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最新)
林业相关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为保障我国林业生态安全,预防和控制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提高林业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林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保障林业生态安全,防止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发生、发展和扩散。
2. 最大限度地减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对森林资源的损失。
3. 提高林业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4. 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应急响应体系。
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林业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其他林业突发事件。
四、组织体系1. 成立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2. 建立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工作的指挥、协调和决策。
3. 设立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五、监测预警1. 建立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络,对林业有害生物进行实时监测。
2. 建立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系统,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进行预警。
3.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信息收集、分析和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六、应急响应1. 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调查、评估和处置工作。
4.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扩散,减轻灾害损失。
5. 对受影响区域进行生态修复和重建。
七、事故处理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处理小组,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2. 依法依规追究事故责任,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 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及时向受影响单位和个人赔偿。
4.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应急保障1. 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投入,确保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林业专项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林业领域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生态环境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资源破坏事故等林业突发事件。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林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1)总指挥: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负责统筹协调林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副总指挥:由林业、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协助总指挥开展工作。
(3)成员:由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
2.林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1)主任:由林业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林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日常工作。
(2)副主任:由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3)成员:由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林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具体工作。
四、应急响应1.预警响应(1)根据气象、森林资源监测等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林业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2)各级林业部门及时向上级报告,启动预警响应。
2.应急响应(1)接到林业突发事件报告后,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力量进行处置。
(2)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采取以下措施:a. 森林火灾:组织消防、公安、林业等部门力量,进行火灾扑救、疏散群众、交通管制等工作。
b.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组织专业防治队伍,进行生物防治、化学防治、物理防治等工作。
c. 森林资源破坏事故:组织林业、公安等部门力量,进行事故调查、资源恢复等工作。
3.应急结束(1)林业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消除后,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2)各级林业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五、保障措施1.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2.人员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技术保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林业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水平。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生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河南省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和法规,《全国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主要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统计标准》、《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河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等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发生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等。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是指对本地森林(林木、竹子、林木种苗及繁殖材料)造成或具有潜在重大危害的森林病、虫、鼠害、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灾害。
主要包括两类:1.2.1 本市发生的暴发性或危险性森林病、虫、鼠害、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如杨树病虫害、栎食叶害虫、松树病虫害等。
1.2.2 国外、省外传入我市的能够对森林资源构成毁灭性灾害的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灾害。
如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红脂大小蠹等。
1.3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等级。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按破坏程度不同可分为:1.3.1 一般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局部常发性病虫害发生面积400公顷以上、600公顷以下,或不防治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下的。
1.3.2 较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跨县(市、区)常发性病虫害发生面积6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或不防治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
1.3.3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跨县(市、区)常发性病虫害集中连片发生面积5000公顷以上、10000公顷以下,或不防治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350万元以下的;新传入我市的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可能对农林业生产造成巨大威胁,经专家组评估建议采取应急措施的。
1.3.4 特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跨县(市、区)常发性病虫害集中连片发生面积达10000公顷以上,或不防治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0万元以上的;新发现传入我市的世界性检疫有害生物如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一、灾害概述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指的是病虫害对森林资源和林木造成的危害。
灾害严重程度可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是指发生的灾害范围广、影响严重、难以控制的灾害。
二、应急预案目标1.保护森林资源:采取措施阻止灾害扩散,降低损失。
2.组织应急救援:及时调度人员和物资进行灾害防控。
