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及同类场所油烟、黑烟和异味污染控制指引
2024年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
2024年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如下:
一、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加强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的监管,建立完善的监测和检测机制,对不符合标准的单位给予处罚,并实行动态监管。
二、推广绿色环保技术。
鼓励餐饮服务业使用高效、低排放的油烟处理设备,推广绿色环保技术,减少油烟对环境的污染。
三、加强宣传和教育。
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环保意识,促使他们积极参与到油烟治理工作中来。
四、建立油烟排放标准。
制定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标准,明确油烟排放的限值要求,对不符合标准的单位进行整改。
五、加强跨部门合作。
建立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的跨部门合作机制,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协同作战的格局,共同推动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
六、强化违法处罚。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餐饮服务业单位,依法严厉惩处,形成震慑效应,推动整个行业规范经营。
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八、鼓励创新技术应用。
鼓励餐饮服务业单位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提高油烟治理效率,不断完善油烟治理技术手段。
以上为2024年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实现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的全面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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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
2024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____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一、背景介绍餐饮服务业是一个高油烟排放行业,其油烟污染严重影响了空气质量和人们的健康。
为了保护环境和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制定一套有效的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是非常重要的。
二、治理目标1.减少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量,提高空气质量。
2.改善餐饮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工作环境,保障其身体健康。
3.促进餐饮服务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治理措施1.政府部门的监管和执法(1)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相应的监管体系和执法机构。
(2)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餐饮服务业的油烟排放标准和排放监测要求。
(3)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的日常巡查和抽查,对于油烟排放超标的企业,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技术改进和设备升级(1)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的油烟净化设备,如油烟净化器和油烟过滤器,降低油烟污染物的排放浓度。
(2)鼓励餐饮服务业采用无烟燃料和清洁能源烹饪设备,如电磁炉和燃气蒸汽炉,减少油烟的产生。
(3)建立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机制,推动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发展。
3.环境监测和数据管理(1)建立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监测体系,对各类餐饮企业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和记录。
(2)建立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数据管理平台,及时汇总和分析各类油烟排放数据,为治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4.宣传教育和意识提升(1)加强对餐饮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油烟治理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感。
(2)通过宣传栏、媒体报道等方式,向公众普及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和效果。
(3)鼓励公众和消费者选择环境友好型的餐饮服务场所和产品。
5.餐饮服务业的自律和自律组织(1)鼓励餐饮服务业企业积极采取油烟治理措施,建立良好的油烟排放管理制度和机制。
(2)建立餐饮服务业的自律组织,定期开展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的宣传、交流和评估。
四、治理效果评估1.定期对餐饮服务业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抽查和评估,衡量治理措施的有效性。
油烟排放及污水排放管理规定
油烟排放及污水排放管理规定
为维护园区环境清洁,保障业户生活健康,根据国家相
关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商业物业餐饮营业油烟及污水排放的管理
1、设置油烟排放处理设施,保障排放及空气中的油烟在排放前经过清洗及除尘。
排放噪音经过消音处理。
2、污水排放需设置隔油池,进行隔油处理。
3、排出的油烟、污水及噪音处理是否达标,以政府环保监督部门出示的检测合格报告为依据。
4、油烟及污水排放点营业单位(人)应建立日常清洁清理制度,并经常清洗,保持干净,不得对左邻有舍及他人造成伤害。
二、住宅物业住户油烟及污水排放
1、住宅区住户油烟,按原建筑规划设计预留位进行排放,不得擅自更改。
2、油烟排放点不得影响左邻右舍正常生活及健康,并定期进行清洗。
3、生活污水及粪水管按规划设计预留管使用,不得混合使用。
排放污(粪)水管,不得改变排放方式及用途。
4、生活污水及粪水禁止排放到人工水池,以免造成环境污染。
三、以上若未按规定执行,餐饮营业单位将禁止营业,并按租赁合同及商业网点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业户将按业主公约及国家法规规定处理,所造成的损失将追究赔偿。
