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宪审查
谈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谈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潘家锋)一、违宪审查制度的概念和意义违宪审查,是指为保障宪法实施,由具有违宪审查权的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对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以及国家机关的行为是否合宪进行审查,并对其是否违宪作出裁决的活动。
宪法规定了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这些规定不仅反映着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方向,而且从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根本原则上规范着整个国家的活动;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建立违宪审查制度是建设法治国家所必需的。
衡量法治的最终标准就是看一个国家的宪法是否约束国家机关的抽象行为,看这个国家有没有建立起一套监督国家机关使其不能违宪的制度。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宪法监督制度的确立与否、完善与否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真正实现了法治的试金石。
法治的最高级形式是违宪审查,违宪审查是法治的基石和核心。
二、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监督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第62条规定,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但是,在违宪审查的程序方面,宪法完全没有作出规定,一直到《立法法》才有了一些程序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90条规定了提出违宪审查要求的机关,即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了提出违宪审查建议的主体,即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
第91条规定了违宪审查的原则性程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在审查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中国宪法第五章违宪审查.
2003年10月,河南人大致函河南省高级法院和洛阳市 人大,要求纠正判决错误,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0月21日,河南省高级法院在一份对全省下发的通报中 称,“个别干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意识淡薄,政治业务 素质不高。……无论案件具体情况如何,均不得在判决 书中认定地方法规的内容无效。” 处理的结果是撤消李慧娟审判长职务并免去其助审员 资格。赵广云是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也因此案被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副庭长职务。 受到处理后,李慧娟请了假,暂时离开了法院的工 作环境,但她的内心仍然无法平静。休假期间,她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的女法官协会,将自己的材料递到了最高 人民法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现行违宪审查制度: (1)明确规定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 (2)明确了违宪审查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第六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 规、决定和命令; (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 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 议;……
“在一切有关大使、公使、领事以及州为当事一 方的案件中,最高法院有最初审理权。在上述所 有其它案件中,最高法院有关於法律和事实的受 理上诉权,但由国会规定为例外及另有处理条例 者,不在此限。” 最后,马歇尔就联邦国会立法权的界限、宪法的最高法律
地位、法院为何有权审查法律等问题作了长篇论证,明确宣布 “违宪的法律无效”,“阐明法律的意义是法院的职权”。据此, 法院驳回了马伯里的请求。
(四)宪法委员会 1、专门机关审查 2、违宪审查为事前审查,即在法律生效前予以审查 3、违宪审查除选举争议外多为抽象审查,即对立法的合 宪性审查 4、实行自动审查和申请审查相结合。议会制定的法律在 经总统签署前须提交宪法委员会审查,总统、总理、 参议院和众议院议长、60名参议院或者众议院议员联 名申请。 5、宪法委员会具有浓厚政治性。其组成为历届总统(终 身)、三名由现任总统任命、三名由众议院议长任命、 三名由参议院议长任命(任期九年)) 代表国家:法国
第一章 宪法概论-违宪审查
美国型司法审查制度的基本特色: (1)附带的案件审查。 (2)适用司法审级制度。 (3)判决实际上具有一般效力。 (4)在判决理由部分对法律的合宪性作出判断。
由普通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的主要根据是 : 1)对立法机关不抱绝对信任的政治理念。 2)在多数决定原则下保护少数的政治理念。 3)三权分立与制衡原则下法院制约其他国家机 关的需要。 4)司法机关的特性。
