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照管理办法相关附件

合集下载

公司证照管理办法范本

公司证照管理办法范本

公司证照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证照的管理,确保公司证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司证照,是指公司依法取得的各类营业执照、许可证、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财务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和证明作用的文件和印章。

第三条公司证照管理应当遵循集中保管、规范使用、严格审批、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证照的保管第四条公司设立证照保管专用柜,由指定的专人负责保管证照。

保管人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第五条保管人应妥善存放证照,确保存放环境安全、干燥、防潮、防火、防盗。

第六条各类证照应分类整理,建立详细的证照清单,注明证照名称、编号、颁发机关、有效期等信息。

第七条保管人对证照的保管情况应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证照有遗失、损坏或过期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证照的使用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证照时,应填写《证照使用申请表》,注明使用事由、使用期限、使用范围等,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证照使用原则上应由保管人亲自办理,如需他人代领,代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在《证照使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第十条使用证照时,应确保在批准的使用范围内使用,不得转借、出租、涂改、伪造、变造证照。

第十一条证照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保管人,保管人应核对证照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并在《证照使用登记表》上注明归还时间。

第四章证照的变更与年检第十二条当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发生变更时,相关部门应及时办理证照的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保管人应密切关注证照的有效期,提前做好年检、换证等准备工作,确保证照的持续有效性。

第十四条办理证照变更和年检手续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准备齐全所需的材料,并及时提交申请。

第五章证照的遗失与补办第十五条如发生证照遗失,保管人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在规定的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

公司证照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2018CC-002-A/0证照管理制度编制:审核:批准: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2日生效日期:2018年06月12日修订页证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证照管理,规范和完善公司证照的办理、保管和使用程序,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有效防范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证照管理范围包括下列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扫描件:(一)经营类:由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日常经营必备的各种有效证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二)专业资质类:如生产经营许可证件;(三)权证类:由政府职能部门核准或颁发的权属证明,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所有权登记证》。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证照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的管理。

第二章职责要求第四条投资风控部负责各种证照原件的保管、借阅、使用,综合管理部负责各种证照复印件、扫描件的保管、借阅、使用。

各种证照的申报、登记、备案、变更、年检、注销等事项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第五条投资风控部应当指定专人进行证照原件的妥善保管,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证照原件(正本、副本)的保管;(二)负责所保管证照的查询、使用、借用、借阅管理;(三)负责相应证照的日常使用管理,包括使用登记、用印、发放;(四)指令综合管理部办理证照更换、废止、遗失、损毁等特殊情况的处理;(五)督促综合管理部办理证照变更、年检、延期、续展等工作。

第六条综合管理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办理证照申请、变更、年检、注销、证照复印件、扫描件使用管理等工作。

(一)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经营需要,负责向相应的政府部门或机构提交申请,办理证照的申办、变更、备案、年审、注销等事宜;(二)负责收集整理证照办理的申办材料,跟踪办理过程;(三)处理证照办理的其他事项;(四)负责所保管证照复印件、扫描件使用管理,登记使用情况。

第三章证照办理第七条综合管理部应当安排专人负责证照的申办、补办、变更、换领、注销、年检等工作,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及时办理证照事项,确保相应证照的有效性。

证照管理办法(经典版)

证照管理办法(经典版)

证照管理办法(经典版)证照管理办法(经典版)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证照管理,规范证照发放和使用行为,维护社会秩序,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相关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领、使用和管理证照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证照发放第一节证照发放的条件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领相应的证照:1. 具有合法身份;2. 具备与所申请证照相应的基本条件;3.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申请资料;4.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第二节证照发放的程序证照发放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申请人提交证照申请材料;2. 相关部门审核申请材料;3. 审核合格后,发放相应证照;4. 将证照信息录入统一管理系统。

第三节证照发放的管理证照发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证照发放管理制度,明确发放标准和程序,确保证照发放工作的规范和公正性。

第三章证照使用第一节证照有效期限证照的有效期限根据具体证照性质和涵盖范围而定,应当明确注明在证照上,并按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节证照使用范围证照持有人应当按照证照的使用规定和范围进行使用,不得擅自超范围或者转借他人使用。

