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法律法规的知识点
2023年证券从业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2023年证券从业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1、下列关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内涵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向他人输送或谋求不正当利益B.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的自律规则C.公平竞争、合规经营、忠实勤勉、诚实守信D.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正确答案:A2、金融衍生品存续期间发生重大业务风险、重大业务损失或影响持续运行等重大事件的,证券公司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与重大事件发生后( )个工作日内向报价系统提交报告。
A.2B.5C.7D.10正确答案:A3、公募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禁止性行为包括()。
A.①②③B.①③④C.②③④D.①②③④正确答案:D4、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保荐机构应当在发行人公告年度报告之日起的(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送保荐总结报告书。
A.5B.10C.15D.20正确答案:B5、奖励信息、处罚处分信息的效力期限一般为()年。
A.1B.2C.3D.4正确答案:C6、下列( )不是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主要功能。
A.企业发展B.交易C.资本投入D.资本退出正确答案:B7、证券公司向客户介绍投资收益预期,()。
A.Ⅱ.ⅢB.Ⅰ.Ⅱ.ⅢC.Ⅰ.ⅡD.Ⅰ.Ⅱ.Ⅲ.Ⅳ正确答案:D8、(2020年真题)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列关于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开展业务的说法,正确的有( )。
A.II、IIIB.I、IVC.II、III、IVD.I、III、IV正确答案:D9、证券公司不得为客户开立信用业务账户的情形有()。
A.③④B.①②③④C.②③D.①②④正确答案:D10、经过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经营机构将普通投资者按照其风险承受能力由低到高至少划分为( )五个等级。
A.Al、A2、A3、A4、A5B.A5、A4、A3、A2、A1C.Cl、C2、C3、C4、C5D.C5、C4、C3、C2、C1正确答案:C11、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相对集中,权责统一的投资决策与授权机制,()是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
(完整版)证券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
一、公司法1.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3.公司担保的特殊规定:在议决表决时,被担保人不得参加表决。
决议的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4.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
(3)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
5.公司外部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6.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转让。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7.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9.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至19人。
10.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每次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11.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其人数不得少于3人。
监事的人选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1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1年内不得转让。
13.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14.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法规知识点归纳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法规知识点归
纳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中,证券市场法规是必考的内容之一。
以下是证券市场法规的主要知识点: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1. 《证券法》: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律;
2. 《公司法》:股票发行、公司治理相关规定;
3. 《合同法》:证券交易合同的法律规定;
4. 《证券投资基金法》:投资基金的法律规定。
证券发行与交易制度
1. 股票发行制度:发行方式、条件,发行程序以及发行后的相关法律要求;
2. 证券交易市场:交易市场的种类,交易方式,经营规则,交
易程序等;
3. 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范围,信息披露时间和方式等。
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
1.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投资者分类,投资者适当性评估方法,
相关法规等;
2. 投资者教育制度:投资者教育活动组织原则、内容、方法等;
3. 投诉和仲裁制度:处理投资者投诉的程序和方式,以及仲裁
的相关规定等。
证券市场监管制度
1. 证券交易监管制度:监管机构职责、监管方式、监管措施等;
2. 证券发行监管制度:发行审核、中介机构监管等;
3. 证券法律责任制度:违法行为的处罚等。
以上是证券市场法规的主要知识点。
考生在备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应该结合实际情况深入理解这些法规的内容,注重实践应用。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中证券法的高频考点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中证券法的高频考点《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证券法,是指有关调整证券的发行、买卖和其他交易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对有价证券的发行、交易、清理等各方面活动进行规范,提供法律保证和限制的行为规范,它以证券交易法为主,同时包括公司法、破产法等法规中有关证券的相关条款。
《证券法》是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的法规,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按国际惯例、由国家最高立法机构组织而非由政府某个部门组织起草的经济法。
一、适用范围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二是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三是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证券法》的原则规定;二、发行证券含义:证券发行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够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三、公开发行的定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2)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四、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程序和规则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1)公司章程;(2)发起人协议;(3)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4)招股说明书;(5)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6)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1)公司营业执照;(2)公司章程;(3)股东大会决议;(4)招股说明书;(5)财务会计报告;(6)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7)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法律法规考点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法律法规考点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法律法规考点在平平淡淡的学习中,大家都背过各种知识点吧?知识点就是“让别人看完能理解”或者“通过练习我能掌握”的内容。
为了帮助大家掌握重要知识点,以下是店铺收集整理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法律法规考点,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法律法规考点 1资产管理业务禁止行为的有关规定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1)挪用客户资产。
(2)向客户作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3)以欺诈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方式误导、诱导客户。
(4)将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与其他业务混合操作。
(5)以转移资产管理账户收益或者亏损为目的,在自营账户与资产管理账户之间或者不同的资产管理账户之间进行买卖,损害客户的利益。
(6)自营业务抢先于资产管理业务进行交易,损害客户的利益。
(7)以获取佣金或者其他利益为目的,用客户资产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交易。
(8)内幕交易或者操纵市场。
