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称赋分标准(一)
职称考核赋分表
附件阿克苏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评审考核量化赋分参考标准评价对象:单位:项目A级指标B级指标评价标准评价手段形式赋分申报硬指标25分职业道德10分政治思想3分1.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2.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学习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4.认真执行上级的政令指示,服从组织安排,工作有热情。
学校自评行为规范4分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
生活情趣高雅。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
2.以身作则,关爱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尊重学生的人格,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严慈相济,无体罚或变相体罚或侮辱学生人格现象。
3.团结协作、互帮互学,顾全大局,人际关系和谐。
尊重家长,坚持家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教育合力。
4.敬业爱岗,责任心强;顾全大局,不参与聚众滋事。
学校自评出勤 3分遵守学校考勤制度;认真履行请假程序,学校根据考勤制度赋分。
学校自评基本资历4分任职年限2分根据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文件核定。
符合最低任职规定,每加一年增加0.2分,最高可加至2分。
查阅资料学历1分根据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文件核定。
符合最低学历,每高一级学历加0.5分,最高可加1分。
查看证书资格1分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取得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有一年以上在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支教经历。
查证书资料工作量5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赋分。
根据周课时量班主任工作6分任现职以来,承担一年班主任工作的加0.5分,以此类推,最多不超过6分。
查阅资料教育教学软实力60分常规教学35分备课6分钻研教材,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以学定教,教学目标、重难点科学、合理,教学方法恰当,教学过程环节清晰、详略得当、实用性强。
查看教案上课(公开课)12分课案相符,教学目标明确,突破重点,解决难点,教法学法恰当,学生兴趣高,自主参与教学活动,课教学效果好,教师教学基本功扎实。
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赋分标准
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标准一、量化赋分标准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最高计20分。
(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只按最高学历赋分;(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仍按前学历计分;(3)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近者,降2分;不一致者,降4分;(4)最高计35分。
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3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
最高计15分。
4、外语成绩赋分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分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考条件的记6分。
12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以市人事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分。
继续教育学分平均每年应达到20学分以上。
注:①优质课二、三等奖、教学基本功二、三等奖的,依次降2分计分。
②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 ③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④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⑤中专教师获市级以上教师专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按相应级别的优质课一、二、三等奖赋分。
⑥各级教育电教部门评选的课件制作奖,按公开课、示范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⑦学科教学先进个人按优质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⑧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最高计35分。
7、荣誉称号赋分 级别分值 奖励级励①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②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③各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特级教师等荣誉赋分年限评选中、初级职务可放宽掌握。
④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赋分标准
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标准一、量化赋分标准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最高计20分。
(1(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仍按前学历计分;(3)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近者,降2分;不一致者,降4分;(4)最高计35分。
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3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
最高计15分。
4、外语成绩赋分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分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考条件的记6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以市人事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分。
继续教育学分平均每年应达到20学分以上。