第三节证照使用的管理证照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证照,一旦发现证照遗失或损毁应当立即向发放单位申请补办或重新发放。

第四章证照管理第一节证照登记证照发放单位应当建立统一的证照登记制度,将发放、使用、注销等信息及时录入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节证照核验相关部门在执行执法、审计、监察等职能过程中,有权对持有证照的相关主体进行核验,确保证照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三节证照超期管理证照持有人应当在证照超期前及时向发放单位申请延期或重新申领新证照,对于未及时办理的,发放单位有权进行注销。

第五章证照监督第一节监督职责发放单位、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应当共同履行对证照管理工作的监督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纠正。

第二节监督方式发放单位和相关部门可以通过现场检查、抽查、投诉举报等方式进行证照管理工作的监督。

证照管理办法

证照管理办法

证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和个人的证照管理,保障证照的安全、真实、有效和便利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证照,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其授权机构颁发给单位和个人的标志其身份、权利和资格的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购房合同、护照、等。

第三条证照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利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政府及有关机构应当加强对证照的监督管理,提高证照管理水平。

第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法予以查处:(一)伪造证照;(二)出租、买卖、倒卖或者非法转让证照;(三)冒用他人证照;(四)证照丢失、损毁或者被盗窃后,不及时向有关机构申报挂失或者补发;(五)其他违反证照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章证照的申领和管理第六条单位、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按时确保证照的更新、更换和补发,确保证照的真实、准确和有效。

第七条应当对证照的颁发、注销、挂失、补发等过程进行记录,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各级政府及有关机构应当建立证照管理数据库,方便查询和管理。

第八条单位、个人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证照,确保证照安全。

证照的遗失、损毁或者被盗窃时,应当及时向有关机构申报挂失或者补发。

第九条单位、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相关的证照管理知识培训和考试。

第十条单位、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照管理有关的信息和材料,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

第三章证照的使用第十一条单位、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证照,不得篡改、伪造或者冒用他人证照。

第十二条单位、个人应当对证照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我监督,并及时发现和报告使用证照过程中的问题和隐患。

第十三条各级政府及其有关机构应当开展证照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证照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四条单位、个人如实告知其持有的证照失效和作废等情况,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证照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务院证照管理部门。

(文档总结)1、列举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 证照:指国家机关或者其授权机构颁发给单位和个人的标志其身份、权利和资格的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购房合同、护照、等。

证照管理办法

证照管理办法

证照管理办法证照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证照的管理,规范证照的申领、使用、变更和注销等工作,保障证照的安全、准确和及时性,提高证照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证照的分类与管理(一)根据不同管理部门的职责,证照可分为行政许可类证照、认证类证照、登记类证照和其他类证照等。

(二)行政许可类证照的管理应遵循审批、许可、颁发、使用、变更和注销的程序。

行政许可类证照的申请材料应具备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申请人应按时提供证照使用的相关材料和信息。

(三)认证类证照的管理应遵循申请、评估、颁发、使用、审查和监督的程序。

认证类证照的评估机构应具备资质和能力,评估结果应真实准确,评估过程应公正透明。

(四)登记类证照的管理应遵循申请、登记、存档和查询的程序。

登记类证照的登记机构应及时更新证照信息,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其他类证照的管理应根据其特点和用途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确保证照的安全、有效和合法使用。

三、证照的申领与使用(一)申请人应按照像关规定提交证照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申请表格应填写清晰并签字。

(二)证照的颁发应及时准确,颁发单位应核实申请人的资质和条件,确保颁发的证照真实有效。

(三)证照持有人应按照证照的规定使用证照,不得超出证照规定的范围和期限,不得伪造、篡改或者转让证照。

四、证照的变更和注销(一)证照持有人如需变更证照信息,应及时向颁发单位申请,提供真实和有效的变更材料,待审批通过后方可变更证照信息。

(二)证照持有人如再也不需要证照,应向颁发单位申请注销,提供注销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颁发单位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并在证照信息系统中进行注销记录。

