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县市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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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的意见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的意见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的意见(2011年11月22日)为进一步增强县级政府对所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协调、自主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央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推进转型跨越发展战略部署和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晋发〔2011〕16号),选择一批县(市),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扩大县域管理权限,增强县域自主发展能力,提升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管理水平,做强做大一批县(市),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合规、能放尽放、重心下移、责权统一的原则,减少管理层级,对试点县(市)尽可能下放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对下放到试点县(市)的管理事项,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责任机制,做到权责一致。

坚持扶优扶强、试点先行、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优先选择部分条件较好的县(市)先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县(市)范围并拓展扩权事项。

坚持与推进转型跨越发展、综改试验区建设相结合,与市域城镇化发展战略相结合,与财税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全面提升县域经济社会自主发展和管理的能力。

(三)主要目标。

通过扩权强县试点工作,逐步探索创新省、市、县三级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县(市)级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增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培育壮大一批经济实力强、发展速度快、社会管理好的县(市),为全面推进转型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山西夯实基础。

二、扩权强县的主要内容综合考虑经济实力、发展潜力、区位优势以及各市试点县(市)大体平衡等因素,选择22个县(市)(见附一)作为第一批扩权强县改革试点。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9号【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0.11.26【实施日期】2011.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已经2010年9月13日省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省长徐守盛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为配套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增强县级政府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协调、自主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激活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扩大县 (市)260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其中:直接下放87项,委托(授权)下放34项,减少审核层级118项,取消21项。

本次扩权的范围为:省财政直管的79个县(市),湘西自治州各县(市),长沙县,望城县。

省政府建立扩权决定执行落实工作责任制和问责机制,把这项工作纳入对省直部门和市州政府的绩效评估内容。

省直各有关单位和市州、县 (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配合,尽快落实扩权事项,确保在2010年12月30日完成这项工作。

省直各有关单位和市州政府要出台专门的规范性文件,逐项落实放权事项,并建立职责明确、有责可查的责任机制。

对个别县(市)确实暂不具备承接条件的权限,省直主管部门应指导其设立一个过渡期。

过渡期内,由县(市)委托市州办理相关权限。

各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确保扩权事项落实责任主体,操作规范有序,做到环节减少、效率提高、便民利民。

全省各级政府要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和网上审批,减少纸质申报,节约审批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省编办要及时就扩权后的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省监察厅要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省审改办,对扩权决定执行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确保扩权决定的执行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08.12.28•【字号】浙委办〔2008 〕116 号•【施行日期】2008.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浙委办〔2008 〕116 号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为增强县级政府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协调、自主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通知如下:下放义乌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618 项,其中,继续保留原有扩权事项524 项,新增事项94 项。

下放其他县(市,包括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443 项。

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

省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市、县(市)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尽快衔接落实扩权事项,确保在2009 年源月底前完成这项工作。

省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扩权工作的指导,在管理权限下放的同时,同步建立职责明确、有责可查的责任机制。

各县(市)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确保扩权事项的审批环节减少、办事效率提高、群众办事方便,确保责任主体落实,确保扩权工作规范有序。

宁波市所辖县(市)、鄞州区扩权的范围和内容,由宁波市委、市政府按本通知精神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附件:1. 扩大义乌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 扩大其他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略)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附件1。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鄂发[2005]11号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鄂发[2005]11号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正文:----------------------------------------------------------------------------------------------------------------------------------------------------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鄂发[2005]11号2005年7月6日)为进一步增强县域经济活力,解决当前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全省县域经济稳定快速协调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在第一批20个扩权县(市)的基础上,增加郧县、公安县、洪湖市、松滋市、枝江市、宜城市、云梦县、安陆市、黄梅县、团风县、通城县和利川市为第二批扩权县(市)。

第二批扩权县(市)与第一批扩权县(市)享有同等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除涉及国家安全、跨区域事务和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安全的事项以外,由省级相关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可由县(市、区)直接向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报市(州)备案,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结果直达县(市、区),抄送市(州)。

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目前须经市(州)审批或由市(州)管理的,改由扩权县(市)自行审批、管理,报市(州)备案;须经市(州)审核、报省审批(审核)的,改由扩权县(市)直接报省审批(审核),报市(州)备案。

