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聚焦南宁市住房保障和医疗保障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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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南宁市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南宁市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南宁市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7.02•【字号】•【施行日期】2018.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南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南宁市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各责任单位:为加快推进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2018年住房保障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我办制订了《2018年南宁市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8年南宁市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南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7月2日附件:2018年南宁市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完成2018年我市住房保障各项目标任务,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为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进一步强化我市住房保障责任,紧紧围绕年度责任目标,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认真抓好保障房分配运营管理工作,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目标任务(一)开工任务市直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开工1214套(含2017年自治区新增市直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开工660套);自治区新增市直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开工541套。

自治区新增棚户区(含市直危旧房)住房改造开工目标任务作为自治区绩效考评加分、奖励的依据。

(二)基本建成市直危旧房改住房改造532套。

(三)分配入住2018年底前,列入国家计划的政府投资公租房(不含已按照规定盘活的公租房)分配要完成90%以上。

(四)租赁补贴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4200户。

(五)着力解决公租房竣工验收备案一年以上未分配、因配套设施不全影响交付使用的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

南宁市社会保障支持精准脱贫实施方案(调整完善版)

南宁市社会保障支持精准脱贫实施方案(调整完善版)

南宁市社会保障支持精准脱贫实施方案(调整完善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1.01•【字号】•【施行日期】2017.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南宁市社会保障支持精准脱贫实施方案(调整完善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实现“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由市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

一、目标任务按照到2020年全市农村贫困人口整体脱贫的总体目标,以全市421个贫困村为政策覆盖重点区域,通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代缴基本养老保险等政策措施,解决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存条件恶劣或其它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无法维持,以及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困难,实现“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的工作目标。

二、政策措施(一)强化农村低保工作1.精准确定保障对象。

充分运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的成果,对于已经被识别为贫困人口的低保对象,继续纳入低保范围;对于被识别为不是贫困人口的低保对象,以及被识别为贫困人口但还没有纳入低保范围的对象,严格按照低保对象的认定标准,全部进行复核复审,精准确定农村低保对象,凡是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要100%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要100%清退,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根据《关于提高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桂民发〔2012〕123号)的要求,建立农村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严格按照农村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法制定并公布新的农村低保标准。

2017—2020年,综合考虑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幅以及物价上涨等因素,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3.提高农村低保平均补助水平。

2017年,各城区(开发区)农村低保平均补助水平在2016年每人每月130元的基础上,提高到每人每月150元;2017年—2020年,视经济发展和财力情况,逐年提高农村低保平均补助水平。

无忧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报销细则公布

无忧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报销细则公布

无忧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报销细那么公布参保范围职工医保外所有城乡居民均可参保缴费个人缴费明年起标准统一,不再区分成年人未成年人新生儿参保出生当年免缴费可直接享受医保待遇住院待遇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75%左右大病医保个人不再缴费,年最高报销限额为40万元特殊就医急诊救治时也可就近选择非定点医疗机构特别提醒未按规定期限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私自涂改处方或自行开方索取的药品费用不予报销。

职工医保之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全部纳入;个人缴费2021年起不再区分成年人、未成年人;政策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将保持在75%左右;在社区卫活力构看小病费用可定额报销;顺产可报销1500元、剖宫产3000元;大病保险个人不缴费,年最高报销40万元……4月12日,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城乡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详细的参保、缴费、住院及门诊费用报销、生育报销、大病报销等政策,款款关乎民生。

参保范围职工根本医保之外的所有城乡居民根据太原市政府部署,太原市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制度〔简称城乡居民医保〕〔本报4月12日19版报道〕。

太原市人社局明确: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为,除职工根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太原市城乡居民。

以下人员也可按太原市有关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缴纳费用:持有太原市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根本医疗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流动人口及其未成年子女;由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的太原市宗教教职人员;散居太原市的困难归侨侨眷;已参加根本医疗保险现羁押于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迫隔离戒毒所的被监管人员;武警山西总队太原支队所属基层部队官兵等。

灵敏就业人员也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个人缴费明年起不再区分成年人、未成年人城乡居民医保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按政府每年调整后公布标准执行,个人缴费2021年人均150元。

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

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

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法规类别】住房制度改革【发文字号】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发布部门】南宁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11.23【实施日期】2016.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已经2015年11月9日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周红波2015年11月23日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筹集、分配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房源筹集、分配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是指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给予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或者货币补贴。