五、证照的安全保管(一)证照持有人应妥善保管证照,不得私自丢失、损毁或者泄露证照。

(二)颁发单位应加强证照的管理和保管工作,建立健全证照信息系统,确保证照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六、监督与执法(一)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证照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证照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印信及重要证照管理办法

印信及重要证照管理办法

附件:公司印信及重要证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介绍信和重要证照的管理,保证印章、介绍信和重要证照使用的严肃性、权威性、合理性,更好地维护公司形象和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分工(一)综合管理部为各种印章归口管理部门,设专人负责管理公司级印章等。

包括:公司印章、公司合同专用章,以及综合管理部保管的其它印章。

(二)公司各单位印章由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管理。

(三)公司介绍信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公司领导身份证复印件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

(五)公司各单位如需使用公司级印章、公司介绍信及重要证照时,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协助办理。

第三条管理权限和使用程序(一)发文用印,依据领导签发的文稿用印。

(二)使用公司级印章,需填写《公司用印申请单》(见附件1),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用印。

(三)使用公司本部各部门印章,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

(四)使用公司介绍信,需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开具。

(五)使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及公司领导身份证复印件时,需填写《公司重要证照借用申请表》(附件2)或《公司重要证照复印件申请表》(附件3),经单位负责人签字,主管领导批准后,到综合管理部办理;使用公司领导身份证复印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公司领导本人批准后,到综合管理部办理。

第四条印信、证照管理要求(一)印章、介绍信及重要证照的使用严格按公司与单位的职权范围进行。

(二)印章应由专人保管,一般不得携带外出;由于工作需要携带外出公司级印章时,需填写《公司用印申请单》(见附件1)并注明“携带外出”和归还时间,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安排专人陪同外出用印。

(三)用印申请单和介绍信由综合管理部专人统一保管,按年度归档。

(四)对违反规定,造成印章、介绍信和重要证照丢失的,追究有关人员相应责任。

第五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证照管理办法

证照管理办法

证照管理办法证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照管理,保障证照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证照管理机构第二条证照管理机构是指负责证照申领、核发、变更、注销等工作的部门。

第三条证照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证照管理流程和标准;2. 受理证照申请并审核申请材料;3. 核发证照或决定不予核发证照,并及时通知申请人;4. 管理证照信息系统,保证证照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5. 监督和检查证照的使用情况。

第三章证照的种类和用途第四条证照分为经营性证照和非经营性证照。

第五条经营性证照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由证照管理机构核发的用于经营活动的证明文件。

第六条非经营性证照是指除经营性证照以外的其他类型的证明文件。

第七条经营性证照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1. 允许申请人从事某种经营活动;2. 作为开展商务活动的凭证;3. 作为获取融资或贷款的依据;4. 用于合同履行和备案等。

第四章证照的申领、核发和变更第八条申请人应向证照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要求完成申请手续。

第九条证照管理机构应在受理申请后的一定期限内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核发证照。

第十条证照核发后,申请人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证照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更新证照信息,并及时告知申请人变更结果。

第五章证照的使用和注销第十二条证照持有人在经营活动中应按照规定使用证照,并及时更新证照信息。

第十三条证照管理机构在发现证照持有人存在违法行为或不符合证照使用条件时,有权决定注销证照。

第十四条证照持有人注销证照后,应及时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六章监督和处罚第十五条证照管理机构应加强对证照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六条对违法使用证照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证照的行为,证照管理机构有权采取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注销证照等。

证照管理规定

证照管理规定

证照管理规定证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出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共利益的目的,制定本规定,规范和管理各类证照的发放、使用和注销等相关事宜。

第二条本规定适合于我国范围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个体经营者等所有主体,依法享有相关证照权益和履行相应义务。

第三条证照管理机构应依法设立,在各地方行政机关和相关部门下设符合管理需要的分支机构。

第四条证照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发放证照、审查证照申请、监督证照使用、协助解决证照纠纷等。