(9)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资产管理业务客户资产托管的基本要求资产托管机构办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托管业务,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安全保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
(2)执行证券公司的投资或者清算指令,并负责办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运营中的资金往来。
(3)监督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经营运作,发现证券公司的投资或清算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者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应当要求改正;未能改正的,应当拒绝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出具资产托管报告。
(5)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融资融券业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合法合规原则:1、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内部控制,严格防范和控制风险,切实维护客户资产的安全。
2、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3、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应当使用自有资金或则依法筹集的资金,向客户融券,应当使用自有证券或则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证券集中管理原则证券公司对融资融券业务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投资法律法规知识点归纳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投资法律法规知识点归纳本文旨在归纳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中与投资法律法规相关的知识点,以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
1. 证券市场法律法规- 证券法:规定了证券发行、交易、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 证券投资基金法: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 上市公司监管办法:明确了上市公司的义务、责任和监管要求。
-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股票的发行和交易相关的制度。
-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办法:对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设立、运营和监管等做出了规定。
-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范发行证券的若干规定:对证券发行的若干规定进行了详细阐述。
2. 证券投资法律法规- 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备案、业务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了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运作和监督要求。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明确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的管理规定。
- 证券市场期货交易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证券市场期货交易的制度。
-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业务管理办法:对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和管理做出了规定。
3. 投资者保护法律法规-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了证券交易机构对投资者适当性进行评估的要求。
- 证券投资者保护专项行动管理办法:对证券投资者保护专项行动的实施和监督做出了规定。
- 投资者教育管理办法:明确了投资者教育的内容和方式。
-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指导证券交易机构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以上仅为部分知识点的归纳,希望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中的投资法律法规内容。
证券从业-法律法规知识点整理
第一章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第一层:法律第二层:国务院行政法规第三层: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第四层:自律性组织行业自律规则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认缴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注册资本为实缴第二节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求50个以下,董事会3-13人,注册资本为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2——200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35%,董事会5-19人。
人数不足规定的2/3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发起人自股款缴足30日内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大会前15日前通知,大会应代表股份超过一半✓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法定代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认购股本;董事会组成、职权、议事规则;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利润分配;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通知和公告办法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其产生的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董事会的职权:召集,向股东作报告,执行决议,制定方案,决定聘任经理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可书面委托代为出席监事会起码3个人,监事任期3年监事会的职权:检查财务,监督,建议,要求纠正,提议召开股东会,股东会提出提案,提起诉讼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少于5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外部转让30天,人民法院强制转让20天股份发行:公平、公正原则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不得转让高管离职后半年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5%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股东大会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年会前20日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当年税后利润10%提取为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不得超过注册资本50%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法定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司合并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接受通知书30日内,公告45日内要求清偿或者担保控股股东出资额/股份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股本总额50%以上,或者不足50%但表决权产生重大影响2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2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中应由职工代表证券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3个月未开始营业,吊销执照第三节证券法证券公司设立要求:A: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B: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C:主要股东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D: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当事人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证券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1.名称、住所2.组织机构等职权规则3.对外投资、对外提供担保4.解散与清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40%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最近36个月财会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后,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是否核准发行证券的决定可以一次核准、分期发行(12个月首发,剩余24个月发完),发行人在每期发行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股票发行条件: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35%,3000万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25%,发起人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交易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票应提交的申请文件:章程;发起人协议;发起人姓名股份数等;招股说明书;代收股款银行名称地址;承销机构名称协议…股票上市条件:公司股本总额大于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大于4亿,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10%以上公司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提交最近3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债券上市条件:公司债券期限1年以上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5000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5000万,应由承销团承销。
