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关于抓紧做好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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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关于抓紧做好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
中央组织部要求,要把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工作作为组织工作迎接十七大召开的亮点工程之一,力争到党的十七大前,使80%至90%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这一要求,根据湘组电〔2007〕9号文件精神,现就抓紧做好全市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是指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以及从业人员在50-99人且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和省、市委要求,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在非公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去年全市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以来,各地按照“健全党组织、扩大覆盖面”的要求,狠抓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浓厚了工作氛围,取得了长足进步。

但总体上看,我市规模以上非公企业组建党组织的比例还不够高,任务还比较重。

截至今年3月,全市已建立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企业594家,占符合组建条件的规模以上非公企业数的89.1%,占规模以上非公企业总数的55.1%,其中单独建立党组织的只占44%。

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具有从业人员较多、企业规模较大、生产经营相对稳定、社会影响力较强等特点。

抓好其党组织组建工作,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具有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有利于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的社会影响力,事关党的执政基础的巩固。

长沙作为湖南的省会,非公企业所占比重大,率先做好规模以上非公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基层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力争到党的十七大召开前,规模以上非公企业组建党组织的比例达到80%以上。

二、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的步伐
各地组织部门要尽快会同工商、税务等部门,采取核对注册、部门联审、实地察看等办法,对规模以上非公企业进行普查,进一步摸清企业性质、职工人数、经营状况、党员数量、组织设置、业主身份等情况,并建立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和维护。

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未建立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企业,要依据《党章》、《公司法》做好业主的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尽快建立党组织。

已登记在册的具备建立条件尚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要在5月底前单独建立党组织。

对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规模以上非公企业,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
员和联络员、发展壮大党员队伍等措施,尽力创造条件单独建立党组织。

对仅有个别党员确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要按就近原则,或建立联合党支部,或把党员的组织关系放在区、县(市)有关部门、乡镇、工商联基层组织、商会、个私协党组织,或把党员划归当地党组织管理。

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结合流动党员活动证印发等工作,让流动党员亮明身份,转移组织关系。

要利用企业筹建、招工和帮助协调解决问题等时机,积极向规模以上非公企业推荐党员员工、输送党员骨干。

今后新发展党员,应加强这一领域的工作。

各地要把规模以上非公企业数量较多、相对集中的园区,以及各区县(市)工业比较发达的近郊乡镇作为组建工作的重点区域,工作力量向这些区域倾斜,并选择一批社会知名度较高、经济贡献较大、行业影响较广的规模以上非公企业,率先建立党组织,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要实行盘点销号管理,逐一明确组建措施、组建时间和工作责任人,组建一个,销号一个。

各区县(市)、园区每月底要将当月新组建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名册报市委组织部。

从4月份起,市委组织部每月对各区县(市)、园区规模以上非公企业新建党组织情况进行通报。

三、切实加强对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要把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加强领导。

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牵头抓总推进这项工作。

统战、劳动、工商、税务、工会、共青团和工商联等单位要发挥工作和资源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建立和完善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各区县(市)、园区及乡镇(街道)党(工)委是责任主体,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要层层建立联系点制度。

省委组织部重点联系湖南HEG 电子玻璃有限公司等17家、市委组织部重点联系20家未建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企业,指导和帮助其尽快建立党的组织。

各区县(市)、园区党政负责同志和各区县(市)委组织部要分别选择一些未建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企业,特别是组建工作难度较大的企业作为联系点,帮助和指导其尽快建立党组织,联系点名单请于4月25日前报市委组织部组织指导处。

乡镇、街道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有组建任务的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主动做好协调服务工作,认真解决组建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各地要大胆实践,勇于探索,及时总结和推介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以推动全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

关于抓紧做好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区直各有关单位、人民团体党组织:
中央组织部和省、市委组织部要求,要把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工作作为组织工作迎接十七大胜利召开的亮点工程之一来抓,力争到党的十七大召开前,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的比例达到80%以上。

为了
认真贯彻和实现这一目标要求,现就抓紧做好在我区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做好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工作的重要意义
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是指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以及从业人员在50—99人且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

近年来,我区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要求,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等多种渠道和途径,切实加大在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从总体上看,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工作仍然存在着党组织组建率不高、覆盖面不大、作用难发挥、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党在这一领域影响力的增强,制约了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具有从业人员较多、规模较大、生产经营相对稳定、社会影响力较强等特点,抓好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工作,对整个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具有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有利于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的社会影响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事关党的执政基础的巩固和执政能力的提高,意义十分重大。

