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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标 签】个人转让股票所得

【颁布单位】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晋财税字﹝1998﹞26号

【发文日期】1998-05-19

【实施时间】1997-01-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个人所得税

各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61号)《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山西省财政厅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九日

关联知识: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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