四、保护环境,爱护自然就是珍惜我们自己,小区全体业户须共同维护和遵守。
保利滕州分公司
人和天地物业服务中心二O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饮食业油烟排放控制规范
SZDB/Z 254—2017
非甲烷总烃(NMHC) non-methane hydrocarbons 指除甲烷以外的碳氢化合物的总称,即按照 HJ/T 38 规定条件测得的于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 测器有明显响应的除甲烷外碳氢化合物总量,以碳计。 3.4 臭气浓度 odor concerntration 指恶臭气体(包括异味)用无臭气空气进行稀释,稀释到刚好无臭时,所需的稀释倍数。 [GB/T14554-1993,定义3.2] 3.5 标准状态 standard condition 指温度为 273.15K,压力为 101325Pa 时的状态。本规范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均以标准 状态下的干空气为基准。 3.6 无组织排放 fugitive emission 指未经任何油烟净化设施净化的油烟排放。 [GB 18483-2001,定义3.5] 3.7 现有饮食业单位 existing cooking service supplies 本规范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饮食业单位。 3.8 新建饮食业单位 new cooking service supplies 本规范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饮食业单位。 3.9 油烟去除效率 oil fume removal efficency 指油烟经净化设施处理后,被去除的油烟与净化之前油烟的质量的百分比。
7 监测要求
7.1 采样要求
7.1.1 饮食油烟排放口应设置永久性测试孔、采样平台以及排污口标志。 7.1.2 油烟监测方法采用附录 A,油烟现场和在线监测可采用其等效测试方法附录 B。 7.1.3 采样位置、采样点、采样时间和采样工况按 GB 18483 规定执行。
3
SZDB/Z 254—2017 7.1.4 进行采样时,三次采样分析结果之间,其中任何一个数据与最大值比较,若该数据小于最大值 的四分之一,则该数据为无效值,不能参与平均值计算。数据经取舍后,至少有两个数据参与平均值计 算。若数据之间不符合上述条件,则需重新采样。 7.1.5 非甲烷总烃采用气袋采样,监测结果应取三个样品的平均浓度,三次采样分析结果之间,其中 任何一个数据小于最大值的四分之一,则该数据为无效值,不能参与平均值计算。数据经取舍后,至少 两个数据参与平均值计算。若数据之间不符合上述条件,则需重新采样。 7.2 污染物排放浓度折算方法
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控制工作方案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佛山市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控制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径向市环境保护局反映(联系电话:8338 3944)。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1月10日佛山市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控制工作方案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城市人居环境,防治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粤府〔2014〕6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2014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环〔2014〕23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天更蓝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佛府办〔2013〕42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佛府办函〔2014〕311号)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人民政府作为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行政区域内油烟污染整治的组织与实施。
各部门明确职责,各施其责,开展餐饮行业油烟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加强部门联动和综合执法。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由饮食服务单位自行承担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及维护的责任。
二、实施范围全市范围内的设有灶头的饮食服务单位(包括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不包括不设厨房和中央空调的兑制冷热饮品、凉茶、零售烧卤熟肉食品、食品复热和不设炒炉和无煎、炒、炸、烧烤、焗等产生油烟和废气制作工序的甜品、炖品、西式糕点、中式包点等餐饮场所。
三、工作目标按照环境功能区和污染防治要求,规划餐饮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推进餐饮场所与居民住宅楼分离。
2024年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2篇)
2024年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一、前言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餐饮服务业得到了迅猛发展,然而,餐饮服务业所带来的油烟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了保护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和健康状况,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油烟污染治理方案是当务之急。
二、油烟污染的危害1.健康危害:油烟中富含有多种有害物质,如苯并芘等致癌物质,长期暴露于油烟环境中会增加癌症、呼吸道疾病、心血管疾病等疾病的发生风险。
2.环境危害:餐饮油烟排放会造成空气污染,影响大气质量,对周边居民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
三、治理方案为了有效治理餐饮服务业的油烟污染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加强立法和监管:制定相关法规和标准,明确油烟排放的限值要求,并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2.推动技术创新:鼓励餐饮服务业使用高效、低排放的油烟净化设备,如电子除烟机等,提高油烟净化效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油烟污染治理的认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其能够正确使用和维护油烟净化设备。