3.加强科学研究: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的研究和应用。
三、组织机构1.指挥部:由地方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成立,负责指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对工作。
2.应急救援队伍:由相关单位和专家组成,负责灾害现场救援和防控工作。
3.科研团队:由研究机构和专家组成,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研究和指导。
四、应急预案具体措施1.监测预警(1)建立综合监测系统,通过技术手段对森林资源的生物多样性进行实时监测。
(2)建立病虫害传感器,及时掌握传播病虫害的路径和速度。
(3)加强国际间的信息交流,共同预测和预警。
2.调度管理(1)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和物资投入到前线防控工作中。
(2)及时召开紧急会议,制定具体应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
3.应急救援(1)迅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抵达灾害现场。
(2)建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协调各方力量进行救援。
(3)开展生物防治和物理措施,尽快控制和消灭病虫害。
(4)修复受损森林,进行后续的恢复工作。
4.科研应用(1)强化科学研究,加强林木抗逆性研究,提高林木的抵抗力。
(2)深化病虫害防控技术研究,提高防控效果。
(3)加强对病虫害的防控经验总结和交流,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五、物资储备(1)建立完善的物资储备系统,包括防控药剂、防护设备、救援装备等。
(2)定期检查和维护物资设备,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及时投入使用。
六、宣传教育(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和森林从业人员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认知水平。
(2)加强对防治技术的培训和普及,提高应对能力。
七、评估总结灾害发生后,及时展开灾后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能力。
林业相关应急预案
一、预案概述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林业领域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生物灾害、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生态环境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林业企事业单位以及林业相关机构在应对林业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组织体系1. 应急指挥部:由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总指挥,下设办公室和各专项工作组。
2. 办公室:负责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信息报送、物资保障等。
3. 专项工作组:(1)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负责森林火灾、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
(2)生物灾害应急工作组:负责林业有害生物、外来入侵物种等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
(3)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负责森林资源盗伐、乱砍滥伐等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应急响应1. 预警与报告(1)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林业突发事件预警系统,及时掌握林业资源动态。
(2)发现林业突发事件,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启动应急预案。
2. 应急处置(1)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1)迅速组织力量扑救森林火灾、排除洪水、治理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2)及时疏散受威胁的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生物灾害应急工作组:1)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和预警。
2)及时采取防治措施,控制灾害扩散。
3)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治工作。
(3)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1)迅速组织力量查处森林资源盗伐、乱砍滥伐等违法行为。
2)及时恢复受损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3. 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1)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发布林业突发事件信息。
(2)加强舆论引导,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五、应急保障1. 人力资源保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3. 资金保障:各级财政部门应保障林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资金。
4. 技术保障:加强林业科技研究,提高林业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水平。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减灾应急预案1 总则1.1 目的为了防范和应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国土与生态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指导思想根据《XXX》精神,以《XXXX》精神为指导,实行“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建立健全市、县(区)、镇(乡)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监测检疫,提高防治检疫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
不断总结国内外防控林业有害生物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全面提升应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以下简称“重大生物灾害”)的控制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国土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促进绿色生态XX 建设和我市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1.3 工作原则1.3.1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各项防治措施并举的原则。
1.3.2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控灾减灾的原则。
1.3.3坚持分级负责,相互联动,各司其职的原则。
1.3.4坚持属地管理,以地方政府为主的原则。
1.4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我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工作的通知》及《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等3个部门应急预案的通知》、《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1.5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市境内发生的重大生物灾害的减灾应急工作。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一)出现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可引起人类疾病的林业有害生物时;(二)首次发现外来的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并造成林木受害面积大于1亩时;(三)首次发现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有害生物,并造成林木受害面积连片大于1亩时;(四)专家组评估认为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可能暴发重大危害事件时;(五)市内局部地方分布的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扩散至新的县级行政区发生新疫情时;(六)林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暴发,林木叶部受害连片成灾面积达1.5万亩以上、枝干受害连片成灾面积达0.15万亩以上时。
林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林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前言为了加强林业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林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林业系统在遭受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时进行的预防、应急响应和灾后恢复工作。
突发重大自然灾害包括洪涝、干旱、台风、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
应急预案的组织指挥和职责1. 组织指挥林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组织指挥体系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地方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林业企事业单位和基层林业组织构成。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设立林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国林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设立相应的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林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