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基本法律法规知识要点精编版
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基本法律法规知识要点精编版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基本法律法规知识要点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第二节公司法一.公司种类1. 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50 人以下股东,股东以认缴出资额、公司全部资产承担债务2.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认购股份,公司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3. 母公司:支配或控制其他公司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4. 子公司:被另一公司支配或控制的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5. 总公司:又称本公司,管辖该公司全部组织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机构6. 分公司:业务、资金、人事等各方面受总公司管辖和控制,不具有法人资格机构,由总公司承担法律后果7. 上市公司:股票在交易所流通8. 非上市公司:泛指上市公司以外的所有公司9. 本国公司: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登记与批准设立公司法人10. 外国公司:本国公司以外公司二.公司法人财产权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相分离,是公司区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重要标志,是公司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取得法人资格的基础,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依据。
三.公司的经营原则1. 合法经营原则2. 自主经营原则3. 自负盈亏原则4. 依法接受国家宏观调控原则5. 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原则四.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公司的设立方式及设立登记的要求1. 设立方式:公司设立的方式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股份公司两者都行。
发起设立程序上较为简便。
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之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2. 登记: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法律效力取得法人资格,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身份。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2017证券从业资格《证券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参加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从事证券职业的第一道关口,证券从业资格证同时也被称为证券行业的准入证。
接下来店铺为大家精心准备了2017证券从业资格《证券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店铺!从业资格证券从业人员管理第一节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分为一般从业资格考试、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管理类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分类管理:入门资格考试长期有效专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应当每年参加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相应培训;未按照要求完成相应业务培训的,其合格成绩不再有效管理资质测试合格成绩有效期3年不变从业人员申请执业证书的条件:1. 已被机构聘用2. 最近3年没有受过刑事处罚3. 4. 5.协会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30日审核完毕从业人员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1. 取得执业证书的,连续3年不在机构从业,需参加协会组织的执业培训,重新申请执业证书2. 辞职或变更聘用机构,应当10日内向协会报告3. 从业人员违法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聘用机构处分的,10日内向协会报告基金销售机构: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基金销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人员从业条件: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证券业务2年以上;其它证券投资顾问和证券分析师变更岗位、离职10个工作日向协会申请注销或离职备案,协会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30日审核完毕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人代表,财务顾问主办人更换,5个工作日向证监会报告个人申请保荐人资格:1. 具有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2. 最近3年内在境内证券发行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协办人3. 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有效4. 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最近3年未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5. 未负有数额较大未清偿的债务保荐机构的申请,45个工作日决定,保荐代表人的资格申请,20个工作日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下:1.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科目重要知识点汇总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科目重要知识点汇总[]里为解释说明内容,()里为重点内容。
1.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发行人应披露前(十)股东的名称或姓名、持股比例及持股数量.2.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关风险因素的披露中,发行人应当遵循(全面性)原则,按顺序披露存在的风险因素。
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最容易伴随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内幕交易)。
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由承销团承销.5.上市公司提交中期报告时间是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年度报告在(4)个月内。
6.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股票达到该公司股票总数的(90%)时,其余股东有权以同等条件向收购要约人强制出售其股票。
7.证券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9.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为公开发行。
10.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
11.(证监会)规定保荐人的资格及其管理办法。
12.单独或合计持有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
13.(代销)的特点是承销期结束时,未售出的证券将被全部退还给发行人。
14.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的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15.证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身份的有效法律文件是(股东名册)。
16.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属于内幕信息。
17.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超过90天。
18.公募基金的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19.封闭式基金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
20.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完毕应当向基金行业协会备案。
2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至少有代表(50%)以上参加。
22.《刑法》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证券资格是进入证券行业的必备证书,是进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财经媒体、政府经济部门的重要参考。
接下来店铺为大家编辑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店铺!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发行保荐业务的一般规定证券发行保荐业务的一般规定如下:(1)发行人应当就下列事项聘请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的证券公司履行保荐职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证券公司从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应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保荐机构资格。
