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存货会计准则的几点理解
新会计准则存货核算的学习与思考
新会计准则存货核算的学习与思考存貨的核算在新会计准则学习中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它内容繁杂、变化较多。
文章针对新准则下存货核算特点,总结学习经验,将多个准则同一个问题集中起来从多个方面对比、分析、总结,使复杂问题简单化,达到较好的学习效果。
标签:新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存货存货核算公允价值新会计准则的颁布与实施,在会计界曾引起了强烈反响,并掀起了一浪又一浪的学习热潮。
热潮过后冷静下来,有很多问题值得深思。
新会计准则内容多,变化大,不妨在学习中边学习思考、边归类总结,学习与分析、总结相结合,就会更好地理解其含义。
下面以存货核算为例谈谈笔者的学习感受。
一、新存货准则会计科目的变化1.“物资采购”→“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会计制度设置“物资采购”科目核算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的实际采购成本或计划采购成本,新准则取消了该科目的使用,并明确区分了“材料采购”和“在途物资”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即分别采用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
2.“包装物”、“低值易耗品” →“周转材料”;“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发出商品”;“受托代销商品”→“代理业务资产”原会计制度设置“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或计划成本;使用“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发出商品的实际或计划成本;使用“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和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替销售的商品成本。
新会计准则设“周转材料”科目对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进行核算;用“发出商品”科目取代了“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科目。
取消了“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设置“代理业务资产”核算企业代理业务形成的其他资产。
3.“存货跌价准备”“管理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原会计制度设置“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新准则保留了该科目,但是相关的账务处理有所差别,计提及冲减的存货跌价准备由原来记入“管理费用”科目转为记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存货的会计准则
存货的会计准则
存货是指企业为了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购买或制造的商品、半成品、成品以及其他类似的物品。
在财务会计中,存货被视为资产,需要按照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存货的会计处理方式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确认存货的成本
企业在购买或制造存货时,需要确认存货的成本。
成本包括购买或制造存货所花费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包括购买价格、生产原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等;间接成本包括间接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等。
2.确认存货的价值
存货的价值可以根据其成本或市场价值进行确认。
如果存货的市场价值低于其成本,则应将存货的成本降低到市场价值,避免对企业造成损失。
如果存货市场价值高于其成本,则不应将存货价值调高,而应按照成本计量。
3.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如果存货市场价值低于其成本且存在长期下跌趋势,企业需要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可以通过附加以其他资产的减值准备中,
用于抵消可能存在的存货价值损失。
4.确保存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企业应定期盘点存货,确保存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同时,应建立健
全的存货管理制度,防止搬迁丢失、损坏和盗窃等事件的发生。
总的来说,存货的会计处理需要根据会计准则进行规范、严谨的操作。
企业的财务人员需要对存货的成本、价值、跌价准备和管理等方面进
行合理的分析和处理,确保存货的价值得到充分的保护和利用。
企业会计准则-存货(重点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1.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
2.注意的问题:(1)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不能作为企业存货(2)代制品和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3)周转材料,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处理(4)消耗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一一生物资产》;通过建造合同归集的存货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一一建造合同》。
二、存货的确认: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存货的初始计量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1)购买价款:不包括按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额(2)相关税费: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注意运输费, 可以按7%扣除进项税额,但必须是运费费,如果是运杂费,则不可以。
(3)其他:如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仓储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能分清负担对象的,应直接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不能分清负担对象的,应选择合理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有关存货的采购成本。
分配方法通常按采购存货的数量或采购价格比例进行分配。
(4)短缺:从供货单位或外部运输机构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赔款,应冲减所购物资的采购成本。
(注意:自然损耗)(二)加工成本加工成本有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组成。
1.直接人工:指在生产产品过程中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的职工新酬。
直接人工和间接人工的划分依据通常是生产工人是否与所生产的产品直接相关,即是否直接确定其服务的产品对象。
2.制造费用: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解释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是指对企业会计中存货的核算和报告进行规范的准则。
存货是企业在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购买、生产或加工的商品、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和包装材料等,旨在销售、加工、生产或消耗。