C、审查各政党、团体、企事业等组织及公民的行 为合宪性。 即任何组织和公民都必须在宪法范围内活动,因 而对其活动的审查也是违宪审查的内容。
违宪审查的模式
一、司法机关审查模式:由普通法院在审理具体 司法机关审查模式: 案件过程中附带地就适用于该案件的法律的合宪 性进行审查。该模式由美国于1803年马伯里诉麦 迪逊案创立,也以美国为代表。 采取该模式的主要有美国、日本、菲律宾、阿根 廷、巴西、印度、澳大利亚、加拿大、挪威、丹 麦等。
我国的违宪审查
我国所采取的是立法机关进行审查的模式。我 国《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监 督宪法实施的权力。
《立法法》则根据《宪法》所确立的宪法监督体 制作了具体化的规定: 审查程序:①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在审查中认 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 例及司法解释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 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也可以由法律 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召开联合审查会议, 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 出说明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 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大法律委 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国宪法委员会
宪法委员会的成员为9人,任期9年,不得连任。 宪法委员会不仅是违宪审查机关,还具有与之 相联系的职权: 1.违宪立法审查权。 2.立法事项与命令事项的确定权。 3.有关选举事项的裁决权。 4.接受有关总统的重要问题的咨询的权力。
中国宪法第五章违宪审查
(二)宪法监督的方式
1、事前审查和事后审查 区分标准:对法律、法规的审查时间 事前审查:在规范性文件生效前进行的审查。 宪法委员会模式国家采用 事后审查:在法案生效后进行的审查。 司法机关、宪法法院监督宪法的国家采纳之。
2、具体审查和抽象审查 具体审查:在审理具体案件时,就所适用的法律是否合宪 作出有约束力的裁决。 它以具体的争诉案件为前提,所以又称附带性审查。违宪 司法审查制国家采用。 抽象审查:就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否与宪法相一致而进行一 般性审查的制度。可能是由于法律争讼引起的,也可能 是有权机关作出的一般性评价。立法机关、专门机关进 行宪法监督的国家多采用。
(四)宪法委员会 1、专门机关审查 2、违宪审查为事前审查,即在法律生效前予以审查 3、违宪审查除选举争议外多为抽象审查,即对立法的合 宪性审查 4、实行自动审查和申请审查相结合。议会制定的法律在 经总统签署前须提交宪法委员会审查,总统、总理、 参议院和众议院议长、60名参议院或者众议院议员联 名申请。 5、宪法委员会具有浓厚政治性。其组成为历届总统(终 身)、三名由现任总统任命、三名由众议院议长任命、 三名由参议院议长任命(任期九年)) 代表国家:法国
(3)明确规定了专门委员会协助行使宪法监 督职权
第七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 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 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 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 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
“在一切有关大使、公使、领事以及州为当事一 方的案件中,最高法院有最初审理权。在上述所 有其它案件中,最高法院有关於法律和事实的受 理上诉权,但由国会规定为例外及另有处理条例 者,不在此限。” 最后,马歇尔就联邦国会立法权的界限、宪法的最高法律
违宪审查名词解释
违宪审查名词解释
违宪审查是指对法律、法规和宪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某项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规定的过程。
违宪审查是宪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监督政府行为、维护公民权益与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其核心目的是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保护公民权益和维护社会的公正与正义。
在一些国家,如美国、德国等,宪法已成为最高法律;在这些国家,违宪审查是由专门的机构或法院进行的。
在美国,最高法院拥有违宪审查的权力,可以对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的行为进行审查,以确保其不违反宪法的规定。
在德国,由联邦宪法法院负责违宪审查,它可以审查联邦和地方法律和法规的有效性。
违宪审查的目的是保护宪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防止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滥用权力,损害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违宪审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合法性审查和内容审查。
合法性审查主要是对法律、法规和行政行为的形式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宪法规定的合法程序。
合法程序包括立法的程序是否符合宪法规定的要求,行政行为是否违反了程序正义的原则等。
