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会计继续教育之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会计继续教育之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是指规范企业在核算及报告期间中计量、评估和报告存货的会计处理方法的准则。
会计准则第1号的目的是确保企业对存货进行准确而公正的核算和报告。
它规定了存货的定义、分类、计量和报告要求,以及存货与其他相关会计事项的处理方法。
首先,会计准则第1号规定了存货的定义。
存货是指企业拥有的用于生产过程、销售或提供服务的物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成品以及其他存货。
存货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重要影响。
接着,会计准则第1号对存货的分类进行了规定。
存货可以按照其用途、特点和性质进行分类,包括原材料、在产品、成品和其他存货。
对于不同类别的存货,会计准则第1号规定了不同的计量和评估方法。
会计准则第1号对存货的计量和评估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存货应按照成本或净实现价值中较低者进行计量。
成本包括购买成本、相关直接成本和分配到存货的间接成本。
净实现价值是指通过销售或消耗存货所能获得的现金金额。
此外,会计准则第1号还规定了存货的报告要求。
企业应在财务报表中明确披露存货的计量方法、评估方法以及相关的会计政策。
企业还应及时调整存货的价值,确保存货价值不超过其可实现的净实现价值。
最后,会计准则第1号还强调了对存货的审计要求。
审计师应根据存货的计量、评估和报告要求,对企业存货进行审计,并发表独立意见。
总结起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了存货的定义、分类、计量和报告要求,确保了存货的准确和公正的核算和报告。
企业应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存货进行正确的计量和评估,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适当披露。
审计师应对存货进行审计,确保存货的计量和评估符合相关规定。
通过遵循会计准则第1号的规定,企业可以提高存货管理的准确性和透明度,为经营决策提供更可靠的信息。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6.02.15•【文号】财会[2006]3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财会[2006]3号二○○六年二月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存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消耗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 号——生物资产》。
(二)通过建造合同归集的存货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 号——建造合同》。
第二章确认第三条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第四条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三章计量第五条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第六条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第七条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
在同一生产过程中,同时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并且每种产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区分的,其加工成本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第八条存货的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第九条下列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不计入存货成本:(一)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二)仓储费用(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费用)。
(三)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
(完整word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发布单位】财政部【发布文号】【发布日期】2006-02-15【生效日期】2007-0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存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消耗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 号――生物资产》。
(二)通过建造合同归集的存货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 号――建造合同》。
第二章确认第三条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第四条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三章计量第五条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腹有诗书气自华第六条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第七条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
在同一生产过程中,同时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并且每种产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区分的,其加工成本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第八条存货的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第九条下列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不计入存货成本:(一)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二)仓储费用(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费用)。
(三)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
第十条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 号――借款费用》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存货(重点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1.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
2.注意的问题:(1)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不能作为企业存货(2)代制品和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3)周转材料,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处理(4)消耗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一一生物资产》;通过建造合同归集的存货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一一建造合同》。
二、存货的确认: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存货的初始计量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1)购买价款:不包括按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额(2)相关税费: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注意运输费, 可以按7%扣除进项税额,但必须是运费费,如果是运杂费,则不可以。
(3)其他:如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仓储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能分清负担对象的,应直接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不能分清负担对象的,应选择合理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有关存货的采购成本。
分配方法通常按采购存货的数量或采购价格比例进行分配。
(4)短缺:从供货单位或外部运输机构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赔款,应冲减所购物资的采购成本。
(注意:自然损耗)(二)加工成本加工成本有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组成。