存货是企业重要的经济资源之一,对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重要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对存货的规定,以下是对存货的解释:1、存货的定义:存货是指企业拥有、持有和用于经营目的的物质资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包装材料以及待售商品等。
存货必须具备以下特征:(1)属于企业所有;(2)预期用于生产或销售;(3)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相关。
2、存货的初始计量:存货应当以购买或生产成本作为初始计量基础。
购买成本包括购买价格和与购买相关的直接支出,如运输费用、关税等。
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
3、存货的后续计量:存货的后续计量可以采用以下方法:(1)以购买或生产成本减去预计的销售费用和预计的实现价值下降;(2)以最低值法,即以购买或生产成本和实现价值中的较低者计量;(3)以标准成本法,即以预先确定的标准成本计量;(4)以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
4、存货的减值准备:若存货的实现价值低于其购买或生产成本,应当进行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的计提应基于存货的单项计量,即对每一存货项目单独进行评估,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5、存货的披露:企业应在财务报表中充分披露与存货相关的信息,包括存货的计量方法、减值准备、存货的组成、存货周转率等。
这样可以使用户充分了解企业的存货情况,进一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风险。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对存货的规定旨在确保存货的合理核算和报告,提高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和准确性。
它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计量和披露要求,使管理者能够更好地了解存货的价值和变动情况,从而做出准确的经营决策。
存货是企业运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资产,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报告具有重要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的实施使存货的计量和披露更加规范和一致,有助于提高财务报告的可比性和透明度。
存货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存货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聊存货会计准则这块儿。
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儿枯燥?别担心,我保证这趟旅程不会让你打瞌睡!存货,简单来说,就是咱们公司拿来卖的东西。
它就像咱家里的粮仓,里面装的全是未来的希望。
你想想,没有存货,商店就像没有饭的肚子,空空荡荡的。
存货会计准则就像是给这个粮仓定了个规矩,确保它不会出乱子。
想象一下,如果没有规矩,大家都随便往仓库里放东西,哎呀,那真是乱成一锅粥。
咱得明白存货是啥。
这可不仅仅是堆在仓库里的物品哦。
它可以是待售的商品,也可以是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原材料。
别小看这些存货,它们可是企业的命根子。
想要盈利,首先得有货卖。
会计准则告诉我们,如何准确记录这些存货的成本,像啥时候该计入、啥时候该减去,都有细致的规定。
就好比你去市场买菜,买了十斤土豆,回家要算清楚花了多少钱,才能知道是赚是赔。
咱说说存货的计量方法。
这个可有意思了。
常见的计量方法有 FIFO 和 LIFO。
听起来有点高大上?别怕,其实就是先进先出和后进先出。
你可以想象一下,如果你家冰箱里的食物,先放进去的总是先吃掉,这样才能保证食物新鲜。
FIFO 就是这个道理,而LIFO 则是反着来的,后面放的先吃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更符合实际需求。
其实这两个方法就像是不同的人生哲学,各有各的道理。
然后,再来谈谈存货的减值。
哎呀,这可是个伤脑筋的事儿。
咱们的存货可能会因为市场变化而贬值。
就像是当年流行的玩具,忽然被新的热潮给替代了,哎,那可真是让人心疼。
减值准备就像是给这些存货打个“保险”,如果真的卖不出去,那就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免得到时候真出事了,哭都来不及。
咱还得说说存货的盘点。
这个步骤可不能省略。
想象一下,假如你每天都往冰箱里放东西,但从不去清点,最后可能会发现,哎,这东西哪来的?那东西又去哪儿了?定期盘点就像是给存货做个体检,确保它们都健康,没问题。
这也有助于及时发现损耗或过期的产品,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遵循这些存货会计准则,绝不仅仅是为了避免损失,更是为了让企业健康运营。
存货核算心得体会(专业23篇)
存货核算心得体会(专业23篇)心得体会的写作可以帮助我们形成对于自己学习或工作的整体认识,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来思考问题。
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阅读一些有关心得体会的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思路。
存货核算实验心得体会存货核算是企业会计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涉及到企业的采购、库存管理、销售等方面。
为了加深对存货核算的理解,我们进行了一次实验。
通过这次实验,我深刻地认识到了存货核算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一些有益的体会和经验。
以下是我对这次实验的心得体会。
首先,存货核算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
在实验中,我发现存货是企业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要素。
只有充分了解企业存货的仓储情况、数量变化以及成本构成,才能做出合理的经营决策。
这次实验中,我们需要记录每一笔采购和销售交易,并对存货进行计量和核算。
通过这样精细化的管理,可以及时掌握存货的动态情况,为企业做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
其次,存货核算需要注意准确性和及时性。
在实验过程中,我深刻地体会到了这一点。
如果存货核算不准确,会给企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如误判经营成果、迷失经营方向等。
这对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都会产生严重的不利影响。
在实验中,我们不仅要准确记录存货的进销存情况,还要确保这些数据的及时性。
只有及时获取存货信息,才能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做出科学的判断,从而做出相应的策略调整。
第三,存货核算需要合理灵活的方法。
在实际操作中,我发现存货核算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核算方法。
不同的核算方法可能会导致不同的结果,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
此外,存货核算还需要与其他会计核算相互配合,形成有机的整体,更好地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服务。
在实验中,我们采用了先进的电子化存货管理系统,实现了存货的自动计算和自动核算,为企业的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第四,存货核算需要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性。
在存货核算中,我们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并对数据的准确性承担责任。
由于存货涉及到资金的流动,可能会对企业的经济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对于存货核算的准确性要求非常高。
对存货会计准则的几点理解.