2. 职责任务(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全国林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修订林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指导地方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地方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林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力量进行灾害救援,协调当地政府和其他部门开展灾后恢复工作。
(3)林业企事业单位和基层林业组织:负责本单位、本区域的林业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及时报告灾情,组织人员参与灾害救援,协助当地政府开展灾后恢复工作。
预防措施1. 灾害预警(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建立林业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统一负责全国林业重大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
(2)地方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根据上级监测预警信息,及时发布本行政区域内林业自然灾害预警,并提出应对措施。
2. 灾害预防(1)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林业抗灾能力。
(2)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防止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发生。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防范和及时控制检疫性和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保障全市林业生产、生态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XX省植物检疫条例》、《XX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危害森林、林木和林木种苗正常生长并造成经济损失的病、虫、杂草等有害生物。
林业有害生物分为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一般性林业有害生物。
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在局部地区发生,危险性大,能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经国家林业局发布禁止传播的林业有害生物和省林业厅发布的补充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
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是指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以外,有重大危害,又难于防治的林业有害生物。
除此之外为一般性林业有害生物。
第三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是指对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除治。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指导思想。
坚持“谁经营,谁防治”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理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一)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各区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市、县两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具体组织开展本辖区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植物及其制品的检疫检验和检疫执法等工作。
(二)国有森林经营单位(含国有林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由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其经营范围内的森林、林木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铁路、公路行道树以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林木,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城市的街道、公园和广场等公共绿地,由城市园林主管部门负责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市居民小区的绿化由所在单位和小区负责组织进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最新)
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防范和应对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建立健全高效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疫情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确保森林资源、国土生态和生物安全,保障我区林业生产和林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促进林业增效、农民增收,在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的基础上,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林业部《林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X 省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X 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上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控、处置。
本预案的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包括不利于森林、林木(含果树、花卉、中药材等)、种苗及繁殖材料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病原微生物、昆虫、线虫、蜱螨、鼠(兔)和植物等。
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以及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全国林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X 省补充植物及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国家明令禁止入境的危险性有害生物或新传入的高风险性的外来有害生物)。
(四)工作原则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现代林业为指导,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防控工作。
1.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控制、依法治理、促进健康”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方针,大力倡导和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控制部分高毒农药的使用范围,严厉打击已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
加大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生物机械防治等无公害综合防治技术的推广力度。
充分利用营造林技术和有害生物天敌等防治技术,重点防治区实行统防统治,一般防治区实行专群结合,科学防治。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一、前言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是指由昆虫、病菌、杂草等有害生物引起的对林木、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的威胁和破坏。
在我国林业发展中,各种有害生物的灾害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因此制定一份关于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预案非常重要。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保护林木资源,减轻灾害的损失,恢复和重建受灾的林木。
2.原则:快速响应、科学施策、统一指挥、协同应对。
三、应急响应体系1.应急响应等级划分:根据灾害程度和具体情况,划分应急响应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响应。
2.应急指挥体系:设立领导组和应急指挥部,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应急工作。
四、应急预案的内容1.监测预警:建立健全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物种的监测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灾害评估:组织专家对灾害的种类、范围和危害程度进行评估,制定应对方案。
3.应急处置:根据灾害类型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治理方法和技术,包括化学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
4.恢复与重建:灾后进行相应的恢复和重建工作,包括疫区封控、病害消杀、重建林木等。
5.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布灾情、应对方案、治理技术等信息,提高应急响应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6.人员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防治技术培训,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五、应急资源保障1.物质储备:建立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物资储备库,保障应急工作所需的防治药剂、设备等物资的供应。