1.直接人工:指在生产产品过程中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的职工新酬。
直接人工和间接人工的划分依据通常是生产工人是否与所生产的产品直接相关,即是否直接确定其服务的产品对象。
2.制造费用: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解释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是指对企业会计中存货的核算和报告进行规范的准则。
存货是企业在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购买、生产或加工的商品、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和包装材料等,旨在销售、加工、生产或消耗。
存货是企业重要的经济资源之一,对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重要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对存货的规定,以下是对存货的解释:1、存货的定义:存货是指企业拥有、持有和用于经营目的的物质资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包装材料以及待售商品等。
存货必须具备以下特征:(1)属于企业所有;(2)预期用于生产或销售;(3)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相关。
2、存货的初始计量:存货应当以购买或生产成本作为初始计量基础。
购买成本包括购买价格和与购买相关的直接支出,如运输费用、关税等。
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
3、存货的后续计量:存货的后续计量可以采用以下方法:(1)以购买或生产成本减去预计的销售费用和预计的实现价值下降;(2)以最低值法,即以购买或生产成本和实现价值中的较低者计量;(3)以标准成本法,即以预先确定的标准成本计量;(4)以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
4、存货的减值准备:若存货的实现价值低于其购买或生产成本,应当进行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的计提应基于存货的单项计量,即对每一存货项目单独进行评估,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5、存货的披露:企业应在财务报表中充分披露与存货相关的信息,包括存货的计量方法、减值准备、存货的组成、存货周转率等。
这样可以使用户充分了解企业的存货情况,进一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风险。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对存货的规定旨在确保存货的合理核算和报告,提高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和准确性。
它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计量和披露要求,使管理者能够更好地了解存货的价值和变动情况,从而做出准确的经营决策。
存货是企业运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资产,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报告具有重要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的实施使存货的计量和披露更加规范和一致,有助于提高财务报告的可比性和透明度。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会计准则编号
知识文章格式标题:深度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一、引言在企业会计体系中,存货是一项重要的资产,对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有着重要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对存货的处理进行了详细规定,其内容涵盖了存货的定义、确认、计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列报等方面。
本文将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中关于存货的相关规定进行深入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并对存货的相关处理有更清晰的认识。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概述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是我国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存货会计处理的规定,其编号为xxxx。
该准则对企业在确认、计量和列报存货时应遵循的原则和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为企业会计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三、存货的定义和确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的规定,存货是指企业为生产、加工、销售、材料供应等活动而准备用于销售的商品,以及企业为生产提供劳务和劳务成本所发生的成本。
存货应当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确认,包括存货的成本可以被可靠计量,存货的经济利益将流入企业,并且存货的成本可以被合理计量等。
四、存货的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对存货的计量提出了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取得成本法、可变成本法和实现成本法等。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根据存货的特点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计量方法,确保存货的计量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五、存货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影响存货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其变动对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有着重要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要求企业对存货的变动进行及时和准确地披露,以便用户能够清晰地了解企业存货的变化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六、总结与回顾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对存货的管理和处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企业提供了规范的指导。
存货作为企业重要的资产之一,其计量和管理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有着重要的影响。
企业应认真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的规定,合理、科学地处理存货,确保企业的财务报表真实、可靠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发布单位】财政部【发布文号】【发布日期】2006-02-15【生效日期】2007-0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存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消耗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 号――生物资产》。
(二)通过建造合同归集的存货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 号――建造合同》。
第二章确认第三条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第四条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三章计量第五条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腹有诗书气自华第六条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第七条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
在同一生产过程中,同时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并且每种产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区分的,其加工成本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第八条存货的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第九条下列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不计入存货成本:(一)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二)仓储费用(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费用)。
