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庄经济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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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庄经济名词解释

田庄经济:农业中分散的、小规模的家庭经营,一般采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

布朗族地区由于历史原因,农业生产仍保留着这种类型的经济特点。

明末清初,有的部落向大土官王杲靠拢,有的部落则离开王杲,向西北迁徙,加入拉祜、佤等族,并参与清朝的统治阶级,同汉族融合,进而和邻近各族形成新的布朗族。清代,在拉祜族、佤族、景颇族、汉族等民族文化影响下,使布朗族地区生产关系有所变化。土司制度:亦称“改土归流”。清朝政府为巩固其统治,将某些少数民族

地区委派较大首领或宗教首领统治,清朝中央也不直接管理地方事务,由当地上层人物出任统治者。这样,既起到“以夷治夷”、加强对边

疆少数民族控制的作用,又有利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由于中央和地方的管理都相对薄弱,从而给该制度带来了负面影响。

土司制度:亦称“改土归流”。清朝政府为巩固其统治,将某些

少数民族地区委派较大首领或宗教首领统治,清朝中央也不直接管理地方事务,由当地上层人物出任统治者。这样,既起到“以夷治夷”、加强对边疆少数民族控制的作用,又有利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由于中央和地方的管理都相对薄弱,从而给该制度带来了负面影响。

领主:明代封建社会地方基层政权,由中央王朝授予各种头衔的地方行政长官,常由皇帝的宗亲、勋戚和高级宦官担任。其职责是:督课农桑、征收赋税、招募勇士、训练甲兵、管理驿站,还可以自己

直接指挥军队。其本质是一种特殊的奴隶制国家。地方政权、自成体系。军事武装称“卫”,以统领之,属于宦官系统。在明朝前期,它拥有极大的权力。

康熙六十一年,实行“改土归流”,废除了土司世袭制度,取消了四川、贵州、云南等地的一些世袭土官,但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山区的土司如果有较强的经济势力,他们往往继续任职,承袭父职子继的制度,如贵州水西地区的一些土司。四川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司也有承袭父职子继的现象。清政府的这种措施对加强边疆地区管理和团结具有积极意义。

清代实行领主制下的封建统治,在维护祖国统一和边疆稳定方面起过重要作用。乾隆时期,由于国力渐衰,该制度成为腐朽统治集团争权夺利的工具,是一种落后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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