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丢的证据法复习资料
证据法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1证据法案例分析参考答案1、某村村民李某与邻村村民赵某为争一头母猪诉至法院;李某在诉状中称我家养的一头黑色母猪于2003年10月15日丢失丢失前未配种;丢失后我向派出所报了案;2004年2月12日听说县水泥库旁有一头黑色母猪我前去看果然有一头母猪带四个猪崽2白1黑1花;我确认这就是我家丢失的那只就赶了回去;第三天赵某带人来我家说这头母猪是他的强行将猪赶走;为此我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我对这头母猪的所有权并判令赵某立即归还我家的母猪; 审理中李某提出以下证据一母猪是2000年在镇上赶集时买的;二母猪因咬伤自家的小鸡被我用木棒将后腿打坏了留有白印;三邻居刘某证实2000年李某确实买了一头黑色母猪; 赵某在诉讼中提出以下证据一该母猪是从邻居王家买来的;二由于母猪好跳圈被栓了个木块结果将后腿磨出白印记;三王某证实他确实卖给赵某一头黑色母猪; 法院在审理中收集到以下证据一鉴定人的鉴定结论是母猪配种到下崽需115天黑色母猪生产白色或花色的猪崽只有用白色公猪配种才有可能;二李某现在的邻居朱某反映诉讼前听李某的妻子董某说他家的母猪是10月底丢失的;三镇派出所在2003年11月11日底台历页上记载“李某于10月30日丢失一头母猪黑色;”四法院对所争母猪的检查记录反映该猪为黑色两后腿内侧有白色印记; 请问上述证据事实从法律上的分类分析各属于何种法定证据参考答案李某的证据一当事人陈述二物证三证人证言. 赵某的证据一当事人陈述二物证三证人证言. 法院收集的证据一鉴定结论二证人证言三书证四勘验笔录2、2000年7月13日凌晨在某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有以下证据一尸体、血迹、摩擦痕迹事故现场有被害人的尸体和被害人骑的摩托车尸体旁边有被害人的血迹;尸体不远处有汽车急刹车留下的磨擦痕迹二手表被害人手腕上的表已被摔坏时针指在5点50分三勘验结果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验四照片侦查人员拍摄了一张现场全景照片五鉴定结果经法医鉴定认定被害人系被汽车撞击而死六有妇女张某作证她对侦查人员说事故发生时她行走在离事故现场50米处目击一辆解放牌大卡车撞倒被害人后逃离而去七里程碑事故现场不远处有里程碑记明事故发生地距A市15公里八A市某厂车辆一处漆皮新脱落的痕迹A市交通管理局查明5点50分左右曾有二辆解放牌大卡车经过事故现场处;其中有一辆为A市某厂车辆;经侦查人员察看该车上有一处漆皮新脱落的痕迹九A市某厂调度员证明司机刘某13日早驾车从B市返回A市下车后脸上有慌张的神色十出车登记表该登记表记明司机刘某13日早6点15分回厂2 十一询问笔录侦查人员询问刘某和与司机同车的赵某两人均承认他们当天早上发生过交通事故; 请问从法律上的分类分析上述证据中哪些证据属于书证哪些证据属于物证哪些证据属于鉴定结论哪些证据属于言词证据书证2、7、10 物证1、8 鉴定结论5 言词证据6、9、11 3、个体工商户刘某领取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服装、百货;因经营服装亏损与他人合伙改营图书但未依法申请变更经营范围未申领特种经营许可证;县工商局决定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处罚款1万元;刘某对处罚决定不服向上级工商局申请复议上级工商局作出维持决定;刘某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决定;诉讼中县工商局认为处罚决定并无违法和不当; 问1本案诉讼中应当由谁承担举证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2本案诉讼中应当证明哪些事实参考答案1县工商局承担举证责任;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2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本案中县工商局对刘某给予了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处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刘某对此不服而提起诉讼故县工商局需要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此承担举证责任; 2个体工商户刘某领取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服装、百货的事实改营图书但未依法申请变更经营范围未申领特种经营许可证的事实该事实具有违法性4、农民张某突然死亡群众反映可能是张的妻子刘某与奸夫谢某害死的;侦查中获得以下证据材料1刘某供认为了同谢某结婚两人多次谋划杀害张某于是趁张某熟睡之际谢某用铁锤将其杀害2谢某的供述与刘某的供述基本一致3张某的父母说张某死的当天他们不在家听儿媳妇刘某说张某是不小心摔死的4邻居甲、乙、丙一致证明刘某与谢某通奸人所共知张某父母也知道但他们为人老实怕谢某报复5经鉴定确认尸体头部两处凹形骨折与谢某交出的凶器形状完全吻合; 请问上述5种证据各是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原始证据1245 传来证据3 直接证据123 间接证据45 5、被告人艾某自1998年3月起与杜女勾搭成奸;杜女同其丈夫刘某感情不好经常和3 刘某吵闹;一天杜女又与刘某吵架便携带衣物躲到艾家杜女的丈夫刘某到艾家找人并同艾某和杜女发生争执;刘某要杜女随自己回家;杜女执意不从刘某便抓住她的头发往门外拖;艾某见状从屋里拿出一把菜刀赶到门外左手抓住刘某的肩膀右手持刀向刘某的前颈砍了两刀刘即倒下杜女乘机脱身刘倒地不久即死亡;艾杀人后在碎尸并移尸过程中被邻居家的一个10岁小女孩看见这个女孩便将看到的一切如实告诉了父母并由其父亲领着到公安局报案; 请结合证人证言的含义及证人应当具备的条件阐述本案10岁的小女孩能否作为证人其陈述能否作为证人证言来使用; 参考答案所谓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或执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而就证人来说法律规定其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其作出的陈述就不能成为证人证言这种法定的证据种类;而条件就是其能辨别是非能正确表达意志; 本案中尽管该小女孩年龄为10岁但是其亲眼目睹了整个案件过程并且能准确的把这个情况如实告诉他的父母;因此并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48条所规定的“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所以该小女孩的陈述可以作为证人证言来使用; 6、张某向某县法院起诉称2003年5月31日李某曾向其借款1万元双方当时签有一份借贷合同张某向法院提供了该借贷合同;被告李某答辩说该合同只是形式上的双方其实并未发生借贷关系被告向法院提供了一份有原、被告双方签名的关于上述借贷合同的备忘录备忘录上说上述合同只是形式上的对双方无实际的法律效力; 请问1针对李某是否向张某借款1万元的事实本案中的借贷合同和备忘录各属于本证还是反证结合本证和反证的含义阐述你的理由; 2如果本案李某不是提供双方的备忘录而是提供了张某出具的还款1万元的收条该收条属于本证还是反证为什么参考答案1所谓本证是指证明一方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而反证是指证明一方所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据此本案中借贷合同和备忘录分别属于本证和反证; 2本证;因为李某并没有否定张某的主张事实上承认了他们之间的借贷关系但是提出了一个新的主张即已经偿还了这1万元的借款; 7、甲乙两人犯有共同盗窃罪在诉讼过程中甲供述了和乙共同犯有的盗窃罪后又揭发乙曾单独在盗窃后实施了强奸罪;经查实甲揭发乙的犯罪事实甲未参与实施; 