(3)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应当指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的个人具体负责保荐工作。
(4)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保荐业务。
(5)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恪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尽职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不得通过从事保荐业务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
(6)保荐代表人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准则,珍视和维护保荐代表人职业声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公开的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发行和承销过程中公开披露以下信息:(1)招股意向书刊登首日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发行定价方式、定价程序、参与网下询价投资者条件、股票配售原则、配售方式、有效报价的确定方式、中止发行安排、发行时间安排和路演推介相关安排等信息;发行人股东拟老股转让的,还应披露预计老股转让的数量上限,老股转让股东名称及各自转让老股数量,并明确新股发行与老股转让数量的调整机制。
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基本法律法规知识要点
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基本法律法规知识要点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一,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效力层次及内容法律效力逐级递减第二节公司法一.公司种类1. 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50 人以下股东,股东以认缴出资额、公司全部资产承担债务.2.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认购股份,公司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3. 母公司:支配或控制其他公司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4. 子公司:被另一公司支配或控制的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5. 总公司:又称本公司,管辖该公司全部组织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机构6. 分公司:业务、资金、人事等各方面受总公司管辖和控制,不具有法人资格机构,由总公司承担法律后果7. 上市公司:股票在交易所流通8. 非上市公司:泛指上市公司以外的所有公司9. 本国公司: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登记与批准设立公司法人10. 外国公司:本国公司以外公司二.公司法人财产权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相分离,是公司区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重要标志,是公司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取得法人资格的基础,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依据。
三.公司的经营原则1. 合法经营原则2. 自主经营原则3. 自负盈亏原则4. 依法接受国家宏观调控原则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原则5.四.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公司的设立方式及设立登记的要求1. 设立方式:公司设立的方式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股份公司两者都行。
发起设立程序上较为简便。
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之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2. 登记: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法律效力取得法人资格,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身份。
证券从业考试基本法律法规重点知识
证券从业考试基本法律法规重点知识证券从业考试基本法律法规重点知识精选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是历年来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重点考察的部分,下面是店铺为各位考生整理的证券从业考试基本法律法规重点知识,欢迎学习!【知识点一】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原则要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的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守以下原则:(1)守法合规。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得有欺诈客户的行为。
(2)公平公正。
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诚实守信,勤勉尽责,避免利益冲突。
(3)资格管理。
应当按《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未取得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不得从事资产管理业务。
(4)约定运作。
应当依照《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的规定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按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
(5)集中管理。
应当在公司内部实行集中运营管理,对外统一签订资产管理合同,并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资产管理业务。
(6)风险控制。
应当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制度,将资产管理业务与公司的其他业务严格分开。
【知识点二】证券自营业务的法律法规责任(一)《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1.证券公司违反规定委托他人代为买卖证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或者投资比例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其相关证券业务许可。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
2.证券公司未按照规定将证券自营账户报证券交易所备案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证券从业考试《法律法规》关键考点
1、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是公司组织或活动的基本准则。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证券法》4、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5、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包括:①货币;②实物;③知识产权;④土地使用权;⑤其他财产权利;⑥劳务。
6、合规负责人为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并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
7、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是固定的,在基金存续期间内不得赎回,因此,基金份额的总额即基金规模在基金存续期间是固定的。
8、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9、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10、合伙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经营性组织。
11、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12、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13、账户存续期间证券公司营业部应每3年对自然人客户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核查,每年对法人客户信息进行全面核查。
14、普通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2人以上,无上限规定;而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2人以上50人以下,且至少有1个普通合伙人。
15、证券公司保密侧业务部门需要公开侧业务部门派员跨墙进行业务协作的,应当事先向跨墙人员所属部门和合规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其审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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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法律法规的知识点
证券从业法律法规的知识点
一、处罚方面5%~15%
①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资料等取得公司登记的,对该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的
5%~15%的罚款;
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未按期交付资产的,
5%~15%的罚款;
③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
5%~15%的罚款。
3~30万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以3~30万的罚款;5~50万①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
5~50万的罚款;②违反公司法规定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处
5~50万的罚款;③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将基金资产与固有资产分开,或者未对基金资产实行分账管理的,处理5~50万元的罚款(直接负责人是3~30万罚款);5~20万①外国公司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关闭,并处以