注:①优质课二、三等奖、教学基本功二、三等奖的,依次降2分计分。
②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③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④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⑤中专教师获市级以上教师专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按相应级别的优质课一、二、三等奖赋分。
1⑥各级教育电教部门评选的课件制作奖,按公开课、示范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⑦学科教学先进个人按优质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⑧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最高计35分。
②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③各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特级教师等荣誉赋分年限评选中、初级职务可放宽掌握。
④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⑤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最高计30分。
奖计分;②实验课题和科研课题必须有教育主管部门逐级申报审批手续,有立题报告、实验方案、实验纪录和结题报告。
已有结题报告的,根据鉴定结论,按相应分值计分,正在进行中的不记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暂行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表时间:2013年04月23日字体:大中小新人社发〔2010〕7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0年7月7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人事局,自治区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人事(职称)部门: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望及时告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要求,为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手段,建立人才评价发现机制,突出专业技术人员实践和贡献,建立以品德、知识、能力等为要素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克服唯学历、唯论文倾向,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量化赋分坚持科学、客观、公正原则,面向基层一线倾斜,重点以实践和贡献评价专业技术人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各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二章赋分要素第四条量化赋分要素应客观反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基本内容,与资格条件相对应。
具体要素包括学识水平及工作总结、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学历、聘任现职期间考核、业绩成果、表彰奖励、著(译)作和论文、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工作量、答辩等项。
第三章标准及要求第五条量化赋分要突出重点,主要评价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
第六条量化赋分分《地(厅)级以上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参照标准》和《县(含县)级以下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参照标准》。
第七条量化赋分由各评委会学科组专家承担。
职称赋分标准
自治区普通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学科评议阶段量化赋分标准一、学历(5分)1.本科赋1分(单证扣0.5分)。
2.双学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赋2分。
3.硕士赋3分(单证扣0.5分)。
4.双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赋4分。
5.博士赋5分(单证扣1分)。
1970年1月1日前出生的,单证不扣分。
二、资历(4分)任教满1年赋0.2分,4分封顶。
三、经历(3分)1.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满1年赋0.5分,1分封顶。
2.任现职以来,赴基层支教、维稳满1学期赋0.5分,2分封顶。
四、考核(5分)近5年来,考核优秀1次赋1分,合格1次赋0.5分,5分封顶。
五、教学(分类赋分)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教学型教师赋30分、教学科研型教师赋20分、科研型教师赋10分。
六、教科研课题(不封顶)1.国家级:每1项可赋0-15分(含小数)。
2.省部级:每1项可赋0-10分(含小数)。
3.厅局级(不含校级课题):每1项可赋0-6分(含小数)。
4.校级课题:每1项可赋0-3分(含小数)。
5.横向课题:每1项可赋0-10分(含小数)。
七、知识产权(不封顶)每1项赋0-5分(含小数)。
八、论文(不封顶)1.每1篇核心期刊论文赋0-3分(含小数)。
2.每1篇一般期刊论文赋0-1分(含小数)。
九、著(译)作(不封顶)每1部赋0-10分(含小数)。
十、教科研奖励(不封顶)1.国家级:每1项赋0-30分(含小数)。
2.省部级:每1项赋0-20分(含小数)。
3.厅局级(不含校级):每1项赋0-10分(含小数)。
4.校级:每1项赋0-5分(含小数)。
十一、荣誉(不封顶)1.国家级:每1项赋0-5分(含小数)。
2.省部级:每1项赋0-3分(含小数)。
3.厅局级(不含校级):每1项赋0-1分(含小数)。
十二、述职答辩(20分)考察重点:1.思想政治素质;2.教育教学理念;3.教学科研能力。
十三、其它1.专家组可对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申报人给予0-15分的附加分(含小数);(须详细说明赋分理由)2.申报人如存在政治立场模糊、学术行为不端、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票否决,赋分清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称赋分标准(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称赋分标准(一)自治区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学科评议阶段赋分标准(试行)一、学历(5分)1.本科赋1分(单证扣0.5分);2.双学士、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赋2分;3.硕士赋3分(单证扣0.5分);3.双硕士、博士5分(单证扣1分)。