请问1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印证甲对乙犯有盗窃罪的供述能否作为定案的唯一根据为什么2甲对乙犯有强奸罪的供述应属于口供还是属于证人证言为什么参考答案1、因为甲、乙两人系共同盗窃罪的共犯所以甲对乙犯有盗窃罪的供述属于同案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在证据的法定种类上来讲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这一独立的证据种类在学理上称为“口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6条的4 规定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判处刑罚;故不能作为定案的唯一根据; 2证人证言;甲没有参与实施强奸但甲了解乙实施的强奸行为并将其感知的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作出了陈述;所以属于证人证言; 8、甲经过乙的门前被乙养的狗咬伤住院治疗花去2000元;甲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乙说“我家养的狗栓在树上从来没有咬过人这一次怎么会断了绳子咬了你一定是你逗我家养的狗并割断了栓狗的绳子狗才咬了你所以甲自作自受责任在自己;” 试析该案中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理由是什么本案系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损害赔偿诉讼;根据民法通则第127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本案应当由乙对该损害举证证明甲有过错或第三人有过错否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证据法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1、【证据能力】:是指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特别是法律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合法形式。
2、【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即相关性或关联性。
3、【相关性】:是指证据必须与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或其他争议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
4、【可采性】:是指证据必须为法律所容许,才能作为证明案件中特定事实的依据,也称为证据能力。
5、【物证】:是指以其内在属性、外部形态、空间方位等客观存在的特征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和痕迹。
6、【书证】:是指在诉讼前形成的,以文字、符号、图形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文件或者其他物品。
7、【清白证人】:本身没有罪错也没有犯罪嫌疑的证人。
8、【污点证人】:是指犯罪活动的参与者为减轻或免除自己的刑事责任,与国家追诉机关合作,作为控方证人,指证其他犯罪人犯罪事实的人。
9、【电子证据】: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电磁记录物。
10、【证据保全】:是指对于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主动依职权采取一定措施先行加以固定和保护的诉讼行为。
11、【证据开示】:也称证据披露,是指在开庭审判前,控辩双方应将自己获得的证据材料展示给对方,使双方互相了解各自掌握的证据内容,为出庭参加诉讼做好准备的制度。
12、【质证】:是指在法庭的主持下,诉讼双方针对对方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
13、【认证】:是指法官对庭审中经过质证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依据规则、经验和逻辑确定其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一种诉讼活动。
14、【推定】: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由法院按照经验法则,从已知的基础事实推断未知的推定事实存在,并允许当事人举证予以推翻的一种证据法则。
15、【司法认知】:是指对于应当适用的法律或某一待认定的事实,法官依申请或依职权直接予以确认,而无需当事人对其予以举证证明的认证方式。
证据法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自由心证原则: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均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自有判断,形成确信的一种证据制度,它是资产阶级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
证据能力:又称为证明力,指证据在法律上可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
米兰达公告: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讯问时,有保持沉默和拒绝回答的权利。
传来证据: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
即经过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故又称为非第一来源的证据或派生证据。
现场笔录: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当场作出处理而制作的文字记载材料。
毒树之果理论:是美国刑事诉讼中对某种证据所作的一个形象化的概括,意指“根据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所获得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口供,并获得的第二手证据(派生性证据)”。
以非法手段所获得的口供是毒树,而以此所获得的第二手证据是毒树之果。
证据规则:指确认证据的范围、调整和约束证明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证据法的集中表现。
证据保全:即证据的固定和保管,是指为了防止特定证据的自然泯灭、人为的毁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因而在收集时、诉讼前或诉讼中用一定的形式将证据固定下来,加以妥善保管,以便公安司法人员或律师在分析、认定案件事实时使用。
二、简答题1、证人证言的特征(1)证人证言必须是证人对案件事实所感知的情况,记忆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至于证人对案件的情况的分析、判断、评论等,均不能作为证人证言使用。
(2)证人证言具有不稳定性和多变性,即使一个最诚实的人,提供的证言也可能有失真的时候。
(3)证人具有不可代替性,只有了解案件情况的人才能成为证人。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运用原则(1)严格遵守“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2)从口供材料的来源上,审查其讯问的程序是否合法;(3)要进行情理推断,审查其供述与辩解是否合情合理;(4)共同被告人口供的审查;(5)审查被告人的品质;(6)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与其他证据有无矛盾;(7)翻供的审查。
