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评审推荐 晋级赋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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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晋级赋分办法

(2019年8月)

为积极稳妥推进学校教师的职称评审推荐工作,依据《XX区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赋分参考标准》、《关于做好2017年自治州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XX教人发〔2018〕1号)以及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以下赋分标准。

一、总体原则

依据国家和自治区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我校的评审推荐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将普遍性与特殊性、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构建以教师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师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

二、评价标准

坚持把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识水平、教学能力、工作实绩和工作贡献作为主要评审主要依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一)坚持把讲政治和重师德放在推荐的首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政治表现、职业操守和从教行为,政治思想和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

“一票否决制”。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机制,在严格落实教师业务对口和完成工作量基础上,把教学业绩、教学质量放在第一位,把“学校反响好、学生反映好、教学实绩突出”作为职称评审重要条件。

(三)学校坚持教师在教学一线,校级领导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任务不达标者,职称不予晋升。

(四)学校语文教师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其他学科教师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乙等标准,不达标者职称不予晋升。

三、赋分项目及标准

评审主要从以下八个方面评价赋分,其中学识水平项的“提升学历层次”、获奖情况的“学科领域荣誉”为教师任教以来的评价,其它项目均是对教师符合评审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内的的评价。每项赋分不能突破该项设定的最高分值,总分值为120分。

说明:

1、本办法经2019年7月2日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应到140人,实到122人,与会122人全部同意通过;由于支教、请假、

产假等原因18人未到现场,经逐一征求意见,未到场的18人也都表示同意该办法,全校教职工表决同意率为100%,可以实施。

2、所有考核、加分项目的赋分分值不能突破该项最高分值。

(一)政治思想表现赋分标准(10分)

维护祖国统一,牢固树立X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意识。在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两学一做”、“三进两联一交友”、“集中学习教育”等各项教育实践活动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具体赋分细则:

1、政治学习资料不按时上交扣1分,内容不完整扣1分。

2、无故不参加升旗活动,每次扣1分。

3、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等大型活动或“三进两联一交友”、“入户走访全覆盖”等全校性主题教育活动,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

4、未按规范要求做好值班值守、护学值周等安全工作的,每次扣1分。

5、未按要求完成各类政治学习任务的,每次扣2分。

6、在社会上散布有损学校声誉的言论,在网上乱发帖、跟帖、散布不当言论的,每次扣1分。

注:扣分项可累加,最多扣10分。

※操作办法:以经过学校党总支会议研究的处理决定为依据进行扣分。

(二)职业道德考核赋分参考标准(后附文件职业道德附件)(5分)

为引导我校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核评价教师职业道德。

1.考核内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如具备全部条件得5分。内容如下。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

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酌情减分

(1)迟到(一次扣0.25分)、早退(一次扣0.25分)、

旷工(一次扣1分);以学校考勤结果为主。

(2)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一次扣0.5分);

(3)恶意诋毁他人名誉,挑拨离间,引发争执冲突(一次扣1分);

(4)拉帮结派,挑拨离间,破坏团结,引发争执冲突,干扰学校工作(一次扣1分);

(5)学生管理混乱,由此引发教学事故,造成不良影响(一次扣1分);

(6)违反相关规定,擅自向学生推销商品、教辅资料的、乱订复习资料(一次扣1分);

(7)不按要求参加学习、进修、培训、教科研活动(一次扣1分);

(8)其它不良行为。

注:可以累加扣分,最多扣5分。1—8项所发生的行为以当年推荐工作时间为标准往前推一年为考核期限。其中4—8项行为认证以学校党支部、校行政会书面决定为准。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票否决,不得评审推荐

(1)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存在“两面人”、“两面派”问题的;

(2)无正当理由,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或拒不服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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