内容审查主要是对法律、法规和行政行为的内容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违反宪法规定的具体规定,如是否侵犯了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是否超越了有限的政府权力等。
例如,在某些国家,宪法规定了言论自由、结社自由、信仰自由等基本权利,如果
一项法律或行政行为违反了这些权利的保护,就可能被违宪审查认定为违宪。
总的来说,违宪审查是对法律、法规和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内容审查,以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维护公民权益和社会的公正与正义。
通过违宪审查,可以纠正违宪的法律和行政行为,维护宪法的尊严和公民的权利,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进步。
中国违宪审查制度
中国违宪审查制度中国违宪审查制度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会,宪法是最高法律,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违宪审查制度成为了一道困扰中国社会的难题。
违宪审查制度指的是政府以不合宪法的理由,限制公民言论、新闻出版、互联网等领域的自由,使得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受到了严重的侵害。
现实情况在中国的现实环境中,一些政治家、官员、媒体等,经常对新闻报道、互联网内容进行审查,扼杀偏差言论,隐瞒不良事实,有激进的思想内容和敏感的政治事件时,审查更是严厉。
在一些情况下,审查还有绝对的力量,有的政府部门执法不当,拒不执行有效判决,严重违反宪法和法律。
这些违宪行为,导致了不少通过依法维权的公民和机构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打压和威胁。
法律规定违宪审查制度在宪法和法律中是被禁止的,其中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国家新闻出版管理局关于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积极引导互联网文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第四条,也规定:“不允许通过设立审查机制、实名认证、强制实名和强制审核等手段进行不合法的审查过滤和干预管理”。
然而,违宪审查制度在现实生活中依然屡禁不止,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法律制度不健全,政府不遵守法律规定,公众的维权意识和能力不足,维权领域也存在一些难以克服的法律障碍。
倡导解决为了建设法治社会,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必须得到彻底解决,需要政府采取切实有效的法律措施,保证公民言论自由权利,严格遵守宪法的规定,彻底消除违宪审查制度的现象。
要让违宪审查制度获得彻底解决,我们应该对于法制宣传和教育多做努力,提高公民和公务员的依法意识,更要鼓励民众勇于发声维权,促进公民的行为规范和信仰教化,树立法治理念和文化,为完善现代法制建设作出切实的贡献。
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信息解禁,个人、组织自媒体渠道不断增加,使得违宪审查制度越来越难以存在,必要的法律和制度修正也会提上日程。
结语宪法规定了人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了宪法具有法统性、宪治性及宪制性,既是最基本的国家法律,也是社会治理的基石。
第七节 违宪审查
请问:(1)县人大能直接撤销物价局的文件吗?
(2)除了本案的方式以外,公民是否还能通过其他方 式请求撤销物价局的文件? (3)你觉得本案中的人大监督方式效果如何?
三、宪法监督的方式
(1)以被审查对象是否已生效为标准,可
分为事先审查、事后审查及事先与事后审查 结合三种方式。
(2)以审查的起因为标准,可分为附带审
查、起诉审查和提请审查三种方式。
附带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涉
及到法律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其所作的合 宪性审查,因此特定的诉讼是附带审查的前提。 这是美、日等国唯一的违宪审查方式; 起诉审查是指公民、组织、国家机关认为自身 的宪法权益受侵犯时,诉请特定机关对法律文 件或行为的合宪性进行审查。这就是常说的宪 法诉讼;
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县物价局没有依法举行听 证会征求各方意见,严重违反了法定程序,产生的文 件应予撤销。主任会议决定将10位代表的议案原案提 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是否立案。7月29日,县人大常委 会第3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将该 议案送交县人民政府办理。县人民政府在召开会议研 究后,作出了撤销违背法定程序的提价文件。
2、违宪审查与司法审查 3、违宪审查与宪法诉讼
二、违宪审查的基本类型
1、最高代表机关(立法机关)审查制
在资本主义国家,采用此制者主要为深受议
会至上原则影响的国家; 社会主义国家由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存在, 违宪审查的职责天然地由其承担。
2、司法审查制
美国是典型代表,另外采用此制的还有如日本、
思考题
我国虽然在宪法中规定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履
行宪法监督的职责,但常委会从来未在实践中 运用过这一权力,甚至在公民屡屡上书请求其 履行职责时也仍旧保持沉默。那么,你认为全 国人大常委会是不是一个合适的违宪审查机关? 在违宪审查机关的设置上,你同意哪一种观点, 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违宪审查的名词解释
违宪审查的名词解释
违宪审查是指审查主体对法律、法规、宪法等法律文书的合宪性进行检查和判定的一种行为。
它是一种由司法机关或相关机构对违反宪法的法律进行审查,以确保法律的合宪性和保护宪法的权威和有效性。
