2)=W 1ᶄ为定值{(5)函数求解:拉格朗日函数式为:L =W 2(x 2,z 2)+λ1[W 1(X h -X 0-x 2,Z h -Z 0-z 2)-W 1ᶄ]+λ2[W 0(x 2,z 2)-W 0ᶄ]求解ʏL /ʏx 2㊁ʏL /ʏz 2,得到λ1=-λ2,代入ʏL /ʏx 2或ʏL /ʏz 2之一得到:(ʏW 2/ʏx 2)/(ʏW 2/ʏz 2)=(ʏW 1/ʏx 2+ʏW 0/ʏx 2)/(ʏW 1/ʏz 2+ʏW 0/ʏz 2)即:M R T S x 2z 2W 2=M R T S x 2z 2(W 1+W 0)㊀㊀㊀=M R T S x 2z 2(W 1+W 0)/2(6)由于政府效用W 2=W 2(x 2,z 2)的等效用线为凸向原点的曲线,即:在ʏW 2/ʏx 2>0,ʏW 2/ʏz 2>0的同时,有ʏx 2/ʏz 2<0,ʏ2x 2/ʏz 22>0,故此时获得的值为既定约束条件下能够获得的最大值㊂2.中央与地方之间存在使得各自利益最大化的均衡点㊂上述分析是假定中央行使了对资源的优先支配权,首先从总资源中把中央的资源需求(即为E 0)单拿出来,只有其余部分才谈到地区间的分配㊂但是中央的资源需求由什么决定?根据中央政府的利益函数,有ʏW 0/ʏx >0,ʏW 0/ʏz >0,意味着资源使用越多则效用越大㊂但是,在资源总量约束条件下,即使中央具有对资源的优先支配权,也不能无限制地从各地区取用资源㊂因此科学地界定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均衡点十分关键㊂函数分析思路同上,依旧是在既定约束条件下的中央政府效用函数的最大化问题㊂首先假定两地方政府的效应处于既定水平,再在此基础上得到中央政府效用的拉格朗日函07数㊂在求得中央政府效用最大化的基础上,分析得出中央与地方利益均衡的状态(论证过程从略),函数分析结果为:M R T S x2z2W0=M R T S x2z2(W1+W2)(7)(三)利益均衡点的确定为合理确定中央与地方的权力边界提供了理论依据对于政府而言,其核心经济利益体现在对资源(包括税收)的取用上,政府职能和其他经济管理权限的发挥基本上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㊂利益均衡点的确定决定了政府行为的边界,一旦超出这个边界就会带来不利影响㊂对于中央政府而言,出于资源得到充分利用㊁促进各地区发展㊁实现中央与地方利益均衡的目的,无论中央如何具有资源的优先支配权,都不能无限制地取用资源㊂中央取用多少资源必须要有度的把握,只有如(7)式所示,当中央政府使用资源的边际替代率等于地方政府使用资源的边际替代率时,资源利用效率才能达到最大,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才能同时达到效用最大化的帕累托最优均衡㊂如果中央取用资源过多,势必减少地方对于资源的使用,其后果:一是限制了地方的发展,地方使用资源的减少必然导致私人品和公共品的生产减少;二是损害了地方的利益,在地方效用函数中也有自身利益部分即G[αt,βE]部分,其自身利益的提高也需要资源的使用,而一旦中央获取的资源增加,地方使用资源减少进而也影响到地方的自身利益;三是地方政府自身利益的损害最终还是要部分地转嫁到对地区发展上㊂政府是要首先满足其自身利益要求的⑥,即使地方政府首脑的作风十分清正廉洁,但是当其决策损及地方政府整个群体的利益时,他也必须慎重考虑其严重后果㊂因此,当中央获取资源太多而留给地方的太少,进而无法满足地方政府自身利益需要时,地方会牺牲部分用于发展所需的资源而首先把资源用于政府自身的需要㊂我们不能苛求当一位官员连本政府员工工资都发不出来的时候,还能够把更多资源用于地方发展㊂对于中央与地方的利益配置而言,当所有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在内)利用各种资源的边际技术替代率相等时,资源利用效率才能达到最大,中央政府与各地方政府才能达到同时效用最大化的帕累托最优均衡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想提高一个地方政府的效用,就必须减少另一个地方政府的效用㊂相反,如果不满足边际技术替代率相等这一条件,那么就会至少有一种资源还存在进一步提高利用的空间,这种资源就会从利用效率低的地区流动到利用效率高的地区,这一流动过程直到任何一种资源都能够得到最高效利用为止㊂从上述理论模型的推导过程和结论上讲,衡量中央与地方间以及地区间利益关系是否达到均衡,应该以资源能否得到充分利用,能否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准绳来衡量㊂即使考虑到政府私利的存在,那也仅仅是影响到资源配置的结果,但是本质上不影响这一标准的适用㊂确定这一利益均衡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结论表明:一是在市场经济下普遍存在的地区间竞争中,理论上存在一个利益均衡点,在这一点使得中央与地方之间㊁各地区之间既不损害相互利益,又能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㊂从理论推导中不难发现,这一均衡点的得出是建立在资源得到高效利用㊁经济社会保持持续发展的基础上的㊂也就是说,理论上存在一个均衡点,使得能够同时达到资源最高效利用㊁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与实现政府自身效用最大化㊂资源高效利用体现在边际技术替代率相等上,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体现在其所提供的公共产品上,政府自身效用最大化体现在目标函数上㊂二是这一均衡点为科学划分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与地方之间的权力边界,乃至职责边界提供了理论依据㊂三是告诉地方保护主义者,完全可以在不损害其他地区利益的情况下,也使得自身利益最大化;反之,在自身能够实现利益最大化时,也完全可以为其他地区提供更多便利条件㊂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完全可以实现各地区的共赢㊂这为各地区彻底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束缚,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的㊁开放的大市场,维护自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奠定了理论基础㊂四㊁对影响中央与地方关系诸多因素的进一步思考㊀㊀虽然从理论上分析,中央与地方都能从利益均衡点获得利益最大化,但是,为什么在现实中中央与地方的权力边界,乃至与此密切相关的职责界限仍然不清晰,导致利益分配不合理?为什么仍然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导致资源难以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自由流动㊁合理配置?问题的关键还在于,第一,中央与地方各自具有比较优势,这是双方据以利益博弈的 资本 ㊂第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目标取向不同㊁提供公共品的种类也不同,体现在中央政府效用函数的C上㊂在忽略了C的基础上得出的利益17‘经济学动态“2014年第9期。