对存货会计准则的几点理解<一、关于“可变现净值”存货会计准则将可变现净值定义为,“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
该定义较之于国际会计准则和其他会计教科书更通俗,更易于理解。
如,第2号《国际会计准则》对可变现净值是这样规范的,“‘净变现值’是在一般经营过程中的估计售价减去完工成本和减去为销售有必要用的成本”。
而2001年10月出版的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用书《会计实务(一)》则将可变现净值定义为,“ 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
这里,对“估计售价”的扣除项叙述的不清楚、令人费解。
因此,这里的“估计完工成本”,很容易让人理解为完工前的成本加上加工费用。
而存货会计准则则指定为“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对于可变现净值,我们认为,应作如下两方面理解:1、对于还需要进一步加工的存货(如材料),其估计售价应扣除的项目包括: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如因为将要加工还可能发生的其他辅助材料成本、加工工资及其它间接费用;因销售将要发生的广告费用、运输费用以及销售存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流转税金等。
例如,某企业期本库存原材料一批,入库时的实际成本为10000元。
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该批材料已经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所以,一直积压在库。
估计用该材料加工后的产品售价为12000元,因加工而发生的加工费用2000元,估计因销售加工出来的产品发生广告费用208元,因销售产品而发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流转税费计792元。
则由于该批材料的成本为10000元,可变现净值为「12000-(2000+208+792)」9000元。
本期,企业应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为「10000-9000]1000元。
2.对于不需要进一步加工的存货(如库存商品),其估计售价应扣除的项目包括:因销售将要发生的广告费用、运输费用以及销售存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流转税金等。
存货 企业会计准则
存货企业会计准则存货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一项重要资产,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合理管理和控制存货是保证经营顺利进行的关键之一。
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存货的定义、计量、分类以及处理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下面将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对存货进行详细解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存货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目的而持有的物资,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以及委托加工的物资等。
存货的计量是根据成本原则进行的,即以取得或生产存货时实际支付的成本作为计量依据。
成本包括购入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直接与存货相关的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存货应按照其预计实现的方式和期限进行分类。
常见的存货分类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委托加工的物资。
原材料是企业用于生产加工的物资,一般以购入成本计量;在产品是指已经进入生产过程但尚未完成的物资,一般以加工成本计量;产成品是指已经完成生产并可以销售的物资,一般以最终生产成本计量;委托加工的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部单位加工的物资,一般以委托单位提供的计价依据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存货的处理方法有几种不同的方式。
首先是采用先进先出法(FIFO法),即假设最早购入的存货最先出售或使用;其次是采用加权平均法,即将所有存货的成本加权平均后计算单位成本;还有一种常见的方法是特定成本法,即按照每个具体批次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
不同的处理方法会对存货的计量产生不同的影响,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还对于存货的实际价值进行了规定。
如果存货的实际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就需要进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如果存货的实际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可以进行存货增值的确认。
存货跌价准备和存货增值的计提都会影响企业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还应注意存货的管理和控制。
首先,要建立健全的存货管理制度,包括采购、领用、入库、出库等环节的规定和流程;其次,要进行定期盘点,确保存货账面余额与实际存货的情况一致;再次,要合理安排存货的库存水平,避免库存过高或过低导致的风险;最后,要加强对存货质量的控制,确保存货的质量符合要求,避免因质量问题对企业形象和利益造成影响。
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在新会计准则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被广泛应用于企业财务会计中,它对存货的确认、计量以及报告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存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重要的资产,合理的存货管理能够有效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益。
本文将从存货的概念、存货的分类、存货的计量以及存货的报告等方面进行论述。
概念存货是指企业为了销售或者进行加工转化,而持有的物质资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以及委托加工、代理销售的存货。
存货是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当前资产,具有较高的流动性。
分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 原材料:用于生产过程,还未进行生产加工的物料。
2. 在产品:已经进入生产过程,但尚未完成加工的产品。
3. 产成品:已经完成加工,准备销售的产品。
4. 委托加工物资:由他人委托加工的物品。
5. 代销商品:代理单位委托销售的商品。
计量存货的计量主要包括购入成本以及与存货衍生的直接费用。