具体而言,违宪审查主要是针对某一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政府行为是否违反宪法而展开的一种行为。
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所有的法律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
当法律与宪法相冲突时,宪法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需要进行违宪审查来判定。
违宪审查的目的在于确保宪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保护公民的基本权益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它通过审查法律的合宪性,维护宪法的权威,控制政府行为,防止滥用权力、侵犯公民权利和破坏司法公正。
违宪审查通常由宪法法院、最高法院或类似机构负责。
这些机构通过接受个人或团体提起的宪法诉讼,对案件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参照宪法的规定和解释,判断该法律、法规或政府行为是否违反宪法,并作出相应的调整或废止决定。
违宪审查的对象可以是各级法律、司法解释、行政行为等。
它不仅可以针对已经存在的法律,还可以针对提案立法、法律修订或修宪等过程中的法律草案进行审查。
此外,宪法的权威和有效性也决定了它对各级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有着监督和限制的作用。
总之,违宪审查是一种保障宪法权威和有效性的重要手段。
它通过检查和判定法律的合宪性,维护公民的基本权益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通过违宪审查的进行,能够及时纠正违宪法律,保护宪法的权威,维护国家的法治和公正。
宪法复习——精选推荐
宪法复习名词解释:1、违宪审查:违宪审查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依据特定的程序和⽅式对宪法⾏为是否符合宪法进⾏审查并作出处理的制度。
P55 2、不成⽂宪法:不成⽂宪法是指由书⾯形式的宪法性法律⽂件、宪法判例、和⾮书⾯形式的宪法惯例等构成的宪法。
P18 3、宪法法院审查制:宪法法院审查制是指在国家机构中设⽴专门保障宪法秩序的宪法法院,以特定的程序审查法律⽂件等是否符合宪法的制度。
p654、司法审查制:司法审查制是指由普通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过程中附带地就适⽤于该案件的法律的合宪性进⾏审查的制度。
P645、宪法解释:宪法解释是指宪法解释机关根据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对宪法规定的含义、界限及相互关系所作的具有法律效⼒的说明。
p496、宪法修改:宪法修改是指宪法修改机关认为宪法的部分内容不适应社会实际,⽽根据宪法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活动。
P397、宪法变迁/宪法的⽆形修改:宪法变迁是指在宪法条⽂未作变动的情况下,由于社会的发展、国家权⼒的运作等,宪法条⽂本来的含义发⽣了变化。
p468、宪法规范: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宪法关系并具有最⾼法律效⼒的各种规范的总和。
p309、宪法惯例:宪法惯例是指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形成,并被反复运⽤,为国家机关、政党及⼈民所普遍遵循⽽实际上与宪法具有同等效⼒的习惯或传统。
p3510、柔性宪法:柔性宪法是指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法律效⼒上与⼀般法律完全相同的宪法。
p18第⼀章复习宪法总论第⼀节宪法的概念和本质⼀、宪法的概念(⼀)宪法词源的演变1、近代意义的宪法:不仅是法的⼀种表现形式,⽽且在⼀国法律体系中居于最⾼的地位,成为“法律的法律”,即国家的根本法;且近代意义的宪法是⼈权保障法。
2、古代意义的宪法:只是法的⼀种表现形式⽽已,与保障⼈权也没任何关系。
(⼆)原始意义上的宪法原始意义上的宪法是指国家组织法。
(三)⽴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1、⽴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可以成为实质意义上的宪法,是指在⼀个国家存在的通过限制国家权⼒来保障⼈权的法。
第四章 违宪审查
第四章违宪审查
一、违宪审查的含义
●违宪审查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对其他国家机关、特定组织(主
要是政党)的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审查。
二、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一)现行《宪法》规定的违宪审查制度
通常,我国的宪法保障制度被称为“宪法监督制度”。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确立了宪法监督制度。
本质上,现行《宪法》所规定的宪法监督制度属于违宪审查制度。
不过,现行《宪法》规定的违宪审查制度与传统意义上的违宪审查制度存在明显的差别。
表现在:①现行《宪法》规定的行使违宪审查权的机关为最高权力机关,而不是普通法院或具有完全司法性质的专门机关;②现行《宪法》中的违宪审查不仅包含合宪性监督,还包括合法性监督。
(二)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弊端
●违宪审查主要和基本的审查对象是法律。
●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留下的最根本的制度缺陷是法律逃逸于违宪
审查之外: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的合宪性审查,先发完全没
有规定;宪法尽管规定全国人大有权改变和撤销全国人大常委
会不适当的决定,但从宪法人本的解读看,全国人大的这种审