我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论文

我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论文

我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论文摘要时至今日,我国政府职能转变仍然严重滞后于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我国政府在履行其职能方面存在严重的“错位”现象。

而地方政府作为承接中央政府宏观调控和直接联系企业与市场的中观层面的特殊角色,其角色“错位”是转轨时期经济秩序混乱的重要原因。

要促进经济有序发展,需要对地方政府角色错位进行矫正,重朔地方政府职能。

各级地方政府应依照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以构建服务型政府作为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理性诉求,突出服务导向,职能的“退位”与“补位”相结合,明确职责,科学定位,切实规范政府与企业、社会、公民、市场4个方面的关系,努力构建服务型政府,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以社会为本的宗旨。

关键词地方政府; 职能转变; 公共服务中国市场化取向改革已走过了210几年的历程,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但是,由于中国国情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以及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还没有从根本上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其作用的发挥受到很大制约,甚至成为进1步深化改革的障碍。

改革的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我国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1系列问题,都直接或间接涉及到政府自身的改革。

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政府角色的合理定位及其作用的有效发挥,是改革成败从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最终确立的关键。

尤其在当今我国已经加入WTO,明确地方政府角色定位,加快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紧迫性和现实性的意义。

1 地方政府职能的科学定位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作为承接中央政府宏观调控和直接联系企业与市场的中观层面的特殊角色,要扮演好这1角色,首先要对地方政府职能进行科学合理定位。

1.1 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中间传递层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政府不应再作为中观经济决策层主导资源配置,而应由市场在资源配置上发挥基础性作用。

地方政府的中观经济决策职能应集中于以下3个方面。

首先,承接中央政府宏观调控任务。

浅议我国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

浅议我国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

浅议我国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职能是一个历史范畴。

十六大报告指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我国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是新阶段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

