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疗服务项目收费
规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政策表
ABN
人体组成成分分 利用生物电阻抗的方法测定人体成分(含肌
析
肉、脂肪、水分等)组成,含报告。
AB ABA
11 ABAB0001
(二)一般治疗操 作 1.注射
皮下注射
核对医嘱及患者信息,检查注射器及药物, 用无菌注射器配制药物,取适当体位,选择 并确定注射部位,皮肤消毒(直径大于5厘 米),再次核对患者信息,将药物注入皮下组 胰岛素注射 织,拔针后按压注射部位并第3次核对患者信 针头 息,协助患者恢复舒适体位,处理用物,用 药后观察用药反应,做好健康教育及心理护 理,必要时记录。
项目内涵
价格(元)
医保支付标准(元)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说明
一级医 疗机构
二级医 疗机构
三级医 疗机构
项目 等级
增负 比例
支付单位
一级医 疗机构
二级医 疗机构
三级医 疗机构
备注
支付范围
17 ABJA0001 氧气吸入
评估患者缺氧情况,病情等,核对医嘱及患
者信息,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释吸氧目的,湿化瓶备蒸馏水,
根据需要选择吸氧管或面罩,将无菌鼻导管
次
液,第二组及以 上按照静脉输液 11.5
11.5
11.5 A类
(6岁以下)收
费(含材料)。
次
2.5
2.5
2.5
限中重度烧伤患
者或烧伤合并骨
日
折,或烧伤合并 气胸,或烧伤合
300.0
300.0
300.0
B类 5%
并心功能不全患
者
例
30.0 30.0 30.0 A 类
2
人次
0
0
0 含报告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复函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复函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价医药[2003]266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3.05.29
【实施日期】2003.05.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复函
(津价医药[2003]266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新增医疗项目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3]74号)、《关于对医大总医院等几家医院新增医疗项目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3]86)、《关于儿童医院几项医疗项目申请参照有关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3]108)收悉。
经研究,同意本市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按附表执行。
附件: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表:。
天津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价格
天津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核磁共振(MR )检查项目
造影项目收费
照像项目收费
透视项目收费
手术费说明
1.手术费包括:常规消毒、酒精、碘酒、龙胆紫、红汞、盐水及手术包内器械、手术床、床单、孔巾(非一次性)、空调、冰箱辅助设备、水、电等业务消耗。
2.手术材料费:手术材料费均按手术等级标准的20%收取。
其材料费包括:纱布、脱脂棉、缝合线、
绷带、口罩、帽子、手术单等。
麻醉费
监护费
抢救费
特需医疗服务费
住院费说明
一、病床配备
1.普通病床:褥、床棉(棕)褥、床单、枕头、枕套、棉被、被套、床头柜、椅(凳)子、毯子、四季服装、脸盆、暖瓶。
并保证洗浴,不准收取费用。
2.干部病床:
天津市各医疗机构住院费
门诊费说明
1. 针灸、理疗、放疗、换药等连续治疗者按规定标准收取挂号费,第二次以后治疗者均减半收取挂号费。
2. 镶牙、配眼镜、安假肢全部过程只收一次挂号费,如中途需要治疗,需另行挂号收费。
3. 一次处方连续注射,取化验结果均不再收取挂号费
4. 体检:包括内、外、五官科检查,如需透视、化验或需做其他项目检查,均按有关规定另行收费。
体检不再收取挂号费和诊查费。
5. 会诊费:指院际之间会诊,院内各科之间会诊不允许收取会诊费
6. 咨询门诊不再收取诊查费。
7. 访视费:指产后及地段传染病访视8.70 岁以上患者持身份证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天津市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标准。
(医疗质量及标准)天津市各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天津市各级医疗机构
22.血液科
(四)动物接种
23.疼痛治疗
(五)免疫
24.其它
(六)毒物分析
(十一)眼科
14.骨科
九、化验费
(十二)烧伤科
15.肛肠科
(一)临床
(十三)整形科
16.男科
1.血液
十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尸检同)
17.整形科
2.尿
十五、救护车费收费
18.激光科
3.便
十六、传染病人衣物消毒费
19.烧伤科
4.体液
十七、血液制品收费
20.肿瘤科
(二)生化
十八、一次性材料
21.性病检查
(一)透视
十一、监护费
1.结核科
(二)照像
十二、麻醉费
2.皮肤科
(三)造影
十三、手术费手术费说明特级手术
3.妇产科
(四)介入治疗
(一)心胸血管外科
4.泌尿科
(五)远距离照射
(二)腹部外科
5.耳鼻喉科
(六)核磁共振(MR)检查
(三)普外科
6.口腔科(颌面外科、口腔内外、正畸)
(七)CT检查
(四)泌尿科