本办法所称住房困难,是指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第一款规定的受保障人群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本市住房困难标准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四条公共租赁住房区分不同对象实行分类保障,优先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第五条市住房保障部门是本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行政主管部门。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的受理、初审等工作。

城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本辖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的复核工作,城区民政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开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人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的核对工作。

城区人民政府及市发展改革、价格、审计、财政、规划、建设、国土、民政、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相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建设与房源筹集第六条公共租赁住房发展中长期规划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无忧保—生育险和医疗险将归并12个城市明后年试点

无忧保—生育险和医疗险将归并12个城市明后年试点

无忧保—生育险和医疗险将归并 12个城市明后年试点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如何将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归并,过去没有做过专门研究。

有些地方对归并实施是怎么一回事并非清楚,有的误以为归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就取消了。

实际情况不是这样,生育保险作为一个险种还要保留。

同时,人社部医疗保险司生育处调研员解梦归纳了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归并实施的推动思路: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本钱。

解梦介绍说,人社部已经选定12个城市,明后两年进行先期试点,在此基础上,2021年在全国全面推行。

生育保险和大体医疗保险归并是趋势,国际上对生育保险单列险种的国家也比较少,如何归并的核心仍是在资金上。

归并目的:扩大制度的受益面“十三五”计划纲要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大体医疗保险归并实施”,《2021年深化改革重点工作意见》也提出,要“研究制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归并实施试点方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以为,生育保险之所以要并入医疗保险,主如果考虑到扩大制度的受益面问题。

我国的城镇就业人口有亿多人,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只有2亿人左右,参保率勉强维持在50%上下,且缴费基数不实。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表示,医疗保险是我国五险中覆盖面最广的险种,而生育保险在有些地方却没有推行开来,两险种归并实施后,将会连在一块征缴,生育保险征缴面将扩大。

实际上,一些地方对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的待遇享受已经进行了必然捆绑。

归并后生育保险不会取消据了解,为了谋划好两个险种的归并实施,人社部曾邀请有关人士对两个险种的不同点及归并的可行性进行分析,以为归并实施具有了一些很好的先决条件,体此刻:一、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中医疗费用支出上有很多一路的地方;二、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在待遇支付上有很多共性,在医疗服务上可利用医保的服务平台,依照医保的“三个目录”统一管理;3、地方具有必然的工作基础。

解梦特别强调,两个险种的归并实施,并非是取消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的生育待遇还要保留。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推介全国医疗保障经办系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的通知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推介全国医疗保障经办系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的通知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推介全国医疗保障经办系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医疗保障局
•【公布日期】2024.04.12
•【文号】医保办函〔2024〕36号
•【施行日期】2024.04.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管理
正文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推介全国医疗保障经办系统“为
民办实事”典型案例的通知
医保办函〔2024〕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2023年,全国医保经办系统聚焦群众医保领域“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涌现了一批“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我们聚焦优化便民惠民措施、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推进经办数字化转型、提升经办队伍业务水平等方面,共征集了244个典型案例,择优选出了48个获奖典型案例和59个优秀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充分展现了经办系统攻难点、破堵点、提质效的经验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河北、浙江、安徽、山东、湖南等5个省份在本次征集活动中组织得力、成效明显,获评“优秀组织奖”。

各地要牢固树立服务便民惠民观念,结合地方实际探索更多“为民办实事”鲜活案例,总结好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国医保经办机构办成更多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
感、安全感。

附件:1.全国医疗保障经办系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获奖及优秀名单
2.全国医疗保障经办系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获奖作品汇编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

南宁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南宁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南宁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及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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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03.29•【字号】南房〔2017〕241号•【施行日期】2017.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房〔2017〕241号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根据南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将《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7年3月29日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6〕39号)、《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6〕107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努力打造法治机关、创新机关、廉洁机关和服务型机关,提升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效能,为我市加快建设“四个城市”,勇当广西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的排头兵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推动保险行业住房保险市场发展提升住房安全保障

推动保险行业住房保险市场发展提升住房安全保障

推动保险行业住房保险市场发展提升住房安全保障推动保险行业住房保险市场发展提升住房安全保障保险行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中住房保险市场是保险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住房保险的发展能够有效地提升住房安全保障水平,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加稳定、可靠的保障,从而促进整体社会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就推动保险行业住房保险市场发展,提升住房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探讨。