二、资历(2.5分)1.任教满1年增加0.1分,2分封顶;2.担任研究生导师满1年增加0.1分,0.5分封顶;三、经历(2.5分)1.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满1年赋0.5分,1分封顶;2.任现职以来,赴基层支教满1年赋0.5分,1分封顶;3.具有博士后经历,赋0.5分;四、考核(5分)1.申报高级职称,近5年来,考核优秀1次赋1分,合格赋0.5分,5分封顶。
2.申报中级职称,近4年来,考核优秀1次赋1分,合格赋0.5分,5分封顶。
五、教学(20分)1.完成学校规定工作量赋5分;低于规定工作量的,每减少10%扣0.5分;高于规定工作量的,每增加10%赋0.5分,10分封顶。
2.教学效果优赋10分,良赋5分。
六、项目课题(不封顶)1.国家级重大项目:每1项可赋10-15分。
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973”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国家基础研究重大项目,“86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课题等相关项目管理办法中列入的同类别项目。
2.国家级重点项目:每1项可赋8-12分。
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点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协议合作研究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973”国家重大基础研究前期研究专项项目,“86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专题课题、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星火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经科技部批准的国家科技合作重点项目等相关项目管理办法中列入的同类别项目。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 标准(正高级、高级、一级)
6
学术(科 研)成果
12分 五、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或结合教学实际,参加本地相关社会调 查,写出有一定价值的调查报告。 六、获县(市,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七、从事音、体、美等学科教学工作的教师,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 县级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奖。 八、能结合教学特点,熟练制作多媒体课件,加强直观教学,取得明显教学效 果,受县(市、区)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的肯定。 九、指导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和社会综合实践活动或教育行政部门(含同级教 育学会团体)组织的活动,或县(市、区)级以上奖励。 县、市初审专家意见:
喀什地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表(一级)
姓名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评分项目 标准 分 工作单位 工作时间 毕业时间 赋分标准 申报专业 最高学历、学位 现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 说明 得分
1
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 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 思想政治现 13分 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 实表现 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1.具备硕士学位,任教满一年。2.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满4 任职年限计算方法:从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之日 学历,资历 10分 年。3.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满4年。 起计算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全脱产学习者不计算任职 4.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二级岗位任教满5年。 年限(组织选派人员除外)。 任现职期间 15分 按近5年度的考核等次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3分,合格每年2分。 考核结果 教学岗位 农村学校:5分、 城镇学校不加分 一、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 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满分12分 二、对所教学科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 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地专业知识技 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满分12分 三、具有一定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 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满分8分 以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
职称评审量化赋分表
2
9
男教师年龄满50周岁(含)、女教师满45周岁(含)以 专业水 教育 上者;受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彰的全国优 平测试 60分以下(不包含60分)不予赋分,以60分赋6分为基点,每多一分加0.5分(注;60分6分;61分6.5分;62分7 教学 20 秀教师,自治区认定的特级教师及获得地区“火洲名师 (硬性 分;63分7.5分依次类推,85分赋分为18.5分,85分以上(不包含85分)赋20分。 能力 ”称号的教师可予免考。中职晋升职称的外(汉)语考 条件) 试成绩分数应达到自治区合格分数线。 国家级 自治区级 地区级 县(市)级 乡(镇)级 30 25 14 12 10
经历 教学 70 (硬性 其它中层干部[(教 常规 条件) 务主任(副)、教 附件1: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量化赋分标准(试行) 研主任(副)、年 级组长(副)、学 序 总 分 条件 赋分标准 类别 要求 校兼任中层管理干 号 分 值 部的非专任教师] 任现职以来,工作一般、管理无效果 6 、计划总结日常记录无一年记6分。 16 任现职以来,已连续工作满三年并仍 在工作岗位者,活动真实、效果好、 计划总结日常记录完整一年记10分。 任现职以来,已连续工作满三年并仍 专职体、音、美、 在工作岗位者,活动真实、效果较好 信息技术、劳动技 、计划总结日常记录基本完整一年记8 任现职以来,已连续工作满三年并仍 能、心理等学科 在工作岗位者,活动真实、效果一般 、计划总结日常记录不完整一年记6分 任现职以来,连续工作不满三年,活 动真实、计划总结日常记录基本完整 一年记4分。 超工作量要求 符合工作量要求 不足工作量要求 >=95% 18 教育 教学 业绩 (硬 性条 件) 10 学生测 评 95%~90% 90%~85% 85%以下 >=95% 20 教师测 评 95%~90% 90%~85% 85%以下 等级 学生成 绩(按 教育 当年县 教学 25 市成绩 业绩 总平均 分计 算) 高于平均分 达到平均分 低于平均分2分 低于平均分2分以下 国家级刊物 21 教育 教学 2 业绩 刊物 自治区级刊物 汉语授课 25 20 15 10 1篇及以上 1篇及以上 10