天津市各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目录
一、门诊费门诊费说明
五、核医学
(七)药物监测
二、住院费住院费说明
(一)核素功能检查
(八)血液病检验项目
三、特需医疗服务费
(二)核素治疗
(九)放免试验
四、各项检查治疗费
(三)显像(扫描、r照像、SPECT)
(十)其它
(一)各科综合检查治疗费
六、放射线检查
十、抢救费
(二)专科检查治疗费
7.眼科
(八)X刀立体放射治疗
天津市医疗机构收费标准
天津市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天津市医疗机构收费标准是指在天津市范围内,各级医疗机构对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标准。
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医疗服务价格,促进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一、门诊收费标准。
天津市各级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标准根据患者就诊的具体科室和医疗项目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门诊挂号费是根据医院的级别和地理位置而定,不同科室的诊疗费用也不尽相同。
同时,天津市医疗机构门诊收费还包括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等。
二、住院收费标准。
天津市医疗机构住院收费标准主要包括床位费、护理费、药品费、手术费等。
其中,床位费是根据医院的级别和患者选择的病房而定,护理费是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护理级别而定,药品费和手术费则是根据患者的具体治疗方案和药品使用情况而定。
三、特殊医疗项目收费标准。
除了门诊和住院收费外,天津市医疗机构还针对一些特殊的医疗项目制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如体检费、特需门诊费、特需护理费等。
这些特殊医疗项目的收费标准通常是根据项目的特殊性和医疗机构的定价标准而定。
四、费用公示和监督。
为了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监督医疗机构的收费行为,天津市医疗机构收费标准要求医疗机构必须进行费用公示,公布各项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让患者清楚了解医疗服务的价格。
同时,相关部门也会对医疗机构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医疗服务价格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五、医保政策和医疗救助。
在天津市,医保政策和医疗救助是保障患者医疗权益的重要手段。
医保政策可以帮助患者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医疗救助则可以帮助贫困患者获得基本的医疗服务。
因此,患者在就医时应当充分了解医保政策和医疗救助政策,以便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六、结语。
天津市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医疗服务价格,促进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患者在就医时应当了解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合理选择医疗服务,保护自身权益。
2020年9月天津市规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次
议,例如提供治疗方案或开具处方。 指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通过医疗机构互
2
AAAA0004 -Z2
医师互联网诊察费 -中医
联网医疗服务平台直接向患者提供的常见病、慢 性病复诊诊疗服务。在线询问病史、听取患者主 诉,查看医疗图文信息,记录病情,提供诊疗建
次
二、互联网远程项目
议,例如提供治疗方案或开具处方。
理,定标和质控,检测样本,审核结果,录入实 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
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样本类型:血液、尿液。样本采集、签收、处
7
CEAZ8000- 肌红蛋白测定-定 Z2 性
理,定标和质控,检测样本,审核结果,录入实 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
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1
序 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2 TTJF0159 远程血压监测
项目内涵
除外 内容
计价 单位
价格(元)最高限价 一级 二级 三级 医院 医院 医院
备注
借助远程动态血压监测平台,建立患者档案,设 置动态测量计划及预警标准,发放动态血压监测 仪,气袖均匀紧贴皮肤缠于上臂,动态血压监测 仪根据测量计划自动测量血压,医生同时指导患 者记录当天的日常活动。测量的血压数据通过无 线网络实时传输至监测平台,超出预警标准后为 患者实时发送短信进行预警。至少监测20小时后 取下监测仪,血压分析软件根据实时上传的数据 形成图表,医生结合患者情况分析后出具报告。
剂,测定,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 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
床相关咨询。
计价 单位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次 次