1. 住房保险的意义和作用住房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需求之一,而住房保险则是对住房进行有效保障的重要手段之一。

住房保险可以为居民提供灾害风险、房屋损坏、财产损失等方面的保障,一旦发生意外事件,保险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帮助受灾的居民度过难关。

同时,住房保险也可以为房屋所有者提供租金保障,在租金收入受损或房屋无法出租时,保险公司将提供相应的赔偿,减轻房屋所有者的财务压力。

2. 推动保险行业住房保险市场发展的必要性尽管住房保险具有重要的社会保障功能,但目前我国的住房保险市场发展仍然不够成熟。

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住房保险产品种类有限。

目前,我国市场上的住房保险产品较为单一,主要是以房屋财产损失为保障对象的保险产品,缺乏综合性的住房保险产品。

这限制了住房保险市场的发展空间。

其次,住房保险的保费水平相对较高。

保费水平是衡量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而目前我国的住房保险保费较高,给广大居民购买住房保险带来了一定的经济负担,影响了住房保险市场的发展。

再次,住房保险的知晓率和购买率较低。

住房保险在广大居民中的知晓率和购买率相对较低,这与推动住房保险市场发展的需要形成了矛盾。

提高住房保险的知晓率和购买率,是推动住房保险市场发展的关键之一。

3. 推动保险行业住房保险市场发展的策略和方法为了推动保险行业住房保险市场的发展,提升住房安全保障水平,政府、保险公司、专业机构和相关行业应采取以下策略和方法:首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政府应出台相关法规和政策,支持住房保险市场的发展。

房产出租中的房屋保险法律要求和保障措施

房产出租中的房屋保险法律要求和保障措施

房产出租中的房屋保险法律要求和保障措施随着房产租赁市场的发展壮大,保障房屋出租双方权益和减少潜在风险的需要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确保房产出租中的安全和保障,法律对房屋出租的保险要求和保障措施做出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介绍房产出租中的房屋保险法律要求和保障措施,以帮助房东和租户更好地了解相关法规。

一、房屋保险法律要求1. 房屋保险的义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东有义务在租赁期内购买房屋保险。

房屋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房东提供的一种保险,用于赔偿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房屋损坏或损失。

2. 保险责任范围房屋保险的责任范围一般包括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部分人为因素导致的房屋损坏。

自然灾害包括地震、火灾、水灾等;意外事故包括爆炸、倒塌、盗窃等;人为因素包括故意破坏、建筑施工等。

3. 保险金额房东在购买房屋保险时需要根据房屋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状况确定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过低可能导致赔付不足,而过高则会增加保险费用的负担。

二、房屋保险保障措施1. 租户保险要求除了房东需要购买房屋保险外,租户在租赁房屋期间也可以购买租房保险以为自己的财产提供保障。

租房保险通常包括个人财产(如家具、家电等)的保险赔偿。

2. 微信公众号查询房屋保险信息为了方便双方了解保险情况,一些房屋保险公司推出了微信公众号查询服务。

通过关注相应的公众号,房东和租户可以随时查询保险的信息,包括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

3. 提供保险凭证和合同备案房东购买房屋保险后,应向租户提供保险凭证,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保险的相关规定。

此外,房东还应将保险合同备案并妥善保管,以备需要时提供给有关部门查询。

4. 合理设置房屋安全设施为了减少房屋损坏和事故发生的几率,房东应合理设置房屋安全设施,如火灾报警器、防盗门窗等。

这些设施的安装和维护不仅可以提高房屋的保险性,还可以保护租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5. 出租房屋检测和维护房东在出租房屋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测和维护工作,确保房屋的结构和设施正常运行。

房屋租赁中的保险问题及解决方案

房屋租赁中的保险问题及解决方案

房屋租赁中的保险问题及解决方案在房屋租赁过程中,保险问题是一个关键的考虑因素。

房屋租赁双方都希望自己的利益能够得到保障,因此很有必要了解房屋租赁中的保险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解决方案。