(三)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
第十条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 号――借款费用》处理。
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在新会计准则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被广泛应用于企业财务会计中,它对存货的确认、计量以及报告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存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重要的资产,合理的存货管理能够有效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益。
本文将从存货的概念、存货的分类、存货的计量以及存货的报告等方面进行论述。
概念存货是指企业为了销售或者进行加工转化,而持有的物质资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以及委托加工、代理销售的存货。
存货是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当前资产,具有较高的流动性。
分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 原材料:用于生产过程,还未进行生产加工的物料。
2. 在产品:已经进入生产过程,但尚未完成加工的产品。
3. 产成品:已经完成加工,准备销售的产品。
4. 委托加工物资:由他人委托加工的物品。
5. 代销商品:代理单位委托销售的商品。
计量存货的计量主要包括购入成本以及与存货衍生的直接费用。
1.购入成本:包括购买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如进货价、进口关税、运输费用等,必要时还包括与将存货带到目的地和为使存货达到预定状态所发生的其他共同费用。
2.与存货衍生的直接费用:这些费用是指为生产将直接发生在存货上的费用。
报告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要求企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详细披露存货的信息,主要包括存货的种类、计量方法以及存货的价值等。
1.存货的种类:需要明确各类存货的名称和数量,以便投资者、债权人等能够清晰了解企业的存货状况。
2.计量方法:企业应当根据相关准则来选择适当的计量方法,并在财务报告中进行披露。
3.存货的价值:企业需要对存货进行定期盘点,确认存货的实际价值,并按照相关准则进行计量和披露。
结语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实施对企业的财务会计具有重要意义。
存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资产,正确的存货管理能够为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
合理的存货分类、计量和报告是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基础,企业需要严格按照准则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4、某些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 新准则第10条 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 新准则第10条: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处理; 借款费用》 旧准则:没有此项规定; 旧准则:没有此项规定; 原《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规定只有固定资产的 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但是有些企业的存货需要相当长 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 的时间才能够达到可销售状态,例如: 的时间才能够达到可销售状态,例如:造船厂的船舶就 属于企业的存货。修订后的借款费用准则将某些需要相 属于企业的存货。 当长时间才能够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借款利息 资本化,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 资本化,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
7、间接费用的分配方法 旧准则: 旧准则:规定了间接费用的分配方法可选用按生产工人 工资、生产工人工时、机器工时、 工资、生产工人工时、机器工时、耗用原材料的数量或 成本、按直接成本(原材料、燃料、动力、 成本、按直接成本(原材料、燃料、动力、生产工人工 资及福利费之和)、按产成品产量等; 资及福利费之和)、按产成品产量等; )、按产成品产量等 新准则: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只是要求企业应当根据制 新准则: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新准 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新准 。( 则第7 则第7条)
新准则第22条 规定应当披露的信息有: 新准则第22条:规定应当披露的信息有: (1)各类存货的期初和期末帐面价值; 各类存货的期初和期末帐面价值; (2)确定发出存货成本所采用的方法; 确定发出存货成本所采用的方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5)当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 当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 (6)当期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以及计提和转回 的有关情况; 的有关情况; (7)用于担保的存货的帐面价值。 用于担保的存货的帐面价值。 取消了旧准则中的第( )、(8 取消了旧准则中的第(3)、(8)和(9)条。
企业会计准则
相对于研究阶段而言,开发阶段应该是已完毕研究阶段旳工
作,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旳基本条件。
例如,生产前或使用前旳原型和模型旳设计、建造和测试,
不具有商业性生产发活动。
企业会计准则
三、开发支出旳资本化
根据本准则第八条和第九条要求,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
售费用和有关税费后旳金额,拟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旳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该以
所生产旳产成品旳估计售价减去至竣工时估计将要发生旳成本、
估计旳销售费用和有关税费后旳金额,拟定其可变现净值。
3.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协议价格约定、其他部分 不存在协议价格旳,应该分别拟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相应 旳成本进行比较,分别拟定存货跌价准备旳计提或转回旳金额。
提足该项固定资产旳应计折旧额。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该计提折
旧旳固定资产旳原价扣除其估计净残值后旳金额。已计提减值准
备旳固定资产,还应该扣除已计提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
。
(二)已到达预定可使用状态但还未办理竣工决算旳固定资
产,应该按照估计价值拟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
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旳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
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及其应用指南
旳要求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
不属于弃置义务旳固定资产报废清理费,应该在发生时作为
固定资产处置费用处理。
四、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
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一般确以为存货,但符合固定资产定义
和确认条件旳,如企业(民用航空运送)旳高价周转件等,应该
确以为固定资产。
办机构缴纳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向企业年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解释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以下简称“准则1号”)是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该准则主要规定了企业在会计报告中如何进行存货的识别、计量和记录。