证据法学考试复习资料(写写帮推荐)
证据法学考试复习资料(写写帮推荐)第一篇:证据法学考试复习资料(写写帮推荐)证据法学一.名解1.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是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均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形成确信的一种证据制度,它是资产阶级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
2.法定证据制度是法律根据证据的不同形成,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法官必须据此作出判决的一种证据制度。
3.相关证据规则又称为关联证据规则,是指只有与本案有关的事实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4.证据能力与证明力(1)证据力又曰证据能力,是指证据在法律上可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
(2)证明力是指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的价值和功能。
亦即证据的可靠性、可信性和可采性。
5.直接言词与证据裁判(1)直接言词指要求一切证据材料都必须在法庭上以直接、口头的方式进行陈述、询问、审查和辩论的诉讼原则,由直接原则与言词原则合并而来。
(2)证据裁判指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
6当事人.承认与自认(1)即当事人作出的承认性陈述,是指一方当事人对他方当事人所提出的事实或诉讼请求、明确表示予以承认的陈述。
(2)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不利己的案件事实的承认,可分为诉讼上的自认和诉讼外的自认。
7.刑诉中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含义(1)据以定案的证据均已查证属实;(2)案件事实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3)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4)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结论是唯一的,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8.优势证明标准的概念和含义(1)所谓优势证明标准,也称为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就是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对同一案件事实的证明都达不到最高的证明标准的时候,法院应当认定证明程度较高的一方当事人主政的事实成立(2)最高院《关于民诉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3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是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
证据法期末复习重点总结
证据法期末复习重点总结证据法复重点一、法定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是指法律根据各种证据的不同形式,预先规定各种证据的证明力以及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的规则,法官必须据此作出裁判的一种证据制度。
它的产生原因与封建君主专制政治体制和纠问式的诉讼结构密切相关,同时也与崇拜权威的思潮和封建等级制度有关。
其基本内容包括被告人的自白、证人证言和书证。
法定证据制度的特点在于法律预先明确规定了各种证据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具有明显的形式化和等级性色彩,刑讯逼供是收集证据的合法手段,同时具有明显的有罪推定思想。
虽然法定证据制度体现了人类的进步和理性,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决的规范性、可预见性和权威性,但本质上它是反科学的,具有浓厚的封建性、残酷性和反动性,违背了认识论的基本法则,束缚了法官的理性,容易导致刑讯逼供泛滥。
二、自由心证制度自由心证制度是指一切证明力的大小和证据的取舍运用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均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进行自由判断,并根据其形成的内心确信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制度。
其内容包括法官判断证据证明力并决定证据取舍的依据是法官的良心和理性,法官在认定案情时必须达到内心确性的程度。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在资产阶级与封建斗争的过程中逐渐确立并广泛适用至今,其优越性和进步性主要体现在自由心证制度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符合诉讼文明和民主的发展趋势,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可以更好的在个案中实现司法公正,对司法制度的发展也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自由心证制度是一种历史上取得进步的证据制度,但同时也存在内在的局限性。
首先,该制度缺乏统一的认证标准,容易受司法者个人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司法认证实践中的混乱。
其次,自由心证制度以纯主观的“内心确信”真实为依据,而不是以特定的客观存在性为依据,缺乏主观认识与客观事实真相的统一,因而在认识论上存在一定的缺陷。
最后,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可能滋生法官的主观擅断和司法腐败现象。
证据裁判原则是指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必须依据有关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能认定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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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复习资料一、证据制度1、神示证据制度与法定证据制度区分(P19了解)2、自由心证据制度的概念: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
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均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形成确信的一种证据制度,踏实资产阶级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
一、直接言辞原则1、含义:指要求一切证据材料必须在法庭上以直接、口头的方式进行陈述、询问、审查和辩论的诉讼的原则。
2、现实意义:(1)对证据的调查收集和判断采纳,乃至对案件的真实性和正当性认识都有重要影响;(2)由于我国立法对直接言辞证据规定得不完善,实践中贯彻不彻底,对证据的调查和事实的认定造成了消极影响。