4.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油烟污染治理的认识和意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治理行动,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和支持。
5.加强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的油烟污染监测体系,定期对餐饮服务业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治理效果的实现。
6.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政府应当加大对油烟污染治理的财政支持力度,鼓励餐饮服务业投资和使用高效的油烟净化设备,给予相应的补贴和税收优惠,促进其积极参与治理行动。
7.加强协调和合作: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制定和实施油烟污染治理方案,确保治理工作的协调进行。
同时,鼓励餐饮服务业之间进行合作,建立联盟,共同推进油烟污染治理工作。
四、预期效果通过以上的油烟污染治理方案的实施,预期可以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效果:1.减少油烟排放:通过推广高效的油烟净化设备和加强相关的监管力度,减少油烟的排放,降低油烟污染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
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控制工作方案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控制工作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控制工作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径向市环境保护局反映(联系:8338 3944)。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1月10日市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控制工作案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城市人居环境,防治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根据《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案(2014—2017年)的通知》(粤府〔2014〕6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案(2014—2017年)2014年度实施案的通知》(粤环〔2014〕2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天更蓝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佛府办〔2013〕4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案(2014―2017年)的通知》(佛府办函〔2014〕311号)要求,制订本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人民政府作为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行政区域油烟污染整治的组织与实施。
各部门明确职责,各施其责,开展餐饮行业油烟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加强部门联动和综合执法。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由饮食服务单位自行承担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及维护的责任。
二、实施围全市围的设有灶头的饮食服务单位(包括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不包括不设厨房和中央空调的兑制冷热饮品、凉茶、零售烧卤熟肉食品、食品复热和不设炒炉和无煎、炒、炸、烧烤、焗等产生油烟和废气制作工序的甜品、炖品、西式糕点、中式包点等餐饮场所。
三、工作目标按照环境功能区和污染防治要求,规划餐饮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推进餐饮场所与居民住宅楼分离。
对于新、改、扩建的饮食服务项目,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三同时”(即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和排污制度。
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要求指引
水质标准》 水质标准》
-2001)第 -2001)第
序
(GB/T 319 (GB/T 319
污染物项目 单位 二类污染物
号
最高允许排
二类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
62-2015)
62-2015)
(排入二级 (排入二级
放浓度(第 放浓度(第 处理污水厂) 处理污水厂)
二时段) 二时段)
1 pH
一级
二级
B级
C级
运营费用由餐饮业户负责承担,并与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 管理部门联网。
(三)餐饮垃圾管理要求 餐饮场所需配置相应数量、符合标准的专用餐饮垃圾收 集容器,并按生活垃圾处理规定进行隔油、隔渣处理,餐饮 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单独分类并密闭存放。餐饮场所对餐饮 垃圾的处理做到日产日清,采取定时定点的收集方式收集, 并做好种类、数量登记,并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餐饮场所落实餐饮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工作责任,设置文 明就餐提醒。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必须交给特许经营企 业收运处理,安装餐饮垃圾就地处理设备自行处置的除外。 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不得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厕 所、市政管道或者混入其他生活垃圾,严禁餐饮垃圾粉碎后 直接排入公共排水管网,禁止餐饮垃圾饲喂生猪、将未经无 害化处理的餐饮垃圾提供给养殖场(户)饲养其他畜禽。 (四)噪声管理要求 餐饮场所按照《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要求控制环 境噪声输出,科学合理安装排风机、鼓风机、冷却塔、空调 器等产生环境噪声的设备,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定期保养维 护,使边界噪声不超过本地区所对应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餐饮场所经营过程中要控制噪声和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降 低噪声,不得对周围生活环境造成噪声污染,不得在商业经 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 客,就餐场所噪声应不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排放限值要求。 (五)设备清洁维护管理要求 建有油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餐饮场所集聚经营区业 主、大中型餐饮业户,应委托专业单位清洗维护污染防治设 施;其他餐饮业户参照技术指引要求,自行或者委托专业单 位定期清洗维护污染防治设施。 餐饮场所应当如实做好清洗、维护和自检情况的台账记 录,台账记录材料保存时限不少于1年。 (六)其他要求 有条件的餐饮场所可对产生的污水、废气、噪声污染防 治情况每年自行组织一次监测,其监测标准参照前述污染防 治管理要求执行。