查权不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三、违宪审查制定的完善 P88。
国外违宪审查制度浅谈
□张朝霞王锡明国外违宪审查制度浅谈国外议会评介违宪审查又称司法审查,是西方国家通过司法程序来审查和裁决立法和行政是否违宪的一种基本制度。
这种制度的理论依据是:宪法是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立法和执法的基础和根据,法律和法令从形式到内容都不得同宪法条文相抵触。
司法机关主要是最高法院或宪法法院,被认为是保障宪法实施的机关,因而一旦产生法律和法令不合宪的问题,它们就可以宣告该项法律和法令违宪而无效[1]。
违宪审查的目的在于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政秩序[2]。
违宪审查制度的核心就是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对违宪行为进行审查和纠正[3]。
世界各国根据各自国情既建立了不同的宪法监督保障制度,规定了各自监督机关的职责范围,也规定了违宪的审查方式。
一、西方对违宪案件的审查方式在不同的国家里,违宪审查的部门不同,但是共同的是违宪审查机构的专业化与独立性:专门审理政府或立法机关侵犯公民权利的案件,独立于普通法院、独立于行政机关,并且都关注过程合法性。
从违宪审查的手段上说,现代国家通过两种方式对法律及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进行审查[4]。
(一)事先审查制。
即在法律、法律性文件颁布生效之前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一旦被确认违宪,该项法律、法律性文件便不得颁布实施[5]。
这是为了防止法律违宪事件的发生,在法律未颁布之前,对其进行合宪性审查。
事先审查又称为预防性审查,即在法律、法令、法规等生效之前进行的审查。
如法国宪法委员会进行违宪审查的方式通常采用事先审查,“各项法律在颁布以前,议会两院的内部规章在执行以前,均应提交宪法委员会审查,以裁决其是否符合宪法。
为了同样的目的,各项法律在颁布以前,可以由共和国总统、总理、两院中任何一院议长,或由60名国民议会议员或60名参议院议员提交宪法委员会。
”[6]被宣布为违反宪法的条款不得公布,也不得执行。
对宪法委员会的裁决不得上诉,宪法委员会的裁决对于政府各部、一切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具有强制力[7],如法国。
第十五章违宪审查
第十五章 违宪审查
6、取缔政治组织。是指违宪审查机关禁止违 宪政党存在与活动的一种措施。
违宪审查部分思考与分析
一、思考: 1、违宪审查的主要模式及其特征。 2、违宪责任的归结。 二、分析: 1、良性违宪、宪法权威与社会变迁。
三、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违宪审违宪审查模式上,应当实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 会与普通法院行政庭共同进行违宪审查的复合审查模 式,并在以下方面,对其予以健全和完善。
1、加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机构建设,促使违宪 审查运行的具体化。
2、加强普通法院行政庭建设。 3、制定程序规则,建立违宪审查程序制度。 4、增强全民的宪法意识,为违宪审查制度奠定广泛
第十五章 违宪审查
(三)专门机关审查模式 1、概念:专门机关审查模式,是指由宪法所规定的
专门机关对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合宪性进行审 查、裁决的一种违宪审查模式。 2、分类:特设司法机关审查模式、专门政治机关审 查模式。 特设司法机关审查模式是指由根据宪法规定设立的专 门行使违宪审查权的法院负责违宪审查的一种模式。 专门政治机关审查模式的特点在于专门政治机关的职 权主要是政治性职权。 (四)复合审查模式 1、概念:复合审查模式是指一国的违宪审查权由两 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机关共同行使,并根据法律规定 或国家认可的权限、程序和方式对违宪案件进行合宪 性审查和裁决的一种模式。
司法机关违宪责任、国家重要领导人的违宪责任和政 党违宪责任。 2、依据违宪行为方式不同可分为作为违宪责任和不 作为违宪责任。 3、依据违宪行为性质可分为抽象违宪责任和具体违 宪责任。 四、违宪责任的形式 违宪责任的形式是指违宪责任的具体表现形态。
第十五章 违宪审查
1、弹劾。是指特定国家机关(一般是国家权力机关) 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剥夺违宪或违法失职的国家领导 人和重要公职人员职务的一种制裁措施。
浅谈中国的违宪审查
浅谈中国的违宪审查违宪审查又称宪法监督,是指特定的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式,对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等规范性文件和特定主体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并做出处理的制度。
其作用在于保障宪法的实施、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先后建立了违宪审查制度。
相较于美国等国家,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很不完善。
中国建立完善的宪法审查制度的障碍有很多:一、违宪审查的主体模糊不清,违宪审查机构至今未能实际建立起来。
建立违宪审查制度首先要有专司违宪审查的专门机构,这是实际建立起违宪审查制度的国家的共识。
在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国务院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违宪及违法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从宪法的这些规定来看,我国违宪审查的主体应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它的常委会。