3、内容:(1)直接原则,又称直接审查原则,指法官、陪审员必须亲自接触案件的所有资料。
(2)言辞原则,又称言辞审查原则,指法院审理案件,特别是当事人及其其他诉讼参与人对诉讼材料的提出和辩论,要在法官前一言辞及口语形式进行,这样取得的材料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
4、在我国的适用(P86)二、无罪推定原则1、含义:指在刑事诉讼中,任何受到刑事追诉的人未经司法程序最终判决有罪之前,都被推定为无罪之人。
2、内容:(1)控方承担举证责任;(2)贯彻有利于被告的原则;(3)无罪推定适用于诉讼的始终;(4)无罪推定要求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审判前的地位和权利。
三、证据1、证据的概念: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依法定程序收集并审查核定,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材料。
2、证据能力:证据在法律上可以作为定案的资格和条件。
3、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主要内容(P123了解)4、证据的种类(P159)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笔录和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电子证据——案例证人证言:(1)概念:指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办案人员所做的有关案件部分或全部实施的陈述。
(2)特点:1、证人证言必须是证人对案件实施缩感知的情况,记忆的情况,向公安司法部分缩作的陈述,至于证人对案件情况的分析、判断、评论等,均不能作为证人证言使用;2、证人证言具有不稳定定性和多变性;3、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只有了解情况的人才能成为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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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1.证据法与实体法有密切联系2.法定证据制度:法官只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判断3.诉讼证明不包括提起诉讼4.证据类型的分类:是指法律规定的表现各待证据事实的证明资料的外在形式5.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是以证据来源来分类的6.物证的根本特征以属性,特征或存在状况来证明案件事实的7.行政诉讼特有的法定证据类型是:现场笔录8.证人权利不包括:提起反诉的权利9.当事人陈诉不是一种判断性意见10.电话录音属于视资料11.刑事诉讼规定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是:公安机关12.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的代理律师自行向原告,证人收集证据13.….在运用….: 证据不能14.最佳证据规则是指作为证据的原始文字优于复制品15.询问证人应当坚持特种询问原则16.未经当事人质证的材料不得做为定案证据17.直接证据是指能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18.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需重新鉴定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进行19.证人资格:不能正确辨别是非的人不能作证20.证据规则约束对象是:司法机关,证人,鉴定人,当事人,律师21.审查物证内容有:真实性,相关性,合法性22.周某….:控诉证据,直接证据,传来证据,言词证据23.神示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自由证据制度,现代证据制度24.证据具有相关性,可采性(证据能力)和证明力25.七种证据: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陈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7视听资料26.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需要证据开示,自诉案件需要证据开示。
2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陈述的内容:对犯罪事实的坦白,对指控进行的辩解,检举其他同案犯的犯罪行为。
28.作证特免权的主体:律师,牧师,亲属29.运用诉讼法中规定的法定证据方法,经过法律规定的证据调查程序进行的证明,称严格证明;而运用除此之外的证据方法,不受法律规定约束而进行的证明,称自由证明。
严格证明的对象主要是实体法事实,自由证明的对象主要是程序法事实。
证据法期末考试重点内容
证据法期末考试重点内容证据法一、证据法的基本原则证据裁判原则程序法定原则无罪推定原则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二、证据概述1、含义: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某一事物客观存在或某一主张成立的有关事实材料,(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或凭据)。
2、特点: (1)证据具有一定的存在形式: (2)证据应该具有能够证明待证事实存在或不存在的内容,否则便不是证据: (3) 证据在证明过程中具有证明作用,这种作用的实现,取决与证据本身是否真实并于待证事实之间是否有联系。
3、证据的基本属性:(1)证据的客观性:(2)证据的关联性:指证据对其所要求证明的事实具有必要的最小限度的证明能力。
证据的关联性是客观存在的;关联性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能够为人们所认识。
(3)证据的可采性(合法性),即具有被采纳为定案依据的资格。
证据必须具有合法的形式、提供收集的主体必须合法、证据内容必须合法、证据必须依据法定程序收集。
4、证据能力:指某材料能够用于严格的证明的能力或资格。
5、证明力:指证据价值的大小,涉及证据对于要证明的对象是否有证明作用以及以及证明到什么程度。
6、意义:1.证据是诉讼活动的基本条件2.证据是司法公正的基础3.证据具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功能4.证据是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生动材料。
三、证据种类(一)物证与书证1、物证:物证是指以外部特征、物证属性和存在状况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2、特征意义: (1) 物证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及存在状况证明案件真实情况。
(2)物证真实性大和客观性强。
(3)物证一般为间接证据。
(4)物证更直观,更容易把握。
3、刑事诉讼中物证的具体表现形式1、实施犯罪行为留下的痕迹2、实施犯罪的工具3、犯罪嫌疑人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的各个场所遗留的物品。
4、犯罪行为侵害的客体物5、犯罪行为所产生的物品和痕迹6、表现犯罪社会危害性后果的物品7、在犯罪过程中或者犯罪后,犯罪嫌疑人为掩盖罪行、对抗侦查而伪造的各种物品或痕迹8、能够表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的各种物品或痕迹9、其他可供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或痕迹4、书证与物证的联系与区别:(1)联系:1书证的外形载体是种客观的物质材料。