2.技术支持:加强科研机构和高校的支持,提供科学的防治方法和技术支持。
3.人员调度:在应急预案中明确人员调度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有足够的人力资源参与应急工作。
4.经费保障:加大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的经费投入,确保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六、应急演练和评估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测试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改进,提高预案的实际操作性。
七、应急宣传和教育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加公众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认识和了解,提高应急预案的知晓度和应用率。
林业重大生态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林业重大生态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林业重大生态事故,包括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重大森林资源破坏事故、重大野生动物保护事故等。
1.3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4)科学决策,快速反应;(5)协同作战,信息共享。
二、组织指挥体系2.1 建立林业重大生态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组成,负责指挥、协调和监督林业重大生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演练等工作。
2.3 省级人民政府设立应急指挥部省级人民政府设立林业重大生态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林业重大生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4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设立应急指挥部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设立林业重大生态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林业重大生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三、预防与监测3.1 预防措施(1)加强林业资源调查,掌握森林资源现状和生态状况;(2)完善林业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林业法律法规;(3)加强林业生态保护,实施生态修复工程;(4)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治;(5)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
3.2 监测体系(1)建立健全林业生态监测网络,对森林资源、野生动物、湿地、水源地等生态要素进行监测;(2)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及时发现并控制林业有害生物灾害;(3)加强森林火灾监测,提高森林火灾预警能力。
四、应急处置4.1 信息报告(1)发生林业重大生态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报告;(2)林业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4.2 应急响应(1)启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级别;(2)组织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包括现场救援、人员疏散、物资调拨等;(3)加强信息发布,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进展。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预案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是一种防治困难、危害严重的自然灾害。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保护XX市林业和生态建设成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制定本预案。
1.2 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不断提高森防检疫人员综合素质,积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以增强监测预警和防治减灾能力。
通过总结和借鉴国内外防控林业有害生物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全面提升应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控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促进XX市林业和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1.3 工作原则1.3.1 坚持预防为主,各项防治措施并举,防控结合的原则。
1.3.2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1.3.3 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控灾减灾的原则。
1.3.4 坚持分级联动,职责明确,各司其责的原则。
1.3.5 坚持属地管理,以乡(镇)政府为主的原则。
1.4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美国白蛾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XX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XX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XX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及《XX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预案》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有关法规、规章。
1.5 适用范围及事故等级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启动本预案:1.5.1Ⅰ级事故: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国家公布的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在XX市首次发生;XX市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波及其它地区,或受其它地区灾情波及,且呈蔓延之势,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发生1人以上感染中毒。
重大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重大林业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维护生态环境,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林业生物灾害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1. 成立重大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负责重大林业生物灾害的统一指挥、协调和决策。
2. 组织架构(1)应急指挥部:由林业、农业、环境保护、财政、交通运输、卫生等部门组成。
(2)专家组:由林业、农业、环境保护、气象、生物、医学等领域的专家组成。
三、预防与监测1. 预防措施(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
(2)加强林业生物灾害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监测能力。
(3)加强林业生物灾害防控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
(4)加强林业生物灾害防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控能力。
2. 监测与预警(1)建立林业生物灾害监测网络,实现信息共享。
(2)加强林业生物灾害预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建立健全林业生物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应急响应迅速、高效。
四、应急处置1. 应急响应程序(1)接到林业生物灾害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指挥部根据灾害情况,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处置措施(1)控制灾害扩散,隔离病源,防止疫情蔓延。
(2)开展应急救治,确保受灾群众生命安全。
(3)组织专业队伍进行除治,减轻灾害损失。
(4)加强信息发布,及时向公众通报灾害情况。
五、恢复重建1. 灾后评估对灾害损失进行评估,为恢复重建提供依据。
2. 恢复重建措施(1)加强林业生物灾害防控能力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2)加强生态修复,恢复受损生态系统。
林业灾害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林业灾害,保障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减少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5.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6. 《植物检疫条例》7.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9. 《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10. 地方性相关法律法规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森林经营单位以及相关单位在预防和应对林业灾害过程中,按照职责分工实施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科学防控: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测预警,科学防控林业灾害。
2. 快速反应,协同作战: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快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各级各部门协同作战。