涉及政府投资项目,按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的意见》(鄂政发〔2005〕12号)执行。

二、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国有商业银行要保留适当的县域经营机构,股份制商业银行要积极到县域拓展业务,政策性银行要积极探索服务县域经济的新方式,增加贷款规模,积极处理县域不良贷款。

规范政府相关部门、中介机构评估收费,降低收费标准。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扩大区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大对区县(市)发展政策支持的实施意见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扩大区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大对区县(市)发展政策支持的实施意见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扩大区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大对区县(市)发展政策支持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2.15•【字号】哈政发[2007]2号•【施行日期】2007.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扩大区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大对区县(市)发展政策支持的实施意见(哈政发[2007]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直、省属在哈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八次全体会议、《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区、县(市)域经济发展,按照“事权合理、责权统一、重心下移、提高效能、有利发展”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扩大区、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大对区、县(市)发展政策支持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扩大区、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大对区、县(市)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既是促进区、县(市)域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的必然要求。

各级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和加大对区、县(市)经济发展政策支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服从大局,服从发展需要,积极、主动、稳妥地把放权、扩权措施和支持政策落实到位,并加强组织协调、培训指导和行政执法检查,确保区、县(市)充分、正确行使权力。

区、县(市)要主动衔接,承接下放的权限和政策,充分发挥各自区域和资源优势,促进本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扩大区、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一)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可由县(市)政府或其工作部门行使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确认等管理权,一律由县(市)政府或其工作部门行使;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工作部门行使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确认等管理权,属于县一级政府或其工作部门的管理权限,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可由区政府或其工作部门行使。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面临的问题和建议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面临的问题和建议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面临的问题和建议“省直管县”是近几年来行政管理体制中最受关注的改革模式,并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始试点。

随着2010年的走近,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改革开始提速,但其中也存在着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

一、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现状目前我国省直管县改革主要包括“强县扩权”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

我国从1992年始,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浙江、河北、江苏、河南、安徽、广东、湖北、江西、吉林等省份陆续推行了以“强县扩权”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点,对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市进行了扩权,把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限直接下放给一些重点县。

《国家第十一个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要“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也提到“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据财政部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到目前,全国实行财政“省直管县”的有河北、山西、海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等18个省份,加上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共有22个地区实行了财政体制上的“省直管县”。

二、省直管县体制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改革未能从根本上扭转试点县财政困难的现状。

“省直管县”后,省级对试点县的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仅是“直达”。

也就是说,新体制下试点县收到的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在总量上是不变的,不能从根本上扭转财政困难的状况。

(二)对农业生产投入不足。

“省直管县”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就是要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进一步支持农村地区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农村综合改革目标的实现。

但目前来说,对农业生产的投入还是不够。

(三)行政管理体制与财政管理体制相冲突。

财权与事权相匹配,是财政体制的核心问题,也是划分各级政府支出责任的基础。

据调查,我国不少地方实行省管县体制后,政府间财政关系有所调整,但行政管理体制并没有随之改变,因而出现了行政管理体制与财政管理体制相冲突的状况。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58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58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58号)为贯彻落实“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的主题,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努力实现“四个跨越”,促进城乡共同繁荣,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工作。

一、扩权强县试点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通过扩大试点县(市)经济管理权限等政策措施,旨在为近期能迅速腾飞成长为经济强县或目前的经济强县能发展得更好更快更强提供广阔空间,探索不同类区县(市)更好更快发展的经验,为人口大县加快发展创造条件,通过调整经济管理权限,使试点县(市)具备市级经济管理权限,以利于减少管理层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利于理顺县级政府事权与财权关系,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制度创新,增强县(市)自主发展能力;利于省、市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谋划区域经济发展的大局,减少同构化、提升发展的层次和质量;利于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更好地统筹城乡,破解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难题,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利于促进全省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增强全省综合实力,推进四川新跨越。

扩大县(市)管理权限遵循“依法合规、责权统一、扩权放活、富民强县”的原则,在保持现有行政区划不变的前提下扩大试点县(市)经济管理权限,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原需经市审批或管理的经济事项,原则上改为由扩权试点县(市)自行审批、管理,报市备案;原需经市审核、报省审批的,原则上改为由扩权试点县(市)直接审核、报省审批,报市备案。