证据法期末复习重点详解
证据法期末复习重点详解第一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名词解释】【简答题】【比较题】第二章证据概述●国外立法和理论对证据的界定中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最具代表性的三分说(1)从当事人提出之角度——证据方法;法院获得心证,依五官作用得调查之有形物。
(2)从法院调查所得结果之角度——证据材料;法院依法定程序调查证据,所得心证形成之资料,如证人所做的证言为法庭记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为法庭存卷等。
证据方法不一定具有证据资料的意义,例如:证人不了解案件事实,无内容之书证。
(3)从法院以之作为案件事实的裁决依据之角度——证据原因。
法院可以据之推导出系争事实存否的基础资料或状况,其与证据资料有一定的联系,一般它来源于证据资料,但又不完全依靠证据资料,当事人之间的辩论内容也属于法院考虑的范围,同时证据资料并不能当然地转化为证据原因。
例如:未被法院采信的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
●关联性和关联程度(1)地位和作用不同。
关联性决定证据的可采性和证据资格,关联程度决定证据的证明力;(2)在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审查主体不同。
【名词解释】●证据的关联性证据的关联性是指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证据具有的必须根据其自身或者结合其他的证据能够合理推导出案件事实存在或者不存在的属性。
【简答题】●民事证据与民事实体法1、实体法在许多情况下决定证据证明的方向以及证据的数量和质量。
对于证明的对象尽管学术上有许多争议,但都不否认当事人争议的民事实体事实应当成为证明的对象,由此,实体法决定证明的对象。
并因此对指导当事人提供与收集证据有重要的意义;对于同一事件,当事人选择不同的实体法规范,证明的方向也就有本质差异。
(举例)2、实体法决定在具体的诉讼中当事人证据的提供。
一般情况下负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负有最先提出证据的义务,同时其也有较大的举证负担,对方当事人只有在组织对方证明的意义上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的程度也不需要太高。
同时对方当事人也不需要就对方主张的所有事实为抗辩,它只要证明其中的一项要件事实不成立或者处于真伪不明状态即实现其诉讼目的。
证据法期末复习重点
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1.神示证据制度:称神明裁判或神证,就是用一定形式邀请神灵帮助裁断案情,并且用一定方式把神灵的旨意表现出来,根据神意的启示来判断诉讼中的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
神证的方法通常包括神誓法和神判法。
2.神示证据制度产生原因:(1)政治上实行神权统治;(2)全民族科学文化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缺乏战胜自然的力量。
3.法定证据制度:是法律根据证据的不同形式,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法官必须据此作出判决的一种证据制度。
4.法定证据产生条件:欧洲历史进去封建君主专制时期5.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是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均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形成确信的一种证据制度,它是资产阶级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
6.自由心证的产生:资本主义的建立7.证据法:证据法有广义与侠义之分。
广义的证据法是指进行证明活动的一切方法、规范。
狭义的证据法师指诉讼过程中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法律规范。
8.证据法的形式:①宪法;②法律;③行政法规;④司法解释;⑤部门规章。
9.证据法的原则:①证据裁判原则:又称证据裁判主义,其基本含义是指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②直接言辞原则:基本的含义是指要求一切证据材料都必须在法庭上以直接、口头的方式进行陈述、讯问、审查和辩论的诉讼原则,由直接原则与言词原则合并而来;③无罪推定原则:基本含义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任何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未经司法程序最终判决为有罪之前,都应被推定为无罪之人。
10.物证:是指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11.常见物证:在刑事诉讼中,常见的物证主要有:(1)犯罪使用的工具。
例如犯罪人杀人时所使用的凶器毒药,盗窃时使用的钳子、万能钥匙等。
(2) 犯罪遗留下来的物质痕迹,即犯罪人在作案过程中留在某种物体上的犯罪痕迹。
例如,犯罪人留在犯罪现场上的指纹、脚印、血迹,强奸案件中的精斑,使用犯罪工具留下的破坏痕迹等。
证据法期末复习重点2
证据法复习资料一:证据原则1.证据裁判原则概念:证据裁判原则,又称证据裁判主义,其基本含义是指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做出;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
内容:a对于事实问题的裁判,必须依靠证据,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
b裁判所依据的证明,必须是具有证据资格的证据。
c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须是经过法庭调查和质证的证据。
2.直接言辞原则概念:直接言词原则基本的含义是指要求一切证据材料都必须在法庭上以直接口头的方式进行陈述讯问审查和辩论的诉讼原则,由直接原则与言词原则合并而来。
补:直接原则概念:直接原则又称直接审查原则。
指法官陪审官必须亲自接触案件的所有材料。
言词原则概念:言词原则又称言词审判原则,是指法院审理案件,特别是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对诉讼材料的提出和进行辩论。
要在法官前以言词及口语形式进行,这样取得材料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
直接言辞原则的意义a复合了程序公正价值,体现了对案件事实事实的正当性b吻合了实体公正的的要求,体现了对案件事实认识的理性3.无罪推定原则概念:无罪推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任何收到其次追诉的人在未经司法程序最终判决为有罪之前都应被推定为无罪之人。
无罪推定原则的基本要求(重点)a控方承担被告人有罪的责任b贯彻有利被告的原则c无罪推定适用于诉讼的始终d无罪推定原则要求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被告人在审判前的地位及应享有的权利4.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适用于有罪证人)概念:指不得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任何人提供不利于他自己的证言或被强迫承认犯罪内容a原则上对人效力上是针对一般意义上的“任何人”讲的,但由于犯罪嫌疑人处于特殊地位,所以对上述两类有特殊保障意义。