3. 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依法依规处置林业灾害,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五、组织体系1. 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林业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 专家组:为应急指挥部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建议。
3. 专业队伍:负责林业灾害的监测、预警、防控和应急处置。
4. 支援队伍:负责应急物资的运输、调配和保障。
六、应急响应1. 预警:根据林业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相关部门和群众做好防范工作。
2. 初级响应:发生林业灾害时,启动初级响应,组织专业队伍进行应急处置。
3. 中级响应:灾害影响范围扩大,启动中级响应,扩大应急力量,加强物资保障。
4. 高级响应:灾害影响范围进一步扩大,启动高级响应,全力开展应急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应急处置1. 灾情调查:组织专业队伍对灾害现场进行调查,评估灾害损失。
2. 应急处置:根据灾情,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灾害蔓延,减少损失。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第一章灾害预警与监测 (5)1.1 灾害预警体系 (5)1.1.1 灾害预警体系的概念 (5)1.1.2 灾害预警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 (6)1.1.3 我国灾害预警体系的现状与发展 (6)1.1.4 遥感监测技术 (6)1.1.5 地面监测技术 (6)1.1.6 物联网监测技术 (6)1.1.7 监测网络的概念 (6)1.1.8 监测网络建设的主要内容 (6)1.1.9 我国监测网络建设现状与发展 (7)1.1.10 监测数据管理的意义 (7)1.1.11 监测数据管理的主要内容 (7)1.1.12 我国监测数据管理现状与发展 (7)第二章灾害应急响应 (7)1.1.13 Ⅰ级应急响应 (7)1.1.14 Ⅱ级应急响应 (8)1.1.15 Ⅲ级应急响应 (8)1.1.16 Ⅳ级应急响应 (8)1.1.17 灾害预警与信息报告 (8)1.1.18 应急响应启动 (8)1.1.19 救援力量调度 (8)1.1.20 救援物资保障 (8)1.1.21 受灾群众安置 (8)1.1.22 灾害恢复与重建 (9)1.1.23 国家应急指挥部 (9)1.1.24 省级应急指挥部 (9)1.1.25 市级应急指挥部 (9)1.1.26 县级应急指挥部 (9)1.1.27 乡镇应急指挥部 (9)1.1.28 人力资源调配 (9)1.1.29 物资资源调配 (9)1.1.30 技术资源调配 (10)1.1.31 交通资源调配 (10)1.1.32 信息资源调配 (10)第三章灾害防治措施 (10)1.1.33 化学防治的原理 (10)1.1.34 化学防治的方法 (10)1.1.35 化学防治的优缺点 (10)1.1.36 生物防治的原理 (10)1.1.37 生物防治的方法 (10)1.1.39 物理防治的原理 (11)1.1.40 物理防治的方法 (11)1.1.41 物理防治的优缺点 (11)1.1.42 综合防治的原理 (11)1.1.43 综合防治的方法 (11)1.1.44 综合防治的优缺点 (11)第四章灾害扑救与控制 (12)1.1.45 队伍规模与结构:根据灾害类型、扑救任务和现场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并按照专业救援人员、技术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不同职能进行合理配置。
林业专项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保障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林业专项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包括森林病虫害、鼠害、杂草等,以及其他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林业灾害应急指挥部林业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本地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置。
2.林业灾害应急办公室林业灾害应急办公室负责林业灾害的监测、预警、调查、处置、信息报送等工作。
3.林业灾害应急专家组林业灾害应急专家组负责为林业灾害应急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四、监测预警1.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监测工作。
2.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掌握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发展情况。
3.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各地做好应急准备。
五、应急处置1.灾情评估(1)县级林业灾害应急指挥部对灾情进行综合评估,包括灾害类型、性质、影响范围、严重程度等。
(2)根据灾情评估结果,确定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2.应急处置措施(1)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扑救,控制灾害蔓延。
(2)采取生物、化学、物理等多种防治方法,降低灾害损失。
(3)加强灾后恢复重建,恢复森林资源。
3.信息报送(1)及时向林业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情况。
(2)根据需要,向省、市林业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六、保障措施1.经费保障确保林业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经费,用于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处置、灾后恢复重建等。
2.物资保障建立健全林业灾害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应急物资充足。
3.人员保障加强林业灾害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附则1.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预案由林业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3.本预案如有未尽事宜,由林业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处置应急预案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处置应急预案自己整理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处置应急预案相关文档,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阅读!SSX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目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是指适应性强、传播迅速、对当地森林(树木、竹子、苗木、繁殖材料)造成或可能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森林病害、昆虫、杂草等有害生物。
严重的森林病虫害灾害是一种防治难度大、危害严重的自然灾害,可造成严重的生态灾害和生物污染,有时直接威胁人类健康。
目前,它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警惕。
SSX是福建省重点林区,森林害虫种类繁多。
随着贸易往来频繁,建设加快,人员和物流流动增加,林区造林面积增加,外来森林害虫的传播趋势加剧。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对我国生态安全、森林景观、生物多样性、造林效果和社会经济发展构成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压缩和扑灭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国家生态安全,保障国民经济和人民健康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划。
(二)工作原则1。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在x和f的统一领导下,x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指挥机构负责指导和协调本预案的实施,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指导x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各级指挥机构落实应急响应责任制。
2、坚持分工负责、协调行动的原则。
参与本计划的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协同行动,确保计划的快速有效实施。
3、坚持快速反应、应急处理和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
在科学决策的基础上,应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将灾害防治结合起来。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SSX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组织x、民政f,成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x是主管民政f的副司令,政府f办主任,驻军领导,林业j 的主要负责同志是副司令。
成员由计划、财政、国税、地税、工商、建设、农业、科技、邮政、交通、公安、气象等x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林业应急处置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防范和应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4.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5. 《植物检疫条例》6.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7. 《国家处置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8. 《林业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应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加强监测预警,提高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和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2. 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快速反应、有效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级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4. 科学决策,依法行政。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预案要求,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开展。