本文将从房屋租赁中的保险需求、常见的保险类型以及具体的解决方案等方面,探讨房屋租赁中的保险问题。

一、房屋租赁中的保险需求在房屋租赁中,租赁双方都有各自的保险需求。

房东希望保障自己的房屋不受损害,同时还希望租客按时交纳租金。

而租客则希望自己的财产能够得到适当的保障,如房屋内的财物以及个人财物等。

为了满足双方的需求,房屋租赁中需要考虑以下保险问题:1. 房屋保险:房东需要购买房屋保险,以保障房屋本身的安全。

这包括房屋的结构、设备、财产和租赁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损失。

房东应咨询保险公司,购买适合自己房屋状况的保险。

2. 租客财产保险:租客需要购买财产保险来保护自己的个人财产。

这包括家具、电器、个人物品等。

租客应与保险公司协商,购买适合自己需求的财产保险。

3. 租金保险:租客也可以考虑购买租金保险。

这种保险可以在租客无法按时支付租金时提供保障,确保房东能够按时收到租金。

二、常见的保险类型在房屋租赁中,常见的保险类型有:1. 房屋所有权保险:包括房屋的结构、设备以及附属设施的保险。

这种保险可以保障房东在租赁过程中的利益。

2. 财产保险:保障租客的个人财产,如家具、电器等。

这种保险可以在出现火灾、盗窃等事件时提供赔偿。

3. 租金保险:保障租客无法按时支付租金时的利益。

当租客因突发情况无法支付租金时,保险将支付相应的赔偿给房东。

4. 公共责任保险:保障因租客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的赔偿责任。

这种保险可以保护租客的利益,减少租客在租赁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三、解决方案为解决房屋租赁中的保险问题,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方案:1. 确保保险责任的明确: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双方应明确保险责任。

房东和租客应协商,确定各自需要购买的保险类型和保额。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对南宁市宝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质量问题的通报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对南宁市宝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质量问题的通报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对南宁市宝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质量问题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5.11.13
•【字号】
•【施行日期】2015.11.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物业管理
正文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对南宁市宝城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服务质量问题的通报
各城区(开发区)住建局,市物业协会,驻市各物业企业:
2015年10月25日南宁电视台《电视问政》曝光昌泰水立方小区公摊电费不透明的问题。

我局与邕宁区住建局于2015年10月28日对南宁市宝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城物业公司)服务的昌泰水立方小区进行现场核实,发现宝城物业公司确实存在电表倍率与抄表数据不符,多收部分业主公摊电费的问题。

经研究决定:一、责令宝城物业公司对多收的费用进行清退,并向全体业主致歉;二、整改完毕前暂停办理该物业公司招投标工作;三、取消2015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四、纳入物业企业诚信体系,并予以通报批评。

希望在本市从事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引以为戒,务必高度重视物业小区的服务工作,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规范管理,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各城区(开发区)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做好对物业企业的检查督促工作。

特此通报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5年11月13日。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国家创卫专家评估反馈居住小区存在问题的通报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国家创卫专家评估反馈居住小区存在问题的通报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国家创卫专家评估反馈居住小区存在问题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5.09.07
•【字号】南房〔2015〕663号
•【施行日期】2015.09.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管理
正文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国家创卫专家评估反馈居
住小区存在问题的通报
南房〔2015〕663号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房产物业管理处,驻市各物业企业:2015年8月23日至25日,全国爱卫办推荐的国家级创卫专家对我市居住小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开展了指导评估,指出居住小区创卫整治工作仍存在垃圾处置不及时、除四害工作力度不强、小区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宣传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特别是西乡塘区万力社区杂草丛生、公厕标识不规范,华兴里居民区楼道存在卫生死角、杂物乱堆放、乱拉电线、空地种菜等问题,现将《关于落实国家创卫专家评估反馈意见和市领导指示的通知》(南创卫办〔2015〕7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居住小区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现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二连冠”的工作目标。

附件:关于落实国家创卫专家评估意见和市领导指示的通知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5年9月7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有企业破产关闭自谋职业人员退休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有企业破产关闭自谋职业人员退休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有企业破产关闭自谋职业人员退休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2.06•【字号】南府办[2006]13号•【施行日期】2006.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有企业破产关闭自谋职业人员退休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府办〔2006〕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有关单位:为了解决国有企业破产、关闭自谋职业的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完善南宁市社会保障体系,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国有企业破产、关闭后自谋职业至2005年12月31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条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凭《退休人员审批表》,参照《关于贯彻〈南宁市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规定上述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以8%的比例(随统筹地区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同时调整,下同)按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南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连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满15年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按8%的比例一次性缴足15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在自然减员后未使用完一次性缴纳15年基本医疗保险费额度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未用完的缴费余额退给参保个人法定继承人。