但是,宪法又对具体上下级政府和人民代表大会做出了诸多规定。
这些表面上非常健全的规定实际上矛盾百出:这些规定给人的印象首先是,似乎我国的违宪审查权并不专属最高权力机关,国务院、地方权力机关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享有一定的违宪审查权,因为上面所谓的‚不适当‛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当然而且首先指的是违宪的规范性文件,但是,无论是国务院还是地方权力机关、地方行政机关都没有宪法解释权,我国的宪法解释权是归属全国人大常委会,而宪法解释权是违宪审查权的前提,没有宪法解释权就无法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与宪法相抵触,因而,这些规定不仅使我国的违宪审查权的归属变得模糊,而且在实践中无法操作,从而形成了违宪审查‚谁都可以管理,但实际上谁都不管‛的局面。
二、宪法缺少可适用性,违宪审查失去了根基。
长期以来,我国将宪法的作用局限在为具体的立法提供法律依据方面,它不具有可适用性。
法院在审理具体的刑事、民事及行政案件中不能直接引用宪法条款或运用宪法原则去审查拟将作为裁决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也不能受理和审理当事人以宪法为依据提起的宪法诉讼案件,同时宪法也不能直接运用于审理具体的纠纷案件,因而,法院在适用一般的法律文件审理争议纠纷时是不可能发现这些法律文件与宪法有抵触的;而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尽管在法律上它有违宪审查权,但是,由于它仅仅是制定法律,并不直接适用和执行法律,因此,如果没有其他因素的推动,它自身是无法发现违宪案件的。
违宪审查制度
违宪审查制度引言:违宪审查制度是一个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国家宪法尊严的重要制度。
作为一种法律机制,违宪审查制度在许多国家的宪法中被确立为一项重要的保障措施。
本文将重点探讨违宪审查制度的定义、发展背景、作用以及案例,以展示此制度在维护宪法权威和保护公民基本权利方面的重要性。
一、违宪审查制度的定义违宪审查制度可以定义为一种法律机制,旨在对政府行为、法律或决策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违反宪法的规定。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宪法的权威,确保政府行为符合宪法原则,并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二、违宪审查制度的发展背景违宪审查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美国宪法的形成过程中。
1791年,美国通过了第十四条修正案,通过这一修正案,联邦最高法院获得了对宪法违宪行为进行审查的权力。
此后,违宪审查制度逐渐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采用和普及,成为各个国家宪法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违宪审查制度的作用1. 维护宪法权威:违宪审查制度保证了宪法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违宪审查制度使得任何违宪的行为都可以受到法律的制裁,确保宪法的权威得以维护。
2. 保护公民基本权利:通过违宪审查制度,政府行为和法律可以被审查是否违反公民的基本权利。
这保证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在任何情况下都得到保障和尊重。
3. 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违宪审查制度有助于预防和纠正违宪行为,维护公正和公平的社会秩序。
这不仅对国家的稳定和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也对投资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有积极影响。
四、违宪审查制度的案例分析1. 美国最高法院对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的审查:1954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决认为分离但平等的教育违反了美国宪法。
这一审查结果最终推动了美国的民权运动,对推动美国社会的平等和多元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2. 德国宪法法院对戈特利布(Götz Guba)案的审查:1998年,德国宪法法院认为戈特利布案中对同性伴侣平等受权的限制违宪。
这一审查结果推动了德国同性伴侣权益的保护和推进,对德国社会的进步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四讲 违宪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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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各国的违宪审查,大致可分为四类: • 一是由立法机关负责审查,如英国、前苏 联; • 二是由司法机关负责审查,如美国; • 三是由特设政治机构负责审查,如法国的 宪法委员会; • 四是设立宪法法院进行审查,如德国、意 大利、俄罗斯等国。
宪法诉讼与违宪审查的主要区别
• 1 宪法诉讼一般是以对宪法所规定的权利主体受到既定 损害为前提,而违宪审查则不一定要求有既定违宪损害事 实的存在。 • 2 违宪审查制是一种包括非诉讼程序审查和诉讼程序审 查的方式,它既可以是事先的,也可以是事后的;宪法诉 讼则仅是一种通过诉讼程序审查法律或行为是否违宪的一 种审判活动。 • 3 违宪审查或者是在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的基础上进行, 或者只需要一个单方的违宪审查机关按特定程序来进行; 而宪法诉讼则必须是在宪法诉讼当事人地位平等的基础上 进行。 • 4 宪法诉讼必然涉及到违宪审查,但进行违宪审查并不必 然要求进行宪法诉讼。宪法诉讼是一种消极的违宪审查, 它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