价格(元)最高限价 一级 二级 三级 医院 医院 医院
天津最新医疗收费标准
天津最新医疗收费标准近年来,天津市医疗事业发展迅速,医疗水平不断提高,但也伴随着医疗费用的不断增加。
为了更好地规范医疗收费,天津市政府最近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医疗收费标准,以确保患者能够享受到公平合理的医疗服务。
首先,对于基本医疗费用,天津市将根据患者的医保类型和个人支付能力进行分类收费。
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按照医保目录规定的支付范围执行;对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实行按比例报销和自付部分两部分支付;对于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医疗费用按照医院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其次,对于特殊医疗项目和高价耗材,天津市将严格控制收费标准,防止医疗机构滥用医疗资源获取不当利益。
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收取费用,不得擅自提高价格或者违规收费。
对于一些高价耗材和设备的使用,医疗机构必须向患者如实说明,并征得患者同意后才能进行使用,不得强制患者接受不必要的医疗项目。
另外,对于医疗服务价格的透明度要求也得到了加强。
医疗机构必须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患者有权了解自己需要接受的医疗服务项目及其价格,并有权拒绝不必要的医疗服务。
同时,医疗机构还要向患者提供详细的医疗费用清单,让患者了解每一项费用的具体内容和金额。
最后,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也有了明确规定。
天津市将建立健全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及时有效地解决医患纠纷。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依法履行医疗执业责任,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患者也要理性对待医疗过程中的问题,不得随意寻衅滋事,以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天津市最新的医疗收费标准旨在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希望医疗机构和患者能够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为天津市的医疗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天津市各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目录doc-天津市各级医疗机构
22.血液科
(四)动物接种
23.疼痛治疗
(五)免疫
24.其它
(六)毒物分析
(十一)眼科
14.骨科
九、化验费
(十二)烧伤科
15.肛肠科
(一)临床
(十三)整形科
16.男科
1.血液
十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尸检同)
17.整形科
2.尿
十五、救护车费收费
18.激光科
3.便
十六、传染病人衣物消毒费
19.烧伤科
4.体液
十七、血液制品收费
20.肿瘤科
(二)生化
十八、一次性材料
21.性病检查
7.眼科
(八)X刀立体放射治疗
(五)骨科
8.精神病、心理卫生科
(九)伽玛刀立体定向放射神经外科治疗
(六)肿瘤科
9.脑系科
七、超声检查
(七)脑系科
10.儿科
八、功能及内窥镜检查
(八)妇产科
11.中医科
(一)心功能检查
(九)耳鼻喉科
12.理疗科
(二)肺功能、血气测定
(十)颌面外科
13.病理科
(三)内窥镜检查及治疗
(一)透视
十一、监护费
1.结核科
(二)照像
十二、麻醉费
2.皮肤科
(三)造影
十三、手术费手术费说明特级手术
3.妇产科
(四)介入治疗
(一)心胸血管外科
4.泌尿科
(五)远距离照射
(二)腹部外科
5.耳鼻喉科
(六)核磁共振(MR)检查
(三)普外科
6.口腔科(颌面外科、口腔内外、正畸)
(七)CT检查
(四)泌尿科
天津市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表(新)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 计价
价格
容 单位 一级 二级 三级
备注
A
一.综合医
本章说明:
一、本章“综合医疗服务”项目指多科室共同使用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如护理、抢救、注射、换药、清创缝合等。
二、本章包括“一般医疗服务”、“一般治疗操作”、“护理"、和“其它”服务项目四部分,国家规范目录共计142项,此次已对
15天。
7、取暖、空调费按医院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8、体检费:设备、仪器检查、检验均按有关规定收费。
9、院际会诊(含中医):应由副高级及以上资质人员进行会诊,并出具会诊诊断报告。
AA
(一)一般
AAA
1.诊察费
1
AAA00000Z1
特需服务 专家门诊 诊察费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AAAA-AAAD 西医诊察
副主任医 子或纸质病历),核实就诊者信息,就
5 AAAA0002 师门诊诊 诊病历传送,病案管理。询问病情,
察费
听取患者主诉,病史采集,向患者或
家属告知,进行一般物理检查,书写
病历,开具检查单,根据病情提供治 指由主任医师在专家门诊提供技术劳
务的诊疗服务。挂号,初建病历(电子
主任医师 或纸质病历),核实就诊者信息,就诊
答患者咨询,院、科级大查房。不含
AAAG-AAAK 中医辨证