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赋分标准
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标准一、量化赋分标准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最高计20分。
(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只按最高学历赋分;(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仍按前学历计分;(3)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近者,降2分;不一致者,降4分;(4)最高计35分。
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3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
最高计15分。
4、外语成绩赋分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分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考条件的记6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以市人事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分。
继续教育学分平均每年应达到20学分以上。
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②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③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④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⑤中专教师获市级以上教师专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按相应级别的优质课一、二、三等奖赋分。
⑥各级教育电教部门评选的课件制作奖,按公开课、示范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⑦学科教学先进个人按优质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⑧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最高计35分。
7、荣誉称号赋分级分别①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②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③各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特级教师等荣誉赋分年限评选中、初级职务可放宽掌握。
④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⑤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最高计30分。
注:①赋分时只计任现职以来所获奖项,多项成果可计算总和,同一成果多次获奖只按最高奖计分;②实验课题和科研课题必须有教育主管部门逐级申报审批手续,有立题报告、实验方案、实验纪录和结题报告。
新疆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赋分标准2022年
新疆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赋分标准2022年一、学历赋分: 1、硕士8分、本科6分,专科4分、中专2分。
(1)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其学历赋分在相应学历分值上再增加1分;(2)后学历不满3年不赋分;(3)党校、干函大学历,结业证、课程班毕业证不赋分。
二、年限赋分:教学年限:教学工作年限,每年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任现职年限: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每年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取得职称资格未聘年限,每年0.5分(学校自行掌握)。
班主任年限:任现职以来的班主任每年1分,累计不超过10分;兼职年限:兼课的中层以上干部每年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兼职年限和班主任年限,同年度不累计赋分。
支教年限:任现职以来,援疆、援藏、援边一年以上教师3分。
不累计赋分。
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每年赋1分,累计不超过5分。
三、综合表彰奖励赋分:(一)综合奖励名称优秀教师、十佳教师、百佳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拔尖人才,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记三等功,先进工作者等。
(二)按表彰奖励等级赋分1、省政府表彰或省人事厅与省教育厅联合表彰10 分;2、省教育厅、市政府表彰或市人事局与市教育局联合表彰8 分;3、市拔尖人才、市级五一劳动奖章赋6分,记二等功赋6分、三等功赋4分;4、市教育局、县区政府赋4分;5、县区教育局赋2分;6、镇政府、办事处赋1分;7、教育办、学校赋0.5分,累计不超过1分。
综合表彰奖励赋分,限最高一项,不累计赋分。
四、教学奖励赋分:(一)奖励名称:教学能手、优质课(精品课)、说课、课件等。
(二)按奖励等级赋分1、教学能手:省级8分、地市级6分、县区级4分、乡镇2分、直属学校1分。
2、优质课:省教研室一等5分、二等4分、三等3分;市教研室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县区教研室一等1分、二等0.5分;乡镇、直属学校一等0.5分。
注:(1)在全国、省、市级公开课分别按2分、1分、1分赋分,相应等级的课题组课题研究中的优质课,分别按1分、0.5分、0.5分赋分。
非常好 昌吉州实验小学职称评审推荐赋分标准
昌吉州实验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职称赋分标准为积极稳妥推进学校教师的职称评审推荐工作,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赋分参考标准》以及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以下赋分参考标准。
一、总体原则依据国家和自治区以及自治州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我校的评审推荐工作必须坚持以下五项原则: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尊重历史、着眼现实、符合实际;不断创新机制、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办法;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普遍性与特殊性、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二、赋分项目及标准(详见2-8页)说明:1.由于此次职称评审推荐申报是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后的第一次,各项赋分项项目均为试运行,试行一年。