2024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24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一、严格控制新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各镇(街道)要进一步摸清本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底数,结合城市和城镇规划、近期建设计划,对准备新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进行严格把关,确保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事前有效管控。
本工作方案发布之日起,各镇(街道)一律不得批准在居民住宅楼、商住综合楼内新、改(扩)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
二、严格规范现有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禁止使用50(含50)平米以下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禁止在有客用电梯的建筑内使用50(含50)平米以上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
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居住(小)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从事露天烧烤产生油烟污染的经营活动。
对已经审批在居民住宅楼、商住综合楼内正在从事餐饮服务的场所,要一律按照本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加快油烟治理和验收,未通过验收的一律不得继续从事餐饮服务。
三、严格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环保审批对新、改(扩)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须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建设。
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须安装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须满足经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连续监测2个月以上,其出风口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不得超过广东省地方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44/1819-2018)规定的小时平均排放浓度限值,且不得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无组织排放的油烟不得进入大气环境。
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油烟排气筒的高度、位置等具体内容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估审批,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
禁止无排污许可证或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从事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饮食业油烟排放控制规范
饮食业油烟排放控制规范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需求不断增加,饮食业发展迅速,油烟排放成为一个削弱环境的事实。
饮食业油烟排放对人类健康也是非常有害的,因此国家环保部门根据环境污染防治法颁布了《饮食业油烟排放控制规范》。
《饮食业油烟排放控制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一、油烟排放量、排放环境控制标准1、油烟排放量要符合 GB 12544-90标准,油烟排放单位时间内最大浓度要控制在150mg/m3以下。
2、对于不同环境的油烟排放,应适当降低污染物排放,例如:(1)对于城市重点防护区、湿地保护区以及新建、改建、扩大、恢复和使用改变的饮食业场所,油烟排放量要控制在50mg/m3以下;(2)对于游客量较大的景区,应当按照游客量调整油烟排放量;(3)对于开展野外活动的饮食业场所,应当将油烟转化为无害物质;(4)对于一些气温高而且湿度大的地方,油烟排放量应当提高,以减少影响。
二、饮食业场所的设备要求1、所有的饮食业场所都要安装油烟滤清器,并定期对滤清器进行清洗和维护,以保证油烟排放符合环境标准;2、饮食业场所应当配备设备来进行污水收集、蒸发、净化和排放,例如污水回收桶和罐,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3、还应当安装烟气抽出器或新风系统,来提高工作人员的呼吸空气质量;4、饮食业企业也应当建立油烟排放检测和控制体系,确保油烟排放符合要求;三、饮食业场所的健康安全控制1、饮食业场所应当建立健康安全控制制度,加强防护工作;2、企业应当定期培训员工,提高员工个人保护意识;3、应当对油烟浓度进行检测,确保符合安全要求;4、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餐厅厨房的油烟排放;5、应当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以减少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
四、饮食业环境保护宣传1、企业应当开展有关饮食业环境污染防治的宣传活动,激发员工关注环境保护的热情;2、开展技术培训,加强员工的技术素质,以便更好地控制油烟排放;3、给大众提供有关饮食业污染防治的信息;4、参加各种环境保护活动,以充分发挥饮食业的社会责任。
餐饮业油烟扰民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餐饮业油烟扰民污染整治工作方案餐饮业油烟扰民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为根本出发点,按照“行业指导、属地监管、企业主责”的原则,坚持以优先解决投诉举报问题为导向,集中整治重点单位(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信访投诉及日常群众举报涉及的企业)、重点区域(人口密集区和餐饮聚集区)、重点规模(中、大型及以上餐馆)、重点业态(经营烧烤类等污染强度较高的)(以下简称“四类重点餐饮单位”)餐饮油烟污染问题。