指由主治及以下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
普通门诊 师在中医普通门诊提供的诊疗服务。
10 AAAG0001 中医辨证 通过望闻问切收集中医四诊信息,依
论治
据中医理论进行辨证,分析病因、病
位、病性及病机转化,作出证候诊
11
天津市医疗服务收费价目表(非营利性)
C型B减半收费 材料费另收
放射科CR 床旁X光照像
次
10
10
红本 P145
数字化摄影(DR)
计算机X线成像 照像、造影、透视检查, 如用电视监视系统检查
曝光次数
次 每人次
90
90
90
90
加收10元 加收10元
津卫财【2004】292号 红本 P145
含数据采集、存储 、图像显示。胶片 除外
含成像,含激光照 像,含一张片子。 两张片以上自第二 张起减半收费,即 45元/张 津卫财 【2005】30号
儿科护理费 陪床费 静脉点滴 输液泵(加温器) 静脉注射 肌肉注射 皮试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天 床日 组 小时 次 次 次
10
10
150
150
50
50
150
150
360
360
270
270
红本 P32 红本 P171 红本 P171 红本 P171 红本 P171
红本 P171
材料费另收
十六层以上(不含十 六层)每超一层加收 9元。 所用一次性 高压注射针(筒) 、造影剂、胶片等 均为进口,按购进 成本据实收费。
黑白打印纸
张
10
10
红本P175
肾内科
皮下注射 肌肉注射 静脉注射 静脉点滴
静脉取血 置留针穿刺 小抢救 中抢救 大抢救
中西医结 合科 微针针刺
针灸 针灸(十一针以上) 芒针 微波治疗 快针 关节松动治疗 骨伤推拿治疗 电针灸 温灸
次
1
1
次
0.5
0.5
次
1.5
1.5
次
2
2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综[2011]47号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正文:----------------------------------------------------------------------------------------------------------------------------------------------------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综〔2011〕47号)市卫生局:你局《关于请批准新增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10]466号)收悉。
经审核,对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诊断等14项医疗项目收费标准予以核定(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诊断等14项医疗项目收费标准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附件: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诊断等14项医疗项目收费标准金额单位:元序号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收费标准说明127050002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诊断快速液盖膜单独控温法无每个标本,每种染色1902310601013一氧化氮呼气测定含6次测量值,含一氧化氮过滤器无次3003410000001贴敷疗法包括药捻引流、垫棉法、缠缚疗法、箍围疗法药物每个创面154410000002中药化腐清创术无410000002a中药化腐清创术(大)含药物及调配,疮面面积在100cm²以上无每个创面110410000002b中药化腐清创术(中)含药物及调配,疮面面积在30-100cm²之间无每个创面90410000002c中药化腐清创术(小)含药物及调配,疮面面积在30cm²以下无每个创面70中药滴灌治疗适用于疮腔较深、筋膜下、肌间隙感染灶贯通,或疮口小而基底脓腐未尽者窦道潜行临近重要脏器、骨骼,不宜手术扩创者。
含棉球、纱布、棉垫、橡皮膏,含探针、刮匙、弯钳、无菌导管使用。
药液次156430000021放血疗法包括穴位放血、静脉放血无每个穴位57430000023穴位贴敷治疗包括药物、药物调配及各种纳米、红外灯穴位敷帖等材料无每个穴位3每次最高18元8450000010小儿捏脊治疗以背脊部督脉为中心,结合四时配用脏腑背俞穴,通过捏那刺激达到调理阴阳气血,防病治病的目的无159450000013小儿斜颈推拿治疗校正小儿头歪畸形。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温灸器灸法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温灸器灸法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1.09
•【字号】津医保局发〔2020〕2号
•【施行日期】2020.01.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政医管
正文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温灸器灸法
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津医保局发〔2020〕2号
各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17〕741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温灸器灸法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通知如下:
一、银质针骨骼肌附着点松解术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实行市场调节价格。