学校制定的相关文件(办法)须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达到85%以上教职工同意后,方可实施。
2.所有考核、加分项目的赋分分值不能突破该项最高分值。
三、其它加分项目及赋分标准1.已取得职称资格未被聘任到相应岗位的教师按照取得资格时间予以加分。
(按取得资格时间算起,一年加一分)2、符合申报上一级职称条件但还未取得上一级职称资格的教师,按取得资格时间计算,每年加0.2分。
3.支教加分。
试点学校根据本校教师在基层支教学校的地域、环境条件、时间、业绩等情况进行适当加分,不超过2分。
(南疆支教一学期加1分,东三县地区一学期加0.8分,西四县地区一学期加0.6分,昌吉市所辖地区一学期加0.4分)4.班主任加分。
根据教师从事班主任工作的年限予以加分,不超过2分。
(班主任每学期加0.1分,副班主任每学期加0.05分)。
当年量化考核在合格等次以上(含合格)才予以加分。
否则,当年不加分。
职业道德考核赋分标准(10分)一、考核内容(如具备下列全部条件得10分)1.热爱祖国,依法从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职称赋分标准
8
实际 工作 能力 (学识 水平)
9
著 (译) 作 、 论 文
10
工作量
合计
最高计分3分。以任职期内,撰写的论文、专题报告为 (9)写出理论联系实际,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或专题报告。满分3分 准(可以将任职期内所获得的校级和校级以上的荣誉 (优:3分、 良:2分、 中:1分、 差:0分)。 为参考)。 ⑴论文(一般不少于2000字)及专(译)著须以原发 表刊物为准。如重复发表,只按其发表在高一级刊物 核心刊物、 10分 计分;且三类论文分数不累加。 公开出版(ISBN) ⑵论文、著(译)作应与本专业对口,且只计算近5年 以来的论文、著(译)作。 ⑶刊物级别的确定:国家级刊物是指国务院所属各部 一般刊物、 10分 8分 委、中科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管的期 内部出版(准印证号) 刊,统一刊号为“CN”或“ISSN”;省级期刊是指省 级各委、厅、局主管的期刊。属国务院部委主管的院 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国家级期刊;属各省、自治区、 代表作品 5分 直辖市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省级期刊; (4)有刊印号的文章及报纸按一般刊物的级别计分。 最高计分10分。(满课时量:10分,不满课时量:0分)。中学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34周计算): (1)高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数学、语文、外语(汉语)每周课时10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3个 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每周课时12—14节;计算机、艺术欣赏每周课时14节。 (2)初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数学、语文、外语(汉语)每周课时12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4个 10分 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计算机每周课时14节;音乐、美术每周课时16节。 (3)校长、书记要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每学年听课不应少于34节,有条件的可适当兼课,其他校级行政领导每周课时要求3—4 节(须提供听课记录本)。 (4)高中选修课的教学工作量可适当放宽,其他学科的非教学工作量可根据实际情况,折合纳入总教学工作量。 合 县、市初审专家意见: 计 100分 得 分
新疆高级职称资格评审量化赋分表
新疆高级职称资格评审量化赋分表第一篇:新疆高级职称资格评审量化赋分表附件1:师(含师)以上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参照标准姓名:评分项目123 学识水平、工作总结专业工作年限工作单位:满分10分5分5分5分4分3分2分学识水平10分,其中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3分)任现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以上5分,7年以上3分,5年以上1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与双学士本科大专赋分标准申报专业:说明10分5分中专以评审条件为准,取得学位者加1分1分5分得分专业学历4聘任现职期间考核5分优秀每年2分,合格每年1分第一位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10分9分8分8分6分4分4分3分2分4分地(师)级3分公开出版(ISSN、CN)著(译)作4部5分3部4分国家级第二作者2分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5篇3分4篇2分3篇1分2部3分第一作者2分第二作者1分省级以上专业刊物第二位9分8分6分6分4分3分3分2分1.5分第三位8分6分4分4分3分2分2分1分1分实用型2分第四位6分4分3分3分2分1分1分0.5分第五位4分3分2分2分1分0.5分0.5分第六位3分2分1分1分5业绩成果35分省(部)级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以评审条件为准,具备25分,基本具备不超过20分,不具备零分。
获得以下奖励者按照表中要求加分(1)国家级奖项(2)省(部)级奖项(3)地(师)级奖项(4)获得国家知识产权(5)同一成果多次获奖不累计积分地(师)级二等奖三等奖专利国家级6表彰奖励发明型省(部)级4分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所取得表彰奖励5分5分(1)国家级(2)省(部)级(3)地(师)级(4)同一荣誉多次获奖不累计积分7著(译)作、论文10分论文第一作者3分以评审条件为准,基础分4分,超过者按照表中要求加分89合计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工作量答辩结果205分100分1、对重大和关键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提高,结合实际情况,解决了工作中关键性技术问题,并编写了相应的技术报告(8分);2、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主要作用,负责完成了省级以上或地师级重点科研项目或课题(8分);3、在实际工作中,完成的主要工作量(4分)结合实际情况予以赋分答辩结果为零分者视同暂不具备合格5分,基本合格2分,不合格零分。
评价标准(定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试行)第一条合用范围本条件合用于一般中小学、职业中学、少儿园、特别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中专职从事教育教课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基本条件一、拥戴党的领导,胸襟祖国,热爱人民,恪守宪法和法律。