1.购入成本:包括购买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如进货价、进口关税、运输费用等,必要时还包括与将存货带到目的地和为使存货达到预定状态所发生的其他共同费用。
2.与存货衍生的直接费用:这些费用是指为生产将直接发生在存货上的费用。
报告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要求企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详细披露存货的信息,主要包括存货的种类、计量方法以及存货的价值等。
1.存货的种类:需要明确各类存货的名称和数量,以便投资者、债权人等能够清晰了解企业的存货状况。
2.计量方法:企业应当根据相关准则来选择适当的计量方法,并在财务报告中进行披露。
3.存货的价值:企业需要对存货进行定期盘点,确认存货的实际价值,并按照相关准则进行计量和披露。
结语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实施对企业的财务会计具有重要意义。
存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资产,正确的存货管理能够为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
合理的存货分类、计量和报告是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基础,企业需要严格按照准则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关于财务会计中新存货准则的思考
关于财务会计中新存货准则的思考[摘要]存货是企业特别重要的流动资产,它的正确确认、计量和披露对于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理解具有重大影响。
本文分析了我国新旧存货会计准则的一些主要差异作并做了比较,分析其对公司财务的影响,对于更好地理解新存货准则具有一定的益处。
[关键字]存货;新准则财务会计上所指的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为生产过程中消耗而特有的,或为销售而处于生产过程的各种有形资产。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以下简称新准则),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存货》(以下简称旧准则)相比,新准则在很多方面进行了完善,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更能客观、有效地反映存货的价值。
但是,新存货准则在现实执行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本文将会对此进行分析探讨。
1.新旧准则关于存货方面的比较(1)结构层次更为简洁和明晰。
将原来本属于计量范畴的内容单列并入“计量”进行阐述,相较于旧准则,新准则各部分间关系更为明晰紧凑。
且在其中强调依据基本准则制定存货准则,突出了基本准则的核心地位。
(2)新存货准则在“不计入存货成本”的项目中将旧存货准则中“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货成本”的内容修改为“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使之更加明确、更加具体。
(3)新准则只排除了消耗性生物资产和在建工程两项内容,《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明确表示收获的农产品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新存货准则规范的存货范围更为广泛。
总之,存货作为一种企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重要资产,涉及会计核算的各个方面对存货进行正确的确认、计量并披露相关信息,对于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重要意义,企业财务人员对新准则应有准确的理解与把握。
2.新存货准则应用中应注意借款费用的问题《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企业借款购建或者生产的存货中,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应当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
会计继续教育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会计继续教育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会计继续教育是指会计专业人员在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通过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和考试,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能力和素质,以适应现代经济快速发展和会计技术不断更新的需要。
目前,我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过期后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并通过考试,才能获得新的证书。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是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一项国家会计准则,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存货是指企业持有用于销售、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在提供劳务中消耗的物品。
存货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着重要影响。
根据准则第1号的规定,企业在确认和计量存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存货的确认是指确认企业具有所有和对存货的控制权,可以收到存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
对于采用财务租赁形式购置的存货,租赁方应当确认为存货。
对于储藏在他方仓储场所的存货,应当确认为存货。
其次,存货的计量是指确认存货的帐面价值。
存货的帐面价值应当包括存货的购入成本、生产成本和其他与将存货带至目前位置和状况有关的成本。
对于购买的存货,帐面价值应当是存货购入成本加上与存货将带至目前位置和状况有关的直接费用。
对于生产的存货,帐面价值应当是与将存货带至目前位置和状况有关的直接费用以及合理分配的间接费用。
对于需要很长时间周期生产的存货,还需要按照估计的回收价值扣除产生的销售费用和税费来确定帐面价值。
再次,存货的计量还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
如果存货的实际价值低于帐面价值,则应当按照实际价值计量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应当能够及时反映存货价值的变动。
存货跌价准备的提取和转回应当根据市场条件和存货价值的变化进行。
最后,存货的计量还应当遵循个体与整体相对适应的原则。
当存货是一种由部分出售的一群互换物时,应当将这一群互换物看作是一个整体进行计量。
同一类存货不同批次之间的成本差异应当计入期末存货帐面价值中。