五、组织体系1. 应急指挥部。
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工作组。
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类型和范围,设立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物资保障、信息发布等专项工作组。
3. 地方应急指挥部。
在省、市、县(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设立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六、应急处置措施1. 监测预警。
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监测站点建设,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2. 应急响应。
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3. 紧急处置。
采取紧急措施,控制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扩散和蔓延,包括:(1)划定疫区,设置隔离带;(2)实施封锁、除害处理;(3)加强检疫监管,防止有害生物传入;(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范意识。
林业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林业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包括病虫害、鼠害、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灾害。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是本地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管理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2.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3.相关部门职责(1)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监测、预警、防控、应急处置等工作。
(2)农业部门:负责农业生态系统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指导农民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
(3)气象部门:负责提供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发展、扩散的气象信息。
(4)交通部门:负责保障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期间的交通运输。
四、预防与预警1.监测与调查林业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络,定期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及时发现并上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2.预警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结果,林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3.防控(1)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宣传,提高全民防治意识。
(2)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等技术,降低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发生。
五、应急处置1.灾情报告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后,林业主管部门应立即向上级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通知相关部门。
2.应急处置(1)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扩散。
(3)组织专业队伍,对受灾地区进行防治。
3.灾后重建林业主管部门应组织灾后重建工作,恢复森林资源,修复生态功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防范和应对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建立健全高效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疫情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确保森林资源、国土生态和生物安全,保障我区林业生产和林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促进林业增效、农民增收,在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的基础上,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林业部《林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X 省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X 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上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控、处置。
本预案的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包括不利于森林、林木(含果树、花卉、中药材等)、种苗及繁殖材料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病原微生物、昆虫、线虫、蜱螨、鼠(兔)和植物等。
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以及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全国林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X 省补充植物及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国家明令禁止入境的危险性有害生物或新传入的高风险性的外来有害生物)。
(四)工作原则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现代林业为指导,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防控工作。
1. 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控制、依法治理、促进健康”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方针,大力倡导和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控制部分高毒农药的使用范围,严厉打击已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
加大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生物机械防治等无公害综合防治技术的推广力度。
充分利用营造林技术和有害生物天敌等防治技术,重点防治区实行统防统治,一般防治区实行专群结合,科学防治。
2. 依法行政,果断处置发生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时,区政府各部门及各镇(街道)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本着快速反应、部门协调、科学引导的防控原则,积极做好防治、处置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林业生产损失,尽快恢复林业正常生产和区域内生活秩序。
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有效地开展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治、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一)区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林业应急防控指挥部)指挥长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农林局局长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领导我区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防控工作;负责我区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重大事项的决策,部署应急防控工作;负责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处置的协调;负责发布相关的新闻信息;对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开展防控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区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区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区委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农林局、发改局、财政局、交通局、科技局、卫计局、民政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等组成。
区委区政府办:协助区林业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做好灾害防控工作协调。
区委宣传部:负责疫情信息发布和对外报道工作。
区农林局:做好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灾情的调查、监测、预报和报告,及时提出灾害预警建议;制定灾害防控技术方案;检查、指导防控工作开展;指导应急防控物资的使用;协助当地做好技术培训和周边群众的宣传;做好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核定和防控协调工作。
区发改局:按照有关规划的要求,积极支持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预警与防控体系建设。