各级各部门要把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工作作为当前基层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进度,加大力度,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快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的工作步伐
目前,要抓紧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要建立和完善数据库。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商部门及非公企业企业主管或联系部门要会同区委组织部尽快摸底排查,进一步摸清现有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设置情况和党员人数、业主身份、职工人数、经营范围、经营状况等基本情况,认真形成《规模以上
非公有制独立法人企业名册》和《未建立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台账》等数据库,并于5月11日前交区委组织部汇总。

今后注册、新出现或注销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有一个掌握一个,及时对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和维护。

二是要建立党组织。

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但未建立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要依据党章和公司法做好业主的思想引导工作,尽快建立党组织,其中,党员是企业所在地的,条件成熟时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成立党组织。

对已经登记在册的具备建立条件但未建立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要在5月底以前全部单独建立党组织。

对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发展壮大党员队伍等措施,尽力创造条件单独建立党组织。

对仅有个别党员而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要按照就近原则建立联合党支部,或把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有关部门、乡镇、工商联基层组织、商会、个私协等党组织,或把党员移交当地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

对未建立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要实行盘点销号管理,逐一明确组建措施、组建时间和工作责任人,做到组建一个,销号一个。

三是要做好增加党员数量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结合《流动党员活动证》印发等工作,让流动党员亮明身份,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到所在企业,为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要利用非公有制企业筹建、招工和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协调解决问题等良好时机,积极向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推荐、输送党员骨干。

今后,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这一领域的发展党员工作。

三、加强对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工作的领导
一是要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党(工)委要及时成立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把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加强领导。


战、劳动、工商、税务、工会、共青团和工商联等有关单位要发挥自身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是要建立和完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责任制。

要明确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工作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各乡镇党委、街道工委以及区直机关主管部门是责任主体,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三是要层层建立联系点制度。

相关党员区级领导每人联系1家未建立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工商联以及规模非公企业集中的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也要联系一些未建立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负责具体指导和帮助联系点企业尽快建立党组织。

四是要鼓励基层大胆实践。

要在实践的基础上勇于探索,及时总结和推广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而推动全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区委组织部将定期了解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工作的进展
情况,重点督促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相对集中且数量较多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地方抓好所辖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并对各地、各单位开展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全市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工作的实施方案
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是指员工人数在100人以上,以及员工人数在50—99人且年营业收入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具有从业人员较多、企业规模较大、生产经营相对稳定、社会影响力比较强等特点。

抓好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对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具有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也有利于稳固和扩大党的覆盖面,增强党的影响力。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营口市委关于加强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工作的要求,现就集中做好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党章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加大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党的覆盖面,增强党的影响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的健康发展,并带动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为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要求
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中,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都要依据党章和《公司法》规定,建立基层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党员人数在3名以上、50名以下的,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或接近50名和100名的,根据实际需要分别建立党总支或党委。

党员人数不足3名或没有党员的,要通过选派的方式,补足3人成立党支部,并在企业工会和群团组织的配合下抓紧培养党的积极分子,为发展党员、开展党的活动创造条件。

确保我市56户没有单独建立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在2007年6月25日前,单独建立党组织,使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三、方法措施
1、逐级建立联系点。

全市规模以上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中,营口市委组织部确定了7户作为营口市委领导联系点。

我们建立了27名市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具体负责56户规模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和日常党建指导工作,同时涉及的乡镇、办事处的党委书记、镇长(乡长、主任)、分管党务的副书记作为乡镇一级的负责人,具体负责本乡镇办事处规模企业党建工作。

各乡镇办事处要明确联系职责,制定联系计划,做到一个不漏,消除空白点,实现联系“全覆盖”。

同时,还要积极主动做好营口市委组织部联系点的协调、服务等相关工作。

2、采取多种方式加大组建力度。

积极创造组建条件,要做到“推”、“找”、“派”、“荐”、“促”相结合。

一是“推”,就是推动《公司法》的落实,依法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主主动支持党组织组建工作。

要加大宣传《公司法》关于“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的规定,理直气壮地把依法组建党组织的要求向企业主说清楚,把实践中已经建立党组织并促进企业发展的事例向企业主说充分,让企业主在思想上真正重视,在行动上自觉支持企业组建党组织的工作。

二是“找”,就是寻找企业内部的“隐形党员”或“口袋党员”。

要把寻找企业内部的“隐形党员”或“口袋党员”,作为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的重点。

借鉴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党员找党员”的有效做法,加强教育引导,使“隐形党员”或“口袋党员”主动亮明身份。

要着力改变接转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繁琐、办理不便的情况,及时接转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

同时,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党员的工作。

三是“派”,就是从企业外部向企业选派党员和党建工作指导员。

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向部分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选派党员组建党组织的实施意见》(营组发[2007]2号),把“双派”工作作为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的重要手段。

对企业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但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要派1名党组织书记;党员人数不足3人或没有党员的,要派足3人组建党支部。