二、证据规则概念:证据规则是指确认证据范围、调整和约束证明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重要)证据规则的法律属性:a具有强制效力b具有明确的指导性c具有明显的程序性证据规则的功能a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功能b侧重保护其他社会价值的功能c发现真实和保护人权的功能d追求诉讼效率的功能完善证据规则的意义a保障当事人权利b制约国家权力c维护诉讼价值的平衡d有助于发现案件事实真相证据规则的主要内容(重点)a交叉询问概念:交叉询问即首先由提出证据的一方对本方证人进行“主询问”然后由对方进行“反询问”其目的在于揭示证人的偏见和不可信性特点:(1)不得强迫被告人作不利于己的陈述,享有沉默权(2)主张被告有罪证据由追诉方在法庭面前提出b最佳证据规则概念:含义是在以文书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时,除非存在法定的特定意外情形,必须提供原始文书,否则法官不予采纳。
证据法期末复习
证据法期末复习第二章:1、神示证据制度:对神发誓、水审(冷水审和沸水审)、火审、决斗2、法定证据制度P213、自由心证证据制度P234、我国:奴隶制社会时期→封建社会的证据制度→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证据制度→新中国的证据法律制度P26~32第五章:证据法原则:1、证据裁判原则:证据裁判原则是现代诉讼制度、证据制度的基础性原则。
证据裁判原则又称证据裁判主义,其基本含义是指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认定事实。
当事人无需举证的事实: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①③④⑤⑥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2、直接言词原则:分为直接原则(直接审查原则)、言词原则(言词审判原则)直接言词原则在我国的适用P863、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任何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未经司法程序最终判决为有罪之前,都应被推定为无罪之人。
可见,无罪推定实质上是一种对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地位的保护性假定,它通过赋予被告人在法律上处于无罪公民的身份和地位,确保其享有一系列的特殊权利和保障,使其拥有足以与国家公诉一方相抗衡的能力。
无罪推定是尽可能从法律上而不是从事实上假定被告人处于无罪公民的地位,但它并不排除国家追诉机构为查明事实真相依照法律而对其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强制措施或者专门性调查措施,而是禁止这些机构对被追诉者采取不必要或者过于严厉的措施,从而将对其人身自由等权益的限制和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根据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以及其他国际组织的解释,无罪推定包含以下基本要求:①控方承担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
在任何刑事案件的审判中,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自始至终由控方承担,这一责任是不可转移的。
②贯彻有利被告的原则,“有利于被告”不仅意味着在出现罪与非罪时,应当判决被告人无罪,即“疑罪从无”;也包含在出现此罪与彼罪之间的疑问、需要进行“择一认定”时,判决被告人轻罪的要求,即“疑罪从轻”。
(完整word版)证据法期末考试大纲
简答题:一、在行政诉讼中,书证的提供具有哪些规则?在行政诉讼中,书证的提供具有如下三个规则:(1)在行政诉讼中,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书证应当由被告提供.(2)原告和第三人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有权提供书证。
(3)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有权向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取书证,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供。
2、刑讯逼供的性质、原因、危害及其杜绝的方法。
(1)刑讯逼供的性质。
刑讯逼供是指公安司法人员采取殴打、伤害等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迫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作出有罪供述的行为.刑讯逼供不是一般的工作错误,而是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犯罪行为。
刑讯逼供造成伤害或者死亡的后果的,构成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直接实施刑讯逼供行为的公安司法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刑讯逼供的原因。
司法实践中出现刑讯逼供现象的原因包括封建社会证据制度的影响;封建特权思想作怪;有罪推定的流毒没有肃清;不愿意作全面细致的收集调查证据工作;对刑讯逼供的惩罚偏轻、打击不力.(3)刑讯逼供的危害表现在:侵犯人权,损害司法机关的执法形象,容易酿成错案,容易造成积案、疑案。
(4)防止和纠正刑讯逼供的方法包括: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办案手段中的科学技术含量,加大对刑讯逼供案件的查处力度,赋予律师讯问到场权,赋予犯罪嫌疑人以沉默权,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
三、司法认知应当遵循的程序规则有哪些?1。
采取司法认知之前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2。
采取司法认知时应当为当事人提供反驳的机会3.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或者应申请采取司法认知4。
司法认知应当采取裁定的方式。
四、视听资料有哪些不同于书证的本质特征?1.视听资料所反映出来的图象比书证更直观、更逼真,连续而生动的画面是书面图形无法代替的2.视听资料反映出来的语言,含有语气、语调,能自然反映出陈述者在作陈述时的情绪状态3.视听资料在反映案件的有关事实的同时,往往还能反映出与该案件事实相联系的一些周边环境.五、物证有哪些特征1。
证据法期末复习资料
证据法期末复习资料1.综合证据概念的各种学说谈一谈什么是证据。
在法学领域,证据的概念还没有明确的定义,关于证据的学说可谓百家争鸣。
比如“事实说”,就是把证据界定为一种用作证明的事实。
而所谓“根据说”,就是把证据界定为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诸如此类的还有“材料说”、“统一说”等等。
归纳起来有三种学说,一是事实说,认为证据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二是双重含义说,认为证据可以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也可以指证据的表现形式。
三是统一说,认为证据是证据的内容与证据形式的统一。
从我国的诉讼立法来看,对于诉讼证据的概念,必须从证据的内容与形式两个角度加以理解。
从内容方面来看,证据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从形式方面看.证据必须以法定的形式表现出来。
二者缺一不可。