由具备开展条件的医疗机构,根据成本和费用等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二、温灸器灸法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试行价格。
实行自主制定试行价格的新增项目执行一年后,按照国家成本监审有关
规定,由有关成本调查部门对所涉及项目进行成本监审。
根据成本监审报告和医疗机构运行情况,再制定价格或调整价格管理形式,履行公示程序后执行。
在市医保局公布价格或调整价格形式前,各医疗机构可继续执行试行价格。
三、上述有关规定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温灸器灸法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2020年1月9日附件
温灸器灸法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天津120收费标准
天津120收费标准
天津120急救中心是天津市专业的急救服务机构,为广大市民提供着重要的急救服务。
为了规范服务收费,提高服务质量,天津120急救中心制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以便市民了解和参考。
一、急救车费用。
1. 市区内急救车费用为200元/车次,市区外每公里加收5元/公里。
2. 急救车出车后,如未到达现场,取消出车,收取50元/车次的返程费用。
3. 急救车接送病人到医院后,每车次收取200元的接送费用。
二、医疗急救费用。
1. 急救中心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急救处理的费用为200元/次。
2. 如需使用急救设备进行抢救,费用另计,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实际使用设备而定。
三、其他费用。
1. 如需输液、吸氧等医疗服务,按照医院相关收费标准收费。
2. 如需开具急救证明、病历等相关文件,收取10元/份的工本费。
四、特殊情况收费。
1.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急救服务,如山区、水域等特殊地域的急救服务,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2. 对于大型活动、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的急救服务,收费标准由急救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以上为天津120急救中心的收费标准,希望广大市民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同时,我们也将不断优化服务,提高急救水平,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急救服务。
希望市民们在紧急情况下,能够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以便我们能够及时为您提供帮助。
同时也希望市民们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安全,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天津市卫生局关于部分医疗机构陪床费等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天津市卫生局关于部分医疗机构陪床费等项目收费标
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卫生局
•【公布日期】2012.11.28
•【字号】津卫财[2012]711号
•【施行日期】2012.11.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
正文
天津市卫生局关于部分医疗机构陪床费等项目收费标准的通
知
(津卫财〔2012〕711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有关直属单位,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公安、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根据2012年11月19日市物价局《关于部分医疗机构陪床费等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综〔2012〕87号),对市中心妇产科等8家医院的部分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予以核定(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件),自2012年11月19日起执行。
附件:市中心妇产科等8家医院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天津市卫生局
2012年11月28日附件:
市中心妇产科等8家医院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卫生局关于改革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实施办法-津价费[2000]699号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卫生局关于改革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实施办法正文:----------------------------------------------------------------------------------------------------------------------------------------------------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卫生局关于改革