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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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财政补助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分局是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的科级事业单位。代表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并经办相关业务。
(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城乡居民的住院、门诊、大病保险等支出。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标准由个人缴费、财政补助资金组成,其中财政补助资金由中央、省、市、区四级财政共同补助完成。根据相关文件,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标准为60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150元/人,中央、省、市、区四级政府补助450元/人),我区2017
年最终参保人数为87109人,根据申报补助资金时上报人数,区级财政补助资金为353.56万元,且已按时到位。
(二)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共筹集资金5068.95万元,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包含大病保险支出)共计3988.93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健全城乡医保管理制度。在延用高新区医管委《2016年高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益高医管[2016]1号、《益阳高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稽查工作实施办法》益高医管[2016]2号的同时,执行省、市出台的相关新政策,为服务参保群众以及监管医疗机构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是坚持加强定点医院的协议管理。区医疗保险管理所与34家区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高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院服务协议书》,协议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并严格按照《高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对定点疗机构实行总额控费、单病种控费及床日控费制度。
三是加强审核稽查。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不定期稽查等工作,有效的控制了违规行为的发生,规范了定点医院的医疗行为。
四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对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专户管理。严格执行“一事两岗两审”制度,及
时准确地编制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确保基金安全。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由于高新区没有行政代码,所以每年的缴费人数申报、预、决算报表、资金结算等必须依托赫山财政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