总体而言,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了企业在确认和计量存货方面的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指南和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指南和讲解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以下简称《准则1号》)是中国会计准则制定与应用的基本依据,对企业在存货方面的会计处理提供了详细的指南和讲解。
存货作为企业重要的经济资源之一,对于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准确、恰当地进行存货会计处理对于企业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准则1号》规定了存货的定义、计量、制度记录和披露等方面的要求。
首先,存货是指企业持有和准备出售的商品,以及用于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未完成的产品和包装物等。
准确界定存货的范围是进行正确会计处理的前提。
其次,在存货计量方面,《准则1号》强调以实际发生的成本为基础。
实际成本包括购买成本、生产成本和其他直接与存货有关的成本。
购买成本是指购买存货所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生产成本是指生产或制造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材料,直接劳动力成本以及制造费用和制造业务税金;其他与存货直接有关的成本包括运输、保险等费用。
企业应根据成本发生时间和相关的实际成本核算方法进行存货的计量,确保计算出的存货成本准确、公允。
在制度记录方面,《准则1号》提出了正确记录和会计处理存货的要求。
企业应建立与实际操作相符的存货管理制度,明确存货的购买、使用和销售等流程,确保存货的安全、完整和准确计量。
同时,企业应当及时、准确地对存货进行记账和核对,确保存货账面和实存相符,避免存货损耗或遗漏的情况出现。
最后,在存货披露方面,《准则1号》要求企业应当充分明示存货的种类、计量方法、计量基准、重要存货的数量和金额、存货成本、存货的计提和转销售成本等相关信息。
通过披露这些信息,能够使外部用户了解企业存货的性质、用途以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的影响,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可比性,增加外部用户对企业的信任和决策的有效性。
综上所述,《准则1号》为企业存货的会计处理提供了详细的指南和讲解,对于企业正确计量和处理存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企业应当充分了解和遵守《准则1号》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的存货管理制度,确保存货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及时性,提高企业财务报告的质量和透明度,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
企业会计准则-存货-合同履约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存货-合同履约成本在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存货是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资产。
而合同履约成本则是指企业为履行合同所产生的直接成本,包括材料费用、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等。
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存货与合同履约成本的处理十分重要,下面将从不同角度探讨这两个方面的相关内容。
一、存货的定义和分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存货是指企业拥有的以营业目的购买、生产或制造的物品,包括原材料、发出商品、在产品、产成品和包装物等。
存货的分类主要分为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库存商品等。
1. 原材料:指用于生产过程中,尚未进行任何改变或加工的物品,如原材料、半成品等。
2. 在产品:指正在生产过程中,已经完成部分加工但尚未完成的产品。
3. 产成品:指生产过程中完成加工且可直接销售的产品。
4. 库存商品:指已经生产完成且可直接销售的产成品。
企业在进行存货管理时,需要根据存货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和计量,并按照成本计价原则,以较低的金额进行核算。
二、合同履约成本的涉及因素合同履约成本是指企业为完成合同所产生的费用,例如材料购买费用、人工工资、制造费用、运输费用等,并且这些费用是与合同直接相关的。
合同履约成本的核算方法有两种:实际成本法和完工百分比法。
1. 实际成本法:在实际成本法中,企业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核算,即将与合同直接相关的成本费用作为合同履约成本。
2. 完工百分比法:完工百分比法是根据已经完成的工作比例来分摊合同履约成本。
根据合同进度,将已经发生的成本费用按比例分摊到相应的会计期间。
无论采用哪种核算方法,企业都需要保证合同履约成本是公正、合理和准确的,并确保所记录的成本与实际情况相符。
三、存货与合同履约成本的关系存货与合同履约成本有着密切的联系。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企业通常需要采购原材料、加工在产品、制造产成品等,这些都属于存货范畴。
同时,合同履约成本也包括了存货相关的费用,例如原材料的采购成本、加工费用等。
在会计处理上,存货的成本是包含在合同履约成本中的,并且会计凭证需要清晰记录这些成本。
对存货会计准则的几点理解
值为 [ 8 0 一( 8 + 2 ] 7 0 元 。本期 , 10 0 2 0 7 0) 10 0 企业 应 提 取 存货跌 价 准备 为 [ 0 0 — 0 3 0 7 : 2 0 0 10 01 0 0  ̄ 7
二 、 于 发 出存 货 成 本 关
结 果 , 方 便 起 , 可 使 用 这 类 方 法 ”: 为 就 可 , 际 会 国
方 法 , 时 , 列 举 了 基 本 存 量 法 、 进 先 出 法 和 最 近 同 还 次 购 价 法 等 三 、 于 加 工 成 本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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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计 价法 、 先进 先 出法 、 权 平均 法 、 动 加 权平 均 法 加 移 和后进 先 出法 。我 们 认为 , 工业 企业 采 用计划 成本 法 、 商 品流通 企业 采用 售价 金额 核算 办法 与存 货会计 准 则 规 定 的 “ 业应 当根 据各 类 存 货 的 实 际情 况 , 定 发 企 确 出存货 的实 际成 本 ”并不 矛 盾 ?工业 企业 采 用计 划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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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 由 于 该 批 材 料 的 成 本 为 1 0 0 , 变 现 净 值 为 r 2 0 一( 0 0 2 8 7 2)] 00元 可 0 0 20 + 0 + 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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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38条细则-存货
