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教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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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二类、第三类)生产、(第二类)经营备案1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二类、第三类)生产、(第二类)经营备案1

产许可证(属于危险化学品 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0
生产单位的提交)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
件,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单 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0
位的提交)
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 盖公章)
原件
申请人自备
0
申请材料目录清单
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0
1
填写时,内 容真实有效
1
填写时,内 容真实有效
1
填写时,内 容真实有效
1
1
白表格]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原件
申请人自备
1
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原件 申请人自备
1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 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0
经营单位的免于提交)
0
填写时,内 容真实有效
0
填写时,内 容真实有效
0
填写时,内 容真实有效
1
填写时,内 容真实有效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
系统审批服务事项四级四同申请材料
主项名称 (和《河南省基本目录政务子服项务名事称项》上的“基本目录事项名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二类、第三类)生产、(第二类
(和《河南省基本目录政务服务事项》上的“业务办理项名称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填报须知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
、经营备案申请书下载:[空 原件 申请人自备
填写时,内 容真实有效
材料
品(第二类、第三类)生产、(第二类)经营备案
法律依据
办理结果名 称
办理结果类 型
非药品类易 制毒化学品 生产、经营
备案证明
证明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经营备案事项办事指南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经营备案事项办事指南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经营备案事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权力适用于姚安县行政区域内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

二、权限范围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备案
三、办理依据
行政法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2005年8月17日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条。

部门规章:《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2006年4月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公布,2006年3月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06年4月15日起施行)第三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四、审批条件
依法登记的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向备案部门提交《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产量、销售量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资料,提出备案申请。

五、实施机关
本行政权力实施机关为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六、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受理地点:
1.姚安县应急管理局危化股(地址:姚安县栋川镇环城北路10号);
2.网上大厅: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略)进行在线办理。

七、申请材料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
备案、注销流程图
申请
告知补正资料不全
或有错或不在受理范围通知书
股室审核
当日
(承诺期限)
局分管领导
审批
(作出注销决定)
承办股室:审核审批股。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流程图(审核转报类)
申请
告知补正资料不全
或有错或不在受理范围通知书
(现场核查)
15个工作日(变更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审批
承办股室:审核审批股。

时限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流程图
申请
或有错或不在受理范围通知书
(现场核查)
当日(备案)
15日(核销)
(承诺期限)
局分管领导
审批
作出备案决定
承办股室:审核审批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备案流程图
不符合申请条件
(审核转报南平局)
承办股室:审核审批股。

职业病危害项目
申报、注销流程图
申请
告知补正 资料不全 或有错 窗口受理 或不在受理范围 通知书
股室审核
2日(申报)
当日(注销)
(承诺期限)
(作出注销决定)
承办股室:审核审批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流程图(审核转报类)
承办股室:审核审批股。

易制毒化学品备案需提供的资料

易制毒化学品备案需提供的资料
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需提供资料清单
序号
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名称
说明
备注
1
非药品类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申请书
应包括表1、3、5、6、12,在表3对经营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应附购买、销售票据和购买备案证明复印件,以佐证其前次备案易制毒化学品的主要流向.申请书一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一份
2
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正本
7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8
法人承诺书
由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
罗湖区监督局危险化学品管理科
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3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4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包括以下制度
经营管理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一份
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份
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一份
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报告制度
一份
年度报告制度
一份
易制毒化学品订货、采购管理制度
一份
5
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一份
6
法人授权委托书

第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办证指南

第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办证指南

[原创]办理第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办证指南
录入:禁毒大队时间:2008-3-31
第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备案证明相关材料
办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有当年年检章印)
办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办证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或委托书(证实办证人与办证单位关系):

市公安局:
绍本单位***前来你处办理易制毒化学品**(品名)购买备案证明,望接洽。

*******(加盖公章)
* *日
法使用需要证明
使用需要证明
位需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品名)用于***,每月使用量为**吨(数量),年需求量为位保证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用于合法用途,不流入非法渠道。

**(单位名,加盖公章)
月**日
销合同复印件,如不签定购销合同,需出具确认书

**(购买单位名)与*******(销售单位名)已达成协议,*******(购买单位名)向**售单位名)购买**(品名)**(数量)。

特此确认。

**(购买单位名,加盖公章) *******(销售单位名,加盖公章)
年**月**日
售单位的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复印件
制毒化学品购买申请表(在市公安局禁毒大队领取样表或在本站下载)
红色部分已经在文件夹里。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颁发实施程序_11188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颁发实施程序_11188

烟花爆竹安全销售承诺书
崂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我单位承诺严格遵守《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青岛市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办法(暂行)》等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服从监管,并做到: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青岛市和崂山区安监部门的有关要求,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规范经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专库存放、专柜销售,销售人员持证上岗。

销售场所及库房配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三、专营青岛运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的商品,不擅自从其他任何渠道进货,不经销非法生产的土制烟花爆竹。

四、在指定的经营场所内经营,不沿街摆放,不到集贸市场摆摊或走街串巷流动销售。

不在公共场所和经营场所50米范围以内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五、申报资料真实有效;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挂牌经营,一点一证,不买卖、出租、转让有关证照。

六、自觉接受安监、公安、工商等有关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安全检查,对提出的安全隐患按照要求及时加以整改,确保安全经营。

七、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后,剩余的产品存放在经许可的仓库内,不私自存放。

负责人(签字):经营单位(公章):
年月日(崂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88996789)
1。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样本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样本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样本第一篇: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样本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副本以及副本封面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以及副本封面3.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副本以及副本封面4.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副本以及副本封面第二篇: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自查报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自查报告为了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提高管理水平,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执法检查的通知》(云安监管[2014]95号),结合我公司实际,开展自查工作。