参见《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二十五个司法大案》P22
• 在1610年英国的“博纳姆医生案” (Dr.Bonham’s Case)中的“附论” (dictum)中,英国王座法院的柯克大法官 就曾宣布,一项违背自然正义(natural justice)的议会法案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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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克大法官以及美国殖民地时期某些州有过类 似思想与实践,但并不影响“马伯里诉麦迪 逊”(Marbury v. Madsion)一案在宪法诉讼制度发 展史上的里程碑意义,此案是在国家制度层面确 立了由司法机关审查法律违宪与否的先例。后来 逐渐又传至欧洲。 • “本世纪初叶,尤其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美 国模式在欧洲特别是法、德、意等国,非常走 红。”时至今日,在许多宪法学者眼中,违宪审 查、司法审查(judicial review)是宪法诉讼的同义 语
违宪审查的名词解释
违宪审查的名词解释在法治社会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宪法是制约政府权力、保护公民权益的重要工具。
然而,即便是精心设计的宪法也难以避免存在模糊之处或者与时俱进的需求。
为了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完整性,违宪审查应运而生。
违宪审查,亦称宪法审查,是一种司法行为,旨在评估法律、法规、行政行为或其他政府政策是否符合宪法的规定。
通过审查的过程,法律的合宪性和违宪性得以确定,保障宪法的权威地位和公民的基本权利。
违宪审查的主体通常是国家的宪法法院或专门设立的宪法审查机构。
这些机构由一个或多个法官组成,他们在法律领域具有广泛的知识和专业的判断力。
宪法法院作为行使违宪审查权的机构,是宪法的最高解释机关,负责对违宪行为作出裁决。
违宪审查通常分为两种类型:具体违宪审查和抽象违宪审查。
具体违宪审查是针对一个具体的案件或者争议的违宪审查。
这种审查方式用于判定法律是否与宪法不一致,从而决定特定案件的合法性。
例如,当一个人的基本权利被剥夺,他可以向宪法法院申请具体违宪审查,以寻求对其案件的合宪性做出裁决。
抽象违宪审查则是对法律、法规等一般规范性文件的违宪性进行审查。
这种审查方式用于判断整个法规的合法性,对于废除或修改大范围的违宪法律起着重要作用。
抽象违宪审查还可以由公民权益组织或其他有关方面提起,促进司法机关在早期发现和纠正潜在的宪法问题。
违宪审查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申请受理、立案审查、证据审查、辩论和最终出裁决。
在申请受理阶段,申请人必须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材料,说明被审查行为与宪法的冲突之处。
立案审查是宪法法院确定是否接受案件并进一步审查的关键步骤。
证据审查阶段是法院对涉案文件、法规、政策等进行详细审查和评估,以决定其合宪性。
在辩论阶段,双方可以陈述观点,法院也可以聆听专家的意见。
最终出裁决是宪法法院对案件进行综合评估后做出的审判决定,确定是否违宪,需要做出相应的处理。
违宪审查在维护宪法权威和公民权益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违宪审查知识点总结
违宪审查知识点总结一、违宪审查的法律基础1.宪法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宪法赋予人民的基本权利和国家机构的职权都必须遵循宪法的规定。
因此,违宪审查的法律基础就是宪法。
2.法律的约束力法律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对国家机关、公民和法人都具有直接的约束力。
违宪审查的对象主要是法律规范和公共行政行为,因此法律的约束力也是违宪审查的法律基础之一。
3.司法机关的审查职权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司法机关具有违宪审查的审查职权。
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法院依法行使违宪审查的职权,对违宪行为进行法定的违宪审查。
二、违宪审查的对象1.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指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等有关法律文件。
违宪审查主要是针对这些法律规范的合宪性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2.公共行政行为公共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文件、政策文件和其他具有行政性质的行为。
这些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范的规定,否则可能构成违宪行为。
三、违宪审查的程序1.审查立案违宪审查主要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
在审查立案阶段,法院将根据申诉、检举或主动发现的违宪行为,决定是否立案进行违宪审查。
2.审查程序违宪审查主要包括审查申请、审查调查、开庭审理和作出裁定等程序。
审查调查阶段法院将对违宪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开庭审理阶段法院将就案件进行听证、辩论和判决等程序,最终作出是否违宪的裁定。
3.裁定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法院对违宪审查裁定的执行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一旦作出违宪的裁定,必须依法及时、全面、正确地执行,保障裁定的效力和权威。