会计准则-38条细则1《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1.1定义: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1.1.1存货区别于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的最基本的特征是,企业持有存货的最终的目的是为了出售,包括可供直接销售的产成品、商品,以及需经过进一步加工后出售的原材料等。
1.2企业的存货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2.1(一)原材料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1.2.2(二)在产品指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产品,包括正在各个生产工序加工的产品,以及已加工完毕但尚未检验或已检验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
1.2.3(三)半成品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保管,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产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1.2.4(四)产成品指工业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验收入库,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
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1.2.5(五)商品指商品流通企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1.2.6(六)周转材料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但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材料,如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物,各种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容器等低值易耗品和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其他周转材料。
但是,周转材料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1.3存货的计量1.3.1一、外购存货的成本外购存货的成本即存货的采购成本,指企业物资从采购到入库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企业存货会计制度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存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物资。
存货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
存货会计制度是企业存货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保证企业存货的合理流动、降低存货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企业存货会计制度进行分析,探讨其特点、原则、方法以及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企业存货会计制度的特点1.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存货会计制度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即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基础,按照一定的会计准则和方法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2.谨慎性原则:企业存货会计制度在确认和计量存货时,应遵循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予以充分估计。
3.一致性原则:企业存货会计制度要求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保持一致性,确保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
4.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企业存货会计制度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即在确认和计量存货时,应关注其经济实质,而非仅仅关注法律形式。
三、企业存货会计制度的原则1.历史成本原则:企业存货会计制度采用历史成本原则,即以购买、生产或自建存货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其入账价值。
2.可变现净值原则:企业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考虑存货的未来销售价格、预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因素。
3.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企业在确定存货的账面价值时,应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进行计量。
4.实际成本原则:企业在确定存货的发出成本时,应采用实际成本原则,即按照存货的实际成本进行计提。
四、企业存货会计制度的方法1.先进先出法(FIFO):先进先出法是指企业在发出存货时,先发出最先购入的存货,以此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2.后进先出法(LIFO):后进先出法是指企业在发出存货时,先发出最后购入的存货,以此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3.加权平均法:加权平均法是指企业在确定存货成本时,将存货的购买成本和销售成本加权平均,以此确定存货的成本。
4.个别计价法:个别计价法是指企业在确定存货成本时,根据每个存货的实际成本进行计价。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简介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简介财政部会计司存货准则共4章22条,分别为总则、确认、计量和披露,系统规范了企业存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但是企业的消耗性生物资产和通过建造合同归集的存货成本不由存货准则规范,分别由《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规范。