企业负责人应对本企业安全负全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依法办理许可或备案,在任何情况下不存在使用他人或仿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

严格执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贮存、包装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及定期进行演练,建立其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按规定其许可的品种数量、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其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符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重要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要求,易制毒化学品的统计,建立台账,并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做好工作记录,按其规定进行上报。

曲靖靖宇工贸有限公司2014年11月26日第三篇: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申请材料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申请材料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产量、销售量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3、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材料一式1份,报送申请材料时要带原件,以供核对。

第四篇:河南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实施方案河南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法规规定,以及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安监总厅危化函〔2006〕103号)和《关于启用〈非药品类以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等4种证件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安监总厅危化〔2006〕89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4.6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程序

4.6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程序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程序
经营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的市局备案。

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的县(区)安监部门备案。

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申请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申请书。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

包括岗位责任制、销售管理制度、出入库管理制度、进货和采购等制度等内容。

(四)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销售、管理人员进行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知识培训的证明材料;
(五)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
(六)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还需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备案材料应当提交一式二份,统一使用A4纸制作,按照上面顺序装订成册,编制页码,列出目录,并在首页加盖公章。

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申请备案的材料应当先报送所在地县(区)安监部门征求意见。

县(区)局按照《辽宁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第九至十一条的规定,在《审查书》中“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doc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doc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生产、经营备案申请书申请事项第二类第三类
生产备案经营备案
申请单位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填写日期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制样
目录
填写说明
表1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表2 生产备案申请表
表3 经营备案申请表
表4 变更申请表
表5 审查意见表
表6 提交材料清单
表7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情况表
表1、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表2、生产备案申请表
4
表3、经营备案申请表
5
表4、变更申请表
6
表5、审查意见表
表6、提交材料清单
表7、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情况表
注: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免填第5项。

天津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

天津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

xx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xx、备案工作程序一、xx、备案范围及分级管理本市对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审批和许可证的颁发工作;区、县安全监管局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备案证明颁发工作。

二、生产、经营xx(一)生产、经营单位申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应向市安全监管局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及其电子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1、申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应提交:(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申请书(一式两份,见附件1);(2)生产设备、仓储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设施情况说明材料;(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应具有市安全监管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6)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证明材料及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材料;(7)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8)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

2、申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提交:(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申请书(一式两份,见附件1);(2)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情况说明材料;(3)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和包括销售机构、销售代理商、用户等内容的销售网络文件;(4)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证明材料及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材料;(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6)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广州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备案程序实施细则

广州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备案程序实施细则

广州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备案程序实施细则广州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备案程序实施细则一、备案的原则(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必须按《条例》和《办法》规定到各级安监部门进行申请办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并取得许可证或备案证明。

(二)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的单位和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单位,必须到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单位,必须到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

二、备案的材料(一)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单位进行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产量、销售量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一式三份);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3.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免于提交本条第4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二)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进行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品种、销售量、主要流向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一式三份);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3.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免于提交本条第4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三、备案的时限及要求(一)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主管部门收到符合规定要求的备案材料后,应当于当日发给备案证明。

(二)取得备案证明的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负责备案的安全监管部门提交本单位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年度报告表。

若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主要流向以及生产或经营的品种、数量发生变化的,应在发生变化后30日内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天津滨海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天津滨海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单位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1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滨海新区审批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
在生活中许多人对社保的有着各种各样的疑问如社保卡有什么用社保是什么社保转移流程等问题是大家疑惑最大的也是咨询最多的同时也有一些关于社保的问题也在困扰着大家如社保异地怎么转离职后社保怎么办等相关的问题那么为了方便您对相关知识的了解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了整理了本专题希望可以帮助您
天津滨海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 产、经营备案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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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正、副本填写说明
一、编号
编号是一组特定意义的数字链,编号形式为:(X)3JABC。

“3J”表示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
“X”为重庆市的汉字简称:即将“渝”标注在括弧内;
“A”为2位数字,表示领证单位所在省(直辖市),由6位国家行政区划代码的前2位构成。

重庆市的行政区划代码500000,则“A”为“50”。

“B”为4位数字,是发证机关管辖区域的行政区划代码,由6位行政区划代码的后4位构成。

如重庆市涪陵区的行政区划代码500102,则“B”为“0102”;沙坪坝区的行政区划代码500106,则“B”为“0106”。

各区县(自治县、市)的国家行政区划代码见《重庆市各区县行政区划代码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号段范围表》(附表)。

“C”为5位数字,表示备案证明在我市的流水编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按附表给定的本区县号段范围确定具体的流水编号。

编号举例:重庆市渝中区商委向某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颁发经营备案证明,按照市商委分配给该区的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号段101—250,顺序号定为51,该区行
政区划代码500103,则该备案证明编号是“(渝)3J500103OO151”。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原备案证明编号不作变动。

二、品种类别:写明易制毒化学品类别,即第三类。

三、单位名称填写申请单位的全称。

四、经济类型:按照申请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注册的类型填写,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五、主要负责人:申请企业是法人单位的,填写其法定代表人;申请企业是非法人单位的,填写其主要负责人。

六、单位地址:一般填写工商登记地址。

是城镇的,应当写明所在的街道和门牌号码。

七、经营品种、销售量(备案证明副本):写明可销售的具体品名及数量,如“高锰酸钾10吨/年”、“硫酸50吨/年”。

八、主要流向:按照《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转发〈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的通知》(渝商委函[2006]147号)中的“主要流向”说明填写。

九、有效期:有效期为3年,从颁发备案证明的当年当月当日至3年后的当月当日。

十、发证机关:加盖发证机关的公章。

附表:《重庆市各区县行政区划代码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号段范围表》
附表:
重庆市各区县行政区划代码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号段范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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