第二章证照的分类和申领第一节营业执照的申领和使用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在开展经营活动前,应申领营业执照。

第六条营业执照申领时,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信息,如有虚假情况将面临处罚。

第七条营业执照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要进行续期申请。

第二节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申领和使用第八条特种行业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卫生许可证、建造施工许可证等。

第九条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申领流程应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

第十条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行业安全和公共卫生。

第三节其他证照的申领和使用第十一条其他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执业许可证、律师执业证书等。

第十二条其他证照的申领和使用应严格按照像关法律法规和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

第十三条持有其他证照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学习培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

第三章证照的注销和变更第一节证照的注销第十四条证照持有人应在证照到期、作废、失效等情况下主动申请证照注销。

第十五条证照管理机构或者监管部门在发现证照持有人涉及违法违规行为时,有权注销其证照。

第二节证照的变更第十六条证照持有人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申请证照变更。

第十七条证照管理机构或者监管部门在发现证照持有人信息变更时,应及时进行相应记录和更新。

第四章证照的监督和管理第一节监督体系的建立第十八条证照管理机构应建立有效的监督体系,确保证照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十九条监督体系应包括对证照的颁发、使用和注销等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

证照管理办法

证照管理办法

证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照管理,防范风险,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构证照是指二级、三级及以下机构所使用的相关证件、执照等,主要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等从外部取得的证件、执照。

第三条机构证照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保管、使用、年检、变更、注销、补办、报备、检查、监督等。

第四条机构证照管理工作的相关职责如下:(一)机构负责人为本机构证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机构行政部门负责证照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保管、使用、报备、检查、监督等。

(三)机构相关专业部门和行政部门负责证照的申请、年检、变更、注销、补办等办理工作。

第二章证照的保管第五条除必须公开悬挂的证照外,二级机构及其本部所辖机构的其他证照原件由二级机构行政部门统一保管,三级及以下机构的其他证照原件由三级机构行政部门统一保管。

第六条证照保管责任人由机构行政部门负责人担任,并由其指定一名正式内勤员工为证照保管人,所有证照均应签署《证照保管责任书》。

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报二级机构行政部门存档,一份由保管单位自存备查。

证照保管岗位为重要岗位,公司为该岗位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条件。

第七条证照管理第一责任人、证照保管责任人或证照保管人如有变动,应重新签署《证照保管责任书》。

第八条证照管理第一责任人、证照保管责任人或证照保管人如调离本岗位,必须先办理证照交接手续,在确认证照安全、无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第九条证照遗失或者毁坏的,证照管理第一责任人应责成相关人员查找证照丢失或毁坏的原因,相关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向证照颁发部门办理补办手续,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章证照的申请、年检、变更、注销和补办等第十条机构证照的申请、年检、变更、注销和补办等手续的办理责任部门如下:(一)二级机构及其本部所辖机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相关手续统一由二级机构办公室负责办理,相关机构的行政部门协助。

35.证照管理办法(试行)

35.证照管理办法(试行)

证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各类证照办理、保管、年检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证照管理本着“及时办理、及时年检、统一管理”原则,保证证照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证照主要分为公司各类执照、登记证、许可证等,具体负责的管理部门如下:1.企务部: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证、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工会组织机构代码证、工会法人证等;2.财务部:开户行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等;3.质量管理部: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商品条码证书等;4.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等。

第四条公司证照的办理、年检等工作由证照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企务部负责建立公司的各类《证照保管登记表》,其中需明确证照有效期、年检日期、办理部门、经办人等详细信息。

第六条新证照办理完毕,证照管理部门经办人必须在3日内交到公司企务部。

第七条公司证照原件原则上不允许外带,确实需要外带的到企务部填写《证照借出申请单》,相关领导签批后,由企务部管理人员携带所需证照,一同去办理业务;如需使用相关证照的复印件时,经部门领导或总经理签批,统一到企务部领取,并加盖“仅限办理×××使用”印章。