切实提高我市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水平,实现油烟净化设施稳定运行,减少油烟扰民,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任务(一)完善餐饮业工作台账各相关部门对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信访投诉、群众举报涉及的油烟事项进行梳理;参照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辖区餐饮服务单位名录,对辖区内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排、核实,完善辖区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台账(见附件);市生态环境、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信息互联共享机制,根据审批、备案信息,每半年组织开展餐饮业工作台账更新,将新、改、扩建餐饮服务单位动态纳入台账管理,对注销企业进行台账动态清理。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二)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违法违规餐饮服务单位的整治力度,本着整改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清理整治餐饮服务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x.重点整治问题目前,我市违规餐饮企业(单位)涉气存在的问题,主要在选址不当、设施不完善、烟气混排、油烟(异味)扰民、运维异常等x方面。
(x)选址不当。
xxxx年x月x日新《大气法》实施之后,选址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等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注:“商住综合楼”指商业和居住混合的建筑,“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指与居住层相毗邻、相连接的楼层)(x)设施不完善。
餐饮服务单位厨房的炉灶、蒸箱、烤炉(箱)等加工设施上方未设置集气罩、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未置于油烟排风机之前或油烟净化设施未经国家或地方产品质量认证。
饮食业油烟排放控制规范
饮食业油烟排放控制规范1 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饮食业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油烟净化设备最低去除效率、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臭气浓度限值及相关管理、监测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行政管辖区饮食业单位经营期间的油烟排放管理,同时适用于新建饮食业单位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居民家庭油烟排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4675 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1848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HJ/T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62 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HJ554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GB14554、GB18483、HJ/T38和HJ/T6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为了方便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14554、GB18483、HJ/T38和HJ/T62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饮食业单位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的服务机构。
处于同一建筑物内,隶属于同一法人的所有排烟灶头,计入一个饮食业单位。
3.2 油烟指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的产物,统称为油烟。
[GB18483-2001,定义3.2]3.3 非甲烷总烃(NMHC)non-methanehydrocarbons指除甲烷以外的碳氢化合物的总称,即按照HJ/T38规定条件测得的于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前前后 后子化检测器有明显响应的除甲烷外碳氢化合物总量,以碳计。
3.4 臭气浓度指恶臭气体(包括异味)用无臭气空气进行稀释,稀释到刚好无臭时,所需的稀释倍数。
餐饮业经营者排烟、排污管理规定
餐饮业经营者排烟、排污管理规定第一篇:餐饮业经营者排烟、排污管理规定第十条餐饮广场排烟、排污管理规定:(一)建设油烟收集和处理装置设施,将油烟收集处理后全部排入专用烟道,且排放的油烟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规定;禁止油烟无规则排放和利用城镇公共雨水或者污水管道排放;(二)采用先进的燃烧设备及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消烟除尘、除油设备;禁止建设使用燃煤锅炉;(三)采用燃油、燃气或型煤等清洁燃料燃烧;禁止原煤散烧;(四)建设配套的污水收集管道设施,污水管道设施必须封闭严密。
废水经隔油、残渣过滤等措施处理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收集系统;禁止将餐饮污水直排城市道路、空地和排入雨水管网;(五)履行好“门前三包”职责,搞好责任区内环境卫生,保护好“门前三包”范围内的绿化苗木。
餐饮垃圾等固体废物处置应按县城管部门的要求倾倒至指定的场地、设施或直接按时送入垃圾收集车,严禁将餐饮垃圾倾倒入居民楼垃圾箱(池)和公共垃圾筒;禁止在绿化带内倾倒污水、乱丢乱放垃圾第二篇:餐饮业宿舍管理规定员工宿舍管理规定员工宿舍是公司提供给员工作为休息的场所。
为维护正常的宿舍秩序,给员工创造整洁、舒适、安全的休息环境,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团队意识,以饱满的精神投入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1、各宿舍员工应团结、友善、互助,讲究个人卫生,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2、宿舍统一由宿舍长管理,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员制定卫生值日表,各成员轮流打扫整理及宿舍安全的监督保障工作。
3、4、注意个人卫生,脏衣、脏物或有异味的衣物必须及时清洗或清理。
保持宿舍整洁,床铺必须保持清洁、整齐;衣物、行李、日用品或杂物必须按指定位置存放整齐,不得随意乱放或乱挂。
5、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烟头、乱倒杂物;不得从楼上扔垃圾,大、小便后及时冲洗,不要将卫生纸等杂物扔到马桶内,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餐饮油烟污染管制措施
餐饮油烟污染管制措施1. 概述餐饮油烟污染是指餐饮行业中由于油烟排放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