三、国有企业破产、关闭后自谋职业未参保或续保的人员,应在2006年6月30日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2006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法定退休条件的未参加医疗保险人员不得按《关于贯彻〈南宁市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南宁市住房保障体系探析

南宁市住房保障体系探析
溢洪道衬砌后袁有必要增建跨溢洪道处的交通桥袁以满足水库防 洪抢险要求遥 交通桥按公路 II 级荷载折减设计袁上部为预应力混凝土 空心板袁下部为混凝土墩柱遥
交通桥总长 10.0m袁共 1 跨遥 桥面净宽 3.5m袁两侧护栏宽 0.3m袁总 宽度 4.1m袁桥面由中心线向两侧有 1.5豫的横坡以排除桥面积水遥 桥两 侧设 0.4伊0.3m 防撞墩袁其上设置 0.8m 高钢筋混凝土护栏遥 桥板放置 在墩台上的油毡支座上遥
房袁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袁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遥 为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基本需求袁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 度袁根据叶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曳渊建住房也2007页258 号冤和叶广西壮 族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曳渊桂政发也2009页22 号冤的有关规定袁 结合本市实际袁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叶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 办法曳的通知渊南府发也2009页70 号冤袁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袁限定套型 面积和销售价格袁按照合理标准建设袁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供应袁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遥 随着南宁市野136冶工程的实施和旧 城改造步伐的加快袁逐步加大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遥 1.2 廉租住房
2 对完善南宁市住房保障体系的初步设想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遥 袁要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袁除了目前我 们非常重视的保障住房供应体系之外袁还应重视和加强对住房保障对 象的研究[2]遥 党中央尧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袁始终把 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为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的根本目 的遥 2.1 多部门联合袁提高运用住房保障体系
下部结构采用混凝土墩台袁桥台型式为重力式袁临水面竖直袁背面 坡度为 1:0.4袁顶宽 0.6m袁底宽 1.48m袁高 2.2m袁桥台扩大基础高度均为
0.6m遥 桥两侧设 20cm 厚 C20 混凝土引桥袁混凝土桥面宽 3.5m袁坡度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1院10袁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防范不法分子代办经济适用住房业务的温馨提示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防范不法分子代办经济适用住房业务的温馨提示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防范不法分子代办经济适用住房业务的温馨提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8.12.29
•【字号】
•【施行日期】2018.12.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
正文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防范不法分子代办经济适
用住房业务的温馨提示
我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市住房保障部门对所有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住房困难家庭,均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办理程序进行审核,无关系可托,无后门可走,无须缴纳任何手续费用,需要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市民务必要到正规的部门办理业务。

目前,在社会上有些中介机构或个人,以有关系能拿到经济适用住房指标为由收取钱财,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和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在此,我中心无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的情况,敬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自觉防范危险,勿向不明身份人员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或钱款,以免泄露个人信息或者遭受财产损失。

如遇此类情况,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注: 申请经适房准购资格的相关政策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咨询,也可登陆市住房局政务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nnzfbz)查询,还可以拨打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771-*******咨询。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5.17•【字号】南房〔2018〕8号•【施行日期】2018.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南房〔2018〕8号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就我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率先在全区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以全面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抓手,紧密结合《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行动计划(2017-2020)》,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行政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着力推进法治房产建设,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一)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局系统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科学谋划、提前部署,扎实推进。

及时召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年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年度工作要点,明确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继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定期向本级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 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依照我局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强化权责清单“两单融合”后续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双随机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推动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和政务数据共享,推动更多涉企涉民政务服务上线。

住房保险的实施方案

住房保险的实施方案

住房保险的实施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住房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作为基本的生活需求之一,住房保障一直是社会稳定和居民幸福感的重要保障。

因此,住房保险的实施方案成为当前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首先,针对住房保险的实施方案,我们应该明确保险的对象。

住房保险的对象应该是所有住房所有权人,包括自有住房的业主和租赁住房的承租人。

这样一来,无论是自有住房的业主还是租赁住房的承租人,都能够享受到住房保险的保障,从而增加他们的居住安全感和保障感。

其次,住房保险的实施方案需要明确保险责任和保险范围。

住房保险的保险责任应该包括对房屋结构的保障、对房屋财产的保障以及对住房居住者的人身保障。

在保险范围方面,应该包括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盗窃、抢劫等人为破坏。

这样一来,住房保险可以全方位地保障住房所有权人的利益,让他们在遭受意外损失时能够得到及时的补偿和帮助。

另外,住房保险的实施方案还需要考虑保险费用和理赔方式。

保险费用应该根据房屋价值和所在地区的自然灾害风险等因素来确定,既要保证保险公司的盈利,又要考虑到住房所有权人的承受能力。

理赔方式应该简便高效,保障被保险人在遭受损失后能够快速得到理赔,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