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实施办法(津价费[2000]699号)各区县物价局、卫生局,各有关单位:为适应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公平竞争,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根据《国家计委、卫生部印发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计价格[2000]962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形式按照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医疗服务价格取消政府定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形式。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在政府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制定调整具体医疗服务价格。
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依据医疗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自主制定医疗服务价格。
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权限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医疗服务价格的方针政策,制定我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的作价原则、计价方法等。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其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或调整;根据我市实际,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委托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或调整。
市价格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服务价格,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经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市价格主管部门委托市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服务价格,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作价原则和作价办法审定后执行,并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2021)》的通知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2021)》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1.01•【字号】津医保局发〔2021〕93号•【施行日期】2021.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2021)》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1〕93号各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提高患者知情权,对现行有效的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规范完善了相关内容,形成了《天津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2021)》(以下简称《目录》,具体内容见附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目录》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价格标准为最高指导价,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
非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目录》规定开展医疗服务项目,自主制定价格。
二、各相关医疗机构应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价格公示等工作,规范管理自身价格行为,确保政策按期平稳实施。
三、各区医保、卫生健康部门应做好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监测,如遇相关情况,及时反馈市医保局和市卫生健康委。
四、《目录》根据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规范情况和医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实行动态调整。
五、本通知自2021年11月10日执行。
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天津市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医用材料收费项目目录2.天津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2021)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2021年11月1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新增B型纳尿肽测定等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新增B型纳尿肽测定等医疗服务项