对国务院有关部门文件规定须经市审核、审批的事项,采取省、市政府委托和授权等办法放权。

关于我省扩权强县改革试点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省扩权强县改革试点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省扩权强县改革试点情况的调研报告省政府确定对户县、韩城等15个县(市)实施扩权强县(市)改革试点三年来,效果究竟如何,围绕这一问题,最近我们深入省级有关部门,以及华县、凤翔等试点县进行了跟踪调研。

一、扩权强县(市)改革效果良好调研中,我们深刻感受到,我省扩权强县(市)改革试点,经过三年多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减少了管理层次,提高了行政效能。

调查发现,扩权改革带来的直接效应,就是减少了项目审批的层次和环节,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行政效能,有效避免了管理效率递减。

三年多来,15个扩权县(市)直接办理的审批、核准、备案类项目逐年大幅增加。

比如,华县金钼集团移民新村项目,从2009年提出立项到开工,仅仅用了10天时间,而此前这类项目一般需要8个月到一年时间。

与老百姓利益直接相关的证照,在县(市)可直接办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随着权限的逐步扩大,扩权县(市)政府,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工作作风、服务质量,以及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此外,省级职能部门与扩权县(市)之间的业务对接关系渐趋理顺,扩权县(市)从省上获得项目信息的机会、以及申报项目成功率也有了一定提高,一批事关扩权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好项目,如华县丁二醇项目,凤翔县污水处理厂及排污主管网建设项目等,被列入全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对推动扩权县(市)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县域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2007年15个扩权县(市)GDP平均增幅达17%,2008—2009年,在国际金融危机蔓延及深度影响下,平均增幅仍高达18.5 %和14.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9和1.2个百分点,其中凤翔、韩城等4县(市)去年增幅在16%以上,高陵县增幅高达27.1%。

2009年,扩权县(市)GDP超过100亿元的,由2007年的3个增加到2009年的5 个。

华县县域经济总量由扩权前的37.25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64亿元;地方财政收入由扩权前的2006年2.67亿元,提升到2009年的4.88亿元,年均递增25%。

湖南推进扩权强县省级部分权限下放到县

湖南推进扩权强县省级部分权限下放到县
决 下 放 到 县 ;原 由 省 级 下 放 到 市 级 的 审
工作效率 ,我省政府部 门将积极利用现
代科技手段改善管理 ,更多地利用视频
会议 系统 、网络通讯系统 、电子公文传 输系统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省直厅局之 间的横向联网工作将在6 月底前完成 ,全 面实现省市县公文的电子化传输。
今年 ,我 省下放行政审批权和有关 经济管 理权 限的工作将 分 四步进行 :3 月下旬 由省审改办完成工作方案 的制定 和下发 ;4 0 l 月3 前省直各相关部门和市 E
级 政 府 牵 头 完 成对 本 部 门 、本 级 政 府 的 行 政 审批 项 目和 经 济 管 理 权 限 的 全 面 清 理 、初 审 ,逐 个 项 目提 出保 留 、取 消 、 简 化 或 下 放 的处 理 意见 、法 律 法 规依 据
放行政审批权和有关经济管理权限。 初步确定 的工作原则和要求是 :凡 是法律 、法规 明确规定 以外 的省级 和市
级 的 审批 权 限 和经 济 管 理 权 限 ,原 则 上
厅建议将与省财政厅共 同委托市州征收
的9 家大 中型矿山企业的矿补费收归省 5 厅 直接组 织征收 ;建议将原来委托市州
和理 由,上报省审改办;
5 底 以前 由省 审 改 办 组 织 专 家 论 月
文 它于化 传输 口
将实现省市县公文电子化传输
为了提高 “ 直管县”财政体制的 省 湖南省财政体制改革 省直 部门工作
布 置会 上 月 在长 沙举 行 。 会议 布 置 了 今 年 扩权 强县 改革 的工 作 任 务 和 安 排 。 省
51 7项行政审批项 目,该简化 、减少市级 审批 、审核环节的 ,坚决简化 、减少 , 该取 消的坚决 取消 ,该下放到县的 ,坚