自觉保护祖国一致和民族团结,果断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贯彻党的教育目标,忠诚教育事业。
拥有优异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固建立爱与责任的意识,敬业爱岗,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拥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育教课能力,长久在教育教课一线任教,确实执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任现职以来,年度查核合格等次以上年度达到荣膺最低年限。
四、身心健康。
第三条教育教课能力条件正高级教师:1一、拥有崇敬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久工作在教育教课第一线,为促使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带路人的作用,优异地达成班主任、指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就突出。
二、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课科课程系统和专业知识,教育教课业绩卓著,教课艺术精深,形成独到的教课风格。
三、拥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课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课方法等方面获得创建性成就,并宽泛运用于教课实践,在实行素质教育中,充足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四、在指导、培育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课领域享有较高著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课专家。
五、优异达成规定的教育教课工作任务。
六、县以上中小学教师获特级教师或本教课领域自治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呼,乡镇以下中小学教师获本教课领域地(州、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呼。
高级教师:一、依据所教课段学生的年纪特点和思想实质,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踊跃指引学生健康成长,比较优异地达成班主任、指导职工作,教书育人成就比较突出。
二、拥有所教课科坚固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教课经验丰富,教课业绩明显,形成必定教课特点。
2三、拥有指导与展开教育教课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课方法等方面获得明显成就,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获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暂行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表时间:2013年04月23日字体:大中小新人社发〔2010〕7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0年7月7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人事局,自治区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人事(职称)部门: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望及时告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要求,为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手段,建立人才评价发现机制,突出专业技术人员实践和贡献,建立以品德、知识、能力等为要素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克服唯学历、唯论文倾向,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量化赋分坚持科学、客观、公正原则,面向基层一线倾斜,重点以实践和贡献评价专业技术人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各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二章赋分要素第四条量化赋分要素应客观反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基本内容,与资格条件相对应。
具体要素包括学识水平及工作总结、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学历、聘任现职期间考核、业绩成果、表彰奖励、著(译)作和论文、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工作量、答辩等项。
第三章标准及要求第五条量化赋分要突出重点,主要评价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
第六条量化赋分分《地(厅)级以上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参照标准》和《县(含县)级以下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参照标准》。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参照标准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参照标准(2010年修订)一、量化赋分项目(最高计200分)(一)基本项目5项,最高计95分1、专业工作年限(最高计20分);2、学历及所学专业(最高计35分);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最高计15分);4、职称外语成绩(最高计10分);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学分(最高计15分)。
(二)加分项目4项,最高计105分6、业绩荣誉(最高计25分);7、获奖成果(最高计45分);8、论文、著(译)作(最高计25分);9、专项加分(最高计10分)。
二、分项赋分标准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的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最高计20分。
2、学历赋分(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取得两个以上学历者,只按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最高学历赋分;(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按前学历与后学历差值的均值加上前学历分值计分;(3)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相近的不计分;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按最近4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2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