一、什么是存货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从存货的定义可以看出,存货最基本的特征是,企业持有存货的最终的目的是为了出售,不论是用于直接出售,还是需经过进一步加工后才能对外出售。
存货的这一特征就使存货明显区别于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
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自用而不是出售。
比如,某机床厂生产的机床,主要是为了对外出售,应作为企业的存货,但是,如果该企业将其中的某一台机床留作自用,则该台机床应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而不是存货。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周转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周转材料,具有固定资产的某些特征,比如企业可使用的期限可能超过一年,但考虑到我国多年实务处理的习惯以及重要性的要求,存货准则仍然将这类资产作为存货核算。
二、存货的成本(一)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1. 存货的采购成本,指企业物资从采购到入库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
在实务中,企业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
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
商品流通企业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
存货准则的思考
存货准则的思考存货是企业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素之一,其准确计算和处理对于企业的盈利和税收等方面有着重要的影响。
因此,在处理存货时应遵循一定的准则和原则。
一、存货准则的概念和意义存货准则是指针对企业在存货的计量、认定、处理以及披露等方面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准则,以确保存货的价值有效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存货准则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证存货的准确计算和披露,有助于企业实现规范经营、合规运作,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2、有利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存货的效率和盈利水平。
3、能够确保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外部投资者提供正确的财务信息,有助于提升企业信誉度和声誉。
二、存货准则的主要内容存货准则主要涉及到存货计量、存货的认定、存货的披露以及存货保值方法等方面。
1、存货计量存货计量是指对企业存货的价值进行评估和计算,并予以确认和披露。
存货计量是体现存货准则重要的方面之一。
存货的计量方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历史成本法、净实现价值法和替代成本法。
历史成本法是指以购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基础计量存货;净实现价值法则是指以销售收入减去销售费用、竞争压力等所带来的要素成本,得出存货净实现价值;替代成本法是指计算存货所需的替代成本,例如在本企业生产这种存货的成本等。
2、存货的认定存货的认定是指企业是否应该把某些物品或商品列为存货并计入到资产负债表中。
存货的认定,应当遵循成本即有形资产的原则。
有形资产是指可被视为某个周期实现收益的资产,在企业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因此,正确的存货认定可以保证企业信息的真实性和稳定性。
3、存货的披露存货的披露是指企业在年度报表中需要对存货的类型、数量、价值等信息进行揭露。
企业在披露存货时,应当遵循披露原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以及透明度,为企业的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4、存货保值方法存货保值是指采取一定措施,确保企业的存货不会因为时间和货币价值的变动而受到损失。
存货保值主要采用的方法有固定资产摊销法、会计调整/修订等方法。
存货进销存会计准则
存货进销存会计准则一、存货进销存会计准则的重要性存货在企业的运营中可太重要啦,就像一个家庭里的粮食储备一样。
这进销存会计准则呢,就像是管理这些粮食进出的规则。
如果没有这个规则,企业就会乱套啦。
比如说,企业都不知道自己进了多少货,卖出去多少,仓库里还剩多少,那怎么能好好地计划下一步生产或者采购呢?二、存货的确认1. 什么是存货呢?存货就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就好比面包店的面包、蛋糕,还没烤好的面团,还有做面包用的面粉、糖之类的,这些都是存货。
2. 存货要满足两个条件才能被确认哦。
一是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这怎么理解呢?就像你从供应商那里进了一批货,你得确定这批货能卖出去,能给你赚钱,这样经济利益才能流入企业。
二是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要是你都不知道这批货花了多少钱,那可不行,得有个准确的数才行。
三、存货的计量1. 初始计量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这个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采购成本就很直白啦,就是你买东西花的钱,像买原材料的钱,运输费、装卸费这些都算在采购成本里。
加工成本呢,就是把原材料加工成产成品过程中发生的成本,比如工人的工资啦,生产设备的折旧费啦。
其他成本就是一些除了采购和加工之外的,但是跟存货有关的成本。
2. 后续计量企业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先进先出法就是先买进的存货先卖出去,就像排队一样,先来的先出去。
加权平均法呢,就是把所有存货的成本加起来,再除以存货的数量,得到一个平均成本,然后按照这个平均成本来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
个别计价法就是对每个存货都单独计价,这个比较适合那些单价比较高,而且很容易区分的存货,比如珠宝首饰店的珠宝,每一件都不一样,就适合用个别计价法。
四、存货的清查1. 企业要定期对存货进行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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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存货会计准则的几点理解
一、关于“可变现净值”
存货会计准则将可变现净值定义为,“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
该定义较之于国际会计准则和其他会计教科书更通俗,更易于理解。
如,第2号《国际会计准则》对可变现净值是这样规范的,“‘净变现值’是在一般经营过程中的估计售价减去完工成本和减去为销售有必要用的成本”。