扩权强镇实施方案

扩权强镇实施方案

扩权强镇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当前,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功能日益完善。

但在城市化进程中,一些城镇的权力、资源、财政等方面的支持不足,导致城镇发展不平衡,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差距不断扩大。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对城镇进行扩权,强化城镇的地方自治能力,推动城镇发展。

二、扩权强镇实施方案1.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政府应当加大对城镇的财政支持力度,增加对城镇的财政拨款,确保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

同时,要加强对城镇财政管理的监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2. 完善城镇自治机制建立健全城镇自治机制,赋予城镇更多的自治权,让城镇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己发展的规划和政策。

同时,要加强对城镇自治机制的监督,确保城镇自治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加强城镇规划建设加强对城镇规划建设的指导和支持,推动城镇的规划建设工作。

要注重城镇的整体规划,合理规划城镇的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推动城镇的有序发展。

4. 加强城镇管理能力建设加强对城镇管理能力建设的支持,提高城镇管理水平。

要加强对城镇干部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城镇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推动城镇的良性发展。

5. 推动城镇经济发展加大对城镇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推动城镇经济的发展。

要加强对城镇产业发展的支持,促进城镇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推动城镇经济的健康发展。

6. 加强城镇环境保护加强对城镇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和监督,推动城镇环境的改善。

要加大对城镇环境治理的投入,改善城镇环境质量,提高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

三、总结扩权强镇实施方案的落实,将有利于推动城镇化进程的健康发展,促进城镇与农村、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协调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标。

同时,也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城镇居民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城镇的扩权强镇,推动城镇的可持续发展。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扩大县(市)新闻出版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扩大县(市)新闻出版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扩大县(市)新闻出版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公布日期】2009.04.16•【字号】•【施行日期】2009.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出版正文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扩大县(市)新闻出版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浙委办〔2008〕116号)要求,结合我省新闻出版行政管理实际,特制订扩大义乌和其他县(市)新闻出版有关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扩权强县的要求,遵循合理赋权、依法行政、责权统一、促进发展的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部分新闻出版管理事项(原已委托省辖市实施)下放义乌市和其他县(市,包括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宁波市鄞州区按宁波市委市政府有关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管理,扩大县(市)新闻出版管理权限,不断增强县级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统筹协调、自主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县域新闻出版业发展水平,促进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二、扩大管理权限的事项(一)扩大义乌市新闻出版管理权限的事项如下:1.部分图书型、企业报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2.设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或者申请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审批;3.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的备案;4.出版物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图书、期刊的印刷委托书事前备案;5.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包装装潢印刷品事前备案;6.设立出版物批发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申请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审核;7.非法出版物(不含违禁出版物)鉴定。

扩权强县接收方案

扩权强县接收方案

扩权强县接收方案扩权强县接收方案公馆镇开展扩权强县工作接收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政府、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要求,为开展好我镇扩权强县工作,确保全部扩权工作依法、有序、平稳接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重要意义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县域经济活力,促进我镇城镇化跨越式发展,提高基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减少行政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按照“依法合规、责权统一、规范管理”的原则,接收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下发到我镇的行政许可审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三、接收的事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xx72号)、《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北海市扩权强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xx58号)和《合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合浦县扩权强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发20xx64号)精神,接收的项目涉及非行政许可项目共4项。

下放乡级管理的非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审批、城乡医疗救助待遇审批、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核发共4项。

四、组织领导为加强我镇实施扩权强县工作的领导,有力推进扩权强县各项工作的实施,成立公馆镇扩权强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如喜镇党委书记庞传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郑如皎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成员:黄胜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彭克斌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凌云镇党委委员廖集斌镇党委委员吴洵德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周国钰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廖均康人大副主席陈祖媛副镇长李建谟党政办主任廖烈秀镇民政助理王运德镇财政所所长徐雷镇计生站站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负责牵头组织扩权强县的日常工作。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扩权强县工作的实施意见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扩权强县工作的实施意见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扩权强县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04•【字号】黔府办发[2012]24号•【施行日期】2012.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扩权强县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2〕2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的意见》(黔党发〔2012〕4号)精神,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县(市、特区)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黔党办发〔2012〕1号)要求,为扎实有序推进扩大县(市、特区)经济管理权限工作,确保扩大经济管理权限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各县(市、特区)增比、进位、突破和提高县域经济占全省国民经济比重为目标,以开展“改革开放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改革,破除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扩大县(市、特区)经济管理权限,强化县级经济社会发展权力,优化发展环境,加快项目建设,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实现新突破。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能放则放,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坚决做到能放尽放,不折不扣地将各项经济管理权限真正下放到县(市、特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坚持扩权问责、权责统一,既要大力增强县级统筹发展能力,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又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问责机制,做到有权有责、权责明确。