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但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形式的不是证据;反之,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但是如果不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也不是证据。
所以“统一说”较为符合这种观点,因此,我们认为:证据是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2.什么是证据的合法性?合法性是证据的特征之一,是指证据的形式、收集的方法要符合法律的要求,证据材料转化为证据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
合法性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1)收集证据的合法性。
这主要是指各诉讼主体在收集证据时应符合法律的要求,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2)证据形式的合法性。
主要有两层意思:一是证据的形式应当符合法律的要求,必须以法律规定的存在形式表现出来。
二是当法律规定某些事实或法律行为须用特定形式的证据来证明时,应当使用特定形式的证据。
(3)证据材料转化为诉讼证据的合法性。
这是指证据材料成为证据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质证程序,未经质证,无论是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还是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都不得作为法院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院如果在裁判中使用了未经质证的证据材料,在运用证据上就违反了合法性的要求。
证据法讲义(2)汇总共69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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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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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意志是一个强壮的盲人,倚靠在明眼的跛子肩上。——叔本华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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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讲义(2)汇总
31、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 穿。(名 言网) 32、我不想听失意者的哭泣,抱怨者 的牢骚 ,这是 羊群中 的瘟疫 ,我不 能被它 传染。 我要尽 量避免 绝望, 辛勤耕 耘,忍 受苦楚 。我一 试再试 ,争取 每天的 成功, 避免以 失败收 常在别 人停滞 不前时 ,我继 续拼搏 。
33、如果惧怕前面跌宕的山岩,生命 就永远 只能是 死水一 潭。 34、当你眼泪忍不住要流出来的时候 ,睁大 眼睛, 千万别 眨眼!你会看到 世界由 清晰变 模糊的 全过程 ,心会 在你泪 水落下 的那一 刻变得 清澈明 晰。盐 。注定 要融化 的,也 许是用 眼泪的 方式。
35、不要以为自己成功一次就可以了 ,也不 要以为 过去的 光荣可 以被永 远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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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要使整个人生都过得舒适、愉快,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类必须具备一种能应付逆境的态度。——卢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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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只有把抱怨环境的心情,化为上进的力量,才是成功的保证。——罗曼·罗兰
证据法期末考试复习题(案例)
证据法期末复习指南(案例分析)一、案情:于1998年5月借给B人民币2万元,但是A因为与B是好朋友就没要B立借据。
还款期已过多时,B仍然不向A偿还该借款。
A欲起诉B,但因没有证据就没有起诉。
A非常愤恨,于是在B的房间里偷偷地安放了一台窃听器,录下了B对其妻子谈到了他曾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的话语。
于是,1999年2月,A提起诉讼,请求B偿还2万元的借款,并向法院提供了该证据。
问:(1)法院审查核实该证据是A通过窃听取得的,没有采纳该证据。
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2)在案件审理过程中,B承认自己于1998年5月向A借了人民币2万元,法院可否根据B的承认作出A胜诉的判决?为什么?二、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B公司将汽车运回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
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B公司无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没收3辆汽车。
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
请问:下列哪一内容是本案受理法院的主要审查对象?并说明理由。
(1)3辆汽车的性质(2)公司销售行为的合法性(3)B公司购买行为的合法性(4)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三、案情:原告在沈阳某商厦买了一批黑木耳,发现质量不好,送技术监察局检验,鉴定为不合格,原告诉至法院,但被告否认原告在其商场购买。
问:(1)案件证明对象有哪些?(2)应当如何分明证明责任?四、深圳市A公司将3套进口设备卖给长沙市B公司,B公司将成套设备运回至长沙以后,被长沙市工商局查处。
长沙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成套设备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B公司也没有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对A公司和B公司进行处罚。
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
请问:法院受理应当审查的主要对象是什么?并说明理由。
五、赵某被杀害在家中,侦查人员发现一个笔记本和一张纸条,但与案件几乎每一关系。
侦查人员通过对笔记本和纸条的笔迹鉴定分析,最后找到了犯罪嫌疑人。
问:(1)在本案中,笔记本和纸条属于何种证据?(2)结合本案件分析物证和书证的关系。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丢失处理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丢失处理一、引言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是判决案件胜负的关键因素之一。