而2001年10月出版的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用书《会计实务(一)》则将可变现净值定义为,“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
这里,对“估计售价”的扣除项叙述的不清楚、令人费解。
因此,这里的“估计完工成本”,很容易让人理解为完工前的成本加上加工费用。
而存货会计准则则指定为“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对于可变现净值,我们认为,应作如下两方面理解:
1、对于还需要进一步加工的存货(如材料),其估计售价应扣除的项目包括: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如因为将要加工还可能发生的其他辅助材料成本、加工工资及其它间接费用;因销售将要发生的广告费用、运输费用以及销售存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流转税金等。
例如,某企业期本库存原材料一批,入库时的实际成本为10000元。
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该批材料已经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所以,一直积压在库。
估计用该材料加工后的产品售价为12000元,因加工而发生的加工费用2000元,估计因销售加工出来的产品发生广告费用
208元,因销售产品而发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流转税费计792元。
则由于该批材料的成本为10000元,可变现净值为「12000-(2000+208+792)」9000元。
本期,企业应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为「10000-9000]1000元。
2.对于不需要进一步加工的存货(如库存商品),其估计售价应扣除的项目包括:因销售将要发生的广告费用、运输费用以及销售存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流转税金等。
因为库存商品不需要加工,其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也就没有了。
例如,某商品流通企业库存积压甲产品一批,实际成本20000元。
因消费者偏好改变,导致其市场价格下跌。
估计售价为18000元,因促销还会发生广告费、运输费等估计280元,因销售而发生税金720元。
则该批商品的可变现净值为[18000-(280+720)」1700元。
本期,企业应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为[20000-17000」3000元。
二、关于发出存货成本
企业发出库存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有多种,存货会计准则把发出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规范为5种,即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
我们认为,工业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法。
商品流通企业采用售价金额核算办法与存货会计准则规定的“企业应当根据各类存货的实际情况,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并不矛盾。
工业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法也好,商品流通企业采用售价金额核算办法也好,但在存货出库时,前后各期都应该采用一致的方法将计划成本或者售价金额调整为实际成本。
这方面,第2号《国际会计准则》第27条写得非常清楚,“如果估价产品的标准成本法或者估计商品的零售法,一直接近根据第20节(应在历史成本和可变现净值的下限对存货进行估价——作者注)会获得的结果,为方便起见,就可使用这类方法”。
可见,国际会计准则关于企业存货发出的成本确定方法,对规范我国企业存货核算更接近实际,更具有普遍性,更具有指导意义。
当然,国际会计准则列举的发出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相对就多一些,它不仅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等方法,同时,还列举了基本存量法。
次进先出法和最近购价法等。
三、关于加工成本
我国存货会计准则将存货的加工成本定义为“包括直接人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我们认为,我国存货会计准则只单纯从自制材料、自制产品出发规范存货的加工成本,漏掉了委托加工物资之类的存货成本构成情况,这势必会造成我国一些企业委托外单位进行物资加工,失去了核算依据。
这方面,第2号《国际会计准则》对存货的“加工成本”定义的相对科学、规范。
国际会计准则是这样对存货加工成本进行定义的,“‘加工成本’是那些除购货成本之外的与使得存货达到现时位置和状态的有关成本”。
我们认为,国际会计准则关于加工成本的定义更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它不仅概括了企业自制的材料加工成本。
企业自己生产产品的加工成本,也概括了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成本。
相反,我国存货会计准则对存货的“加工成本”定义,不仅与《企业会计制度》中关
于“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的规定相互矛盾,也很难理解委托外单位加工的物资,其加工成本包括哪些内容,即包括加工单位的直接人工、分配的制造费用,还包括其他什么。
四、关于存货披露的信息
“(1)我国存货会计准则将存货披露的信息概括为9项内容。
其中,
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类存货的当期期初和期末账面价值及总额;(2)当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和当期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5)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6)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所采用的账面价值”和“(8)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的发出存货的成本与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确定的发出存货的成本的差异”与国际会计准则有关披露内容表述方面尽管不同,但意思却是一致的,基本相同的。
当然,为了更详细地说明企业存货的来源方式及其他存货的摊销,我国存货会计准则第28条第3款特别提出,企业还应当披露“(3)存货取得的方式以及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这是由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对存货核算的特点决定的,同时,也与我国存货会计准则“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货成本”相对应,便于会计人员在应用存货会计准则核算过程中结合《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范企业存货的核算行为,使我国具体会计准则体系有机地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