原件、扫描件借用须经总经理签批。

第八条企务部及时登记《证照借出申请单》,详细记录证照借用、归还、领用人等信息。

第九条各种证照的年检,各证照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

第十条各证照管理部门凡造成证照年检延误的,所造成的损失及影响,由办理人员及证照管理部门按责任大小承担。

第十一条未在规定时间归还借用证照或将证照移作他用,且未及时与企务部说明原因,而造成相关影响的,对相关人员及证照管理部门按责任大小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公司各类证件原则上在档案室存放。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企务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证照管理办法(试行)

证照管理办法(试行)

证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节总则第一条各类证照是企业进行规范经营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公司的证照管理,本着“及时办理、及时年检、统一保管”原则,确保证照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安全、有效、合法的使用,服务好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节证照种类第二条证照资料的种类包含以下:(一)证照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社保登记证、社会保障证、资质证书、信用手册、农民工保障金、食品流通许可证、章程等证照原件及其申办原始资料。

(二)所以资信类文件: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工商年检报告等。

(三)人员证书: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专业资格证书、三类人员证书、八大员证书等。

(四)重要文件:如合作项目合同书、公司贷款资料、房产协议等。

第三节证照保管及使用第四条公司证照原件、人员证书及其他重要文件由行政专员负责保管、登记、备案。

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其他财务类文件由财务部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备案。

证照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需要外用的,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原件资料需要外用的,由对应保管人及部门负责人共同负责。

第五条证照资料原件借用分长期借用和短期借用:(一)短期借用:3天之内使用完毕归还,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二)长期借用:3天以上为长期借用,需经总经理审批;第四节证照的年审、到期、变更第六条证照的年审、变更、延期等相关手续,行政类证照(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动保障证、社保登记证等)由行政专员负责办理;财务类证照(税务登记证、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由财务部主办,行政专员协助办理;;资质类的人员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三类人员、八大员证书等)由资质专员主办,行政专员协助办理;其他证照资料由最初办理证件的人员办理年审、变更、延续等手续。

第五节证照遗失处理第七条证照遗失必须马上告知保管部门,由行政部登报声明证照作废,并按主管部门的要求重新补办新证照。

证照管理办法

证照管理办法

证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证照管理,规范使用程序,维护证照的权威性和公司的合法权益,防范风险,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及其各部门。

第三条公司证照是指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卡)、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相关业务资质证及各下属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种证照等。

以上证照使用均纳入公司证照管理规范。

第二章证照保管第四条公司证照由专人负责统一保管。

第五条证照保管人员必须严格照章办事,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各部门使用证照必须事先向部门负责人或主管人员申请,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证,不得无手续或手续不全用证。

第六条证照因公外出使用,必须在OA上经总经理批准并做好登记备案,说明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办理外出携带手续后,方可携带外出。

如有遗失或误用,由借用证照人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公司证照不得丢失、损坏。

如出现损坏或丢失,除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外,要立即与发证机关联系,及时办理证照的挂失和补办手续避免影响公司信誉及造成经济损失。

对有关责任人员应按公司规章制度做出处理。

第八条公司证照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翻动、复印、扫描、拍照、外借。

第九条证照管理人管理的所有证照都应有清单和目录并报综合行政部备案,确保证照数量的准确性,对于借阅和归档都应有相关人员的签字确认,证照管理人负有登记的及时性和完整性的责任。

第十条证照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而调动岗位时,应填写交接登记表,移交人和接管人在与证件清单核对数目后,二人均在交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第三章证照借阅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借阅、借用、复印证照资料时,应先在OA上填写书面申请,写明事由及拟用证照资料名称、件数、归还期限等,经主管部门领导以及相应审批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可到证照负责人处办理相应手续。

该主管部门及审批领导如不在公司,可由其授权的其它负责人办理审批业务,但办理时,必须电话请示其同意。

证照管理办法

证照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证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明确××××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证照申办、使用、变更、归档、注销等的处理原则、管理要求,规范证照管理。