坚持规范管理、提高效能,加强监管和工作指导,明确操作程序,确保扩权事项放而不乱、推进有序;创新管理和工作方式,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提高行政效能。

二、扩大县(市、特区)经济管理权限事项(三)直接下放管理事项。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06]75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06]75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正文:----------------------------------------------------------------------------------------------------------------------------------------------------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06〕75号)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黑发〔2006〕16号)精神,增强县域经济活力和自主发展能力,促进县域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按照“责权统一、重心下移、能放都放”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既是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建设创新型政府的必然要求。

省直有关部门要公开办事程序,规定办结时限,切实落实扩权政策,做好对各地的督导和检查工作。

各地市要积极配合,搞好衔接,梳理扩权事项,加强行政执法检查,确保县(市)正确行使权力。

各县(市)要以这次扩权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意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起相应责任,慎用权力,用好政策;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一站式”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

一、项目投资方面(一)凡不需国家、省、地市出资或平衡建设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不含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均由县(市)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审批;需报送国家和省主管部门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县(市)主管部门按照建设程序向省主管部门申报,抄报地市主管部门。

(二)企业投资建设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内,应由省级以上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县(市)主管部门向省主管部门申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共浙江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2.08.17•【字号】浙委办[2002]40号•【施行日期】2002.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浙委办[2002]40号)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经济强县(市)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是建设经济强省、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潜力和希望所在。

加快经济强县(市)发展,是面对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增强全省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大战略举措。

为了鼓励和支持经济强县(市)充分发挥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省委、省政府决定,扩大绍兴、温岭、慈溪、诸暨、余姚、乐清、瑞安、上虞、义乌、海宁、桐乡、富阳、东阳、平湖、玉环、临安、嘉善等17个县(市)的经济管理权限。

扩大经济强县(市)的经济管理权限,有利于经济强县(市)更快更好发展,确保2005年全省有近三分之一县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3000美元;有利于经济强县(市)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全省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有利于经济强县(市)进一步扩大开放,提高国际竞争力;有利于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增创体制新优势,符合改革方向;有利于促进全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对全面推进我省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扩大经济强县(市)经济管理权限的总体原则是“能放都放”,即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目前须经市审批或由市管理的,由扩权县(市)自行审批、管理,报市备案;须经市审核、报省审批的,由扩权县(市)直接报省审批,报市备案。

对国务院有关部(委、办)文件规定的,须经市审核、审批的事项,采取省、市政府委托、授权、机构延伸或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办)支持等办法放权。

市级保留的审批、审核事项,须报省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核准。

扩权强县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

扩权强县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

扩权强县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扩权强县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一、引言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下,我国进一步加强了县级地方政府的权力和责任,实施了“扩权强县”的政策。

然而,与此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扩权强县政策的有效实施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推进。

本文将围绕扩权强县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以期为进一步完善扩权强县政策提供参考。

二、问题分析1. 权力过度集中问题在扩权强县政策下,一些县级地方政府在权力集中方面存在过度倾向。

过多的权力聚集在少数人手中,导致决策效率不高、容易愈发贪腐和滥用职权。

2. 资金分配不公问题扩权强县政策赋予县级地方政府更大的财政自主权,但有些地方政府在资金分配上没有公平合理进行,导致资源过度集中在腹地城市,边远地区面临发展困境。

3. 城乡发展差异问题扩权强县政策在加强县级地方政府的权力和责任的同时,没有给予他们足够的支持和指导,导致城乡发展差异加大,农村地区长期面临基础设施不完善、人才流失等问题。