油烟污染不仅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还对人们的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为了控制餐饮油烟污染,各地逐渐引入了一系列的管制措施。
本文将介绍餐饮油烟污染的管制措施,包括设备控制、管理要求和法规限制等方面,以期在餐饮行业中减少油烟排放,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
2. 设备控制2.1 油烟净化设备为了降低油烟排放,餐饮行业普遍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如油烟净化器。
油烟净化器通过物理、化学或生物等方式将油烟中的颗粒物、有机物等污染物净化或转化成无害物质,以减少油烟对环境的污染。
油烟净化器的选型和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清洁。
使用寿命一般为3-5年,超过寿命要及时更换。
2.2 排风设备排风设备是减少油烟排放的关键措施之一。
合理设置排风设备,可以有效地将油烟排放到室外,减少室内油烟浓度。
排风设备的设计和安装要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保证排风效果和安全性。
同时,要定期保养和维护排风设备,保持其正常运行。
3. 管理要求3.1 油烟排放监测为了控制餐饮油烟污染,相关部门需要定期对餐饮场所进行油烟排放监测。
监测内容包括油烟排放浓度和排放时间等。
对于油烟排放超标的餐饮场所,应要求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以减少油烟对环境的污染。
3.2 培训与宣传为了加强餐饮行业对油烟污染的认识和控制意识,相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和宣传活动,包括油烟控制技术的介绍、正确使用油烟净化设备的方法等。
通过培训和宣传,可以提高餐饮从业者的油烟控制意识,促使他们主动采取措施减少油烟排放。
4. 法规限制为了加强对餐饮油烟污染的管控,各地都制定了相关法规,对餐饮行业的油烟排放进行限制。
根据法规要求,餐饮场所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清洗。
对于油烟排放超标的餐饮场所,相关部门有权采取罚款、暂停营业等处罚措施。
此外,一些地方还出台了特殊的限制措施,如限制在特定区域开餐饮店、限制餐饮店数量等,以减少油烟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餐饮业及同类场所油烟、黑烟和异味污染控制指引
餐饮业及同类场所油烟、黑烟和异味污染控制指引1一般原则1.1考虑到污染预防的原则,餐饮业及同类场所的设立应考虑到避免对附近易受影响的地方(如住宅楼宇等)和居民构成影响。
故建议于场所设立之前,应对附近的环境进行适当的评估,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以保障空气质素和避免日后场所运作时引致投诉。
1.2由场所排放至空气中的所有排放物不应导致空气污染的问题,包括不应含有明显可见的油烟、煮食炉排放的飞灰微粒和造成滋扰的异味等。
1.3黑烟的排放不应在任何四小时的期间内超过六分钟;或在任何时间内连续超过三分钟。
排放黑烟是指排放力高文图表一号阴暗色一样黑或更黑的烟雾。
2排放口的设计2.1经适当处理后的废气应由特定的排放口排出,排放口的设置应充份考虑到避免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故应与最接近且对空气污染有强烈感应的地方(如住宅楼宇)和居民保持足够的空间距离,且应设在通风良好,排放物能够不受阻挡地得到充份扩散的位置,并避免将排放口设在大厦天井、窄巷等位置。
2.2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油烟排放口应优先考虑设于场所所在建筑物的天面层,并安装在有利于气体的扩散的位置,但应考虑到避免对相连或邻近建筑物造成影响。
对于拟设于场所所在建筑物天面层之排放口,其安装高度建议是其排气范围20米半径内任何邻近或相连建筑物最高点之上至少3米,而一般情形下,排放口的排放物应垂直向上排放。
3油烟排放控制要求3.1餐饮业及同类场所运作时排放管道内的油烟排放浓度应控制在 1.5mg/m3* 以下。
4油烟处理设备管理规范4.1集排气系统4.1.1场所应安装合适的集排气系统,并以管道形式将经处理的油烟排放。
4.1.2产生油烟的作业台上应设置具前处理效能的烟罩及足够集气量的排气系统,其中烟罩的罩口面风速应大于0.6 m/sec;烟罩的水平投影面积须超出作业台周边20 cm 以上;管道中之排气速度应大于7 m/sec。
4.2油烟处理设备4.2.1场所应安装油烟去除效率超过90%、且具有相关油烟去除效率证明文件的油烟处理设备,以能有效将场所煮食时可能产生的油烟、气味及煮食炉废气等排放物减至最低,并经由特定的排放口排放。
餐饮服务单位污染防治规范指南——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要求
餐饮服务单位污染防治规范指南——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要求餐饮服务单位污染防治规范指南01废气污染防治要求一油烟的产生、成分及影响1. 油烟的产生食物烹饪和食品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物及热氧化和裂解产生的固、液、气三项混合物。
加工高油烟食材和炒、煎、烤、炸等烹饪过程油烟产生量较大。
2.油烟的成分醇、酮、烃、脂肪酸、以及芳香族化合物。
3.油烟的影响油烟是PM2.5的直接排放源,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可增加大气氧化性,加速臭氧和二次颗粒物的形成,油烟排放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油烟污染防治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排放的污染物应符合下表限值。
1.油烟收集餐饮服务单位的炉灶、蒸箱、烤炉(箱)等加工设施上方应设置集气罩,油烟与蒸汽的排风管道宜分别设置;油烟集气罩罩口投影面应大于灶头面,罩口下沿离地高度宜取1.8-1.9m,罩口面风速不应小于0.6m/s;油烟排风水平管道宜设坡度,坡向集油、放油或排凝结水处,管道应密封无渗漏。
2.油烟净化设备的选用及安装(1)技术路线选用一般管控类餐饮服务单位可选用单级油烟和颗粒物净化技术+ V0Cs净化技术或其他等效净化技术的油烟净化设备;列入重点业态、重点规模、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餐饮服务单位应选用复合式油烟和颗粒物净化技术+ V0Cs净化技术或其他等效净化技术的油烟净化设备。
(2)设备安装要求油烟净化设备应安装在油烟排风管道末端,位于油烟排风机之前;净化设备应与排风机联动,先于排风机启动,后于排风机停止,其额定处理风量不应小于设计排放风量(单个灶头的基准风量以2000m3/h计);油烟排放口应尽可能远离环境敏感目标。
不同规模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备去除效率应符合下表要求:(3)设置监测平台和监测点位餐饮服务单位应按照《北京市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 11/ 1195—2015)、《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要求设置采样监测平台和监测点位并保持正常使用。
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控制度
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控制度