最高计15分。
4、职称外语成绩赋分60分以上或具有合格证计10分,符合放宽条件在50-59之间的记8分,符合免试条件的记6分。
5、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赋分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的继续教育证书中的记载为准,最近2个聘期(4年)内的继续教育学分有效,乘以15%计算,最高计15分。
继续教育学分每年应项达到20学分以上。
6、业绩荣誉赋分(1)只计最近5年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2)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3)不同的业绩荣誉赋分值可累加,最高计25分。
7、获奖成果赋分注:(1)获奖成果指国家认可的发明奖、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丰收奖、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等,级别按评审或颁发单位计算;各级行业学会的相似奖项比照上述奖项就近降低2个等级计分。
[设计]最新新疆自治区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设计]最新新疆自治区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评审条件最新新疆自治区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评审条件很多新疆的医疗同行都不知道晋升副高或者正高最权威的政策是什么,因此在评审的时候发现很多问题,不是这个没准备好就是那个没准备好,要么准备的没有按照规定要求,我的副高评审之路就颇为周折,论文准备了两年,专业课重考了一次,耽误了很多时间,现在发现网上搜的很多东西不真实,并不可信,我看了一下,关于新疆高级卫生职称评审的很多政策都是错的,有的是过期的,在此,我将最新的政策贴出来,供大家参考还有一些我个人评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解决方法,希望大家能留心阅读,最好能为同行们提供一定的帮助~新疆高级卫生职称评审通知如下:评定标准:临床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须系统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识,较全面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已开展应用的疾病诊疗理论和技术,能将最新技术成果应用于临床实践;有较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能独立处理本专业较复杂疑难疾病和解决较重大技术问题,临床工作业绩较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临床技术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技术水平较高,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较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已登记注册,从事内科、外科、麻醉科、妇产科、妇幼保健、儿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皮肤科、传染病科、肿瘤科、急诊医学、康复医学等临床医疗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临床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单位通报批评或发生医疗差错未满1年的;二、受到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三、发生医疗事故未满3年的;四、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未满3年的。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获硕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获大专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中专毕业后,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卫生专业工作25年以上,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8年以上。
6.教辅及管理考核赋分标准
论文
5
国家级/省级期刊1、2作者1篇以上
5/4
课题(主持 人)
10
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校级
10/8/7/6
承担教学
5
研究生或留学生/本科生/专科生
5/4/3
获奖荣誉
5
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校级
5/4/3/2
合计
1.违法行为;2.师德师风败坏,如收受财务,道德败坏,谋取不正当利益 等;3.连续旷工十五天以上;4.病假6个月以上;5.全年事假累计40天或连 续事假22天;6.一级重大教学事故;7.造成重大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
一级指 二级指标 分值 标
德 2 5 分 ) ( 思想品德 10 理论学习 5 政治态度 10
评价分 自评 部门 考核组 值 赋分 赋分 赋分
备注
10 10 5 3 3 1 3 3 3 2 2 5
基 本 赋 分 项 目 1 0 0 分 ) (
工作落实情 况
精神面貌 勤 ( 1 5 分 ) 工作纪律
工作作风
附件6:
新疆医科大学教辅及管理干部年度考核赋分标准(试行)
考核标准
政治立场坚定,理论素养高,党性修养 强,做到学以致用 道德情操高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价值观,生活作风正派,情趣 健康 能自觉加强政治理论修养,提高理论 水平* 专业理论知识和管理知识扎实 能力素质知 识更新 能 ( 2 0 分 ) 10 管理水平 有学历提高或专业进修学习* 参加继续教育情况* 工作计划性 与连续性 有完备的年度工作计划* 6 工作流程清晰* 及时准确处理各项业务工作 4 组织协调能力强 5 能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能以积极的 工作热情,饱满的工作状态投入本职 工作 能坚持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 开,务求实效,团结共事,具有较强 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迟到、早 退、旷工现象,无病、事假* 提出本职工作范围内改革意见建议及 改革与创新 绩 ( 3 0 分 ) 10 方案* 创新工作,提出并实施创新项目,取得 显著效果* 履行岗位职 责 解决复杂问 题 廉 1 0 分 ) ( 廉洁自律 10 能秉公办事,廉洁从政,具有良好的 自律性,自觉接受监督,无违规、违 纪现象 15 规范履职,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取得 较好成绩,工作效率高,主动承担紧 急突发及危重工作 解决本岗位复杂问题及突发事件,领 导认可,群众满意,结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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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学科评议阶段赋分标准