最后,住房保险的实施方案还需要政府的支持和监管。

政府可以通过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住房保险市场,保障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政府还可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住房保险中来。

另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住房保险市场的监督和管理,防范各种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综上所述,住房保险的实施方案需要全方位地考虑到保险对象、保险责任、保险范围、保险费用、理赔方式以及政府的支持和监管等方面。

只有在这些方面都得到合理的安排和保障,住房保险才能够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社会稳定和居民幸福感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南宁市民政局、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民政局、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民政局、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4.07.09•【字号】•【施行日期】2024.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民政综合规定正文南宁市民政局、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民政部门、住建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推动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切实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结合实际,现就推进“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按照“企业自愿参与、政府适度支持”的原则,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发挥常驻社区、贴近居民、响应快速等优势,根据不同区域人口结构、老年人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物业+养老”服务,着力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

力争到2025年底,探索建立标准统一、模式多样、布局规范、结构合理的多元化、多层次“物业+养老”服务网络,稳步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打造具有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物业+养老”南宁模式。

二、主要任务(一)推进居家上门服务。

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其与小区居民日常联系紧密、就近就便等优势,依托物业服务企业现有服务场所、服务队伍、服务网络,上门提供巡视探访、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急、家电维修、代买代购等居家养老服务,重点解决空巢、孤寡、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生活照料和长期照护难题。

(二)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综合利用。

支持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法定程序利用小区内或周边闲置设施资源,改造建设成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面向社区老年人开展日间托养、文化娱乐、康复理疗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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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保-聚焦南宁市住房保障和医疗保障的问题
无忧保医疗保险早报: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却频频被拒,部分县区的乡镇卫生院不能使用医保卡就医。

25日,2017年第四期《向人民承诺——电视问政》节目曝光南宁市住房保障和医疗保障方面存在的系列问题,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王林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德宁及马山县委副书记、马山县县长张自英,来到问政现场接受“发问”。

1 公积金贷款遭冷眼市民难圆安居梦
【短片】
今年年初,林先生在五象新区一楼盘买房想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是售楼人员却告诉他该楼盘不允许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林先生不得已申请了利率较高的商业贷款。

据他计算,按照20年贷款年限,他使用商业贷款要比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多支付利息13万元左右,这让他觉得很无奈与不解。

本月上旬,行风监督员随机走访了南宁市的33家楼盘,除了11家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外,其余22家楼盘全部拒绝市民使用公积金贷款,占比达66%。

行风监督员将上述各种情况向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

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是不能拒绝市民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市民可自己取证然后向管理中心投诉。

行风监督员从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的原因有可能是跟商业银行签订了捆绑协议,排斥公积金贷款,也有可能是开发商资质达不到公积金合作条件,还有一种可能是公积金放款慢造成开发商资金紧张,所以开发商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

市民陈女士在去年11月份卖了一套房子,买方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足足等了5个月才放款。

行风监督员从市长热线查询到,不少投诉还反映银行的放款排序不透明。

一位贷款的市民投诉说,银行工作人员在去年12月说他排在300号;今年1月咨询时,告诉他排在第600号;到2月咨询时,他已经排到了第1000号。

针对公积金贷款放款慢的问题,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公积金贷款一定要在楼盘封顶后才能放款、公积金贷款人较多采取轮候放款等措施。

问政现场
按照《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不得阻挠或者拒绝购房人选择公积金贷款,若违反此规定,由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整改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其新项目的建设开发审批手续。

王林一表示,开发商拒绝市民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是违规行为,“确实有很多开发商拒绝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投诉举报的购房者很少。

群众举报了,我们就按照调查的程序来走”。

根据《管理办法》,对于开发商拒绝市民使用公积金贷款也有相应的处罚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公积金管理部门是否按此规定进行处罚了呢?
“前提是开发商拒绝改正。