准则1号对于企业的财务报告和经营决策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下面将对准则1号进行详细解释。
首先,准则1号明确规定了存货的定义和范围。
存货是指企业拥有的为了销售、加工、生产或交付目的而持有的物品。
准则1号指出,存货包括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以及其他具有经济价值的物品。
企业应当根据存货的特点和用途,对其进行分类和计量。
准则1号进一步明确了存货的计量原则。
存货应当按照历史成本进行计量,这包括直接相关的购置成本以及与购置成本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如果存货的实际取得成本与其带有的利润或风险有关,那么存货的计量应当基于市场定价或可实现价值。
另外,准则1号也对存货的废品和存货损耗进行了规定,指出企业应当及时计提相应的损失准备。
准则1号还明确了存货的评估和处理原则。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和评估,目的是确定存货的实际数量和价值。
对于超过一年不动用的存货,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或可实现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并调整其账面价值。
当存货的实际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企业应当计提相应的跌价准备,以反映存货的实际价值。
当存货出现损耗、丢失或变得无法使用时,企业应当及时调整存货的数量和价值,并计提相应的损失。
准则1号还规定了存货货物流转方式的处理方法。
准则1号指出,如果存货的货物流转方式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从而导致存货的实际价值发生变动,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例如,企业将存货进行加工或组装,从而增加了存货的价值,应当将这部分增值计入存货的成本中。
准则1号对企业存货的披露和报告也进行了规定。
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明确披露存货的金额、计量规则、评估方法以及相关的风险和后果。
准则1号还要求企业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存货变动的原因和情况,并对存货的影响进行评估和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指南和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指南和讲解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以下简称《准则1号》)是中国会计准则制定与应用的基本依据,对企业在存货方面的会计处理提供了详细的指南和讲解。
存货作为企业重要的经济资源之一,对于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准确、恰当地进行存货会计处理对于企业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准则1号》规定了存货的定义、计量、制度记录和披露等方面的要求。
首先,存货是指企业持有和准备出售的商品,以及用于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未完成的产品和包装物等。
准确界定存货的范围是进行正确会计处理的前提。
其次,在存货计量方面,《准则1号》强调以实际发生的成本为基础。
实际成本包括购买成本、生产成本和其他直接与存货有关的成本。
购买成本是指购买存货所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生产成本是指生产或制造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材料,直接劳动力成本以及制造费用和制造业务税金;其他与存货直接有关的成本包括运输、保险等费用。
企业应根据成本发生时间和相关的实际成本核算方法进行存货的计量,确保计算出的存货成本准确、公允。
在制度记录方面,《准则1号》提出了正确记录和会计处理存货的要求。
企业应建立与实际操作相符的存货管理制度,明确存货的购买、使用和销售等流程,确保存货的安全、完整和准确计量。
同时,企业应当及时、准确地对存货进行记账和核对,确保存货账面和实存相符,避免存货损耗或遗漏的情况出现。
最后,在存货披露方面,《准则1号》要求企业应当充分明示存货的种类、计量方法、计量基准、重要存货的数量和金额、存货成本、存货的计提和转销售成本等相关信息。
通过披露这些信息,能够使外部用户了解企业存货的性质、用途以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的影响,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可比性,增加外部用户对企业的信任和决策的有效性。
综上所述,《准则1号》为企业存货的会计处理提供了详细的指南和讲解,对于企业正确计量和处理存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企业应当充分了解和遵守《准则1号》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的存货管理制度,确保存货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及时性,提高企业财务报告的质量和透明度,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准则一、准则背景及目的存货是指为销售而持有或在生产过程中所持有的物资,包括原材料、在制品、成品以及委托加工物资等。
存货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的运营和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
二、准则要求1.分类和确认:企业应将存货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并确认其成本。
根据实际情况,存货的成本可以包括购买成本、生产成本以及其他直接与存货形成的成本。
2.计价方法:企业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合理的计价方法来确定存货的成本。
对于价值相对重要的存货,应当采用特殊的计价方法进行核算。
3.减值处理:存货在一定的时期内可能存在价值下降的情况,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在必要的时候进行减值处理。
4.披露要求: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充分披露与存货相关的信息,包括存货的种类、数量、计价方法、价值变动等。
同时,还需要披露存货的方针、政策以及使用的计价方法等。
三、准则的意义1.促进信息透明:准则要求企业对存货进行分类、确认和计价,并披露与存货相关的信息,有助于提高财务报表的透明度,使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更好地了解企业的运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维护公平竞争:准则的实施可以避免企业通过不当手段来操纵存货的核算和披露,确保市场上的各方面参与者在信息对称的基础上进行公平竞争。
3.规范企业会计处理:准则明确了存货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披露要求,有助于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会计制度,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财务信息质量。
四、准则的实施现状及发展趋势在实施过程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受到广大企业和会计人员的积极重视和遵守。
同时,财政部也不断修订和完善该准则,以适应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
目前,我国正推动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接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对照表》,存货准则已与国际准则基本一致。
未来,准则在关于存货减值的处理、存货跨境交易的会计处理等方面还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的空间。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准则对于规范企业对存货的会计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了有关存货计量、估价和披露要求。
(1) 存货计量
企业必须按照下列原则计量存货:
(一)所有存货应按照原购进或生产的价格及各种费用的科学加以确定;(二)存货的估价应基于存货的有效市场价格;
(三)库存判断标准应符合相应的会计政策、利率、期限、货币的衡量标准,以及可变交易条件,并且具备可替代性;
(四)存货的有效市场价格应在原采购价格之内确定,不应过高或过低;(五)可变交易限定在可获得的条件和货物状态下,而不是太过乐观或太过悲观;(六)在存货估值中,必须考虑双方的谈判范围的可能性。
(2) 存货估价
存货估价应基于可衡量的市场价格或者在有效市场价格范围内的其它合理估价
方法。
对有效市场价格变动的影响,企业应考虑并纳入存货估价中。
(3) 披露
企业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关于存货的相关信息,包括金融资源和有形资产的估价、计量、分类、贮存等方面的信息。
企业会计准则第01号——存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01号——存货应用指南一、概述企业会计准则第01号(以下简称“准则01号”)是我国财务会计领域的基本准则之一,规定了企业在存货方面的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