然而,有时在诉讼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证据丢失的情况屡见不鲜。
本文将就民事诉讼中证据丢失的处理进行探讨,包括证据丢失的效果、法官的职责和当事人的权益保护等方面。
二、证据丢失的效果证据在诉讼中起到证明事实真伪的作用,其丢失必然会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产生影响。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丢失的效果可以有以下几种情况:1. 留存证据的证明效力如果当事人在诉讼前留存了丢失的证据,并能提供其真实性和可信度,法院可以将其作为有效证据进行审理,并对案件作出正当的判决。
2. 丧失证明事实的能力对于丢失的证据,若具有证明重要事实的能力,但又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法院有权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其他证据进行推定,寻求更多证据以支持或否定其主张,并据此进行判决。
3. 丧失证据链的关联性证据链是民事诉讼中建立事实关系的重要环节,当证据丢失导致证据链的关联性断裂时,法院会按照事实认定的规则,凭借其他有效证据进行分析、论证,并根据证据链的完整性作出判决。
三、法官的职责在面对证据丢失的情况下,法官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他们需要根据诉讼法律、规则和判例,负责合理处理证据丢失问题,确保审理的公正和客观。
1. 调查与采纳证据法官应积极调查并搜集相关证据,包括丢失的证据信息、当事人的陈述以及其他证人证言等。
他们还应重视当事人提供的可能有助于找回证据的线索,并积极采纳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据。
2. 举证责任分配法官需要按照法定规则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进行合理分配。
当证据丢失对当事人的举证能力产生负面影响时,法官应审慎考虑举证责任的变更,并确保各方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3. 证据推定与调查对于无法找回的证据,法官可以依据推定原则,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推断其内容和价值。
在此基础上,法官也应考虑其他证据的可信度和相关证据链的完整性,进行综合评估。
四、当事人的权益保护在证据丢失的情况下,当事人的权益需要得到充分保护,确保其能够公正地参与诉讼并享有平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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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察、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民事:书证\物证(稳定、客观性,鉴定结论(言词证据))\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行政: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2.证明标准刑事:“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据以定罪的证据已查证属实、案件事实均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结论是唯一的,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民事:“事实清楚”行政:“证据确凿”
3.证明对象(民事):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民事争议发生过程的事实、当事人主张的民事诉讼程序实施、有关外国的法律法规的事实。
行政:行政机关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行政机关是否有法定处罚职权、处罚决定是否符合行政程序、处罚决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刑事:被指控犯罪行为构成要件事实、与犯罪行为轻重有关的各种量刑情节事实、排除行为的违法性可罚性和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事实、刑事诉讼程序事实。
4.证明责任刑事:公诉(检查机关、公安机关)自诉(自诉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不负证明责任,例外(“非法所得罪”、自诉案件被告人提出反诉、程序(回避等))民事:原告就造成的损害事实举证,被告就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举证。
行政诉讼举证的原因:诉讼标的是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该行政行为是由被告做出的、行政机关有能力举证、能够有效的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5.当事人承认效果:免除事实主张者提供证据证明此事实的举证责任、法院应将此事实作为判决根据。
6.原始证据(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痕迹、物证、作案工具、赃物、合同原本、原始发票、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
传来证据(非第一来源):模型、复印件、照片、证人转述他人感知事实的证言、法院判决书。
7.直接证据(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当事人陈述、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和书证和音像。
间接证据(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多为实物证据(脚印)。
8.环境污染原告:不存在因果关系和免责事由。
被告:损害事实和排污损害事实。
责任构成要件:加害行为和损害和二者的关系。
9.滑梯损害证明事实:原告(有损害的事实、原告在攀登被告滑梯中受伤的、被告的滑梯有无缺陷、被告有误过错)10.电器证明事实:电器在超市买的、使用电器时受伤、受到损伤、医疗费。
11.司法认知: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以裁定的形式直接确认待定事实的真实性,及时平息没有合理根据的争议,确保审理顺利进行,从而提高诉讼效率的一种诉讼证明方式。
众所周知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
12.证人的积极条件:了解案件情况、证人是自然人、能够正确表达意志、与案件结果无利害关系。
对于心智健全、年龄处于10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儿童,可以在其监护人监护下作证。
13.证据要件:关联性、客观性、合法性14.视听资料:以录音磁带,录像带,电影胶片,电子计算机或者电子磁盘以及其他高科技设备存储的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手段的证据,称为视听资料。
它具有高度的准确性和逼真性;动态直观性;对其收集需要依赖科学技术。
15.行政机关应在10日内提供被诉具体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16.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是非法证据,不具有可采性。
17.证据失效排除原则是根据利益衡量原则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