一、我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历史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工作中来”,实际上是理顺了各级行政关系,明确了政府工作的主要任务,实现了政府工作从文革时的混乱状态到条理有序的第一次转变。

这次转变是我国改革开放的起点,是真正意义上的历史转折,二十多年来的经济发展成果都建立在这次伟大的变革的基础之上。

改革开放之初,沿海地方政府都着重于制定实施各种优惠政策和相关配套政策,大力招商引资,是一种经济空间和市场领域的建构行为。

到八十年代末期,全国有条件的地市政府基本上都组织实施了招商引资及配套政策行为,从而形成了第一次招商引资潮,政府工作的重心真正转移到经济上来,其职能则侧重到建立、开辟市场领域上来,并初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区块经济模式,使区域经济的格局基本具备,基本构建了满足国家和地方经济起步的需要,并在国际经济发展中利用本地优势形成一定规模的经济空间和市场领域。

这应该是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实质性突破,也是政府职能具体内容的转变,是继明确的经济方针以来的第二次政府职能的转变。

直到现在,西部落后地区的政府仍然将工作重点放在招商引资上面。

在西部大开发实施的三年中,西部各省市明确地提出了“招商引资”为经济发展的重点。

天峨县作为西部较贫困的县份,在招商引资方面,也同样存在着以政府主导的招商引资格局,甚至规定了每个单位的领导每年的招商引资的数额。

这就是政府职能错位的表现之一。

因为,招商引资不是政府的重要行为,而是企业行为。

沿海地区的大部分地区却早已超越这个阶段,这些地方政府职能的重点已经转移并升级为经济空间的开拓,资源优化配臵,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的宏观调控,转变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调控,这就是我国地方政府职能的第三次转变。

论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趋向

论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趋向

论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趋向政府职能归根结底来自于社会客观存在的需要,并随社会的发展而变化、调整,特别在社会出现急剧变革时,政府职能有必要进行相应的转变。

中国当前出现的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是来自于旧体制向新体制过渡,以及未来新体制运转的要求。

政府职能的转变包括对所承担的职能进行调整(增加、减少、强化、弱化、重点的转移、方式或方法的改变)和对政府职能在各级政府之间重新进行合理配置两个方面。

政府职能应如何调整和重新配置,根据政府职能和影响职能配置的因素,首先应对政府行政环境出现的变化(已经改变、正在改变、未改变)和变化的趋势进行分析,才能对此提出相应对策。

1.政府行政环境出现的变化政府行政环境包括的范围极广,但归结起来不外一国的政治、行政、经济、社会某方面的具体体制,正是这些体制影响、制约着政府对社会的公共管理,并提出的相应的要求。

中国自1978年采取改革开放的战略以来,在许多方面都出现了一系列的变化,有的变化还十分深刻和巨大。

在已出现的变化中,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对政府的行政无疑有十分重要的影响;(1)放弃产品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影响所及并不限于社会的经济生活领域,而深深遍及整个社会的各个领域,导致社会行为规范标准、观念的改变,要求政府相应地进行公共管理方面的变革。

(2)所有制结构在保持以公有制为主的前提下,逐渐实现了多元化的结构体制。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面对的管理对象不再是单一的(或几乎是单一的)国有的经济实体,行政命令式的管理方式已无法被普遍采用。

政府必须平等地对待各种成份的经济实体。

(3)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已经建立并逐步趋向完善。

国有资产设置专门机关进行管理,初步明确国有资产的产权所有者代表,从而使行业经济主管部门的地位发生变化。

(4)政府面临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的社会需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成长,市场经济运转必然对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产生影响,导致新社会问题或使原有的某些社会问题变得复杂或尖锐,要求政府加强社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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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地方政府行政职能变迁与边界规范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的行政环境呈现复杂性﹑多变性特点:一方面有别于计划经济时期,政府不应该也不可能包揽一切经济社会发展事物;另一方面也有别于奉行自由主义经济的西方国家,充当“守夜人”角色。

行政环境的复杂性导致不少地方政府在行驶行政职能时出现“越位”﹑“错位”和“缺位”现象,迫切需要各级政府转变职能,找准定位。

本文试图从政治﹑经济﹑社会和法律层面,探寻地方政府行政行为的边界,匣清地方政府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现世界限,以期促进地方政府积极行政﹑依法行政。