四是“荐”,就是通过相关机构和部门举荐待业或下岗的党员到企业就业。

根据选派人员的专业特长、工作经历、个人意愿以及企业的生产特点、经营效益、发展前景、党建基础等情况,拟定选派人选,并积极与企业沟通、协调和向企业推荐,由党员与非公有制企业根据个人意愿与企业需要进行双向选择。

各级后备干部、提前离职离岗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渠道不变、人事关系不变、党组织关系转到企业”,以派驻的形式进入企业;大学毕业生、退伍转业军人及其他适合选派的党员以就业形式为主进入企业。

五是“促”,就是通过群团组织的工作有效的促进企业党组织的组建。

要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的工作意见》和“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党建带妇建、妇建促党建”的意见要求,根据有关法规和章程,紧紧依靠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等群团组织及其活动,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助或帮助企业员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通过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连心、服务,扩大党在企业及员工中的政治影响,为企业党组织组建创造条件、奠定基础,形成党群共建和“党群一体化”的格局。

根据上述方式,各基层党委积极做好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的工作。

在企业党务工作者的选派机制上,根据规模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拓宽用人渠道。

一是各级党员后备干部。

依据其专业特长、个人特点等实际,有计划地安排到适合的企业中开展党的工作。

二是提前离职离岗和离退休干部党员。

根据提前离职离岗和离退休干部党员的身体、思想状况和个人意愿,选派到适合的企业中开展党的工作。

三是待业大学毕业生、退伍转业军人中的党员。

积极推荐其到非公有制企业工作,在解决个人就业问题的同时,充实企业党员队伍,开展党的工作。

四是其他方面党员。

从企业转制分流的干部、职工及其他方面人员中,选择身体健康、思想上进、综合素质较好的党员,以再就业的形式推荐其到适合的企业中,开展党的工作。

同时,市委组织部将着手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人才库,为企业生产、党建等工作提供人才支持。

3、层层落实责任制。

各乡镇、办事处和企业主管部门党组织书记是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这项工作要负总责;其他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要承担起具体实施中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及时检查督促工作进展情况,要直接承担深入基层逐户排摸、因地制宜落实措施、分类指导抓好组建的职责。

要实行领导干部包点和逐级负责制度,做到每户都有专人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格局和责任体系,确保组建任务按要求时限圆满完成。

4、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6月底,市委组织部将对组建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采取一定的方式进行表彰。

对不能按时完成组建任务的,除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外,在年度三个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

同时,对应该建立党组织而未建立的企业法人,不向上级推荐先进模范人物和向人大、政协推荐代表和委员。

四、组织保障
1、切实加强对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的领导。

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是当前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一项艰巨而重要的任务。

各乡镇、办事处及市直主管局党委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把做好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纳入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点内容,放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中进行思考、谋划和部署。

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到联系企业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指导,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2、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

市委组织部统一建立全市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基础信息数据库。

各单位也要分级建立动态信息数据库,做好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企业规模、职工队伍、党组织、党员队伍等基本情况的数据统计入库工作,实施动态管理。

3、培养树立典型,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各乡镇、办事处及市直主管局党委要深入挖掘一批重视、支持组建党组织工作的企业典型,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导向和带动作用,为全面做好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加强对组建工作的监督考核。

市委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办公室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并实行每月实名上报制度、季度情况通报制度和分析例会制度。

各乡镇、办事处及市直主管局党委要按照市委要求和本单位制定的组建目标,统筹规划,层层落实责任,及时把握和调整工作进度。

特别是要注意研究解决组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支持,确保按时完成组建任务。

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全市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工作的方案
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是指员工人数在100人以上,以及员工人数在50—99人且年营业收入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

上述两类非公有制企业具有从业人员较多、企业规模较大、生产经营相对稳定、社会影响力比较强等特点。

抓好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对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具有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也有利于稳固和扩大党的覆盖面,增强党的影响力。

为认真贯彻中组部关于加强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工作的要求,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党章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律的规定,通过加大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党的覆盖面,增强党的影响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并带动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为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中,凡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都要依据党章和《公司法》规定,建立基层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党员人数在3名以上、50名以下的,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或接近50名和100名的,根据实际需要分别建立党总支或党委。

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就近与其他组织中的党员建立联合党支部。

没有党员的,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助建立群众组织等方式,为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持续不断地提高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使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到大多数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

2008年底之前,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中党的组织覆盖率达到80%,并保持基本稳定。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制订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任务
1.开展调查。

由党委组织部门牵头,工商、地税、统计、私个协、工商联等部门协作、配合,对区域内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进行调查,摸清区域内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的分布、实际规模、发展状况以及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情况,及时做好总结和统计工作,认真填写《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及有关情况统计表》和《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独立法人企业名册》。

2.采取多种方式加大组建力度。

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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