(试行)
一、学历(5分)
1.本科赋1分(单证扣0.5分);
2.双学士、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赋2分;
3.硕士赋3分(单证扣0.5分);
3.双硕士、博士5分(单证扣1分)。
二、资历(2.5分)
1.任教满1年增加0.1分,2分封顶;
2.担任研究生导师满1年增加0.1分,0.5分封顶;
三、经历(2.5分)
1.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满1年赋0.5分,1分封顶;
2.任现职以来,赴基层支教满1年赋0.5分,1分封顶;
3.具有博士后经历,赋0.5分;
四、考核(5分)
1.申报高级职称,近5年来,考核优秀1次赋1分,合格赋0.5分,5分封顶。
2.申报中级职称,近4年来,考核优秀1次赋1分,合格赋0.5分,5分封顶。
五、教学(20分)
1.完成学校规定工作量赋5分;低于规定工作量的,每减少10%扣0.5分;高于规定工作量的,每增加10%赋0.5分,10分封顶。
2.教学效果优赋10分,良赋5分。
六、项目课题(不封顶)
1.国家级重大项目:每1项可赋10-15分。
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973”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国家基础研究重大项目,“86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课题等相关项目管理办法中列入的同类别项目。
2.国家级重点项目:每1项可赋8-12分。
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点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协议合作研究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973”国家重大基础研究前期研究专项项目,“86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专题课题、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星火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经科技部批准的国家科技合作重点项目等相关项目管理办法中列入的同类别项目。
3.国家级普通项目及省部级重点项目:每1项可赋5-9分。
包括: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含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国家一般、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含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教育部科学技术司重大项目,国家级软科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资助项目和专项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国家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自治区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科技兴新计划项目,科技支疆计划(指令性计划项目),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计划,经科技部批准的政府间国际合作项目,经项目管理部门划拨的A类项目子(分)课题或培育项目、启动项目,国家级科普项目等相关项目管理办法中列入的同类别项目。
4.省部级普通项目及厅局级重点项目:每1项可赋3-7分。
包括:教育部、人事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教育部科学技术司重点项目,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春晖计划项目,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项目、霍英东基金会青年教师基金项目、霍英东基金会优选资助课题,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人文社科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重点项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人事部哲学
社会科学类项目,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自治区级软科学项目;人事部自然科学类项目,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新疆少数民族科技人才特殊培养计划科研项目,自治区软科学项目,科技支疆计划(引导性计划项目),自治区科技厅批准的国际合作项目,经项目管理部门划拨的B类项目子(分)课题或培育项目、启动项目,省部级科普项目、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重点项目及其他省部级项目等相关项目管理办法中列入的同类别项目。
5.厅局级项目(不含校级课题):每1项可赋2-4分。
包括: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青年启动基金项目,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其他项目,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厅局级科普项目及其他厅局级项目等相关项目管理办法中列入的同类别项目。
6.横向课题:每1项最高可赋15分,1分封底。
7.校级课题:每1项最高可赋2分,0.1分封底。
七、知识产权(不封顶)
每1项可赋5-10分。
八、论文(不封顶)
1.每1篇核心期刊论文可赋3-5分;
2.每1篇一般期刊论文可赋1-3分。
只计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
九、著(译)作(不封顶)
每1篇著(译)作可赋1-10分。
十、教科研奖励(不封顶)
1.国家级科研奖,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等,每1项可赋10-15分。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包括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和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每1项可赋8-13分。
3.省部级科研奖,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每1项可赋5-9分。
4.地州市政府奖项,每1项可赋3-7分。
5.校级奖励,每1项可赋1-4分。
十一、述职答辩
1.教育教学理念可赋0-15分;
2.实际教学水平可赋0-15分;
3.实际科研水平可赋0-15分;
4.学科评议组可根据实际答辩情况,酌情扣除答辩人在以上一到十项合计分数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