目收费标准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8.08.07
•【字号】津价医药[2008]209号
•【施行日期】2008.08.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新增B型纳尿肽测定等医疗服务项目收费
标准的复函
(津价医药〔2008〕209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新增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7]392号)收悉。
经研究,对B型纳尿肽(BNP)测定等13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予以核定(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自2008年8月15日起执行。
附件:B型纳尿肽(BNP)测定等13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天津市物价局
二OO八年八月七日附件:
B型纳尿肽(BNP)测定等13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军团菌抗体检测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军团菌抗体检测等新增医疗服务项
目收费标准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10.01.04
•【字号】津价医药[2010]4号
•【施行日期】2010.01.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军团菌抗体检测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收费
标准的复函
(津价医药〔2010〕4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新增部分检验项目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9]463号)收悉。
经研究,申报项目中的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HBsAg)、乙型肝炎表面抗体测定(Anti-HBs)、乙型肝炎e抗原测定(HBeAg)、乙型肝炎e抗体测定(Anti-HBe)(均为化学发光法)等4项,按照我局《关于降钙素原检测等新增医疗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医药[2009]136号)有关项目执行。
对军团菌抗体检测等其他新增15项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予以核定(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其中第10-15项试行一年),自2010年1月15日起执行。
附件:军团菌抗体检测等15项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天津市物价局
二0一0年一月四日
附件:
军团菌抗体检测等19项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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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另收试剂材料费5元 5 另收试剂材料费5元 5 另收试剂材料费5元
5 另收试剂材料费3元
2.5 另收试剂材料费5.5元
3 另收试剂材料费7元
6
15
1 另收试剂材料费4元
2 另收试剂材料费8元
10
10 另收试剂材料费5元
2 另收试剂材料费8元
10
10 另收试剂材料费5元
项
干化学法
项
甘油三脂—酶法_TG
项
干高化密学 度法 脂蛋白胆固醇—酶法 _干H化DL学-C法_HDL-C
项 项 项
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_LDL-C
项
载脂蛋白A1_apoA1
项
载脂蛋白B_apoB
项
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亚类_HDL2C HDL3-C
项
游离胆固醇_FC
项
果糖胺_FRUC
项
唾液酸_SA
项
总胆汁酸_TBA
1 另收试剂材料费29元 10
4 另收试剂材料费5元
70
30
50
50
20
20
20
10 另收试剂材料费10元
10
10
20
10
0.5 2.5 10
另另收收试试剂剂材材料料费费91.75.元5 元
20
40
20
20
35
40.0-60.0
10项以下40元,10项 及10项以上60元,
4 另收试剂材料费6元
4
5
第Ⅷ亚基抗原_Ⅷa.B 抗凝血酶Ⅲ活性_ATⅢ 蛋白C测定_PC 蛋白S测定_PS 组织纤溶酶原激活物_tPA a2-纤溶酶抑制物活性_a2-PI D—二聚体_D-dim 肝素_PHC 凝血因子Ⅷ抑制物_F-Ⅷ.I 凝血酶消耗实验_PCT 谷胱甘肽稳定实验_GS 血小板粘附_PAOT 血小板聚集_PAGT 瑞斯托霉素诱导 ADP诱导 花生四烯酸诱导 胶原诱导 阿司匹林耐量实验_ATT 内皮细胞功能实验_VWF 肝素凝血酶原激酶_HPT 蛇毒时间测定_RVVT 血红蛋白F碱变性_HbF 血红蛋白F酸洗脱_HbFA 血红蛋白S胶溶_HbSL 血红蛋白C_Hb-C 复钙时间_CCaT G6pt酶荧光斑点_G6pt 酸化甘油实验_AGT 爬虫酶实验_BaT 弓形虫检测 酸性非特异性脂酶 非特异性脂酶染色 α—丁酸萘脂酶
单位 18项以上
15项 10项 10项以下每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次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收费标准