”王林一说,在整个调查过程中开发商要是承认改正,就无法对其进行下一步的处罚。

“目前来讲,我们还没有立案一起。

”他坦承,确实存在执法不足的情况,在接到群众举报查处以后,没有做好跟踪后续工作。

这也是下一步要继续改正完善的。

短片中显示,房地产开发商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其中一个原因是放款慢。

那么,慢在哪个环节呢?能不能快起来呢?
“刚才讲是5个月,说句老实话,我在这里承认,不止5个月的都有。

”王林一解释说,之所以需要这么长的放款时间,除了多了公积金审批环节,还有就是银行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放款时间是不一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要等到楼盘封顶才能放款。

银行放款有轮候,为何有的市民却越轮越后了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部相关人士表示,应该不可能产生这种情况。

“轮候一是办完抵押手续,二是等封顶,三是看他(申请人)是否正常缴公积金。

如果这些放款条件满足了,那么我们就看他申请的时间,按这个原则来进行轮候。


王林一:“号数越轮越多的问题我确实是不了解,至于说什么时候放款,我可以在这里负责任地讲,只要符合条件的全部放款。


向人民承诺
王林一现场承诺:维护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是我们的职责,管好公积金、用好公积金、圆大家的住房梦,这也是我们的目的,我们一定维护大家的权益,做好我们的工作。

2 卫生院用不了医保卡居民看病就医难
【短片】
南宁部分县区的乡镇卫生院是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但却迟迟没有开通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也就用不了医保卡,这让一些参保人员在卫生院看病就医非常困难。

6月13日,行风监督员走访马山县乔利乡卫生院。

该卫生院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院目前还使用不了医保卡看病和结算。

据悉,乔利乡属于医保定点机构,每年要跟县社保局签订服务协议,按照协议规定,必须在90日内开通社保管理信息系统,然而,协议每年一签,系统却一直没有开通。

据南宁市人社局统计,截至今年6月份,全市123家医保定点乡镇卫生院还有23家没有开通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其中马山县12个乡镇就有9家没开通,占全市未开通比例39%。

没有开通系统的卫生院表示,他们有的以前安装过系统,但是由于乡镇居民大多数使用新农合报销,使用城镇居民医保的太少。

为了节省费用,卫生院后来就停了系统。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武鸣区,行风监督员在6月份走访了甘圩镇卫生院、双桥镇中心卫生院以及宁武镇卫生院等5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的乡镇卫生院,发现它们均未开通或开始使用统一的社保管理信息系统。

问政现场
“卫生院的工作人员说了,农民居民多用新农合,参保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比较少,所以他们就可以不开通信息管理系统,是这样吗?”
“根据协议的规定是不允许的,医疗机构作为社保的定点机构,一旦签订协议在90天内就必须开通网络协议。

”刘德宁介绍了社保管理信息系统开通的紧要性和必要性,参保人员到定点医院看病住院是不需要再垫钱的,直接用医保卡就可以在医院和社保经办机构结算。

乡镇卫生院每年都签协议,却一直不开通,为何不直接终止协议呢?刘德宁解释说,如果终止协议,参保人员到这个医院看病就医是不能够报销的,因为国家规定,不是社保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不能报销医疗费用,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停掉它”。

张自英表示,作为马山县县长是有责任的,也对医保卡的使用不便给老百姓看病就医带来的困扰感到难过。

“我觉得非常难过,主要还是主观原因造成的,首先县政府有关部门包括部分乡镇卫生院在认识上还是有欠缺的,对其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得还是不到位,特别是少数干部责任心还不强,尤其是没有把民生的问题当作天大的事情来处理。


向人民承诺
随着医保制度的整合与分级诊疗制度的推进,今年7月1日以后,南宁市将停止使用旧的新农合系统,启用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系统。

不安装社保管理信息系统,对于推进“三保合一”的管理体系将构成重大影响。

对于目前尚未开通社保管理信息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来说,完成这项工作是迫在眉睫。

对此,张自英现场承诺,他们将赶在7月1日全市城乡医保上线之前完成相关工作,把系统建立起来。

同时,针对昨晚提出的问题吸取深刻教训,以点带面防患未然,一起等候7月1日零时这个特殊的幸福时刻。

刘德宁表示,从7月开始,短期内将把所有南宁市的县区社保管理信息系统启动完成,让百姓只要拿社保卡都能够在定点医院看病住院。

同时他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原来新农合的参合人员,如果社保卡信息数据不够全应尽快到社保部门进行资料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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