存货作为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处理和披露存货对企业的财务报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通过对准则01号的核心内容进行解读,帮助企业合理应用该准则,并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
二、准则01号的适用范围准则01号适用于所有具有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包括制造业、商业和服务业等各个行业。
准则01号规定了存货的定义、分类、计量方法及会计处理小组织,为企业提供了指导,以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度。
三、存货的定义和分类准则01号将存货定义为企业所持有并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库存商品。
根据其性质、用途和管理方法的不同,存货可分为以下几类:1.原材料:用于生产过程中转化为产成品的物料,如原材料、辅助材料等;2.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尚未完成的产品,如半成品、在加工等;3.产成品:已经完成并可以销售的产品,如加工完成的产品、制成品等;4.库存商品:待售或可供销售的产品,如零售业中的销售商品等。
四、存货的计量方法准则01号规定了存货的计量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法:1.全成本法:将存货的成本由采购、生产及其他必要直接间接费用构成;2.净实现价值法:以实际或预期的可变现净值为基础,减去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3.公允价值法:根据市场价格或可观察市场数据计量;4.无现金交易价值:适用于无法以现金交易进行计量的存货。
五、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准则01号对存货的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存货的确认:准则01号要求企业确认存货的同时,应当将其成本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通常存货的确认时间为产成品制作完成或知道可以销售。
2.存货的计量:存货的计量应当以成本为基础,同时考虑到净实现价值及市场价值等因素。
准则01号明确了几种常用的计量方法供企业选择,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方法。
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一、存货的定义和确认:根据会计准则第一号,存货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应外购合同需采购的商品、生产商品、供应劳务等而生产或购买的物资。
存货不包括已售出的商品、生产中或供应中的商品以及原材料、在生产过程中被消耗的商品,这些应归类为预付款项或其他非流动资产。
企业应当在取得存货时确认存货,并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加以计量,并按照成本或净售价较低者计量。
二、存货的计量:企业在确认和计量存货时,应当以实际发生的成本为基础。
存货的成本包括采购成本、生产成本和其他直接与存货有关的费用。
采购成本指通过购买或委托其他单位生产取得存货的成本。
采购成本应包括购货款、关税、运费和与购买相关的其他税费等。
生产成本指企业通过自身生产或委托其他单位生产取得存货的成本。
生产成本应包括原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制造费用和与生产相关的其他费用等。
其他直接与存货有关的费用指企业在存货取得时发生的直接与存货有关的其他费用,如包装费、检验费、运输费等。
三、存货的转移和处理:在存货销售时,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存货,并将销售收入与存货的实际成本进行对冲。
对于已过量存货的损失,企业应当按照存货的实际成本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在损失发生时将其转化为损益。
对于存货中剩余价值降低的情况,企业应当按照存货的实际成本调整存货的计量基础,并将其转化为原材料、半成品或者在办项目等其他合理的类别中。
四、与存货相关的披露: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详细披露存货的信息,包括存货的种类、数量、计量基础、评估方法、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已发生的存货报废损失等。
此外,企业应当披露有关存货的重要会计政策、原则和方法,以及可能对存货计量和评估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总结起来,会计准则第一号对存货的定义、确认、计量、转移和处理、披露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确保企业能够正确、准确地记录和报告存货相关的财务信息,提高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企业应当按照这些规定,合理、准确地处理存货相关的会计事务,以保证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财政部2006-2-152007-1-1具体会计准则所有行业全国60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存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1)因建造合同形成的存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2)与农业生产有关的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第二章确认第三条: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第四条: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该存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第三章计量第五条: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第六条: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第七条: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
在同一生产过程中,同时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并且每种产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区分的,其加工成本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第八条:存货的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第九条:下列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不计入存货成本:(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2)仓储费用(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费用);(3)不能归属于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
第十条: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投资者投入的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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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No.1 – Inventories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Chapter I General Provisions第一章总则Article 1 These Standards are formula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ccounting Standards for Enterprises - Basic Standards for the purpose of regulating there cognition of the inventories, measurement and disclosure of related information. .第一条为了规范存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Article 2 Other relevant accounting standards shall apply to such items as follows:(1) The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No. 5 - Biological Assets shall apply to the consumptive biological assets.