备注 25 22 (含15项) 20 (含10项) 1.5 0.5 另收试剂材料费1.5元 0.5 另收试剂材料费1.5元 0.5 另收试剂材料费1.5元 0.3 另收试剂材料费0.7元 0.3 另收试剂材料费0.7元 0.5 另收试剂材料费1.5元
尿离心沉淀检查_USM 尿沉渣定量检查_USQ 尿三杯试验_UTC 酚红排泄试验_PSP 妊娠试验_HCG 排卵期检查 苯丙酮酸定性_PPA 脱落细胞检查 苯周氏蛋白_BJP 尿石成份 尿紫质定性_Upr 尿渗透压测定_DSM 尿血红蛋白_Uhb 爱迪氏计数_Addis 血尿相差镜检 重氮反应_DR 毛森氏试验 粪常规_SRT 粪胆元定性-StQ 粪胆素定性-Fev 潜血-OB 漂浮集卵检查 虫卵计数-EC 胃液分析 脑脊液常规 浆膜腔液常规 精液常规 十二指肠液常规 阴道分泌物涂片 前列腺液涂片 胸腹水常规 其它体液 羊水泡沫
23 3 另收试剂材料费12元
1.5 另收试剂材料费2.5元 生化仪另收试剂材料
4 费4元, Array360CE进 口试剂另收22元
2.5 另收试剂材料费7.5元 55
7 另收试剂材料费3元 8 1 另收试剂材料费4元 5 另收试剂材料费10元 4 另收试剂材料费11元
铜兰蛋白_CEP
项
总胆固醇—酶法 _TC
5 另收试剂材料费20元
20 另收试剂材料费5元
6 另收试剂材料费19元
10 另收试剂材料费7元
5 另收试剂材料费5元
25
25
15
10
3 另收试剂材料费7元
5 另收试剂材料费5元
15
含试剂材料费(包括 血清、RBC、组织
葡萄糖——酶法_GLU
干化学法_GLU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八项 十项 十一项 每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每瓶 每项 每组 每项 项 项 项 每组 项 项
项
项
60
50
15 10 15
另收试剂、材料费15 元
项
总胆红素——化学法_T.BIL
项
酶法
项
结合胆红素——化学法_D.BIL
项
酶法
项
尿素——化学法
项
酶法_Urea项干化学法源自项钾——火焰光度法
项
离子选择电极法_K
项
酶法
项
钠——火焰光度法
项
离子选择电极法_Na
项
酶法
项
氯化物——化学法
项
酶法_CL
项
离子选择电极法
项
二氧化碳结合力——化学法
项
离子选择电极法_CO2CP
血液化验项目_英文代号 血常规(仪器和手工法)_BRT
血涂片染色分类_BD 嗜伊红细胞计数_ECC 网织红细胞计数_RC 出血时间_BT 凝血时间_CT 血沉_ESR 血沉动态监测_ESRA 红细胞压积_HCT 红细胞脆性_RBCT 血块收缩_BRQ 糖水实验_SWT 狼疮细胞检查_LEC 汉姆实验_Ham's 库姆实验_Coomb 高铁血红蛋白还原_MbR 血红蛋白H包涵体_Hb-H 鱼精蛋白付凝实验_3P 乙醇胶实验_EGT 纤维蛋白凝结实验_FAT 红细胞自溶实验_RLA 含铁血红素实验_Rous 优球蛋白溶解_EGL 异丙醇实验_IPT 热溶血实验_HHT 冷溶血实验_DLT 游离血红蛋白_FHb 血浆结合球蛋白_PGA 变性株蛋白小体_GDG 一氧化碳定性_CO 甲醛实验_FRA 骨髓细胞分类_MIR-D 组织化学染色_TCS 过氧化酶 糖元染色 铁染色 DNA染色_DNA 脂酶染色 碱性磷酸酶 酸性磷酸酶 其它特染 凝血酶元时间_PT 凝血酶时间_TT 部分凝血活酶时间_APTT 简易凝血活酶时间_STGT 简易凝血活酶纠正_SGTG 第五因子活性_VFC 第Ⅰ因子活性_ⅠFC 第Ⅱ因子活性_ⅡFC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组合
项 项 项 项 项 次 项 项 项 项 项 次 项 项
项
项
30 30 50 50 15 另收试剂材料费35元 15 另收试剂材料费30元 80 定性70元,定量80元 25 另收试剂材料费10元 30
项
血浆游离血红蛋白
项
血红蛋白电泳
项
脂蛋白电泳
项
2 另收试剂材料费4元 10 另收试剂材料费10元
1 另收试剂材料费4元 1.5 另收试剂材料费3.5元
1 另收试剂材料费3元 生化仪另收试剂材料
1 费3元, Array360CE进 口试剂另加29元
0.5 另收试剂材料费3.5元 1.5
12 1.5 另收试剂材料费4.5元 12
6 2 另收试剂材料费2元 3 另收试剂材料费2元 1 另收试剂材料费1元 0.5 另收试剂材料费1.5元 1.5 另收试剂材料费3.5元 1.5 另收试剂材料费8.5元 2 另收试剂材料费13元 1 另收试剂材料费9元 10 1 另收试剂材料费3元 1 另收试剂材料费3元 1 另收试剂材料费4元 8 1.5 另收试剂材料费2.5元 1 另收试剂材料费3元 1 另收试剂材料费4元 0.5 另收试剂材料费4.5元 5 1 另收试剂材料费4元 2 另收试剂材料费3元 0.5 另收试剂材料费4.5元 1 另收试剂材料费4元 0.5 另收试剂材料费3.5元 6 另收试剂材料费24元
50
10
10
5
5
5
4
5 另收试剂费5元
6
8
9
1 单项试验
0.3 另收试剂材料费0.7元
1 另收试剂材料费2元
0.3 另收试剂材料费4.7元
0.3 另收试剂材料费4.7元
6
25
0.5 另收试剂材料费4.5元
10
0.3 另收试剂材料费3.7元
20
0.5 另收试剂材料费4.5元
7.5
1 另收试剂材料费1元
项
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_G-6-PDH
项
亮氨酸转肽酶_LAP
项
乳酸脱氢酶同功酶_LDOSO
次
肌酸激酶同功酶_CKISO
次
碱性磷酸酶同功酶_ALPISO
次
5'—核苷酸酶_5'—NT
项
磷酸葡萄T糖异构酶_GPI
项
已糖激酶_HK
项
磷酸葡萄糖变位酶_PGM
项
谷胱苷肽还原酶_GR
项
腺苷脱氨酶_ADA
项
a—羟丁酸脱氢酶_a-HBDH
项
超氧化物歧化酶_SOD
项
血清过氧化脂质_LPO
项
芳香基硫酸脂酶_ARS
项
N—乙酰氨基葡萄糖苷酶_NAG
项
丙酮酸激酶_PK
项
淀粉酶—比色法_Amy
项
生化仪另收试剂材料 2 费6元, Array360CE进
口药剂另收28元 2.5 另收试剂材料费5.5元 10 另收试剂材料费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