第二条公司及所属单位。

第三条公司证照管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避免遭受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第四条各相关部室须切实有效履行职能,避免证照管理不当,给企业造成损失。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法务部(一)编制发布、修订公司证照相关管理制度文件,制定证照管理规则;(二)负责公司营业执照的管理;(三)为公司证照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四)为分管证照的职能部门在证照申办、变更、注销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

第六条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按照公司分工,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相关证照管理,基本分工如下。

证照管理分工的未尽事宜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明确,分工调整需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或随党委会批准的机构/人事调整而调整。

(一)法务部负责公司营业执照管理;(二)HSE管理中心负责安全环保方面证照及海域使用权证的管理;(三)生产部负责生产及产品质量方面证照的管理;(四)商务部负责产成品出口、货物进出口、海关相关资质证照的管理;(五)战略规划部负责土地证、采购/进口证照、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管理;(六)技术中心负责专利权证的管理;(七)信息中心负责平台运营相关的著作权证的管理;(八)工程部负责责任范围内项目建设所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九)党群部负责公司工会证照的管理。

第七条法务部及相关职能管理部门针对其负责管理的证照依照附件格式建立台账。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八条证照管理以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为根本原则,并应遵循以下具体工作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即以法律为依据管理公司证照;(二)妥善保管原则,即应妥善保管证照原件;(三)登记备案原则,即证照使用应进行登记;(四)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即证照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各自管理的证照的申办、使用、变更、归档、注销等工作。

资质证照管理办法

资质证照管理办法

资质证照管理办法资质证照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公司资质证照管理,维护其法定性和权威性,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资质证照的管理。

资质证照类型:公司的营业资质、专项资质、专利和荣誉证书。

资质证照保管:公司资质证照由综合部统一管理,管理人按类别分类保存,并设立目录清单。

资质证照的年检和复审由综合部督促相关部门完成。

严禁擅自复印、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出卖公司资质证照。

资质证照使用:原件不得借出单位,借用需填写《资质证照借用登记表》并报总经理批准。

使用需填写《资质证照使用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和综合部负责人审批后,管理员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事宜,并发放相关资质证照复印件。

附则:违反本办法使用公司资质证照的,公司有权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办法由综合部制定并解释,经职工代表讨论通过,总经理签字批准后生效。

相关表单:《资质证照借用登记表》、《资质证照使用登记表》。

资质证照借用登记表版本。

编号。

序号。

填表日期。

资质证照名称。

借出。

用途。

归还。

资质证照管理员。

借用人。

批准人。

归还日期是否完好。

签收。

备注本文档由贵州—贵阳—醉语秋波编制。

资质证照使用登记表版本。

编号。

序号。

填表日期。

资质证照名称。

用途。

复印部门负责。

使用人。

份数。

人签字本文档由贵州—贵阳—醉语秋波编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一
证照存档登记表
附件二
公司证照保管承诺书
本人现就保管公司证照做如下承诺:
一、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关于证照保管与使用的相关要求,保证证照使用的安全化、合理化,保障公司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并提高工作效率,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保管证照数量:。

三、保管证照全称:
四、保管范围:日常证照使用、管理、年检、保存等工作。

五、保证做到证照保管安全、隐蔽、使用方便。

将各类证照放置在指定位置,不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六、在日常使用中,保证忠于职守,保证规范使用证照。

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将可能导致的经济损失。

七、保证不私自将证照外借,不自行或将证照交予他人带离办公区域或工作场所。

八、保证离职时或调转岗位时将所保管的证照、《证照存档登记表》、《公司证照使用登记表》一并交接给公司指定接收人。

九、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借证照,并将证照带离工作区域,需有经过批准人批准的《证照借用申请单》。

本人将提醒证照外出后,只将证照用于申请事由,并对证照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十、保证不利用职务未经批准私自使用证照,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公司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记大过、通报批评、接受公司予以辞退等。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本人愿意予以赔偿,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如因证照保管故意或疏忽造成证照损毁或遗失等情况,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

公司追究证照保管不利的行政、经济责任时,本人愿意接受处分,并赔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承诺人:
日期:
附件三
公司证照移交登记表
附件四
证照借用申请单
附件五
证照使用登记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