区财政局:按照X 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负责林业生物灾害的监测、防治经费保障,将病虫监测、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设立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及外来生物入侵应急处置基金,保障应急处置经费;督促各镇(街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专项经费;负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监测、防治林业灾害的经费;负责监测、防治经费的审拨和监督管理。
区交通局:负责协调交通运输企业保障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治所需物资的运输。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运输监管,防止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进入我区或在本辖区内流动。
区科技局:负责组织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
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卫生部门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公安分局:指导事发地公安机关搞好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地区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灾害发生地区的社会治安稳定。
根据特殊需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林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区的封锁。
工商分局:负责农资市场监督管理,依法打击流通领域违规违法经营林业生产资料、野生动物及(农药、化肥、种子、农膜、林业机械器具及零配件)以及违规违法经营有疫情的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植物产品及其他相关商品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和疫情疫苗商品的行为,依法查扣查封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并协助相关部门处理。
(三)区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区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由区农林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承办区林业生物灾害防治的日常工作;负责贯彻区林业生物灾害防指的各项决策,组织实施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工作;起草相关文件,承办相关会议;负责发布相关新闻信息,公布全区减灾救灾及工作开展情况,调查、评估、总结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的原因、控制效果和灾害损失等;完成区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宜。
(四)区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专家组由区农林局的有关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是开展林业生物灾害的调查、分析和评估,提供技术咨询,提出防控、处置建议,必要时参与现场处置。
(五)镇(街道)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各镇(街道)在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后,设立相应的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
在本级人民政府和区林业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领导镇(街道)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防控工作。
(六)应急联动机制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区农林局逐级上报,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
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应急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和组织发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与协作,根据灾害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灾情监测、预警、报告、评估、决策、防治、处置制度. 根据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防控的需要,各级政府可紧急协调、调动、落实应急防控所需的人员、物资及资金,紧急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确保防控工作快速、有序开展。
三、监测与预警(一)监测区林业站为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监测的实施单位,负责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监测、预报。
各镇(街道)实行农技人员测报和群众测报相结合,对辖区内林业重大有害生物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调查和监测,及时分析预测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发展趋势。
区农林局依照下列规定负责组织生物灾害诊断。
林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由区林业站向上级森防检疫机构上报,按有关的技术规程确认;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对我区森林植物检疫对象每五年普查一次,重点对象每年调查一次。
(二)报告区农林局负责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管理。
区农林局要将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发生危害现状、对策建议等相关事宜及时报告区政府。
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有关单位及个人发现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区农林局报告;区农林局必须立即向区政府及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逐级报告,核实有关情况;经核实确认为突发事件的,应于2个工作日内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
突发事件发生时,区农林局应及时向毗邻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商请毗邻县密切关注其有害生物发生趋势并加强监测工作。
报告突发事件可采用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明传电报等方式;一级突发事件的文字报告应以政府或农林局专线报送。
报送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必要的图片等基础材料。
(三)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诊断区农林局依照下列规定负责组织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诊断。
1. 国家法定检疫范围内有害生物,由区林业站按植物检疫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确认。
对疑似检疫性有害生物且区林业站不能确诊的,按规定送样到具备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检验诊断。
2. 国家法定检疫范围外的有害生物、外来有害生物等产生的灾害,由区农林局确认。
3. 对疑为国内新发生的有害生物灾害,由区农林局按规定邀请权威机构和专家会诊并确认。
4.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预警级别根据有害生物危险程度,将突发事件划分为四级,并依次用红色(I 级)、橙色(II 级)、黄色(III 级)、蓝色(IV 级)表示。
具体划分如下:1. 特别重大生物灾害(I 级)在我区及周边2 个以上设区市病虫鼠草等有害生物暴发流行,或新传入我省的有害生物在2个以上设区市内发生,并波及我区,或在我区及周边2 个以上县(市、区)发生,对农业和林业造成巨大危害的生物灾害。
2. 重大生物灾害(II 级)(1)因草原毛虫、松毛虫、杨树食叶害虫和蛀干类害虫等大面积成灾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2)新传入我省的有害生物发生、流行,对林业生产等造成严重威胁的生物灾害。
3. 较大生物灾害包括(III 级)(1)主要病虫鼠草等有害生物在我区及周边2 个以上县暴发流行,对林业生产造成较大危害的生物灾害;(2)新传入我省的有害生物在我区发生,对林业生产造成巨大危害和严重威胁的生物灾害。
4. 一般生物灾害(IV 级)主要病虫鼠草等有害生物在我区暴发流行,对林业生产造成巨大危害的生物灾害(五)预警响应区农林局接到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信息后,要及时组织专家进行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核实和风险评估。
对可能发生的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要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发出预警信号并作好启动预案的准备。
对可能引发严重以上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预警信息,务必在1 小时内上报区政府。
区政府根据灾害级别,逐级上报。
(六)预警支持系统区农林局要建立完善林业生物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完善监测和技术指导系统,完善相关信息传递设施,配备相关信息传递设备,并加强对专业人员技术培训,及时组织开展林业生物灾害风险分析和评估。
建立有害生物信息监控网和中心测报点为林业生物灾害监测预警基础系统;依托国家植物检疫网络化管理工作平台、国家林业局森防总站森防信息网、省植保、林业信息服务网络,建立我区林业有害生物预警支持系统。
(七)预警发布根据国家规定,林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报由林业部门发布。
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IV 级)预警信息由区农林局依照本预案中确定的预警级别提出预警级别建议,经区人民政府决定后发布、调整和解除,并上报示范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