(2)The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No. 15 – Construction Contracts shall apply to the costs of the inventories together through construction contracts.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消耗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二)通过建造合同归集的存货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Chapter II Recognition第二章确认Article 3 The term "inventories" refers to finished products or merchandise possessed by an enterprise for sale in the daily of business, or work in progress in the process of production, or materials and supplies to be consumed in the process of production or offering labor service.第三条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Article 4 The inventories shall not be recognized unless they satisfy such conditions simultaneously as follows:(1) The economic benefits pertinent to the inventories are likely to flow into the enterprise; and(2) The cost of the inventories can be measured reliably.第四条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Chapter III Measurement第三章计量Article 5 The inventories shall be initially measured in light of their cost. The cost of inventory consists of purchase costs, processing costs and other costs.第五条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Article 6 The purchase costs of inventories consists of the purchase price, relevant taxes, transport fees, loading and unloading fees, insurance premium sand other expenses that may be relegated to the purchase costs of inventories.第六条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Article 7 The processing costs of inventories consist of the direct labor and production overheads allocated according to a particular method. The "production overheads" refers to all indirect expenses happened in the process of manufacturing products and providing labor services by an enterprise. An enterprise shall, according to the nature of the production overheads, choose the reasonable method for the allocation of production overheads. If two or more kinds of products are manufactured in the same production process, and the processing cost for each product is unable to be separated from that of others directly, the processing costs shall be allocated among the products in a reasonable way.第七条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
在同一生产过程中,同时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并且每种产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区分的,其加工成本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Article 8 "Other costs of inventories" refers to those costs, other than purchase costs and processing costs, happened in bringing the inventories to their present location and condition.第八条存货的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Article 9 The following expenses shall be recognized as current profits and losses as they are happened, which shall not be included in the cost of inventories:(1) The direct materials, direct labor and production overheads that are abnormally consumed;(2) The storage expenses (excluding the expenses which are necessary in the production process for reach the next production stage); and(3)?Other expenses that cannot be included in the costs happened in bringing the inventories to their present location and condition.第九条下列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不计入存货成本:(一)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二)仓储费用(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费用)。
(三)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
Article 10 The borrowing costs, which shall be included in the cost of inventories, shall be dispos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Enterprises No. 17 - Borrowing costs.第十条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
Article 11 The cost of inventories invested by an investor shall be ascertain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value as stipulated in the investment contract or agreement, unless it is not stipulated fair in the contract or agreement.第十一条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Article 12 The cos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in the harvest, and the cost of inventories obtained by the exchange of non-monetary assets, recombination of liabilities and merger of enterprises shall be ascertain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No. 5 - Biological Assets,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No. 7 - Exchange of Non-monetary Assets,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No. 12 - Debt Restructuring sand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No.20 -Business Combinations, respectively.第十二条收获时农产品的成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和企业合并取得的存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