4. 体制机制不健全问题扩权强县政策要求县级地方政府承担更多的责任,但相关配套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缺乏完善。

一些地方政府在法规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上存在不足,导致扩权强县政策执行困难。

5. 缺乏绩效评估问题在扩权强县政策实施过程中,缺乏对县级地方政府绩效的全面评估,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在承担责任时不够积极主动,无法形成有效的动力和推动力。

三、建议1. 完善权力制衡机制建议建立健全权力制衡机制,将决策权、审批权、监督权等进行分权,避免权力过度集中。

同时,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 资金分配要公平合理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和管理,确保资金分配公平合理。

加强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协调,合理划分地方财政的收入与支出,确保边远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发展需求得到充分满足。

3. 优化城乡发展政策加强对农村地区的政策扶持和指导,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等的投入力度。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


【期刊名称】《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22()24
【摘要】豫政办【2022】99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持续激发县域发展活力,加快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赋予县(市)更多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通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汇总梳理县(市)权限需求,聚焦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完善基层治理、更好服务群众,赋予县(市)第二批
86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同时,对第一批下放权限中缺乏承接条件的2项予以收回。

【总页数】9页(P24-32)
【作者】无
【作者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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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O 元。 O万
出招破解用地 紧缺 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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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偿 使 用 费 省 级 资 金 ,安 排 省 级 土 地 开 发 整 理 项 目 1 3 , 总 投 资 92 元 ,总 规 模 4 .7 亩 , 4个 .亿 45 万 可 新 增 耕 地 1 .2 亩 。 2 0 年 又 启 动 了 3 造认定
为 “ 纳 斯 碧 玉 ”矿 石 场 。 这 是 广 西 首 次 发 现 玛
调整征地综合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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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石膏砖瓦黏 土矿 区和 5 个砂石矿 区 ,涉 及石嘴 山市、吴 忠
市 等 8 市 县 。 截 至 2 0 年 底 宁 夏 矿 山 地 面 塌 陷 区 面 积 为 个 07 3 4 .9 顷 ,尾矿 和 固 体 废 弃 物 累 计 积 存 量 2 9 .万 吨 ,采 0 16 公 8 86
地 有 偿 使 用 费 、 废 弃 矿 山环 境 恢 复 治理 资 金 、 地 质 灾 害 防治 资 金 、 国 土 资 源 科 技 项 目 资金 和 信 息 化 建 设 资 金 等 , 由省 直
《 办法 》将 占用耕地原 来免 税的铁路 线路 、公路线路 、 飞机 场 跑道 、停 机坪、港 口、水运 航道等 基础设 施建设项 目纳 入
理 作 了严 格 的规 范 。 对 于 后 备 资 源 条 件 好 的 区域 ,实 行 项 目集 中 连 片 开 发 ;对 于 后 备 资 源 条 件 差 、 生 态 脆 弱 的 区 域 ,将 项 目 建 设 与 淤 地 坝 建 设 、 小 流 域 治 理 、坡 改 梯 等 结 合 起 来 。 同 时 , 全 面 落 实 项 目公 告 制 、 法 人 制 、招 投 标 制 、 监 理 制 和 合 同 制 ,
矿活动一年产生废水废液2 5 .2 吨,采矿 引发矿 山次生地 7 73 万 质灾害1 1 ,造成直接经济损 失上 千万 元。针对这种情况 , 起 3
宁 夏 大 力 开 展 矿 山地 质 环 境 保 护 和 治 理 工 作 , 目前 已连 续 5 年 争 取 到 国 家 矿 山地 质 环 境 治 理 项 目资 金 1 7 0 - 。 前 四 期 3 2  ̄元 矿 山环 境 治 理 项 目的 实 施 , 已收 到 良好 的 环 境 、社 会 和 经 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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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项 目实施全过程置于 社会监督 之下 ,确 保项 目规范 、透明、 安全运 行。把 国家每年 分配的用地指标综 合分解到各市 ,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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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O 万亩 的宏伟计划 ,其 中 ,2 0 年新增耕地3 万亩 、2 0 年 O 07 0 08 新增耕地3 万亩 的 目标 已经 实现 。为确 保这项工程顺利 实施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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