5~20万罚款;二、数字信息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5000万的,必须采用承销团;②封闭式基金通常有固定的封闭期,一般为10年或15年,开放式基金无发行规模限制③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决定既非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债务的担保,也非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的担保。
务的担保,也非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的担保。
④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情形,有一个是: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⑤证券记忆所
终止上市公司债券发行的情形,有一个是: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⑥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的,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报告,予以公告;
⑦协议收购,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达成30%时,继续收购的,应
到向所有股东发出要约
;⑧基金管理人的义务: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年以
上;⑨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必须是实缴资本。
⑩基金公司主要股东是指出资额占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还应具备: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
元;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
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
年在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等无不良记录。
11、期货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0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期货从业资格;主要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2、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期货公司设立申请之日
6个月内,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13、证券公司股东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总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30%。
14、证券公司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每
月结束7个工作日内,报送月度报告。
15、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16、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不能超过50个,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17、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18、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3-13人,董事任期不超过三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兼任理事
19、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是5-19人,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
3人,监事会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
20、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
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
以不再提取。
21、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22、证
券法规定,证券的.代销和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90日。
23、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和包销两种方式。
2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面值总额超过5000万元的,必须采
取承销团的方式来销售。
25、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法规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26、股票暂停: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终止股票上市:最近3
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27、暂停债券上市: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
28、公司合并的,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9、收购要约的期限是30~60天30、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15天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和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
31、期货公司,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
资本。
股东货币出资比例不得低于85%。
32、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结算会员的结算业务资格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结构应当在受理结算业务
资格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3、证券公司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年度报告;自每月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送
月度报告。
34、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新设合并又称为创设合并。
【重点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股份有限
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
于人民币6000万元;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
资产的40%;最近三年的年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
利息和其他3条。
【重点2】公司申请债券上市的,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等。
【重点4】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符合以下条件:股票
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
于人民币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重
点5】申请设立期货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具备下
列条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期货从业资格;主要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有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公司章程;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国务院期
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点6】证券公司及其境内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的规定:在境内设立证券公司或在境外设立、收购经营机构的,
受理之日起6个月作出批复;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有重大变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或审查股东等3个月;变更业务范围,
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或者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等45个工作日;设立、收购、撤销境内分支机构,或停业、解散、破产等30个工作
日;审查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批复。
2.证券投资顾问变更岗位,证券分析师变更岗位,证券公司或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业协会申请注销有关人员
的原注册登记。
3.证券投资顾问、证券分析师离职,证券公司或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在合同解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管理
系统提交离职备案。
4.个人申请保荐人资格,提交材料,申请期间,申请文件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变化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提交更新资料。
5.对保荐机构资格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
面批复决定;对保荐代表人资格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内作出书面批复决定。
6.保荐代表人注册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保荐机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书面报告,由证监会予以变更登记。
7.保荐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份向证监会报送年度执业报告。