四、违宪审查的标准1.宪法的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其规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在违宪审查中,法院将主要根据宪法的规定来审查法律规范和公共行政行为是否符合宪法的规定。
2.法律的规定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表现,对国家机关、公民和法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中国违宪审查制度
中国违宪审查制度中国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依照宪法规定,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之一、宪法不仅规定了国家政治制度、公民权利和义务,还对各级政府、司法机构以及公民行为做出了相应的规范和约束。
然而,中国在执行宪法的过程中存在违宪审查制度。
违宪审查制度是一种法律机制,其目的是确保政府行为和法律规定相符合,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升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然而,在中国,违宪审查制度并不完善,存在一系列问题。
首先,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实际上是由党的组织来担负,而不是由独立的法院负责。
这导致中国的宪法监督机制缺乏独立性和公正性。
由于党的领导一体化原则,党的组织对宪法审查的控制力过大,无法保障权力的分立和制衡,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和违宪行为。
其次,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缺乏透明度和公开程度。
在中国,宪法审查的程序和标准并没有明确规定,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领导层的决策和政治影响。
这种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导致了司法的随意性和主观性,削弱了宪法的约束力。
此外,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还存在效率低下的问题。
中国的宪法审查通常是作为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一部分进行的,由具体的法院进行判决。
然而,由于司法资源有限和审查程序复杂,宪法案件往往被耽搁和拖延,无法及时保护公民的权益。
最后,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还受到政治干预的影响。
在中国,政治因素往往会对法官的审判产生不必要的影响,法院往往会考虑政治权威和意识形态因素,而不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进行判决。
这种干预不仅削弱了法治的原则,还造成了司法的不公正和不稳定。
综上所述,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存在一系列问题,如缺乏独立性和公正性、透明度和公开程度不足、效率低下以及政治干预等。
要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应当加强宪法监督机制的独立性,明确审查程序和标准,提高司法效能,以及确保政治干预的最小化。
同时,公民和社会各界也应当积极参与,推动完善违宪审查制度,保护宪法和公民权益的实现。
违宪审查的含义与模式
违宪审查的含义与模式引言违宪审查是指对法律条款是否违反宪法的作法进行审查和判决。
在许多国家,特别是宪法法院存在的国家,违宪审查是一种重要的宪法保障机制。
本文将阐述违宪审查的含义与模式,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一法律程序。
违宪审查的含义违宪审查是一种对法律条款是否符合宪法规定的审查过程。
它旨在保护宪法的权威和有效性,确保法律和政府行为的合宪性。
违宪审查的核心是判定法律是否违宪。
如果法律违宪,它会被宣布无效或被修改。
违宪审查的模式1. 逐案审查模式逐案审查模式是指法院在特定案件中对法律的合宪性进行审查和判决。
这种模式通常由宪法法院或最高法院负责。
当具体案件涉及争议性的宪法问题时,法院会对法律进行严格审查,甚至会推翻违宪的法律。
逐案审查模式要求法院对具体案件作出判决,并以此为基础对类似的案件进行参考。
2. 抽样审查模式抽样审查模式是指法院通过抽样的方式对法律进行审查和判决。
这种模式通常适用于大规模或复杂的案件,以提高效率并保证司法资源的合理利用。
法院会选择代表性的案件进行审查,以决定法律是否违宪,并在有必要的情况下推翻或修改相关的法律。
抽样审查模式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提供一种快速解决争议的方法。
3. 先例借鉴模式先例借鉴模式是指法院在审查案件时,参考先前的类似案例并借鉴相关法律原则。
这种模式是建立在先例制度的基础上的,法院会对类似的宪法问题进行比较和分析,以确定法律是否违宪。
先例借鉴模式可以确保裁决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并减少对法律的任意解释。
违宪审查的重要性违宪审查的重要性在于保护宪法的权威和有效性。
它确保政府的行为符合法律和宪法的规定,并维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
违宪审查可以防止政府滥用权力,保护个人和社会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公正和平衡发展。
它是司法独立和宪法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法治的重要手段。
结论违宪审查的含义与模式是保障宪法的权威和有效性的重要手段。
逐案审查模式、抽样审查模式和先例借鉴模式是常见的违宪审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