背景
餐饮业是城市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服务行业,也是污染源之一。
其中,油烟污染是餐饮业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之一,对公共安全和居民健康带来严重影响。
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加强饮食行业的环境保护和健康意识,国家制定了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控措施,建立了油烟污染防控制度。
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控制度
1. 餐饮业单位的准备工作
餐饮单位应当在建立环保设施之前,公示建设方案,做好方案审核工作。
在油烟防护设施建设完毕后,环保部门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使用。
同时,餐饮企业还需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油烟净化设施的检查和清洗。
2. 餐饮企业油烟排放的控制
油烟的净化处理要求餐饮行业须建立可靠、高效的油烟净化集中处理设施。
大型餐饮企业集中处理油烟,中小型企业采用个体处理设施。
对于油烟处理设施,餐饮企业应要求油烟净化设施的运行效率达到100%。
3. 餐饮企业中油烟净化设施的操作
(1)油烟净化设施的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不得随意使用或操作。
(2)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应当按照集中处理、专业清洗的原则,在环保部门或具有资质的清洗公司进行油烟净化设施的定期清理。
4. 环保监管和处罚
环保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行业油烟污染的检查和管理。
对于排放超标、未建立油烟净化设施等违规行为,将根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
结语
随着餐饮业的发展,油烟污染越来越受到公众关注。
为了改善餐饮环境,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餐饮企业必须加强对油烟污染的防控措施。
同时,政府监督和处罚也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必将推动餐饮行业迈向更加健康、环保的方向。
餐饮油烟异味管理制度
餐饮油烟异味管理制度背景与目的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餐饮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其中油烟异味是一个容易被忽视但又非常重要的问题。
虽然油烟不是直接的有害物质,但是对于人体健康仍然会产生不良影响。
为了更好地保护公众健康,减少油烟异味对大气污染的贡献,并提高餐饮服务品质,制定本管理制度。
责任管理餐饮经营者餐饮经营所产生的油烟异味应该得到有效控制,并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环境。
餐饮经营者需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来进行管理和操作。
具体实施方式如下: - 及时检查和维护油烟净化设备,如油烟净化器和油烟排风管道 - 坚持定期清洗维护设备,避免沉积物对排放效率的影响 - 使用符合环保标准的清洁剂产品,尽量减少使用含有有机溶剂的清洁剂 - 排除设备故障,并在故障修复之后进行排放检测 - 定期更换油烟净化设备的滤网 - 在餐饮经营时保持厨房排风设施的有效运行以避免空气穿透管理部门通过对餐饮经营者的监管管理,积极维护公众健康。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餐饮经营者,管理部门应当相应惩罚并执行关闭通知。
同时,为了更好地控制油烟异味排放,管理部门应增加油烟排放量及排放方式的不同级别标准,并对餐饮企业排放实行动态监测市民市民有权举报违反规定的餐饮经营者,对于身处气味扰民的情况可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
监测与维护油烟排放量的监测是关键一环,其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 现场监测:在油烟排放系统中设置专用监测器,然后通过数据采集系统进行数据汇总,即可得到结果 - 定期抽样:在特定时间内,随机选取油烟排放系统中不同时间段的样品进行抽样测试 - 计算估算:考虑油烟排放量的估计方式,间接计算其排放量针对在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需要尽快解决并进行油烟净化设备的维护,实现其正常的排放工作。
结束语制订本制度主要是基于环境领域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公众健康的需要而设计的。
油烟异味对于无法及时处理的油烟污染会影响到人们的身体健康。
餐饮业油烟管理制度
餐饮业油烟管理制度1.背景与意义在餐饮行业中,产生的油烟已经成为严重的环境污染物。
不仅对顾客的健康造成影响,同时对员工的身体健康也带来潜在威胁。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的油烟管理制度十分必要。
2.管理办法为了保证油烟排放的质量与量达标,餐饮业应当采用以下管理办法:2.1油烟排放标准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生产餐饮油烟的厨房应当合理布局、科学设计抽排系统,通过管道将废气排放到塔桥或者其他达标排放设备,减少环境污染。
2.2抽排设备检测与维护对于餐饮业内的排油烟抽排设备,需要定期进行检测与维护,维护检测应当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并且及时更换或维修现场出现的问题。
2.3油烟检测餐饮业应当定期开展油烟质量检测工作,测试排放的油烟是否达标。
对于不达标的餐饮场所,应当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直到达到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为止。
2.4员工保护餐饮业的员工在长期暴露于高浓度油烟环境中,身体容易出现相应的疾病。
因此,餐饮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员工对油烟的暴露,如职业装、口罩等。
3.制度建设为了更好的管理餐饮业中的油烟问题,我们可以进行制度建设:3.1建设油烟管理责任制针对各级餐饮业经营主体,建立餐饮油烟管理制度,厨房主管或业主应当对油烟抽排设备和抽排设备使用和检测质量承担全面的责任,并且负责检测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确保达标排放。
3.2建设技术支持系统餐饮业应当为油烟管理设立专门的技术支持系统,为业主及厨房主管提供技术支持和维护指导。
3.3建设常态化检测信誉制度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建设餐饮业常态化油烟检测制度,每隔一定时间对餐饮业油烟进行监督和检查,建立油烟排放质量信誉制度与安全标准化。
4.结论油烟污染已成为相当严重的环境问题,制定油烟管理制度对于保证餐饮场所环境的安全卫生至关重要。
未来油烟污染问题依然需要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餐饮业的共同努力下,注重倡导科学制度有序落地,进一步完善油烟排放标准,完善技术体系,提升服务质量,不断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卫生的环境。