关键词:地方政府;边界职能;政府职能一﹑地方政府的角色定位与主要职能从建国到党的十八大,我国地方政府职能经历了从“全能政府”,“全责政府”到逐步放开政府对经济的直接控制,释放经济发展活力,再到“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这样一个不断探索和创新的过程,地方政府职能也正在向着科学化﹑合理化的方向迈进。

1.地方政府角色定位地方政府在行使行政职能时,必然与中央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等发生联系,并在联系过程中扮演不同的角色。

经过历次政府机构改革,现阶段地方政府角色定位已发生很大变化。

第一,中央政策的执行者。

在整个社会管理体系中,中央政府处于最高也是最核心的低位,它代表全体民众实施对经济社会的管理,实现国家整体利益与社会公众化利益的最大化。

地方政府作为中央政令的执行机关,既要贯彻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意图,同时也要体现与代表地方利益,因而它的职能定位是在执行中央政府宏观发展目标的基础上,为地方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提供公共服务,它的职能的行使既是对中央政府职能的承接,也是对忠言政府职能的延伸。

第二,市场秩序的维护者。

总体上讲,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该把配置资源的权力还给市场,让市场真正在配置资源上起到基础性作用。

但是,政府也有责任加强宏观调控,培育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有效率的市场,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强市场监督﹑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第三,企业经营的服务者。

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改革的逐步深入,国有资产逐步从一般性竞争领域中退出,政府也随之由资产经营者角色转变成为了企业经营的服务者,其主要职责是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存环境,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等。

第四,公共产品的提供者。

由于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特点,因此必须由政府提供,或由政府采购服务,提供给社会公众。

如环保﹑科技﹑教育﹑文化等。

第五,同级政府的合作者。

地方政府除了接受上级领导﹑管理辖区公共事务外,还必须加强同级政府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尤其是在实施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时,区域范围内的同级政府都应是密切的合作关系。

2.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对地方政府行政职权作了明确规定。

概括起来,主要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四大基本职能。

一是经济调节职能。

地方政府行使经济调节职能,主要是针对市场失灵﹑为克服市场缺陷而采取的政府干预行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矫正是市场失灵。

包括制定实施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拟定产业发展政策等。

此外,地方政府还应做好地方公共财政收支的大致平衡,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努力做到公共财政支出效能的最大化。

二是市场监督职能。

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政府一方面要进一步弱化对资源的控制职能,取消不合时宜的审批权﹑核准权﹑管理权和制约权,凡是市场能办的事尽量让市场去办,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

与此同时,由于市场与生俱来的先天缺陷,市场个体所追求的是自身利益而不是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必然会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平与效率,如市场垄断等。

因此,地方政府必须行使市场监督管理职能,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确保公平与效率。

三是社会管理职能。

地方政府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必须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正常的社会秩序。

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社会民生事业的今天,地方政府还应充分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努力做好社会治安管理﹑稳步扩大就业﹑稳定市场物价等方面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

四是公共服务职能。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经济增长对良好的制度环境﹑公共基础设施和市场秩序等的要求越来越高,公民对高质量的教育﹑医疗﹑文化﹑卫生等公共产品的需要也日益增加,促使地方职能从原来更多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向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转表。

地方政府一方面要投资于交通﹑能源等生产型基础设施,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对教育﹑卫生﹑医疗﹑文化等领域的投入,不断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进社会福利。

二﹑地方政府的职能边界随着社会主义法制体系部不断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以及公众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政府行政行为正面临越来越多的约束,不能再凭主观意识决定社会事务,更多时候是与公众﹑企业等平等对话。

而中国假如WTO后,我国政府先后做出放开农产品市场准入﹑退出对经济的不必要干预﹑改善价格控制﹑尊重知识产权等七项承诺,给我过政府管理体制很运行方式带来了全新的挑战。

笔者认为,现阶段地方政府行使行政职能,至少有以下四方面的权力边界:第一,依法行政。

即地方政府行使职能不能突破法律底线。

“行政权的行使,应受到法律的限制;行政机关的组织及行为,都应该以宪法或法律为依据,不得任意扩张组织,或擅断越权。

这就是’依法行政’。

”因此,地方政府务必深刻认识市场经济自由平等的核心理念,以平等﹑服务,法制的观念代替传统的家庭文化和封建文化滋生出的等级观念﹑权治概念,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法治政府。