广州市油烟综合整治规范化技术指引
广州市油烟综合整治规范化技术指引荔湾区餐饮油烟综合治理规范化技术指引广州市荔湾区环境保护局目录引言 (2)1 适用范围 (3)2 引用文件 (3)3 术语与定义 (3)4 餐饮油烟污染特性与危害 (4)4.1 餐饮油烟成分 (4)4.2 餐饮油烟污染源 (4)4.3 餐饮油烟的危害 (5)5 油烟污染治理技术 (5)6 污染控制工程设计 (7)6.1 一般要求 (7)6.2 灶台及烟罩 (8)6.3 风管 (8)6.4 风机 (9)6.5 净化设备 (9)6.6 在线监控、浓度监测系统 (10)6.7 排放口 (11)6.8 消声及减震 (11)6.9 防火 (12)7 运行管理 (12)8 示范案例 (12)引言广州素有美食之都的美誉,“食在广州”是广州市向全国乃至全世界推广美食的一块闪耀招牌。
广州的美食负有盛名,是以饮食业的长盛不衰且蓬勃发展作为依归。
广州市现有饮食服务业近三万户,主要集中在天河、越秀、荔湾、白云和番禺等区域,商业繁华区和商业居住区更是餐饮企业林立,但伴随蓬勃的饮食业而来的却是一系列环境问题。
市民对于环保问题的投诉,超过50%涉及油烟和噪声扰民的问题。
饮食业油烟污染逐渐成为人们关心的一个焦点话题。
2011年,为进一步加大市区饮食业环保整治力度,积极解决市区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广州市环保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学习借鉴港澳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强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气办〔2011〕4号),对近三年来市民重点集中投诉的2863家饮食服务企业的餐饮油烟、餐厨垃圾、废油脂、噪声污染的治理情况及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进行了复查清理,并开展相关油烟治理新技术及新工艺的试点应用。
作为广州市餐饮环保综合治理试点推进的中心城区之一,荔湾区积极响应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全区饮食业环保治理情况排查工作,引进征集餐饮环保综合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针对环境敏感点、低空排放餐饮企业的油烟治理进行设备整改及技术试点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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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業及同類場所油煙、黑煙和異味污染控制指引
1.一般原則
1.1考慮到污染預防的原則,餐飲業及同類場所的設立應考慮到避免對附近
易受影響的地方(如住宅樓宇等)和居民構成影響。
故建議於場所設立之前,應對附近的環境進行適當的評估,並採取切實可行的控制措施,以保障空氣質素和避免日後場所運作時引致投訴。
1.2由場所排放至空氣中的所有排放物不應導致空氣污染的問題,包括不應
含有明顯可見的油煙、煮食爐排放的飛灰微粒和造成滋擾的異味等。
1.3黑煙的排放不應在任何四小時的期間內超過六分鐘;或在任何時間內連
續超過三分鐘。
排放黑煙是指排放力高文圖表一號陰暗色一樣黑或更黑的煙霧。
2.排放口的設計
2.1經適當處理後的廢氣應由特定的排放口排出,排放口的設置應充份考慮
到避免對附近居民造成影響,故應與最接近且對空氣污染有強烈感應的地方(如住宅樓宇)和居民保持足夠的空間距離,且應設在通風良好,排放物能夠不受阻擋地得到充份擴散的位置,並避免將排放口設在大廈天井、窄巷等位置。
2.2在實際可行的情況下,油煙排放口應優先考慮設於場所所在建築物的天
面層,並安裝在有利於氣體的擴散的位置,但應考慮到避免對相連或鄰近建築物造成影響。
對於擬設於場所所在建築物天面層之排放口,其安裝高度建議是其排氣範圍20 米半徑內任何鄰近或相連建築物最高點之上至少 3 米,而一般情形下,排放口的排放物應垂直向上排放。
3.油煙排放控制要求
3.1餐飲業及同類場所運作時排放管道內的最高允許油煙排放應遵守相關發
牌部門之要求,然而為更好保障環境質素及居民健康,亦建議場所在可行情況下將油煙排放濃度控制在1.5 mg/m3* 以下。
4.油煙處理設備管理規範
4.1集排氣系統
4.1.1場所應安裝合適的集排氣系統,並以管道形式將經處理的油煙排
放。
4.1.2產生油煙的作業台上應設置具前處理效能的煙罩及足夠集氣量的
排氣系統,其中煙罩的罩口面風速應大於0.6米/秒;煙罩的水平
投影面積須超出作業台周邊20厘米以上。
4.2廢氣污染控制設備
4.2.1場所應設置合適的廢氣污染控制設備,例如須設置超過90%油煙去
除效率的油煙處理設備,以便能有效將場所煮食時可能產生的油煙、
氣味及煮食爐廢氣等排放物減至最低,並經由特定的排放口排放。
4.2.2油煙處理設備須附有由生產商提供的說明油煙處理設備的油煙去
除效率超過90%的文件;倘未能附有上述之文件,亦須附有由具備
與檢測相關的實驗室能力認可證明的機構發出的說明油煙處理設
備的油煙去除效率超過90%的文件。
4.2.3若場所排放之油煙帶有異味,則應裝置能有效處理異味的設備。
4.2.4選擇廢氣污染控制設備時,應以場所排氣的最高負荷量(即最惡劣
的情況)作為設計標準。
4.2.5設計時應考慮確保油煙處理設備能持續操作,並需提供安全及易
到達之通道以供檢查及維護。
4.2.6場所運作時應確保廢氣污染控制保持開啟及處於正常運行的狀
態。
4.2.7場所負責人需妥善保存有關處理設備之去除效率的證明文件和詳
細的操作、維護和保養指引等文件,如有需要,應能隨時提供予相
關發牌部門及執法人員查閱。
4.2.8為防止噪音污染的問題,在加裝油煙處理設備和其他廢氣污染控制
設備時,應考慮相應之隔音或隔振設備材料,以確保符合經第
9/2019號法律修改的第8/2014 號法律《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的
要求。
4.3油煙處理設備和相關配套設備的清洗及維護保養
4.3.1經常監測有關油煙處理設備的效率,並採取適當之維護措施,如定
期進行清洗和由專業人員檢查、維護和保養,以確保處理效率。
4.3.2對於前端擋板、油隔、過濾網、煙罩或其他同類的前處理設備,以
及對於油煙處理設備(例如靜電除油煙機、運水煙罩等),須至少每
星期進行一次檢查和維護。
4.3.2.1排煙管道*
至少每六個月進行一次檢查和維護;並須記錄有關檢查和維護的工作。
4.3.3場所負責人需妥善保存上述設備的有關清洗、檢查及維護保養等
的紀錄,以便日後能隨時提供相關資料予發牌部門以及執法人員
查閱。
4.3.4就油煙處理設備和相關配套設備的操作、清洗、檢查、維護和保養,
建議制訂清晰的程序和指引,以便人員執行。
5.燃料的使用
5.1為減低場所對環境的影響,建議有關場所使用清潔燃料,如石油氣、天
然氣或其他低污染的燃料等,同時避免使用工業油渣、火水和木柴等燃料。
5.2對於使用工業油渣、火水及木柴為燃料的餐飲業或同類場所,其污染控
制應進一步參考“鍋爐或火爐排放黑煙和微粒污染控制指引”。
6.二次污染的控制
6.1對於清洗或保養有關之污染控制設備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如飛灰微粒、
收集的廢油、清洗過程產生的污水、棄置的吸附物料等,應進行適當收集和處理,以防止二次污染的發生。
7.投訴處理機制
7.1建議制訂污染投訴處理機制,若遇到相關投訴,應按預先制訂的程序或
機制跟進有關之情況,以能盡快改善有關情況。
~完~
*排放管道油煙排放濃度的檢測方法應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 18483-2001《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附錄A 的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