第二,服从上级。

即不能违背上级政策。

地方政府的职能获得取决于国家权力机关和中央政府的授权。

各级地方政府都是中央政府的分支机构,这种性质决定了地方职能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上级政府的层级配置和国家权力机关的安排。

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制,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于国务院。

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政府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职权的具体划分。

由于省以下地方政府的多层次性,使得中央政府对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配置往往通过科层体制层层配置予以实现的,因此上级政府某项具体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改或公共政策的出台就成为了地方职能配置的重要来源之一,地方政府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政策,与上级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第三,尊重市场,即不能随意干预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级地方政府首先要从根本上改变由政府统一配置人﹑财﹑物的集中管理模式,弱化政府对资源的控制职能。

宏观经济管理要以市场调节为主,坚持在宏观调控下的市场配置资源,将资源配置职能交还给市场。

其次要改变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作法,使企业成为独立的法人和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还企业以自主经营权,弱化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职能。

第四,保障民生。

即地方政府在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方面不能缺位。

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强调“发展的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

努力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再是给群众“恩赐”,更不是地方政府想不想做﹑愿不愿意做的事,而是必须做而且必须做好的事。

因此,地方政府不能以发展经济为由,损害群众利益,而是以经济的发展促进民生的改善。

三﹑建立地方政府履责保障体系受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地方政府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行政职能还不够彻底,在经济发展上常常“越位”,做了大量的自己不该做、也做不了的事。

而在社会管理上却常常“缺位”,该做的事没做,或没做好。

因此,迫切需要在厘清地方政府职能边界的基础上,建立地方政府行使行政职能的保障和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

1.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履责的法律保障体系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指出:“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因此,必须通过相关法律设定地方政府部门行使公共权力﹑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法定责任,以法律强制力保障地方政府部门履行其应尽的责任。

一是明确地方政府责任规定。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规范地方政府行为的法律是宪法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

由于历史原因,宪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只规定了权力而无责任,有的虽然规定了要实行责任制但缺少具体行政行为的责任条款。

以至于当地方政府在行使职权的同时应承担具体责任,促进地方政府依法行政,高效行政。

二是规范地方政府履责程序。

西方国家行政法特别强调行政程序,无程序则等同于无公正。

一般来说。

行政程序都是由立法机关自行设定。

而我国目前的行政程序尤其是行政执法程序大多数都是行政机关自行设定。

因此,迫切需要由立法机关制定《行政程序法》,以便地方政府能够依照法定行政程序规范行使行政权力,实施公共管理,履行法定责任等公共管理活动。

三是公开地方政府履责行为结果。

政务信息应当公开,因为人民是追究政府责任最广泛的主体。

人民除了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追究政府责任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力;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而人民行使这一权力的前提是,是知晓政府履责行为的后果。

虽然各级地方政府都有“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但尚未上升到法制要求的层面,以致于在政务公开时存在随意性,往往是对=己有利的公开,对己不利的则不公开。

因此,迫切需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地方政府对于政务公开的程序和责任。

2.构建地方政府履责监督保障体系要保障地方政府正确履责,必须对地方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实施全方位监督,构建健全的监督保障体系。

通过经常性﹑广泛性和系统性的监督,有效保证地方政府依法﹑规范地履行其责任。

一是国家权力机关监督。

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因此,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政府的监督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地方政府履责进行监督的方式和内容主要包括:听取﹑审议统计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地方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报告、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并撤销本级地方政府颁布的不适当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措施、行政决议和命令等;向同级政府部门提出询问和质询;视察和检查政府部门公共管理工作和履责情况;接受、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机构,处理某些紧急或特定的问题,等等。

应该说,关于国家权力机关对地方政府监督的有关法律是完善的,关键是要落实监督行为,不能流于形式。

二是司法机关监督。

指地方国家司法机关对地方政府公共管理活动和履责实施的强制性监督。

包括地方国家检察机关和地方国家审判机关的监督,其监督重点是地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通过健全司法机关监督,强化对地方政府部门行政行为合法性的监督,可以促进地方政府部门在行使行政权力、开展公共管理活动中依法履行其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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